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朗仪表盘指示灯图解:是否应当立法全面禁止儿童乞讨 飞越疯人院的日志 - 网易博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21:45:26

是否应当立法全面禁止儿童乞讨

默认分类 2011-02-10 18:33:08 阅读13692 评论140   字号: 订阅
作者:飞越疯人院

一、对“随手拍”的最初怀疑


这几日心里颇不平静,皆因互联网上掀起一场“微博打拐”的运动,我总感到一种忧虑。

“微博打拐”是由于建嵘发起的,这个人被世人所知是因为组织公民调查团去调查钱云会死因那件事。“微博打拐”据说是因为一位福建妇女向于某求助,说自己的孩子被人贩子拐走弄残然后强迫行乞。于是于建嵘开通微博,号召网友拿起相机,拍下未成年人行乞的照片上传至网上,以便那些父母找到自己丢失的孩子,同时号召网友见到未成年人行乞就立刻报警。

我对于建嵘的这种号召立刻产生了一种怀疑——假如儿童并未受到任何胁迫而是自愿行乞,拍下别人行乞的照片上传网络上是否侵权?
当我说出这个疑虑的时候,立刻被人大骂,有网友扣了我一顶“自由主义原教旨”的帽子。他们说,儿童是不应该乞讨的,不存在儿童“自愿乞讨”的情况,如果一个儿童不能生存下去了,国家应当将他们养起来,而不应当任由他们流落街头去乞讨。

网友的这个说法非常有道理,可以说是完全正确,但他们这个无比正确的说法不仅没有反驳我的疑虑,更没有能为拍照提供正当理由。试想一个因生存不下去的儿童——比如“三毛”——流落街头行乞,不仅没有得到政府的帮助,其起码的尊严反而被网友侵犯,这叫人情何以堪?如果网友认为这个社会不应当存在乞儿,政府应当为乞丐儿童负责,那么这些正义的网友应当做的不是不顾儿童乞丐的尊严随意拍下他们照片上传网络,而是应当敦促政府切实负起应有的责任。可是现实是,践踏弱小总比监督权力来得容易,正义的网友们似乎更喜欢做容易的事情。

尽管有此怀疑,但我还是希望这场“微博打拐”能发挥正面的作用。这个作用不是网友解救了多少儿童,而是通过这样一场活动,给政府施以压力,促使民政部门逐渐建立完善的救济制度,促使公安部门负起责任来打击拐卖儿童的罪行。

可是我发现“微博打拐”渐渐地被狂热所左右。媒体和于建嵘们津津乐道于“拯救了”6名儿童,让六个家庭找到了被拐卖的儿童,这样的新闻,让媒体增加了点击率,让于建嵘们收获了社会荣誉,却让弱小者的权利更加被漠视,若狂热在社会大众中滋长,可以预见对弱者的迫害不远了。

首先,拯救了6名儿童这个新闻是否属实?如果短短时间内就救出了6名儿童,那于建嵘们的政绩的确是可观的。可是你留意一下新闻就会发现,这所谓6名儿童有名有姓的仅有一位,叫彭文乐,而这个彭文乐被找到是因为此前一个发布失踪孩子信息的网站提供的线索找到的,是彭文乐的父亲彭高峰长期坚持的结果,与这场运动几乎没有关系。另外5名被拯救的孩子是谁?是怎么被拯救的,新闻没有给出任何说明。

 

二、狂热将导致迫害
事实上,就这几天发生的事情来看,迫害已经开始显现。
事例一:一些正义的网友发现一个成年男子带着一个儿童行乞,于是将照片贴网上,一妇女觉得孩子长得像自己失踪的孩子,于是与正义的网友们一道前去将乞丐父子扭送至公安机关,强迫做DNA鉴定。鉴定结果显示成年男子与这名儿童确系父子关系。真相大白后,妇女不断感谢公安、感谢网友、感谢媒体,偏偏就是对人家乞丐父子没有一句道歉的话。而那位随手拍的网友事后在网上淡淡地说了一句:让大家有点失望,是吧。
事例二:在西安的“打拐行动”中,一位民警正努力把孩子从“人贩”手里抱走。后经调查发现:这个孩子和“疑似人贩”是真实的母女关系。此时此刻,你看到她的痛苦、她的恐慌、她的眼泪了么?

事例三、【上海警方昨核查4名地铁乞儿,均为父母带着乞讨】本报报道,上海轨道公安昨天发现3男1女共4名乞讨儿童。但通过身份证、户籍信息甄别比对,这些儿童都不是被拐卖,而是被家人、亲人带领或者指使乞讨。警方对其父母、亲属批评教育后,只好放行,无法再处罚。(新闻晨报)
事例四、2月9日,“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陕西站成立。两个孩子在一个成年女子的带领下乞讨,见记者拍照,女子一气之下将乞讨的铁碗重重摔到地上。民警带回调查。警方证实,该女子确系两个孩子的母亲,来自甘肃岷县。http://url.cn/4JWl8z
事例五、头条新闻:记者发现,深圳原本常见乞讨儿童出没的路段,一时间乞讨儿童身影绝迹,甚至连乞丐都没有了。一名市民说,初四晚上在路口停车时,看到一名女子抱着孩子来讨钱。她立即拿起相机拍照,这时,那女子带着孩子飞快地跑开了。http://url.cn/4P9km9
乞讨,是人类最古老的职业之一,在那些走投无路的人们因绝望而走上犯罪道路之前,至少还有一种职业为他们提供食物,那就是乞讨。现在,狂热的人们竟可以让一个地方的乞丐消失不见,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恐怖力量?
有个网友说:你没有丢过孩子,你不知道丢了孩子的痛苦。但是我要问:能因为你的痛苦,就可以不顾弱者的权利吗?

