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性保证期限: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 构建生态宜居大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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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 构建生态宜居大长沙

    更新时间:2011-02-28 23:20来源:湖南林业 作者:周庆年 点击: 8次

            加快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是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长沙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具体实施,对于改善城乡生态人居环境,打造和谐宜居长沙,实现产业互动、城乡经济相融,推动全市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而又深远的战略意义。

          一、充分认识城乡绿化一体化的重大意义

          1、城乡绿化一体化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七大把建设生态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是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出的新要求,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表现为人与自然和谐程度的进步和人们生态文明观念的增强。城乡绿化一体化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一方面,搞好城乡绿化,能够有效改善生态环境,优化发展条件,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另一方面,通过实施城乡绿化一体化,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投身绿化事业,可以进一步增强人们的绿化意识和生态环境意识,使生态文明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2、城乡绿化一体化是维护生态安全的根本举措。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具有涵养水源,防风固沙,调节气候,吸碳增氧,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功能。搞好造林绿化,增加林草植被,对于减缓自然灾害,防止水土流失,促进节能减排和应对全球气候变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特别是我市地处湘江中下游,生态区位十分重要,搞好我市的生态建设,既是改善我市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同时对于维护湘江流域的生态平衡,保障国土生态安全,具有十分重大的战略意义。

          3、城乡绿化一体化是“两型社会”建设的客观要求。绿色环保、生态良好、环境友好是“两型社会”的重要标志。城乡绿化是“两型社会”生态系统的主体,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有生命的基础设施。当前,长沙在城乡开发建设中,资源浪费、环境破坏现象仍然存在,城市生态功能还比较脆弱,“热岛”效应还比较明显。作为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的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核心区,搞好造林绿化,构建城乡一体的绿色生态网络,不断改善人居环境,是长沙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的题中之义。同时,良好的自然生态,优美宜人的人居环境,也是展示长沙形象和文明发展程度,吸引人才聚集和招商引资的有利条件。

          二、科学谋划城乡绿化一体化的总体思路

          根据我市最新林业调查初步统计和国土相关数据显示,现全市土地总面积为118万公顷,其中林业用地面积61.63万公顷,占国土总面积的52.11%,西部山区还有大量坡耕地和未利用地。因此,只要我市充分合理利用现有土地资源,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采取政策补偿的方式,进一步实施好退耕还林,加大对未利用地的造林力度,我市的森林覆盖率是有能力从现在的53.25%增加并稳定在54%以上的。为此,我市要力争到2012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5%以上,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4%,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58%以上,全市生态逐渐步入良性循环,经济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

          围绕上述目标,总的要求是构建“四大体系”、坚持“五大原则”,实现“六大转变”。四大体系”:一是以生态理念为指导,构建起热爱自然、崇尚绿色的生态教育体系。二是以生态建设为中心,构建起城乡一体共同发展的生态防护体系。三是以生态安全为主线,构建起完善的生态保障体系。四是以生态文明为目标,构建起和谐优美的生态开发体系。“五大原则”:一是坚持超前规划,有序推进的原则,高标准、高起点、高水平搞好规划,并循序渐进,突出重点,凸现特色。二是坚持城乡同步建设,同步发展的原则。加快推进生态建设进程,努力提高乡村绿化水平,实现城市与农村之间联动发展。三是坚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的原则,处理好保护、发展与利用的关系。四是坚持实事求是,按客观规律办事的原则,积极进取,量力而行,注重实效。五是坚持生态优先,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统一,将国土绿化与城乡经济发展、农民致富增收相结合的原则,实现生态改善与经济发展“双赢”。“六大转变”,即由“拆违建绿、见缝插绿”向“规划建绿”转变;从片面追求绿化景观效果向满足大绿量生态功能转变;由单纯注重绿化面积向平面绿化、垂直绿化、层次绿化等立体绿化格局转变;四是由只注重城区绿化向全面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转变;五是由注重人工造景为主向绿化贴近自然方向转变;六是由只注重建造忽视管理向建管并重转变。

          三、全面提升城乡绿化一体化的整体水平

          (一)以“三位一体”为框架,推进城乡绿化规划一体化

          1、完善规划体系。立足区域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打破城乡分割格局,统筹规划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按照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一体的规划思路,坚持“生态优先、崇尚自然,林水相依和以乡土植物为主,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规划原则,逐步形成城市、森林、园林“三者融合”,城区、城镇、村庄“三位一体”,水网、路网、林网“三网合一”,乔木、灌木、草地“三头并举”,生态林、产业林和城市景观林“三林共建”的基本框架,全面构建城区园林化、郊区森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园化的城乡生态格局。

          2、精细规划城区。城区重点发展景观林、社区公益林及公共绿地、湿地,大力发展乔木、灌木、草地组成的复合植被,实现生物多样性的本土化。积极开展“绿荫工程”,推广屋顶、阳台、裙楼、坡墈、墙体立面、立交桥等立体绿化,着力提高城区的绿化覆盖率和城市的“三维绿量”,彻底改变城市“水泥森林”形象,不断拓展城市绿化空间。大力构建特色绿化工程,精心设计,精妙创意,实现绿化错落有致、层次分明、色彩缤纷、四季花开、绿美相融的绿色景观效果和城市绿色空间体系,不断增加城市绿量,提升城市品位。

