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定价目录2015:小学教师聘任工作方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23:48:23

安政[2009]82号

安海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安海镇2009年小学教师

聘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小学:

《安海镇2009年小学教师聘任工作方案》已经镇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安海镇人民政府

二OO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抄送:晋江市教育工委、晋江市教育局,镇党政联席会成员、

存档(2)

­

安海镇2009年小学教师聘任工作方案

 

为不断完善教育管理体制,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我镇基础教育工作持续、健康、稳步发展。现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基础教育的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本次小学教师聘任工作的领导,经镇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成立安海镇小学教师聘任工作领导组(下称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  长:许天祥(安海镇党委书记〈副处级〉)  

副组长:李荣沛(安海镇副镇长)

成  员:蔡清满(安海镇小教党总支书记)

 王俊锋(安海镇教委办副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镇教委办,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主任由蔡清满兼任。

各校要在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做好教导及教师的招聘工作。

二、具体细则

(一)招聘对象:现在本镇公办小学在编公办教师及聘用合同教师。今年秋季经教育主管部门分配、调入的公办教师不属此次招聘对象。

(二、任职期限:四年(2009年8月—2013年7月)。

(三)招聘原则:严格按照“按需设岗,双向选择,协约管理”的原则,根据教委办下达给各校的职数进行招聘。

1、教导主任、教师的招聘由校长具体负责。每校设教导主任一名,超过550人的基层小学可设副教导主任一名,超过1100人的小学可设副教导主任两名。

2、校长应立足学校全局,严格执行教委办下达的教师聘任数及限定的比例,按需设岗,科学配置。拟聘教导主任及教师人选时要做到六个“注重”,即

(1)注重年段、学科教师的优化组合;

(2)注重高、中、初级教师职称结构的合理配置;

(3)注重老、中、青教师年龄结构的优化组合;

(4)注重聘请原校年老体弱但师德良好的教师;

(5)注重按编制、按要求、按比例招聘教师;

(6)注重队伍稳定,原校公办教师比例应不少于70%。

3、教师原则上不在本村任教,如拟招聘教师将于2013年7月1日前退休的或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在本村任教的,应由校长提出,经领导组同意后,方可受聘于本村小学 。

4、校长不得聘自己的直系亲属在本校任职任教。直系亲属指父母与子女、媳妇、女婿关系、夫妻关系、兄弟姐妹关系。

5、长期病休或在2013年7月1日退休的教师,原则上由原校聘任。

三、时间安排

(一)7月31日8月5日,安海中心小学、养正中心小学、成功小学完成招聘工作。

(二)8月6日上午,安海中心小学、养正中心小学、成功小学报送聘任教师名册。

(三)8月6日8月9日,其他学校完成招聘工作。

(四)8月10日上午,其他学校报送聘任教师名册。

(五)8月11日8月12日,办理移交手续。

(六)8月11日,落聘教师报到。

(七)8月11日—14日,处理招聘工作遗留问题。

四、相关要求

(一)安海中心小学、养正中心小学、成功小学要严格遵照“全员竞岗、结构合理、稳定为主”的要求进行招聘。有条件的学校可参照执行。

(二)校长可按教委办下达的教师职数自主招聘,但不得突破教委办限定的比例,否则不予审批;职数未聘满的学校应无条件接收领导组调配的试聘教师;拒不接收者停拨该校所有缺额代课金,直至聘用期满。

(三)教导任职期间退休的,自批准的下一个月起停止其职务。该职位拟补缺人选由校长提名,报镇教委办任命。

(四)招聘期间新分配的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及外地调入教师由领导组视缺编情况统一调配,各校应无条件接收。

(五)教师招聘工作结束后,各校要编造教职工花名册(一式二份,学校、教委办各执一份),送交领导组办公室审核后,与教师签订协约书(一式三份,由教师本人、学校、教委办各执一份),招聘协约方可生效。

(六)教师招聘工作结束后尚未受聘者,应在规定时间,持书面报告到领导组办公室报到。报告内容应包括本人参聘情况、没有受聘原因、个人的态度及意向。领导组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个人的实际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由领导组向未聘满的学校推荐聘任,若再次落聘者作为试聘教师。

2、试聘教师由领导组安排到辖区内学校任教,试聘期一年,试聘期间只领取国库统发工资;试聘期满仍未正式受聘者,根据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处理。

3、招聘期间拒不接受任何学校聘请的,领导组将不予调配,将根据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处理。

4、长期离岗、无故不参加招聘、落聘后不服从领导组办公室安排者,根据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处理。

(七)教师受聘期间,若一方违约,确需辞聘或解聘的,对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向领导组办公室报告,经调解无效后,方可执行。未经批准,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毁约或违约。一经辞聘或解聘,将根据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处理辞聘或解聘相关工作。

(八)各校要以招聘工作为契机,组织教师对学校财产、档案资料等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归档,切实做好学校资产清查、管理工作。

(九)各校应按规定认真做好教师的相关移交手续。拒不办理移交者,年度考核一律定为不合格;报账员应于7月25日向教委办财务中心办理账据移交手续(收支账据截止时间为7月20日),教师应于7月30日向校长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十)聘任期间,全体教师不论受聘与否,都应积极参加暑假期间的护校工作及相关培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