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子小小最新照片:转载 瘦肉精并非都那么可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23:37:47
央视记者暗访曝光:“瘦肉精”猪肉流入双汇
2011年03月16日07:41四川新闻网我要评论(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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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央视新闻频道播出了一期《“健美猪”真相》的特别节目,节目曝光了河南生猪产区养猪户利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瘦肉精”喂出“健美猪”的新闻,并报道称部分服用禁药的猪肉流入了河南济源双汇公司,而济源双汇是双汇集团主要的生猪屠宰基地之一。
受此消息影响,在A股上市的双汇发展昨日午后跌停并发布公告。双汇发展董秘祁永耀对成都商报记者表示,集团已经成立了以副总杜俊甫为领导的调查团赶往济源,正在调查此事,“待此事明确后,再详细回复。”
记者暗访
“瘦肉精”喂出“健美猪”
央视记者在江苏南京市场上发现,有一种所谓的 “瘦肉型”猪肉非常受欢迎,和普通的猪肉相比,这种猪肉几乎没有什么肥肉,生猪行业的业内人士把这种瘦肉猪戏称为 “健美猪”。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这种所谓的瘦肉型猪肉瘦得有些不同寻常,猪皮下面几乎没有肥肉。通过一名销售人员提供的 “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记者找到了这种瘦肉型猪肉的来源———南京市建邺区沙洲村的兴旺屠宰场。兴旺屠宰场是国家定点的屠宰场,每天屠宰加工生猪1000多头,猪肉产量高达上百吨。据调查,在屠宰户屠宰加工的猪肉中,这种瘦肉型猪肉能占到80%到90%。
屠宰户介绍,这种瘦肉型猪体形较好,一个个拱背收腹,屁股浑圆,肌肉结实,他们行内戏称为 “健美猪”,而产地基本都是河南孟州。
河南省孟州市是有名的生猪产区,这里的生猪出栏后,一般都是通过经纪人进行买卖和调运。记者走访了谷旦镇和槐树乡的几家养猪场,发现家家都在养殖这种肌肉发达的 “健美猪”,这些猪和记者之前在南京屠宰场看到的一样,都是拱背收腹,屁股浑圆,肌肉结实。
养猪户告诉记者,要想喂成 “健美猪”,就必须在饲料里添加一种特殊的白粉末,当地人把这种神秘的添加物叫做“药”。用加 “药”的饲料喂出来的猪不但体形好,而且价格也高。
在紧邻孟州市的沁阳市和温县等地,记者又调查了十几家养猪场,发现这些养猪场也都在往猪饲料里“加药”。这些所谓的 “药”就是 “瘦肉精”。一些养猪户也承认,他们自己从来不吃这种喂“药”的猪。
记者调查发现,在河南省孟州市、沁阳市、温县和获嘉县,生猪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几乎成了一个公开的秘密。养殖户通过当地的监管漏洞,只需为每头猪花两元钱左右就能买到号称“通行证”的检疫合格等三大证明,再花上100元打点河南省省界的检查站,便可以一路绿灯送到南京一些定点屠宰场,无需检测“瘦肉精”,再为每头猪交10元钱就能得到一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有了这张证明,用“瘦肉精”喂出来的所谓“健美猪”就能堂而皇之地进入南京市场销售。
快速检测
“加精”猪肉存在化学物残留
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济源市,站在公司大门前就可以看到八个大字——— “诚信立企、德行天下”。
据了解,这家公司是河南双汇集团下属的分公司,主要以生猪屠宰加工为主,有自己的连锁店和加盟店,有关宣传双汇冷鲜肉 “十八道检验、十八个放心”的字样在店里随处可见。
一名销售人员向央视记者介绍说,他们店里销售的猪肉基本上都是济源双汇公司屠宰加工的,严格按照 “十八道检验”正规生产,产品质量可靠。然而,按照双汇公司的规定,十八道检验中并不包括 “瘦肉精”检测。
一位名叫宋红亮的业务主管告诉记者,他的工作主要就是负责收购生猪,不论生猪品种好坏,他们厂都可以大量收购进行屠宰,一天大约能宰五六千头。
在这家厂内,记者发现,前来卖猪的人大多不是养猪户,而是附近一些地方的猪贩子。据一个名叫曹复兴的猪贩介绍,他从去年开始贩运生猪,主要就是卖给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去年我给它拉了3000头猪,都是在温县拉的,好猪坏猪都拉。”
随后,记者跟随这名猪贩来到温县一家养猪场。这家猪场有几十头即将出栏销售的生猪,看上去体形健美,屁股浑圆,肌肉结实。其中有的猪因为后腿上肉太多,连走路或起身都显得困难。
在专门加工饲料的房间,记者看到了这家养猪场所用的 “瘦肉精”,银色的简易包装上面没有任何名称和标识。记者使用随身携带的盐酸克仑特罗快速检测试纸对这种 “瘦肉精”进行了检测。发现试纸C线显色,T线不显色,结果为阳性。
这种快速检测试纸经常被有关部门用于 “瘦肉精”盐酸克仑特罗残留的快速筛选检测,根据检测原理,结果显示阳性,可以初步判断这种白色粉末状的 “瘦肉精”里面含有盐酸克仑特罗。
那么,喂了这种 “瘦肉精”的生猪体内会不会存在盐酸克仑特罗残留呢?
