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金科天籁城停工:居者有其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18:43:01
居者有其屋 [图片]
复制地址
日志地址:
请用Ctrl+C复制后贴给好友。
佛陀的泪珠 2010年07月11日 10:12 阅读(1) 评论(0) 分类:天下为公 权限: 公开
字体:大▼小


更多▼设置置顶
权限设置
推荐日志
转为私密日志
删除
编辑

昔者仲尼与于蜡宾。事毕,出游于观之上,喟然而叹。仲尼之叹,盖叹鲁也。言偃在侧,曰:"君子何叹?"孔子曰:"大道之行也,与三代之英,丘未之逮也,而有志焉。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人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大人世及以为礼,城郭沟池以为固,礼义以为纪;以正君臣、以睦兄弟,以和夫妇,发设制度,以立田里,以贤勇智,以功为己。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禹、汤、文、武、成王、周公由此其选也。此六君子者,未有不谨于礼者也。以著其义,以考其信。著有过,刑仁讲让,示民有常。如有不由此者,在执(势)者去,众以为殃。是谓小康。----西汉·戴圣《礼记·礼运篇》
扫描国外“居者有其屋”之策
 
 
 
2010年07月11日09:23  来源:新华社
 
【字号大中小】打印留言论坛网摘手机点评纠错 E-mail推荐:
 
资料图片 德国
新华社北京7月10日电 古今中外,“住”的问题都是民众最关心的大事之一,而“居者有其屋”也是为政者追求的共同目标。针对低收入群体,各国政府根据各自国情,制定了不同的安居政策,而其核心之一就是政策干预及政府出资。很多做法在解决居民居住问题上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
德国:严控房租
从二战后到二十世纪末,德国大规模兴建社会福利住房,解决低收入者住房问题。过去30年,德国为保障型住房建设投入300多亿欧元。尽管目前福利住房已大规模减少,政府仍通过控制房价和房租等手段保障低收入者住房。
德国人租房者占多数,有60%左右的居民租房,而年轻人中的77%为租房族。德国租房比例高,重要原因就是德国法律给予承租人近乎完美的保障。德国《民法典》等多项法律对房租价格进行强有力的管理和约束,特别侧重保护房客利益,规定房东不得随意涨房租。
根据法律,德国每个州、市及乡镇都设有独立机构,按地理位置、交通状况、建筑质量及节能等情况确定房屋租金范围。独立机构成员包括当地房东协会、房客协会及中介公司和政府代表,任何人都可获取分门别类的价格表。法律还明文规定,房租超过“合理房租”20%属违法行为,超过50%构成犯罪。这让租房市场极为稳定。
德国法律还很注重保护租房者权益。例如,如果租房者没钱支付房租,房主不能将其赶出去,而需要向法庭提供相关证据。以前,租房者有义务在居住几年后出资对房屋进行维修或重新装修。现在这一义务已被取消。此外,政府还根据家庭成员人数和失业时间等情况向贫困家庭每月发放数百欧元不等的租房补助。
日本:保低放高
在战后重建期和随后的经济高速发展期,大批日本归国人员和打工族涌入大中城市导致住房问题十分突出。为使大多数人能“居者有其屋”,日本政府采取“保低放高”政策,即政府为中低收入者提供廉价住房或优惠住房贷款,保证中低收入者能买得起房或租得起房,而高收入者住房问题则由房地产市场解决。
依据《住宅金融公库法》,政府全额出资设立“住宅金融金库”为购房者和建房机构及个人提供低息贷款。此后,政府于1955年颁布《住宅融资保险法》,为金融机构发放住房贷款提供保险,促使金融机构向购房者提供贷款。此外,政府还通过减免所得税、赠与税和房屋登记许可税等多种措施鼓励国民购房。
在立法方面,政府制定《住宅公团法》,由政府出资建立日本住宅公团,负责在大中城市及其周边地区建设住宅和进行城区改造,以较为公平的价格向有能力的购房者出售或出租设施齐全且质量高的住房。政府还颁布《公营住宅法》,为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兴建廉价住房提供实物、金融和税收支持。
应该说,这些措施取得显著成效。据统计,截至2000年,日本住宅公团累计建房150万套,用于出租和销售的各占50%;地方政府累计翻修和新建住房200多万套。同时,住宅公库累计为1890万套住房提供177.4万亿日元(1美元约合88日元)融资。
日本房屋自有率比较高,廉租房数量仅占住房总量的4%至5%,但还是在解决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上发挥了重要作用。日本神户大学教授王柯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日本住房政策核心是鼓励国民购买住房,其值得借鉴之处在于设立由国家出资的银行“住宅金融公库”,推出“住房贷款保险制度”以及建设适量廉租房。
新加坡:组屋之效
“居者有其屋”是新加坡政府住房政策核心。过去数十年,政府建造近100万套公共住房(组屋),解决了全国80%的人口住房问题,其中超过95%的人购买了组屋。
新加坡政府于1960年成立建屋发展局负责解决该国公共住房问题,并于1964年推出“居者有其屋计划”。经过多年发展,新加坡已形成以公共住房为主,商品房为辅的房地产市场格局。
政府对购买组屋有明确规定,确保大多数中低收入者有房可住。2009年,组屋根据地段和面积情况每套价格从10万新元(1美元约合1.38新元)至33万新元不等,而同期新加坡人均月收入约为3600新元。对于月收入在1500新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政府提供小户型租赁组屋,每月租金不超过300新元。
据介绍,建屋发展局在设计时会让每栋楼房包含面积不等的户型,而且会有意识地把华族、马来族和印度族等不同族群民众分配到同一个小区,以促进不同收入、不同族群之间和睦相处。
新加坡国家发展部长马宝山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尽管建屋发展局常年赤字,“居者有其屋计划”仍是政府非常重要的一项政策,“我们希望‘居者有其屋政策’能增加新加坡人对国家的归属感,让人们感到这里就是自己的家!”
