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魂之刃冰女皮肤视频:关于江津区2010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的通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5:01:44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江津区2010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的通知
津教发〔2010〕46号
各普通中学:
根据重庆市教委《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重庆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教体卫艺〔2010〕4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对我区2010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领导及考场设置
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中招体考”)工作是中学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确保中招体考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安全、圆满、顺利地实施。我区成立“中招体考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教委主任王忠荣同志任组长,分管委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委领导任副组长,王一民、雷厉、王真勇、刁俊、丁晓华、杨再清、彭华、陈平等同志为成员。具体工作由区教委中招办组织实施。
全区根据报名情况设置考场。考场主任分别由考场所在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考务员由区教委中招办统一抽调。
二、考试对象
凡报考重庆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含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升学体育考试。
三、考试项目
立定跳远,掷实心球(2公斤),25米×8往返跑(共200米)。
四、考试规则及评分标准
1、立定跳远、掷实心球考试规则按原国家体委1990年发布施行的《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手册》中相应的测验规则执行;25米×8往返跑考生不得穿跑鞋,起跑采用站立式,起跑后考生必须单手触及相隔25米的端线上放置的矿泉水瓶后方可折返跑回。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1。
2、中招体育考试以满分50分计入2010年中招升学考试总分。三项考试满分分别为:立定跳远15分,掷实心球15分,25米×8往返跑20分。
3、考生须在半天内完成三项考试。
4、考生无故缺考不能补考,该项目作零分处理,已考项目按最后得分计入总分。
5、三项考试结束后,考生要在“重庆市中招体育考试成绩登记表”(附件2)上逐栏签名。
6、学校在收到中招办返回的体考成绩后,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3天以上,如发现成绩有误,由学校统一报中招办核实。
五、免试和缓考
免试:身患严重疾病及残疾的学生,凭我区区级以上医院证明,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重庆市中招体育考试免试申请表》(附件3),学校及考生家长签署意见后,由学校报我委中招办批准后,可准许免试并按满分的60%(30分)计入中招升学考试总分。
缓考:对考前突发伤病、因伤未愈等(含女生例假)的考生,由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后报考场主任和主考签字同意可予以缓考。届时仍不能参加缓考学生可按免试办法予以处理。
缓考时间定于4月16日上午9时至11时在江津中学进行。
六、考务工作、经费、考试时间及地点
1、“江津区2010年中招体育考试考务会”定于3月12日上午9:30在区教委大会议室召开。请各中学派一名分管领导准时参加会议,同时领取报名、造册等有关表册。
各校进行中招体育考试报名后,统一于3月19日在区教委中招办集中报名、交费。
2、经费:按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渝价〔1998〕208号文件的规定,按照以考养考和专款专用的原则,每生收取体育考务费每人12元,上交区教委中招办用作中招体育考试专项经费(含上交重庆市教委2元)。
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力交纳考务费的考生,经学生家长申请,村、镇(街道办)、单位签注证明后报学校,由学校统一造册报区教委批准予以免交。
3、考试时间:3月29日至4月10日。
4、具体考试日程及考试地点见秩序册。
七、注意事项
1、各校应高度重视中招体育考试工作,要不断改善学校体育场地条件,添置体育器材设施,确保体育教学及体育活动的正常开展;要积极组织学生开展体育锻炼,尤其应加强改善心血管系统机能和提高耐力素质的综合练习。同时,要落实学生体验制度,严格加强医务监督,对患有心脏疾病的学生要避免参加大运动量练习。
2、为了严肃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我委设立中招体考举报电话(47536410、47545506),对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3、各校必须高度重视考生交通安全和饮食卫生工作,要建立第一责任人制度。运送考生的车辆状况必须良好,驾驶人员要证照齐全,安全信誉度高,不准超载。集中饮食点要注意卫生要求,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各校要由校级领导和工作负责、熟悉业务的教师带队参考。
附件:1.2010年重庆市中招体育考试项目评分表
2.重庆市中招体育考试成绩登记表
3.重庆市中招体育考试免试申请表
4.江津区中招体育考试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