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 打地基 预售证:【读史札记】秦穆公原谅了野人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0:57:40






秦穆公曾走失良马数匹,被岐下的野人捉到杀来吃了,一共有三百余人。官吏想惩办他们,秦穆公却说道:“君子不以畜产害人。吾闻食善马肉不饮酒,伤人。”(《史记》卷五《秦本纪》)于是赐酒给这些野人并赦免了他们。后来,穆公伐晋,这三百余野人皆舍命前来助战,秦得以转败为胜。
  秦穆公的这种“雅量”,早已成为历代君主们揽人心、驭下属的范本,其实质不外乎“忍小忍成大谋”的那一套,本是老生常谈。不过,这段故事引起我兴趣的是:秦穆公原谅了野人的到底是什么?他真的是怕落得个“以畜产害人”的坏名声,而失去民心吗?
  首先,我们来一个这样的假设:如果把马弄死的是穆公手下的士兵,他还能像原谅野人一样原谅他们吗?要按照秦穆公说的“君子不以畜产害人”的原则衡量,他肯定会原谅杀马的士兵们。然而,问题还有另一面,即:马而且还是良马,是战争的重要工具,士兵们应该懂得这一点,如果他们杀马吃,这就是严重的“违犯军纪”,无疑是犯罪,以我看来,秦穆公必杀之无疑。否则,无纪律约束的军队何以能打胜仗?
  不知者不罪,野人是不懂这个纪律的,他们也不受这个纪律的约束。所以我说,秦穆公原谅野人的是他们“无知的过错”,杀之非但于事无补,而且还真可能就落得个“以畜产害人”的坏名声。但对待士兵就不同了,杀之是“惩罚罪人”,不杀是“放纵犯罪”。所以我说,秦穆公原谅野人的基本出发点是“容错不容罪”,他是有原则底线的。他所说的“君子不以畜产害人”确实是实话,但不排除顺驴下坡的“借口”。秦穆公所以为秦穆公,正在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