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晓讲道视频播放:“医生受贿案”触目惊心-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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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受贿案”触目惊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1年2月15日,上海市卫生局透露,上海瑞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上海哲明工贸有限公司、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因在经营活动中有商业贿赂行为、严重违规,从2月16日起,两年内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不得购入上述3家企业生产经营的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解除未终结的购销合同,并由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企业承担违约责任;两年内全市药械招标组织不得接受上述3家企业参加该市药械集中招标采购的投标活动。

  与此同时,与这三家医疗器械销售企业密切相关的“受贿人”——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原主任胡跃则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没收财产人民币1万元,退出的受贿款予以没收。

  这起商业贿赂东窗事发,源于2010年工商税务部门在一次例行查账中发现了一份不小心混入的“小黑账”。在该本账目中,详细记录了各家医院和相关人员的财物、相应的年货、购物卡金额的记载,而其中最主要的名字就是胡跃以及几家区中心医院的负责人。

  检查部门根据线索顺藤摸瓜发现,2008年初至2010年春节期间,胡跃在担任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主任时,利用自己主管行政和业务质量的职务便利,在采购仪器设备、易耗辅料的过程中,先后多次收受上述三家医疗器械销售企业送的钱款合计人民币32.4万元,而作为回报,胡跃向相关医院的采购人员以打招呼的方式进行推荐,使三家企业承接到了相关业务。

  一位熟悉“行规”的医药设备销售人员表示,医疗器械销售公司实施商业贿赂几乎已经成为了一个“潜规则”,一般销售人员会拿出利润的百分之十到二十作为给出的回扣,“大家都在送,你不做的话,你的产品就进不去(医院)。”

  “发生在医疗人员身上的受贿案让人非常痛心,”审理胡跃受贿一案的主审法官马超杰是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在多年的刑事审判工作中,他审理过多起医疗人员受贿案,“这些年来,在购买医疗器械和药品时,收受商业贿赂的案例频频发生,因为贪婪而身陷囹圄的往往是医疗科研机构负责人、医院科室负责人、学术带头人,非常可惜。” (小 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