法国:市必有廉租
近10年来,法国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稳定,未出现“大起大落”,这主要得益于法国政府实施多年的廉租房制度。
所谓“廉租”是指其“基础房租”比普通私人住房低一半左右。由于政府对住房困难户和低收入家庭提供“个人住房补助”,一些多子女家庭往往可以用不到市场价五分之一的价格租到满意的住房。
根据政府相关规定,法国所有市镇必须保证20%以上的住房是廉租房,否则将被处高额罚款,以保证低收入者能住上好房子。据悉,目前法国近万个市镇中绝大部分建有廉租房,在一些移民聚居的市镇,廉租房数量通常占总住房数的30%以上。政府规定所有人均收入不超过一定标准的家庭都可申请廉租房,其“上限”相当于“夫妇双方都是低级公务员的三口之家”。此外,廉租房通常只租不卖。
廉租房制度不仅对保持社会稳定起到积极作用,同时成为抑制房价上涨的重要杠杆。以2004年为例,法国出售新房11万套,而当年在建的廉租房则高达40万套。
当然,法国廉租房制度也有不合理之处。法国一家“社会住房办公室”负责人艾哈迈德·古菲就说:“法国廉租房的租期是永久性的,一名低收入者在租下廉租房后,即使今后成为总理,仍可长期占有该住房,而另一些急需住房的人却可能因此得不到房子。”(综合新华社驻法兰克福记者郇公弟,驻东京记者刘浩远,驻新加坡记者高川、丁其林和驻巴黎记者陈俊侠报道)
中国古代开发商如果大量囤地得挨板子
作者: 来源:现代快报 2010-02-22 10:33:03

古代有今天意义上的房产商吗?大量囤地会受什么惩罚
◎白居易苏东坡当年是怎样买房的
◎一个宋朝房奴的艰辛生活
房子,可以说是现代人最最关心的话题,特别是近年来房价不断疯涨的形势,令所有人都疯狂起来。有半夜排队买房的,有手里拿着一大批房不肯卖的,有甘愿赌上后半辈子幸福也要买大房的,还有更多人只能眼睁睁看着房价往上涨而买不起的……
面对房地产市场里各种光怪陆离的现象,我们不禁要问,是否只有现代人才会面对如此紧张的房产问题?如果生活在古代,我们还需要为买房发愁吗?
两千九百多年前的一桩地产交易
要了解古代的房地产市场,首先要知道古代是否有房地产交易。在多数人的印象中,房地产交易也就是最近二十几年的事情,而售楼部、开发商、分期付款、货币购房、按揭、房奴、开盘、过户,这些热门词汇都是最近这些年才出现的。其实,事情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
研究古代房地产多年的著名专栏作家李开周告诉记者,现在房地产市场上所有的现象在古代也有,根据考古实物和历史文献证明,中国在西周时就出现了土地交易,在战国时就有房屋买卖。
在一个名字叫“盉”的西周青铜器上,就刻有一段关于地产交易的铭文,意思大致就是在公元前919年农历三月份,一个叫矩伯的人分两次把一千三百亩土地抵押给一个叫裘卫的人,换来了价值一百串贝壳的几件奢侈品,包括两块玉,一件鹿皮披肩,一条带花的围裙。
这是目前发现的最早的一宗不动产交易。
而就在矩伯和裘卫两人完成土地抵押交易的93年后,也就是周厉王三十二年又发生了一宗土地买卖。这宗土地买卖的交易过程也被刻在青铜器上。
这次记录的是周厉王买地的事,周厉王为扩建王宫,买下一个叫鬲从的人的地,没有立即给钱。鬲从担心周厉王赖账,周厉王派人对鬲从说:“你别怕,我一定会照价付款的,如果我赖账,就让上天罚我被流放好了。”这是个很毒的誓。
周厉王买地花了多少钱,铭文上没写。不过李开周说,有人买地,有人卖地,说明当时除了有土地抵押,还存在土地买卖,房地产市场已经有了雏形。
有土地买卖,就应该有房产商开发。那么,最早的房地产商究竟出现在什么时候呢?是否这时候就已经有了开始琢磨着从房地产中谋取暴利的商人呢?
