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迷宫手机在线电影:关于评选2011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1 07:07:17
各系: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弘扬“好学力行”的校风和“勤勉求是”的学风,进一步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努力学习、奋发上进、奉献社会,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的相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2011届毕业生实际情况,下学期大部分2011届毕业生在外实习或找工作,经学院研究,特将201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放在本学期,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比例
省级、院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比例分别为我院2011届应届毕业生人数的3%和6%。
二、评选条件
1.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能够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实践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各方面表现突出。
3.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成绩优秀,曾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4.热爱集体,关心同学,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良好的工作实绩,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5.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在校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6.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我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具有创业意识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三、评选办法
各系要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经个人申报,班级推荐,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初评、公示,评选出各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并组织填写申报表,统一报学生处,提交学院审批。
四、评选要求
1.评选优秀应届毕业生,既是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的一项重要措施,又是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次极好机会。各系要结合本次评选工作,大力宣传优秀毕业生的先进事迹,广泛开展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2.各系要切实加强对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领导,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对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3.各系务必于
4.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或评选结束后有违纪行为者,将取消其优秀应届毕业生的资格。
学生工作处
各系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