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优瘫如何火起来的:从中外合作经济组织的历史延革看当今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生命力和我们的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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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外合作经济组织的历史延革看当今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生命力和我们的历史使命
[日期:2007-12-15] 来源:  作者: [字体: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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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系伊犁州农村合作经济联合社主任、州供销社主任) 回首人类社会的近代文明史,举目当今社会发展实践,无不感到合作组织是与人类社会文明发展同盈而生。在当今现代社会经济发展中合作经济组织和合作经济事业与社会物质生产和人民生活息息相关,加快合作经济特别是加快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事业的发展对于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加快小康社会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合作经济组织基本理论概论
世界上第一个合作经济组织——英国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1844年诞生距今已有161年了。我们党成立的第一个合作经济组织——1922年成立的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距今也有83年了。一百多年来,广大的合作经济组织者和实践者用他们的实践创造了一系列指导合作经济组织和合作经济发展的理论和方法。
——合作经济组织—合作社是人们自愿联合,通过共同所有和民主管理的企业来满足共同经济、社会与文化需求的组织。社员作为所有者与作为服务对象的同一性标准,是合作社区别于其它类型经济组织的质的规定性。这是国际合作社联盟给合作经济组织下的一个定义。基本点有四个:一是自愿联合;二是共同所有;三是共同利益和服务;四是自治。
——合作经济组织—合作社宗旨是为社员服务。即通过联合起来的力量为每一位社员服务,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中有限的个人力量所解决不了或解决不好的问题。要把握两点:一是服务对象是合作经济组织成员—社员自己;二是联合起来解决少数解决不了或解决不好的问题。
——合作经济组织—合作社的价值是自助、民主、平等、公平、团结。社员信奉诚信、开放,社会责任和关心他人的道德价值观。这种价值观与当今经济社会和人文社会的价值可以说是如出一辙,一脉相承。
——合作经济组织—合作社的原则有七个:一是自愿和开放的社员资格;二是社员的民主管理;三是社员参与经营和与之相关的经营活动;四是自主、自立;五是组织教育培训,信息共享;六是合作社之间的合作;七是关心社区。这是实现合作社价值的指导方针,也是合作社区别其它经济组织的最基本的特征。
——合作经济—合作社经济。合作经济在有的情况下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合作社经济成份的总称;而在有的情况下则泛指各种形式的合作社或合作经济组织。合作经济是社会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时期的产物,而商品经济又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内容和基本特征。所以市场经济越发展合作经济也就发展,换言之合作经济是以市场经济为载体的。因此合作经济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部分。同时也说明了合作经济的发生与发展有其客观性和必然性。
——合作经济组织文化—合作社文化。一是合作经济组织意识—合作社意识是合作社原则体现的思想观念总和,核心是以人为本。主要包括商品经济意识、集体主义意识、民主管理意识、服务意识、教育培训、信息意识等。坚持互助合作、共同致富是合作经济区别于其它经济形式的根本;二是合作社精神。集中表现和反映在“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合作社格言中,换言之“一人为大家,大家为一人”,它是合作社生存发展的精神支柱和重要的人文条件。
二、中外合作经济组织的历史延革
(一)国际合作经济组织的历史延革
1844年,英国曼彻斯特市罗代尔虚镇托德兰街,在查尔斯.豪沃斯倡导下,28名纺织工人自愿组织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成功的合作社——消费合作社即罗虚代尔公平先锋合作社。查尔斯成为该社的创始人,也是世界合作经济组织的鼻祖。该社章程中明确规定:⑴社员表决权一律平等,一人一票;⑵对政治和宗教保持中立;⑶按社员同合作社交易额分配盈余;⑷限制股金利息;⑸按照市场价出售货物;⑹实行现金交易;⑺对社员和职工进行教育等。这些原则后来成为1895年成立于瑞士日内瓦的国际合作社联盟(ICA)制定国际合作社原则的基础,罗虚代尔公平先锋合作社的成立,拉开了现代合作社运动和国际合作事业的帷幕。160多年来,世界合作社运动风起云涌,此起彼伏,从产生到发展走过了一条不断变革、完善,规模不断扩大,类型不断增多,涉及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各个领域和门类的路子,成为世界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的经济形式,发挥了不可取代的作用。
