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4s怎么变成4g网络: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全省教育发展规划推进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指导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3:10:55
关于加强教育发展规划推进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指导意见
省教育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〇年六月) 

  “十二五”及到2020年,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根据国务院审议通过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特别是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进一步加强教育规划,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规范学校设置,推动和落实全省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工作,促进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教育面向未来、面向世界、面向现代化;坚持服务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和统筹发展;坚持改革创新精神和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坚持以人为本,立足基本省情,着眼未来发展。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部署,按照“全面推进抓规划,制度创新抓政策,外延发展抓项目,内涵发展抓质量”的总体思路,对全省“十二五”及到2020年教育改革和发展做出全面安排,制定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学校布局规划和校园建设规划(以下简称“三个规划”)。进一步把握教育发展规律,创新教育发展理念,转变教育发展方式,破解教育发展难题,科学合理地调整学校布局结构,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不断推动全省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1科学规划与统筹兼顾。各级政府要将教育发展规划和各级各类学校布局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依据今后5—10年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人口出生和流动情况,科学规划,优化结构,合理布点,切实提高办学效益,坚决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教育规划要与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相结合,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发展学前幼儿教育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相结合,与全省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牧区建设相结合,更好地为各阶段学龄人口提供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2注重规模与集中办学。根据全省各区域内人口分布和密度的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建制和规模,注重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数量,坚持规模、质量、效益相统一,对各级各类教育提出不同的办学要求。基础教育要按照规范学校建制、统一办学标准,优化资源配置、增强办学效益,控制人员编制、改善队伍结构,创新管理机制、降低管理成本,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的总体目标,结合重点教育项目实施,积极推进布局调整,实现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中等职业教育要按照适度超前与统筹发展,机制创新与适应市场,整合资源与做大做强,扩大规模与内涵发展,省内培养与省外培养相结合的原则,集中力量做大做强和扶持一批条件好、规模大、效益高的职业学校。高等教育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重点学科专业、实验室和教学科研团队建设,继续抓好质量工程的实施,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增强高校办学实力和办学活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3因地制宜与分步实施。结合“十二五”及到2020年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根据不同教育层级、学校类别及城市和农牧区的实际情况分步实施学校布局调整,充分考虑地理环境、交通状况、人口出生流动变化和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以及生态移民搬迁等因素,因地、因校制宜,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的原则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切忌“一刀切”。

  4合理布局与资源利用。教育发展和学校布局要主动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部署,主动适应全省“四区两带一线”发展新格局以及能源基地建设、“三江源”生态移民建设、城镇化建设等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部署,做到统筹规划,适度超前。要加强对现有的教育资源进行优化整合,防止在布局调整中造成教育资产闲置、损坏和流失,充分发挥资源效益。

  5均衡发展与提高质量。通过布局调整充分发挥中心城市和城镇优质教育资源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集中做大做强一批基础教育标准化学校和中等职业教育示范学校,以城带乡、以强带弱,实行集约化办学模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三)工作目标。

  010年,全面完成“三个规划”编制工作,科学确定“十二五”期间到2020年全省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目标、总体任务和重大部署;科学确定全省学校规划布局,对教育规模、结构以及分阶段、分地区的目标提出具体要求;制定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校园建设规划。

  到2012年全省基本完成中小学布局调整,基本消除校舍安全隐患,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到2015年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基本解决农牧区教师周转房问题。

  到2020年,在全省建成具有较强办学实力、充满活力、质量较高的高等教育;规模扩大、效益明显、特色鲜明的中等职业教育;布局合理、硬件达标、管理规范、质量合格的中小学教育。

  二、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积极做好“十二五”及到2020年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编制工作

  各地要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在对“十一五”教育发展规划总体目标和重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客观总结、分析存在问题和取得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明确教育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政策,提出“十二五”期间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发展思路、政策建议、重点工作及2020年远景发展目标。规划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明确新时期教育发展的指导方针和战略目标。立足实际,在优先发展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培养创新型人才、提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等方面,提出符合国家和青海发展战略及群众需求、反映教育规律和教育发展趋势的指导方针;制定提高各级各类教育现代化水平的基本目标和总体思路,研究制定城乡、区域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以及主要政策措施和重大工程项目;提出进一步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构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战略目标和重大政策措施。

  (二)确定教育改革的总体思路和重点领域。以改革为动力,促进制度创新,研究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办学体制改革、学校管理体制改革、教育教学改革和考试制度改革等总体思路和重大措施。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管理水平,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形成各级各类学校富有特色、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办学体制和机制。促进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研究全面提高教育开放水平的重点领域和关键措施。

