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那有卖铝合金管的: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使用之浅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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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使用之浅谈
作者: 吴周宏 来自: 县委宣传部 时间:2009-9-21

      [内容摘要]少数民族干部是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各项事业有效发展的关键。加强培养和建立一支勤政奉公、朝气蓬勃、富有开拓创新精神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是一项重要的政治和战略任务。

      “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干部人事制度,努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把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中来。以建立健全培养、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为重点,以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为目标,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特别是要加大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力度。”这是党的十六大报告就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出的要求和目标。少数民族干部是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各项事业有效发展的关键。加强培养和建立一支勤政奉公、朝气蓬勃、富有开拓创新精神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是一项重要的政治和战略任务。本文以三江侗族自治县为例,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机制之课题作一些浅淡。

      一、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使用之实践经验

      沐浴着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春风,三江侗族自治县各级党委一直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使其得到了不断发展与壮大,在各行各业的建设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全县少数民族干部基本情况
      统计到2008年12月,三江侗族自治县干部总数5630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4687人(其中侗族3742人,苗族421人,壮族429人,瑶族108人,汉907,其他少数民族22人)占干部总数的83.7%;少数民族干部大专以上文化程度3441人(其中研究生13人,大学1007人,大专2813人)占少数民族干部72%;中专1436人。

      (二)少数民族干部培养使用的基本措施
      1、以教育培训为基点,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的理论水平
      以党校、行政学校为阵地,组织他们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鼓励和支持他们参加各种学习培训,进行理论联系实际,使每个民族干部年均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12天,提高理论修养,树立科学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坚定性和创造性,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让广大民族干部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解决改革开放和现代建设中的实际问题。根据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三江县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输送部分少数民族干部到各级党校、行政学校或各类普通高校学习深造,同时开办三江县民族行政学校,开展学历教育(与上级党校或高校联合),大力培训少数民族干部。自1998年以来,全县有980 多名少数民族干部取得了大专以上学历。
      2、以实践锻炼为手段,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能力的培养。针对少数民族干部实践能力不够强、能力结构单一的情况,该县相关部门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少数民族干部到“急、难、险、重、繁”的岗位接受锻炼,经受考验,提高综合能力。通过加大干部交流和岗位轮换工作力度,把那些年轻优秀的少数民族干部放到关键岗位去锻炼,使他们进一步增长见识,积累经验。对素质较高、发展潜力较大的优秀少数民族年轻干部,采取选派少数民族干部到上级机关、发达地区挂职学习和乡镇基层一线挂职锻炼。这些挂职干部经过组织上的精心培养,能力和水平都有了较大的提高,已成为各个单位、各条战线的中坚力量。
      3、以创新为活点,抓好《公务员法》、《干部任用条例》、《干部教育条例(试行)》等法规性文件和各项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证。一是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执行的重要性;二是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抓好学习和贯彻,把这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全县干部中采取多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学习活动;三是把握关键环节,做到“严格坚持标准、严格履行程序、严格开展和确保有效监督”;四是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意识,以优良的作风严格执行;五是注重总结经验,落实好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同时结合实际,还相应地制定了《三江侗族自治县关于扩大乡科级领导干部考核范围的实施办法》和《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制度》等一系列文件,还建立与执纪执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科学的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使干部“上”的途径公平公正,“管”的方法科学有效,“下”的渠道自然畅通,“出”的方式规范合理。
       4、以《三江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为准点,把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的工作抓紧抓好。在《三江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中明确了少数民族干部树立当家作主、热爱家乡、热爱祖国的精神,促进了全县民族的团结和睦,明确了全县各级领导班子都要配备少数民族干部和在招工、招干中少数民族要占一定的比例。要重视对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始终把培养民族干部当作一件大事来抓,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提到立法的高度,使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快速发展壮大,为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5、以能力为导向,切实配齐配强县直各单位和15个乡镇领导班子。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配备工作,不断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的能力和水平,是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三江县坚持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的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好中选优,不降格以求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少数民族干部素质的现实基础。既引入竞争机制,拓宽知人视野,广开进贤之路,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又从民族地区的实际出发,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在具体工作中,又采取了一些有力措施,如破格提拔特别优秀的少数民族干部;结合领导班子换届、届中调整,及时提出选配少数民族干部的具体要求;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注意从企事业单位选拔;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公开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等。据统计,2009年,三江县乡(科)级及15个乡镇领导干部416人,乡(其中103侗族294人,苗族65人,壮族39人,瑶族28人;党外民族干部30人,民族女干部47人),配齐配强了民族领导干部队伍,不断优化领导班子结构,使民族领导干部逐步成长。