古代只有二手房买卖,倒腾房地产多为玩票
李开周告诉记者,如果我们所说的开发商指的是现代房地产开发企业,那么中国古代肯定是没有这样的开发商的,因为中国古代没有企业,而且在古代,房地产市场主要还是以二手房买卖为主。
在古代,一套住房的第一代业主,一般都是自主建房,也就是说,这套住房最开始一般都不是从市场上买来的,都是第一代业主自己盖的。房子盖好后,因为种种原因,这套房子被卖掉,卖给第二代业主,然后再卖给第三代、第四代业主。总的来说,从战国到明清,中国房地产市场上卖来卖去的主要是二手房,也不存在产权年限一说。
不过到隋唐时,倒是有人专门开发商铺,盖好之后,或租或卖,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们也可算是开发商。有个叫窦乂的人,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李开周说,窦乂这个人非常传奇,他生在陕西,很小的时候就死了爹娘,无依无靠,跟着舅舅一块儿生活。他舅舅是个公务员,住在长安城。窦乂先通过卖鞋、卖树等生意赚了一些钱,后来有了80万钱的身家,于是开始向房地产行业进军。当时长安西市有一个废弃的化粪池,面积不小,有十几亩,闲置七八年了,一直没人买。窦乂把它买了下来,雇人填平,在上面盖了20间店铺,租给波斯胡人做生意,平均每天都收上来几千钱的房租。
再后来,窦乂听说当朝太尉李晟喜欢打马球,于是斥资70万钱买下一块地,又花30万钱把这块地建成一片马球场,送给了李晟。李晟很高兴,从此跟窦乂结成死党,有求必应。有这种靠山保驾护航,窦乂发得更快了,不到40岁就成了长安首富,人称“窦半城”。
除了像窦乂这样的开发商,古代的开发商还有一些是公务员、退休干部等,甚至官府自己就是开发商。
比如在北宋,中央政府下面就有个专门搞开发的机构,叫做“修完京城所”。这个机构本来只能是修筑城墙和宫殿,后来城墙修得差不多了,宫殿也盖得够豪华了,这个机构就开始转型,开始给中央财政搞创收。怎么搞创收呢?修完京城所向朝廷请示,划拨给他们大片地皮,他们在上面盖住宅盖店铺,盖好了,有的卖给老百姓,有的赁给老百姓,给国库做了很大贡献。
但是李开周说,所有这些开发商都不专门从事房地产开发。也就是说,他们搞房产开发只是多元化经营的一种,没有谁只靠卖房子吃饭。从唐朝到清末,中国一直没有职业的开发商,只有业余的开发商。
职业开发商到民国才正式出现
为什么古代没有纯粹的开发商。李开周告诉记者,首先,从汉朝开始,传统中国一贯重农抑商,单靠造房子赚钱,会被大伙瞧不起。北宋初年有个人叫陶毂,据他描述,当时只要有人盖房子往外出租,大伙就说这人是市井小人,挣来的钱就叫“痴钱”。就是呆傻的意思。可见在那时候,连做房东都受歧视,更别说做开发商了。
其次,做开发商最需要的是钱。买地、买建材、雇人、摆平关系,哪个环节都得花钱。尤其买地,流动资金不能少,钱不够,就得找同行拆借,或者找银行贷款。古代没有银行,但有钱庄,可是钱庄规模一般很小,即使有一些大型的全国连锁的钱庄,他们也不做开发商的生意,都把钱借给别的老板了。史料上有这样两个办理房地产抵押贷款的例子,一个是南北朝时候的梁朝郡王萧宏,让人家拿着房契去贷款,一张房契最多只贷给几千钱;还有一个是明朝嘉庆年间山阴县的一个富户,名叫求仲,最多的一次才贷给15000文。这点儿钱别说搞开发,吃一顿大餐都不够。
直到民国时期,外国银行纷纷到中国开展业务,开发商们才能贷到大笔的贷款。所以中国的职业开发商直到民国才出现。
古代开发商如果大量囤地得挨板子
不过李开周说,在中国古代,最不利于职业开发商生存的,还是政策因素。具体些说,就是古代政府一般不允许商人购置大量土地。
以唐朝为例。唐玄宗在位时,土地政策里有这么一条:“应给园宅地者,良口三口以下给一亩,每三口加一亩,贱口五口给一亩,每五口加一亩,……诸买地者不得过本制。”意思就是说,政府给老百姓划拨宅基地,划拨的宅基地大小取决于家庭等级和家庭人口,如果是平民家庭,每三口人给一亩宅基;如果是贱民家庭,每五口人给一亩宅基。另外老百姓也可以购买宅基,但是购买的面积有限,不能超过政府规定的指标。
政府规定的指标是多少呢?平民家庭买地,每三口人,最多只能买一亩宅基;如果是贱民家庭买地,每五口人,才能买一亩宅基。
在唐朝,商人也属于贱民,再有钱的商人也是贱民,贱民老板去买地,即使是上百口人的大家庭,最多也只能购买20亩地,用这20亩地搞开发,一两年就倒腾光了。而如果超标大量买地会怎么样呢?
