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道殿下的萌宝贝txt:江西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简报(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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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简报(第11期) 发布日期: 2009-10-22 16:26     编辑: 江西廉政网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尚勇在省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上强调

紧紧围绕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根主线

系统推进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

9月30日,省纪委召开十二届六次全会。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尚勇在会上强调,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部署、新要求、新任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紧紧围绕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根主线,系统推进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

第一,要以廉洁从政和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教育为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一要加强政治纪律教育。把开展党的纪律教育同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党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纪律观念,坚定政治立场,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增强政权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自觉做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在重大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在关键时刻和重大事件中经得起考验,坚决维护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要加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加强井冈山精神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切实做到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四个牢记”。创新党风廉政教育形式,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把廉洁从政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党课教育的重要内容。继续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讲廉政党课、表彰勤廉兼优先进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活动。充分发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基地的作用,大力开展“弘扬红色传统,抵制黑色腐败”经常性廉政教育活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三要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教育。当前要把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4个反腐倡廉法规和文件、省委4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办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进一步提高执行力,维护法规制度的权威性。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提高反腐倡廉法制化水平。四要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认真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依纪依法查处和整治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的基础上,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进一步规范离退休干部在企业和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任职行为。抓紧出台《江西省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实施意见》。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职谈话、诫勉谈话、奖惩、薪酬等制度。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亲属、特定关系人围绕主体业务经商办企业行为的监督检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及时纠正违规行为,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第二,要以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为重点,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各级纪委要加强对《关于党委(党组)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积极推行重大事项阳光决策,建立健全阳光透明监控机制。建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责任体系,有效约束行政审批权、资源分配权、项目管理权、执法权,减少权力主体的“寻租”机会。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扩大党内民主。完善拟提拔干部征求同级纪委意见的制度,加强上级对下级的谈话监督。按照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研究探索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的有效措施。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完善相关配套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对现职主要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以贯彻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等“四权”为重点,把党员民主权利落到实处。进一步强化民主监督,拓展监督的渠道和方式,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加强对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的监督。逐步推行新任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离岗考察制度。实行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廉政情况向上级纪委、组织部门报告制度,进一步细化廉政情况报告内容,规范程序,形成有效监督。

第三,要以落实厉行节约要求和倡导健康生活情趣为重点,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执政的党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党和人民事业成败。各级党委要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顿、严肃纪律为抓手,下大气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等突出问题,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形成凝聚党心民心的强大力量。要在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方面树立新形象,在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方面狠下功夫,在大兴艰苦奋斗之风方面取得实效,在大兴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方面呈现新形象,把弘扬井冈山精神作为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的切入点,真正树立人民公仆、群众贴心人的良好形象。要加大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把作风建设情况具体化、量化成可操作指标,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要按照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意见》,开展专项检查,把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认真执行《江西省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

各级党组织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厉行节约等文件精神作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一项硬任务,特别是要抓好公务接待改革这个“老大难”问题。要做到“三个规范”:规范因公出国(境)、规范公务用车、规范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坚持“五个严格”:严格控制会议文电;落实公共机构节能减排任务,严格控制各项指标;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信息化建设项目;严格禁止党政机关以各种名义向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把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具体化,在执行、监督和处理上形成较为完善的制度和机制。要树立以俭为荣、以奢为耻的价值理念,培养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工作作风,养成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生活习惯,营造扬俭抑奢、奖俭罚奢的体制条件和社会环境。

全省将于今年10月至明年2月,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四个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一是严肃治理市(厅)级以下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违反规定购买、更换超过规定标准的公务用车或对所乘坐的公务用车进行豪华装修;违反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以接待用车名义购买超标车供领导干部使用;已退休的市(厅)级以下领导干部占用单位公务用车等问题。二是严肃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外商、私营企业主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红包”;单位和党员干部违反规定向上级领导、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赠送“红包”等问题。三是严禁领导干部以各种形式参与赌博或与管理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工作人员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人员进行以娱乐为名、以钱为注的变相赌博活动;严禁以变相赌博方式送礼或敛财。四是严禁党政机关党员干部用公款支付或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人员支付到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严禁以任何形式参与带有色情或变相色情等低俗活动。

