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微信营销郑州:创设教育惩诫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11 06:36:31


创设教育惩诫学
  



创设教育惩诫学

儿童、少年以至青年的教育,在教育过程中,对待“屡犯”错误、单凭“说服教育”不奏效的学生,需不需要惩诫?

惩诫,从“教育训诫”开始,在儿童少年教育中,最强力的形式是“打骂”——严厉的批评训斥,直至“体罚”。

有一派“教育家”堂而皇之地“坚决反对”在教育过程中体罚学生。因而,中国大陆的《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中,都写上了“禁止体罚学生”的内容。

-

然而,根据网上资料(百度百科相关网页)——

  2005年广东省进行的“反对对儿童的暴力”显示:

  54%的儿童报告被徒手、棍棒、皮带打过。

  76%的父母、52%大学生、59%初中生认为:体罚与成才有因果关系。

  81%的父母认为“任何情况下教师都不可以体罚”,48%的父母赞成“只要不过分,家长就可以打骂孩子”

48%的父母、37%的大学生、29%的初中生赞同“大人打骂孩子总是有理由的”。

-

以上资料显示,虽然国家法律明令禁止,却仍然有相当数量的人、其中很多是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做出了违法甚至是犯法的行为——体罚和“变相体罚”未成年人。

据各媒体报道、“曝光”,体罚和“变相体罚”儿童少年等未成年人,以及由此而引发的“冲突”事件、伤亡“案件”,各省市县都有,每年每月都有,可谓“屡见不鲜”……

“依法”、“守法”,应该是“社会性道德”最基本的要求之一吧。“为人师表”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遵循遵守教育法规,应该是“理所当然”,应该是“守法模范”?可是,却有这么多的教师,在这个问题上宁愿选择“违法”?用个时下流行语——这是为什么呢?

或者,咱换个角度看看,是否,那“禁止体罚”的法律,太绝对,以致实际上不可能完全遵循呢?

强巴谈人性,特开此帖,要“实事求是”,探讨一番。希望各位对此有兴趣、有高见的网友、高人大侠,不吝赐教!

-超链接 欢迎参与创设教育惩诫学 (网上讨论版)

时下,广场高耸孔圣像,掀“国学”热,要“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可是颇为摩登、时髦哟。

强巴谈人性,在对学生要不要体罚这个问题上,咱就也引“中国传统文化”来说说看——

“扑作教刑”,来自儒家经典的《尚书·舜典》,对于不勤奋学习的,规定要“罚其体而警其心”呢。

“棍棒底下出孝子”;这可是被某些人誉为“中国人几千年来养儿育女、教子成材的经验总结”哟。

“不打不成器”;可也是被很多人奉为真理的口头禅呢。

网友哇,对这些,您怎么看?

超链接参见 强巴谈人性 关于教育的部分网文——

 :“童心”直率“主体性”      《羚羊木雕》与“孝顺”     

 

——普罗米修斯质疑 篡改毒害小学生         蔡定剑两重悲剧

 

 

游戏活动缘天性   己所欲莫强施人   肃然起敬莫迷信   正解学而优则仕     

 

建设者和接班人   为人诚信最基本   凡存在就有理由   认识自己第一难  

人生选择常两难   自由最要付代价   先确定我要什么   边缘状态好创新   

谭敬清的教育理念     自我实现分阶段     自我实现层次多   

人还是要有信仰   直诚总会遇磨难   自相矛盾知道否   真理永远要考量

年轻网友有可为   普罗米修斯质疑 篡改毒害小学生    理解才能宽待人

鲁迅精神要传承 见义勇为先辨义见义勇为再谈勇(上)见义勇为再谈勇(下)

真民主必崇法治   道德律令在心中 转录施化谈信仰    海鸥老人吴庆恒

寻找红角藏羚羊    转化后进生,义不容辞    强巴的教育思想(提要)
 如何追求真善美》   警惕“守贞教育”毒害青少年(强巴谈人性 转帖)
孔子特重“礼”探源   《感悟“悖论式偶在”》

-

或者,咱“西学东取”,看看人家“西方国家”如何对待体罚学生?