记者找了一个盆子,从这批即将出栏的生猪中间分别接取了两头猪的尿液。然后使用试纸对猪尿进行快速检测。结果跟 “瘦肉精”一样,也是呈现阳性。通过这两种检测结果可以初步判断,这批成品生猪不但喂了 “瘦肉精”盐酸克仑特罗,而且体内还有残留。
花钱通关
“瘦肉精”猪肉进入双汇公司
从这些喂了 “瘦肉精”的猪中间,猪贩挑出十几头“加精”效果明显、体形相对较好的猪,全装上了运猪车。记者跟随这辆运猪车来到沁阳市柏香镇动物检疫站,在动物检疫站没有经过任何检疫,猪贩曹复兴就花钱直接买到了这批猪的检疫合格证明等票据。
接着,记者又跟随这辆运猪车来到济源市双汇食品有限公司,只见这车猪被送进了济源双汇公司。一个多小时后,这辆车从双汇公司大门内缓缓驶了出来。猪贩曹复兴告诉记者,车上的猪全部被双汇公司收了,而且没有进行 “瘦肉精”尿检。
曹复兴称,去年以来,他往济源双汇公司卖过不少这种加 “瘦肉精”的猪,都是由关系熟悉的业务主管宋红亮负责接收,所以一般都不会被检测出来。而曹复兴所说的宋红亮,正是记者之前见到的那位负责生猪采购的业务主管。随后,记者再次进入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找到了宋红亮。
宋洪亮承认,他们厂的确在收购这种添加“瘦肉精”养殖的所谓“加精”猪,而且收购价格比普通猪还要贵一些。这种猪停喂“瘦肉精”一周后,送到他们厂里卖的时候就不容易被查出来。
在随后的调查中记者发现,河南孟州、沁阳、温县等地一些添加 “瘦肉精”养殖的生猪,也都卖到了济源双汇公司。猪贩曹复兴还向记者透露,对于加“瘦肉精”喂出来的 “加精”猪,济源双汇公司一般都是暗中收购。“双汇名义上不要 ‘加精’的猪,可实际上还是要的,因为出来的肉好,好出手啊。”
最新进展
双汇回应正在调查
央视特别节目播出后,受该消息影响,双汇发展昨日午后跌停。央视在昨日下午的追踪报道中称,目前“节目中曝光过的4名生猪经纪人已经被警方控制”,不过,关于双汇方面的情况,节目未明确说明。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电话连线了双汇发展董秘祁永耀,祁永耀表示,集团成立了以副总杜俊甫为领导的调查团赶往济源,正在调查此事。祁永耀对记者表示,济源的双汇屠宰基地是全国十几个生猪屠宰基地之一,“主要生产新鲜的生猪肉,很少生产火腿肠,产品主要供应周边地区。”
昨日晚间,双汇发展发布了停牌公告,公告称“由于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属于本公司正在实施的重大资产重组中的拟注入资产,本公司正在向相关方进行核实。”
又讯 《“健美猪”真相》报道播出后,农业部高度重视,在第一时间责成河南、江苏农牧部门严肃查办,严格整改,切实加强监管,并立即派出督查组赶赴河南督导查处工作。
针对此次新闻报道中反映的问题,农业部将在彻查的基础上,责成有关地方和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随后向社会公布结果。下一步,农业部将会同卫生、工商、食药、商务、质检、公安等部门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切实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本地调查
双汇产品暂未接下架通知
相关消息披露后,引起了不少消费者的担心。昨日,成都商报记者前往市内各大卖场了解情况。
百佳超市公关部负责人称,“百佳目前没有双汇冷鲜肉和火腿肠产品出售。”在红旗连锁红星路店,双汇火腿肠占据同类产品约1/4的柜台,产品有火腿肠、热狗肠等,产地主要是绵阳。在互惠超市记者看到,双汇产品占据了同类产品的主要份额,双汇“牛肉风味热狗肠”来自河南漯河、双汇“Q趣儿”系列产自湖北宜宾、部分火腿肠产自绵阳。
各大连锁卖场的相关人士对记者称,“目前还未接到双汇集团的下架或者其他通知,销售产品都很正常,如果有问题,会第一时间通知。”双汇在四川的一名批发商余志英昨日也对记者说,“目前批发都正常,没有收到任何消息”。
 
惹祸的瘦肉精是什么
瘦肉精有七种,在中国惹祸的主要是“盐酸克伦特罗”
瘦肉精实际上不是单指,而是一类药物的统称。任何能够抑制动物脂肪生成,促进瘦肉生长的东西都可以称为“瘦肉精”。上世纪80年代,美国人意外发现一种叫盐酸克伦特罗(又被称为克伦特罗)的治疗哮喘的药物竟然能促进蛋白质合成,提高猪瘦肉比率。考虑到人们大都喜欢吃瘦肉,讨厌油腻的肥肉。这一情况让盐酸克伦特罗有机会在禽畜身上大展拳脚。不过,猪饲料中的盐酸克伦特罗通常是人正常用药剂量的10倍。长时间饲养下,它们很容易在猪内脏器官里蓄积残留。这是人出现瘦肉精中毒症状的原因。换言之,中毒其实是人体内药物过量。所以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这种叫做盐酸克伦特罗的药物都被禁止了。这次,央视节目中曝光的瘦肉精也是这种盐酸克伦特罗。…[详细]
其实,一共有七种的药品可以做瘦肉精,但是在中国常说的瘦肉精指的就是盐酸克伦特罗。
“盐酸克伦特罗”到底有什么危害
前文已经说到,瘦肉精中毒,实际上就是人体内药物过量。
据研究,肥猪饲喂瘦肉精后,逐渐发生四肢震颤无力,心肌肥大心力衰竭等毒副作用。更重要的是,由于其用量大、使用的时间长、代谢慢,所以直到上市,在猪体内的残留量都很大。这个残留量通过食物进入人体,主要危害是:出现肌肉震颤、心慌、战栗、头疼、恶心、呕吐等症状,特别是对高血压、心脏病、甲亢和前列腺肥大等疾病患者危害更大,严重的可导致死亡。
瘦肉精:应该如何认识你?
2011年03月20日02:14中国质量报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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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曝光了河南孟州等地违规在饲料中添加“瘦肉精”养殖生猪的问题,引发了消费者对于“瘦肉精”的广泛担忧。
事实上,2001年前后,广东省河源、顺德等地先后发生了由于食用了“瘦肉精”猪肉而导致数百人甚至近千人出现不良反应的事件。2002年2月,农业部会同卫生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了《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目录》,将“瘦肉精”列为禁用药品,并将“瘦肉精”列入年度例行监测计划。
“瘦肉精”是一种药物
所谓的“瘦肉精”其实是一类能够促进瘦肉生长、减少饲料使用、使肉品提早上市的药物。常见的“瘦肉精”包括莱克多巴胺(Ractopamine)及克伦特罗(Clenbuterol)等。在我国,“瘦肉精”主要是指克伦特罗(学名盐酸克伦特罗),属于是一种肾上腺类神经兴奋剂。该药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结晶粉末,无臭、味苦,熔点161℃,溶于水、乙醇,微溶于丙酮,不溶于乙醚。
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一家公司开始将克伦特罗添加到饲料中,增加瘦肉率。但如果作为饲料添加剂,其使用剂量是人用药剂量的10倍以上,才能达到提高瘦肉率的效果。据研究,肥猪饲喂瘦肉精后,逐渐发生四肢震颤无力,心肌肥大心力衰竭等毒副作用。更重要的是,由于其用量大、使用的时间长、代谢慢,所以直到上市,在猪体内的残留量都很大。这个残留量通过食物进入人体,主要危害是:出现肌肉震颤、心慌、战栗、头疼、恶心、呕吐等症状,特别是对高血压、心脏病、甲亢和前列腺肥大等疾病患者危害更大,严重的可导致死亡。