      (三)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使用取得的成效
      1、少数民族干部交流工作得到加强。干部交流不仅有力促进干部的合理流动,优化领导班子结构,还使干部的生机与活力得到不断增强。干部需要经过不同领域、不同岗位和不同环境的磨练,才逐渐地走上成熟。三江县从培养民族干部的需要出发,做好“四个交流”:一是岗位交流,有意识的让年轻的优秀干部在不同的部门进行岗位交流和在单位内部职位、分工的岗位交流,从而拓宽了干部的视野,积累了经验,增强能力。2002年以来,全县对乡镇之间、单位之间的岗位民族干部交流达180多人(次);二是异地交流,在确定交流干部对象上,注重从工作实绩比较突出、培养潜力大、年龄相对轻的民族干部中选拔,在交流去向上,注意把他们安排到工作压力较大、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单位任职。2002年以来,全县对民族干部的异地交流达45人;三是上挂交流,将那些思想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的民族干部选派到上级部门和经济发达地区去挂职锻炼,使他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开阔视野,增强了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2002年以来,全县对民族干部的上挂干部和到发达地区学习考察达80人;三是下挂交流,引导干部到基层去,到艰苦和困难多的地方去,在改革第一线中接受磨炼,端正作风,提高素质,积累经验,增长才干。2002年以来,全县民族干部的下挂职人数达120多人。
      2、少数民族干部人事工作制度走向正规化。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和完善后备干部制度,扩大少数民族后备干部的数量,通过积极改进推荐方式,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在更大范围内发现和选拔后备人才。在民主推荐上,既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干部,也推荐其它单位中符合条件的干部;在考察上,不仅了解和掌握后备干部人选的理论素养、知识水平、领导能力,还着重考察他们的自我认知水平、求实精神、创新能力、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领导气质;在调整补充后备干部上,引入竞争和淘汰机制,使后备干部选拔工作逐步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保证后备干部队伍的质量。近几年来,该县按照领导班子职数的数量保持后备干部人数常数,重点掌握了220多名少数民族党政后备干部人选,在年龄结构上30岁左右所占比例达50%,妇女后备干部达25%,正乡科级后备干部人数60名,副乡科级140名。
      3、少数民族干部选拔任用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在推荐环节上,建立民主推荐制度和领导干部个人推荐署名制度。在干部选拔上,将组织推荐、群众举荐和个人自荐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群众在选任干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在民主推荐的方式上,采取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把民主推荐结果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重要依据,由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在考察考核环节上,建立考察预告制度、差额考察制度。坚持一个职位考察几个人选,由一个考察组考察,优中选优。在任用环节上,建立全委会、常委会任免干部票决制度和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对新提拔的党政领导干部均实行任前公示任前公示。在监督管理环节上,认真履行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宏观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把干部培养、选拔任用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来考核。
    

       二、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当前面临的难题及原因
   

      多年来,三江侗族自治县在民族干部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但由于历史的原因,在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队伍中还存在着较为突出的问题。
   

      一是较高层次的少数民族干部数量太少,特别是高层次经济管理人才、企业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普遍缺乏。据统计,至2008年底三江经济类人才占总数18.4%,工业类占总数6.7%,其原因是人才流失现象严重。由于经济收入低,生活困扰,造成人才向是经济发达和条件优惠的地方流动,从全县外流人员情况分析看,多数是年富力强的业务骨干、接受过正规高等教育和专业都比较热门的。一方面人才流失严重,另一方面又得不到及时补充,2000年以来,到该县工作的大学本科毕业生不超过100人,不到三江县籍考到外地院校大学本科生的20%,致使全县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后继乏人,也使该县在选人选才的问题上愈加困难和突出,导致许多基础性决策水平不高,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是在干部人事管理体制上存在着弊端,人才资源的浪费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主要是干部专业不对口,难以发挥其特长,培养与使用脱节。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从“求得职位”的角度考虑就业,不顾专业是否对口,阻碍优秀干部脱颖而出和民族干部队伍的发展壮大。
   

