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部微表情分析软件:系统神学 章力生 卷三 人类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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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人类论 第伍章 人类之原型——上帝的形像
照圣经所记,人乃是「照着上帝的形像,按着他的样式而造。」(创一26)所以人乃与神有关,不可须臾或离。照这个道理来追索,在外邦的文献里,也有这种观念,例如使徒保罗对雅典人说:「众位雅典人哪!我看你们凡事很敬畏鬼神。我游行的时候,观看你们所敬拜的,遇见一座坛,上面写着『未识之神』。……创造宇宙和其中万物的上帝,既是天地的主,就不住人手所造的殿,……他从一本造出万族的人,……我们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他。就如你们作诗的,有人说:『我们也是他所生的。』」(徒一七22一28)
初期教父大家有共同的意见,认为人里面上帝的形像,乃含有理性与道德的特质,且能成为圣洁;但有些教父且认为还含有肉体的性格。爱任纽与特土良复把上帝的「形像」与「样式]二者加以区别,认为前者乃是肉体的性格,后者则为心灵的特质。亚历山大的革利免(Clement of Alexandria)和俄利根,却驳斥肉体相似之见,而认为「形像」乃指人之所以为人的特性而言;而「样式」并非人所必有之特质,乃是可加培养或可能丧失的。这个见解,甚至乃被阿太那修(Athanasius)、希莱理(Hilaory)、安勃罗斯(Ambrose)、奥古斯丁及大马色的约翰(John of Damascus)所赞同。伯拉纠(Pelagius)和他的门徒却认为「形像」乃仅为人所赋有的理性,使其可认识上帝;和意志,使其可加选择而行善;以及治理低级受造之物。
经院哲学者(或称烦琐哲学者)承受初期教父之说,把「形像」与「样式」二者加以区别;但他们立说,并非完全相同。「形像」乃指理性和自由的智能;「样式」乃含有原有的公义。他们复说,前者乃为天生的恩赐,乃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本性;而后者,乃为原有的公义,乃是一种超凡的恩赐,对于低劣的人性有牵制的作用。但是他们所说的原有的公义,究竟是否于人被造之时一次赋与,抑或以后因为人当他服从之时所得的赏赐,乃有不同的意见。人之所以有永生,乃是因原有公义所积的功德的报赏。
改教者反对将「形像」与「样式」加以区别,而认为原有的公义乃含在上帝的形像之内,乃属于人类原有的本性和最初的情况。但是路德和加尔文彼此乃有不同的意见。路德不从上帝形像里去探求人原有的天赋,例如智慧的性能,而乃完全从原有的公义中去求,所以乃因犯罪而完全丧失。加尔文则有不同的意见。他认为「上帝的形像乃上帝赋予亚当的完全正直,当他理智清明,则他的情感便服从理性;他一切的感官都受适当的管制,而把他一切的至善归属于造物主美善的恩赐。虽然上帝形像主要的中心乃在人的心意或灵魂里面,但是他的权能与感力,没有一部分,不发出荣耀的光辉。」这乃包括一切自然的天赋以及心灵的品质,这就是所称的原有的公义,便是真知,正义与圣洁。整个的形像被罪所败坏,仅有属灵的品质也完全丧失。
苏西尼派,以及有些早期的阿敏念派,认为上帝的形像乃仅指治理低级的受造之物而言。施莱玛赫则反对原有完全正直的本性,以及原有公义的教义。他以为道德的完善,或公义与圣洁乃都是发展的结果。因此他便以为如果说人在被造的时候有公义与圣洁的本性,乃都是一种矛盾的说法。所以人里面上帝的形像,乃仅为一种对于神圣的某种感受性,以及可能符合圣善境界以及发展像神的性能而已。其他新神学家如马敦生(Martensen)和喀夫旦(Kaftan)之流也附和施氏的谬论。乃似「人皆可为尧舜」的人文主义思想。
圣经里面,关于「形像」与「样式」二词,乃为同义的,每加互用,所以二者并非指不同之事。在创世记一章二十六节,二词并用;在二十七节则仅用前者,这乃显然指明,二者并无不同,乃为一物。在创世记五章一节仅用「样式」一词,而第三句,二词又加并用。在创世记九章六节又仅用「形像」一词。可见「形像」「样式」,实乃一而二,二而一,当无用疑。
在新约里面,哥林多前书十一章七节用「形像」「荣耀」二词;在歌罗西书三章十节则用「形像」一词;在雅各书三章九节则仅用「样式」一词。由是可证二者在新约旧约,乃是并用或互用的。
