青年时报社 丁丰:《基督教神学》巴文克(8)第五章 特殊启示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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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特殊启示的方式


  一般启示的不足与特殊启示的必要性

  由于一般启示的不足,就显示出特殊启示的必要性。

  此必要性必须加以正确了解,可是这并不是说神受到他内在属性的理性,或由于外部的环境所迫使而启示他自己。所有的启示,尤其是藉着圣经在基督里临到我们的启示,都是神恩典的作为,是他旨意的自由分配,以及人永不配得之恩宠的表征。如此我们才能说到特殊启示的必要性,因为这样的启示与神自己的创造目的有密切的关联。如果神按着他的美意来恢复被罪侵害的创造,并按着他自己的形像重新造人,并使这人再度生活在天堂的永福中,那么特殊启示就是必要的。因此为达此目的,一般启示是不足的。

  事实上,也并不是单因为此目的而使得特殊启示成为必要。因为当我们看见并承认一般启示对世界及人类的命运不足的时候,我们也就看见我们需要特殊的启示。按照我们的本性来说,我们总认为自己的能力和世界中的一切圣贤能救我们。异邦宗教在这原则上也不例外,他们也坚决的认为自己能救自己。他们都说到祭司、占卜与哲士,这都是真的,并且都求告他们,视他们为特殊启示的持有者。此事实的本身就是一个很有力的证据,证明一般启示不足的说法。并且,每个人心里都觉得需要另外一种比自然界与历史所给予他们还不同,且更亲密之神的启示。但是异邦宗教所追寻的特殊启示,也清楚地显示出那与神失去交通的人无法了解神在自然界中的启示,因为他也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因此他就按着自己的方法去摸索。异邦宗教所追求的特殊启示,使他们愈来愈远离真理的知识,并导致他们进入更深的束缚中,以致崇拜偶像并过不义的生活(罗1:20-32)。

  因此,为了正确了解神在自然界、历史中、以及人良心中的一般启示,神的特殊启示也是必要的。我们需要这特殊启示来清理一般启示中的渣滓,使之得到正确的评估价值。当我们研读圣经的时候,我们首先必得承认,一般启示对整个人生来说有其丰盛的意义,可是在达到人生适当的目的上则嫌不足了。

  因此,为了清楚并适切地论述特殊启示,我们首先要说到一般启示及其不足性。这种研究方式不应当解说为讨论一般启示时而将特殊启示置之一旁而毫不注意其内容。相反地,这特殊启示也在初步检讨上指导我们,并在我们处理难题时给予我们亮光。

  因此,在以下特殊启示的研究上,我们并不赞成所谓没有事前提案的调查。我们不象现今之怀疑者那样,为了寻找发现神的特殊启示而遍寻所有的宗教。事实是,我们已经知道,我们无法从虚伪的宗教得到什么。我们已经知道,拜偶象、占卜、巫术、不信、迷信,不拘其形式如何,都是犯罪的。我们能了解这些事实,实在是因为神在基督里所赐给我们的特殊启示。假如我们忽略了特殊启示,或暂时不予以留意,那我们就是消灭了光照我们的亮光。若那样作的话,就证明我们是爱黑暗而不爱光,因恐怕我们的行为受责备(约3:19-21)。

  一般启示显出特殊启示的必要性,这是真实的。这特殊启示能指出这启示的可能性及许多有力的立场。假如一个人无法相信唯物论与泛神论(此二者实际上就是反对、否认所有的启示),相反地,反而实实在在相信一位有位格的神,且这位神创造了世界,也赐人不朽的灵魂,并注定人得永生,更用他的护理治理万物,那么就再没有根本的理由辩驳特殊启示之可能性的必要了。创造就是启示,是一个很特别、绝对超自然的奇妙启示。凡接受创造概念的人,原则上就是承认一切再进一步启示的可能性,甚至道成肉身的可能性。但是,不拘一般启示对于特殊启示有任何的必要性与可能性,这都不在乎一般启示,乃完全在乎神白白的恩赐。特殊启示的实际性,只能藉着其自身的存在而完全彰显出来。唯独藉着它本身的亮光,才能被人看见,被人承认。

  一般启示与特殊启示的区分

  特殊启示和一般启示是在一继续不断的关联中,但同时又有区分,而这特殊启示是神起初藉先知然后又藉着他儿子晓喻我们(来1:1)的,且我们接受这启示并非由于辩论或证据的结果,乃是由于赤子之心。前面我们已经稍微提过一下这区分,但现在我们要详加讨论,尤其是关于特殊启示发生的方式、内容、及其目的。

