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网络营销推广:规范养殖行为打击私屠乱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11:56:26
      孙菁.规范养殖行为打击私屠乱宰[N]. 中国畜牧兽医报,2011-06-26(02).    从6月份起,北京市农业局开展“规范畜禽养殖行为、打击私屠乱宰”专项整治行动,对泔水喂猪、私屠乱宰等作为严查重点,一旦发现将依法严惩。

    据了解,从6月16日至24日,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对所有生猪养殖场(户)进行全面排查,摸清本辖区内使用泔水喂猪的养殖场(户)的存栏、饲养方式等基本情况,并登记造册,建立养殖档案,加强监管检查,规范养殖行为。城乡结合部的养殖场(户)将是基层防疫员特别重点监管对象。

    该项整治行动禁止养殖者在饲养场内通过熬煮等方式处理餐厨垃圾,以防止在处理餐厨垃圾过程中造成动物疫病传播。一旦发现养殖者熬制餐厨垃圾制售“泔水油”的行为,立即通报本市区县食品安全办公室及时查处。

    该项整治行动将严查养殖场(户)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要求养殖场(户)必须对病死动物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非法销售。一经发现、查实非法销售病死动物尸体情况,相关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严厉打击。

    该项整治行动还将在6月25日至8月16日通过明查、暗访和巡查相结合的方式排查辖区内的私屠乱宰行为,边排查边整治。主管部门制定对生猪外的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准入条件,严把准入关;加强对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严把检查关;并严格实施屠宰检疫,执行派驻检疫、入场检疫、索证登记、签字准宰、检验登记和无害化处理等6项制度,严把检疫关。

    运输、销售、加工未实行定点屠宰动物及其产品,或者自宰自食、民俗旅游现场宰杀驴、鹿、犬、特禽等动物,也必须经检疫合格方可屠宰,并将检疫证明存档备查。对生猪、牛、羊、禽私屠乱宰和冒用或伪造“北京市定点屠宰企业许可证”和检疫证明、印章违法行为也将开展拉网式检查,特别对与外埠接壤及城乡结合地区将进行重点检查,并联合工商、质检、公安、城管等部门联合开展执法,进行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