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将拍卖中国文物:于建嵘等将在两会建议立法全面禁止儿童乞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5:47:28

于建嵘等将在两会建议立法全面禁止儿童乞讨

2011年02月13日05:19信息时报[微博]闫晓光 蔡胜龙我要评论(233)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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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建嵘“经过这一个月,大家已经形成了习惯,看到乞讨儿童首先是拍照完了报警……这就是一个良性循环。” 信息时报特派北京记者 幸琦昕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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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蛮子“应该防止将禁止儿童行乞演变为全面禁止行乞的运动。” 信息时报特派北京记者 幸琦昕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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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承鹏“我们可能需要用10年或者更长的时间来完善。” 信息时报特派北京记者 幸琦昕 摄

  □专题文、图 信息时报特派北京记者 幸琦昕

  昨天,“随手拍乞讨儿童”的多位发起人于北京郊外的宋庄中国画家村内组织了一次“解救乞讨儿童”研讨会。记者在会议现场看到,参加者大约有40人,其中包括了“随手拍乞讨儿童”的发起人于建嵘,京城名人薛蛮子,时评人、作家李承鹏,壹基金秘书长杨鹏 (微博),“宝贝回家”创办人张宝艳,著名歌星、全国政协委员韩红的代表人喻江,著名律师浦志强 (微博),被拐儿童杨伟鑫的母亲等人。

  将建议“买卖同罪”

  会议首先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初步订立本次全国两会拟交议案,实现“全面禁止儿童乞讨”的目标。该议案将委托全国人大代表在两会期间提交。

  据议案撰写律师之一的甘元春介绍,目前国内乞讨儿童的主要来源包括三个,一是被拐卖来的儿童,要杜绝这个来源,而必须要刑法加大打拐的力度才能实现。二就是操控人员雇佣来的、租来的儿童,这就需要修改组织残疾人、未成年人乞讨罪构成条件,以法律手段有效打击这部分操控人员。最后一部分,则是由儿童本人的亲友带着进行乞讨的,这部分的儿童则需要区分处理,对有能力抚养儿童的家庭但仍带儿童乞讨的要以法制手段处理,而因为无能力抚养儿童因此带儿童乞讨的家庭则要进行救助。

  经过激烈的讨论,会议最终达成了初步的议案撰写意见。其中包括从立法层面:建议国家修改刑事法律有关规定,加大打击力度,如“买卖同罪”,加大收买被拐卖儿童者的法律责任,斩断买方市场。建议出台司法解释对原来已经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在法律指定期限内(比如一年)向公安机关自首,按原法律规定“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或“完全不追究刑事责任”,但期满后仍不自首的,一律按新法追究刑事责任。

  应防止演变为全面禁乞

  同时,京城名人薛蛮子在讨论中提出,当前要做的是禁止父母带领儿童乞讨,当然不意味着禁止成人乞讨。乞讨是个人生存的最后手段,当下个别城市由于维护市容等理由干涉穷人的乞讨行为既不合法,更不人道。在救助乞讨儿童的过程中,应该防止将禁止儿童行乞演变为全面禁止行乞的运动。

  三大“联姻”助力未来

  资金

  将发起专项救助基金

  昨天的会议中,第一对“联姻”的组织就是壹基金与中国最大的非公募慈善机构华民慈善基金。联姻结果为,韩红、薛蛮子、徐小平、于建嵘、华民慈善基金会等人和组织发起“壹基金救助乞讨儿童专项基金”,持续资助救助乞讨儿童的行动。

  其中,壹基金承诺第一期将投入至少20万元作用启动基金,而于建嵘、薛蛮子、韩红等发起人每人将捐助1万元。

  技术

  乞讨儿照片将可直接上传数据库

  昨天,来自中科院从事人脸识别系统开发、研发手机识别系统以及国内多个大型网站技术人员也参加了会议并对今后如何建立一个有助于解救乞讨以及被拐儿童的信息进行了讨论。

  讨论结果,各家网站以及专业技术开发公司达成了一致的协议,将免费建立数据平台。同时,各个网站在平台建立后将会进行技术对接。

  人力

  两大组织打造志愿者队伍

  虽然一直以来“随手拍乞讨儿童”与“宝贝回家”都带着各自的信念去做事。但是,经过昨天的会议后,两大组织的创办人终于握手确定合作。

  于建嵘首先向张宝艳发出了邀请,希望能借助“宝贝回家”建立多年的志愿者资源,帮助解救乞讨儿童。同时,将来壹基金成立专项基金后,支持志愿者这部分的经费将全部划入“宝贝回家“的账号中,用以共同培养辅助各地自愿者进行寻人和解救工作。

  记者专访

  未来是否会有父母逼儿行乞骗救助金?