  这特殊启示的方式是不一样的,因着神所用的方法而异。因此有以下各种不同的名称:显现、指示、叫人知道、宣布、教导等等。所指定的话语,特别具有启发性,在神创造及护理的工作上也运用此字。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创1:3)。诸天藉着耶和华的命而造,万象藉他口中的气而成(诗33:6)。因为他说有,就有;命立,就立(诗33:9)。耶和华的声音发生在水上;荣耀的神打雷,……耶和华的声音震破香柏树;……耶和华的声音震动旷野,使得仇敌逃跑并毁灭他们(诗29:3-9;104:7;赛30:31;66:6)。神在创造与护理中的这些工作,可以说是神在说话,因为神是一位有位格、有知觉、有思想的神,他藉着他全能的话语,使万物生成,他也将思想放在按他形像所造之人的心中,使他们能阅读也能了解。神的确在他的作为中要对人说些话。

  关于神在其作为中所发的声音,有些人有不同的看法。有很多反对特殊启示的人,反而很喜欢说到神在创造中的启示。可是在持有这种主张的人中,又有许多不同的看法。有些人多半在自然界中找到这启示,有些人在历史及名人中找到,还有些人则是在宗教历史中以及各信仰的领袖中发现这启示。此外,有的人着重从外部临到人的启示,不论是从自然界或历史中得来。还有些人强调那在人自己里面发出来的,不论从心、头脑或良心中而来。近来宗教与启示有密切关联的思想,愈来愈占上风,事实上二者均有其同一的内容,实在说来是一件事情的两方面。在神与人的关系上来说,启示被认为是从神而来,宗教则被认为是从人而来的因素。意思是说,神在人的宗教范围内将自己启示给人,而人拥有多少宗教,则须视神将他自己启示了多少。

  然而这概念的根据就是泛神主义。泛神主义是将神与人视为同一的,因此也就将启示和宗教视为同一了。赞成这种说法的人很难说到任何有关神的真正启示,就是在自然界和历史,或世界和人类中都不能。因为若正确的说到启示,正如我们以前所说过的,乃是认为神是自知自己存在的神,因此他也能按自己的美意将自己启示给人类。根据泛神主义,神的位格、自知、以及他合理性的旨意,都在被拒之列。根据泛神主义,神只不过是万物的本质与能力而已。结果,往好处说,泛神主义充其极仅能说神是无自觉与非主动的彰显或作为而已。而神的这种彰显与作为,并不能为人提供有关神的思想、概念或知识,充其极只不过是在人心中提起一种特别的情绪,爱慕与态度而已。那么人就能按着自己的意思随便取舍,而以文化、教育程度为取舍的标准。在实际方面来说,这就是在人类中间以及单个人中,使宗教成为神认识自己、自知自己存在的过程。那么神并不是对人说话的神,也不是将自己启示给人的神,乃是人藉宗教启示神,使他知道有自己的存在。

  假如此泛神主义的思想路线仍然使用神的启示、声音等名词,并非取自它自己的哲学,因这些名词在他们的哲学中毫无地位,乃是取自圣经的来世与生命观,所以他们是误用了这些名词。圣经甚至称普通启示为神的晓喻,因为是从神的确要说的概念中而来的,因此圣经也主张神与人有分别,宗教与启示也有分别的概念。假如神有他自己的思想,假如他认识他自己,又假如他在他自己的作为中表显出他的思想,那么人因为自己昏暗的心就误解了有关神的思想,而在幻想中成为虚妄。在那种情况中,宗教就不可能成为启示的另一面,事实上乃成为对启示犯罪、错谬的误解。


  神启示的方法是一般启示与特殊启示不同

  由于对神一般启示的解说,并称之为神的话语或声音,圣经更进一步地说到,在他的特殊启示中有更基要或适切的晓喻。全部圣经说到神是一位完全自知的神,是一位有思想的神,所以他能说话。我们记得诗篇九十四篇九节中所问的问题:造耳朵的岂不能听吗?造眼睛的岂不能看吗?按照圣经的意思,这个问题可以由另外一种说法来补充:完全认识自己的一位神,岂不能向完全像他的人传达他自己的知识吗?照样,凡否认此种可能性的人,不但否认使人重生的神,也否认创造与护理的神,因为圣经将他自己启示给人。因此,在一般启示中凡以好的与健全的圣经意义来明白了解神声音或话语的人,他就不能也不会反对在特殊启示中神的声音。神能用特殊的方法来启示他自己,因为他已经用一般的方法启示了他自己。神能够用适当的意义对人说话,因他能用隐喻的意义晓喻世人。神是万物的创造者,他也能够再创造。

