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福浩工作照:论明与中亚帖木儿王朝的关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3:30:05
论明与中亚帖木儿王朝的关系

  中亚帖木儿王朝(1370—1506年)存在的130多年间,与明朝交往频繁。笔者初步统计,其来华使臣(包括以进贡为名的贸易使臣)不少于78次,平均不到两年一次。而明朝访问帖木儿王朝使团的次数至少也有20多次。双方之间的友好往来构成了15世纪陆上丝绸之路史中的重要一页。

  一

  明与帖木儿王朝的接触始于朱元璋(1328—1398年)和帖木儿(1336—1405年),二人均是各自王朝的开创者,都有志于建立统一的国家。朱元璋兴起略早于帖木儿。当帖木儿刚刚兴起时,朱元璋已在长城内立足,并将蒙元的残余势力驱逐于塞外,声威远播于漠北和西域。在西域诸国纷纷归附的情况下,帖木儿也向明朝称臣纳贡。这种称臣纳贡尽管是迫于明朝的国威,但更多的是帖木儿的战略考虑。对帖木儿而言,明朝的武力并不是他的直接威胁,他所担心的可能是其东边的东察合台汗国。1373—1375年,东察合台汗国朵豁剌惕部异密哈马鲁丁乘帖木儿出兵花剌子模,东部空虚之机,接连“占领了河中边境地区的许多城堡”。尽管帖木儿反击得胜,但哈马鲁丁势力仍是其东部威胁①。1387年,帖木儿首遣回回满剌哈非思来朝,这是一次试探性接触。1389年,东察合台汗国黑的儿火者即汗位,与帖木儿帝国罢兵言和,并谋求与明朝建立友好关系, 1391年遣使哈马力丁来朝。这对帖木儿王朝造成无形的压力, 1394年,帖木儿遣酋长迭力必失等向明朝奉表贡马300匹,其贡表自称:“臣帖木儿僻在万里之外,恭闻圣德宽大,超越万古。自古所无之福,皇帝皆有之。所未服之国皆服之……臣无以报恩德,惟仰天祝颂圣寿福禄,如天地远大,永永无极。”②此贡表辞语谦恭,是典型的藩属国向宗主国的贡表。有人认为,该表文突出明帝的地位,是伪造的③。笔者以为帖木儿贡表主要内容是真实的,首先明太祖和帖木儿均有维持商道畅通的意愿;其次,此前明太祖曾下令遣返被明军抓获的经商于漠北的撒马儿罕人,此施恩怀柔措施使帖木儿十分感激,对推动双方进一步往来起了积极作用;第三,明太祖视帖木儿王朝为西番诸国之一,明确要求帖木儿称臣纳贡④。1404年到达撒马儿罕的西班牙使臣克拉维约在其行记中明确表示“昔日帖木儿对中国称臣纳贡,现在则拒绝之矣”⑤。明左春坊大学士曾在为明使傅安汇编的《西游胜览》一书序中指出:“洪武中,西域撒马儿罕遣使进贡马驼骡衣甲之属,礼意甚恭,既而西北诸蕃往往倾向中国,欲尽事大之诚而弗可得。”⑥此话虽有些夸张,但清楚表明明太祖要求帖木儿朝“尽事大之诚”。“事大之诚”或事大主义是儒家的一种外交理念,它要求以小事大,小国对大国北面称臣、恭行臣服之礼。小国为了避免遭受大国的威胁,主动表示臣属于大国,接受大国的保护,故有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⑦。向明朝称臣纳贡、行事大之诚是明太祖确立的明与帖木儿朝往来的政治基础。可以佐证的是,德国人细尔脱白格在其《游记》提到:“契丹国大汗,遣使带马四百匹,至帖木儿之廷,责取贡赋,盖帖木儿不入贡者,已五年矣。”⑧此为明成祖即位之初事。然而,以成吉思汗继承者自居的帖木儿在取得对小亚细亚、金帐汗国、德里苏丹国的胜利后,自觉羽毛丰满,力量强大,不甘心臣服于明朝并向其纳贡,遂扣留中国使臣,并决定征集一支80万(实际20万)人的军队远征中国。1405年2月帖木儿病逝于讹答剌,东侵遂寝。1405年,帖木儿之孙哈里取得王位后,遣使臣护送傅安等人回国,向明朝表达和平往来的愿望,明与帖木儿朝的关系得到恢复。但哈里在位较短(1405—1409年),其王位很快被帖木儿四子沙哈鲁(1405—1447年)夺走。沙哈鲁遣使至明朝保持友好关系,但明成祖却要求沙哈鲁如其父往年做法,归藩明朝,在致沙哈鲁的诏书中说:“尔之先人帖木儿驸马能识天命,归藩太祖高皇帝,贡献不绝,以故朝廷加恩于尔遐僻之国,使得艾宁无事,人民亦皆安谧。朕闻尔能继先人遗志,恪并旧章。”⑨明成祖又以上邦之君,直接干涉其内政,在诏书中试图调停沙哈鲁、哈里叔侄构兵之事。“尔从子哈里锁鲁檀,实尔懿亲,当务敦睦,宜信朕言,恪遵所命勿替。”10在诏书中,明朝仍称哈里为锁鲁檀,却称沙哈鲁为“沙哈鲁把都儿”。沙哈鲁对此深表不满,在给明朝皇帝的表文中,首先自称沙哈鲁锁鲁檀,其次大谈伊斯兰教,以帖木儿诏令全国奉伊斯兰教为名,要求明朝也尊奉伊斯兰教。并以呼罗珊、河外地、伊剌克等悉归其国之事,明确告知明成祖:帖木儿朝是一个大国,与明朝关系应是平等的。劝明朝信奉伊斯兰教是对明成祖干涉其内政的反干涉。诚如邵循正先生指出:“沙哈鲁自命为回教之保护者,欲以宗教与中国抗衡,不容其干涉内政,用意固甚深也”11。尽管双方的政治关系此时由于各自的认识不同有待进一步加深,但对维持经济往来双方已达成一致:“约定道路通行之后,人民可自由往来无阻。”此后,双方交往频繁。撒马儿罕,“或比年,或间一岁,或三岁,辄入贡”12。由于沙哈鲁朝贡不绝,且哈里已死,此后的明成祖

