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队无缘欧洲杯:吉林三起国家赔偿案背后 检察院自称“医术不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8 00:44:20

                         国家赔偿的三起“吉林制造”

 

[核心]吉林市船营区公安局经侦大队曾善于把经济纠纷案件办成刑事案,同一人办了三起国家赔偿中的两起案件,船营区检察院同一责任人办了三起前赴后继的国家赔偿.然而,现在警察还是警察,只是下放到派出所;检察官还是检察官.船营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告诉错案的受害者,办错案就像医院给病人看病,医术不精.

                                 

 

 

  刘立波分析此案背后的经济动因:“药厂所有销售员都知道,呆账要回来的提成是50%,差旅费还是药厂给报销,听说我这一下子100多万,谁不动心?”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王立三 | 吉林市报道

  

  陈镪、刘立波与王连成走在了同一条路上。

  他们都曾是大型药企的销售高手,都被吉林市船营区经侦大队以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立案,其中,陈镪被羁押496天,历时五年拿到船营区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刘立波被羁押447天,拿到船营区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王连成则被羁押37天,付出18万多元的代价,耗时一年半也拿到了“不起诉决定书”。

  三张“不起诉决定书”的背后是三起国家赔偿,但是时至今日,无人为前赴后继的这三起错案担责。

  刘立波告诉《瞭望东方周刊》:“三个案子都和船营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钱昆有关,其中有两起是原船营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干警陈占平办的案子。办错案、办假案之后科长还是科长,警察还是警察。”

  “他们玩程序就把我玩死了”

  2002年4月7日,任东北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北虎药业)新疆区经理的陈镪被船营区经侦大队以涉嫌“挪用单位资金”带走,之前,东北虎药业向船营区公安局报案称,业务员陈镪将30多万元货款挪作他用。

  陈镪告诉本刊记者,在药品销售中回款难是正常现象,他没有挪用单位货款。公司到现在还有98万多的奖金没有给他兑现。

  他的噩梦从此开始:白天他被带到船营区经侦大队审讯,晚上被送回公安分局置留室。

  陈镪告诉本刊记者,最难忍受的是“戴手提袋”,“他们问我是不是侵占了,我不承认,办案人员就用黑色手提袋把我的头罩住,随着呼吸,塑料袋会黏在人的脸上,快要窒息时,他们会用拳头重击前胸心脏部位。感觉自己忽然往下沉,周围一片黑暗,那种恐惧和心理上的压力难以承受,感觉自己要死了。”

  办案人员甚至当着他的面讨论他“是不是一只死蛤蟆,能不能挤出尿来(意即油水)”。陈镪的妹妹陈钧告诉本刊记者:“第一天,公安局人说交10万保证金,放人。后来又说20万,40万,第三天涨到60万。第四天,在经侦大队见到当时的队长朱琳,朱称,就是100万我们也不能放了。”

  2002年4月11日,陈镪被刑事拘留。他这才恍然大悟,这四天自己一直是被公安局非法扣押。

  “他们玩程序就把我玩死了。”多年之后,满头白发的陈镪重提此案,愤慨地说。自持没有挪用单位资金的陈镪把希望寄托在检察院,希望检察院能纠正公安局的“贪赃枉法”。

  事与愿违,陈镪很快被船营区检察院批捕,随后进入漫长的关押期。被羁押的500天中,他走完了所有的程序:退回补充侦查三次,拿到过三份起诉书,开过九次庭。被指控的涉案金额也从30多万元减少到8万多元。

  陈镪告诉本刊记者,在他被关押期间,检察院工作人员付平曾三次提审他,但没留下任何一份笔录,有一次给他作了一份无罪的笔录,做好后付将笔录撕毁。

  接下来的程序让人匪夷所思:被羁押500天仍找不到犯罪事实的陈镪被公安局取保候审,2007年又被公安局监视居住。在失去自由的四年后,也就是2007年,船营区公安局宣布侦查终结,却又以挪用资金罪重新将陈镪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历几次退卷补充侦查, 2008年5月30日,船营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手持迟来的不起诉决定书,陈镪已不可能回到从前,新疆开办的公司和市场已化为乌有,家中也一贫如洗。

