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雷王vs雷德王谁厉害:“偷逃过路费368万案”逆转折射的官场生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19:28:30

 

                         

这几天,一篇名为《河南农民8个月偷逃过路费368万获无期徒刑》的报道在国内外铺天盖地而来,闹得四海之内,沸沸扬扬。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河南禹州的一个农民为了逃避过路费,拿着两套假军车牌照营运,8个月里免费通行高速2361次,偷逃过路费368万余元。拉沙挣了20多万元。事发后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无期徒刑。据律师称可能成为全国首例案件  有网友用这些材料,为此做了一下简单的小学算术题的运算。

1、每次的过路费是多少?3680000元除以2361次,大约为1558.66元/次。

 2、假如24小时不停地跑在路上,每天的过路费是多少?3680000除以240天,大约为15000元/天。

这个事情引发了传媒的纷纷质疑,但是河南平顶山中级法院很快就振振有词地拿出了一个强词抢理的算法方案,充分反映了权力的骄横与霸道。不过,这次的权力表演实在有点过分,不过即使再过分,如果此事只有屁民关注,那也算不了什么。实际上,无数的事实表明,要法院的法官老爷在平民百姓面前认错,在这块古老的大地上似乎还没有先例。问题是,这次法官老爷的权柄玩砸了,因为权柄子遇到了枪杆子,这场戏因此就立即出现了转折。

 使事情很快就发生逆转的奥秘原来在于这个事情竟然牵涉到了军队,那运沙军车牌不是假的,而是货真价实,如假包换的真军车,而且他们还签有合同,白纸黑字,是赖不了的。详细案情,今天的《南方都市报》头版头条有报道,是这样的:“河南368万过路费案主审法官庭长被免职,平顶山中院主管副院长停职,河南高院认定证据不足建议撤诉。”同时这反映了在中国,判案神速,翻案也神速,但是,这个过程草菅的却是人命。

事情的逆转除了媒体广泛关注,全国一片惊呼之外,最为关键的因素恐怕还是事出有因,原来此案远非一个农民假冒军车车牌运沙那样简单。被判无期徒刑的农民时建锋并不是真正的案犯,真正的案犯是他的弟弟时军锋,案情出现了重大的转变。在弟弟投案自首之后,又陷入了更深的泥潭。这个泥潭是什么呢?就是时军锋所用的两辆军车牌的车,并不是假军车,而是真军车,是与武警某支队、以及收费站等签有分利合同的。本来这个案子,也就是地方农民、武警领导与收费站主管一起合作谋点利,发点小财的一个小案子而已,没有想到却被不知内情的平顶山中级法院一下子抓住了尾巴,不知道深浅地判了个逃路费368万,同时加判个无期徒刑,引起国内外的轩然大波。时军锋让哥哥时建锋去顶替受罪,恐怕也是出于担心此案会拔出萝卜带出泥,害怕事态扩大,暴露了隐藏在后面的一系列相关事实真相。但是,没有想到法院会如此骄横,如此狂妄。权力在手,无法无天。反正已经被判了无期徒刑,反正已经被世人热切关注,不如直接提示真相,可能反而能够保住一命。

事情关涉到军队,这就非同小可了,在中国军队向来是自治的领域,而且军民关系向来有如鱼水之情。牵涉到军队事态就大了,情况就复杂了。可恨的是河南平顶山中级法院的那些庸官,也不仔细辨认,就作了一个骄横而愚蠢的判决。

这个过程尽显中国的官场生态。如果此事是一个毫无官方背景的普通农民干的,那么情况自然就是罪加一等。赚20万运沙费,逃路费就是368万。运点沙逃费简直等同于抢劫银行。过去的土匪拦路抢劫,必然抢一次,换一个地方,总是盘踞在一个地方是容易被剿匪的。而且要在一个普通的农民头上抢得这样多恐怕也不容易。而现在的抢劫呢?有如坐山虎,坐地收钱,有谁敢挑战?所以,判368万逃费路,再判个无期徒刑,其实也是权力的规则,杀一儆佰,权力的最高效率非如此不可。