检测并不难
目前,国际上普遍食用的检测“瘦肉精”的方法主要是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气相色谱-质谱法(GC-MS)、毛细管区带电泳法(CE)和免疫分析技术(IA)。2001年,我国农业部首先组织制定了饲料中盐酸克伦特罗的测定标准,即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气相色谱-质谱法(GC-MS)。
而在日常检测中,用试剂条检测生猪猪尿是目前最为普遍的检测方法,其结果准确且只需要十几分钟便可以出结果,成本约为20元,但是该方法只能针对活猪。
两种办法可识别
为了避免购买到“瘦肉精”猪肉,消费者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识别:一是看该猪肉是否具有脂肪(猪油),如该猪肉在皮下就是瘦肉或仅有少量脂肪,则该猪肉就存在含有“瘦肉精”的可能;二是看猪肉的颜色,“瘦肉精”猪肉的瘦肉外观特别鲜红,后臀较大,纤维比较疏松,切成二三指宽的猪肉比较软,不能立于案,瘦肉与脂肪间有黄色液体流出,脂肪特别薄;而一般健康的瘦猪肉是淡红色,肉质弹性好,瘦肉与脂肪间没有任何液体流出。另外,购买时一定看清该猪肉是否有盖有检疫印章和检疫合格证明。(彭燮)
值得一提的是,猪的内脏残存的瘦肉精比较多,所以一定要小心食用。
这些瘦肉精为何屡禁不止
法律多,但违法成本低;监管多,但逃脱很容易
从2002年禁止瘦肉精开始,瘦肉精屡屡闹出风波。曾经有一次,广州的检疫部门公布,当地市场上残留着瘦肉精的猪肉有37%。这很容易给人以错觉,没有相关法律,或者没有监管,也就是所谓的“法制不健全”。
实际上,中国跟食品安全有关的法规并没有大的问题,在很多具体规定上,甚至比美国、加拿大等还要保守和严格。我国涉及食品安全的共有20部法律、近40部行政法规、近150部部门规章。过去的绝大多数食品安全事件,都可以在当时的法规框架内解决。只是,法规只能提供纸面上的保护——当“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时候,“有法可依”的结果就是“吓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
就具体的监管体系来说,中国目前的这种多个部门“分段管理”的体制问题重重。在实际运作中,也就必然产生灰色地带——看起来有多个部门“可以”管理,同时也就意味着每个部门都可以等着别的部门去管理。…[详细]
具体到瘦肉精,生猪运输要有“三证一耳标”,出省要有动物检疫证明,屠宰要在政府指定场所,上市猪胴体要盖章……但是,所有的这些关卡,最终却都形同虚设。而食品安全,除非出现了重大事故,否则违法成本很低,比如用瘦肉精将一头普通型猪催成一头瘦肉型猪,成本仅在8元,而净获利则在30元以上。曾经一个养猪场的场长因为瘦肉精被罚,也不过是4个月拘役+7000元罚款。…[详细]
法律之外还有一本经济账
在瘦肉精事件中,从养殖户角度讲,每头猪使用瘦肉精,可以增加50—70元收入,屠宰户因为瘦肉精猪出肉率高,也愿意购买,零售商因为瘦肉精猪肉好销售,也愿意卖。他们都在理性的选择下做出了利己的行为。但他们却生产出对消费者健康有害的猪肉,消费者却无法通过有效的途径辨识猪肉是否添加了瘦肉精。这时候,监管就尤其重要。但是,政府监管却也有监管的经济账:一个瘦肉精的检测试纸38元,且试纸只能说明可能存在问题,最终确认需要实验室检测,而实验室的检测,每份尿样需要800元,这是一个巨额费用。
问题是,其实从源头也可以控制,比如政府目前虽然将瘦肉精纳入到“违禁品”管理范围,对其生产和使用却没有进行数量管理,如果将其管理层级提高到近乎毒品的程度,将会大大提高养殖户的使用成本,从而降低政府末端管理的成本。但是,在中国有养猪大省,很多猪肉都“出口”到了别的省的餐桌上,当地政府当然不想自己省的猪肉在色泽、“质量”、价格上失去了竞争力。要解决这个问题,唯有靠产地政府和消费地政府建立起协调机制来,这又复杂了。志安:瘦肉精屡禁不绝的经济学分析
http://view.QQ.com  2009年03月24日08:53   南方网  王志安我要评论(1301)
王志安 资深媒体人
最近连续发生瘦肉精中毒事件,在广州市民中引发了不小的猪肉消费恐慌。瘦肉精事件从十年前开始大规模爆发,至今竟无法根治,在笔者看来,这是一个市场和政府双失灵的典型案例。
按照亚当·斯密的论述,市场机制的魅力,就在于它将每一个环节的人的利己行为,转化为利他行为。实现这个转化的,就是自由竞争。但是,在一个信息高度不对称的市场,“看不见的手”往往会失效。具体到瘦肉精事件,从养殖户角度讲,每头猪使用瘦肉精,可以增加50—70元收入,屠宰户因为瘦肉精猪出肉率高,也愿意购买,零售商因为瘦肉精猪肉好销售,也愿意卖。他们都在理性的选择下做出了利己的行为,但他们却生产出对消费者健康有害的猪肉。究其原因,这是因为消费者无法通过有效的途径辨识猪肉添加了瘦肉精,甚至无法通过味觉来判断,消费者和生产者之间对猪肉的信息严重不对称。而这一行为链条,单纯通过自由竞争是很难消除的。这是典型的市场失灵。
按说,在市场失灵的地方,政府就该出面来弥补市场的缺位,如能做到这一点,瘦肉精猪肉亦可避免。但是,政府在猪肉质量监管方面长期以来措施不力,目前全国各地生猪的瘦肉精抽检率为2.5%,但在养殖户普遍使用、中间环节一致欢迎的情况下,这个检测就变成了“漏检率”,很难对不法养殖构成威胁。政府的理由似乎很充分:一个瘦肉精的检测试纸38元,且试纸只能说明可能存在问题,最终确认需要实验室检测,而实验室的检测,每份尿样需要800元,这是一个巨额费用。如果提高抽检率,高额的成本将会导致政府的公共财政“破产”,毕竟,政府不能将猪肉的食品安全当作唯一的管理目标。
以上逻辑,近些年经媒体反复报道后,已经被公众广为熟悉。这似乎是一个无解的难题,但问题并非如此简单。首先,上述政府管理成本的分析,是建立在政府只在(或主要在)生猪末端检测管理基础上的,其实,政府目前虽然将瘦肉精纳入到“违禁品”管理范围,对其生产和使用却没有进行数量管理,如果将其管理层级提高到近乎毒品的程度,将会大大提高养殖户的使用成本,从而降低政府末端管理的成本。也就是说,首先是因为政府的上游管理出了问题,才导致末端管理的成本大大增加。因此,这个问题不能单独地看。其次,在目前养殖户普遍使用瘦肉精的情况下,政府要根治瘦肉精问题,不能在一个较短的财政周期内考虑成本和收益。因为在短期看,检测费用的高投入,一定非常不划算,故而只能维持一个很低的检测率。但是,如果在一个较长的周期看,政府的支出成本是一个变量而不是恒定量。因此,政府应该制定特别预算,大幅度提高生猪的瘦肉精检测率。在短期内,政府可以将这笔钱理解为政府为公众购买健康猪肉的成本支出。与此同时,政府应该对每一只出栏的生猪实行编码制度,只要在后期检测中发现瘦肉精,就对上游所有环节进行处罚,尤其是对养殖户可以实行三年禁止入市的惩罚措施,增加违规使用瘦肉精的成本。一旦从养殖户到收购商发现这是个赔本的买卖,使用率自然就会下降,到那时,抽检率即可降到一个较低的水平。政府的检测支出成本也会下降到可以承受的水平。