第四,要以完善机制和制度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一是继续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按照“集中办公、一窗受理、内部运作、上下联动、全程服务”要求,进一步完善服务大厅功能,完善乡镇公共资源交易功能。乡镇各涉农部门及有关基层站所服务大厅窗口,要实行敞开式办公,乡镇领导在服务大厅值班要常态化,乡镇纪委要设立监督台,把便民服务中心打造成方便、快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行政超市,努力实现便民办事、为民理财、帮民致富、促进和谐的“四个功能”。二是深入推进五项监督制度。继续推进“双创”工程,进一步健全农村基层权力规范运行的监督体系,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五项监督制度,即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制度;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乡镇干部定期接访和入户听诉制度;村干部勤廉双述、质询、民主评议制度;村民理事、监事会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民主决策制度。三是加大治理基层腐败问题力度。继续开展查办基层损害群众利益突出信访问题和违纪案件工作。严肃查处基层干部截留、挪用、贪污各项专项资金;擅自处置集体资产、侵占集体收益;挥霍公款、以权谋私以及作风粗暴、欺压百姓等方面案件。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处理。通过受理效能投诉、发展环境监测、明察暗访和专项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影响机关效能、损害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四是加强农村基层、国有企业、学校、公用事业单位、城市社区等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廉洁从业规定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企业改制、企业对外投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项目招标投标、大宗材料采购等重大事项的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推行厂务公开,切实维护职工民主权利。积极探索加强城市社区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途径。

第五,要以推进“廉政阳光工程”为重点,加快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继续完善“四中心一平台”建设,抓紧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虚实结合、功能完备的工作平台。逐步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全覆盖。加快推进全省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出让的电子交易及网上监察系统建设。继续抓好对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的整治。开展对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在此基础上,要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阳光财政建设。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优化预算支出结构,确保资金分配公平、公正、公开;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确保财政资金运行高效透明;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在全省推行执收执法部门收支脱钩改革,建立收支脱钩的长效机制;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完善采购制度;全面推行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制度,推行“电子票据”制度,加快财政信息化建设,利用先进科技手段,提高公共财政支出的透明度;积极探索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管理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津贴补贴发放工作,继续推进“小金库”治理工作。完善财政监督制约制度,构建公共财政资金运行监督体系。

二是推进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范制度建设。针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重要环节,采取点对点的办法,查找廉政风险,推进流程性的制度规范,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办法,形成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注重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惩治和预防腐败,加强对权力运行全过程、全方位监控。要结合机关效能建设,认真查找漏洞,制定结合岗位特点的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全面启动预警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要做到重要决策民主规范,权力运行依法透明,权力监督制约有效,滥用权力严格问责,有效减少自由裁量权,减少权力寻租机会,减少办事不公矛盾,减少干部腐败风险,真正做到关键岗位权力运行规范和透明。

三是继续加大查办违案件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坚决遏制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坚持查案与治本并进,完善“一案两报告”制度,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抓系统、系统抓”的办案工作水平。

四是继续抓好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各级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行政监管部门要分阶段、分项目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加强督促检查。要通过自查自纠,找出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对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规划审批、招标投标、土地审批和出让等谋取私利、索贿受贿的案件,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五是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稳步推进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回头看”活动。深入推进道路阳光执法。完善林业收费政策,规范林业执法行为。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涉农利益、涉法涉诉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认真治理报刊征订中的乱摊派等问题。继续办好“行风热线”,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进一步关注民生、改善民生,切实解决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六是抓紧惩防体系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省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加快建立基本的、急需的、条件成熟的制度。按照中央纪委《检查办法》要求,尽快制定出台我省《检查办法》。年底,省纪委将会同有关单位成立检查组,对全省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进行检查。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以扎实有效工作迎接中央纪委对我省的检查。

供稿:江西省纪委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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