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火车站:吴官保道德经解释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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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老子《道德经》之六十一章

    原文:大国者下流,天下之牝,天下之交。牝常以静胜牡。以静为下。故大国以下小国,则取小国;小国以下大国,则取大国。故或下以取,或下而取。大国不过欲兼畜人,小国不过欲入事人。夫两者各得所欲,大者宜为下。

    一个大国,如同天下河流的下游,它是掌管天下的根本,也是天下汇集的中心。女性总是以她的恬静来赢得男人的欢心。恬静是屈尊于下的表现。只要大国以一种屈尊于下的态度对待小国,就能赢得小国的倾心;只要小国也能有暂时屈尊于大国之下的态度,就能赢得大国。所以,或者是以一种屈尊于下的态度来赢得小国的倾心,或者是小国以一种屈尊的态度赢得大国的庇护。大国不过是想将天下置于自身的关怀之中,小国不过是想参与世界事务,以赢得世界地位。要使二者的欲望得以实现,大国应该首先以一种屈尊的态度对待小国。

    大国也好,小国也罢,只有采取刚柔并举的对外政策才是最合理的社会法则。这是因为大国与小国是一种相互依赖、相互并存的关系,谁都离不开谁,就像太阳离开九大行星就会冷却变成红巨星一样(见自撰《哲学与宇宙观》)。对大国而言,在外交活动中以一种平等的姿态出现,更能受到小国的欢迎;对小国而言,只有以一种不卑不亢的态度出现在外交舞台上,才能赢得应有的地位。

                                  读老子《道德经》之六十二章

    原文:道者,万物之奥(注)。善人之宝,不善人之所保。美言可以市尊,美行可以加人。人之不善,何弃之有?故立天子,置三公,虽有拱璧以先驷马,不如坐进此道。古之所以贵此道者何?不曰求以得,有罪以免邪?故为天下贵。

    自然法则,万物均受它的统摄,有能耐的人视之为宝贝,无能之辈也受它的保护。华美的言辞可以赢得众人的爱戴,优良的行为可以广泛地影响一批人。即便那些无能之人对别人也不会放弃好的言辞和行为。所以,刚被拥立为国王或大官员的人,虽然授予了玉器车马,但还不如坐在家中听人讲授自然法则的知识。古人为什么如此珍视自然法则呢?不是说(掌握了道这一自然法则,就可以做到)有求必得、有罪可免吗?所以自然法则就成为天下最珍贵的知识。

    这一段可能是针对当时不注重自然法则研究而写的,意在提醒君主不但要重视,而且还得学习这些道德理论,以此来注重自身的语言修养、行为修养和智慧的积淀。

                                 ◎读老子《道德经》之六十三章

    原文: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大小多少,报怨以德。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是以圣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夫轻诺必寡信,多易必多难。是以圣人犹难之,故终无难矣。

    要实现有为,必须觉得以往无为,或者说,在做有为之事时,要以无为态度来对待;要做大事,必须觉得以往无事(办事得心应手) ,或者说,在做事的时侯,总觉得眼下无事可做;要达到有味,必须觉得以往无味,或者说,眼前的一切都没有什么味道。对于大与小、多与少的认识,要用对立的方式结合智慧来思考。想要完成一项事业,必须从容易的地方做起,也必须觉得眼下的事容易;要想实现一个伟大的目标,就应从细小处开始,也必须觉得这不过是小菜一碟;天下的难事必然从容易开始,也必须觉得眼下的事容易;天下的大事必然从细小处开始,也必须觉得眼下较简单。所以圣人始终不认为自己已完成了伟业,因而能成就其伟业。轻易夸海口必然少诚信,把事情看得轻而易举的人,必然遭遇重重困难。因此,圣人总是喜欢把事情看得困难些,从而最终能达到无难的境地。

    如果说前面强调了谦虛的重要性的话,那么,老子在这一章中分明肯定了自信在人生中的价值。万物的发育过程总是由简单到复杂,社会的发展进程也是如此,人们从事一项事业总是由低到高、由简单到复杂不断推进。如果觉得开始就非常费力,表明你在此领域缺乏天赋,所以,要在某一领域取得成绩,必须觉得开始不费力,从而增强了自信。还值得一提的是,老子的“无为” 包含两个不同意义:一是没有作为,一是自以为无所作为。前者是从客观性而言,这也是我们不能接受的一个观点;后者是就主观性而言,即觉得眼下无所作为,它强调了不满足现状、努力拼搏的重要性。因此,后者的“无为”理论是值得肯定的。

