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婷:“居者有其屋”系列言论之一:保障房,给最需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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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者有其屋”系列言论之一:保障房,给最需要的人 2011年9月26日 10:42   中国纪检监察报   【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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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0日,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一位官员做客某网站论坛,在谈及保障性住房分配问题时说,由于该省房价不高,保障房面积有限,不是很值钱,因此不敢保证能够杜绝“开宝马住廉租房”怪象的发生。此话一出,网络上一片哗然。
  在房价高涨的今天,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一直是百姓关注的焦点之一。温家宝总理19日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指出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这项工作,必须坚持满足基本、保证质量、公平分配、健全制度等原则,合理确定住房保障范围、方式和标准。然而,就是这一限定供应对象、建设标准、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的保障性住房分配,却曾爆出“开宝马住廉租房”的怪象。前述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那位官员的话或许能让我们恍然大悟。可是我们也不得不问,该如何“把保障房分配给最需要的人”?
  在笔者看来,若要“把保障房分配给最需要的人”,不仅要有铁的制度,更要有铁的纪律监督制度执行。官员不敢保证能够杜绝“开宝马住廉租房”怪象的发生,正是说明了一些地方政府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制度还很不完善,让一些开宝马的富翁也能够冒充低收入者堂而皇之地拿到廉租房。其实,各地对低收入者的界定审查,在制度上不可谓不严,比如吉林省就对廉租房明确要求实行“三审两公示”制度。当然,再完善的制度,也离不开人去严格执行,否则流于形式或碍于人情、权力等,就会让那些不符合申请保障性住房的人有机可乘,开宝马车能够住进廉租房也就不足为奇了。因此,铁的制度还需铁的纪律来保证执行。
  而对于那些敢于尝试染指保障性住房的富翁们,绝不可轻罚了事。他们弄虚作假、违法申请保障房的行为违反社会公平,更侵占了其他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权利。因此,应在法律上让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此才能遏制“开宝马住廉租房”怪象的再度发生。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是我国未来一段时间不变的政策,与之相应的保障性住房分配也应更公开、透明、合理。我们希望有一天相关官员能够保证:“开宝马住廉租房”的现象不会再发生。
  

 (责任编辑:于洁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