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雄螺杆认准金鑫:【舆情会商室】婚姻法新解释背后的纠结和社会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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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会商室】婚姻法新解释背后的纠结和社会现实

2011年08月29日09:19    来源:人民网-社会频道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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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舆情背景: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公布,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争议焦点之一就是房产分配问题。

  舆情会商室访谈直播页>>>

  嘉宾:

  

  周永琴,女,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人文学者、文化研究者、社会工作者,民盟中央妇女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婚姻家庭研究会秘书长、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理事,首届“全国教子有方十佳”母亲、第二届中国家庭教育学会理事、北京市家庭教育研究会理事、北京市社会科学联合会“社会科学普及教授团”成员等。

  主持人:张雨,人民网记者。

  会商实录:

《婚姻法》及其解释只是处理破裂婚姻时的“最后底线”

  主持人:婚姻法早已明确了“一方婚前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解释(三)”与此是一脉相承的,为什么出台时却质疑声一片呢?您认为在这种争论背后,反映了怎样的社会心态?

  周永琴:我想这跟我们社会当下婚姻不够稳定、离婚率升高、人们对婚姻中的情感缺乏信任和信心、越来越看重外在的物质条件……等因素直接相关联。以前的很多夫妻对对方的人品充满信任、对相互之间的情感充满信心的时候,是没有那么多物质上的考虑、顾虑和担忧的;当然,那个时候大家谁都没有多少私有财产。而现在,个人收入增加了,家庭财富增加了,生活水平提高了,物质欲望膨涨了,子女减少了……但与此同时,贫富差距拉大了,社会阶层分化了,致使不少人的婚姻在恋爱、结合的时候,就考虑、看重对方物质条件的心思多了一些,而忘记了婚姻的基础是双方之间真挚持久的爱情、经由婚姻建立起来的家庭是为个人遮风挡雨的温馨港湾。这是一种我们不得不正视的残酷现实。

  关于《婚姻法》及其解释,它其实是不同社会在不同阶段处理人们的婚姻问题时,对个人道德、行为最低标准的社会强制规范;婚姻破裂时的财产分割,是一个人在处理破裂婚姻时做人的“最后底线”。我们绝大多数人千万不要因此而紧张、乱了自己的方寸、影响了夫妻之间的感情、动摇了自己家庭的“军心”。如果大家都只按《婚姻法》及其解释这个“道德、行为最低标准”、“最后底线”来对待婚姻和家庭,那么,我们社会的婚姻和家庭就真的很可怜、很悲哀了!

  大家在讲这个问题的时候,还必须考虑到我们中国的国情、我们自己的文化传统,和中国文化传统塑造出来的中国人的心灵感受。如果我们把前面这三点统统都抛弃了,完完全全按照《婚姻法》及其解释去做的话,我们大家的心就真的是被伤透了!

《婚姻法》解释对于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的妇女和儿童保护不足

  主持人:《扬子晚报》微博调查显示,六成女性希望在房产证上加自己名字,九成女性倾向走出家庭努力工作,八成丈母娘表示愿给女儿买房“护嫁”。您怎样看待这个调查结果?

  周永琴:任何“随机抽样调查”得出的百分比都只能“仅供参考”,尤其是网上匿名调查的不确定性,很难以之作为判断事实的最后依据。

  但女性希望自己能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从而获得一种心理上的安全感和保障感是可以理解的。中国婚姻的现实状况,绝大多数都是男高女低的——无论是年龄,还是学历、职称、职务、职业等社会政治地位,都直接造成了经济地位的差距。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这个《婚姻法》解释的出台,让大家从中看到它更多地保护了社会上更强势的一方,而不是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的妇女和儿童。这正是我们中国传统观念形态和现代社会很多东西的纠结点之一。

  至于“九成女性倾向走出家庭努力工作”,这是女性自立自强的表现,无可厚非;“八成丈母娘表示愿给女儿买房‘护嫁’”,只要家庭经济条件允许,也无不可。

与国际接轨不能“邯郸学步”

  主持人:有专家说,中国现在修改后的《婚姻法》和国际一点不接轨。在日本,离婚妇女能得到百分之七十的财产,充分考虑妇女的权益。而我们主要考虑让男人离婚成本降低。您怎样看待这种说法?

