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老厂房出售:个税起征点面前“民意”价值几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12:45:02

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个税修正案草案,二审草案维持一审草案3000元个税起征点不变,同时将个税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3%。

这是一个出乎很多人意料的消息。此前个税一审草案征得创纪录的23万多条社会意见,其中赞成3000元作为个税起征点的意见只占15%,要求进一步提高个税起征点的意见占绝大多数。据此,人们有理由热切期盼个税起征点进一步上调,不大相信有关部门和立法机关不给“民意”一个面子——很多人甚至低调地认为,哪怕有关部门很不情愿,立法机关遇到很大阻力,哪怕将起征点象征性地上调至3500元,也算是给民意一个交代。

民众的要求并不高,可仍然遭拒,个税二审草案维持3000元起征点不变。我们难免要问:在个税起征点面前,“民意”价值几何?如果创纪录的23万多条民众意见尚不能改变有关部门的初衷,如果绝大多数民众反对尚不能撼动一个个税起征点,那么征求社会意见的实际意义何在,公信力何在?人们还怎样相信“征求社会意见”?

虽然二审草案将个税第1级税率由5%降为3%,挤牙膏般地作出一些让步,但这更像是避重就轻。因为在此次征求社会意见中,人们关注的焦点是个税起征点,绝大多数民众反对的是个税3000元起征,这个焦点问题不容回避。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人士在解释个税起征点维持不变时,给出了一些理由。这些理由并不新鲜,无非是重复一些专家的意见,而民众要求进一步提高起征点的理由则被选择性忽略,至少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人们要求进一步提高个税起征点同样有理有据:中国民众的税费负担已经很重,虽然个税缴得不多,但我们承担了异常繁重的间接税。中国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畸高,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包含着高昂的税赋。这些税赋最终由消费者埋单,更不要说人们还承担着名目繁多的合法或不合法的费;在一些大中城市,3000元月收入连负担一个家庭的吃、喝、穿、用、行都不够,更不要说负担医疗、教育费用以及还房贷。3000元个税起征点不符合“基本生活费用不征税”原则;今年1至4月全国财政收入同比增长31.4%,远高于GDP和居民收入增幅,1至4月全国个税收入2540.11亿元,已经完成全年预算的81.4%,这些数据足以说明政府收入增长过快,政府有必要、有能力“让利于民”;政府手里太有钱不一定是好事,税收“取之于民”也必须要“用之于民”。

该不该进一步提高个税起征点,公说婆说,似乎都有充分理由。那么立法层面该如何决断?当然是遵从大多数人的意见——既然征求了社会意见,就应当尊重、吸纳大多数人的意见。而不能以少数人意见为准,这是“开门立法”的题中应有之义。否则何必征求社会意见?

个税修正案草案由有关部门起草,作为政府部门,当然希望政府收入越多越好,甚至总觉得政府的钱不够用。但是,我们希望立法机关能够真正代表民意,站在民众的立场上,排除少数部门阻力,让立法与修法更具民意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