这乃指示我们,人在被造的时候也是照他「样式」造的,这个「样式」并非以后才赋予的。一般人的意见认为,所以加「样式」二字乃是为更清楚说明,这个「形像」乃是最像上帝,乃是一个完善的形像。质言之,在人被造的时候,上帝的原型,在人的身上成了他的副本;人不但带有上帝的形像,而乃真是他的形像。此在哥林多前书十一章七节已清楚指示,人乃「是上帝的形像和荣耀」(并参林前一五49)。有些学者,如波尔氏(Bohel)等神经过敏,以为创世记一章二十六节「形像」的前置词乃为‘in’,而「样式」的前置词乃为‘after”乃有很大分别。其实在希伯来文并无分别,而且这两个前置词乃可互用,且可倒用的。在创世记一章二十六节,「形像」前乃用‘in’,在「样式」乃用‘after’,但在五章三节在「形像」前则用‘after’,在「样式」前则用‘in”在歌罗西书三章十节「形像」前亦为‘after’,与创世记一章二十六节都相反,可证两个前置词并无分别,可以互用。
人被造时上帝的形像,其中乃含有原有公义的意思,或说是真理,仁义与圣洁。创世记一章三十一节指示我们:「上帝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并且「正直」(传七29)。新约又指示我们,世人要在基督里更新,他把世人带回从前原有的情况。他所恢复过来的世人的情况,并非中立的,不善不恶的,亦非不即不离的平衡状态,而乃有真知。正如歌罗西书三章十节说:「穿上了新人;新人在知识上渐渐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又如以弗所书四章二十四节说:「这新人是照着上帝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这真理、仁义和圣洁三个要素,乃构成原有的公义;此乃因犯罪而丧失,而在基督里恢复过来。上帝的形像,从更严格的意义说,乃可说是上帝道德的形像。世人被造时的道德形像,使我们知道,世人原有的情况不是无罪的道德中立状态。
但是上帝的形像,乃不仅限于真理、仁义与圣洁。这些都因犯罪而丧失,乃还含有人类自然的素质,此乃人之所以为人的知力,情感与道德的自由。人在照上帝的形像被造的时候,乃有知德的本质,那并未因犯罪而丧失,否则将不成其为人。这些本质虽因犯罪而败坏,但犹存留在世人里面。吾人应加注意,世人犯罪堕落以后,不论其灵性状况如何,在圣经里面,乃仍称他们是照上帝的形像被造的(参创九6;林前一一4;雅三9)。所以杀人流血乃被视为滔天大罪,因为此乃攻击上帝的形像(参创九6)。从这些经文而看,世人虽犯罪堕落,但仍不应说他已完全失去上帝的形像。
上帝形像还有一个因素,便是灵性。这在圣经叙述上帝造人的时候已经表明。创世记二章七节说:「耶和华上帝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生气」乃是生命的重大要素,「有灵的活人」乃为人的本质。灵魂乃连于身体,且复适于身体;但也能脱离身体而存在。从这点来说,人乃是一个属灵的实体,也是上帝的形像。除了灵性以外,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人的身体是否也构成一部分上帝的形像,其答案乃是正面的。因为圣经说人——不仅是人的灵魂——是照着上帝的形像造的;人——有灵的活人,如果没有身体,乃是不完全的。复次,照圣经所说,杀人流血乃是表示毁灭人的身体(太一○28,并参创九6)。身体可说是灵魂表达他自己的媒介。而且最后身体也要变成灵体。哥林多前书十五章四十九节说:「我们既有属土的形状,将来也必有属天的形状。」腓立比书三章二十、二十一节说:「我们却是天上的国民,并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稣基督,从天上降临。他要按着那能叫万有归服自己的大能,将我们这卑贱的身体改变形状,和他自己荣耀的身体相似。」