唐朝法律规定:“诸占田过限者,一亩笞十。”意思是买地超过指标的,得挨板子,每超出一亩指标,挨10大板。
北宋开封的拆迁费每户相当45600元人民币
虽然古代开发商没有现如今的开发商这么“牛”,环境和政策对他们都不太有利,但是在拆迁问题上,始终还是开发商们占优势。就比如窦乂,他就知道要搞房地产,首先得朝上有人,于是傍上了当朝太尉。
古代拆迁过程更为暴力,因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国家要用哪里就用哪里。当然,在古代,也不乏一些民主的君主。例如北宋元丰六年(1083年),开封外城向外拓展,规划中的新修城墙要占用120户居民的住宅,宋神宗让开封府制定拆迁补偿计划,开封府写报告说,总共需要补偿款两万零六百贯,平均每户至少能拿到补偿款171贯。
当时的171贯铜钱,大约等于现在的四万五千六百元人民币。这些钱能不能在宋朝买到房?
不捞钱的苏东坡只能借房子让儿子结婚
李开周说,古代的房价,也是有高有低。就说北宋,首都开封的房价不是普通人能承受得起的,连很多名人都是买不起房子的。比如苏东坡,他一生也没能在开封买到房子,只是在其他小地方买了几套。他儿子在开封结婚,没有新房,苏东坡很着急,最后还是借了一个朋友的房子,才算把喜事办了。
苏东坡的弟弟苏辙也是。苏辙参加工作几十年,到七十岁那年才买上房子,而且不是在首都开封买的,是在开封南边的一个城市许昌买的。在买房之前,苏辙写过一首诗,说“我生发半白,四海无尺椽”,又说“我老未有宅,诸子以为言”,意思是,我活了大半生,头发都花白了,还没弄上一套房子,搞得自己在儿子们面前抬不起头来,他们还老是抱怨我。
买不起市区房的白居易权当候鸟族
古代人买房子,也跟现在人一样,要考虑很多因素。
第一也是看房价是否承受得起。不管是古代购房者,还是现代购房者,买房之前都会掂量一下楼盘的价格和自己的腰包。比如苏氏兄弟,一辈子也没在首都买房,而是到其他相对便宜的地方买房。而唐代诗人白居易买房更有意思,跟现代都市打工族的买房经历很像。
白居易二十八岁考中举人,二十九岁考中进士,三十二岁参加工作,干的是“校书郎”,就是在中央办公厅负责校对红头文件的工作人员。级别呢,是正九品,相当于一个小县的县长,不过工资却不低,每月一万六千钱。白居易在长安东郊常乐里租了四间茅屋,因为离上班的地方远,又养了一匹马代步,此外还雇了两个保姆,这样每月的开销是七千五百钱,剩下八千五百钱存起来。但是存了十年,他也没能在长安买下一套房子。
后来白居易觉得这样长期租房不是办法,就跑到陕西渭南县,也就是长安城的卫星城,买下一处宅子,平时住在单位,逢假期和休息日就回渭南的家。有点和现在的大都市白领差不多,在郊区买房不住,而在城里租房上班。
古人卖房子得让邻居签字同意
除了看房价,古代人买房也要考虑位置和周边环境是否合适。古人跟我们一样重视居住环境,最著名的例子就是孟母三迁。不过李开周说,古代人买房考虑最有意思的一点,还在一个叫亲邻纠纷的问题上。
李开周告诉记者,现在人买房之前,一般都是调查房子的权证是否齐全,质量是否过关。而古代人买房之前,主要不是调查房子的权证和质量,而是调查卖主,搞清楚他的家人、族人和邻居是否同意他卖房,因为在古代,一所房子能不能出售,并不需要通过物价局、房管局的批准,却需要通过卖主家人、族人和邻居的批准。正规的做法是拿一个小本子,把亲戚邻居的名字都列在上面,然后从族长老太爷到隔壁大妈,让他们挨个签字。假如其中一个拒签,这房就别打算卖了。
房奴生活窘迫连被子都是租的
现代人因为房价过高,买了一套房子后,因为要每月还贷,就会沦为房奴。那么在古代,是否也有房奴一说呢?是否也能贷款买房呢?
