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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信息管税 深圳简并地税发票票种及适用范围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中国税网 作者:曲绍楠 日期:2010-09-27

本网讯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普通发票管理,实现从“以票控税”向“信息管税”方式的转变,深圳市地税局制定了《深圳市地方税收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深地税发[2010]298号,下称方案)。
方案提到,此次票种简并方案的基本内容包括七个方面。
票种设置。新的发票种类按照发票的开具方式,将深圳市地方税收发票简并为通用机打发票和通用定额发票两大类。同时,保留建筑业统一发票、销售房地产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统一发票和饮食娱乐业服务定额发票。并对同类别的发票从规格上进行细化。简并后,市局统印发票的种类由原来的22种减为6种。具体为《广东省深圳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平推式,面额有千位、万位、十万位、百万位、千万位);《广东省深圳市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面额有伍角、壹元、伍元、壹拾元、伍拾元、壹佰元、伍佰元、壹仟元);《广东省深圳市饮食、娱乐业服务定额发票》(有奖发票、面额不变);《建筑业统一发票》(代开);《销售房地产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统一发票》(含自开和代开两种)。
规格,平推式通用机打发票按规格分为:241mm×177.8mm,210mm×139.7mm,210mm×297mm;190mm×101.6mm,82mm×101.6mm(过路过桥发票)共5种规格。市局统印通用机打发票的规格有241mm×177.8mm;210mm×139.7mm,190mm×101.6mm三种。卷筒式通用机打发票按规格分为:发票宽度为57mm、76mm、82mm、44mm(出租汽车发票)共4种,发票长度可根据需要确定。通用定额发票的规格为175mm×77mm(式样见附件),有奖发票的规格不变。
适用范围。通用发票适用于地方税收的各行业(保留使用专用发票的行业除外)。按照总局的要求,由于每个行业填开的信息量不同,对具体行业使用的通用发票的规格有不同的规定。不能使用计算机开票的查账征收户和采用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户必须使用通用定额发票(不含使用有奖发票的业户)。
开具方式。通用机打发票票面为镂空设计,除“发票名称”、“发票联”、“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限额”需印制内容外,其他内容全部通过打印软件进行控制和打印。必须打印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顾客名称(付款方名称)”、“开票日期”、“行业分类”、“机打代码”、“机打号码”、“收费项目”、“金额”、“大小写金额合计数”、“开票人”、“开票单位(盖章)”等基本内容;打印软件还具有企业发票管理功能以及打印开票明细表、《发票领购、验销申请表》以及《自印发票印用存销报表》等统计功能。使用机打发票的纳税人可以根据上述要求自行设计软件或改造现有软件,也可以免费使用税务机关开发的计算机开票软件(离线版),有需要的纳税人可以到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网站下载。
冠名发票的印制方式。冠名发票即印有单位名称的发票必须选定一种规定格式通用机打发票印制,平推式发票可在发票票头左侧加印单位名称(或标识),卷式发票在发票票头下方加印单位名称(或标识)。可使用自行开发的软件打印。
需保留的冠名发票票种。各单位要严格冠名发票的换版要求,尽可能使用统一式样的通用机打发票。用票单位应根据通用发票打印要求,及时修改现有的打印软件。通用发票式样无法涵盖的各类门票,公交客票(含出租车发票),信封式发票可继续保留。保留的冠名发票其发票用纸也保持不变。因特殊原因,在一段时间内还需继续保留的冠名发票,各区局要严格控制,并报市局备案。
发票种类码以及发票代码。对新增的发票种类,市局将按照现行的规则编写新的种类码和发票代码,保留的发票种类(含保留的冠名发票)其发票种类码不变。为了区别新旧代码,新版发票代码的设置年号统一为2011年,请各区局在选用冠名发票的发票代码时注意选用年号为2011年的发票代码。
此外,深圳市还将同时启用新版发票。新版发票将实行综合防伪办法,采取物理防伪、印刷技术防伪和信息技术防伪等多种防伪措施,提高发票的防伪造性能,增强识别发票真伪的直观性和可靠性。对外公布的公众防伪措施有黑白水印防伪专用纸,MR标签识别防伪技术,半全息激光烫金膜(有奖发票覆盖层专用),发票信息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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