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军体检 fs2you: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防范食物中毒工作的通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2 06:40:47
关于进一步防范食物中毒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处 发布时间:2011-08-02

济食药监〔2011〕122号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局)、稽查支队:
    夏季是食物中毒和胃肠道疾病的高发季节。为确保人民群众餐饮消费安全,各县(市)区局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监管,切实做好食物中毒预防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各县(市)区局要把预防控制食物中毒作为日常监管的工作重点,摆上议事日程,针对夏季餐饮消费特点,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监管,切实做好食物中毒预防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食物中毒和各类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各县(市)区局要加强对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和重点品种的监控,将学校食堂、企业食堂、建筑工地食堂以及承接会议、培训、婚宴、旅游就餐等集体用餐的宾馆饭店作为重点监管单位,重点检查凉拌菜、熟肉制品等易腐败变质、易诱发食物中毒事故的重点品种,检查卫生管理制度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落实情况。对发现餐饮安全隐患的,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并监督落实整改到位,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严查事故,妥善处置。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各县(市)区局要依法履行职能,第一时间开展现场调查处置,快速控制事态,积极配合其他职能部门,做好各项处置工作。对发生疑似食物中毒的餐饮单位,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要告知餐饮单位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责令限期整改,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餐饮单位整改到位后,书面提请现场验收,验收合格的,解除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恢复营业。
    四、未雨绸缪,严格防控。各县(市)区局要提前制定监管计划,秋季学期开学前,联合教育部门对学校食堂逐一进行排查,严防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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