  信息时报:救助乞讨儿童常规化以后,是否可能衍生出另外一种社会问题,部分父母为了救助金而强迫儿童乞讨,导致儿童再次沦为父母的生财工具?

  于建嵘:社会的进步是需要一步一步往前走的,只要坚持走下去,路一定会出来。他拿出“随手拍乞讨儿童”作为例子分析,在没有这个微博之前,大多数的人看到乞讨儿童都不会想到报警,更不会自觉拍下儿童的面容形成数据资源以便孩子的父母寻找孩子,但是经过了这一个月,大家已经形成了习惯,看到乞讨儿童首先是拍照完了报警,警方再出动套取孩子的资料及DNA比对等后续工作,这就是一个良性循环。因此,只要走了第一步,坚持下来,路就会慢慢有了。

  其实在国外也有类似相同的做法,救助这些需要帮助的孩子,并不等于我们就把现金直接划账给他们的父母,我们会借鉴国外的成熟经验,会把现金变成孩子生活的必需品发放给他们的父母,如果这些父母还是不能把孩子照顾好或者继续强迫孩子乞讨,我们还可以利用孩子的其他亲人以及国家福利机构,让他们来帮助孩子过正常的生活。总之,只要有严密的监管制度,给乞讨儿童的救助金就不会变成了他们父母的囊中物。

  李承鹏:这个问题确实会存在,而能否解决则取决于中间监管机构的设立和监管了。其实我们大家都忽略了一个很有效又很给力的部门,那就是居委会。居委会是最小的一个辖区政府,而内部的工作人员却是最卖力的人群,他们不分事情大小,只要是辖区内居民的事情就是他们的事情。更重要的是,众多的居委会大妈们都会因为小小的表扬激励而对工作充满了无限热情。因此,如果能利用上向居委会这样的各种社会力量一起来监督救助金的使用,就不怕那些无良的父母使诈了。当然,这个话还是要说回来,要把监管机制完善起来,并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的事情,我们可能需要用10年或者更长的时间来完善,乞讨儿童才会有可能消失在中国的版图中。

  “被拐孩子不能被领养”合理吗?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 蔡胜龙) 2月8日,深圳警方在江苏徐州解救彭文乐的同时,调查发现乐乐3岁的“妹妹”高某粤也是被拐卖的儿童。前晚,粤粤被送到深圳市儿童福利院,等待父母认领。昨日,粤粤不再像第一天那样哭闹,情绪平复许多。下午参加“我生日我慈善”基金的小朋友到福利院给粤粤过生日,送粤粤礼物。

  而在信息时报昨日的报道中,深圳福利院保育科副科长何小玲说,由于法律规定被拐孩子不能被领养,而部分孩子一直没有父母前来认领,如此只能在福利院长大成人后出外谋生,这一国内福利院所面临的普遍性问题引起了专家学者的关注。有法学专家建议,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应该打通收养通道,禁止认领应有时间限制。但也有专家认为,若修改法律,将难以防止被拐的孩子被解救出来又再次被拐卖。

  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地方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李秋成:“被收养后找到亲生父母怎么办?”

  李秋成认为,收养法第四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三种情况: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于解救的儿童暂时无法找到亲生父母的,应该暂时由当地的民政部门来抚养,这里的暂时两个字是说明儿童是有亲生父母的,意味着有找到亲生父母的可能,并不是丧失父母的孤儿,也不是被遗弃的儿童。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也允许被收养,那如果找到了亲生父母,又该怎么办?又将面临法律上和情感上的难题。

  对于孩子长期在福利院可能不利于健康成长的问题,他认为,如果再考虑到孩子成长,那问题更复杂了。拿乐乐为例,他对养母的感情是不错的,成长也比较健康,为什么还要解救回来呢?因为其养父本身就是犯罪行为,即便他对小孩子非常好,那也是触犯法律的。不能光考虑孩子健康成长的环境,针对近年来拐卖儿童情况非常严重的现实,立法的出发点就是要防止孩子被拐卖,当时立法作出这种规定的初衷就是防止被拐的孩子被解救出来又被领养回去再次被拐卖。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洪林:“寄养满三年可确定收养关系”