国际合作社按部类分可分为:生产类合作社。诸如农业合作社、工业合作社、手工业合作社、建筑合作社等。美国由合作社加工的农产品占全国总量的80%,荷兰农业合作社生产了全国83%的奶制品、70%的花卉、57%的水果蔬菜;经营类合作社。诸如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或合作银行、保险合作社等,美国供销合作社供应了全国40%以上的化肥和石油。法国的供销合作社收购销售全国75%的粮油、89%的猪肉、60%的葡萄酒。肯尼亚全国的咖啡公司由合作社收购、加工、销售。全世界金融合作组织是最发达的,有125个国家建有信用合作社和合作银行,社员近3亿,占国际合作社联盟社员的45%以上;消费性合作社。诸如住房合作社、医疗合作社、教育合作社、食堂合作社、托儿、幼儿合作社、殡葬合作社、汽车(出租车)合作社等。消费类合作社属中国台湾为最,据统计,台湾1996年有各类合作社5324个,其中4558个是消费合作社占86%,社员总数为710万人,而消费合作社人员达到413万人,占58%;服务对象遍及台湾城市、农村、机关、学校、工厂、部队;综合类合作社。如日本株式会社,涉及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的各个领域,在政治上还掌控了全国25%的选票。
在联合国享有第一咨询地位的41个机构之一的国际合作社联盟成立于1895年,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庞大、影响最广泛的非政府国际性组织。据1997年资料显示有120多个国家参加,共有国际组织8个,国家性组织212个,拥有社员7.54亿人。其中,中国达1.6亿社员,印度1.66亿社员,美国6000万社员,日本5752万社员。国际合作社联盟内设14个专门委员会,其中10个经济类委员会,4个非经济类委员会,中国是四个副主席国之一。主要的工作目标是在全世界促进和加强自主的合作社组织,帮助发展中国家建立稳固强大的合作社。为推动世界合作社运动发展,联合国于1994年确认将每年7月第一个星期六作为国际合作社日。
综上所述,合作经济组织已成为世界经济主流力量之一,并发挥着不可缺少和不容替代的重要作用,随着时间的推移,合作经济组织特别是在第三世界将愈来愈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
(二)中国合作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的历史延革
中国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由来已久,早在1922年7月党的“二大”通过的《关于工会运动与共产党的议决案》的《附加议决案》中,就规定了“工人消费合作社是工人利益自卫组织”。在党的领导下,于同年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成立了第一个合作经济组织—工人消费合作社。1930年,党在根据地把建立合作社与发展苏区国民经济支援战争结合在一起,建立了大量的生产合作社、信用合作社、消费合作社、贩卖合作社、利用合作社、粮食合作社。抗战时期,我们党在根据地特别是在延安,为生产自救,支援抗战,快速发展了各类合作社。特别是延安南区消费合作社,由一个小社很快发展到有8个分社、18个经营单位的综合性合作社,受到了毛主席的赞扬。指出“南区合作式道路就是边区合作事业的道路”。解放战争时期我们党在东北、华北建立了大量的供销合作社,并在县和大区建立了供销合作联社和总社,为解放后在全国建立供销合作社打下了基础。因此不难看出供销社是综合性合作社,他的前身是流通领域的专业性合作社,是由消费合作社发展而来的,在它诞生之初就为人民战争胜利和共和国建立,创立了不可磨灭的重要贡献。
解放前夕,党面临着如何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转变为社会主义社会,当时现代性工业在国民经济中占10%,而汪洋大海式的农业和手工业均是分散个体经营占90%,只有正确引导个体经营走向集体化才能建成社会主义,合作社道路成为必然选择。49年9月29日政协一届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指出,“合作经济是半社会主义,是人民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人民政府应扶持其发展,并给以优待”。规定:发展合作事业,在城乡组织供销、消费、信用、生产和运输合作社,在机关、学校、工厂中优先发展消费合作社。49年11月成立了合作事业管理局;50年1月成立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52年底全国已有农村基层供销社35096个,社员14796万人,县联社1983个,省联社30个,大区联社6个,形成了遍及农村、上下相连,自成体系的合作社商业网络。54年召开了全国合作社第一次代表大会,根据手工业自成体系,城市消费合作社划归国有商业领导的实际,大会决定将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改名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并通过了《章程》。“一五”期间供销合作社在中国农村发挥了重大的作用。农副产品实行统购统销,收购量由50年的5亿元提高到了57年的56.1亿元。生产资料销售由50年的0.4亿元达到57年的19.2亿元。生活资料供应由50年的7.7亿元,达到了57年的75.9亿元。与此同时根据中央要求,供销社完成了对农村226.1万个农村私有商业经营者的社会主义改造。这一时期供销合作社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和提升。
