诛仙之青云小师叔:201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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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201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201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促进我省“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和廉洁政府为目标,以服务人民群众为主线,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行业政务公开、基层政务公开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为重点,建立健全监督考评机制,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服务。
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一)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逐步扩大公开信息量。认真执行《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黑财预2010〕19号)精神,积极推动部门预算公开。对政府集中采购的标准和年报信息、各类收费标准等群众关注的信息,要在法定时限内通过网络予以公开。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认真执行《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二)推进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信息公开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制定相关标准和程序,及时发布和更新有关工程建设领域的项目信息。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明确公开的责任主体,规范有序地推进项目信息公开共享。完善考核评估和监督机制,重点解决工程建设信息不透明、公开不规范等问题。
(三)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答复机制。要进一步完善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明确答复责任。对于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要在法定时限内主动与申请人沟通,答复申请时要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对无正当理由拒绝答复申请人申请的,要按有关规定责令改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认真抓好行业政务公开工作
(四)积极推广典型经验。省直各部门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培育和发现政务公开典型,通过抓点带面,典型推广,促进工作不断深化。已取得试点工作经验的行业,其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召开本行业政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议,总结和推广经验,促进全行业政务公开水平提高。
(五)大力推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以及医院、学校、公交、公用等涉及民生的领域,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提供高效便民服务。依法公开办事的依据、流程和结果,利用公共媒体、互联网、公告栏、电话咨询等各种方式,实现办事项目有关信息的充分告知,便于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研究制定推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指导意见。
三、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基层延伸
(六)构建和完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县(市、区)要以行政服务中心或网上政务大厅为载体,实行多渠道公开和“一站式”服务。鼓励乡镇(街道)建立办事大厅,整合医保、计生、低保、合作医疗等服务项目,集中公开政府信息和受理服务事项。鼓励村(社区)建立政府信息查阅点,配备政务服务联络员,为群众获取信息和办事提供服务。各市地要确定1个县和1个乡作为试点,总结和积累经验,逐步将政务公开工作向基层推开。下半年将组织召开全省基层政务公开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一批基层政务公开典型经验,初步形成县、乡政务公开工作基本规范。
(七)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规范和发展各级各类行政服务中心,对与企业、社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要尽可能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优化工作流程,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降低行政成本。要加强对行政服务中心的政策指导,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内部管理,促进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发展。
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八)推进重大决策公开。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的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凡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实行预公开制度和专家论证、听证制度咨询,广泛听取意见,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意见征集采纳情况。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决策公开的各项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坚决防止“走过场”等形式主义。
(九)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和结果公开。进一步规范全省行政审批工作,明确各个审批环节的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并及时通过政府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要严格执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和取消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2010年第1号),未经公布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一律不得实施。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结果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大力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将省政府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及市地行政服务中心全部纳入全省统一的电子监察平台,实现重点领域、要害部门和关键环节行政权力运行的监控。
五、切实加强考评监督
(十)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网络管理平台。根据国家有关要求,规范省政府及省直各部门网站中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立网上信息统计考核系统。网络管理平台建设一期工程在省直各部门和2个试点市、2个试点县实施。省直各部门和试点市、县要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为群众上网查询信息提供便利。各级政务公开常设办事机构要利用网络管理平台,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动态考评,并定期将考核项目和考核结果通过网络进行通报。
(十一)建立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制度。各级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包括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等,在按法定时限进行公开的同时,其发文字号和标题要在各级政务公开常设办事机构每月进行一次备案。属于国家秘密的公文类信息,其文件标题可不进行备案。要将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考核范围。
(十二)完善考核评议机制。采取网上考核、实地抽查、群众评议等多种形式,对政务公开进行考核评议,社会评议分值不得低于考评总分值的10%。对市、县进行考评时,其所属县、乡的政务公开工作要占一定比重。进一步强化考评结果的应用,每季对网上考评结果进行排名,年终总评,以考评推动工作落实。继续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省直各部门和各级党政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十三)开展督促检查。定期开展自查和督查,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对策措施。完善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制度,明确责任追究主体、责任追究内容、责任追究程序等,保证政务公开各项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