      三是由于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缓慢,县级、乡级财政困难,干部教育培训经费难以保障,客观上制约着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建设与发展。
   

      四是由于民族地区特殊的自然条件和历史原因,民族干部“送出去、引进来”交叉任职不多,许多民族干部长期在一个地方工作,造成部分少数民族干部思想观念比较陈旧,缺乏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精神,难以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干部培养与使用机制
      培养、使用少数民族地区干部,是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的关键所在。少数民族地区在经济、文化、交通等方面都是相对落后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与队伍的发展壮大。要使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得到快速发展与壮大,就必须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相应机制,致力为少数民族干部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一)以自治县的《民族自治条例》为依据,制定少数民族干部培养与使用新机制。
 除了民族自治地区外,在各个地方的各行各业中,少数民族干部人数比汉族干部的人数要少得多,是一支“弱势队伍”。因此,要使这支“弱势队伍”得到进一步壮大与优化,就必须以民族自治县的自治条例为相关依据,制定少数民族干部培养与使用的机制,为培养民族干部提供政策上的保障,让少数民族干部的成长得到“特殊照顾”,真正让更多的少数民族干部在“政策关爱阳光”下幸福成长,成为民族地区各项事业快速、有效发展的生力军。
  

      (二)少数民族干部交流、竞争、公开选拔和能上能下要深入贯彻落实。
      1、大力推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为少数民族干部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的环境。通过开展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努力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进一步完善选贤任能的科学机制,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施展才干创造良好环境。几年来,全县已有110多个单位开展中层干部竞聘上岗,竞聘职位数420多个,报名竞争人数760多人,实际受聘职位数375个,从而改变过去委任制的做法,克服了用人的不正之风,营造了富有生机和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
     2、增强干部交流、竞争上岗、公开选拔和能上能下有如“活水”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促进干部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领导班子结构,使干部的生机和活力得到不断增强。干部需要经过不同领域、不同岗位和不同环境的磨练,才逐渐地走上成熟。要切实做好“四个交流”,并对挂任职的干部进行跟踪考察了解,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工作方面的情况。通过挂任职交流使年轻干部加深对党基本路线的理解,更进一步的认识县情、乡情和农村基本情况,增强了在复杂的环境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要进一步规范少数民族干部“能上能下”制度。推行并实现干部“能上能下”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干部制度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干部是否能上能下,直接影响到干部队伍的建设和干部队伍的稳定。实践证明,干部的“上”和“下”是一个系统工程,“上”和“下”必须通盘考虑,干部能上能下才能顺利实施。因此,三江县委把竞争机制引入干部管理工作,建立新时期干部优胜劣汰新机制,通过明确干部任期制的方式,让干部能上能下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三)以“流动管理、备用结合”为模式,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后备干部人才信息库
      在选拔任用各级领导干部时,坚持从少数民族后备干部名单中优先考虑;后备干部队伍出现缺额时,及时补充;发现合适的新人选,及时将其吸纳进来,从而使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保持活力。同时,结合领导班子的近期调整和长远建设需要,既着重培养通才,又注意挑选经济、政法、科技、金融等方面的专门人才。通过多次面向社会公开推荐,把一大批优秀少数民族人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并针对其个人情况制定培养方案,实行跟踪管理和培养,力求使每个后备干部都能健康成长。

      (四)把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使用与监督管理机制有机地结合起来
       完善组织监督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干部监督在培养和使用工作中的主体作用;严格按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任用干部,坚持德才兼备标准,积极推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把好“入口关”;同时,建立领导干部预警教育制度,定期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尤其是思想政治素质状况进行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干部监督管理的群众参与机制, 着力提高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扩大群众参与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范围;严格选拔领导干部的民主推荐制度和建立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制度,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的信访、举报制度,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干部的监督管理。建立横向联动机制,加强对干部的全面管理与监督。
  

      (五)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干部督查指导机制。组成联合调查组,督促检查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跟踪了解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锻炼情况和成长情况。对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业绩突出的地方和部门,及时总结经验,认真推广,给予表彰;对应配备少数民族干部而没有配备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时配备;对配备数量没有达到目标要求的,及时督促其制定措施,尽快配齐。督查工作的不断深入,有力地推进了全区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扎实开展。
   