上帝的形像还有一个因素,乃是不朽。提摩太前书六章十五、十六节说:「那可称颂、独有权能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就是那独一不死、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里,是人未曾看见、也是不能看见的,要将他显明出来。」这似乎说仅有上帝「是独一不死」的;但圣经也十分清楚显示世人,在某种意义上,人也是不朽的。上帝的「独一不死」固是他的主要特质;但唯其如此,乃可从他里面赋予世人不朽的生命。人在被造的时候,乃是不朽的,乃是「有灵的活人」(创二7)。不仅是因为他灵魂乃赋有一种无限的实质,而且乃因在他里面不含死亡的种子,世人被造时原有的景况乃是不受死亡律支配的;死亡乃是世人自取其祸,乃是他故意抗命而受的处罚。因为创世记二章十六、十七节明言:「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照创世记三章十九节,乃包含身体的死亡。从使徒保罗在罗马书五章十二节;哥林多前书十五章二十一节所指示的,「死乃从罪而来」;在罗马书六章二十三节说:「罪的工价乃是死」。死乃为罪的工价,世人原来乃是不朽的,所以圣经又说:「惟有上帝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罗六23)
照圣经的教训,人的本质乃是上帝的形像。因此人乃和其他受造之物有区别,乃是上帝创造之极峰,人乃为万物之首,我国成语也说:「人为万物之灵」。照圣经所记「上帝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创一26、27,并参九6;雅各三9)。有些学者以为「形像」「样式」二词,乃有分别,有的说「形像」乃指身体而言,「样式」乃是关乎灵魂。奥古斯丁认为前者乃指心智,后者乃指德性。贝拉明氏(Bellarmine)则以为「形像」乃指天赋的,自然的才能;而「样式」乃是后加的,超自然的。还有些人,则复以为「形象」乃是先天的;「样式」乃是后天的。其实二者乃并无区别,二者乃异词而同义,后者在修辞上仅为一种附加说明。此则于上文已加详论,无非乃更强调其极度相似而已。此二词并用,乃为说明人乃实在就是上帝的形像。
在神学上,上帝的形像乃是一个最重要的学说,因为上帝的形像,乃是人之所以为人最大的特色,亦为表示人和上帝的关系。因为人是上帝的形像,这一个事实,乃使人和禽兽以及其他被造物不同,甚至天使也不能分享这个荣耀。加尔文虽曾说,我们不可否认天使也是照上帝的形像而造,但他又认为人是上帝的形像乃亦包含他的身体,所以他能「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创一28)。但是天使并无这种权能;而乃为「服役的灵,奉差遣为那将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来一14)。
关于「上帝的形像」这个问题,各种不同的学派,有不同的见解,兹特就其要,加以分论:
改正宗乃步加尔文的后尘,乃比路德宗与天主教,对于上帝的形像有更为总体性的见解。但是对于此说具体的内容,他们并非完全一样。例如达勃耐(Dabney)认为这与人的本性并无绝对的关系。如果失去形像也不致毁灭整个的人性,乃仅影响若干外形而已。又如麦克佛逊(McPherson)的见解,则与其相反,他认为此乃属乎人类主要的本性,是不可或缺的。他说「如果失去形像,则人便不成其为人。基督教神学如果对于罪是否会失去上帝的形像问题,勿过庸人自扰,则可免去许多无关宏旨的争辩」。这两种见解针锋相对,不能迎刃而解。除此以外,改正宗方面还有其他显著不同的见解。有些人则以上帝的形像,乃仅限于人在被造之时公义与圣洁的道德的品质;另有些人则主张除此以外,还要加上身体。加尔文则认为上帝的形像,虽亦在身体上发出若干他荣耀的光辉,但是其中心乃是在人的灵魂。他深觉上帝的形像乃构成人原有的完善,此乃彰显真理、公义与圣洁,已因犯罪而失去。他复说,上帝的形像乃伸展到凡是人性超过一切动物的事。这个广义的上帝的形像观,在改正宗神学界,乃很占优势。费济世氏(Witsius)说,上帝的形像,乃包括:(a)前因,即为人之心灵与不朽的本质;(b)圣洁;以及(c)后果,就是统治权。土雷丁氏(Turrentin)也和他有同样的见解。
总而言之,改正宗关于上帝的形像的见解,可分五点:(a)就人的灵魂或心灵而言,则为质朴性、属灵性、不见性与不朽性。(b)就人的精神或心理的性能而言,则人乃为一种理知的道德的动物,有理知和意志的作用和功能。(c)就人的理性与道德纯全的本质而言,则能彰显真理、仁义和圣洁(弗四24;西三10)。(d)就人的身体而言,这并非物质的实体,而乃为适乎灵魂的器官,共受他的不朽性,而藉此作为统治低级受造之物的利器。(e)就人统治世界而言,有些改正宗学者,为着反对苏西尼派,未免过犹不及,认为这种统治乃为上帝特殊处置的结果,而并不属于形像。与此有关的,还有一个问题,便是上帝的形像是否属于人实在的本质,改正宗神学家毫无疑虑的说,上帝的形像确是构成人的本质。但是有两种成分须加分辨:一种乃是不可或失的,否则人便不能成其为人,此乃包含灵魂主要的品质与性能;另外一种乃是并非绝不可缺的,即使失去,仍复为人,此乃灵魂优良伦理的品质及其性能。从狭义的观念说,上帝的形像乃是与原有的公义相同的。这乃是道德的完善,这已因犯罪而丧失,且还会丧失。