以上措施实行的一个现实困难在于,广东地区的猪肉多数都是外省供给,广东的政府和生猪产地政府在根治瘦肉精问题上的利益并不一致,而两地政府在生猪管理上又处于上下游。对于广东来说,消费者食用瘦肉精导致中毒,政府面临消费者的指责和媒体的压力,但他们却无法对上游进行管理。对于产地政府来说,生猪不在本地消费,只要卖出,地方政府的税收收益即告完成,因此他们对上游的监管和屠宰检测缺乏积极性。更成问题的是,如果产地政府单方面提高检测率,不但会增加自己的支出,更会导致养殖户的成本上升,如果别的产地不进行同样严格的检测,将会使本地猪肉在价格上丧失竞争力。因此,广州如想彻底解决瘦肉精问题,必须在消费市场之前建立平等的严格检测,同时要求进入广东的生猪(也包括本地生产的生猪)必须建立回溯检查机制。一旦检出问题猪,保证可以倒查到养殖户。这对于产地政府来说,成本的支出并不高,问题在于政府的决心。不过说到底,这一制度的建立,需要消费地政府和产地政府建立一个协调机制,从而使两地政府在维护消费者利益方面构建一个相对一致的利益驱动,而这,考验的就不是我们在经济学方面的智慧了。
瘦肉精问题也许还有另一条“三赢”解决之道
还有另外一种瘦肉精叫莱克多巴胺
随着瘦肉精的新闻不断被曝光,近日不少媒体都报道了一种新型的瘦肉精,叫做莱克多巴胺。执法人员称,由于盐酸克伦特罗相对价格便宜,以前使用广泛,很多检验环节都在采用试纸进行初步筛查,因此添加后容易发现。目前,很多养猪场开始将以前使用较少的莱克多巴胺作为瘦肉精添加,以逃避检查。一位权威消息人士证实,各地都会检测盐酸克伦特罗,但是莱克多巴胺只有个别地方有检测,因为其检测成本比较高。但是在不法养殖户中,使用这两种瘦肉精的比例其实是差不多的。
河南新乡又查出新型瘦肉精莱克多巴胺
2011年03月18日08:15东方网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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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乡市获嘉县执法小组发现有5家在使用另一种严禁添加的瘦肉精——莱克多巴胺。
6家无公害猪场5家测出莱克多巴胺 业内人士称7种瘦肉精通常只检1种
早报讯 据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昨日报道,河南新乡市获嘉县执法小组16日在大辛庄乡6家无公害猪场的尿样中,发现有5家在使用另一种严禁添加的瘦肉精——莱克多巴胺。
此前,央视“3·15”特别报道《“健美猪”真相》,就曾曝光该县大辛庄乡后小召村姬玉中无公害养猪场违规添加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
以前较少用莱克多巴胺
16日下午,执法人员再次在获嘉县姬玉中无公害养猪场当场抽取了3个尿样进行快速检测,结果均呈现莱克多巴胺阳性。
执法人员称,由于盐酸克伦特罗相对价格便宜,以前使用广泛,很多检验环节都在采用试纸进行初步筛查,因此添加后容易发现。目前,很多养猪场开始将以前使用较少的莱克多巴胺作为瘦肉精添加,以逃避检查。
据了解,莱克多巴胺与常见的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一样,均属于β-肾上腺素兴奋剂。它可以加快畜禽的生长速度,降低其体内的脂肪含量,提高瘦肉率,人吃了残留莱克多巴胺的食物后,容易产生中毒症状,对青光眼、糖尿病、高血压、前列腺肥大等疾病患者的危害更大,严重者还可能危及生命。
随后,执法人员又来到附近5家无公害养猪场检测,发现其中4家的样本莱克多巴胺快速检测呈现阳性。执法人员当即封存了这些尿液,等待上级检验机构进行成分判定,出具检验报告。
6家猪场尿样中有5家在快速检测中出现疑似阳性,当地主管领导“十分惊讶”。新乡市副市长王晓然承认,对不规范的养殖户监管不够得力,要严肃追究责任。
莱克多巴胺检测成本偏高
早在2002年,农业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公告,明令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盐酸克伦特罗和莱克多巴胺等7种瘦肉精。但据《西安晚报》援引一位从事肉类制品业务的人士的话报道称,在实际操作中多数地方只检测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等没有纳入常规检测。
“对大部分肉制品来说,肥肉都是负累。”一位从事肉类制品业务的人士对该报称,一般的猪,瘦肉率是30%~40%,而这种所谓“健美猪”满身瘦肉,对于企业来说意味着利润,所以这些大型肉类企业会把瘦肉率定在80%以上才收猪农的猪。
“人摄入盐酸克伦特罗后反应比较厉害,会出现恶心、头晕、四肢无力、手颤等中毒症状,但是摄入莱克多巴胺后反应会相对轻微。”该人士说。
一位权威消息人士证实,各地都会检测盐酸克伦特罗,但是莱克多巴胺只有个别地方有检测,因为其检测成本比较高。“但是在不法养殖户中,使用这两种瘦肉精的比例其实是差不多的。”
美国人却不怕这种新型瘦肉精
然而在美国,这种叫做莱克多巴胺的瘦肉精却是合法的。美国药食局(FDA)的一般思路是:如果一种成分没有已知的好处,那么对它的判决不需要“罪证确凿”,“莫须有”就足够了——当然很多被定罪的东西多少还是有些罪证的,比如反式不饱和脂肪酸;如果有明确的好处,就找出它的安全用量,比如说各种维生素、矿物质等等;如果找不出安全用量,也就只好一禁了之。而莱克多巴胺的情况就好得多。猪吃了它之后,可以大大减少脂肪,大大增加瘦肉,而且明显缩短生长期。关于其毒性的研究从折腾老鼠开始,然后是狗、猪、猴子等等,最后是六名志愿者。经过实验、研究,FDA认为每天可接受的摄入量是每千克体重1.25微克。据此,他们规定牛肉和猪肉中允许的莱克多巴胺残留量分别是30和50ppb(ppb是十亿分之一)。
为什么美国人不怕瘦肉精
2009年03月24日10:11南方网云无心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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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猪肉价格疯长的时候,要进口美国猪肉的消息颇吸引了许多目光。后来又说从美国猪肉中检测出了瘦肉精成分,于是“阴谋论”者们孜孜不倦地阐发了许多中美经济斗争的“内幕”。无论如何,最后美国猪肉没在中国掀起什么风浪。相对于韩国牛肉进口和台湾猪肉进口,可以说是斜风细雨,很快就风平浪静。
 
其实在美国猪肉中检测出瘦肉精成分,实在不值得惊奇,大概也谈不上中国报复什么。瘦肉精在中国是千夫所指,主管部门也响应民意立法禁止,于是人民大众在法律条文上受到了良好的保护。尽管如此,还是时不时有非法使用瘦肉精,甚至导致消费者中毒的报道。但是在美国, 瘦肉精却可以堂而皇之地使用,除了一小部分习惯性反对者外,广大的人民群众置若罔闻。难道美国人的身体构造跟我们不一样,他们就不怕瘦肉精吗?
 
 
实际上并没有一种具体的物质叫做“瘦肉精”,就像没有一种具体的东西叫作“糖替代品”一样。任何能够替代糖产生甜味的东西就被称为“糖替代品”,不同的糖替代品之间存在着巨大差异。任何能够抑制动物脂肪生成,促进瘦肉生长的东西都可以称为“瘦肉精”。目前已经知道的“瘦肉精”有很多种,多数的确对人体有害,所以在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都被禁止使用。比如说造成过上海几百人中毒的克伦特罗(clenbuterol),就是典型的一种。
 
一般认为美国的FDA对于食品药品有着极其严格的管理。尽管很多中国人对FDA嗤之以鼻——认识不到我们国粹的“魅力”却还允许转基因之类的东西“荼毒生灵”,并且不加标注“侵犯”民众“知情权”——但是在美国甚至美国之外的许多国家,它还是有着极高的权威性。即使是那些习惯性反对的NGO们,也只是致力于改变FDA的某项决定,而不得不尊重它的权威。就这么一个多数人——或许这里不该包括中国人——认为靠谱的机构,为什么允许“瘦肉精”的使用呢?
