蒂芙尼是奢侈品吗:关于印发惠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落实方案的通知 -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7 03:25:30
关于印发惠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落实方案的通知
来源:中共惠城区委员会 作者: 日期:2007-06-13 点击:1281
各镇、办事处,区直副局以上单位:
现将《惠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惠城区委员会
惠城区人民政府
2007年6月12日
惠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落实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宣传思想工作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及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的精神,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惠州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精神的通知》(惠市委办发电〔2007〕14号)要求,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试行)》的119项指标内容和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刻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省十次党代会、市九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的精神,团结奋斗,努力拼搏,以新形象、新作风、新思路、新举措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加快发展,为确保我市2008年夺取“全国文明城市”金牌,全面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走在全市前列而努力奋斗。
二、领导机构
(一)调整惠城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韶春
常务副组长:黄干强
副  组  长:罗川山、周文高、许来育、杨鹏飞、曹永龙、
梁冠斌、胡斯平、钟朝阳、华  红
成      员:各创建责任单位一把手
(二)调整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区创建办”,电话:2386710),与区文明办合署办公。为整合人力资源,落实责任,经研究,决定调整区创建办成员,调整后的创建办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罗川山
常务副主任:周文高
执行副主任:徐宏标、文国新(专职)、叶锋 、雷吉洪、邓远辉
成      员:徐宏标(区委办副主任、调研室主任)
邓力平(区委办副主任)
文国新(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叶  锋(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社科联主席)
胡淑景(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桂林(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刘志亮(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黄云华(区教育局副局长)
彭  林(区科技局副局长)
张启文(区民政局副局长)
刘佩斯(区财政局副局长)
黄碧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科级待遇)
黄玉强(区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韩锦德(区经贸局党委副书记)
林琳昌(区外经贸局党委副书记)
张苏蓉(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李红卫(区卫生局副局长)
叶有来(区公安分局副政委)
刘明俊(区武装部政工科科长)
张贵宁(区工商局副局长)
庄召南(仲恺工商分局副局长)
林庆忠(市交通直属分局副局长)
曾振宇(市社保局惠城分局副局长)
陈汉章(区城管爱卫办副主任)
陈力均(区信息产业局副局长)
傅茶生(区委党校副校长)
邹新燕(区新闻信息中心主任)
雷吉洪(区政府督查办主任)
徐海亮(区委农办副主任科员)
张晓惠(团区委副书记)
邓远辉(区文明办负责人)
钟守挺(桥东办事处主任)
刘月娟(桥西办事处主任)
陈杰灵(龙丰办事处主任)
刘若彦(江南办事处主任)
肖胜龙(江北办事处主任)
邓  军(河南岸办事处主任)
唐巧明(惠环办事处主任)
凌剑平(陈江办事处主任)
陈国强(水口办事处主任)
甄林林(小金口办事处主任)
谭洪标(三栋镇镇长)
为了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责任明确、顺利推进,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组:
1.协调组
组    长:文国新
副 组 长:温金良
工作人员:刘航宏、黄晓华
工作职责:
(1)协调各小组开展工作;
(2)协调与市创建办及上级有关部门之间的创建工作;
(3)协调与各责任单位之间的创建工作;
(4)负责创建活动的会场布置、会议通知等会务准备与协调;
(5)协调其它与创建有关活动的开展;
(6)处理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综合组
组    长:徐宏标
副 组 长:邓远辉
工作人员:李  慰、严立恒、陈浩雄
工作职责:
(1)做好申报材料的收集、撰写、整理工作;
(2)做好综合性会议材料的撰写工作;
(3)负责《创建简报》的组稿、撰写和发送工作;
(4)负责创建办日常文书的处理,包括公文、函电、资料、信件的收发、登记、送阅、清退、立卷、归档工作;
(5)负责处理创建办的后勤保障工作;
(6)处理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等。
3.宣传组
组    长:叶  锋
副 组 长:邹新燕
工作人员:钟伟梅、孙文永
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规划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宣传工作,包括以媒体、活动、声讯、互联网、户外广告、海报、宣讲等形式进行宣传。并负责将有关活动的图片、影像等资料收集归档;
