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水中分娩安琪儿.皆:关于严禁大操大办升学宴、乔迁宴、生日宴的通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19 19:19:48

关于严禁大操大办升学宴、乔迁宴、生日宴的通知


 

来源:汉南廉政网 点击: 90次

 

汉办发〔2008〕22号 中共汉南区委办公室 汉南区政府办公室 关于严禁大操大办升学宴、乔迁宴、生日宴的通知 各街道工委和办事处,区人武部,区委各部、办、委,区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区属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5月12日,四川省汶川等地发生强烈地震,灾后重建工作任务繁重,中央号召全党全国人民要厉行节约,增收节支,为灾后重建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为革除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子女升学宴、住房乔迁宴、住房装修宴、生日庆贺宴等行为,根据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区委、区政府领导的有关指示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严禁大操大办升学宴、乔迁宴、生日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对象 汉南区全体党员干部及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重点是区管以上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二、有关规定 为狠刹借子女升学、乔迁新居、住房装修、生日之机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歪风,特规定如下: 一是严格制度,如实申报。按干部管理权限,区管以上领导干部操办宴席必须事前向区纪委监察局党风室申报,一般党员干部向本单位党组织或纪委(纪检组)申报。区管以上领导干部申报内容包括宴请缘由、时间、地点和桌数等事项,待批准后方可办理;宴请结束三日内应及时上报结果,并将宴请对象、宾客人数(客人名单)、宴席桌数、开支费用和礼金数额等情况上报区纪委监察局党风室备查,同时,要求在本单位公开栏中公示相关情况。必须坚持事前申报制度。凡未事前申报者,按违规论处。 二是倡导新风,重申规定。为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在全区上下形成不请客、不送礼的新风尚。如确要宴请的,参与人员只限于直系亲戚(五代以内),不得邀请工作管辖范围内的单位和业务往来单位、个人参加,或变相收受礼金礼品,也不得相互宴请,违规者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其它规定论处。非宴请范围的人员不得鼓动、参与相关的宴请活动,严禁党员干部及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大操大办宴席,变相分开宴请,即分时间、分桌数、分层次或异地宴请。 三是加强监督,鼓励举报。狠刹借子女升学、乔迁新居、住房装修、生日庆贺之机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歪风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为刹住这股歪风,区委、区政府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举报(举报电话:84752256),被举报的问题经调查属实,将视情况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四是严肃纪律,追究责任。对超出规定范围大操大办宴席、借机敛财者,除没收违规所得外,还要视情节对当事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同时,追究其单位直接领导及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另外,党员干部特别是区管以上领导干部不得出席禁止规定范围内的宴请,更不准用公款送礼,违者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纪律责任,同时责令相关党组织追回所送出的公款。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坚决查处,决不手软: 1、操办大事没有事前申报批准的; 2、为躲避查处变相分开或异地宴请的; 3、大事报告与事实不符的; 4、没有在本单位汇报和公示的; 5、三年内连续两次(含两次)以上宴请的; 6、礼金、礼品数额较大的; 7、用公款或变相用公款送礼的; 8、其它违规行为。 三、组织领导 区委、区政府决定成立严禁大操大办子女升学宴、住房乔迁宴、生日庆贺宴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领导小组: 组      长:涂家顺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杜泽民 区政府副区长 副 组 长: 袁定国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 黄跃进 区纪委副书记 王顺成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成员单位为区委宣传部、区广电局、区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的主要领导及各单位、各部门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或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工作专班由余爱龙、何家敏、丁海波、宋 曼、陈政文及区特邀监察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纪委党风室。区纪委监察局将组织督查专班到各单位、各部门巡查。 四、相关要求 一是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学习《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中纪发〔2007〕7号)和中共湖北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中以权谋私、借机敛财的意见》(鄂纪发〔2005〕12号)文件精神,传达、贯彻本通知规定,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记“两个务必”,体恤干部群众疾苦,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大力弘扬勤俭持家、艰苦奋斗精神,不断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带头革除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 二是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负责地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自觉遵守规定。要迅速召开全体工作人员大会,将上级有关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党员干部(外出的党员干部通过电话传达),并带头组织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作出书面承诺。对因工作不力,教育管理工作不到位,致使本单位出现利用子女升学、乔迁新居、生日庆贺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问题,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除对当事人严肃处理外,还将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三是在操办宴席频发期,区委宣传部、区广电局要加大舆论宣传,区电视台要滚动播放严禁大操大办的有关规定。各街道、各部门应在各大路口悬挂宣传横幅。区纪委监察局要向全区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编发手机廉政短信,提醒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抵制借机宴请、敛财的不良风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操办宴席的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提醒谈话,按干部管理权限,区管干部由区纪委谈话,一般党员干部由所在单位党组织谈话,谈话内容存入干部廉政档案。区工会、团区委、区妇联要联合向相关人员发出倡议书,管好自家人、看好自家门,区委宣传部要抓好媒体宣传和网上宣传,倡导廉洁节俭文明新风。 四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向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宣传“严禁大操大办、严禁借机敛财”等纪律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组织工作专班,抓好明察暗访,纠正违纪违规行为,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既要坚决制止借机大操大办、收钱敛财的不良风气,更要严肃查处用公款请客送礼,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为革除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2008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