  陈镪向检察院提出了2.25亿元的赔偿要求。他在列项中提出所要“生活和尊严损失费各5000万元”。“我也知道他们不能赔,就是想表达我的愤怒!” 陈镪说。

  吉林市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按照2007年的标准,赔偿陈镪每天99.31元共496天的国家赔偿,共计人民币49257余元,其他项目以“不在国家赔偿范围”未予支持。

  过了很久,陈镪都没去领这笔“坐牢钱”。

  还多了钱仍旧被抓

  2008年,陈镪拒领国家赔偿。同年,陈镪的同行刘立波也被船营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以“挪用单位资金”的罪名拘留。陈镪预感到刘立波的遭遇会和自己一样,他到检察院领取赔偿时,对副检察长田文忠说:“刘立波的案子和我一样,是冤案,弄不好还得赔。”田答:我们不会总办错案。

  刘立波原是吉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制药)员工,在2006年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他以合同代理人的身份为吉林制药开拓新疆市场。

  2008年5月8日,吉林制药有限公司监察部刘凤池到船营区公安分局报案称,单位“销售员”刘立波将单位货款占为己有,数额巨大。船营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呈请立案的材料称,经查明刘立波涉嫌侵占数额为人民币100多万元,当天分管局长即审核批示“同意”。

  本刊记者获得的一份船营区公安分局办案民警陈占平和许春出具的工作说明称:“刘立波拖欠吉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货款累计总额达一百余万元,多次催促刘立波对账还款。刘立波拒绝。??我大队受案之后,2008年5月10日与吉林制药前往新疆调查取证,刘立波拒绝见面也拒绝对账。后经网上通缉,刘立波被新疆经侦支队抓获。”

  在公安局侦查期间,刘曾多次向办案民警陈占平说明,他已经从单位买断,现在和吉林药业的关系是药品销售代理人的关系,“我们最多是经济纠纷,不是刑事案件。”

  刘立波气愤难平:“10块钱就能查明白的案子,打车去市劳保局调一下我‘买断’的合同,他们偏偏不去,倒是坐飞机去新疆四个来回,就是硬要把我给办了。”

  身陷囹圄的刘立波也曾问检察官钱昆:“陈镪你认识么?”钱答:正找他,要他赔偿。刘立波很激动地喊:“我和他的案子一样一样的,你办完他再办我,那不是错上加错么?”

  这一切的解释和类比都是徒劳。被关押447天之后,真相大白。实际情况是,刘立波被抓当天,还有货款汇往吉林制药。他被指控贪占的两项货款7万余元,经检察院指定的审计部门审计鉴定,结果是刘多给付吉林制药货款3000多元。

  刘立波在庭审现场破口大骂:“你们就是收了资本家的钱了,收钱就给办事,什么天理啊?还钱还多了,你还给我抓起来,一关就是几百天!”骂到最后,刘立波像个委屈的孩子,失声痛哭。

  刘立波向本刊记者分析此案背后的经济动因:“药厂所有销售员都知道,呆账要回来的提成是50%,差旅还是药厂给报销,听说我这一下子100多万,谁不动心?吉林制药很多搞药品销售的同事都进去了,都是船营公安分局经侦办的,不下10人,他们都认了,不管有事没事都认,花钱免灾。”

  吉林省人大代表、律师修保评价此案说,此案谁欠谁钱、谁欠谁多少钱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刘立波的身份,“他已经不是吉林制药的员工了,这就构不成侵占和挪用的犯罪主体。”

  “公安局给吉林制药讨黑债?”