(2)协调、推进“讲文明,促和谐”——惠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民素质提升工程”系列活动的开展;
(3)各种创建活动方案的审核和把关;
(4)处理领导交办其它的工作任务。
4.督查组
组    长:雷吉洪
副 组 长:胡淑景
工作人员:邓  勇、王长艳、邹新华
工作职责:
(1)负责督促检查各项创建工作的进展、落实情况;
(2)负责与各创建单位的沟通联系,掌握了解创建工作动态;
(3)协调处理各创建单位在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4)处理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责任分工
对照《惠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分解一览表》,对涉及我区的创建工作任务进行查摆,并对已达标或未达标的责任提出了具体的巩固和整改措施。由相关责任单位具体抓好落实。
(一)测评内容Ⅱ-12-3:校外活动与相关场所管理(测评内容的编号请参阅附件,下同)
测评标准:团队活动制度健全、活动经常化,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科普、道德实践、社会实践等活动;制定并实施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与发展规划,设立区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校外活动场所内容健康,管理规范。
责任区领导:杨鹏飞
牵头责任单位:各镇、办事处,区武装部、区教育局、团区委
责任人:各镇、办事处一把手,吴开华,王镜林,
王崧威
工作措施:
1.健全中小学校团队活动制度,充分发挥区国防教育基地和德育基地的作用,组织开展各类健康有益的文体、科普、道德实践、社会实践等活动,使团队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2.制定并实施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与发展规划,积极推进青少年宫等未成年人课外活动场所建设和公益性文化基础设施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
3.加强对校外活动场所的管理,进一步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和文化环境;
4.拟把武装部的国防教育基地和湖山农场纳入我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或把汝湖德育基地更名为“惠城区青少年德智体社会实践(汝湖)基地”;团区委要加强与团市委协调,争取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定名为“惠州青少年活动中心”,并签订使用协议,实现市区资源共享。
(二)测评内容Ⅱ-16-1:公共图书馆
测评标准:区级建有规模不等的图书馆,并达到三级以上标准;每百人公共图书>160册。
责任区领导:罗川山、周文高、杨鹏飞
牵头责任单位: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责任人:肖荣凯
工作措施:
1.争取把原惠州图书馆收回我区加以维修改造利用;
2.建立和完善公共图书资金投入机制与社会资源共享机制,提高公共图书藏书量。
(三)测评内容Ⅱ-16-2:群众艺术馆、文化馆
测评标准:区级文化馆为二级馆;文化馆建立并实施群众文化辅导员进社区、包片辅导制度。
责任区领导:杨鹏飞
牵头责任单位: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责任人:肖荣凯
工作措施:
1.从中山纪念堂划出2500平方米作为区文化馆,并按有关要求完善8个功能室;
2.建立并实施群众文化辅导员进社区、包片辅导制度,不断提高群众的文化生活质量。
(四)测评内容Ⅱ-16-3:国家档案馆
测评标准:区档案馆达到省二级馆标准;区档案馆为区委、区政府指定的政务信息公开场所。
责任区领导:华红
牵头责任单位:区档案局
责任人:何建新
工作措施:
1.在2001年被评定为省二级馆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区档案馆的软硬件建设;
2.进一步强化管理和服务,更好地发挥政务信息公开的职能。
(五)测评内容Ⅱ-16-4:社区文化活动阵地
测评标准:每个街道都有综合性多功能的室内文化活动场所,总面积每万人≥500㎡;无侵占、挪用社区文化活动场所现象;能在社区方便地参加文化活动。
责任区领导:杨鹏飞、胡斯平、华红
牵头责任单位:各镇、办事处,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城管爱卫办,区体育局
责任人:各镇、办事处一把手,肖荣凯,刘菊芳,张小刚
工作措施:
1.多方筹集资金,加大街道室内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力度,不断完善文体设施,扩展文化活动场所的功能性和实用性;
2.对文化活动场所进行督促和检查,防止发生侵占和挪用社区文化活动场所的现象;
3.结合实际,在社区组建各类文化协会,经常性地开展各种文体活动,方便居民投身到健康向上、有益身心的文化活动中来,更好地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六)测评内容Ⅱ-18-2:文化遗产保护
测评标准: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制度完善,有效落实文物工作“五纳入”规定;有专门的人员配备和经费投入;文化遗产定期维护,保存完好率达≥95%。
责任区领导:杨鹏飞
牵头责任单位: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规划建设局、区财政局
责任人:肖荣凯,吴亮华,陈坚强,林建雄
工作措施: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中有关规定,文物保护所需经费列入区本级财政预算,进一步完善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制度,切实执行文物工作“五纳入”规定,由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和区有关部门,定期对文化遗产进行维护,并使文物保存完好率达到95%以上。
(七)指标内容Ⅱ-19-1:主要大街和重点地区面貌
测评标准:无违章搭建现象;无无证摊点现象;无乱张贴现象。
落实措施:由区规划建设局和区城管爱卫办牵头,会同各办事处加大整治力度。
责任区领导:胡斯平
牵头责任单位:各镇、办事处,区规划建设局,区城管爱卫办
责任人:各镇、办事处一把手,陈坚强,刘菊芳
工作措施:
1.全力配合市规划建设、城管爱卫等部门,充分发挥区城监机动大队的职能,加大对乱搭乱建现象的整治力度;
2.由区规划建设局和区城管爱卫办牵头,会同各办事处加大整治力度。
(八)测评内容Ⅱ-23-5:街巷基础设施
测评标准:街巷路面硬化,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路灯无破损,功能完好。