  (三)理清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思路。综合考虑各地人口变化、学龄人口结构、经济结构、就业结构和社会发展的特点,主动适应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的新要求,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及民办教育、学前教育、教师队伍、条件保障等做出专题性规划。分析各级各类教育的需求与供给关系,优化各级各类教育结构、比例和地区布局。研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关心特殊教育、促进规范民办教育和发展远程教育、继续教育的工作思路、重点项目及重大政策措施。着力解决农村牧区教育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农村牧区学校的办学标准、校舍标准、教师队伍建设等问题,促进农牧区教育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着力解决流动人口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建立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采取国家、社会、个人多渠道筹集资金的办法,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资助政策;继续落实国家中职学生生活资助政策,逐步对农村牧区职业教育实施免费政策;通过奖、贷、助、补、减等多种方式,加大高等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建立和完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加强高校专业设置和学科建设,培养高质量、多样化的创新型人才。

  (四)制定提高教育质量,推进素质教育的政策措施。要把提高教育质量作为改革发展的核心,将素质教育贯穿于各级各类教育的始终,努力提高青少年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着力培养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针对素质教育面临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制定提高教育质量、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政策措施。切实减轻中小学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完善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把依靠教育家办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关键措施。要认真分析和研究民族地区“双语”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教学,加快少数民族人才培养步伐,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共同发展、共同进步。

  (五)完善保证教育优先发展的政策环境和保障机制。研究提出加强对教育工作领导的重要措施;明确地方各级政府以及社会力量、公民等各方面对发展教育事业承担的责任;坚持教育公益性质,制定推进教育公平的目标和实现措施;研究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强化依法治教的重大措施;研究加大政府财政投入,不断提高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比重,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政策措施;制定和完善吸纳社会资金办学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

  三、结合实际,分类管理,扎实推进全省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和学校建设工作

  (一)学校布局总体格局及分阶段目标。

  高等教育:办好现有11所高等院校。加强高校重点学科、专业和实验室建设,提高高校科技创新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2010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保持在26%以上,到2015年达到30%,到2020年达到40%。

  高中阶段教育:2010年实现中职招生规模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致相当,力争2012年后实现中职学校招生比例高于普通高中的目标,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规模,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综合效益,到2015年,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省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分别调整为63所和38所。

  义务教育:到2015年,全省小学、初中数量分别控制在1184所和233所左右,小学、初中班额得到控制并逐步达到国家标准,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分别达到100%和95%。到2020年,小学、初中数量分别控制在1152所和229所左右,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100%。全面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特殊教育:全省特教学校总数保持在16所左右。到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少年儿童入学率达到85%以上,2020年达到90%以上。校舍条件和设备配置达到国家标准,基本满足残疾少年儿童就读需求。

  学前教育:到2015年,全省幼儿园总数达到602所,学前幼儿毛入园(班)率达到70%以上,2020年达到75%以上,实现办园条件标准化,基本形成覆盖全省城乡的幼儿教育体系。

  (二)加快中小学布局调整实施步伐。

  中小学布局调整要在总体规划指导下,充分考虑现状、近期需求和远期目标,以推进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为切入点,以实施校舍安全工程为突破口,统筹安排各类教育项目,集中投入、分年安排、逐县解决、挂牌销号、整体推进。

  ——牧区各州要按照“州办好高中、县办好初中、乡办好小学和村办好学前教育”的思路,分学段、分地区稳步推进;农业区各县乡镇要把小规模村级小学和教学点作为调整重点;县以上要把高中作为调整重点,州(地、市)要把整合高中教育资源作为重点,使“两基”巩固提高、发展学前和高中阶段教育与布局调整有机结合起来,同时推进,同步到位。各州对州府所在地的镇要根据学校服务区人口分布和生源总量变化情况,预测分析学校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等因素,做好州府所在地的区域教育规划。

  ——要高度重视加快高中阶段教育改革发展工作,把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扩大职业教育规模,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步伐作为重要工作,以统筹区域教育发展为主线,以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和加强管理、提升整体办学水平为重点,以体制创新和教育信息化为动力,以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核心,大力推进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与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高中阶段优质教育的需求,提高国民受教育年限和劳动者素质。

  ——总结民族教育发展经验,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改革开放步伐,推进民汉合校,着力在提高民族教育质量上狠下功夫。根据“因地制宜,分区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的原则,坚持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相统一,努力构建适应形势发展和群众需要、特色鲜明、充满生机、较为完善的民族教育体系,促使民族教育的发展与全国教育的发展相适应,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更好地服从服务于当地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富裕文明的生活。