                                ◎读老子《道德经》之六十四章

    原文: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泮;其微易散。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为者败之;持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持,故无失。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自然而(无)不敢为。

    处于稳定状态的事物易于把握,处于酝酿阶段的事情易于谋划,脆弱的东西易于碎裂,细微的尘土易于消散。做事要从未做过的事考虑,管理要从沒有导政大乱着手。一根大树总是从幼苗长起,高台总是由一撮撮泥土堆积而成,完成千里之遥的路程,还得靠一步步行走。做那些别人已做过的事就会失败,执守于已有的成果,不思进取,也会失去眼前的果实。所以圣人总觉得目前没什么作为(意为不满足现状,想开辟新领域) ,因而总处于不败之地;不固守当前的业绩,因而不会丧失已有的业绩。一般人做事,总是半途而废,假如能像对待开始一样,慎重考虑全过程,就不会招致失败。所以圣人总是想那些一般人不去想的问题,也不去尾随普通人追求的难得之物,而是学习那些一般人不去学的知识,一反众人常常易犯的错误。他们的理想就在于:能协助万物根据自然规律生衍繁殖,而这些理论没有不被用到的。

    这一段论述不能满足已有的成绩,要善于超越自我,善于创新,同时,在方法上要懂得循序渐进。自强不息反映了时间不可逆的法则,善于创新体现了人类智慧的无限延伸性。这一方面的认识文章,时下极多,而老子早已独具慧眼,看来时髦的东西未必要是新的。老子认为,一种理论可以涵盖万事万物的规律,这又违背了前面所说的“亭之毒之” 的背反理论。

                         ◎读老子《道德经》之六十五章

    原文: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知此两者亦稽式。常知稽式,是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

    古代那些懂得社会法则的统治者,不是用明民政策来管理国家,而是用愚民方式来实施管理。这是因为民众难管理其根源在于智者百出。所以依靠民众的机智来振兴国家,实则是为国家养了一批盗贼,不依靠民众的智慧来维护国家,反而造福于整个国家。得知道这两者也都属于对立的治国方略,(没有一味的好与坏) ,经常明白对立所形成的策略,这即是所谓玄妙的智慧学问。这一学问既深邃而又久远,它与我们平时对事物所认可的规律具有相反性,正是由于存在对立相反的认识,而后才有正确的选择。

    老子在前文已提及了“玄同” 理论,不知为何这里又不“同” 了。必须明白的是,这种现象是不能殊途同归的。这是什么原因呢?殊途同归在于一个“归” 字,即运用与之相反的法则解决同一问题。明民政策解决的是社会发展问题,愚民政策仅仅是解决一个稳定问题。稳定要以发展为条件,离开发展谈稳定,就没有抓住社会的本质。老子这一观点的症结所在不是一点论哲学“非此即彼” 的问题,而是没有抓往社会的本质。社会科学的复杂性就在于得综合运用两种哲学观,当然是以两点论的整体思维为主体。一旦运用失误,影响的是整个社会,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社会科学中还有一个相当重要的内容,即是如何将文化领域分属经济与政治领域的问题。自然科学研究直接为经济服务,而企业是经济的主体,因此,自然科学研究理应隶属企业管理。而基础理论研究,前沿理论研究又应属于大学教育范畴。教育是经济发展的基础,它与经济之间的关系是互为前提的关系,因而应隶属政治领域。娱乐业是用以活跃文化生活的,其言论行为直接影响公民的道德素质和社会的安定,理当隶属政治领域。新闻报业出版业所传递的信息必须以报道社会发展的总趋势为主体,这种总趋势就表现为经济,当然得隶属经济领域。虽然有一个相对的领域分配,但必须做到政治与经济的整体协调,而不能各行其是。