  致沙哈鲁的国书中,明廷称沙哈鲁为锁鲁檀(锁鲁檀,“犹华言君主之尊号也”,明使陈诚称其为“西域大姓酋长”),且皆加抬写,表明明廷不仅承认沙哈鲁为王的地位,且以藩王之礼待之。《明史·西域传》认为,沙哈鲁所据哈烈,在西域最强大,自1413年以后,“诸国使并至,皆序哈烈于首”13。这大体上反映了沙哈鲁时代双方政治往来的事实。但终帖木儿朝,双方经贸往来的频度实以撒马儿罕居多。

  二

  对明朝而言,西边的残元势力向明朝称臣纳贡是其国威的显示,为维护此声威,明在经济上用互市贸易、厚利番商、优待贡使等做法来招抚西域诸国。“在明朝统治者看来,朝贡贸易是以‘天朝上国’自居,保持提高国际地位的有效政治外交和经济手段。”14其实,明“大惠于尔西域诸国”的互市贸易是双向的,在西域番商、贸易使臣纷纷东来之时,亦有商队从中国贩运商品至帖木儿朝。据《克拉维约东使记》载:“在(克拉维约)到达撒马儿罕之前数月,有大商队自中国境来此。商队拥有骆驼八百,载来大宗商货。”15中外文资料表明,帖木儿企图远征中国前夕,明与帖木儿朝的贸易往来一直未断。明初由于经常用兵,需要马匹。1375年,太祖曾遣内使赵成往河州市马。从1387—1396年10年间,帖木儿朝进贡的马的数量,笔者粗略统计,仅《明太祖实录》上明确记载就不下2821匹,实际贡马数肯定大于此。尽管这个数字相对于明朝这样的大国并不算高,但因所进皆西域良马,对明朝养马业发展非常有利。1397年,明朝在陕西、甘肃设立行太仆寺,“职专提调马匹、比较孳生”16。尽管帖木儿晚年将两国的关系推向战争,但由于双方的接触是以和平的商贸往来开始的,持续10多年的商贸往来构筑了维护双方关系的经济基础。这也是帖木儿死后两国关系迅速恢复并得到发展的根本原因。永乐至正统年间,明廷比较重视与帖木儿朝诸地的往来。明宣宗派中官李贵出使西域诸国,与西域诸国相约:“永笃诚好,相与往来,同为一家,经商生理,各从其便。”17正统年间,帖木儿朝的进贡使臣不仅在京师贸易,还可以在哈密贸易货物,亦能够久居甘州,从事贸易。1983年,在北京海淀区航天工业部院内基建施工中发现了15枚新疆银币。蒋其祥先生研究后,发现其中1枚较为清晰完整的银币是沙哈鲁在位时打制的钱币。通过对银币形制与铭文特点、制造年代等问题的考释,认为此枚银币应是在公元1427—1442年帖木儿朝5次来华的使节中某次带来并留在北京的。背面铭文为:“愿安拉使伟大的苏丹、英勇的沙哈鲁君王统治永恒。829年(公元1425/26年)在拉尔打制。”拉尔在今伊朗南部18。此银币是双方贸易往来的实证。“土木之变”后,明朝元气大伤。1456年,明廷终因旧时给帖木儿朝赏例太重,予以降低。正副使由原来的一等降低至三等。帖木儿朝使臣进贡次数可能亦受到限制,其后的使臣来华或3年或5年一次,不如以前频繁。成化、弘治年间,帖木儿朝来贡次数虽有所增加,但明廷对帖木儿朝使臣所过驿传需索无厌深为不满。