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无双2救建宁:教职工聘任制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9:41:27
教职工聘任制度

    学校在科学设立岗位的基础上,实行干部、教师双向选择,竞争上岗,按岗位的要求择人,教职工以岗应职,实现教师队伍的整体优化。

    1、学校根据本校教职工编制数科学设置机构和岗位,提出聘任方案,经学校党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公布实施,同时报教育局人事科备案。

    2、坚持以岗定人,因岗择人,根据岗位需要,确定上岗条件,教职工提交上岗申请,竞争上岗。在科学考核的基础上,按照教职工德、能、勤、绩及身体状况等,由校长聘任相应人选,不能超编聘任。

    3、聘任与校内职务工资挂钩,应聘者享受岗位津贴和相应待遇。允许一人受聘多职,并可低职高聘或高职低聘。

    4、教职工受聘后,与学校签定聘任合同,双方都要遵守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违约。

    5、制定教职工岗位考核评估细则,对教职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教师聘任、晋职、奖励挂钩。

    6、对拒聘的教职工,学校从其拒聘之日起停发其工资,限期半年内调离。对未聘任岗位的教职工,限期半年学习提高、届时重新应聘,如再次未被聘任,限期半年内调离。

    7、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校可面向其他学校招聘教职工,经本校批准,教职工可到其他学校应聘。

    8、未经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随意到其他单位工作,超过15天的和连续旷职15天,或一年累计旷职30天的,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评价确定为不合格者,学校依据合同拒绝继续聘任,并限期半年内调离。

    9、对不履行教师义务,不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乱收费、乱办班的教师,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学校与其解聘,限期半年内调离。

    10、对挂编在岗人员及出国逾期3个月未归者,学校不予之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