                                 ◎读老子《道德经》之六十六章

    原文: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是以圣人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后之。是以圣人居上而民不重,居前而民不害。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江河湖海之所以能成为无数川流小溪的汇聚之所,是由于它们处于一个好的下游位置,故能成为川流小溪归顺之处。因此圣人明白,要想成为万民之君,就必须将个人的意志置于国家之下,要想当领头人,就必须将自身的利益置于国家之后。正是由于明白这一道理,尽管圣人位居人民之上,而民众不感到重压,尽管身居人民之前,而人民不会去加害他。正由于做到了这一点,民众都乐于拥戴他,而不是厌恶他。

    老子从百川归流这一现象中,得出了帝王治国的道理。有得必有失的自然法则,谦虚使人进步的为人之道,老子在文章中多次进行了阐述。对为官者而言,贪心不足不仅是一个品德问题,更重要的是一个人的智慧问题。没有远见卓识的人,只顾及自身眼前的得失,不顾及大局部利益,其实是最愚蠢的表现,也是少了点人性的反映,到头来落得一个赔了夫人又折兵的后果。一般人看来,道德问题仅仅是一个人的修养问题,其实,更多的是反映了一个人的智慧,故老子笔下的道德是哲学与智慧的结晶。当然,那种只顾相应的整体利益,不顾狭隘的个人得失的现象也未必正常。

                               ◎读老子《道德经》之六十七章

    原文:天下皆谓我道大,似不肖。夫唯大,故似不肖。若肖,久矣其细也夫!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慈,故能勇;俭,故能广;不敢为天下先,故能成器长。今舍慈且勇,舍俭且广,舍后且先,死矣。夫慈,以战则胜,以守则固。天将救之,以慈卫之。

    所有人都认为我所研究的法则指导意义大,似乎大到了与众截然不同的程度。正因为指导意义大,所以与众完全不同;如果相同,早已有人研究了细处之道了,(还用得着我来研究吗?) 我有三件法宝:一是仁慈,二是有节制(节俭),三是不过高地抬高自己。正因为仁慈,所以在事业上能勇往直前;正因为有节制(节俭),所以思路广阔;正因为不过分抬高自己,所以能成大器。现在,假设我舍弃了仁慈,趋向勇敢,舍弃了节制(节俭),趋向广阔,舍弃了后而趋向于先,势必会钻进死胡同。只有仁慈,用之作战可以攻无不克,用于防守,可以保家卫国。总之,拯救你靠苍天,保卫你靠仁慈。

    其实,慈与勇反映的是两个对立的个性特征,而个性特征是不可兼得的。老子将哲学中的一点论附会成两点论,属于思维混乱。他认为,仁慈能“以战则胜” ,这一观点也不能叫人接受,打起仗来讲仁慈,岂不是提着自己的脑袋叫人砍吗?但是,对战士的关爱,能激发士气,“以战则胜” 又有一定道理。一个观点只能用在一个领域,而不能用在对立的领域,这正是一点论哲学的核心内容。

                               ◎读老子《道德经》之六十八章

    原文: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

    善于谋略的政客不会崇尚武力,极会武功的人不会轻易发怒,在竞争中能取胜的人,决不会同对手一起谋求发展,善于用人的人总是将部属看得很起。这即是所谓不争的智慧,是借用别人力量成就伟业的谋略,是与自古形成的天下自然规律完全匹配的最高境界。

    仅用一个方面的策略,并不能说是策略,只有在不同的情况下,运用不同的策略才是真正的策略。一味同对手竞争,不知道在适当的时侯谋求同共发展,那是狂妄的表现;一味地抬高部属的身价,任其趾高气扬,又不是明智之举。所以,真正明智的人,总是善于运用对立统一的人,而不是一个固执一见的偏执狂。

                                ◎读老子《道德经》之六十九章

    原文:用兵有言:“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是谓行无行,攘无臂,执无兵,乃无敌矣。祸莫大于轻敌,轻敌几丧吾宝。故抗兵相若,哀者胜矣。

    军事理论书中存在这样的说法:“我们不要轻易成为战争的发动者,宁肯成为战争的受动方,不要轻易进一寸,宁愿退一尺。” 这即是所谓:出兵无能耐的“不行”之国,消灭那些无友援之邦,操纵那些轻视军队建设的国家,袭击那些无警惕性的国家。一个国家最大的灾难就是轻视敌人,缺乏警惕性。这种观念一旦产生于某一君主,他就丧失了当君主的资本。可见,如果敌对双方的力量相当的话,有危急感且警惕性强的一方必然取胜。