问题是这次挑战的人表面看来是一个毫无背景的普通农民,实际上是有军方背景。姜文导演并且主演的电影《让子弹飞》里的土匪头子张麻子制服大恶霸黄四郎的团练总教头武举人的办法主要是两个,一是靠官印,一是靠枪杆子。官印不好使的时候,就得使枪杆子。河南的这个案子蹊跷就蹊跷在官印遇到了枪杆子。于是乎,好戏连台。这要是遇到关汉卿,可能又是一台好戏。中国戏剧性的现实材料实在是太多了。做作家的都不用想像与虚构,简直俯拾即是。

因此,这才导致了河南高级法院连连作出决定,撤销此案的立案,将案件改为一般普通“事件”,立案证据不足,同时撤销当事法官的职务。

按照一般法律程序,如果认定某案证据不足,应该发回公安补充调查取证,直到把证据补充充足为止。中国的许多冤假错案都是这样办的,而且都办成了铁案。要证据简直是最容易的事情,甚至铁证如山,也是可以在权力的暗箱操作中完满完成的。但是,显然,这个案子不准备再取新证了,就此不了了之。因为事关军民团结互助的问题。你要是还想进一步取证,一直取到司令部,相信司法警察的枪还是不如军队的枪杆子硬。

因此,没有办法,算了。简单地算了还不行,还得向国人与军队有个交代,因此,就撤职查办了几个直接经手的法官,算他们倒霉。

这种故事新鲜吗?这种新闻真的新吗?如果人们有心想弄出个子丑寅卯,其实不用费太多的心思,只要看看明朝那些事儿,再读读吴思先生的《潜规则》,那里类似的案子简直多如牛毛。历史故事之所以如此地惊人相似,是因为,二千多年的中国都是孔子儒家教化的结果,同一个文化根,养育出来同样的文化价值与制度,还有民族心理,这有什么好大惊小怪呢?更何况孔子又再次现世于天安门广场,他老人家办案的原则就是捏造罪名,在必要的时候,又来一个“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如此,还要什么真相做什么?有圣人说了算,其实也就是权力说了算,就足以让我中华民族数千年绵延不绝,子子孙孙,苦难无穷尽焉。

2011年1月17日星期一

附录:

世界上最快的车----每小时1419公里,品牌不明,现存于河南禹州
河南禹州一农民为了逃避过路费,拿着两套假军车牌照营运,8个月里免费通行高速2361次,偷逃过路费368万余元。拉沙挣了20多万元。事发后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无期徒刑。据律师称可能成为全国首例案件。
小学生数学题目:农民伯伯跑运输8个月收入20万元,需要缴纳过路费368万元,请问该农民的纯利润是多少?
解答:20 - 368= -348万
疑问:勤劳能致富吗?动弹8个月亏欠过路费348万?
新闻的亮点在于一组数据:
时间:8个月,240天,5760小时
盈利:20多万元
过路费:368万元
亏本费:348万
每天需交过路费:3680000/240=15333元
每天每辆车交过路费:15333/2=7666元
每天跑车次数:2361/240=9.8次(10次)
河南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每公里收费0.45元
该农民跑车里程数:3680000/0.45=8177777公里
该农民每天跑车里程数:8177777/240=34074公里
该农民每小时跑车里程数:8177777/5760=1419公里
不知道法官是如何计算的,此份判决书的数据实在难以令人信服,是俺数学水平不及格还是法官太高明?
请问这是一条神马样的公路?一天需要缴纳过路费15333元,黄金大道?
请问这是一个神马样的农民?一天奔跑34074公里,外星人速度是多少?
请问这是一辆神马样的货车?每小时奔驰1419公里,宇宙飞船速度多少?
问:世界上最快的交通工具是什么?
答:世界上最快的交通工具是河南拉沙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