  (三)不断提高学校建设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学校建设要坚持服从并服务于学校性质、层次、规模、目标、任务要求的原则,坚持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和以人为本、环境育人的原则。按照校园规划合理、校舍标准安全、基础设施配套、教学设施完备和育人环境优美的要求,科学编制学校建设规划。通过科学规划、分步实施、配套建设,创造教育与校园、学生与校园、社会与校园和谐统一的人文环境和生态环境,营造教书育人的良好氛围。一要科学选择安全校址。学校选址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要求,符合选址有关条件,并经有关部门鉴定,确保校址安全。学校建设用地包括校舍建设用地、体育运动场用地、绿化用地及寄宿制学校农牧场用地等,都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建设用地指标。二要合理确定学校规模。要按照教育规律和科学办学的要求,根据学校服务区域内人口分布、密度以及学生发展总量的实际,注重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数量,主动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部署,坚持规模、质量、效益相统一,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学校建制,合理确定学校规模。三要科学制定校园建设规划。各级各类学校必须编制校园总体规划,按教学区、体育运动区、生活区等不同功能划分,并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做到规划一次到位,建设分步实施,力求分区明确,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各级各类学校校园都应努力做到“五化”(即绿化、硬化、美化、文化、人性化)。四要加强学校节能节水运行监管工作。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节水强制标准,建设单位要按相应节能节水标准进行项目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部门对新建学校及校内建筑节能节水进行评估检查。积极开展节能节水技术改造,推进新技术和可再生资源利用。

  (四)严格工作程序,确保规划的严肃性。

  学校布局规划和校园建设项目的实施,实行省、州(地、市)、县(市、区、行委)分级管理、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要严格申报、核批及建设程序。其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由州(地、市)提出方案,省级统一规划,州(地、市)负责实施;初级中学由县(市、区、行委)提出方案,州(地、市)规划,报省备案,县(市、区、行委)负责实施;小学、幼儿园由县(市、区、行委)规划布局并实施,报州(地、市)备案。各地调整后的学校布局规划要经当地政府审定,人大通过。规划实施过程中因客观原因确需变更的,由变更单位提出申请,经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审核,报规划审批单位同意后方可变更。今后,凡没有进入布局规划、不按程序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项目,政府将不予审批和安排资金;对规划长期保留、但未制定校园总体建设规划的学校,省级统筹资金中也不安排新的教育项目。

  四、实施建设工程,改善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

  (一)实施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工程。按照“适度集中、规模办学、提高效益、保证质量”的原则,集中利用三年时间完成全省中小学的布局调整和优化。按照布局调整要求,统筹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初中校舍工程等项目,全面消除现有校舍危房,加强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将中小学校建成牢固安全、学生家长放心的地方。按照“两基”迎接“国检”要求,加强教学仪器、设备和体音美器材配备,加强“三室”、学生心理辅导室建设和校园环境建设,全面改善硬件条件,在解决分散办学问题的同时,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试点,使全省中小学校逐步达到国家统一的基本办学条件标准。积极利用和争取国家投资,解决农牧区教师周转房问题。

  (二)实施示范性高中建设工程。积极争取国家教育项目支持,进一步加大省级财力投入,对全省规划重点建设的高中予以重点扶持,集中财力改扩建或新建一批高中阶段学校,加强教学用房、学生食堂、宿舍等基础设施建设。对普通高中发展进行统一规划布局,合理确定办学规模,加强薄弱学校改造,进一步挖掘存量资源潜力,扩大高中优质教育资源供给。高中布局调整后腾出来的校舍,用于发展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以达到“以增量调整存量”的目的。

  (三)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依托中西部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的实施,完成已规划学校建设,同时进一步加大省级投入,统筹扶贫开发、残疾人康复教育等相关资源,改建、扩建一批特殊教育学校,提升办学水平,扩大服务能力,提高全省残疾少年儿童入学率。

  (四)实施学前教育建设工程。大力发展和普及农牧区学前教育,以省级示范幼儿园为龙头,州、县幼儿园为骨干,农村牧区乡(镇)幼儿园和小学学前班为主体,多渠道投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多种形式办学的格局。力争到2015年六州30个县每县建有1—2所示范性公办幼儿园。

  (五)实施职业教育骨干学校建设工程。集中力量,扶优做强一批重点职业院校,重点建设青海省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青海省藏区中等职业学校);扶优做强一批起示范、引领作用的重点职业学校,包括10所规模达到5000——8000人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5所省级重点学校和40个左右特色优势专业,形成学校、专业两个层次的骨干网络,发挥辐射、引领与支撑作用,整体提升职业教育办学实力。全面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特聘岗位计划,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率力争保持在95%以上。毕业生“双证书”获取率达到80%以上。