1481年,明宪宗专门颁了一份致海外诸国及西域番王敕。要求:“继今以后,王遣使臣,必选晓知大体谨守礼法者,量带从,严加戒饬,小心安分,毋作非为,以尽奉使之礼,以申纳款之忱。俾奉使者得以保全,供应者得免烦扰,岂不彼此两全哉!”191489年,当撒马儿罕由满剌加至广东贡狮子、鹦鹉诸物时,朝臣均建议却贡,孝宗采纳。后礼部又觉得“不宜绝之已甚”,应“薄犒其使,量以绮帛赐其王”,得到孝宗赞成20。其后“量给犒赏”成了双方维持朝贡关系的一种手段。同时,明廷亦加强了对朝贡使臣的管理制度。1490年,礼部上奏:“陕西行都司起送撒马儿罕等处贡使数多,在边则亏耗军储,沿途则骚扰驿道,既到京则会同馆无安歇之所,光禄寺患供应之难。恐因循日久,滥冒愈甚。请令巡按监察御史,查究守边抚夷官及起送者之罪。仍敕甘肃镇巡等官,今后夷人进贡,须审实放入,若时月、人数有违旧例者,谕之使回。”孝宗从之,并著为例21。由于撒马儿罕的进贡使臣受到严格限制,常年往来于丝绸之路上的商人只好另觅门径。1497年,甘肃镇巡等官、太监陆暗等上奏说:“撒马儿罕等七处使臣男妇五十二人,先年因冒土鲁番贡使,一概拘留,今即非是,宜即放还。”22由此可见,撒马儿罕使臣此前曾冒充土鲁番贡使。此事并非表明明廷不认撒马儿罕使臣,而是由于明廷限制进贡,撒马儿罕“使臣”不得已改换门庭,以求进京得到回赐。帖木儿朝亡后,继立的月即别人沙亦(Shaibek或Shahi Beg,一般译作昔班尼)王,遣使臣贡马、驼、方物,明廷照例回赐彩缎等物。明与撒马儿罕的往来并未因政权的更迭而结束,这也反映了双方的往来实际上以经贸往来为主。朝贡的经济目的有二:一是向明朝进贡马匹、玉石等物,换取相应的“回赐”。“回赐”有标准解释或惯例,不在解释之内的物品则临时“会估”以定“回赐”数目。明廷的“回赐”物品通常比“进贡”物品的价值要高。丰厚的回报是西域地方政权包括帖木儿朝乐于进贡的重要原因。二是利用进贡的机会,携带各种土特产到明朝境内贸易23。这种贸易一般是在京城或边地进行,也有使臣在其经过之所购买当地物产的。这种朝贡之路被西域人形象地称为“金路”。尽管明朝需要帖木儿朝进贡的马、驼、方物,但相对于帖木儿朝需要明朝的彩缎、绢布等物而言,要少得多。这既可从帖木儿朝使臣来华的次数大大超过明朝使臣到达帖木儿朝的次数得到反映25,也可从双方贡赐贸易品种与数量得到反映26。出现这一状况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最基本的一条恐怕是当时亚洲的经济中心并不是在帖木儿朝,而是在明朝。丝绸之路繁荣的物质基础主要依靠中国,而不是西方。诚如阿里·玛扎海里所言:“疆域辽阔的中国是19世纪之前世界上最富饶和最发达的国家,丝毫不需要西方及其产品。因为在中国可以得到一切,它比西方可以作的事要容易得多。相反是西方人都需要中国并使用各种手段以讨好它。”27这里所说的西方人主要指嘉峪关以西诸民族。