李开周笑着告诉记者,古代也有房奴,不仅有房奴,也有蜗居。
北宋初年有个大学士叫陶毂,他亲眼见过老百姓的住房是多么紧张。“四邻局塞,半空架版,叠垛箱笼,分寝儿女。”就是说房子太小,就在房子天花板和地板的中间加一层,隔成小复式。卧室太小,放不下床,就把箱子柜子什么的拼起来,让孩子们睡。这种一家三代挤一个小房子的居住生活,跟电视剧《蜗居》里出现的场景差不多。
宋朝江浙一带也出现过房奴,有个叫张仲文的宋朝人写了一本书,书名叫《白獭髓》,这本书里描写房奴生活:“妻孥皆衣蔽跣足……夜则赁被而居。”存款和借来的钱都砸到房子上了,只能节衣缩食还债,不但老婆孩子身上没一件好衣服,连被子都是租人家的。
清朝也有房奴。光绪年间,北京有人买不起房,就自己盖,盖也盖不起,就借钱盖,然后慢慢还。有一首竹枝词唱道:“搭得天棚如许阔,不知债负几多钱?”
至于古代贷款买房的事情是到清代才出现的,清朝就出现业主拿着产权证明去当铺办理抵押贷款,而真正意义上的住房按揭,是到民国时代才有。
主题:中国古代的房地产。
内容:房子是我们目前最关心的话题之一,不断疯涨的房价令所有人都变得疯狂。那么在中国古代,也有房奴吗,那个时候买房子贵吗,有房地产市场吗,有房产开发商吗,有经济适用型住房吗,有保障型住房吗?本期节目,将为大家揭晓谜团。
中国古代的房地产
房子,可以说是现代人最关心的话题之一,特别是近年来房价不断疯涨的形势,令所有人都疯狂起来。有半夜排队买房的,有手里拿着一大批房不肯卖的,有甘愿赌上后半辈子幸福也要买大房的,还有更多人只能眼睁睁看着房价往上涨而买不起……面对房地产市场里各种光怪陆离的现象,我们不禁要问,是否只有现代人才会面对如此紧张的房产问题?如果生活在古代,我们还需要为买房发愁吗?不如就让我们翻看一下历史,从古人的生活中寻找一下蛛丝马迹。
2010-5-18 11:39回复
 
守夜人于灏45位粉丝
2楼
2900多年前的地产交易
要了解古代的房地产市场,首先要知道古代是否有房地产交易。在多数人的印象中,房地产交易也就是最近二十几年的事情,而售楼部、开发商、分期付款、货币购房、按揭、房奴、开盘、过户,这些热门词汇都是最近这些年才出现的。其实,事情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研究古代房地产多年的专栏作家李开周说,现在房地产市场上所有的现象在古代也有,根据考古实物和历史文献证明,中国在西周时就出现了土地交易,在战国时就有房屋买卖。
在一个西周青铜器上,就刻有一段关于地产交易的铭文,意思大致就是在公元前919年农历三月份,一个叫矩伯的人分两次把1300亩土地抵押给一个叫裘卫的人,换来了价值100串贝壳的几件奢侈品,包括两块玉,一件鹿皮披肩,一条带花的围裙。这是目前发现的最早的一宗不动产交易。就在矩伯和裘卫两人完成土地抵押交易的93年后,也就是周厉王三十二年,又发生了一宗土地买卖。这宗土地买卖的交易过程也被刻在青铜器上。
这次记录的是周厉王买地的事。周厉王为扩建王宫,买下一个叫鬲从的人的地,没有立即给钱。鬲从担心周厉王赖账,周厉王派人对鬲从说:“你别怕,我一定会照价付款的,如果我赖账,就让上天罚我被流放好了。”这是个很毒的誓。周厉王买地花了多少钱,铭文上没写。不过有人买地,有人卖地,说明当时除了有土地抵押,还存在土地买卖,房地产市场已经有了雏形。
2010-5-18 11:40回复
守夜人于灏45位粉丝
3楼
职业开发商到民国才正式出现
为什么古代没有纯粹的开发商?李开周说,首先,从汉朝开始,传统中国一贯重农抑商,单靠造房子赚钱,会被大伙瞧不起。北宋初年有个人叫陶毂,据他描述,当时只要有人盖房子往外出租,大伙就说这人是市井小人,挣来的钱就叫“痴钱”,就是呆傻的意思。可见在那时候,连做房东都受歧视,更别说做开发商了。
其次,做开发商最需要的是钱。买地、买建材、雇人、摆平关系,哪个环节都得花钱。尤其买地,流动资金不能少,钱不够就得找同行拆借,或者找银行贷款。古代没有银行,但有钱庄,可钱庄规模一般很小,即使有些大型的全国连锁的钱庄,他们也不做开发商的生意,都把钱借给别的老板了。