  周永琴:中国与国际接轨不能“削足适履”、“邯郸学步”。日本的确是全方位学习西方,与国际接轨的,但它骨子里头的很多东西还是来自中国和东方的。东方人都很重视家庭,很在意妇女儿童,所以日本法律才会充分考虑妇女的权益,能让日本离婚妇女获得百分之七十的财产。其实人类的美德理该如此,因为保护妇女儿童的权利,就是在为人类自己留生路,说到底是为了繁衍、延续人类自身。

法律不保护爱情 我们自己才是爱情的保护神

  主持人:家庭不光是物质财产,女方怀孕生孩子做家务照顾老人小孩,也是为家庭在付出、贡献,《婚姻法》新解释只保护了婚姻中的财产,而婚姻中的爱情,还有其他无形的东西,谁来保护?

  周永琴:家庭绝对不是由物质财产堆积而成的!我们绝不能见物不见人、见人不见情!家庭成员间的相亲相爱、相濡以沫、相互扶持、同甘共苦,才是人生和家庭最宝贵的财富。

  我们中国在漫长的历史时期里,一直尊崇“男耕女织”、“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生产、生活模式,所以及至今日,绝大多数已经走入职场的女性,依然承担着怀孕生子、养儿育女、照顾丈夫和老人等需要付出满腔心血和全部精力却毫无报酬的繁重家务劳动,其身心的无私付出和无比负累是无以言表的!女性的上述奉献如何计算报酬?这是一个我们长期在讨论,却始终没能得到解决的、事关社会公平的大问题。离婚时这笔账怎么才能算得清?!

  西方家庭很重视夫妻之间的关系,但连英国文学家狄更斯也说过:“没有孩子的家庭,不能算真正的家庭。”中国家庭更看重的是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夫妻在这个时候已经不仅仅只是夫妻,而同时是孩子的父母。父母不能只考虑自己个人的幸福,更要考虑整个家庭和子女一生的幸福。这才是一种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对人类负责的态度。这才是人类最伟大的一笔无形资产!

  今天的《婚姻法》不保护爱情。真的。但它作为一种法律和制度,是可以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自身认识的进步不断被修正的。这也是真的。只有我们自己才是爱情的保护神!因为中国古人说过:“天助自助者。”西方哲人也说过:“如果你不自救的话,上帝也救不了你。”只要我们都坚信:美好的婚姻,一定应该是以爱情为基础的;真正的爱情,是不应该掺杂物质和欲望的占有的,因为真正的爱是无私的,是以互爱为前提和旨归的;人类的爱情和家庭,确实是人类个体赖以生存、相依为命的根据地!

政府出台举措要注意“蝴蝶效应”

  主持人:南京等城市对婚前房产加上配偶名字征缴契税,这让很多夫妻很不淡定。您怎样看待部分城市的这个做法?

  周永琴:我也看到了网上有信息说相关部门在趁火打劫。从这件事,让我们看到社会也有一个“蝴蝶效应”——当一件不好的事情发生的时候,凡是知道了的人大家都会感到很不安。所以,政府出台任何一项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政策,或者做出任何一种解释的时候,都要特别的严谨、慎重和妥帖。跟风涨价绝不是政府该干的事儿,哪个城市的政府都该“不差”这点儿“钱”。

  与此同时,老百姓也别听风就是雨,还是应该要沉着一点,“一慢,二看,三通过”,别去花冤枉钱。很多夫妻的“不淡定”,还是对自己的婚姻缺少自信。越是在这个时候,夫妻之间更应该有更多的良好沟通,甚至和一些朋友一起来讨论讨论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咱们不是正在建设学习型社会、公民社会吗?那就大家都来参与讨论、发表意见吧!法律也不是万能的。与商业文明相伴而生的法律,绝对是调整很多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的必不可少的制度建设。但是对人类文明进步的最高境界来说,最后还是人类每一个自我对自己思想、行为的自觉约束和规范。

  包括我们的媒体,不仅要采访专家学者,还应该采访普通人,特别是那些家庭关系处理得好的年轻夫妻、不同年龄段的夫妻,问问他们是怎么看待这个事情的、怎么处理夫妻关系和家庭财产的。如果很多人都对自己的婚姻充满自信,也会给大家一个积极、正面的信息。但现在很多负面信息的披露,让人们更多的是紧张和不知所措。其实,现在不管男性还是女性,都缺少一种安全感,都在想如何保护自己个人的利益。而中国文化是一个同心圆的大圆满文化,最小的那个圆就是家庭,所以说我们中国是一个“以家庭为本位”的国家;鲁迅去世前两年写的一篇文章的题目就叫《家庭为中国之基本》,然后是家族,然后是家乡,然后是民族,最后56个民族形成了一个大中华。现在我们都在讲地球村,因为全球化时代开始起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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