责任区领导:周文高、胡斯平
牵头责任单位:各镇、办事处,区城管爱卫办
责任人:各镇、办事处一把手,刘菊芳
工作措施:多方筹措资金,积极争取支持,进一步完善辖区内街巷基础设施,由区城管爱卫办牵头,在2007年底前对35条内街完成改造,所需资金由区政府、办事处、居委会“三个一点”的方式筹集,并把责任落实到办事处和居委会具体的负责人。
(九)测评内容Ⅱ-24-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测评标准:每3-5万居民拥有1个卫生服务中心(站);≥95%的卫生服务中心(站)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居民对卫生服务中心(站)的满意率≥80%。
责任区领导:曹永龙
牵头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保局惠城分局
责任人:李建清、余道方、黄汉榜
工作措施:
1.继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建设,使其不断适应形势的发展和群众的需求;
2.指导各卫生服务中心(站)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更好地服务于居民;
3.积极配合市社保局、市卫生局开展工作,指导未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的卫生服务中心(站)进行整改,争取在2007年8月前完成此项工作。
(十)测评内容Ⅱ-30-2:创建文明城市规划
测评标准: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指标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制定创建文明城市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创建文明城市的实施方案,并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责任区领导:罗川山
牵头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创建办,各镇、办事处
责任人:吴亮华,文国新,各镇办一把手
工作措施:
1.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主要指标纳入发展规划;要把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列入各级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指标;
2.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要制订长期规划,并做到每年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3.区创建办和区各创建责任单位要根据市、区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和实施意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抓好督促检查,落实工作措施,要重点抓好薄弱环节的整改和突破。
(十一)测评内容Ⅱ-33-3:区级文明社区的比例(%)
测评标准:区级文明社区的比例>70%
责任区领导:胡斯平
牵头责任单位:文明办,各镇、办事处
责任人:文国新,各镇、办事处一把手
工作措施:
1.按照“科学定位、分类指导、明确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大力推进文明社区创建工作;
2.进一步完善发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和社区教育;新建成的或由镇、村改造而成的社区要突出抓好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的综合整治工作,治理脏乱差,加大绿化美化的工作力度;要着重在理顺工作机制和引导居民树立文明意识、城市意识上下功夫,加快由村镇向社区、由村民向居民的过渡;
3.争取市文明办的指导和支持,由区文明办组织开展文明社区创建活动,达到我区省、市文明社区数量大幅增加,区级或区级以上文明社区的覆盖率超过70%。
(十二)测评内容Ⅱ-36-1:以城带乡,联动发展
测评标准:城乡共建机制健全,活动正常;农村面貌有明显变化。
责任区领导:杨鹏飞
牵头责任单位:各镇、办事处,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委农办,区科技局,区卫生局
责任人:各镇、办事处一把手,肖荣凯,黄志生,李国洪,李建清
工作措施:
1.继续深化创建文明小城镇活动,坚持以城带乡、联动发展,进一步推进城乡、区域的协调发展,加快我区城镇化建设步伐;
2.切实把解决“三农”问题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努力使农民人均收入、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社会治安、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方面取得明显改善和提高。
(十三)测评内容Ⅱ-37-1:创建工作宣传
测评标准:主要新闻媒体设有精神文明创建专题或专栏;主要公共场所设有大型宣传创建活动和道德建设的公益性广告,数量>广告总数的20%;公共场所广告、招牌等用字规范,内容健康,无烟草广告;社区居委会的宣传栏定期刊登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责任区领导:罗川山
牵头责任单位:区宣传部,区信息产业局,区工商局,仲恺工商分局,区规划建设局,各镇、办事处
责任人:文国新,叶德生,郝福荣,黄富强,陈坚强,各镇、办事处一把手
工作措施:
1.继续在《惠城新视野》、《鹅城》和区政府信息网站上开设精神文明创建专题或专栏,并在《惠州日报》创办惠城区专版,扩大宣传,营造氛围;
2.加强对广告市场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广告市场秩序;拟在火车西站出口处新建1块公益广告牌和三个中心镇的显眼位置设立大型宣传创建活动和道德建设的永久公益广告牌;
3.指导各社区居委会的宣传栏定期刊登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并进行督促检查和评比。
(十四)测评内容Ⅱ-37-4:投入机制
测评标准:地方财政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认真执行文化经济政策,形成精神文明建设的多元投入机制;创建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责任区领导:周文高
牵头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镇、办事处