  张洪林表示,赞成设定时限的观点。正如法律规定孤儿、弃婴,他们都是有父母的却仍然可以被收养,而被拐卖儿童也是有父母的,这时就应该设定一个时间,在一定时间内,如果找不到亲生父母就可以被收养,这对儿童成长是有利的。

  她认为,一旦被拐卖儿童被送到福利院,就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寻找父母,在一定期限内寻找不到,就可以寄养给符合条件的家庭,寄养是不改变身份关系的,也就是说,亲生父母找到之后需立即将孩子送还,但当寄养到满三年的情况下,就可以效仿民法宣告死亡的规定,身份关系不再发生变化,养父母被认定为法律上的父母,拥有抚养权。但若找到亲生父母,仍可以协商,从对孩子成长有利的角度出发,也可以让他回到亲生父母那里去。

  深圳慈善会秘书长房涛:“孩子自己应有选择权利”

  房涛认为,小孩的健康成长需要正常的家庭环境,如果在福利院的被拐儿童长时间没有家长认领,他们应该也有选择是否被领养、进入正常家庭生活的权利。但被拐儿童无法办理正常的收养程序,存在法律障碍,这对他们不公。

  房涛说,她将以市政协委员的身份提交议案,建议深圳率先修缮地方收养法,限制被拐儿童的认领时间,如果超过一定时间还没有家长认领的小孩,自己将有选择是否接受领养的权利。被拐儿童被领养后,可以由监护机构设立约束性条款,比如说不能出国等等,并交由相关部门备案,方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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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文乐下周将回老家

  信息时报讯 (记者 蔡胜龙) 昨日,彭高峰夫妇给深圳公安局赠送锦旗,感谢他们在春节期间不辞劳苦赶往江苏救出乐乐。而在2月15日,夫妇俩将带乐乐回湖北潜江,设酒席答谢亲朋好友。

  在彭高峰丢失儿子后,深圳警方成立专案组帮助寻找。大年三十,举报人给彭高峰打来电话,说看到乐乐并发来照片。深圳警方确认乐乐的线索后,立即派出3名干警带着彭高峰远赴江苏徐州,并顺利将乐乐救出。又通过调查发现乐乐的“妹妹”粤粤也是被拐儿童,随后将他们一同带回深圳。昨日彭高峰夫妇前往深圳公安局赠送锦旗,感谢民警春节期间不辞劳苦救出儿子。

  乐乐找回后,湖北潜江老家的亲朋好友放鞭炮庆祝,为乐乐回家高兴。彭高峰说,2月15日,他们夫妇将带乐乐回湖北潜江老家,设酒席答谢大家的关心和帮助。

  厦门警方上街对童丐采血比对

  信息时报讯 厦门警方昨日在微博上宣布:昨天上午10时,厦门警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整治可疑有虐待强迫未成年人街头乞讨、卖艺的统一行动,行动代号“春雷拯救”。厦门警方称,此次行动前,警方已经通过3天的摸排,同时,对网友及媒体搜集的信息,进行整理,确定了重点地区。厦门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卢士钢,亲自部署了抓捕行动。

  警方表示,行动对涉嫌人员一律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儿童一律采血比对,对被救儿童一律送往福利院和救助站安置。截至12日下午5点,厦门全市依法传唤涉嫌虐待强迫未成年人街头乞讨、卖艺人员9人,救助未成年7人。

  此外,2月11日下午,海口警方也出动350余名警力上街巡查,开展流浪乞讨未成年人集中收送和救助行动。海口公安局有关负责人透露,从2月11日至2 月17日为重点整治期,该市各公安分局将开展集中行动。2月18日至3月10日为巩固加强期,各单位将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据悉,海口警方将采取以下主要措施:对携带未成年人在红绿灯路口、马路中间拦截车辆行乞的成年人,一律予以治安拘留,幼儿送市民政局福利院审查看护,经公安机关处罚后又再次违法行乞的成年人,一律实行劳动教养;对媒体、微博、群众举报的线索,警方将逐条认真核查;主动会同民政、城管、卫生等部门,将流浪乞讨未成年人送至福利院;对来历不明的流浪乞讨未成年人一律采集DNA样本和指纹,拍下相片,经检验后将数据录入全国打拐DNA数据库和指纹库。宗和

  从本周起,信息时报《爱心档案》与“宝贝回家”寻子网站携手合作,将于每周日的《爱心档案》版块中刊登被拐儿童信息,希望热心读者提供线索。

(信息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