      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须理顺的几个要素
      少数民族干部是做好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中坚力量,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力度,应当是各级党委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战略决策。在培养过程中,应当注意如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一)注重“入口”,提高少数民族干部整体质量。招收公务员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务员法》规定,坚持“凡进必考”,按照笔试、面试、考核择优录取,全面正确地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那些思想政治素质好、群众观念强选进乡镇国家公务员队伍,从而确保公务员队伍质量,提高乡镇干部整体素质。2000年以来,对全县共招收127名国家公务员,其中民族干部达94名,群众都比较满意。
   

      (二)注重教育,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综合素质。首先加强对民族干部的理论教育,以党校、行政学校为阵地,组织他们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鼓励和支持他们参加各种学习培训,提高理论修养,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坚定性和创造性,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解决改革开放和现代建设中的实际问题。其次加强对民族干部的实践锻炼,把实践锻炼作为加强民族干部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途径。通过大力支持和鼓励民族干部到比较复杂和条件比较艰苦的地方去磨炼,选派到上级机关或相对发达地区挂职学习,安排到重要岗位或急、难、险、重任务中锻炼考验,丰富他们工作经验,使他们得到全面提高。2002年以来,共组织民族干部参加各种学习培训达1900多人次,拓宽他们的视野,增强他们的才干。第三,根据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县里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输送部分少数民族干部到各级党校、行政学校或各类普通高校学习深造,同时开办三江县民族行政学校,开展学历教育(与上级党校或高校联合),大力培训少数民族干部。2000年以来,全县有815名少数民族干部取得了大专学历。 
 

      (三)注重培养,建设好民族后备干部人才队伍。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推进我县现代化建设,县委组织部建立健全和完善后备干部制度,扩大少数民族后备干部的数量,通过积极改进推荐方式,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在更大范围内发现和选拔后备人才。在民主推荐上,既可以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干部,也可以推荐其它单位中符合条件的干部;在考察上,不仅了解和掌握后备干部人选的理论素养、知识水平、领导能力,还着重考察他们的自我认知水平、求实精神、创新能力、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领导气质;在调整补充后备干部上,引入竞争和淘汰机制,使后备干部选拔工作逐步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保证后备干部队伍的质量。近几年来,我们按照领导班子职数的数量保持后备干部人数常数,重点掌握了200名左右少数民族党政后备干部人选,在年龄结构上30岁左右所占比例达到了50%,妇女后备干部达到了25%,正乡科级后备干部人数为60名,副乡科级140名。
 

      (四)提高少数民族干部执政能力要有新思路。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重点或主要任务是团结、发展、共同繁荣进步。少数民族干部同本民族群众有着血肉联系,熟悉和了解本民族地区的历史现状、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通晓本民族的语言文字,明了民族心理。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往往把本民族的干部看作是本民族的代表,愿意向他们倾诉心声、反映意见。同时,少数民族干部对党有深厚感情,熟悉党的方针政策和科技知识。少数民族群众听得进他们的意见、建议和劝告。因此,少数民族干部在本民族地区工作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是党和政府联系各少数民族的桥梁和纽带,是民族地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快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发展的组织基础和保证。各级组织、人事、民族宗教部门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充分认识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人才观,做出科学规划,既注重“量”,更注重“质”,有计划有步骤地培养、选拔、任用好少数民族干部,壮大队伍,提高素质,形成合理的年龄梯次结构和合理的知识结构。
  

      (五)提高认识,从战略的高度认真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大胆起用年轻少数民族干部。一是建议上级党委应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有意识地在自治区和市直机关中适当安排一些少数民族干部任职,有利于少数民族干部的成长和加强民族团结;二是注重在少数民族干部中的培养后备人才,把政治素质好、文化素质高、事业心强、有一定实践工作经验的优秀民族干部列入培养对象。当条件成熟时,大胆提拔使用。三是保证少数民族干部教育经费的投入。由于县级财政十分困难,建议把民族干部培训经费列入上级财政计划,专款专用。四是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继续选送优秀少数民族干部到各类院校培训学习,特别是选派有一定经济管理经验及各类技术骨干到各类高校学习深造,更新知识结构,培养造就少数民族中高级管理人才。加强对民族女干部和民族非党干部的选拔培养,对领导职数已满的部门,则采取“先进后出”的办法充实民族女干部和民族非党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