责任人:林建雄,各镇、办事处一把手
工作措施:
1.加大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投入,要逐年增加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资金投入比例,真正体现一手抓经济,一手抓文明的创建理念;
2.转变观念,广拓渠道,争取通过存量资产置换、社会集资、市场融资等多种途径筹措资金,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鼓励多层次的投资主体为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城市提供支持,形成精神文明建设的多元投入机制;
3.创建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
四、实施步骤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从2007年3月起分四个阶段来推进:
第一阶段:再动员阶段(2007年3月至2007年4月底)。从3月21日召开全区宣传思想工作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议后到4月底,主要抓工作再部署、责任分解、宣传发动,开展公益宣传、全面启动“讲文明, 促和谐”——“惠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系列活动等工作。
第二阶段:督查推进阶段(2007年4月至2007年7月)。4月到7月,主要针对我区存在的社区建设问题,召开现场督查办公会,通过现场督查办公会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和实质问题。
第三阶段:提高强化阶段(2007年7月至2007年12月)。从7月份到年底,主要抓创建工作的巩固提高,查漏补缺,全面提高市民参与面、知晓率和满意度,充分做好创建沟通协调工作,推进城乡联动、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等。
第四阶段:申报准备阶段(2007年12月至2008年3月)。从年底到明年3月份,主要抓好精神文明建设的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模拟测评、申报材料的准备和报送等工作。
附件:1.惠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单位任务目标和主要措施一览表(2007—2008)
2.惠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单位工作机构成员一览表
附件1
惠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单位任务目标和主要措施一览表(2007—2008)
测评
项目
指标
名称
测评
内容
测评标准
测评
方法
目前
状态
工作措施(完成任务、完善
巩固措施)
实现
目标
的时间
责任
单位
责任领导
I-4









II-12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
校外活动与相关场所管理
团队活动制度健全、活动经常化。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科普、道德实践、社会实践等活动;制定并实施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与发展规划,设立市、区两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校外活动场所内容健康,管理规范。
1)、2)材料审核
3)实地考察
在汝湖镇建有1所青少年德育活动基地;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不多,目前尚未有青少年宫。
措施:1、健全中小学校团队活动制度,充分发挥区国防教育基地和德育基地的作用,组织开展各类健康有益的文体、科普、道德实践、社会实践等活动,使团队活动经常化、制度化。2、制定并实施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与发展规划,积极推进青少年宫等未成年人课外活动场所建设和公益性文化基础设施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3、加强对校外活动场所的管理,进一步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和文化环境。4、拟把武装部的国防教育基地和湖山农场纳入我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或把汝湖德育基地更名为“惠城区青少年德智体社会实践(汝湖)基地”;团区委要加强与团市委协调,签订使用协议,实现市区资源共享。
2007年12月前
区武装部
区教育局
团区委
各镇、办事处
杨鹏飞
Ⅱ-16
文体设施
公共图书馆
市图书馆为二级以上图书馆;市属各区均建有规模不等的图书馆,并达到三级以上标准;每百人公共图书藏书量>160册。
材料审核
正在争取把原城区图书馆收回,再加以改造和完善。
措施:1、争取把原惠州图书馆收回我区加以维修改造利用。2、建立和完善公共图书资金投入机制与社会资源共享机制,提高公共图书藏书量。
2007年11月前
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罗川山
周文高
杨鹏飞
群众艺术馆、文化馆
市群众艺术馆为一级馆;市属各区文化馆40%以上为二级馆;市群众艺术馆为二级馆;市属各区文化馆30%以上为二级馆;群艺馆、文化馆建立并实施群众文化辅导员进社区、包片辅导制度。
材料审核
文化馆在建。
措施:1、从改造的中山纪念堂划出2500平方米作为区文化馆,并按有关要求完善8个功能室;2、建立并实施群众文化辅导员进社区、包片辅导制度,不断提高群众的文化生活质量。
2008年6月前
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杨鹏飞
国家档案馆
市档案馆为省一级以上馆;所属各区档案馆达到省二级馆标准;市、区档案馆为党委、政府指定的政务信息公开场所。
材料审核
区档案馆是省二级馆
措施:1、在2001年被评定为省二级馆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区档案馆的软硬件建设;2、进一步强化管理和服务,更好地发挥政务信息公开的职能。
2007年11月前
区档案局
华红
社区文化
活动阵地
每个街道都有综合性多功能的室内文化活动场所,总面积每万人≥500㎡;无侵占、挪用社区文化活动场所现象。能在社区方便地参加文化活动。
1)、2)实地考察
3)问卷调查
每个街道都有综合性多功能的室内文化活动场所,总面积约423平方米/每万人,比标准少77平方米/每万人。