 
FDA对于食品成分的一般管理思路是:如果一种成份没有已知的好处,那么对它的判决不需要“罪证确凿”,“莫须有”就足够了——当然很多被定罪的多少还是有些罪证的,比如反式不饱和脂肪酸;如果有明确的好处,就找出它的安全用量,比如说各种维生素、矿物质等等;如果找不出安全用量,也就只好“挥泪斩马谡”,一禁了之了,上面所说的克伦特罗就是这种情况。
 
瘦肉精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大大减少脂肪,大大增加瘦肉,而且明显缩短猪的生长期,(简直是儿时的梦想啊)。所以,挥泪斩掉了一个又一个,科学家们还是孜孜不倦的寻找下一个。Ractopamine(有人翻译成“来克多巴胺”,有人翻译成“雷托巴胺”)的出现让人们看到了曙光。用一句“研究表明”来总结人们对于Ractopamine的研究有点不负责任,不过光是FDA或者WHO的报告就让人头昏眼花。那些研究实在很枯燥,这里就简单说说都干了什么吧。研究毒性自然是从折腾老鼠开始,然后狗、猪、猴子等等。首先是检测它在动物体内的吸收排泄,让动物们吃进不同的量,然后检测排泄物中出来的量,发现这种东西不在体内积累,排出的时间很短。换句话说,如果有毒性,也不会积累。其次,跟踪在体内的代谢情况,利用同位素追踪,这个东西到了体内之后变成了什么、到了哪里,也被查了个底儿掉。然后是各种致病情况的研究。喂给动物们不同的量,检测短期长期的健康状况,最后找出一个安全用量。当然,这些研究是基于动物的,在人体中是否如此还很难说。有六位勇敢的志愿者做了实验材料,证实Ractopamine在人体中的代谢情况跟动物一致。基于此科学家们认为用动物实验的结果来推测其在人体中的表现还是合理的。这六位志愿者还接受了不同的用量,来考察对身体状况的影响。在每公斤体重的用量不超过67微克的情况下,没有观察到对人体有不良影响。把这个量除以一个50左右的“安全系数”,FDA认为每天可接受的摄入量是每公斤体重1.25微克。据此,他们规定牛肉和猪肉中允许的Ractopamine残留量分别是30和50 ppb(ppb是十亿分之一)。在这个残留量下,一个50公斤的人每天吃上两斤半猪肉或者四斤牛肉都还是很安全的。加拿大和WHO的标准稍高一些,猪肉中的允许残留是40ppb,而联合国粮农组织则是10ppb。日本和新西兰比较有趣,本国的生产不许使用,但是进口猪肉允许10ppb的残留。总的来说,还是只有少数国家允许使用,包括中国在内的绝大多数国家是禁用的。
 
Ractopamine或者别的动物生长添加剂,禁用与否应该是一个技术问题。对于毒性研究的设计是否合理,推理是否严密,安全系数是否足够大,以及决策是否有足够的科学支持,人们完全可以提出质疑。但是,如果连物质名称都不清楚,仅仅是因为祖先没有用过就拒绝接受,或者认为改变了动物“天然”的生长方式就反对,跟一百多年前的人们对于汽车的恐慌并无区别。如果主管部门只是为了迎合民意而禁止,那么实在是一个社会的悲哀。
美国人不怕瘦肉精的启示
弄清楚了为什么美国人不怕“瘦肉精”,就比较容易理解食品(饲料)添加剂的问题了。在严格监管的前提下,一样东西只要存在某种好处,而且遵守用量的安全线,是完全可以安全使用的——严格监管才是问题的核心。
美国人把一种食品成分是否安全的评估交给了FDA。FDA根据科研数据作出判断,制定法律,并且监督执行。每一种食品添加剂在获得批准之前,都进行了几乎人们所能够想到的所有检测。只有各种检测都没有发现问题,才能够成为“食品添加剂”。总体来说,只要是获得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就可以认为是安全的。而FDA始终以一种权威的形象示人,食品生产厂商们也能够恪守法律。
云无心:我在美国碰到的食品添加剂
2008年10月27日07:41瞭望东方周刊云无心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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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无心 食品工程学博士
三聚氰胺的家喻户晓引起了社会对食品添加剂的关注,不过,其实三聚氰胺根本就不是食品添加剂。公众对于食品添加剂的恐慌,更多是出于一种对陌生事物的怀疑。
不知不觉,我在美国从事食品领域的研究工作已经五年了,其间接触过各种重要的食品添加剂类型。虽然我的专业里有“食品”二字,不过真正开始做具体的食品研发是差不多快毕业的时候。
为什么要用添加剂——布丁的故事
当时,实验室的一个博后要走了,老板就要我接过她手头的项目,开发基于大豆蛋白的布丁产品。布丁是一种形态介于糨糊和果冻之间的甜品,传统上是用牛奶蛋白做的。
但是一来牛奶蛋白越来越贵,二来牛奶产品中附带比较多的胆固醇,而大豆蛋白价格便宜,没有胆固醇问题,不管在经济还是营养方面都有一定的优势,所以州政府积极推动大豆产品的研发。
不过大豆蛋白代替牛奶蛋白后,生产出来的布丁在味道、口感、稳定上都不如以前,所以就要使用适当的食品添加剂来改善这些不满意的方面。我接手的时候实验室研究部分已经做完了,主要是加强了乳化剂的使用,并且用玉米糖浆来改善口味和增加粘度。我的工作是要在车间里进行连续生产。碰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加热——因为规模大了之后受热不均匀,等到最里面的加热透了外面的已经糊了,而不彻底熟透又达不到法律对于灭菌的要求。在一次进展汇报的时候,一个教授问:“为什么不用糖替代品来提高对温度的稳定性呢?”就改善口味而言,用糖替代品是可以的,但是在布丁里糖浆还有增稠的作用,所以就行不通了。
通过别的办法解决了加热问题后,老板说作为政府资助的项目,我们要提供尽可能多的产品方案,可以尝试加入不同口味。于是我联系了一个食品香料公司,要了他们的几种香料,香草、草莓、柠檬、橘子等等,有合成的也有天然提取物,加到布丁中就有了不同口味。老板又说可以做得更有趣一些,配以相应颜色,比如草莓味的做成红色,柠檬味的做成黄色等等。这些食品颜料都在超市里放着,人们也会买回家装饰蛋糕、冰激凌等等。后来我们把这些不同口味不同颜色的布丁送到品尝评估实验室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发现,确实是“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不同的口味颜色都有人喜欢和不喜欢。正是这些香料和色彩的使用,为人们提供了丰富多彩的食品。

那个最初做布丁的博士后曾经非常不解地问老板,为什么要做这么一个东西,在东亚,我们吃了几百上千年的豆制品,没有那么费劲的。老板说,美国的现代生活方式就是什么食物都要做到能够储存相当长的时间,人们买回去不用加工或者只需要非常简单的加工就可以吃。所以,配方食品,难的就是在大规模生产中保持外观、质感、口味等等,然后能够储存。我有一个很资深的同事也说,如果人们都保持中国传统的饮食习惯,每天买菜回家,做一顿吃一顿,我们这些人就都失业了。