  三

  明与帖木儿朝之间的文化交流,《明实录》所记不多。这方面主要是通过明使陈诚的《西域行程记西域番国志》、帖木儿朝使臣火者·盖耶速丁的《沙哈鲁遣使中国记》以及阿里·阿克巴尔的《中国纪行》等书的记载得到反映。首先通过两国使臣的觐见礼仪,使双方对彼此的制度文化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进而在交往过程中能够尊重对方的习俗,并将彼此了解的情况记载下来,传之后世,从而在一定意义上实现两国之间的文化交流。从交往的礼仪、接待制度来看,明朝大体上继承了汉唐以来的制度,并以此为基础,加以严格解释,以便于操作28。其次,双方之间存在宗教往来。帖木儿在其建国过程中,伊斯兰教被立为国教。沙哈鲁即位时便把自己看成是一位穆斯林君主。1412年他在致永乐皇帝的国书中提到:“我皇考帖木儿附马受大统,君临国内,皆昭令全国谨守谟罕默德教律……望贵国亦崇奉谟罕默德先知教律,藉增圣教之力量,以沟通‘暂今世界之帝国’与‘未来世界之帝国’。”291419年明成祖致沙哈鲁的国书中对此回应是:“朕知皇天崇高极智,降生一人以君临伊斯兰教主国,使远方之人咸得遂其生。锁鲁檀聪明智慧,制驭伊斯兰教诸派,敬畏天命,以天之灵,发号施令,众庶咸服。”30此表明明成祖对伊斯兰教真主、使者以及锁鲁檀的宗教信仰表示敬重。帖木儿朝来华使臣中不少人具有“满剌”、“迭力必失”等宗教身份,明廷对他们的宗教生活以及食起居均予以照顾。盖耶速丁说:“皇帝(指明成祖—引者)自己出资修建了一座漂亮的清真寺以供北京的穆斯林使用。为了参加拜兰节(祭祀易卜拉欣的节日)的祭礼活动,使臣、其随从以及京师的穆斯林们都前往那里。”31阿里·阿克巴尔说:“有许多穆斯林得到中国皇帝的许可,永久居住在那里。仅巩昌府一地,据说就有三万定居的穆斯林。”“中国皇帝在汗八里为穆斯林建造了四座清真寺。中国境内共有九十座清真寺,都是政府为穆斯林建造的。每个部族都有自己的标帜和政府设立的礼拜处所。”32此说符合事实。《明实录》载:“景泰七年五月丁丑,撒马儿罕等地面使臣指挥马黑麻·舍力班等请游在京诸寺及出阜城门外祭扫祖坟,从之。”33阿里·阿克巴尔甚至还提到成化帝秘密遵循伊斯兰教规,“甚至有些穆斯林宦官负责在皇帝面前每天唱诗5次,提醒他作祈祷,完全如同在伊斯兰国家一样。他们奉命以波斯方式(以“突厥方式”)穿戴,在头的周围缠头巾,以便如同在清真寺中一样共同举行每日五次的祈祷,这一切都是在皇帝的眼皮下举行,而且皇帝在欣赏他们时表现出了强烈的兴趣。”34不过,对中国皇帝转变信奉伊斯兰教,阿里·阿克巴尔也不敢肯定:“从皇帝的某些行动看,他已转变成信奉伊斯兰教了,然而由于害怕丧失权力,他不能对此公开宣布。这是因为他的国家风俗和法规所决定的。”35明朝皇帝优待穆斯林是可以肯定的,来自帖木儿朝进贡使臣的归附对伊斯兰教以及回回文化在中国的传播也起了重要作用36。第三,双方之间的物质文化交流对彼此社会生活有一定影响。帖木儿朝使臣来华后,对中国严明的法纪、丰富的物产和多样的文化生活印象较深。阿里·阿克巴尔说:“在世界上除了中国以外,谁也不会表现出那样一种井井有条的秩序来。毫不疑问,如果穆斯林们能这样恪守他们的教规——虽然这两件事无

