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军副司令员周松和:走近山东潍坊的教育改革(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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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近山东潍坊的教育改革(二)

(2009-06-09 16:48:15)转载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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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教育民主管理改革——教育体制需要走向管、办、督分离

     作为教育改革的制度保障和配套改革,山东潍坊市还做出了两项制度设计:一个是将县(市)区的教育工作情况纳入到对县(市)区党政领导政绩考核的内容;一个是对学校进行民主指数评估。    

    教育信息面向社会公示公开

     2002年,潍坊市教育局会同潍坊市委组织部、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联合下发文件,即《关于将县(市)区教育工作情况纳入到对县(市)区党政领导政绩考核内容的通知》。

     通知规定,每年考核一次,与县(市)区教育工作年度督导评估一并进行。考核结果作为上级党委、政府考核县(市)区党政领导政绩的重要内容之一,并作为今后对其提拔和使用的一项重要依据。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特别强调没有落实以县为主管理体制、教师工资没有实行县级财政统一发放的地方,考核结果视为“不合格”;教师工资不能按要求发放、教育投入不能保证“三个增长”的地方,考核结果不得定为优秀等次。评估“优秀”的县(市)区予以表彰,经考核复评认定为“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整改。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担负起这个“同级督政”的责任。把每年督导的结果,分县区、分项目在《潍坊日报》上全面公布,而且还要赶在全市“两会”开幕的前一天公布。这样一来,每个县区的教育工作情况基本上做到了家喻户晓。教育开始成为领导工作的“兴奋点”。

        学校民主管理将实现可操作性

2006年5月,潍坊市教育局拿出了一份《潍坊市学校民主指数评估细则》的试行草稿。教育部门将按照这套评估细则,每年组织一至两次学校民主管理水平指数测评,同时公布评估结果,并将评估结果纳入校长职级管理考核。

     这套民主指数评估细则,包括组织与制度建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4个一级指标,9个二级指标和23项三级指标(评估标准)。

      用公式表示为:民主指数=实际得分/总分。总分为100分,根据实际得分占总分的比例确定学校的民主指数。

      根据得分,确定90分以上为一级,80~90分为二级,70~79分为三级,69分以下为四级。

      这套针对学校进行的民主测评,由教育工会来执行。教育局要求教育工会要深入学校,对部分或全部内容,通过听、看、查、谈、测评等方式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按一定比例纳入对县(市)区和学校的年度综合督导考核中,并纳入校长职级制考核,还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

潍坊市对教育信息实行公开,并发挥教育督导室及教育工会等相应职能,这是值得更多地区借鉴和学习的。

 

写在后面的话:潍坊教育局推行的教育民主管理改革已经向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管理体制迈进,教育的管、办、督分离,是教育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只有强化政府督学的督导作用,学校的办学行为才能更加规范。对学校的办学效益实行向社会公示制,既是对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也是对学校办学信誉度的支持,那些办学效益好的学校会通过公示获得社会更大的信任,学校也能沿着良性循环的轨道健康地发展。

用一句通俗的话来描述教育的管、办、督分离的管理体制,那应该是:“教育行政部门相当于教练员,学校相当于运动员,政府督学相当于裁判员。”裁判员既要评价运动员的竞技水平又要对教练员的训练水平做出公正的评判。如下这个公式也许能给我们带来一些教育启示:“高水平的教练员+高素质的运动员+公正的裁判员=一场好看的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