现在流行的路德宗关于上帝的形像之见解,乃和改正宗有重大的分别。路德自己虽说对此有宽大的见解,其实乃是很偏狭的。在十七世纪以及现在,有些路德宗神学家,对于上帝的形像有广义的见解;但是很大多数却持一种狭义的见解,认为上帝的形像乃仅为属灵的品质,乃是上帝原来赋予的,这乃就是原有的公义。唯其如此,他们不完全承认人类主要的本性一方面乃与天使不同,另一方面也与动物异类。他们说,人类因有上帝的形像,所以像天使,因为天使也有上帝的形像;他们既共有上帝的形像,所以他们彼此的分别乃无关紧要。另一方面,人类既因犯罪而完全失掉上帝的形像,他们所异于禽兽者乃微不足道,正如我国成语「人之异于禽兽者几稀」,他们乃仅有细微宗教的或神学的意味而已。人兽最大的不同,乃在上帝的形像,此则已因人犯罪而完全失去;因为这样,路德宗又主增殖说(关于此说,已见上章),以为人类的灵魂乃和动物一样,是从生殖而来。路德宗几乎否认人类精神上的合一,而强调肉体上的合一,罪乃藉肉体生殖而来。新正统派巴尔德(Karl Barth)的立场比较接近路德宗,而非改正宗,他说人类犯罪的结果,不但损毁了上帝的形像,而且已经完全消灭。
天主教对于上帝的形像,他们并无一致的见解。于此我们仅能就他们流行的意见而论。他们认为上帝在造人的时候,乃赋予人类某种自然的恩赐,此即灵魂的属灵性,意志的自由,以及身体的不朽性。灵性,自由与不朽乃是自然的秉赋,此乃构成所谓自然的上帝的形像(Natural Image of God)。此外复把人自然的恩赐加以调节,使较低的服从较高的。其因此所获的协和,他们称之为自然的公义(justitia,Natural Righteousness)。然而虽是如此,在人里面乃有一种自然的趋向,便是他低级的情欲,要反抗理性与良知较高力量的权威。这种趋向,乃称为邪情恶欲(concupiscence),其本身并非是罪,但倘使容许它从意志而变成任意的行为,便成为罪。上帝为着控制这种低级的脾性的发展,所以在自然恩赐(dona naturalia)以外,再给超自然的恩赐(dona supernaturalia)。这些乃包含原有的公义(donumsuperadkitum,super natural likeness to God)。这些超自然的恩赐虽因犯罪而丧失,但并不使人类基本的特性完全瓦解。
照苏西尼派以及早期阿敏念派之见,认为上帝的形像,乃仅限于人对于低级受造物之统治。「再浸礼派」(Anabap-tist)认为初人乃为有限的属地的受造之物,尚非上帝的形像,但藉着重生,便可成为上帝的形像。伯拉纠派,以及大部分的阿敏念派和唯理主义者,大同小异的都以为上帝的形像乃在人自主的个性,合理的品德以及宗教道德的气质里面,而以与上帝灵交为人生的目的。
上帝的形像和人的原型,乃有很密切的关系,所以两者须同加考虑。关于这个问题,各派立说不一,兹分论之:
基督教所讲的,乃认为人在被造之时,乃是在一种公义与圣洁相当完善的境界。这并非说人已达到至高至善的境界。他乃被认为藉着顺服,乃想望日进无疆,渐渐达到完善。他乃像一个孩子,在程度上尚未完善,他的情况,乃是预备的,暂时的,他或可更完善并更圣洁,但也可归于堕落!他的本性乃赋有原有的公义,此乃上帝的形像无上的荣耀,所以乃是生在一种绝对的完善的境界。失去原有的公义,乃是失去人类本性那种理想的境界。人失去了原有的公义以后,虽仍可为人,但不复在那理想的境界。易言之,人的本性已经恶化与败坏。复次,人在被造的时候,乃是不朽的。这不仅限于他的灵魂,而乃是他整个的人。人在被造之时,并没有死亡的种子在他里面,照人性原有的本质,人是不必死亡的。倘使他没有犯罪,他是不应死的。我们又应知道,人类原有的不朽性,并非完全消极的或肉体的,而乃为积极的,灵性的。此乃指我们的生命还要与上帝联合,要享受至高者的宠爱。这就是圣经里面生命的基本观念,乃为生命之道。