          3、科学规划城镇。坚持以城市公园绿地、环城林带、环保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河道与道路绿地和各类防护林为主体,形成多类型、大中小结合、分布合理、各有特色的公共绿地体系。坚持对县城和各乡镇政府所在地的主次干道按计划分期进行综合整治,提高市街绿化档次。严格保护城镇中具有生态和景观作用的山头、山脊、斜坡、湿地和江河沿岸防护林,对划定为绿地的农业区要实行退耕还林、还草,城镇周边要加大拆违建绿力度,构建城区外围、城区组团和城市功能分区的交界绿化过度地带,初步形成各类绿地合理配置,乔、灌、花、草有机搭配,森林环绕、城乡一体的城镇绿化体系。

          4、系统规划村庄。结合新农村建设工程的实施,突出青山环绕、绿树葱笼、碧水长流、村庄农舍融为一体的田园风光,与农业产业发展、乡村旅游结合起来,大力开展村庄路边、水边、山边和房前屋后的绿化美化,全面实施“绿化示范村庄、”“绿化示范庭院”工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实现园林下乡,森林进村,努力构建具有江南农村特色的生态网络体系,不断改善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以“三大产业”为龙头,推进城乡绿色产业一体化

          1、大力发展“三百”产业。牢固树立“造林就是造福、增绿就是增收”的理念,把城乡绿化一体化与林业产业化有机结合起来,抓紧实施全市油茶产业发展规划,用五年时间,新造油茶示范林30万亩,培育和低改70万亩,建成百万亩优质油茶产业示范基地;通过新造、低改,到2012年,建成百万亩高效楠竹基地;抓好浏阳河百里花木产业提质改造工程,以花木产业带为龙头,进一步调整全市花木产业结构,重点发展鲜切花,促进产业升级。全市花木生产面积稳定在20万亩,用三年时间,鲜切花温控大棚面积达到20万平方米,鲜切花市场占有率达到20%。

          2、大力发展森工产业。坚持生态优先原则,大力发展生态林业和绿色环保产业,积极探索林业得发展、生态受保护、群众得实惠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畅通土地流转市场,引导林农带地、带林入股,进一步放活山林经营权,努力培育“公司+基地+股民”的现代林业产业化运行机制。在近郊,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切实将药材、食用菌等经济作物种植与森林经营结合起来,实现农林间作、林牧间养,促进循环发展。在远郊,适当发展用材林,培育速生丰产林,逐步形成规模化种植、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生产的格局。大力发展集约型林产工业,培育一批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品牌产品和知名企业,逐步形成龙头企业品牌示范辐射作用,并带动相关产业集群共同发展。

          3、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坚持“以林促游、以游养林”的思路,以森林生态资源为依托,充分发掘森林的文化、休闲、游憩、康体、疗养作用,在城郊规划建设一批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依靠森林资源优势培育知名旅游品牌,打造一批精品森林生态旅游线路,并带动绿色村庄、生态农家乐快速发展,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兴绿富民,城乡共同发展。

          (三)以“三个整合”为基础,推进城乡绿化管建一体化

           1、整合部门职能,促进联动合作。按照统筹城乡、科学发展的要求,依托信息化、网格化手段,全面整合林业绿化部门的相关职能,建立健全条线分工负责,职能部门协同合作的城乡绿化管理机制,不断优化结构体系,加强绩效考核评估,推进联动高效合作,实现管理范围从城市、森林、园林分割向“三者融合”转变,管理领域从城区、城镇、村庄分割向“三位一体”转变,管理模式从水网、路网、林网分割向“三网合一”转变,管理方式从生态林、产业林和城市景观林分割向“三林共建”转变,努力构建起全市域、全方位、全覆盖的城乡绿化一体化管理格局,进一步完善绿化管理机制,规范绿化管理行为,提高绿化管理效益和水平。