另一方面,世界人口不断增加,用一些以前人们不愿意吃的原料开发出人们能够接受的食品,是缓解粮食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能否找到恰当的添加剂来改善性能,是成功的关键之一。像玉米、高梁、土豆、红薯等“不好吃”的食物,可以经过现代食品工艺变成“好吃”的。
关于添加剂的争议
在美国,食品添加剂也有过争议,人们最熟悉的就是关于糖替代品,比如糖精。100年前,美国总统罗斯福是个糖尿病患者,糖精的使用解决了他的痛苦,所以他一直坚决支持糖精。当时有一个著名的化学家叫哈维•威利(Harvey Wiley),是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 (FDA)的推动者和第一任主席,是认为糖精有害健康的代表人物。罗斯福总统批准了了哈维推动的《食品与药品纯净法案》,但对于反对糖精则非常愤怒,曾说“认为糖精有害健康的人都是白痴”。
FDA一开始就是个只认数据的机构,所以不管是总统还是专家都没能结束争论,直到几年以后基于当时的研究结论才认为糖精无害。不过到了1960年,一项研究却又报道大量食用糖精会导致老鼠的膀胱癌,随后的研究也表明糖精是一种可能的致癌物。基于此,加拿大在1977年禁止了糖精的使用,FDA也准备跟进。不过当时糖精是唯一的合成糖替代品,这一打算受到了公众尤其是糖尿病人的强烈反对。迫于公众压力,国会没有批准这项提案,只要求在含糖精的食品上注明“糖精可能是一种致癌物”。此后,关于糖精的安全性问题又得到了大量研究,但是始终没有找到和人类癌症有关的可靠证据。于是在1991年,FDA撤回了当年的那份申请。到了2001年,克林顿签署法令,撤销了糖精可能致癌的那个标注。糖精从此在美国取得了完全合法的身份。

虽然批评声一直不断,不过美国市场上使用糖替代品的食品很多。毕竟,糖替代品解决了糖尿病人的痛苦,对普通人来说,少摄入热量还有实实在在的好处,而那些传说中的“害处”则有点“莫须有”。在我们公司里的咖啡机旁边,糖替代品和普通糖都提供,据我观察绝大多数人还是选用糖替代品。
乳化剂和增稠剂的故事
因为上面讲到的原因,很多人希望饮料既好喝又便宜还不含热量,所以无糖饮料有着广阔的市场需求。我们为一个饮料公司做过个项目,他们那种饮料每杯只有几大卡的热量(一般的饮料都是100大卡以上)。他们想在那种饮料中补充铁元素,但是铁离子不稳定,只能用其它惰性成分包裹起来。但是那种惰性成分疏水性很强,包裹之后无法分散到水里,我们就帮他们寻找一种方案降低那种惰性成分的疏水性。
后来的解决途径就是加入乳化剂,因为乳化剂是两性分子,疏水的一头会吸附到疏水成分的表面,而亲水的一头伸到水中,这样那些颗粒的表面就变得亲水了。乳化剂是使用非常广泛的食品添加剂,它的基本作用是让本来无法混溶的油和水能够均匀混合。我后来的工作中就经常和乳化剂打交道,一个同事是做咖啡伴侣的,就是国内所说的“奶精”。咖啡伴侣的设计本身不是为了提供营养,而是方便廉价地实现咖啡增白和保温。所以咖啡伴侣的设计目标就是使用尽可能少的蛋白质去高效地乳化更多的油。因为蛋白质的乳化效率不高,形成的脂肪颗粒比较大,不利于白色的产生,而小分子乳化剂产生的脂肪颗粒又不够稳定,所以二者总是配合使用。美国有许多种批准使用的小分子乳化剂,我曾经帮那个同事筛选过乳化剂。我把推荐意见给他的时候,他说我们还得考虑到每种乳化剂的成本和法律规定可以使用的限量,这又使得产品的开发多了一些限制。
但是那个饮料项目其实并不成功,因为那些颗粒虽然可以分散到水中,但是密度不可能完全和水一样,轻的会浮到上面,重的又会沉到水底。要解决这种问题,只能加入增稠剂来增加液体粘度,以降低颗粒运动的速度。
但是增稠剂的加入又会增加饮料所含的热量。所以饮料里加入增稠剂的作法,在“高营养”的饮料里使用很广泛。我后来的同事中有一些就是开发高蛋白饮料的。蛋白质产品经过分离纯化干燥之后,就变成了一些表面比较疏水的小颗粒,放到水里时间长了就会分层。对于消费者来说,都希望喝的饮料是均匀的。这样的饮料通常就是通过增稠来实现,目前使用广泛的卡拉胶(carageenan)、黄原胶(xanthan gum)以及改性淀粉、纤维素等等,其实都是自然界存在的高分子碳水化合物。
“标准”是如何制定的
一般来说,每一种食品都有许多项检测指标。三聚氰胺的“安全标准”,只不过是在这些指标之外又加了一项。
一大类的指标是以“不低于”某个值为特征的,是指该种食品营养成分的要求。比如说我国的矿泉水,就要求某种矿物质含量高于一个特定值;而美国的冰激淋,要求其中的牛奶脂肪不低于10%,优质的产品可以高于要求的标准。而有的产品,比如婴儿配方奶粉,对于几十项指标有一个范围不大的要求,高了低了都不合格。可以说,这一类的指标,是产品“营养质量”的保证。
大家更关心安全方面的指标。这一类的指标通常以“不超过”某个值为特征。很多人经常问一个问题:既然知道某个东西有害健康,为什么还允许它存在?为什么不把它完全去除?这里有几种情况,分开来说:
最普遍的情况,某种成分是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而这种加工过程非常必要,完全去除这种成分的成本又太高。典型的例子是瓶装水中的溴酸盐。瓶装水的灭菌是必须的,现在应用广泛的臭氧工艺会产生一定的溴酸盐,用别的工艺也会有别的问题,也会有其它有害成分的残留。所以问题就是走哪条路相对最好。可靠的实验研究表明当溴酸盐残留量在每升10微克以下时,就算天天喝,喝上几十年得癌症的风险也增加不了万分之一。这样的风险,完全可以被忽略,所以这个每升10微克,就被定作了“安全标准”。
另一种情况,某种成分的使用不是必须的,但是可以带来很大的好处,如果在某个使用量下伴随的风险很低的话,就可以把那个使用量当作“安全标准”。典型的例子是鸡饲料中的“洛克沙生(roxarsone)”,和猪饲料中的“雷托巴胺(Ractopamine)”。二者都可以大大降低生产成本,而大剂量的残留确实有害健康。对这样的东西,安全评估就更为严格。在大量动物甚至临床实验的基础上,并且考虑到安全系数的问题,来制定安全标准。科学研究的结论都是一样的,各国制定不同的标准则是基于不同的安全系数。比如说临床试验得出的雷托巴胺有害剂量是每公斤体重67微克,美国使用50左右的安全系数,也就是猪肉中的允许残留量是50ppb;世卫组织的安全系数高一些,把40ppb作为标准;而联合国粮农组织则更为保守,选定的标准是10ppb。而我国目前采取“零容忍”,完全禁止。可以说,这种安全标准的制定,是基于主管部门对于科研结果的理解,以及安全风险的承受能力。标准越严,潜在的风险当然就越小,但是相应的社会成本就越高。这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释美国超市里的农产品价格,如果按汇率计算的话绝大多数都远远高于中国,但是鸡肉和猪肉,却甚至要便宜一些。大多数限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就是这种情况。