    这一段意在表明,国家的军事防备一丝也不可松懈,并从出击方的战略角度,从反面予以论证。关于警惕性问题,笔者已在前文有了认识。

                               ◎读老子《道德经》之七十章

    原文:吾言甚易知,甚易行。天下莫能知,莫能行。言有宗,事有君。夫唯无知,是以不我知。知我者希,则我者贵。是以圣人被褐而怀玉。

    我的理论极易理解,也极易实施。可惜天下人都不能理解,都不去实行。就像臣必须侍奉君一样,我的见解也是有源头的。并不是这些人没有知识,而是由于不了解我的知识。真正认识我这一理论价值的人极少,按照我的理论行动的人也极希贵。正是由于这样,所以圣人的外表是极寻常的,其实他们的大脑中装着极其宝贵的思想。

    为什么世界上的商业巨子很少有会读书的?为什么爱迪生读小学时竟然视为弱智?用老子的话说,叫做“被褐而怀玉” 。可见,认识一个人是否有能力,千万不要被表面现象所蒙蔽。光听一次汇报,也许能发现他的口才,他的文字功夫,但其它方面的领导素质是否具备呢?可见,真正要发现一个人才,还是要深入到现实活动中,实践中。当然,老子的“被褐而怀玉” 之言,目的是为了推销自己的理论。

                           ◎读老子《道德经》之七十一章

    原文:知不知上,不知不知病。圣人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

    明白自己知识不够的人是可贵的,不明白自己缺乏知识的人是有害的。圣人没有这种病态心理,是由于他们时刻担心自己缺乏知识所导致的痛苦,所以能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

    老子在这一章中所表达的观点,既包含着谦虛的重要性,又不全在于谦虛。“以其病病” 的思想反映了这样一种理念:要紧跟时代脉搏的跳动频率,善于补充知识,更新知识,才会成为时代的弄潮儿。这样的话,似乎只有现代人才能表达出来,然而几千年前的思想家就洞察到了这一点,这就是老子,这就是老子的思想价值。然而,现在有些人总认为中国上古时代的文化都是一些巫术文化,没有什么理论价值。从对老子的认识中,我们除了惭愧外,还有什么值得骄傲的。笔者可以肯定,老子的理论在中国历史上还算不了什么,比如说干支理论的发明者,比如说周易理论的发明者,他们的哲学思想远远比老子的哲学要完备要周密。

                              ◎读老子《道德经》之七十二章

    原文:民不畏威,则大威至。无狎其所居,无厌其所生。夫唯不厌,是以不厌。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故去彼取此。

    一旦民众不畏惧威权,就会给朝廷带来更大的威胁。(治理一个区域),既不要让居住在这里的民众感到恐惧,也不要使民众对所生存的环境感到厌恶。只有不采取高压政策,才不会使民众厌恶。因此,圣人能自知之明,又不会将目光停留在自己身上,能珍爱自己的生命,又不会把自己看得高高在上。所以能做到舍弃一方面的利益,得到另一方面的好处。

    其实这是一种对立统一的思想,或者说,属殊途同归的“玄同” 理论,不存在舍彼取此的问题。就管理而言,既要体现国家的威权,又要给民众以宽松的环境。过分强调威权或过分强调自由,均是错误的。就自身而言,既要顾及自身所在整体的利益,也要考虑自身的得失,当然就不存在“去彼取此”的一点论,这即是“仁”的内涵。但老子的“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的观点又是正确的。这是因为“自知”与“自爱”、“不自见”与“不自贵”均是为了使自身的价值得到充分体现,是玄同观的反映。

                             ◎读老子《道德经》之七十三章

    原文: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此两者,或利或害。天之所恶,孰知其故?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姗然而善谋。天网恢恢,疏而不失。