  (六)实施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工程。增加财政投入,激活“昆仑学者”计划示范带动效应,坚持引进和培养并举,聚合优秀人才,培养高素质科研和创新人才;鼓励和支持相关企业参与,加大与我省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力度。重点建设32个省级重点学科、29个省级高职示范专业、24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7个省级教学团队和14个省级高职实训基地。实施好青海大学“211”工程。组织百名教授、百名研究生到基层开展科技服务。加强高校招生管理工作,深入实施质量工程,切实增强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创业就业能力。

  (七)实施“双语”教学改革与提高工程。大力发展农村牧区学前“双语”教育,加强基础教育阶段汉语教学,基本解决民族学生汉语听说及基本读写能力问题,使少数民族学生在学好母语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汉语能力和水平。实行“民汉合校”和异地办校、办班,改变教学环境,创新培养模式,为少数民族学生接受良好的教育创造条件。全员培训“双语”教师,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与“双语”教学相配套的教材体系,开发制作“双语”教学资源,加强和改进民族中小学自然学科教学。深化民族预科教育改革。寄宿制民族学校逐步以班为单位配齐电视机,组织师生每天收看《新闻联播》等汉语电视节目。争取省及州(地、市)、县广播、电视台(站)开办少数民族学习汉语和汉族学习民族语言文字的专题节目,营造学习和应用“双语”的社会氛围。

  (八)实施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坚持集中培训与自修相结合,为教师打造优质高效的终身学习平台。加强中小学骨干校长、青年骨干教师、特殊技能教师的省级培训,依托师范院校加强培训基地建设,提高培养培训能力。严把新聘教师入口关。用足用好国家特岗计划,适时启动省级特岗计划,完善师范生到农村中小学支教实习制度。

  (九)实施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构建符合教育发展需要的信息资源开发、共享与服务的现代远程教育体系,推动信息技术的全面应用,优化教育教学过程。逐步达到在县政府所在地以上中小学建设校园网络;在乡镇中心学校和农村中学建设校园局域网络;农牧区完全小学配备具有资源存储功能的硬盘播放设备,实现“班班通”;建立省级数字化远程教育平台,形成与中小学“校校连”、“班班通”的教育信息化环境。优质教育资源在学校和城乡间开放共享,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

  (十)实施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程。全面加强和扎实推进各级各类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引导各民族师生树立正确的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和文化观;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教育。不断创新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式方法,建立健全教学过程指导和教学效果评价制度,以省情教育、“三个意识”教育、感恩励志报国教育等为抓手,打造出具有地方和民族特点的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亮点和品牌,培养、造就大批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五、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措施,确保规划目标落实到位

  (一)加强领导,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合力。教育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关系到教育公共资源的充分利用,关系到教育事业的长远发展。各级政府要把教育事业放在实现富民强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地位,全面实施科教兴青、人才强省战略,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使人人享有公平、公正的受教育机会,促进教育与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切实加强教育规划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规划先行、坚持资源整合、坚持软硬件并举并重,把教育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努力做到财政资金优先安排教育、经济社会发展优先考虑教育、公共资源配置优先满足教育。教育、发展改革、财政、土地、规划、建设、人力资源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教育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顺利实施。

  (二)加大投入,健全教育经费增长机制。各级政府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采取中央和省补助、地方财政列支、融资平台贷款,社会援助捐赠和定向援建等争取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长期、稳定的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和教育投入长效机制。要建立与公共财政体制相适应的教育投入体制,加快提高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确保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每年提高一个以上百分点,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使全省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州(地、市)、县政府要从省对下转移支付中安排不少于20%的资金用于发展教育,在积极争取中央教育专项投入,继续落实好国家和省上既有政策和投资渠道、争取新的支持政策和教育项目的同时,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整合现有教育资源,尽最大努力筹措和整合部分资金,不断拓宽教育经费来源渠道。要加大信用贷款力度,按照“统一融资,委托代建、分项提款,统一还贷”的模式,充分利用地方财政资金带动银行信用资金。要统筹各类资源,汇集各方力量,广泛吸纳社会各方面及海内外资金发展教育事业。

  (三)强化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学校布局规划工作和校舍安全工作的认识。加强教育规划,推进学校布局调整和解决校舍安全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的长远发展,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大、任务重,必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完成。各地要精心组织,做好宣传,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民生工程、德政工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努力争取社会各界的积极配合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有力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同时,要注意及时总结经验,积极宣传推广各地加强教育规划,推进学校布局调整和校舍安全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使规划编制和布局调整实施的过程,成为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成为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成为奋发有为、狠抓落实的过程,确保学校布局调整、校舍安全工作和教育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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