58年至78年20年间,供销合作社经历了两次挫折。第一次挫折,58年县、地、省供销合作联社均与商业局、厅合并,总社与城市服务部合并成立二商部,不久,一、二商部合并成立商业部。同时基层供销社下放到了人民公社,58年12月20日中央决定实行“两放”(下放人员、下放资产),“三统”(统一政策、统一计划、统一流资管理),“一包”(包财政任务)的政策,原有基层供销社下放成了人民公社的供销部,供销社受到了很大的损失。一是影响了与农民的关系,过去农民把供销社看成是自己的,现在变为国家的;二是破坏了原有制度,社员代表大会不开了,民主管理没有了;三是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盲目采购,大购大销,三年损失几十个亿。61年5月恢复供销合作社,年底完成。第二次挫折,十年动乱,按照70年6月22日国务院指示,7月初商业、粮食、供销总社、工商等部局合并,省社一部分给商业,一部分直归革委会生产指挥组,县社大部分与商业合并。基层社变为既是国商的基层单位又是公社的组成部分。75年全国总社恢复,省、地、县社逐步恢复。三中全会后通过改革增强了为“三农”服务的功能,90年代初全国供销社有社员1.6亿户,占全国农户的80%,社员股金153亿元,基层社3万多个。网点73.8万个,自有资金600亿元。95年5月恢复成立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按中央要求进行了全方位的以市场经济为主体,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参与产业化经营为途径,以四项改造为内容的改革,迎来了供销合作社引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新时代。
三、新时期供销合作社引领、创新体制、激活机制、探索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新模式
(一)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现状浅析
一提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合作社,人们就会自然联想起上世纪五十年代我国兴办合作社的情景和绵延二十多年的历史。可以说是谈“社”色变。客观的说,经前文分析,我国合作经济组织和事业从安源1922年第一个消费合作社到广大苏区、解放区到解放初期(五十年代初),城乡合作组织——变工队、互助组、初级社还是遵循了合作社原则,按照规则运行的,对于建立和巩固红色政权,建设社会主义,夺取战争胜利,把农民组织起来进行生产,解放、保护生产力等方面发挥了较大的积极作用。诸如大家熟知的三条驴腿闹革命的王国潘“穷邦子”合作社,在全国都具典型意义。到了上世纪五十年代中期“三面红旗”时期,农村中的高级社、人民公社时期,合作经济就成了“变形金刚”,合作社原则也不讲了。“一大二公”——政府牵导,强拉硬拽,把农民自主自愿、民主管理、社员受益的合作社,一夜之间变成了三级所有(小队、大队、公社)为基础的政社合一、越大越公越好的合作社。结果是“大锅饭”,穷合作,社员没实惠,入社成为政治空谈,合作经营成为政府“官办”行为。自愿、民主、互利、服务、社员利益均在强取豪夺中“灰飞烟灭”,伤农坑农,严重破坏了生产力。伤害了农民的积极性和农民的利益,使传统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走到了历史的尽头。但是主流合作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农村信用社、城市手工业者工业联社、工商联社以及合作医疗社、部分行业协会仍“风韵犹存”,并且在转机接轨中不断转型,融入市场经济的大潮,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值得注意的是以供销合作社为例,她在很大程度上合作经济组织的内涵已淡化,而外延“躯壳”尚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的重视,否则将影响其生命力。
进入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特别是本世纪以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由千家万户小生产与千变万化大市场的矛盾与日俱增,迎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据农业部统计,2003年3月,全国农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5.3万个,其中按产业划分种植业约6.1万个,养殖业4.1万个,加工运输业2.8万个,其它约2.3万个,按分布:其中乡内合作经济组织10.9万个,跨乡的1.6万个,跨县的0.9万个。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社员(会员)688万人,拥有固定资产213.6亿元。其特点是:1、处在初级发展阶段。一是规模小、社员数量小。688万户占全国乡村户的2.8%。而美国社员有400万户,远高于美国的农业人口数;二是影响力小,主要是在生产生活中发挥的作用小;三是不稳定,一方面不断发展增加,另一方面不断解散消亡;四是不规范。未立法,不符合合作社总则。2、进入快速发展期,但区域不平衡。2003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仅增长0.1%,但社员增长24%,固定资产增长了32.6%,东中部10个省均超过了5000个,而西部边缘地区的省则不超过1000个。北京社员总数占农户的28%,而重庆则不到1%。浙江、湖南均已开始酝酿立法,而有些地方连合作经济组织是何物都不知道。