  共同之处——他们无疑地都能按真主的良愿成为圣人。”37“整个中国人,从平民到贵族都培养得懂礼貌。在表示尊敬、荣誉和沿守礼节方面,世界上没有人能和他们相比。”38阿里·阿克巴尔提到各地的物产有:麝香、金银酒器、纸钞、瓷器、“黑石头”(煤)以及南昌的瓷器,和阗的玉石,贵州的药材,福建的麻、丝绸、彩缎,尤其是中国的胸外科手术和中国画院的生活。这样的介绍很自然地引起人们对中国的向往。阿里·玛扎海里说,中国的商品是古代波斯人不可或缺的,“在讨来思的‘八乐园宫’以及属于15世纪伊斯兰教的‘七大奇迹’之一的哈烈国的乌鸫园中,呈龙形的檐槽、以中国钢材制成的大门、内饰中国彩瓷、涂漆家具、缎料窗帘等。”39同样,帖木儿朝进贡物产也影响了明朝的社会生活。例如: (1)明朝士大夫因为帖木儿朝进贡的狮子写了不少关于狮子的诗、赋。如陈诚《狮子赋》、金幼孜的《狮子赋》、杨荣的《狮子诗》、曾的《西域哈烈国所贡狮子歌》,以“如此猛兽皆驯服”来颂扬“圣皇威德如远方”,但由此也引起哈烈国的关注。(2)明使陈诚晚年归休之暇撰《蔷薇露之说》,回