    勇气建立在鲁莽基础上,就会招致杀身之祸,勇气建立在理智基础上,就会活得潇洒。这两种方式有表现为有利因素的,有表现为有害因素的。上天总是表现为对一方面的厌恶,谁又知道其中的原因呢?自然界的规律是:不用争斗却能取胜,不善言辞却能应酬,不挖空心思、处心积虑却有谋略,不用强迫命令却会自动归顺,全在善于运用灵活应变的谋略。这些规律就像一张遮罩在天上的网,顺应它的经纬就会有所得。

    ◎ 人类是富有智慧的高级动物,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包括人的生存也无不依靠人类的智慧。这就是人类社会的规律。而智慧又是顺应自然法则的体现,因此,违背自然法则之举,本质就是愚昧。故老子将自然法则之道与人的智慧之德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假如人类能将道德品质上升为智慧,那么,就不至于是非颠倒,泯灭人性,丧失伦理,就用不着利用某些宗教教义来约束人们,也就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进入了真正意义上的文明社会。但是,人类即便具有高尚的道德,也不能取代法律的约束。这是由人类的另一特性——自私性所决定的。

                               ◎读老子《道德经》之七十四章

    原文: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若民常且必畏死,常有司杀者。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既然民众不怕死亡的威胁,又怎么能用死亡威胁民众呢?假若能使民众常常畏惧死亡,就对那些为非作歹者执行极刑,哪个还敢犯上作乱呢?假若民众过着寻常的稳定生活,就一定怕死,就常设主宰生杀权的司法机构。若取代司法大权而主宰生杀权,这就如同取代林木工匠去砍伐,这样做很少有不伤手的。

    老子强调了一个国家法律的威权对稳定政局的作用,同时主张建立常规的司法机构,各司其职。西方法律强调细化,强调千篇一律,缺乏相应的灵活应变。一般人将这种灵活性理解为人治,而不是法治。笔者则认为,法律应该是严肃性与灵活性并举的,或者说应以规范性为主体,以灵活性作辅助。只有这样,才能起到稳定社会的作用。这就是哲学中的两点论,是对立统一的反映。但是,这种灵活性极易导致以权代法的现象。其实,这种灵活性关键是体现在时间阶段上,而不是日常的法律程序中。尤其突出地表现在严打之中。这几年,国家似乎取消了严打,可能是担心人家说闲话。笔者认为,只要自认为正确的、合理的,就用不着看人家的眼色。尽管取消了严打,但还是不同程度地出现以权代法的现象,而这种现象又正好出现在日常的法律程序中,这一点又恰恰是国外最为关注的,也是不符合社会法则的。

                                 ◎读老子《道德经》之七十五章

    原文: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不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不治。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轻死。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于贵生。

    民众饥饿是由于上层吃税的人太多,因而饥饿;民众难管是由于上层社会注重自身的政绩有为,因管得太死而导致造反而难以管理;民众轻视死亡是由于上层社会把自身的享受看得重,民众因饥饿而不把死当作一回事。只有不把自己的享受视作首位,这才是比享受更重要的贤明举措。

    百姓饥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主观因素分析,有体制的不合理问题,有科技滞后的问题,真正因苛捐杂税导致饥饿,是次要原因。管得太死,最大的弊端是严重束缚人的观念,严重影响经济的发展。上层社会贪图享受所导致的问题更严重。这些人考虑的是自身利益,而不是集体的利益、国家的利益。近几年来,一些公有制企业的倒闭,大多出在这一问题上。这些人为了自身利益,不惜出卖集体利益、国家利益,不惜一切手段压制打击有能力的人。时下税收中的主要问题是,中央财政富足,地方财政不足。这就得在体制上写文章。

                                 ◎读老子《道德经》之七十六章

    原文: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是以兵强则灭,木强则折。强大居下,柔弱居上。

    活着的人是具血肉、富有韧性的柔弱之躯,一旦死亡,又变得直挺坚硬,生长的草木总是柔软脆弱,一旦死去,又变得枯萎干裂。所以坚强与死同类,柔弱与生共伍。由此可见,军队过分强盛就必然会毁灭,木太硬必然容易折断。追求强大是下策,依靠柔弱才是上策。

