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铸爪钩枪哪里来:山西省运城市关于在全市建立阳光农廉网络公开监管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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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西省运城市委办公厅转发《关于在全市建立阳光农廉网络公开监管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0年1月27日  出处:中国农经信息网  作者:中共山西省运城市委办公厅  本页面已被访问 3574 次

                                                      运办发[2009]35号
各县(市、区)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市纪委拟定的《关于在全市建立阳光农廉网络公开监管体系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关于在全市建立阳光农廉网络公开监管体系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有效解决全市农村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按照中央、省委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目标,以现代网络信息技术为支撑,着眼预防,创新举措,强化监督,全面建立阳光农廉网络公开监管体系,努力形成县、乡、村三级涉农政务和农村公开的长效机制,确保党的“三农”政策和强农惠农举措落到实处。
  二、工作目标
  适应农村改革发展新形势,力争通过半年的努力,在全市建立一个覆盖13个县(市、区)的阳光农廉公开监管体系,依法公开涉农政务及农村事务,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最大限度调动农民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进一步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我市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三、公开模式
  依托互联网设立网络公开监督平台,统一使用市纪委在新绛县开发的公开软件板块基础上修订完善的软件。
  (一)公开用电子设备以乡(镇、办)会计服务中心现有设施为基础(需增添设施由县财政出资集中采购),在县(市、区)农村经济管理局(站)和各乡(镇、办)统一安装电子显示器、电子触摸屏及配套设施,实现成员单位、乡(镇、办)与互联网服务器连接,形成一个上下互联、左右互通、及时公开、便于查询的涉农信息公开平台,使农民群众随时都可以通过互联网、各“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点”)的电子触摸屏,了解和查阅村务财务公开、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及事关切身利益事项的办理情况,使其成为一个畅通农村基层群众掌握政策、了解村情,反映诉求,维护利益的渠道。
  (二)各县(市、区)农经局(站)负责管理本地网络公开监督信息总服务器建立和运行、维修及相关公开信息汇总、录入和保密审核把关等工作。
  (三)各县(市、区)相关单位的网络公开内容,上网公开前需报各县(市、区)农廉办审核把关并备案;乡(镇、办)网上公开内容,站所网上公开内容及村级组织所有公开内容由乡(镇、办)党委、政府把关,并经主要领导签字核准后再入网公开。
  (四)各县(市、区)在创建农廉网络监督平台时,如有好的建议或意见,应及时向市纪委反映和联系;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修改指定的软件程序和变更相关内容。
  四、公开内容及保障措施
  (一)公开内容(见附件)。
  1、公开党和国家政策法律在农村贯彻落实的情况,如计划生育规定、宅基地规划等。 
    2、公开农村“两委”干部任期目标、阶段性工作重点及工作承诺。
  3、公开涉农事项办事程序。
  4、公开涉农成员单位支农项目确定和资金分配。
  5、公开农村村务重大事项。如土地流转、低保确定、粮食直补等。
  6、公开农村财务收支及债权债务。
  (二)保障措施。
  1、严格公开程序。各单位、各乡镇、各村组对所有进入网络公开的信息,在公开程序上要坚持“两严一究”:一是分级负责,严把审核关。各村由专人根据每月报送要求将上网内容交村委主任和党支部书记审核签字后,上报乡(镇、办)“便民服务中心”,由乡(镇、办)村务公开领导组责成土地、财政、计生等对口站所对各自负责的信息进行审查,核对无误后签字盖章,由乡(镇、办)政府统一报县(市、区)阳光农廉网络监管体系管理中心再审后上网公开。二是归口入网,严把备案关。县(市、区)直所有涉农单位对需要让村民了解的涉农政策办事流程等必须做到随时全面公开。公开信息上网前,涉农单位需到县(市、区)农廉办进行备案审检。三是从严监督,严把责任追究关。所有信息发布过程中,县(市、区)、乡(镇、办)纪委要充分发挥协调与监督检查职能,对不及时报送、不严格审核等不认真履职的行为要进行责任追究,保证信息公开正常有序进行。