  论到神在一般启示与特殊启示上的晓喻,其间最大的区分就是神首先让人在他手所作之工中发现有关他的思想,其次就是神自己将那些思想予以直接的表达出来,如此使人获得这些思想。在以赛亚书二十八章26节中,我们念到神教导农夫如何务农。但是这些教导并不是笔之于书的来教导, 也没有到学校去上课,乃是由所有的自然律中所包含的一切,并所表达出来的教导,例如气候与土壤、时间与地点、粮谷等,在这些特性里有神亲自的教导。而农夫所要作的,就是殷勤地了解自然律,并用这种方法学习神在自然律中所教导的功课。他这样作的时候,可能会出错误,但是到头来他必须记取此教训,必须为此感谢神。万物由神而来,他有大智慧、大作为。

  在一般启示中,如此客观的教训为达成其目的是适切的。神藉此所要达成的目的,就是要激励人去寻求他,并揣摩而得(徒17:27),虽然没有找到神,但也是无可推诿(罗1:20)。可是在特殊启示中,神怜悯那些走迷途、找不到他的人。在特殊启示中神寻找人,他亲自告诉人他是谁,并他是怎样的神。他用许多的话将他自己启示于人。在特殊启示中神也使用自然界与历史中的事实启示他自己。这些事实往往都是神迹,而非可有可无的附加品。乃是启示中必要的因素。然而这些事实并非仅仅是事实,任凭我们去解说,相反地,这些事实的前后都被神的话所包围,为神的话所支持。特殊启示的根本内容,就是基督的位格与工作。这位基督在旧约数世纪以前就被宣布和描述过了,等到他显现与完成他的工作之后,他又再一次地在新约的著述中被解释。所以特殊启示所走的路线,是将人引到基督面前,有神的话与特殊启示并行。为此缘故,特殊启示比一般启示更具适当的意义被称为晓喻。希伯来书开宗明义的晓喻一词就是说到神全部的启示,包括旧约、新约中的,也包括众先知以及神的独生爱子耶稣基督。但立刻接着说,这启示多次多方临到人。头一句"多次",意思是说启示并不是一下子临到人,乃是藉着许多、继续的事件临到人,因此占据了悠久历史的全部过程。第二句"多方",意思是说神各种不同的启示,并不是用同一的方法临到人,乃是在许多不同的时间、地点下发生的,亦即启示的发生是用各种不同的方法。

  启示的方式--外在的客观方式

  在圣经中有多处(例如:创2:16、18;4:6;6:13;12:7;13:14),我们可看到耶和华显现、说、吩咐等等,至于发生的方式则一点也没有提及。可是在别处经文中却也提到一点启示的方式,这些经文能使我们在神为达其启示目的所用的两种方法之间有所区分。

  头一种方法是属于外部客观性质的方法。可以说神藉这些方法从外部临到人向人显现说话。例如神常常向亚伯拉罕、摩西、在西乃山上向以色列人显现,在会幕之上,在至圣所里,在云柱、火柱中作为他显现的标记(创15:17;出3:2;13:21;19:9;33:9;利16:2;以及他处)。有时候他宣布要藉着天使说话(创18:2与32:1;但8:13;亚1:9以下;太1:20;以及他处),尤其是藉着立约的,带有耶和华名字的天使(出23:21)。此外,神为了向以色列民启示他自己,他也用拈阄的方式(箴16:33),或乌陵和土明(出28:30)。有几次他用可听见的声音说话(出19:9;申4:33;5:26;太3:17;彼后1:17 ),或亲自将他的律法用指头写在石版上(出31:18;25:16)。

  神迹也可算作这一组启示的方法之一。神迹在圣经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现今神迹受到许多人及各方面的攻击,你若想卫护圣经中的神迹,而抵挡那些否认圣经之人生与世界观的人,那实在是徒劳无益。假如神不存在--这就是无神主义与唯物主义的前题--或假如神并没有适当、有位格、独立的存在,仅仅是与世界相仿--这正如泛神主义所主张的--又假如神在创造世界以后,任凭这世界自由运转--正如自然神论所主张--那么就没有任何神迹的存在了,此乃自明之理。又假如从起初就证明神迹是不可能的,那也就用不着辩论神迹的实在性了。

  但是论到神与世界,以及人与人之间所存有的关系,圣经却有其十分不同的概念。首先,圣经教导神是一位自知、有意志、有能力与无所不能的一位,他创造了整个世界,和其中的能力与法则,但这绝不是说他消耗了所有的能力,神在他自己里面还保留了无限完全的生命与能力。对他来说没有一件事会令他感到过分惊讶或困难(创18:14);在神凡事都能(太19:26)。