史料上有这样两个办理房地产抵押贷款的例子,一个是南北朝时候的梁朝郡王萧宏,让人家拿着房契去贷款,一张房契最多只贷给几千钱;还有一个是明朝嘉庆年间山阴县的富户求仲,最多的一次才贷给15000文。这点儿钱别说搞开发,吃一顿大餐都不够。直到民国时期,外国银行纷纷到中国开展业务,开发商们才能贷到大笔的钱款。所以中国的职业开发商直到民国才出现。
2010-5-18 11:41回复
守夜人于灏45位粉丝
4楼
古人也有房奴和蜗居
古代的房价,也是有高有低。就说北宋,首都开封的房价不是普通人能承受得起的,连很多名人都是买不起房子的。比如苏东坡,他一生也没能在开封买到房子,只是在其他小地方买了几套。他儿子在开封结婚,没有新房,苏东坡很着急,最后还是借了一个朋友的房子,才算把喜事办了。
苏东坡的弟弟苏辙也是。苏辙参加工作几十年,到七十岁那年才买上房子,而且不是在首都开封买的,是在开封南边的一个城市许昌买的。在买房之前,苏辙写过一首诗,说“我生发半白,四海无尺椽”,又说“我老未有宅,诸子以为言”,意思是,我活了大半生,头发都花白了,还没弄上一套房子,搞得自己在儿子们面前抬不起头来,他们还老是抱怨我。于是他决心盖房,享受一下老有所居之福,“平生未有三间屋,今岁初成百步廊”。不过心愿满足了,一生积蓄也耗尽了,于是又自责“我老不自量”,到了这把年纪还来做房奴。
现代人因为房价过高,买了一套房子后,要每月还贷,就会沦为房奴。那么在古代,是否也有房奴一说呢?是否也能贷款买房呢?北宋初年有个大学士叫陶毂,他亲眼见过老百姓的住房是多么紧张。“四邻局塞,半空架板,叠垛箱笼,分寝儿女。”就是说房子太小,就在房子天花板和地板的中间加一层,隔成小按式。卧室太小,放不下床,就把箱子柜子什么的拼起来,让孩子们睡。这种一家三代挤一个小房子的居住生活,跟电视剧《蜗居》里出现的场景差不多。
宋朝江浙一带也出现过房奴。有个叫张仲文的宋朝人写了一本书,书名叫《白獭髓》,这本书里描写了房奴生活:“妻孥皆衣蔽跣足……夜则赁被而居。”存款和借来的钱都砸到房子上了,只能节衣缩食还债,不但老婆孩子身上没一件好衣服,连被子都是租人家的。清朝也有房奴。光绪年间,北京有人买不起房,就自己盖,盖也盖不起,就借钱盖,然后慢慢还。有一首竹枝词唱道:“搭得天棚如许阔,不知债负几多钱?”贷款买房的事情是到清代才出现的。清朝出现了业主拿着产权证明去当铺办理抵押贷款,而真正意义上的住房按揭,是到民国时期才有。
2010-5-18 11:44回复
守夜人于灏45位粉丝
5楼
古人如何买房子
古代人买房子,也跟现在人一样,要考虑很多因素。第一也是看房价是否承受得起。不管是古代购房者,还是现代购房者,买房之前都会掂量一下楼盘的价格和自己的腰包。比如苏氏兄弟,一辈子也没在首都买房,而是到其他相对便宜的地方买房。而唐代诗人白居易买房更有意思,跟现代都市打工族的买房经历很像。白居易28岁考中举人,29岁考中进士,32岁参加工作,干的是“校书郎”,就是在中央办公厅负责校对红头文件的工作人员。级别呢,是正九品,相当于一个小县的县长,不过工资却不低,每月一万六千钱。
白居易在长安东郊常乐里租了四间茅屋,因为离上班的地方远,又养了一匹马代步,此外还雇了两个保姆,这样每月的开销是七千五百钱,剩下八千五百钱存起来。但是存了十年,他也没能在长安买下一套房子。后来白居易觉得这样长期租房不是办法,就跑到陕西渭南县,也就是长安城的卫星城,买下一处宅子,平时住在单位,逢假期和休息日就回渭南的家。有点和现在的大都市白领差不多,在郊区买房不住,而在城里租房上班。
除了看房价,古代人买房也要考虑位置和周边环境是否合适。古人跟我们一样重视居住境,最著名的例子就是孟母三迁。古代人买房考虑最有意思的一点,是在一个叫亲邻纠纷的问题上。现代人买房之前,一般都是调查房子的权证是否齐全,质量是否过关。而古代人买房之前,主要不是调查房子的权证和质量,而是调查卖主,搞清楚他的家人、族人和邻居是否同意他卖房。