措施:1、多方筹集资金,加大街道室内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力度,不断完善文体设施,扩展文化活动场所的功能性和实用性;2、定期和不定期对文化活动场所进行督促和检查,鼓励开展文化体育活动,防止发生侵占和挪用社区文化活动场所的现象;3、结合实际,在社区组建各类文化协会,经常性地举行各种文体活动,方便居民投身到健康向上、有益身心的文化活动中来,更好地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2007年12月前
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区体育局
各镇、办事处
杨鹏飞
胡斯平
华红
II-18
文化市场管理与文化遗产保护
文化遗产保护
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制度完善,有效落实文物工作“五纳入”规定;有专门的人员配备和经费投入;文化遗产定期维护,保存完好率达≥95%。
材料审核
目前我区的文化遗产保护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措施: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中有关规定,文物保护所需经费列入区本级财政预算,进一步完善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制度,切实执行文物工作“五纳入”规定,由文广新局负责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和区有关部门,定期对文化遗产进行维护,并使文物保存完好率达到95%以上。
2007年12月前
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区发展和改革局
区规划建设局
区财政局
杨鹏飞
II-19
公共场所秩序
主要大街和重点地区面貌
无违章搭建现象;无无证摊点现象;无乱张贴现象。
实地考察
市区内的违章搭建、无证摊点、乱张贴、跨门店经营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特别是内街小巷和集(农)贸市场周边跨门经营、商业噪音扰民现象较为严重。
措施:1、全力配合市规划建设、城管爱卫等部门,充分发挥区城监机动大队的职能,加大对乱搭乱建现象的整治力度;2、由区规划建设局和区城管爱卫办牵头,会同各办事处加大整治力度。
2008年6月前
区城管爱卫办
区规划建设局
各镇、办事处
胡斯平
I-5
安居
乐业
的生
活环

II-23
公共设施与公共交通
街巷基础设施
街巷路面硬化,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路灯无破损,功能完好。
实地考察
市区内大部分街巷路面已硬底化,但部分内街年久失修,需维修改造。据统计,需改造的内街有113条;市区内排水设施较完善;路灯维护较好。
措施:多方筹措资金,积极争取支持,进一步完善辖区内街巷基础设施,由区城管爱卫办牵头,在2007年底前对35条内街完成改造,所需资金由政府、办事处、居委会“三个一点”的方式筹集,并把责任落实到办事处和居委会具体的负责人。
2007年12月前
区城管爱卫办
各镇、办事处
周文高
胡斯平
II-24
医疗与公共卫生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每3-5万居民拥有1个卫生服务中心(站);≥95%的卫生服务中心(站)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居民对卫生服务中心(站)的满意率≥80%。
1)、2)材料审核
3)问卷调查
有7个卫生服务中心、32个卫生服务站;目前有9个站未纳入社保。
措施:1、继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建设,使其不断适应形势的发展和群众的需求;2、指导各卫生服务中心(站)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更好地服务于居民;3、积极配合市社保局、市卫生局开展工作,指导未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的卫生服务中心(站)进行整改,争取在2007年8月前完成此项工作。
2007年8月前
区卫生局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市社保局惠城分局
曹永龙
I-6










II-30
组织领导
创建文明
城市规划
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指标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制定创建文明城市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创建文明城市的实施方案,并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材料审核
听取汇报
按测评指标要求进一步巩固和完善。
措施:1、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主要指标纳入发展规划;要把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列入各级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指标;2、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要制订长期规划,并做到每年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工作措施落到实处;3、区创建办和区各创建责任单位要根据市、区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和实施意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抓好督促检查,落实工作措施,要重点抓好薄弱环节的整改和突破。
2007年12月前
区发展和改革局
区创建办
各镇、办事处
罗川山
II-33
文明城区、社区建设
区级以上(含区级)文明社区的比例(%)
区级以上(含区级)文明社区的比例﹥70%。
材料审核
有社区78个,其中办事处61个、镇17个,2006年被评为区级“文明社区”的有27个,占34.6%
措施:1、按照“科学定位、分类指导、明确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大力推进文明社区创建工作。2、老社区要在巩固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发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和社区教育;新建成的或由镇村改造而成的新城区要突出抓好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的综合整治工作,治理脏乱差,加大绿化美化的工作力度;要着重在理顺工作机制和引导居民树立文明意识、城市意识上下功夫,加快由村镇向社区、由村民向居民的过渡。3、争取市文明办的指导和支持,由区文明办组织开展文明社区创建活动,争取我区省、市文明社区数量进一步增加,区级或区级以上文明社区的覆盖率超过70%。
