袴田日向:农民消费维权面临八大难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20:42:41
3.15前夕,老秦就农村、农民消费维权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等现象,采访了甘肃省平凉市工商局崆峒分局消保科科长姚琴,她表示,依据消协的调查和回访来分析,目前在甘肃平凉乃至全国农村,农民消费维权普遍面临八大难题。

难题一:农村“三低现象”比较严重
  随着经济发展和农民观念的转变,农村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又接受过消费维权知识教育的年轻人、中年人外出打工,而留守在农村的多数是不识字的老年人、妇女和儿童。这些农民多数是文化水平较低、维权意识低、自我保护能力低,农村“三低”现象严重,从而增加了消费维权难度。

难题二:农民消费商品只图价格便宜
  由于西部边远山区农民生活水平不高,消费能力有限,目前,农民购买商品基本上是以商品价格论取向,他们购买商品一般把价格的高低作为是否购买商品的第一选择条件,无论购买什么商品,首先问的是价格,不问品牌,商品保质期等。而外出打工回来的农民则恰恰相反。外出打工回来的农民商品质量意识要强一些,经济也相对要富一些,他们购买商品特别是大件商品主要是到城区的大商场或(电器)专卖店,首先是看品牌、质量、保质期,再问价格。而在家的农民消费商品受文化水平和经济的限制,以价格便宜与否为消费条件较为突出。

难题三:农民购买商品基本不索要发票或凭证
  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农民购买商品时都不主动向经营者索取购货发票或凭证,只有在购买电视机、冰箱等电器产品时才问一下有没有发票。他们认为买几元、几十元或者一、二百元的商品没有必要索要购货发票或凭证,问其原因:一是不要发票或凭证已经习惯了;二是与经营者都是乡里乡亲的熟人关系没必要开票;三是怕要发票得罪人,伤了乡亲和气。所以农民购买商品不索要发票已成为了一种消费习惯,习惯了也就自然了。

难题四:既是遭遇侵权也不愿投诉
  调查发现,约有60%以上的农民明知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也不愿意投诉,问其原因:一是怕麻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二是怕得罪人,因为几元或者几十元钱要去找工商所告人家,伤了亲戚乡亲和气;三是认为离工商所太远了,难得去找,找村投诉站又怕解决不了,所以干脆自认了。这种现象,所调查的乡村都不同程度的存在。

难题五:明知商品有问题还是要去买
  随着城市人生活品质提高,对商品、食品质量的看重,假冒伪劣产品近年来开始向农村转移,占领农村市场。在农村集贸市场、小商店、小超市里,有少数农民在买商品时就知道该商品有问题。明知自己购买的商品是假的却因价格便宜而去购买。此种现象在边远贫困乡村表现突出。平凉崆峒区某乡街道一位经营户,当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店经营“三无”麻辣食品要依法没收时,该商户抓起几片麻辣片给其孙子吃,还说她孙子吃了几年了也没见有啥问题。而周围围观的村民说:一两毛钱的东西还能吃死人!认为执法人员是在胡说,故意找茬。某乡一村民,明明知道自己购买散酒是参假的,但却因为只卖4元钱一斤而要购买,当执法人员要求依法处理时,该村民竟然聚集村民围攻执法人员。

难题六:农村经营者诚信意识差,法制观念淡薄
  在农村的经营者中90%是当地农民,由于他们的文化水平也较低,主动承担维护消费维权责任意识差,诚信的经营理念比较淡薄,因而他们的经营理念是只要自己进的商品有人买,就不管商品质量好坏,也不管商品出自什么厂家,好卖,能赚钱就行。由于农民的“三低”状况,加之经营者的法制观念淡薄,这就为农村销售有问题的商品提供消费渠道,也为假冒伪劣商品在农村提供了生存的温床。


难题七:乡村干部忽视农民消费维权呼声
  近年来,虽然全国各地乡村普遍建立了“红盾护农维权站”和“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站”,但这些机构对于农民消费维权所发挥的作用极其有限,农民维权难的现象在各地仍然没有得到改善。
  正如某村村支书说:“我每月200元工资由镇政府发给,但身兼村支书、计划生育小组组长、社会综合治安小组组长、人民调解员、农民维权站站长等数职,官衔多的很,上面每个部门交给的工作,我这个支书都要去动员,组织,落实,哪家村民发生家庭纠纷,或村民间发生矛盾我都要管,我自己家中还上有老下有小,工作根本忙不过来,而镇党委政府年终考核其政绩是看其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并不是看处理了多少消费者的投诉,那有时间去管投诉”。他抱怨的说:“投入了那么多的精力和成本,花费了时间,到头来一分钱的报酬没有,傻子才会长期干这事”。由于乡村干部忽视农民维权的呼声和要求,缺乏应有的消费维权知识,直接影响了这些维权站点作用的发挥。加之站点人员都是兼职,尽义务的,没有进行过全面系统的培训,工作人员缺乏应有的维权知识、法律法规知识,解决消费争议的能力,使他们消费维权积极性不高和能力不强,为农民维权也只能是“水中月,镜中花”。

难题八:维权成本过高导致农民不敢维权
  农民最怕买到假种子,假化肥或假冒伪劣农资,若是去投诉或是打官司,在维权结果还未知时,农民先要付出一定的时间、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成本,这无疑给经济条件本来就不太好的农民家庭增加了负担。于是,多数人选择忍受侵权事实,看做是“破财消灾”就不再追究;再次是对维权程序不清楚。多数农民反映他们曾经想到维权,但不知道去哪里投诉,怎样投诉。另外,他们并不知道需要保留消费凭证,这也影响到最后维权成败或是赔偿数额;最后,一些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对农村消费维权不重视甚至忽视。他们只顾眼前局部利益,对制假售假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才让兜售假冒伪劣产品等不法经营行为大行其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