    这一观点自然不能让人接受。从表面分析是没有抓住人与草木的特性,类比不当:人没有坚强就不会有骨头,树木没有刚强,就不会破土而出。从实质分析,是没有认识到强胜弱才导致社会发展,更没有认识到社会发展才是第一位的。这也是他出现观点错误的原因之一。至于他的“木强则折” 的观点自然是有道理的,对为人对治国均有其指导意义。为人而言,要刚柔并进;治国而言,要做到富者的收入与贫者的收入,军队建设与经济建设,多劳多得与社会福利都应按一定的比例得到相应的发展。

                                 ◎读老子《道德经》之七十七章

    原文:天之道,其犹张弓欤?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馀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馀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馀。孰能有馀以奉天下?唯有道者。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居,其不欲见贤。

    自然界的法则如同张开的琴(注:如同竖琴) 。某根弦音高了,就调低些,音低了就调高些。表现的音域过广,又可剔除几根,音域太窄又可增补几根。自然界的法则就是剔除多余,补充不足。人类的法则截然相反:损害那些弱小的,而去事奉那些强大的。有谁会将自己多余的东西奉献给天下呢?只有自然法则中才体现这一点。所以圣人虽有成就但不依仗其成就,虽然功成名就但不停留在已有的功名上,不想看到自身贤能的一面。(总之,是不奉有余) 。

    用琴作比自然可以,但得考虑演奏时的主音和主旋律。主音和主旋律中实行的是与之对立的法则:“损不足以奉有馀” 。老子分明是顾此而失彼。人是自然界的化身,是自然界的组成部分,将自然与人对立起来认识也是不当的。他心目中的圣人也似乎不是有血肉的人,而只是一味的追求“损有馀而补不足” 的所谓天道境界,变为纯粹的“神”的化身,用现代某些人的语言叫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将客观规律中的二点论视为一点论,自然是认识欠周密。再者,他认为“孰能有馀以奉天下” 的观点也不正确,这大概是为自己小气所找的理由,他的三个优点中就有一个“俭” 字。

                              ◎读老子《道德经》之七十八章

    原文: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是以圣人云:“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受国不祥,是为天下王。”正言若反。

    天下最柔弱的莫过于水,水滴石穿的攻坚能力,其它事物均无法比拟,这是因为有执著不变的毅力。运用柔软的策略可胜过强硬的方式,天下人无不明白这一道理,但就是不会用于实践中。因此圣人说:“能受任于国家重大灾害之时的人,才是国家真正的君主;受任于国家不吉祥的战乱之时的人,才是天下真正的领袖。” 这种观点与我们平时的认识正好是相反的。

    只有在国力虛弱时,只有在国家遭受凌辱时,能救民救国于水火之中的人,才是真正有能耐的君主。这是弱能胜强的理论深华,也是老子对这一观点的认识。而这种认识与平时的正常理解是有所不同的。意在表明,圣人的见解与常人不同,我的见解也与常人有异。

    一个人的智慧、品质和能力在一般场合下是发现不了的,只有在峰尖时刻方能显出英雄本色。由此想到人才的培养与发现问题。给青年人创造条件,适当让他们挑重担扛大梁,才有可能施展他们的才华,才有可能发现他们。然而,一些上司总是对年轻人不放手:一是担心将事情搞扎,畏首畏尾,总有一点嘴上无毛办事不牢之感;二是居于自身的权力考虑,一旦干得出色,我的位子就岌岌可危。当然,人才有一个逐步培养逐步提升的过程,尤其是领导人才,先只有适应小溪,而后才能到江河,到大海,一下扔到大海,必然淹死。

                           ◎读老子《道德经》之七十九章

    原文:和大怨,必有馀怨,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天道无亲,恒与善人。

    一旦结下深仇大恨,要想和解也必然有积怨,又怎么能达到与人为善的境界呢?所以,圣人(总是在尚未得罪人之前) 采取公允的态度不去责备别人。有智慧的人善于运用契合方式,无智慧的人最易与人分道扬镳。自然界的法则不分亲疏,它总是与有能力的人一道。