  忆他于永乐丁酉夏四月至哈烈时该国制作蔷薇露的过程40。蔷薇露即蔷薇香水,前朝海外多有进贡, 1368年有海贾回回进献番香“阿剌言”,即此。此香可以疗人心疫及调粉为妇人容饰41。陈诚是亲见其制法并将其介绍给国内的使臣。纵观明与帖木儿朝关系史,双方往来的程度受多方面因素影响。首先,最高统治者的外交政策。新皇帝即位后,使臣四出,诏谕天下,成为明朝的政治传统。1370年朱元璋遣使诏谕周边诸国诸地曰:“朕仿前代帝王治理天下,惟欲中外人民咸乐其所。又虑汝等僻在远方,未悉朕意,故遣使者往谕,咸使闻知。”42明成祖即位后不久, 1402年12月29日,“遣使赉诏谕哈烈、撒马儿罕等处,并赐其酋长金绢文绮。”43此后除明仁宗短暂统治外,明宣宗至明宪宗均曾遣使赴西域诸地。对帖木儿朝,历代皇帝大体实行睦邻友好的“和番”政策。其中,永乐、宣德和正统年间,明对帖木儿朝的来贡使臣采取了“厚赐”的政策。从朱元璋始,明朝就将对外往来控制在地方政府手里,入境的外国人或外族人一切行踪均在明政府的有效控制下。这既体现了明朝地方政府的权威,也显示了明朝对外夷的戒心。朱元璋曾说:“夷狄黠而多诈,今求互市,安知其不觇我中国乎?利其马而虞其害,所丧必多……自今至者悉送京师。”44使臣送京师成为明朝对外交往的基本原则。不同于进贡使臣的帖木儿朝来华归附人员多被安置在锦衣卫内,其中不少安置在南京锦衣卫内,这是明朝将他们视同漠北鞑靼人的一种体现,同时也是为了便于管理控制他们。尽管自帖木儿晚年后帖木儿朝不愿以臣属身份与明交往,但明朝在华夏中心意识和大一统理念的支配下,力求使两国的关系在其控制之下。这在双方往来的朝贡礼仪中得到反映或者至少在形式上得到反映。这种控制力的大小受双方国力强弱的影响。其次,外交使臣的素质。“外交方面的许多事务,都取决于那些在自己国家之外执行任务的人员的个性及其业务水平。”45在明朝派往帖木儿朝的20余次使团中,充当使臣的多由中官(内官)、中高级军官、中下级文官等。除陈诚、陈德文外,大多文化水平并不高。这一方面是由于“当他们在异国宫廷中接受从中国礼仪看来带有屈辱性的礼仪时,不致使国家的威望受到损害”46,更主要的是由于他们大多能吃苦耐劳,不畏严寒酷暑,有较强的心理承受能力,有一定的外交经验或语言能力,能够不辱使命。这些人完成使命回国后,一般能够得到提拔或奖赏。帖木儿朝来华使臣中有“满剌”、“万户”、“酋长”、“伯克”、“火者”、“伯颜”、“舍黑”等地位身份较高人员,但更多的是拥有“迭里迷失”、“答剌罕”或“打剌罕(Tarkhani)”等称号、地位身份较低的贸易使臣47。由于他们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大多能顺利完成使命。不过,正由于他们大多地位低,对统治者外交决策的影响力也较低。第三是语言问题。由于两国分属不同语系,语言学习的难度较大,明朝虽有四夷馆这种培养外语翻译人才的学校,但由于培养的人数少,且汉人学外语多另求出身,不能满足对外交往的需要。明朝中后期,充当翻译的外夷通事一般以色目人或汉回担任,这些通事往往视西域夷人为亲,在京师则教贡使分外求讨,伴回则教贡使贩卖茶斤、违禁货物48。且这些通事的翻译水平并不高,因此,语言问题不仅影响双方的直接沟通,也制约双方深层的文化交流。第四,贸易往来的物品种类与数量以及统治者的贸易政策对保持双方关系有重要影响。明与帖木儿朝贡赐贸易的品种比较单一,且数十年相似,为了得到更多的回赐,帖木儿朝使臣力求提供能引起明朝皇帝兴趣的新贡品。为此,还寻求新的贡路。成化年间,撒马儿罕使臣怕六湾欲往满剌加市狮子以献, 1489年撒马儿罕便由海路贡狮子。以往西域贡狮均由陆路而来,现改为海路贡狮,这在明朝大臣中引起了轩然大波49。怕六湾的行为恰好表明明朝应该考虑明与帖木儿朝海上往来的问题。然而由于明朝中后期国内政治、经济遇到问题,明廷只愿与帖木儿朝保持传统的陆路往来,似乎这样就能省却一些费用,却不知明朝通过海路可以谋取经济利益。当然,贡狮只能供人观赏,乃无用之物,除了朝贡的政治意义外,在当时也没有什么经济价值。但它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明朝“厚往薄来”的朝贡政策已面临着危机。明朝大臣们反对怕六湾海路贡狮的主要理由是“糜费财币”、“启夷人窥伺之心”,很少有人去认真思考海外朝贡国的实际需求,并使这些需求能为我所用,只是感叹于来华使臣的狡

  黠与贪婪。15世纪,世界已面向海洋。郑和的船队七下西洋,充分显示了明朝的国威。帖木儿朝作为西域大国,也知道有海路通达中国。据阿里·玛扎海里的研究,兀鲁伯的使节阿里·戈什吉—希里(约1479年卒)曾写过一部《航海记》,现已散佚。阿里·阿克巴尔在描述中国的12个省时,称其中的第10个省(布政司)是苏门答腊—婆。“婆是来自默伽(麦加)—秩达

  (吉达)以及中东其它港口和印度的船舶都在那里抛锚的港口,因为中国的船只停泊处要依靠苏门答腊人。”50陆上旅行的阿里·阿克巴尔的海上知识可能源自这部《航海记》。尽管他将其误认为中国的一个省,但他关于这些地方与中国的关系的认识是正确的。研究15世纪陆上丝绸之路史,我们会发现奔波于传统陆路上的商贾主要还是帖木儿朝人,问题是这些居于内陆亚洲的商人已把视野伸向海洋,却在与明廷交往中复归于陆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