在古代,一所房子能不能出售,并不需要通过物价局、房管局的批准,却需要通过卖主家人、族人和邻居的批准。正规的做法是拿一个小本子,把亲戚邻居的名字都列在上面,然后从族长老太爷到隔壁大妈,让他们挨个签字。假如其中一个拒签,这房就别打算卖了。
2010-5-18 11:45回复
娶到贞子狠幸福335位粉丝
6楼


2010-5-18 12:39回复
守夜人于灏45位粉丝
7楼
古代公务员全是无房户
说起中国古代的住房制度,最有趣的当数官员的住房问题。秦汉至魏晋南北朝时期,一般朝廷官员根本不敢奢望有自己的房子。秦朝官员的工资,实行“秩石制”,直接发粮食当工资。官员职位越大,也仅仅意味着,他能领到更多的粮食,并没有其他特权。从西晋开始,为优待官员,才正式按照官品占田。然而,皇上给的地,和官员任职的地方常常不一致;而且按照唐朝末年之前的规矩,一旦官员退休,在职时的俸禄一律停发,这地也得还给皇帝。
为了省却许多麻烦,更是为了办公的需要,许多官员就直接把家安在了条件相对优越的衙署里——或者叫机关宿舍更合适。异地做官,则举家搬迁到新宿舍。如果不幸被淘汰出官场,那就想办法另谋生路或者回老家过日子。唐末以后,退休的官员有幸能领到一半的俸禄,但退休后的住房问题,政府还是不管。南宋还规定凡各级地方政府官员休官后,三年内不许在任职地居住,倘在当地有亲属,或置有财产,三年以后也不许居住,违反者处一年徒刑。
古代也有保障性住房
为解决住房问题,古代的各级政府部门也想出了不少法子。至于这些法子到底管不管用,那又另当别论。朱元璋是第一个逼着官员在全国范围内给穷人盖房的皇帝,也是唯一的一个。众所周知,朱元璋是农民皇帝,出身穷苦,他一当上皇帝,就把穷人的住房保障问题提上了日程。
《明太祖实录》记载:洪武七年农历八月,朱元璋给南京的官员下了一道圣旨,“京畿民庶之众,鳏寡孤独废疾无依者,多旧养济院,隘不足容,命于龙江择闲旷之地构260间以处之。从之。”朱元璋让南京的官员在龙江找了一块闲置土地,盖了260间瓦房,供没有住房的南京人居住。圣旨颁布后,南京的官员很快执行了。于是一个月后,朱元璋又给上海的官员下了一道圣旨,让他们对宋朝留下来的居养院进行翻修,修好后让没有住房的上海人居住。上海的地方官也很快地执行了。
试点成功,朱元璋龙颜大悦,认为可以在全国复制“南京模式”了。在当年年底,他又给中央的官员下了一道旨意:“全国范围内,没饭吃的,国家给饭食;没衣服穿的,国家给衣服;没房子住的,国家给房子”。理想毕竟是理想。明太祖之后,各大城市的房价还是扶摇直上,朱元璋“居者有其屋”的梦想彻底破灭了。
2010-5-18 13:00回复
守夜人于灏45位粉丝
8楼
古代如何拆迁
虽然古代开发商没有现如今的开发商这么“牛”,环境和政策对他们都不太有利,但是在拆迁问题上,始终还是开发商们占优势。就比如窦乂,他就知道要搞房地产,首先得朝上有人,于是傍上了当朝太尉。后唐明宗时期,颁布了一道诏令,京城闲置的空地,让老百姓公开竞标购买,谁出的价格高就卖给谁,然后他就可以合法地盖房子了。至于百姓已经盖好的“违建”,该拆还是该留,政府也给出了标准。“诸坊巷道两边,当须通得车牛,如有小街巷,亦须通得车马来往,此外并不得辄有侵占。”对于一些虽然合法,但按照新规定又算是占用了公共用地的民居,政府实行人性化的拆迁安置,“委河南府估价收买”。
拿着卖房子的钱,市民可以另行购买土地和房屋。如此政策,政府虽然要为一部分人的拆迁安置掏钱,但是通过出让闲置土地,获得的收益远大于损失。而且,百姓原本不合法的违章建筑,通过有效的行政手段,也就“合法”了。这种怀柔政策,不失为解决百姓住房问题的良策。再比如北宋元丰六年(1083年),开封外城向外拓展,规划中的新修城墙要占用120户居民的住宅,宋神宗让开封府制定拆迁补偿计划,开封府写报告说,总共需要补偿款20600贯,平均每户至少能拿到补偿款171贯。当时的171贯铜钱,大约等于现在的4.56万元人民币。
2010-5-18 13:41回复
守夜人于灏45位粉丝
9楼