咱还是转录一则网上资料吧——

各国学校体罚一览

现在的学生多数都是独根苗,在家备受呵护,个性较自我,心理承受能力又较差。面对那些调皮捣蛋的孩子,老师如何掌握管教的尺度?如何避免语言暴力?该不该体罚?这是各国教育工作者共同面对的问题。或许,别国的经验能给我们带来一些启发和思考。

          美国:21个州允许体罚
  美国自称是国际社会尊重人权的“榜样”,然而这个“榜样”的50个州中有21个州是允许体罚的。这21个州在法律上保护教育工作者对学生进行体罚的合法性,而对学生体罚最常见的方式是用木板打学生的屁股。在2007学年,美国共有22.3万名中小学生遭受到体罚。
  美国法律规定,在学校执行教育法的过程中,可以对学生实施体罚,判例法的原则是“教师可以用合理的适度的武力处罚儿童”。佛罗里达州达得县教育委员会政策中规定,教师可以惩罚学生,这种惩罚包括用不超过二尺长、三四寸宽的木板打不服从学生的臀部,但不能超过5下,并且不能造成身体的明显伤害。
  根据法院判例,美国可以因为学生的以下几方面行为对其进行体罚:殴打教师、把下流作品和图片带到学校、骂人、争吵和打架以及侮辱教师(包括校内外)等。
  法院认为“教师具有至高无上的家长地位”,可以对学生体罚,但是,体罚的理由必须是与教育有关的问题,在与教育无关的个人问题上,不能对学生进行体罚,如,不能因为意见不同而打学生等。体罚是否合理的标准要考虑到许多方面,如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程度,学生的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等。

            英国:禁体罚后又开禁
  英国虽然在1989年通过法律禁止在公立学校体罚学生,两年后扩大到私立学校,1998年又扩大到校外,家长也不得体罚学生,但2001年11月有40多所学校的教师和一些家长联合向高等法院提出请求,要求恢复体罚,他们认为:禁止体罚使学校纪律下降,而且体罚是符合《圣经》要求的。
  于是,从2006年4月开始,英国颁布了《2006年教育与督学法》,使英国教师有了惩戒不规矩学生的法定权力。新法生效后,教师获得在学校使用身体武力阻止学生打架的权力,以及不经家长许可对学生实施放学后或周末留校的处罚。
  有了新法之后,一些地方教育部门规定了具体要求。例如,鞭子或皮带必须是经过认可的标准,必须备有惩罚记录,年龄在8岁以下儿童禁止体罚,打手心时每双手不得超3下,鞭打男生臀部不得超6下等。
          韩国:对女生只能打大腿
  在韩国,2002年6月26日教育人力资源部公布《学校生活规定预示案》,规定教师可以对违纪学生作出体罚。但它同时规定了实施体罚的详细程序:   (1)实施体罚之前要向学生讲清理由;(2)实施体罚前对学生的身体、精神状态进行检查,必要时可延期进行体罚;(3)学生可提出以校内义务劳动来代替体罚;(4)体罚必须在有校监和生活指导教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对体罚手段和过程,韩国还有详细的规定,比如,对小学、初中生,用直径1厘米、长度不超过50厘米的木棍,对高中生,木棍直径可在1.5厘米左右,长度不超过60厘米。在体罚中,男生只能打臀部,女生只能打大腿部。实施体罚时,初高中生不超过10下,小学生不超过5下,程度以不在学生身体上留下伤痕为准。

            日本:开始支持不禁体罚
  日本二战后一直禁止学校对学生施行体罚,要求学校推行“宽松教育”。禁令让教师觉得“绑手绑脚”。日本对体罚的规定比较严格,如将课堂上喧哗的学生逐出教室就算“体罚”。

   据日本文部省统计,2004年由小学生制造的校内暴力事件多达1890件,比上次调查增加了18.1%。更令人不安的是,不仅小学生之间的暴力事件有所增加,小学生对老师实施暴力的事件也多达336起,比上次调查增加了32%。
  鉴于这种状况,2007年年初,日本政府教育改革会议向时任首相安倍晋三提出了一份容许学校施行体罚建议报告,安倍对建议内容大表支持。一部分教师也认为,这对教师来说是很鼓舞人心。现今教师无法对学生采取严厉措施。因为如果教师遭到家长的指控,无法从学校获得保护,一些学生在利用教师的这个弱点。
          对待体罚的三类态度
  世界各国对待体罚的态度有较大分歧,大体分三类。第一类国家完全禁止体罚,其中包括奥地利、芬兰、德国、挪威、瑞典、丹麦、冰岛、乌克兰和罗马尼亚。
  第二类国家也禁止体罚学生,但要求恢复体罚的呼声越来越强烈。如日本、英国,其中英国甚至在完全禁体罚后又重开禁。
  第三类国家允许体罚,这些国家包括新加坡、澳大利亚、韩国、美国。其中,美国有21个州在法律上保护教育工作者对学生进行体罚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