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滨江壹号烂盘:重庆模式讨论与“资本原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1:37:47

重庆模式讨论与“资本原罪”

                             刘仰  (2011-02-07) 
    苏伟、杨帆、刘士文所著的《重庆模式》一书已经出版。年前参加了在北京举行的《重庆模式》一书的研讨会。苏伟先生远在重庆,未能前来,研讨会由杨帆教授主持。共有20多位学者参与,讨论比较全面。研讨会上的发言整理在杨帆教授的博客上有全文。会上我没想到的是,大家推来推去,让我第一个发言。下面这段话就是我在《重庆模式》研讨会上第一个发言的内容。

    去年和纪苏一起到重庆去过几次,多少了解一些情况,当然也不是了解的非常全面。重庆涉及内容很多,每次对几个重点问题了解一下。

    重庆模式和深圳模式是什么关系?现在有人说我们三十年的改革就是一个深圳模式的方式,有些人认为重庆模式是深圳模式的一个不同的方向,我认为不太合适。重庆模式就所有制来说不会否定私有制,还是要继续发展市场经济。我们看待重庆模式的一个更加合适的方法就是说,深圳模式遇到问题比较多,重庆模式的一个更合适的定位是在深圳模式基础上调整的结果,而不是一个相反的方向。

    很多媒体尤其南方媒体经常批评打黑,说重庆对民营企业家太过分了。几十年来很多民营企业家,用以前比较老的一个经济理论说,原始积累比较残酷,或者有原罪在里面。有人说我们是不是应该宽恕这么一个原罪,能够让他们再走上正道。我感觉重庆在这个问题上,在目前没有非常清晰。在处理这个问题上,其实他是对有原罪的民营企业家中,那些做的过分了的,尤其是出了人命的,绝不留情把这些人给处理了。

    如果真正是要非常严格的处理,我觉得涉及面会很大。重庆也没有真的要把这个面全部铺开,把所有的有原罪的清理干净。从将来的一个角度来说,如果我们说前三十年的这个模式,原罪不可避免的话,未来发展有没有可能另外一种方式,让这些民营企业家能够发展起来又避免原罪这种状态?对此,重庆模式还没有一个清晰的思路。但是我感觉他们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值得深入观察。我觉得重庆模式对中国下一步改革开放的意义,在于对以前模式的局部调整。

    由于我是第一个发言,只想起到抛砖引玉的结果,没有说太多,在研讨会的后面还有发言。在这里就这个问题补充一点。关于民营企业家“原罪”问题,几年前就有很多讨论。在重庆打黑期间,类似的言论也很多。但是,以南方系为主的媒体大都主张“保护民营企业家”,忽略“原罪”问题,并以“仇富”来为“原罪”辩解。重庆有一个著名的黑社会老大,名叫陈明亮,去年被判处死刑时,《南方周末》发文《末路大哥》说,他是一个投资错误的企业家。如果我们看的远一点,就会发现,“原罪”问题是西方的问题,如今被带到中国来了。

    美国黑社会比当今中国黑社会强大得多,看看美国打击黑社会的历史,真正的黑社会老大被法律制裁的并不多。当年芝加哥黑帮的大佬阿尔-卡彭,手里有几十条人命,美国政府最终只以“偷漏税”的名义关了他几年。美国类似有上百条人命的黑社会大佬,逃脱法律制裁的多了。美国很多黑社会老大数亿的资产,因为没有制裁,而变成合法收入,或者因较轻的惩罚换回了财产的合法,等于赦免了原罪。如果我们认为美国黑社会的收入只是像抢银行那样的属于赃款收入,那就错了。美国黑社会很多都是经营合法生意的。