政策不支持房产开发
在中国古代,最不利于职业开发商生存的,还是政策因素。具体些说,就是古代政府一般不允许商人购置大量土地。以唐朝为例。唐玄宗在位时,土地政策里有这么一条:“应给园宅地者,良口三口以下给一亩,每三口加一亩,贱口五口给一亩,每五口加一亩……诸买地者不得过本制。”意思就是说,政府给老百姓划拨宅基地,划拨的宅基地大小取决于家庭等级和家庭人口,如果是平民家庭,每三口人给一亩宅基;如果是贱民家庭,每五口人给一亩宅基。另外老百姓也可以购买宅基,但是购买的面积有限,不能超过政府规定的指标。
政府规定的指标是多少呢?平民家庭买地,每三口人,最多只能买一亩宅基;如果是贱民家庭买地,每五口人,才能买一亩宅基。在唐朝,商人也属于贱民,再有钱的商人也是贱民,贱民老板去买地,即使是上百口人的大家庭,最多也只能购买20亩地。唐朝法律规定:“诸占田过限者,一亩笞十。”意思是买地超过指标的,得挨板子,每超出一亩指标,挨十大板。
2010-5-18 13:41回复
守夜人于灏45位粉丝
10楼
古代只有二手房买卖
有土地买卖,就应该有房产商开发。那么,最早的房地产商究竟出现在什么时候呢?是否这时候就已经有了开始琢磨着从房地产中谋取暴利的商人呢?如果我们所说的开发商指的是现代房地产开发企业,那么中国古代肯定是没有这样的开发商的,因为中国古代没有企业,而且在古代,房地产市场主要还是以二手房买卖为主。
在古代,一套住房的第一代业主,一般都是自主建房,也就是说,这套住房最开始一般不是从市场买来的,都是第一代业主自己盖的。房子盖好后,因为种种原因,这套房子被卖掉,卖给第二代业主,然后卖给第三代、第四代业主。总的来说,从战国到明清,中国房地产市场上卖来卖去的主要是二手房,也不存在产权年限一说。不过到隋唐时,倒是有人专门开发商铺,盖好之后,或租或卖,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们也可算是开发商。有个叫窦乂的人,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窦乂这个人非常传奇,他生在陕西,很小的时候就死了爹娘,无依无靠,跟着舅舅一块儿生活。他舅舅是个公务员,住在长安城。窦乂先通过卖鞋、卖树等生意赚了一些钱,后来有了80万钱的身家,于是开始向房地产行业进军。当时长安西市有一个废弃的化粪池,面积不小,有十几亩,闲置七八年了,一直没人买。窦乂把它买了下来,雇人填平,在上面盖了20间店铺,租给波斯胡人做生意,平均每天都收上来几千钱的房租。
再后来,窦乂听说当朝太尉李晟喜欢打马球,于是斥资70万钱买下一块地,又花30万钱把这块地建成一片马球场,送给了李晟。李晟很高兴,从此跟窦乂结成死党,有求必应。有这种靠山保驾护航,窦乂发得更快了,不到40岁就成了长安首富,人称“窦半城”。除了像窦乂这样的开发商,古代的开发商还有一些是公务员、退休干部等,甚至官府自己就是开发商。
比如在北宋,中央政府下面就有个专门搞开发的机构,叫做“修完京城所”。这个机构本来只能是修筑城墙和宫殿,后来城墙修得差不多了,宫殿也盖得够豪华了,这个机构就开始转型,开始给中央财政搞创收。怎么搞创收呢?修完京城所向朝廷请示,划拨给他们大片地皮,他们在上面盖住宅盖店铺,盖好了,有的卖给老百姓,有的赁给老百姓,给国库做了很大贡献。当然,在古代,所有这些开发商都不专门从事房地产开发。也就是说,他们搞房产开发只是多元化经营的一种,没有谁只靠卖房子吃饭。
2010-5-18 13:42回复
班长的妖5位粉丝
12楼
古代也不是什么阶级都能买起房的,还是该住的起的住的起,比如杜甫,怎么说也做过小官,还是在友人的资助下住着茅屋,要不就没有《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了。八月秋高风怒号,卷我屋上三重茅,这个可比棚户区惨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