  此外,按圣经的看法,并不认为这世界是一个个体,其中之各部分都具有同一的性质,仅仅在表显的方式上有所不同而已;圣经乃是说这世界是一个有机体,其中有许多的肢体,而各肢体有其不同的特性和功能。在这一个世界中有各种不同的生物存在,它们虽同受属神能力的支配与管理,可是它们的特性却各有不同。这个丰盛的世界中包括物质与灵性、身体与灵魂、世界与天堂。这个世界包含无机与有机体、无生气与有生气、非理性与理性的受造之物、矿物、植物、动物、人类与天使。在人中间也有头脑与心思、理性与良心、观念与情感之分。在这同一世界中之各不同范围内,都依靠不同的力与能,依据不同的法则运作。当然,凡事之间都是彼此依存的,正如身体上的各肢体一样,每一部分都有其地位与功能。第三,根据圣经的教导,神与世界虽然不同,但并不是分离的。神在他自己里面的确有一超奇、完全、独立的存在,但是他并非与世界隔离;相反地,我们的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他(徒17:28)。神当然是创造的主宰,在起初造了万物;但是他仍然也是世界的主宰与占有者,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藉着他无所不能与无所不在的能力执掌并治理万事。他是万物的初因,不仅是在万物的起头,就是在有了万物之后他仍是万物的初因。藉着第二原因(自然界),神所作的工作是彼此不相同的,但是一切受造之物的初因,就是神,而且唯独是神。

  假如我们同意圣经基本的观念,并且如此坚稳地站在有神论的立场上,那么我们就不会怀疑或攻击神迹的可能性。根据这一点,自然界与历史中的每一现象,都是神的作为与工作,这样说来,这就是神迹。所谓神迹,不是别的,就是神在万事中工作能力之特别彰显。此能力的行使也是根据不同的原则用不同的方法(第二原因),因此有不同的结果。有人说,磐石看植物能生长,觉得很稀奇;植物看动物能行走,觉得很稀奇;动物看人能思想,也觉得很稀奇; 而人看神能叫死人复活,也感觉很稀奇。假如神凭着他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能力,透过它的受造之物来工作是真的话,那么他为什么不能用那同一的能力使用别的方法来工作,而那不同的方法就是--在自然界与历史中我们所熟知的正常程序。神迹并不违反自然律。虽然这些原则未在圣经中被分类或形成一法,但这些原则在圣经中已被认可,例如根据圣经,一切的自然律已经由神与挪亚所立的自然之约确定了(创8:22)。正如人凭着他的理性与意志来治理全地,藉着他的文化背景来统治自然,照样神也有能力使被造的世界达成他的旨意。神迹所证明的,并非世界是主,乃是神是主宰。

  作为外部启示的神迹

  假如人没有堕落,那么以上这些都是不必要的辩论。假如人没有堕落,人就能认识神,并从他手所作的工中认识他。假如没有罪就好了,那么就用不着问是否有神迹的问题,如果有神 迹,在此我们只需说,那些神迹有不同的性质和不同的目的就可以了。因为实际上所发生的神迹,以及圣经中所报道的,都有其本身的性质与目的。

  在旧约中与神迹并行的,就是审判与救赎。即如洪水是毁灭当时不敬虔世代的工具,同时也是保存挪亚及其一家人于方舟中的工具。在摩西与约书亚身上所发生的神迹--埃及十大灾难、过红海、西乃山上颁赐律法、侵攻并征服迦南地--则是以神及其百姓之仇敌遭报,与他的子民在迦南地建立家室为其目的。至于后来所发生的神迹,即在以利亚身上所发生的,则更显为重要。那就是在亚哈王与耶洗别的时代所发生的神迹,那时正当异邦主义完全压制对耶和华的崇拜,这些神迹在迦密山顶与拜巴力的假先知较量时达于高潮。

  在旧约中所有的神迹都有一可辩识的记号,消极方面来说,是使不敬虔的国民受到刑罚,积极方面来说,则是在以色列民中为着神继续的启示保留一个地位。在这两方面上,神迹达成了其目的,与拜偶像的相对照之下,那与以色列民定立盟约的神才是真正的神:你们如今要知道,我;唯有我是神,在我以外并无别神;我使人死,我使人活,我损伤,我也医治,并无人能从我手中救出来(申32:39;4:35;赛45:5、18、22)。当此目的达成时,以后紧接着就是在基督位格中的完满启示。