    现在美国有48个州将赌博合法化了,西历1931年-1978年间,美国只有内达华州赌博合法,拉斯维加斯几乎完全是靠黑社会建立的。这里就有一个奇怪的问题:同一个黑社会老大,在内华达州以外的地方经营赌博是非法,而在拉斯维加斯便是“合法商人”,即便要制裁他,他的财产怎么算?想要把黑社会的收入分清楚——哪一笔是干净的,哪一笔是脏的——几乎不可能,因为他们有强大的洗钱能力。所以,我们看到,美国的制度就导致对所谓“资本原罪”的宽恕。当今国内一些人主张要大赦“资本原罪”,也是跟在美国屁股后面的必然。

    类似的情况在重庆打黑中也出现了。上面提到的陈明亮就为澳门赌场“洗码”,换句话说,陈明亮的行为在澳门就可以算是“合法”,因为澳门也属于中国。然而,我们在这里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就算经营合法生意,也必须采用合法手段。像陈明亮这样用暴力手段,纠结团伙,对他人致死致残,就算经营的是“合法生意”,也是黑社会。只不过,在美国的法律体系下,有钱人很难被判罪,因为,美国的法律体系使得有钱人可以用钱买证据或销毁、隐瞒证据。这个道理在900年前的宋朝,中国的一位法官就很明确地指出了。这位宋朝的法官说:斗殴之事,不能完全听取证人证言,因为,如果斗殴的一方有钱,他完全可能花钱买来自己需要的证人和证言。所以,当重庆打黑没有依照美国的法律模式,而是将真正犯有罪行的“民营企业家”绳之以法的时候,主张中国一切向美国学习“带路党”,自然兔死狐悲:没了这些人,将来谁养“带路党”?

    我之所以在《重庆模式》研讨会上说,对于资本原罪问题,重庆还没有清晰的思路,是因为要真正解决这一问题,光靠重庆是不够的,比方说赌博是否该合法的问题。现在有很多人照着美国的路子说,赌博应该合法化,或明显,或暗示。而我认为,中国应该坚持数千年的传统,不允许赌博合法化,但可以使赌博娱乐化,也就是说,赌博应该以娱乐为主,而不应该以赚钱为主。这个话题此处不详述。回到资本原罪问题。当美国社会通过资本掌握的媒体,大肆宣扬资本家的慈善之类的光辉形象时,当资本豢养的资用文人捧着资本的臭脚到处宣传赌博能带动就业、拉动经济的时候,这就会造成对资本的崇拜,认为只有资本是造福人民的,因此,资本积累过程中的罪恶,便归入了是否该宽恕的“原罪”问题。跳出来看,如果一个社会不以资本为最高目标,不把资本当成是拯救社会的唯一手段,那么,我们就可以有更从容的选择:既要求资本造福社会的好处,又要求避免资本伤害社会的“原罪”。换句话说,我们就能理直气壮地说:资本积累必须以不伤害社会为前提,而不能认为,以“短痛”为代价,只要积累起来的,就是好事。

    事实上,“资本原罪”在西方社会还涉及到更大的话题,它几乎就是西方文明全部的合法性、先进性问题。西方发达国家在资本积累的历史上,没有一个是干净的,全都是血迹斑斑,罪恶累累,剥夺、屠杀印第安人使用奴隶、童工,战争杀戮和掠夺,等等。西方近代史上的“强国”为何一个个衰落,就是因为他们的不道德,不得人心,才被另一个打着道德旗帜的强盗超过。由于西方营造了他们这一文明虚假的先进性,因此,宽恕“原罪”问题就等于宽恕整个西方文明资本积累的罪恶。落实到每一个资本家身上,宽恕原罪,也就等于“怎么弄钱都行”,虽然有法律,但只要没被抓住,就洗白了。这样的思想进了中国并大行其道,不造成种种社会危害才怪。有人怪中国政府,说资本是好的,政府是坏的。首先,这是胡说;其次,在向西方照搬照抄的道路上,我们很清楚地看到,当年西方的罪恶、血腥,不管对内还是对外,政府都脱不了干系,甚至就是主谋。

    这算是对《重庆模式》一书研讨会短暂发言的一个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