还有一种情况,有害成分是食物中天然带有或者加工过程中自然产生的。人们习惯了“不知道就当作没有”,所以总觉得自己做的“传统食品”更安全,其实这里的有害成分含量更高。而现代食品业会把其中的有害成分测定出来加以控制,也会设定相应的“安全标准”。

添加剂安全吗
所以,“天然食品”并不见得没有有害成分,也不见得“更安全”。对厂商来说,添加剂主要是能够产生更多样化的食物,对盈利来说并不见得多有利,现在对于“天然食品”的炒作,其实食品行业更来劲,因为越邪乎的东西越可以卖高价。
而且,讨论食品添加剂是否安全,这个问题本身没有意义。食品添加剂是一个很广泛的概念,指任何“加到食品中起特定作用的少量成分”。盐、糖、醋是人类用了若干个世纪的食品添加剂,别的食品添加剂和它们并没有本质的不同。
对美国人来说,“食品添加剂”这个概念跟其它的食品成分一样,完全没有让人不适的地方。只有针对某种具体的添加剂,讨论其安全性才有意义。美国人把一种食品成分是否安全的评估交给了FDA。FDA根据科研数据作出判断,制定法律,并且监督执行。每一种食品添加剂在获得批准之前,都进行了几乎是人们所能够想到的所有检测。只有各种检测都没有发现问题,才能够成为“食品添加剂”。总体来说,只要是获得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就可以认为是安全的。
可以说,食品添加剂的问题,不在于添加剂本身,而在于其使用是否合法。美国的食品厂商也不会去干违反FDA规定的事情。不是说他们的道德水平更高,而是不值得去做。非法使用添加剂,或者使用非食品添加剂,产生的后果他们无法承担。迄今为止,还没有见到过使用合法的食品添加剂而出问题的报道。
但是在中国想要做到还很有难度
通过美国的例子,可以看出,瘦肉精并非全是坏东西,在使用得当的情况下,它能够有一个三赢的结果:生产销售方能够生产出安全而高质量的猪肉,消费者也能够吃得放心,监管方当然也有好处。
但是问题在于:1.监管部门没有FDA这样的权威性让大家信服,并且让大家相信企业能够遵守制定好的规则。2.比起美国来,中国的监管更难,比如:美国的大型养鸡场提供了99%的鸡蛋,所以只要控制了他们,市场上就不会出现大规模的安全事故。而中国的食品生产和流通是由大量小规模的从业者主导的,要对他们实施严格监督,执法成本可想而知。另一方面,一个生产者如果做成了“大企业”,主管部门也就未必能够对它进行监管,即使它们有违法行为,只要没有出现人神共愤的结果,当地政府就不希望“影响企业运作”,甚至会进行“特别关照”。
云无心:拿什么来拯救你,我的餐桌
2011年03月18日14:02南方网云无心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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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主管部门和食品生产者,本应该是互相依存、互相制约、互相信任、互相促进的三角。然而,公众的信任和信心或许已经创下了历史新低,而且不知道是将进一步恶化还是触底反弹。
总而言之,在目前这种互相指责、互不信任的状况下,问题的解决将越加艰难。
有的问题允许漫长的等待,然而吃饭的问题不能。
我拿什么来拯救你,我的餐桌?
“自供运动”能走多远?
最近,因为双汇集团旗下公司因加工“瘦肉精”猪肉被央视“3 15”节目曝光,“瘦肉精”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但在美国,一种名为雷托巴胺(actopamine)的瘦肉精是合法的饲料添加剂。其实,在据人民网报道,“出于对食品安全现状的忧虑,部分省级机关单位、大型国企、民营企业、上市公司、金融机构或个人自发组织在城郊租上大小不等的土地,形成自供或特供食品基地。”
这种方式,大概可以称为“自供运动”。除了国家机关涉嫌滥用财政经费之外,商业机构和个人参与这种运动也无可厚非。任何特殊需求必然要付出特殊费用。对于商业机构和个人来说,“自供蔬菜”和奢侈品一样,是富有者的消费方式。从另一个角度说,这还有助于在保持耕种的前提下提高农村土地的商业价值。此外,许多“自供蔬菜”并非由租赁者自己耕种,而是雇农民来种的。这对于提高农民的收入,也有一定的帮助。
对于参与这种运动的一小部分人来说,这种方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问题。但是,从全社会的高度,这种方式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作用实在有限。
首先,这种方式的高成本注定了只有一小部分人消费得起。生产规模越大,成本越低,在食品生产上尤其如此。虽然这种“专供”结构避免了中间的流通环节,但是一个小规模的菜地,要种植品种多样的蔬菜,只能采取手工操作,人力人本可想而知。
其次,许多没有种过地的人,会很天真而固执地认为只要不用化肥和农药,问题就被解决了。“有机种植”远远不是那么简单。一旦蔬菜长虫,不用农药的结果也往往就是没有收成。多数的土地不施肥很难长出蔬菜来。而使用“农家肥”的话,且不说如何获得那么多农家肥,施肥的人力成本也更高。此外,未经处理的“农家肥”并不意味着安全。相对于化肥或者经过工业处理的有机肥,农家肥携带的病菌同样会带来不可忽视的健康隐患。
再者,对于城市中的一般人,不大可能频繁地去城外打理菜地。即使是自己种的菜,也只能采摘之后进行存储。蔬菜的储藏处理,又会带来其他的安全隐患。如果只是租赁土地,雇农民种植,那么就跟定点采购类似。从报道来看,目前的“自供结构”主要还是依靠君子协议。一旦发生纠纷,比如种出的蔬菜在数量和质量上达不成一致,那么“放心菜”也就会吃得很闹心了。
城市化、现代化注定社会必然高度分工。对食品安全担忧,就“自供蔬菜”,那么对学校教育不满呢?对医疗服务不满呢?这其实就是过去的“企业办社会”模式。历史经验已经告诉我们国家机关和企业自己管理养老、住房这样的问题效率很低。而食品问题甚至更加复杂繁琐,换个角度来想:即使企业愿意花足够的钱去为员工建立“专供基地”,把那些钱分给员工的话会不会有更实惠的结果?
不考虑“自供运动”将会遇到的种种难题,光是成本就注定了它不可能成为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可行之路。而且,食品安全不仅仅是蔬菜的问题。实际上, 那些“自己种地”生产不了,或者“自供”成本更加高昂的食品,才是食品安全问题的重灾区,比如加工食品、餐馆食品以及肉类等。
“以商治商”,是否找到出路?