    不要树敌太多,这是做人的原则,也是国家对外交往的方针。但不能因为怕树敌就一味地迁就妥协。

                                   ◎读老子《道德经》之八十章

    原文:小邦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邦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一个小国(民众少),就要努力减少民众。即使有丰富的器物不要让民众使用,迫使他们害怕死亡而不得不远徙他国。即使有车船,不要让民众去乘坐,虽然有武器铠甲,也不要叫他们上阵,让他们回复到结绳计数的时代,国家所用的人也是这类人。整个国人就会心甘情愿地满足现有的饮食、服装、风俗习和居住条件。这样一来,毗邻国家的人虽然能相互看得到,两国鸡的叫声虽然能相互听得到,(由于你太愚昧太落后) ,两国之间的民众一生一世也不会有往来,(国家也就太平了) 。

    在老子看来,你落名后就无人打你的主意。看到这些愚民理论,我实在忍不住笑。真不知为什么会有这么怪异而荒唐的想法。大概以前不存在资源的争夺问题,虽然不要什么矿产,但毕竟还要农田树木呀!这也许是受对立思想的影响。如前所述,老子认可的是对立的观点均是正确的,正是由于这一思想的支配,才产生了这种怪诞不经的认识。对立背反的观点为什么有时正确有时荒谬呢?这就是前文所谈到的“玄同”理论,凡对立观不符合玄同观的基本要求,其中必有一个是荒谬的,凡对立观符合玄同观的基本要求,二者都是正确的。不再赘述。

                           ◎读老子《道德经》之八十一章

    原文: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辩,辩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值得可信的言辞往往不中听的,中听的言辞又往往不可信任。真正有知识的人往往不是一个博学的人,博学的人往往又没有专一的知识,优良的人为数不多,多数人总是不优良。圣人不追求财富上的积畜,既然把自己的理论研究当作人类的头等大事,那么,他所获得的理论成果也就越丰富,既然把自身的命运与人类的命运联系在一起,他所得到的也就越广博。自然界的法则利于人类而不会加害人类,做人的法则是有所作为但不要与人争辩(注:言外之意,我的观点是对的,别人的观点也是对的) 。

    在最后一章中,老子为什么要强调忠言逆耳,强调知识的专一,强调知识的追求,强调不要争辩呢?其实,这些既反映了老子希望自己的学说得到君主的重视,也表明了他的人生奋斗目标,既反映了他对待知识的态度,也表明了他的基本哲学观。

    老子的哲学思想尽管存在诸多晦涩之处,但仍不乏为一杰出的哲学家。他的玄同理论,伦理道德智慧化的认识,要紧跟时代脉搏的跳动频率的观点,他对自强不息的推崇,对以身为天下的追求,对大公精神的力举,对自然法则的前景预示,凡此等等,都为后人留下了极其宝贵的精神财富。笔者正是通过研读老子,才迫使我对一些对立现象进行一些深入思考,才迫使我对一些疑点寻根究底,加之我在行政界工作过两年,似乎有一种义务感在迫使我对一些社会现象进行深入思考,才有了这篇粗浅之作。写作此文尽管只用了四十来天时间,但研究中国古代哲学则有十三个年头。我的业余精力几乎全都放在研究周易、干支理论和中医学理论上。没有这些基础作铺垫,哪怕研究老子四十年,也不可能有什么收获。其实,笔者对社会学、政治学之类并不感兴趣,最热衷于利用周易认识中草药的功能,目前已有重大进展。我所认识的周易,部分内容已见《周易理论的新认识》。对干支理论自然也有深入研究,已否定了“五行” 学说,但该理论比周易更复杂,哲学思辨力更强,且必须运用综合分析的方法。目前,仅掌握了两法(运动与能量) 的综合运用,尚未完全解决静止的堪舆理论。这种三法综合的理论,将从根本上解决地震爆发的时空问题及自然界一切奇异现象形成的缘由。笔者已在地震研究方面有了突破性进展,只要能亲身考察以往地震区的地形与地貌,坚信自己再经过几年的奋斗,一定会解决基本理论问题。如果说本文理论上有什么新认识的话,将相互间的关系明确为四种关系,且将四种关系之间的联系作了进一步认识,自认为有一些收获。其次,对什么情况下运用共性法则,什么情况下运用个性法则,也有一点突破。其三,将中心理解为整体的抽象表现形式,也有一些自我见解。其四,互为前提的关系只出现在相对整体系统中,从而分辨出这一原理的范畴。当然,我离吃透了老子的观点也许还有相当大的一段距离,甚至还有曲解之处。我诚恳地渴望专家的斧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