(二)当今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模式初探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我国长期稳定的农村基本经济制,也是基础性制度。其特点:一是一家一户“家庭”是基本的生产经营主体;二是土地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三是小规模、多品种生产;四是“自购”、“自产”、“自销”;五是生产资料、生产工具的“小而全”;品种选择的盲目性与资源、土地报酬制约,使农民的土地经营收益相对成为一体,同时农民的合作也成为可能。不难看出,分散经营的小农经济模式将长期存在。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不能适应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矛盾将长期困扰农村。在生产方式上如不采取必要的措施,农业将长期处于低效益,农民将长期处于低收入状态。农村不稳,农民购买力不强,国家的发展将会受到牵累。前文所述中国稳定的要求和土地的处置权制约否决了大规模土地兼并的可能,开辟农村资金、劳力、土地等资源整合方式—各种形式的农业合作。近年来出现的各种合作模式(按类型划分):
1、农业合作型模式
①公司(龙头强势诚信企业)+农户。如山东诸城猪、鸡经营,批量、持续、单品种出口蔬菜等;
②专业农民协会模式;
③农业合作社模式;
④租地反聘模式等。
2、服务型合作模式
①农机服务合作;
②种子、种畜、种禽、种蛋服务合作;
③畜、禽防疫、庄稼医院合作;
④劳务服务合作;
⑤经济人服务合作等。
3、政府职能转移到服务领域的合作模式
①七站八所牵头的合作服务模式;
②供销合作模式—供销—农资、棉花;
③金融合作—农村信用合作社、合作银行;
④医疗合作—农村合作医疗;
⑤信息合作等;
⑥农村流通物流配送。
4、农业产业化合作模式
①公司(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社员);
②各类有型市场合作(农资、超市、活畜、劳动力)。
5、日本株式会社型合作模式(整体涉足国民经济各部类各领域
(三)合作经济组织体制的初探
合作经济组织体制从国际国内的发展实践和历史延革看,我认为是一个动态的概念。有其统一性、确定性,也有其特殊性、不确定性。如今世界合作经济组织统一受国际合作社联盟指导和支持,是非政府组织。
在国际上,欧美各国合作经济组织均依托某个部独立工作,具体对下指导、支持、帮助全国合作经济组织;日本全国株式会社则独立于政府工作。在名称上有的叫联合会,有的叫协会,有的叫联盟,有的叫联合社,有的叫总社等。自上而下是:总会(国家协会)—联合社—合作社—专业合作社(分会)—社员(会员)。
在国内,历史上我国合作经济体制走过的发展路子是:国家合作事业管理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联社—二商部—商业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联社—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当今我国合作经济组织名目繁多,类型很杂,功能各异,但就国家而言应该有一个联合会来指导、支持、帮助发展地方合作经济组织和事业。
目前供销合作社的体制模式是全国总社—各省联社—地州市联社—县联社—基层社—社员—网点。
合作经济组织在全国还未建立起统一的体制模式,20多个省已成立农村合作经济协会,部分省是农村合作经济联合会,地州市级一般都是联合社或协会;县级有联合会的、有协会的,有联社的、有联社协会同在的。乡镇级、村级一般则均为专业合作社   、综合服务社、服务站、网络点。但东、中部地区体制形式很繁杂,名目也很多,同时规范性、稳定性、原则性一般均较差。
我个人认为,发展合作经济组织和合作经济事业已势在必行,如前文所述,如果不是这样,则小生产和大市场的矛盾无法解决,另外在政治上将严重影响农村稳定乃至影响全国长治久安。为了保证合作事业健康、和谐发展,国家、省(区市)、地(州市)、县各级都应建立合作经济的指导机构,从合作经济自身来讲,各级以建立联社为宜,并辅之于协会分会、专业协会。乡、村以下应该以建立各类专业合作社为主,并与企业为伴建立各种协会。而对社员而言,有条件的应尽可能就近按原则成立合作社,没条件的以专业社为依托建立合作社社员小组。根据供销合作社历史和现实优势,我认为全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应由其引领为宜。
四、应该注意的几个主要问题
(一)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不能动摇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二)发展合作经济组织一定要坚持国际合作联盟制定的合作社原则和基本规则;
(三)各级合作社(社员)股权必须清晰,不能进行平调。
(四)地州市以上合作联社均以管理指导服务为主,县市以下均以经营为主,乡镇级是关键,村级是基础;
(五)必须政社职能分开、社企分开。
(六)凡是经营社(会)均应依法注册、独立经营、照章纳税、诚信服务,呵护社员(会员)利益;
(七)遵纪守法,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八)政府必须辅之于政策和法律上的支持保护;
(九)必须尽快出台合作经济法规;
(十)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后必须开展工作和活动;
(十一)合作社(会)联社、专业社的活动必须公开、透明,保证社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利益享受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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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曹开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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