  一张大网笼罩着刘立波。

  刘立波的妻子安晓联合吉林制药前任监事张国、前业务员王连成等向吉林省证监会举报吉林制药实际控制人张守斌存在内幕交易、侵占上市公司资产行为。2009年1月19日,张国等带着百人联名材料前往吉林市公安局举报张守斌职务侵占,吉林市公安局没有受理。

  当晚,举报人王连成被船营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以涉嫌“职务侵占”为由拘押,报案人仍为吉林制药监察部的刘凤池,实际办案人仍是陈占平。

  “他们在年前把我抓进拘留所,就是不想让我在家过年。”王连成告诉本刊记者。王连成介绍说,2005年他和吉林制药解除劳动关系,2004年已和单位交接清楚,自己还拿出大连一套房产偿还未收回的货款,未结清的款项也做了还款计划。

  王连成被关在拘留所37天后,船营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他向船营公安局缴纳4万元保证金后取保候审。王连成称在这期间他曾多次遭到“直诉”威胁,十分害怕。

  本刊记者调查获悉,2009年3月2日,王连成案移交到船营检察院,在案件交至检察院期间,办案民警陈占平扣押王连成现金14.29万余元。经退补侦查两次后,时隔一年多,2010年7月22日,船营区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王连成在检察院取回自己的保证金4万元。

  被扣押的14.29万元却没了踪迹。船营区公安分局口头答复王连成:钱给了吉林制药。王连成质疑:“公安局给吉林制药讨黑债?”

  吉林市公安局宣传处回应本刊记者采访时称:“办案人说14万元给了吉林药业,正在往回要,陈占平已经被调离经侦大队。”至于前两起案件,办案人或判刑或因为其他原因被清理出了公安队伍。

  没有人回答船营区公安局经侦大队为何一错再错。本刊记者致电分局一副局长,副局长表示不是自己任上发生的事,随后说了一句:“你说王连成有多坏吧!”

  经多次讨要,王连成终于在2011年1月拿回了被扣押的钱,不过,14.297万元的数额却被抹去了零头,只拿回14万元整。

  检察院里的“医术不精”

  三个被改变的命运以及三个被改变的家庭,都是赢了官司,输了前程。

  刘立波无奈地告诉本刊记者:“我已经不能回到正常人了,我的信用记录都被毁了,贷款买辆车都得和媳妇办个离婚证。如果想做个小买卖,想贷款都不可能。”

  陈镪慨叹:“这个过程挺熬人上火,43岁头发就全白了。母亲就是那时候去世的,临走也不知道我有罪还是无罪。”他指着“不起诉决定书”,颓丧地说:“拖我好几年就弄这么个破玩意儿,这个要早给我,赔不赔钱都无所谓,我挣钱效率也很高。重新干点啥,对社会对家庭都有好处。这几年家里钱也花光了,就是上访,就是社会不稳定因素。”

  1月4日,刘立波来到船营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树军和他寒暄握手,问他最近怎么样,刘立波答之“一般一般”,在检察长宽大办公桌对面的大椅子坐了下来。

  刘立波一直觉得自己清白了,但事实似乎并非如此。刘树军提醒刘立波“好好看看‘不起诉决定书’”。“现在这个案子我们是存疑不诉。存疑不诉和相对不诉,绝对不诉,不一样,就是还有疑点。”

  刘立波迷惑了:“我是有罪还是无罪?有罪你们就把我抓回去,没有罪就放过我吧!”

  “赔我多少钱我都不在乎,办错案、办假案的责任人怎么处理?”刘立波追问,“钱昆作为公诉科科长,三起案子,两个赔偿,一个不起诉,怎么解释啊?”

  刘树军解释说:“钱昆和你也没有仇,差一不二的就过去吧。检察院办错案子和大夫差不多,医院还有医术不精呢。你要举报他也应该拿出证据来。”

  刘树军说,检察院能做的就是撤回2009年的赔偿决定,按照2010年标准来补偿,这样能多拿到一些钱,至于其他的损失,检察院也没钱赔。刘树军解释说,检察院不像公安局,有专门处理“这样事”的专项资金,船营区检察院的赔偿都是检察院自己出钱,至于靠国家财政拨款的检察院,“哪里来的闲钱赔偿错案,这就要检察院自己想办法。”

  对于错案责任人如何处理,刘树军明确告诉《瞭望东方周刊》:没有人因为这个事受到处理。“办错案了,我就怀疑你跟别人有幕后交易,以后谁给你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