  2、严格公开时限。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特点,制定公开细则,统一确定公开时限:一是宜长期公开的长期公开。包括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强农惠农政策,市、县直各涉农单位制定的公开办事制度,各项涉农收费项目,强农惠农事项的办理结果等要全部纳入“农廉监督网”,以保证固定内容公开的长期性,使农民足不出户就能查阅要了解的相关事宜,人不出乡就能调阅涉农事项的办理情况。二是应定期公开的定期公开。对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情况、农村“两委”干部履行承诺及工作进度等情况,以及各项涉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明确要求通过逐级审核后于每季度末统一纳入农廉监督网予以公开。三是需随时公开的随时公开。对村级事务,如各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新建项目、集体资产处置、征地补偿款分配、各类承包合同变更、宅基审批等,县、乡、村、组四级必须在每月末,通过阳光农廉公开监督网和村、组的“公开栏”及时公开。特别是各涉农部门对相关政策规定和涉农项目,对新颁布的政策法规在颁布之日起1个月内必须予以公布,新确定的涉农项目、资金分配在确定后10日之内在网上公开。
  3、严格公开制度。严格按照有关涉农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农廉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各项公开制度:一是公开监管工作制度。如《公开资料报送制度》、《县、乡阳光农廉公开监管体系服务大厅工作规章》、《监管中心工作人员职责》等。二是公开监管协调制度。如《农廉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对各村、各乡镇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或群众监督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由县(市、区)纪委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及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三是公开监管考核制度。通过强化考核,严格追究失职渎职人员责任等,确保农廉网络公开监督有效运行、规范推进。
  4、严格公开监管。一是要建立监督工作流程。对村、乡、县三级需公开内容的审核、报送、录入等要严格把关,即分级上报,要严把村级报送关,对口负责,要严把乡镇审核关,统一对证,要严把县级审批关,确保规范程序不缺项,执行程序不走样,公开内容不虚假,运转正常不间断。二是要畅通监督渠道。在县(市、区)主要新闻媒体开辟监督投诉热线,设立县、乡、村三级农廉接访机构,公开县(市、区)农廉办领导组成员、涉农单位负责人、乡(镇、办)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电话,主动接受群众投诉。对于群众诉求的问题,能真正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三是要注重监督实效。对涉农违法违纪案件,要组织专人直查快办,并及时公开反馈查处结果。村、乡、县三级网络监督工作情况要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考核范畴,考核结果要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步骤
  为确保阳光农廉网络公开监管体系扎实有效进行,此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工作启动阶段(时间2010年1月5日—31日)。各县(市、区)成立领导组,组织农廉办及涉农网上公开单位,实地学习新绛县网络公开监管体系的做法,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结合本县(市、区)实际,制定实施办法,完善必要的硬件设施,在县(市、区)农经局(站)建立公开监控中心,在乡(镇、办)村设立公开查询网点,配备专人、拔付经费,为建立农廉网络监督体系打好基础。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2月1日—3月31日)。各县(市、区)对涉农成员单位、乡(镇、办)及站所、会计服务中心,村级组织实施网上公开的内容进行集中整理,履行审核把关程序,并全部录入网络软件,进行试运行。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4月1日—4月30日)。市农廉办将组织市直农廉成员单位对各县(市、区)推行网络监督公开运行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结果通报全市。对行动迟缓,推进不力的县(市、区)及乡(镇、办)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第四阶段,整改完善阶段(2010年5月1日—5月31日)。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和研究,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使农廉网络公开监管体系步入良性运行轨道。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市阳光农廉网络公开监督体系的全面建立,市委成立领导组,负责全市农廉网络监管公开工作。
  组  长:赵建平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副组长:武宏文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葛作民 市纪委副书记、市农廉办主任
         刘腊群 市纪委正处级常委、市农廉办副主任
         陈建春 市纪委监察局副局长、市农廉办副主任
         樊剑展 市农业委员会主任
         孙太平 市财政局局长
