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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贫困行政村、20户以上贫困自然村和贫困户摸底排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落实州委书记邓先培在全州农业系统解放思想大讨论工作汇报会上对扶贫开发工作提出的“收缩战线,集中力量,突破难点,加快贫困人口脱贫步伐的扶贫工作新思路、新举措”的重要指示精神,尽快把我县最贫困的村搞准搞实,集中有限资源加快脱贫步伐,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县行政村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贫困村划分类型

以行政村和20户以上自然村为单位进行划分,界定类型为:绝对贫困村委会,贫困自然村和贫困户。

二、确定最贫困的村和最贫困的人的依据

(一)贫困村委会确定依据:1.经济指标:2007年末人均纯收入低于785元,年人均占有粮食低于300公斤;2.社会事业指标:无合格卫生室,地方病患率高于10%,无科技文化活动室,青壮年文盲率高于10%,自然村电视信号覆盖率低于60%,良种良畜推广率低于70%;3.基础设施指标:居住土掌房、茅草房、垛木房、危房的农户超过20%,人均基本农田地少于1亩,人畜饮水困难农户超过60%,自然村通路率低于40%,农户通电率低于80%;4.生态环境指标:沼气池或节能灶低于60%,人畜混居比例超过30%,农户厕所拥有率低于60%,户均经济林果面积少于1亩。以上指标达到50%以上为贫困行政村。

(二)20户以上贫困自然村确定依据:1.经济指标:2007年末人均纯纯收入低于785元,年人均占有粮食低于300公斤;2.社会事业指标:青壮年文盲率高于10%,自然村电视信号覆盖率低于50%,良种良畜推广率低于60%;3.基础设施指标:居住土掌房、茅草房、垛木房、危房的农户超过30%,人均基本农田地少于1亩,人畜饮水困难农户超过50%,自然村通路率低于60%,农户通电率低于60%;4.生态环境指标:沼气池或节能灶低于50%,人畜混居比例超过30%,农户厕所拥有率低于60%,户均经济林果面积少于1亩。以上指标达到50%以上为贫困村。

(三)贫困农户确定依据:1.经济指标:2007年末人均纯收入低于785元,年人均占有粮低于300公斤;2.基础设施指标:居住在土掌房、茅草房、垛木房、危房的农户;3.生态环境指标:人畜混居、住房比较困难,经济收入来源单一,仅靠低保收入维持生计的农户。以上三项指标达到两项以上者为贫困户。

三、贫困贫困户认定的方法步骤

第一步:摸底调查,准确掌握贫困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真实数据;第二步:分析评价,依据数据指标和走访调查情况划分贫困行政村、贫困自然村和贫困户;第三步,征求意见,广泛听取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对初步划分的贫困村贫困户甄别筛选。第四步,审核上报,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把关同意后,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确认。

四、贫困村和贫困户确认的原则

(一)以建档立卡统计为依据原则。我县开展的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统计工作,积累了许多科学合理的贫困标准数据。因此,此次对贫困村、贫困户摸底排查工作要充分利用已积累的经验,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把生产条件最差、生活最困难、贫困程度最深、最需要帮扶的行政村、自然村、贫困户筛选出来。

(二)科学合理原则。贫困是一个综合问题,因此要依据经济指标、社会事业、基础条件、人口素质、生态环境等因素综合分析。既要按科学方法测定,又要广泛听取挂钩帮扶单位和当地干部群众的意见,既要纵向摸排,又要横向比较,做到既科学又合理。

三)公平公正原则。做到数据统计口径统一,衡量尺度统一,评判科目统一,评选过程公平审查决策公正,评定结果得到社会公认。

(四)公开透明原则。要实行阳光操作,评判的依据、标准和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成立贫困人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时间要求。各乡镇必须在9月25日前完成贫困村的排查,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贫困程度排序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确认。

(三)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重点对贫困行政村进行把关认定。各乡镇在确认贫困村的同时,要开展对20户以上未实施过整村推进的贫困自然村的排查,并按扶贫困难程度依次排序上报。

   附件:1.楚雄州贫困识别指标数值分值换算表

      2.楚雄州贫困行政村基础数据报表

      3.楚雄州20户以上贫困自然村基础数据报表

              

                                          二○○八年九月一日

  

主题词:扶贫   摸底排查△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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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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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9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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