          2、整合绿地资源,促进占补平衡。建立“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合理供地、节约用地、占补平衡”的绿地管理机制,对城市规划区划定的绿线范围内的绿地不能擅自开发占用。如果确因城市发展需要占用林地、绿地,则必须实施置换或补偿措施,以不小于同等面积的标准在异地进行绿化弥补。要将绿化美化当作基础设施来建设,结合“城中村”、“空心村”、“景区村”改造,及时抓好拆迁后的还林复绿工作。在城区,要将绿化建设与城市建设一同规划、一同设计、一同建设、一同验收,做到工程峻工了,树木绿起来了。在农村,要合理利用腾退宅基地、村内废弃地和闲置地,坚持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对不适合复耕的要及时种树植绿,对城、镇及中心村暂不开发的的土地可作为生产绿地予以利用。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流转林地林木,实现大户规模、企业连片经营,提高林业产业经营水平和效益,获得的土地增值收获反哺农村,既改善农村生产条件,又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3、整合保护措施,促进严加管护。牢固树立“保住青山绿水也是政绩”的理念,对绿色资源进行严加管护,保护来之不易的绿化成果。要实行严格审批,借鉴法国、新加坡等国外先进经验,对城市中森林周边公共住宅建筑实施限制批建,保证公共绿色空间和市区边缘的大规模森林、河畔的景观,稳定森林生态系统。对涉及林地、绿地占用的城乡规划和因城市建设需要必须移栽的树木或必须征占的林地首先应该予以公示,接受群众及社会的监督。对风景名胜区核心区、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区、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的生态廊道等区域,非经特别许可严禁开发建设。要加强执法监管力度,实施严格的“绿色图章”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绿地规划设计、工程建设、竣工验收的全程监控管理,特别是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砍伐、移栽树木的数量或填水挖山的控制与跟踪监管,做到不乱砍一棵树,不乱填一口塘、不乱挖一座山、努力维护和改善城乡生态环境。要建立严格的问责制,切实将树木花草都当成生态财富、当成环境优化的宝贵资源来对待,对违规占绿毁绿者予以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同时,要严防森林火灾和森林病虫害发生,严格控制外来有害生物入侵。要强化中幼林抚育管理,提高造林绿化成活率和保存率。要依法打击乱砍滥伐林木的违法行为。

          (四)以“三个坚持”为准则,推进城乡生态环境一体化

          1、坚持生态资源有偿使用。完善管理考核体系,积极试行绿色GDP核算,将生态保护建设成果作为GDP的具体指标来考核,使“绿水青山”转化为货币形式的“金山银山”。建立生态补偿转移支付专项基金,坚持对生态公益林进行补偿和奖励,实现无偿使用森林资源向有偿利用森林生态效益的转变,使林业生态建设者得到合理回报。补偿资金由政府统筹,按照“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做到专款专用。要认真落实长政函[2008]34号文件精神,切实将市级重点工程列入生态公益林补偿范围,纳入市级财政预算。进一步落实配套措施,提高补偿标准,拓展补偿范围,形成逐步增长的补偿机制。要将补偿资金及时落实到林地和林木所有者或经营者手中,严格保护来之不易的生态建设成果。

          2、坚持生态治理城乡统筹。生态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要把城乡绿化一体化作为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长沙生态市建设规划》、《长沙市绿线保护规划》,努力实现城乡生态相协调、人与自然相和谐。城市生态方面,要依托山、水、洲、城融为一体的资源优势,大力实施科学建绿、合理播绿、全民植绿,着力打造山水园林城市。要深入推进“拓城、通路、治污、治水、增绿、添景”六大工程建设,探索实行排污权交易制度,重点解决工业企业污染、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城乡垃圾处理等问题。农村生态方面,要以生态文明创建为载体,积极开展环境优美乡镇、绿色小康村创建活动;要把村镇生活污水生态处理工程、农村清洁工程,纳入为民办实事内容,因地制宜建设农村集镇、村庄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打造绿色、整洁、秀美村庄。

          3、坚持碳汇林业社会共建。一个城市的发展空间有多大,从根本上取决于这个城市的生态承载有多大。城市的快速发展必然会带来人的大量涌入、汽车和房子的大量增加,对城市生态承载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森林是自然界功能最强大的“储碳库”和最经济的“吸碳器”。在直接减排有限的条件下,发展城市森林成为加速间接减排,保护和扩大城市生态承载最主要、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造林就是固碳,增绿等同减排。要充分发挥森林的碳汇功能,引导社会公众选择低碳生活,大力发展低碳经济。要积极搭建向个人及企业开放的投融资平台,大力实施以增加森林储碳能力为目的的植树造林、保护森林等林业碳汇项目,全面恢复退化生态系统,建立完善农林复合系统,实现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增加森林对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吸收量,提升城市生态容量,减缓气候变暖和城市“热岛效应”,不断优化生态环境,促进长沙宜居城市建设。

          (五)以“三大举措”为抓手,推进城乡绿化保障一体化

          1、加大资金投入。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社会融资等全社会多渠道多形式的投入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和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绿化和林业生态建设。同时,将各级林业机构特别是基层林业站的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确保林业绿化建设各级机构正常运行。稳定城乡绿化重点工程资金投入,要求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用于绿化资金不少于工程投资总额的2%,保障绿化资金投入稳步增长。

          2、强化科技支撑。加强技术推广应用,提高林业科技贡献率。依靠科技进步,实行“科技兴林”战略,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增加后发优势,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效益。组织力量对优良品种选育、困难地段造林、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等进行技术攻关,提升林业生态建设的科技服务水平和效果。

          3、加强队伍建设。加大思想政治和业务知识培训力度,不断增强林业绿化队伍的社会责任感和献身绿化事业的热情,提高造林绿化和生态建设水平。要有计划地引进一批中、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切实走科技化、专业化建林兴绿之路。加强文明执法教育,提高林政和绿化执法水平,优化林业法制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结合护林联防、护绿联动工作,进一步充实城乡林业绿化管护队伍,确保绿化资源和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