2007年12月前
区文明办
各镇、办事处
胡斯平
II-36
农村创建
以城带乡,联动发展
全市组织的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3次/年;城乡共建机制健全,活动正常;农村面貌有明显变化。
1)、2)材料审核
3)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按测评指标要求进一步巩固和完善。
措施:1、继续深化创建文明小城镇活动,坚持以城带乡、联动发展,进一步推进城乡、区域的协调发展,加快我区城镇化建设步伐;2、结合新农村建设,按测评指标要求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确保全区 “三下乡”活动>3次/年;城乡共建机制健全,活动正常;农村面貌有明显变化:村组织能够做到财务、事务公开,并形成制度;环境整洁,无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畜乱放现象,河流、沟渠、水塘清澈,无恶臭。
2007年12月前
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区委农办
区科技局区卫生局
各镇、办事处
杨鹏飞
II-37
创建工作氛围和管理
创建工作
宣传
主要新闻媒体设有精神文明创建专题或专栏;主要公共场所设有大型宣传创建活动和道德建设的公益性广告,数量>广告总数的20%;公共场所广告、招牌等用字规范,内容健康,无烟草广告;社区居委会的宣传栏定期刊登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1)材料审核
2)、3)实地考察
拟新建1块公益广告牌。
措施:1、继续在《惠城新视野》新闻节目、区委机关刊物《鹅城》和区政府信息网站上开设精神文明创建专题或专栏,并在《惠州日报》创办惠城区专版,扩大宣传,营造氛围;2、加强对广告市场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广告市场秩序;拟在火车西站出口处新建1块公益广告牌和三个中心镇的显眼位置设立大型宣传创建活动和道德建设的永久公益广告牌;3、指导各社区居委会的宣传栏定期刊登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并进行督促检查和评比。
2007年12月前
区委宣传部
区信息产业局
区工商局
仲恺工商分局
区规划建设局
各镇、办事处
罗川山
周文高
杨鹏飞
投入机制
地方财政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认真执行文化经济政策,形成精神文明建设的多元投入机制;创建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材料审核
按测评指标要求进一步巩固和完善。
措施:1、区财政要舍得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投入,要逐年增加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资金投入比例,真正体现一手抓经济,一手抓文明的创建理念;2、转变观念,广拓渠道,争取通过存量资产置换、社会集资、市场融资等多种途径筹措资金,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鼓励多层次的投资主体为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城市提供支持,形成精神文明建设的多元投入机制;3、创建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
2007年12月前
区财政局
各镇、办事处
周文高
附件2
惠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单位工作机构成员一览表
姓  名
单位现职
机构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备注
手机号码
办公电话
李韶春
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组长
13516688108
2386615
黄干强
区委副书记、区长
常务副组长
13902625688
2386601
罗川山
区委副书记、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
13802878063
2386612
cjb@hcq.gov.cn
联络员
曾红胜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副组长
13502273250
2386613
周文高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13902651817
2386611
严玉全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
13902623192
2386605
许来育
区委常委、区公安分局局长
副组长
13809665769
2386606
许国良
区委常委
副组长
13829916988
2371962
姓  名
单位现职
机构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备注
手机号码
办公电话
杨鹏飞
区委常委
副组长
13902626501
2386701
林利育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副组长
13927308938
2386501
陈  娟
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
副组长
13502292465
2386607
曹永龙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13809666542
2386325
梁冠斌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13902624838
2386317
胡斯平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13902628666
2386316
钟朝阳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13809661378
2386326
华  红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13809663045
2386323
成员由各创建责任单位一把手组成
说明:各单位指定一名分管领导为创建工作联络员,并在备注栏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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