  此基督位格的本身就是一个神迹,其中包括他的起源、本质、言语与行为。那乃是世界历史中唯一的神迹。因此,基督所行的神迹有其特殊性。第一,他生活在世上的时候行了许多神迹。在那些神迹中,他彰显了他胜过自然界的能力(变水为酒、食饱群众、平静风和海、在水上行走等);有些神迹则彰显他胜过罪之结果的能力,那就是疾病与生命的灾祸;以及那些彰显他胜过罪之本身的能力,亦即胜过罪孽及其污秽,并撒但的权柄(赦罪、赶逐撒但与污鬼)。以上我们提到三件事情,而基督位格的独特超奇性在这三种神迹中表显出来。在耶稣所有神迹中都带有救赎性,只有一件例外,那就是咒诅无花果树,他来不是要定世界的罪,乃是叫世界因他得救(约3:17)。在耶稣所行的神迹中,也表显出他是先知、祭司与君王;在那些神迹中基督也从事父神所交托他的工作(约4:34;5:36;9:4)。

  基督的位格也在他自己所行的神迹中清楚彰显出来,虽然不是他所行的。在那些神迹中我们可特别看出他是谁,他是什么。超自然的怀孕,他神奇的生与死,他的复活、升天与坐在父神的右边,这些都是最具特殊救赎性的神迹。这些神迹更证明了他所作的工。他的大能胜过罪及其结果,胜过撒但及其辖制。这些比其他的工作更表明了基督的位格是救赎性的与重生性的,最终的胜利唯在新天新地中。

  在使徒时代最初之见证人所行的神迹,可以被证明为升高之基督的工作(徒3:6;4:10)。为了显示被世人所弃的耶稣已经被钉在十字架上处死,而且被公认已经死了--显示耶稣仍然活着,并具有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那么这些神迹是必要的。旧约时代的神迹是为表明只有耶和华是神,除他以外没有别的神。而新约时代的神迹则是为表明犹太人将之钉十字架的拿撒勒人耶稣基督,神已叫他从死里复活,并且用右手将他高举,叫他作君王,作救主(徒4:10;5:30、31)。当这个目的达到时,当教会在世界中被建立时(这个教会相信并承认神在他儿子里并藉着圣灵的交通而来的启示),那可见的神迹将停止,可是那使人重生悔改之属灵的神迹,在教会中将仍然继续着,直等到外邦人的日期满足,所有的以色列人得救为止。根据圣经,这世界的末了将还有神迹,那就是基督的显现、死人复活、审判与新天新地。

  所有启示,以及在启示中之神迹的目的,就是堕落人类之复兴、世界的再造,与承认神为神。因此,神迹在启示中并非是特异与与突出的,也不是牵强附加上去的,乃是启示必要与不可缺的部分。那些神迹的本身就是启示。神藉着言语与作为来叫人认识他自己。

  启示的方式--内在的主观方式

  在头一组的方法之外,还必须加上第二类。头一组的方法在性质上是属于外部的、客观的,而第二类的方法则是主观的,是在人里面发生的,藉着这些方法神对人说话。

在这类方法中的头一步,就是临到为旧约中保之摩西的超奇启示,这启示圣经描述为耶和华神与摩西面对面说话,正如一个人和朋友说话一样(出33:11)。

  摩西在旧约中所担当的是一个特别的任务,他在诸先知中如鹤立鸡群。神对他说话并非藉着异象,乃是面对面的谈话。摩西看见神并非是在梦中,乃是直接的看到神:他看见了类似神的样式,但并不是神的本身或面容,乃是真神所发出之荣光的余辉(民12:8;出33:18-23)。

梦也是属于这一类的方法(民12:6;申13:1-6);异象,就是一种生存的状态,在此状态中肉眼对外界是关闭的,而灵魂的眼则是向属神的事睁开(民12:6;申13:1-6);特别是藉着神的灵,人心受到感化(民11:25-29;撒下23:2;太16:17;徒8:29;林前2:12;彼后1:21)。最后的启示方法是"默感",在旧约中时常见到,但总是代表为圣灵的运行,而圣灵的默感临到先知却只是片刻之间, 但是在新约中,圣灵浇灌下来之后,默感就成为启示更常用的方法,不仅是片刻之间,乃是更具有机体的与永久性的同在。

  启示的这两种方法,可分为以下两名词,即显现与默感。可是我们应当记得,显现不仅仅包括作为,也包括思想与言语。我们也应当记得,在这里所说的默感,与先知、使徒用书写方式记载启示之圣灵的工作不同,也与各信徒内部的被光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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