目前在这种小打小闹的“自供运动”面临着许多潜在的问题,时间长了必然会暴露出来。它如果发展成“企业办社会”的模式,显然没有生命力。如果沿着现代化规模化,则可能发展成国外的IP模式或者FOP标签系统。IP是“Identity Preserved ”的简称,有人翻译成“身份保持”。而FOP是“Front-of-Pack”的简称,往往是以一个标志的形式出现在包装盒上。
IP模式的核心在于对食品生产过程进行“全程追踪”。从种子开始,经过种植、田间管理、收割、加工,直到消费者,整个过程都都需要进行记录。如果在整个过程中满足特定的要求,比如什么样的种子,使用什么样的肥料等等,就可以获得IP认证。而FOP标签,在目前的美国是在产品包装上提供一些营养评价方面的信息。面对中国消费者关注的安全问题,这个FOP模式也完全可以扩展成安全方面的评价。
从结果上看,IP模式和FOP标签与“有机认证”“绿色认证”有相似之处。不过,它们在运作上差异很大。“有机认证”和“绿色认证”是政府主导的,而IP模式和FOP标签则不一定。它们更多地是“信用保证”,可以由行业联盟、专业协会甚至一个商业机构来进行。它们没有“官方权威”做担保,能否被消费者接受就完全取决于它们的信誉。在传统心理上,我们更希望“官方保证”。但是,相对于“官方认证”所潜在的滥用和腐败,一个需要自己建立信誉的认证体系并不见得更不可靠。
因为IP模式和FOP标签可以涵盖任何产品,以及产品的任何阶段,所以它不会受到“自供运动”难以避免的产品种类的制约。而规模的增大,也使得其成本相对于“自供运动”产品要低。不过,与普通产品相比,这些产品的生产和认证依然需要相当的成本来维持。换句话说,消费者依然要为“放心”而付出更高的价格。
IP模式和FOP标签的优势在于对于政府监管的依赖减弱了。它对食品安全的保障,是通过消费者“用钱投票”来实现。从根本上说,就是生产者和认证者通过生产“放心食品”来赚更多的钱,而消费者通过付出更多的钱来购买“安心”。
食品安全,谁来管理?
不管是“自供运动”,还是发展到高级层次的“IP模式”或者FOP标签,都需要通过消费者增加开销来获得“放心食品”。从社会成本来说,这是不必要的浪费。尤其是“自供模式”,本身就不是多数人能够承担的——即使多数人能够承担,也没有那么多的土地资源来实现。
作为社会问题出现的食品安全,很难依靠个人的“明哲保身”来保障。社会问题,最终还是要靠社会来解决。每个人都切身相关,政府部门也一再“下决心”。为什么经过那么多人的努力,形势却没有好转,公众的不安甚至更加强烈呢?
食品安全事件的制造者都是食品生产者,所以他们承担公众的痛骂也是咎由自取。但是痛骂毕竟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任何行业,存在的根本目标都是为了赚钱。好企业与坏企业的区别,不是谁有道德,而是谁赚钱的方式合理合法。我们可以推崇和赞赏那些“高尚”的商人,但是把食品安全寄托于企业的“高尚”,就象是把公正廉明寄托在包青天身上一样,完全不靠谱。
根本上说,生产者要赚的钱,是在消费者手中。赚钱的方式,就是提供消费者需要的产品。理论上说,消费者才是决定生产者如何生产的人。比如说,当消费者一味追求“便宜”,那么生产者就会提供“便宜”的产品。但是保障食品安全需要相当的成本,价格便宜了就必然要在某个方面捣鬼。肉松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据 报道,当年某个地区的肉松几乎全部都采用了劣质原料。即使偶尔有试图不随大流的生产者,也会很快被市场淘汰。“劣币驱逐良币”,在中国的食品市场是如此突出。三聚氰胺席卷全行业,则是另一个典型的例子。
但是,单靠消费者自己,解决不了“劣币驱逐良币”的问题。在多数情况下,消费者无力分辨产品是否合格,也很难知道低价的产品是企业技术革新和“让利”的结果,还是造假的结果。即使消费者愿意为“放心食品”付出额外费用,也还是需要有人来告诉他们哪个产品是物有所值的。
所以,问题又回到原点: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最终还是要靠主管部门来推动。
主管部门,为什么只打雷没下雨
中国挨骂最多的政府部门,可能就是食品管理的“有关部门”了。每次有关食品安全的事件一出现,“有关部门”一定会被口水淹没。
可能“有关部门”也很委屈——下的决心很多,干的工作也不少,为什么就没有起到什么效果?
公众和媒体最喜欢说的话是“法制不健全”,经常是每出一个事件,就呼吁“立法管管”。实际上,中国跟食品安全有关的法规并没有大的问题,在很多具体规定上,甚至比美国、加拿大等还要保守和严格。过去的绝大多数食品安全事件,都可以在当时的法规框架内解决。只是,法规只能提供纸面上的保护——当“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时候,“有法可依”的结果就是“吓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
就具体的监管体系来说,中国目前的这种多个部门“分段管理”的体制问题重重。是否禁用一种食品添加剂,要由6个部委参与决策,“科学决策”就很容易被“部门利益”的扯皮边缘化。在实际运作中,也就必然产生灰色地带——看起来有多个部门“可以”管理,同时也就意味着每个部门都可以等着别的部门去管理。经常有这样的报道:为了某个事件,记者向A部门询问,被打发到B部门;向B部门询问,被打发到C部门……甚至绕了一圈,可能又被打发回A部门。
即使“有关部门”想管,中国的市场现实同样使得监管困难不断。美国的大型养鸡场提供了99%的鸡蛋,所以只要控制了他们,市场上就不会出现大规模的安全事故。对于那些小型的养鸡场,政府反倒管得不那么严。而中国的食品生产和流通是由大量小规模的从业者主导的。要对他们一一实施严格监督,执法成本可想而知。
更麻烦的还在于,这些部门都是某级政府的下属——也就意味着,他们要“配合”当地政府的“大局”——城市形象、财政收入、就业等等。任何负面新闻出现,都可能被“大局”所“和谐”。所以,小生产者可能受到监管处罚,但是倒下了一个,可能会站起来一群。而一个生产者如果做成了“大企业”,主管部门也就未必能够对它进行监管。即使它们有违法行为,只要没有出现人神共愤的结果,当地政府就不希望“影响企业运作”,甚至会进行“特别关照”。“谁找某某企业的麻烦,我就找谁的麻烦”——许多政府首脑把这样的口号当作对辖区内大企业的支持。“有关部门”在想要查处这样的企业之前,不得不三思是不是会被上司当作“找麻烦”。象三聚氰胺的使用,据说早已是公开的秘密,——至少在出口宠物食品致死动物之后,主管部门不应该不知道它的非法使用。但是,在当地政府“挥泪斩马谡”之前,当地的“有关部门”是工作疏忽没有发现问题,还是迫于“大局”不敢管?
三方互动,才是终极答案
消费者、生产者和主管部门,构成了食品安全问题中的三角。问题的解决不是依靠哪个方面或者哪个部门单独努力就能够解决的。只有三方形成良好的活动互信,才能够建立规范的市场。消费者付出合理的价格获得放心的食品,生产者通过生产合格的产品赢得利润,而管理者,则通过严格一致的执法来实现“劣币淘汰”“良币流通”。
当消费者愿意花更多的钱去开展“自供运动”的时候,其实已经做好了“用钱投票”的准备。而生产者,看到合法生产的商机了吗?管理者,又做好了“只为食品安全负责,不为地方经济保驾护航”的准备了吗?严格监管的情况下,瘦肉精是完全可以安全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