         秦世昌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玉林 市民政局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有关日常工作。
  主      任:葛作民(兼)
  常务副主任:樊剑展(兼)
  副  主  任:刘腊群(兼)
             陈建春(兼)
             王学敏 市纪委农廉室负责人
             薛  璇 市农委农村经济管理中心负责人
  各县(市、区)要从保发展、保稳定、保增长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阳光农廉网络公开监管体系的重要性,切实把此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迅速成立由县(市、区)委书记担任组长的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阳光农廉网络公开监督工作,进一步引深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附件:运城市阳光农廉网络公开主要内容
  1、村级组织:
  长期公开内容
  农村“两委”班子公开承诺及责任追究办法
  农村“两委”干部任期目标
  农村“两委”组织架构及成员分工
  农村村民承包土地明细单
  农村集体流动土地承包明细及合同
  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明细及合同
  农村集体重大事项决策流程及结果
  季度公开内容
  农村农民种小麦直补户亩数及补贴金额
  农村农民种秋(杂)粮直补亩数及补贴金额
  农村农民购买农机具户购机型及补贴金额
  农村农民退耕还林户亩数及补贴金额
  月公开内容
  农村集体收入支出逐笔明细
  农村惠农款项入账及入户情况
  农村集体组织外欠债务逐项明细
  农村集体组织与村民经济往来明细
  农村集体重大事项决策情况
  随时公开内容
  农村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及党员转正
  农村低保户、五保户救济款物分配明细
  农村宅基划分、农村承包土地变更情况
  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承包变更情况
  农村计划生育奖扶,二胎审批情况
  农村工程项目、公益事业建设申报批复情况
  农村征占农民承包土地、集体流动土地及补偿款分配情况
  农村新农村建设上级拨款到村和使用情况
  农村一事一议筹集资金使用情况
  农村涉及农民切身利益事项的相关情况
  2、乡(镇、办)及站(所)
  长期公开内容
  乡(镇、办)党委、政府界内任期工作目标
  乡(镇、办)党委、政府,站(所)中心公开承诺
  乡(镇、办)党委、政府接受农民群众投诉联系方式
  乡(镇、办)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及包村干部的工作职责
  乡(镇、办)站(所)、中心办事流程、职责、责任追究办法
  季度公开内容
  乡(镇、办)党委、政府对辖区村级工作考核情况
  乡(镇、办)党委、政府处置农民群众信访投诉和突发事件情况
  乡(镇、办)党委、政府对辖区村级组织重大事项的审核批复
  乡(镇、办)党委、政府及站(所)中心办理审核审批农村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
  乡(镇、办)党委、政府对农村建设工程项目逐项招投标的监督情况
  3、县(市、区)涉农成员单位
  长期公开内容
  涉农政策法规摘要
  涉农科室工作职责
  涉农事项办理流程
  涉农事项办理结果
  年度公开内容
  农业局:农民种小麦直补和秋(杂)粮直补款发放情况
          农民沼气建设补助资金或物资发放情况
  林业局:退耕还林补贴到户金额发放情况
          农村植树造林款分配及植树造林补贴资金到村情况
  农机局:农民购买大型农机具补贴到户情况
  民政局: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审批情况
          农村救灾款物发放明细情况
          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情况
  国土资源局:农村宅基审批办理情况
              农村土地承包及集体流动土地承包情况
              国家建设征占土地亩数、补偿标准、补偿明细、资金到位情况
  教育局:农村教育“两免一补”落实到村到校情况
          农村学校危房改造资金分配到村到校使用情况
  财政局:农民种粮资金补助发放情况
          农民购买农资综合直补情况
  季度公开内容
  卫生局:农村新农合补助金发放情况
          农村农民就医住院结算补助情况
  计生局:农村二胎审批及办理情况
          农村独生子女及双女户奖扶金发放情况
  发改局:农村工程项目确定及投资到村情况
          农村涉农收费项目标准
  城建局:农村工程建设招投标情况
  农业开发办:农村新农村建设项目确定及投资情况
  水利局:农村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确定、投资资金分配使用情况
  电业局:农村生产用电和农民生活用电标准及相关规定
  广电局:农村农民收视费标准
  月公开内容
  农经局:辖区农村集体自收自支明细情况
            农村强农惠农政策、新农村建设资金设立专户公开农村农民承包土地、集体资产、资源分别实行专帐管理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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