 

三、我们可以将乞儿从他们父母身边抱走吗?

“微博打拐”首先假定了一个前提,即大多数行乞儿童都是被拐卖的,大多数残疾乞儿都是被天杀的人贩子弄残的。我问持这一观点的朋友:这个比例是多大。这位朋友回答说:至少九成。我问:你这个数据有什么根据?他说:凭常识判断。

事实上,“微博打拐”运动就是建立在这种想当然的“凭常识判断”基础上的,到底行乞儿童中被拐卖被强迫的占多大比例,于建嵘们根本没有进行过调查。于是这个运动很快就碰钉子了,根据这些天从被报道的新闻来看,没有发现一起被强迫的,可以确定关系的都是父母带着孩子在乞讨。而现行法律没有禁止父母带着孩子乞讨的,所以公安局并不能对他们进行处罚。

有一种观点,近乎纳粹,他们说既然没有能力让孩子免于饥饿就不应该让他们生孩子。我想对这位朋友说——生孩子是人类固有的权利,不能因为别人贫穷就剥夺别人生孩子的权利。造成贫穷的原因是很多的,我们人类结成社会,忍受政府的统治,就是为了让我们生活的更好,可是我们生活在社会中,却还有人不能使自己的孩子免于饥饿,不能过上有尊严的生活,我们更应该反思这个社会出了什么问题,而不是更加苛刻地对待穷人!

有一种观点,自大到了极点。他们说乞丐带着孩子乞讨,孩子过得太可怜了,这样的父母不称职,应当将孩子从这些父母那里带走,交给有能力抚养孩子的家庭,这样就好了。基于这种自大,很多网友开始呼吁人大立法,全面禁止儿童乞讨,如果发现父母带着孩子乞讨的,应当强制收容。

这让我想起了杨恒均先生曾讲过的澳大利亚的一段历史:
当时澳洲政府认为土著把自己的孩子像牲口一样养,不让他们上学,不培养他们过文明生活,于是决定把他们的孩子强迫带走,送到条件更好、更文明的家庭去抚养。
这些孩子长大后,形成了“被偷走的一代”,这代人在更好的条件下确实取得了更好的发展。但是他们付出的代价是活活与亲生父母分开。一直以来,澳大利亚政府拒绝向“被偷走的一代”道歉,直到陆克文上台,第一件事情,就是郑重向这代人道歉,表示澳大利亚政府在这件事上做错了。

那些赞成将孩子从乞丐父母身边抢走的人,应当想一想,即使澳大利亚的富裕家庭给予了原住民孩子优裕的生活和美好的未来,仍然未能抵消对“被偷走的一代”的心灵伤害,你就真的狂妄到认为中国的“富裕”家庭能给那些被抢来的孩子以幸福?

关于强制收容,孙志刚以他的生命为代价,换来了这个恶制度被废除,现在重提此事的人们,何以如此健忘?

美国纽约政府曾经做过类似的事情,当时的市长觉得大冬天的,乞丐们在街头受冻挺可怜的,美国政府拿了纳税人的钱,就该为人民服务,于是就建了个巨大的收容所,让乞丐们进来住。可是尽管里面设施不错,温暖又有吃的,可仍有很多乞丐宁愿露宿街头也不愿进收容所。这个市长头脑一热,决定为人民服务到底,派出警察到处搜寻乞丐,将他们强制送进收容所。这件事情引起了美国社会的广泛关注,最后在人们的抗议中停止了。

有人会觉得这是个好事,为什么人们会反对。最重要的一点,强制收容侵犯了人们的自由,其次,它所带来很多不可控的弊端。有部电影叫《燃烧华盛顿》,讲的就是这件事,收容所里鱼龙混杂,被强制关起来的乞丐们不仅没有得到安全,反而比街头更加危险,最后主人公惨死在收容所里黑帮分子的刀下。


四、我们可以做什么?


假如我们的城市里真的出现了一位蜘蛛侠,结果会怎样?这个问题留给大家去思考。
中世纪时,一个学生曾愤怒的谴责伽利略没有英雄的担当,那个学生说:没有英雄的国家是悲哀的。伽利略平静地说:需要英雄的国家才是悲哀的。

三毛是旧社会的乞儿,为什么在我们的新社会,还有那么多的乞儿?其根源在哪里?

打拐,这是必须的,毋庸置疑。在政府缺位的时候,我们可以做的是督促政府,切实承担起责任,而不是越俎代庖,充当蜘蛛侠。

此外,在关注打拐的时候,应当关注那些新社会的“三毛”们,这不仅需要敦促政府民政部门发挥作用,更应该敦促政府放开对NGO的限制,让社会真正活起来,用熊培云的话说,就是“重新发现社会”,让社会去做救济、慈善的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