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踏实地作文800高中:山东省教育厅还有什么话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8:32:06

山东省教育厅还有什么话说——转帖两篇 发表于 2011-1-5 0:55:33

  • 转帖者按: 一直以为到学校贩卖辅导材料,是个别无良作者和几个小学校长的事情,堂堂的教育厅不会做这样蝇营狗苟的事情,没有想到他们公然明火执仗,教育厅还有什么话说?如果说不明白,必然影响到教育部的公信力,尽管公信力已经不高了。
     
    转帖一:歪嘴和尚也有不歪的地方
    作者:端木赐香*三糊涂


    山东省教育厅29日发出相关通知,要求规范传统文化课程教学,各地中小学在开展经典诵读时不可不加选择地全文推荐如《弟子规》、《三字经》等内容,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此消息一经报道,立即引起全社会热议。(山东商报12月31日)

    对于教育厅的通知,一些学校的反馈是:道理上似乎不错,可啥是精华啥是糟粕?更有一些民众参与进来支招:有说让专家论证的;有说让孩子先读着长大自有甄别的。秋风那样的儒家宪政学者干脆声明,《三字经》、《弟子规》等传统蒙学教材成为经典被人们广泛传诵,已经证明了它们就是精华!

    看来,学校、民众、专家,都没有完全明白教育厅的意思,或者说,没有理解教育厅的文件精神。仔细研析这份鲁教基函(2010)44号文件,也就是《关于规范中小学传统文化课程实施和专题教育活动内容的通知》,会发现其主要精神如下:第一项,本省传统文化课程出现了问题,有的中小学没有认真开设地方课程《传统文化》,有的地方和学校在开展相关专题教育活动特别是开展中小学生经典诵读活动时,对诵读活动的内容研究不深,分析不透,甄别不够,致使一些带有糟粕性的内容流入学校,扭曲了学生的价值观念,腐蚀了中小学生的心灵,造成了很坏的负面影响,引起社会和家长的强烈关注。第二项,义务教育地方课程《传统文化》是全省统一规划建设的课程科目,精选了体现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优秀经典篇章,是中小学校弘扬和培育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基本载体,各地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按照省定课程设置和教学指导意见规范组织实施,不得任意扩大学校课程开设范围。第三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组织以颂扬传统文化为内容的专题教育活动,须遵循“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原则,认真甄别和筛选。原则上应以地方课程《传统文化》规定的学习篇章作为诵读的主要内容,不可不加选择地全文推荐如《弟子规》《三字经》《神童诗》等内容。第四项,各市教育局要将此文件精神迅速通知到所属中小学校,并立即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立即予以制止和纠正。

    四项精神合并起来,就一个意思:只许使用省规定的《传统文化》教材,它才是精华。其它教材不得使用,如愣要使用,请自行取舍精华与糟粕,反正不能整本读,否则挨检查!

    搜索一下,发现这套教材乃所谓的齐鲁书社组织高校专家、优秀教研员和骨干教师精心编写,共8册,供义务教育阶段1~8年级学生使用。2009年经山东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2009年秋季起供全省中小学生选用。看来,自翊精心编写,足称精华;经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就没有糟粕了。

    梳到这里我们就会发现,所谓的歪嘴和尚,也有不歪的地方——念来念去,无非是金钱与利益。跟传统文化的宏扬、跟精华与糟粕的取舍,根本没有任何关系嘛。

    西方学校对于教材的取舍,掌握在学校董事会、家长委员会与学生会三方手中。也就是说,任何教材的选择,都是三方势力的均衡与价值观念的多元共融。倒是我们,以和尚大小来决定胜负,征订教材从来都是一级压一级。只可惜了中国的孩子,见一个和尚就得读他的经,有些经干脆不讲理:就是好,就是好,就是好来就是好!

    其实我一直认为,经无所谓好坏,是否给人选择权,才显好坏。再好的东西,您强迫我读,那么这种强迫本身,就是最大的坏,糟粕中的糟粕!


    转帖二:禁“三字经”本意不过是推销省厅教材
    来源:中国网 

    对《弟子规》、《三字经》等传统文化的代表书籍,国内在中小学教育中一直存在争议。作为教育主管部门, 大抵是不干预不提倡,鲜有像山东省教育厅如此坚决,发文要求不得不加选择地全文推荐。理由是一些带有糟粕性的内容会流入校园,扭曲学生价值观。
    表面上看,这是当今教育理念与传统价值观之间的矛盾。对于传统的东西,我们一贯的原则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于是要批判地继承,而山东省教育厅做的就是如此正确的一个事。但冠冕堂皇的理由下,教育厅不过要省内各学校,以地方课程《传统文化》规定的学习篇章作为诵读主要内容,却并不关心学校如何批判地继承《三字经》。

    《传统文化》是一套由山东省教材审定委员会通过的教科书,还是义务教育必修地方课程。也就是说,省教育厅只看到地方一些学校没有执行“必修”意图,擅自用原版《三字经》、《弟子规》来教学,有了怒火,转而通过文件来强行规定。
    我从网上搜到《传统文化》的一些书目,明白了一些学校为什么没有“必修”。这是一套东拼西凑完成的教材,古诗词、古文,这里摘录一段,那里摘取一节,并没有体现出系统的价值体系。内容上,还跟义务教育的语文课程有大量篇目重复。有学生家长发帖称,四年级的《传统文化》教材中,有些内容孩子三年级就学过。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开篇的话》是《千学万学,学做中国人》,文中说:“学做中国人应当是人生的第一课,《传统文化》这门课,就能给予你必要的帮助。”如此看来,不读此书,连中国人都做不了。而读了,就“ 有一颗中国心了”,从“气派”到“做派”,就是一个中国人了。如此强硬、不通的逻辑,凸显了一个迫切卖文赚钱者的心态,而这样的东西又如何能成为学生教材?作为教育主管部门,要管的是这样拙劣的教材是如何编发的,而不是继续强令下面的学校买书。
    其实,这事还反映了传统文化与现代社会的对接问题。批判地继承,总原则没错,但首先是,执行此政策的人和单位,得知道哪些是精华,哪些是糟粕,没有这个鉴定水平,没有教学生区别精华和糟粕的水平,那目的的正确之下,带来的往往是整个过程的错误。
    近两年,对内和对外的传统文化教育都呈现出一派热闹场面,在热闹的背后,是执意回到传统的“守旧”派和 完全抛弃传统的“革新”派,唯独缺少静下心来探讨传统和现代如何衔接的对接者,以及我们到底要通过这些传统文化传递什么价值观的思考者。应该说,每一种文化、每一部书都有精华和糟粕,都有它的时代局限性和不受时代约束的普世性。作为《弟子规》、《三字经》,它反映更多的其实是不受时代约束的普世价值,对人的道德修炼、接人待物、知识培养,都有积极向上的作用。当然,有些思想需要融入现代法治理念来进行解读,才能彰显价值,如三字经的“君则敬,臣则忠”,如果你要解读成董仲舒的三纲,因而视为糟粕不让学生阅读,那也不能说错。但这样对待经典实在有些僵硬,不如把它换成法律意识——君也好,臣也罢,要得到敬重和忠诚,都须在法律的框架内。
    一部《红楼梦》,鲁迅曾说,“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这说明,书的作用其实也是视乎读者的眼光来定的。教育厅如果自己都没搞清楚要传递给学生什么价值观,要通过这些经典传递什么价值观,又能从中里看出什么来呢?我想,只要解读地得当,经典里的“糟粕”对学生价值观的扭曲,总不会教材里堂而皇之的谎言对他们的影响,更糟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