天主教对于人类原有的境界,乃有不同的见解。照他们的意见,原有的公义,并不属于人类完善的本性里面,而乃是超自然的,后来加添的。人在被造的时候,乃是仅赋予各种自然的性能;而藉着自然的公义(Justitia naturalis),这些性能会彼此和谐地协调。那时人并没有罪,乃生在一种完善的天真纯仆的境界;「然而罪趁着机会,就藉着诫命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头发动」(罗七8;西三5;帖前四5)。世人原来所构成的,没有积极圣善的本质,也没有罪,但却受一种作恶的趋势所困扰,结果就犯罪。于是上帝在人自然素质以外,就加上超自然的恩赐,那就是原有的公义,使低劣的脾性与情欲能够服从。当人堕落的时候,便失去原有的公义,但人性原有的素质仍复完整无伤。属血气的人乃和亚当未赋予原有公义之前的境界完全相同,只是有更强的作恶的倾向而已。
伯拉纠派,苏西尼派,阿敏念派,唯理主义者,进化论者,都漠视原有圣善境界的观念。前四者都承认人被造的时候乃是在一种无罪的,对道德宗教中立的境界,但乃赋予一个自由意志,所以他们可以自由选择。进化论者,则以为人最初乃是在一种野蛮状态,乃和禽兽所差无几。唯理主义者以为乃凭他自由选择决定他的品德,圣善乃是人对邪恶斗争得胜的结果,因此他们以为实在的公义与圣善乃是自相矛盾的观念,亚当被造之时,也不可能是一种圣善的境界,此乃无啻亵渎上帝。复次,伯拉纠派,苏尼派和唯理主义者,都认为人在被造之时,并非不朽的,死并非犯罪的结果,而乃为所构成的人的本性自然的结果。这也是藐视上帝,乃都违背圣经的教训。
如欲确定人类的本真,不可凭私意揣摩,首当以圣经为依归。人类的本性,照圣经所说,乃是上帝的作为,所以创世记一章三十一节说:「上帝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圣经又指示我们,创造和复兴,乃是平行的,例如以弗所书四章二十四节说:「……这新人是照着上帝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歌罗西书三章十节说:「……这新人在知识上渐渐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这复兴后的新人,也是和当初上帝造的人一样,是照着上帝的形像,接着上帝的形像造的。
但是照神学家史屈朗(A.H.Strong)的意见,在解释这些经文的时候,要注意两重危险:一为把人放得太高,使他不能再有进步的可能;二乃把人放得太低,使他陷于低无可再低的程度。为求避免这两重的危险,我们须把人类本真的要素(Essentials)与本真的「附益」(Incidents)分开。(著者按:“Incidents”一词,中文字典译作「附随事件」,但与上文「要素」二字不能成对,爰本论语「先进」篇,「而附益之」,及汉书侯王表「设附益之法」,译作「附益」,意指增益。俾可二二相对。是否有当,幸贤者教之。)
创世记一章三十一节说:「上帝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歌罗西书三章十节说:「……这新人在知识上渐渐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以弗所书四章二十四节说:「……新人是照着上帝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
斐利比氏(Philippi)说:「人类的本真,必与(1)罪恶显著不同;(2)而与复兴后的新人并行。但我们乃难于了解这种境界。一则,重生的情况乃是和我们现在的本性不合的。诚如加拉太书二章二十节说:「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而我们原来的境界乃是生来的。二则,这乃是一种幼年时代。我们虽曾经过幼年时代,也看见这种时代,但却很难完全进入这种时代。而要重新产生原有的本真,乃更为困难。三则,世人外在的环境以及他的机体,已经遭遇极大的变化。所以现在不是过去的形迹。职是之故,我们现在唯有依靠圣经,当以圣经作我们的指标。凯约翰(John Caird)说,在我们属灵生命开始的时候,我们不能看到理想完善的境界,只有在最后的阶段才能看到。世人既是有限的,他不能以有限测无限。关于这个问题,神学家多马修(Thomasius),艾勃拉(Ebrard),范郎端齐(Van Oosterzee)以及霍祺(Hodge)另有专著,可加参证。
兹照史屈朗之说,把人类本真的(甲)要素与(乙)「附益」,分论如后:
人类本真的要素可用创世记一章二十六节:「上帝的形像」一语先加概括的说明。人乃是照着上帝的形像,按着上帝的样式而造(创一26、27)。但是上帝的形像,到底含有什么要素呢?举要言之,可分两种:一为与上帝相似的本性,或为性格;二为与上帝相似的德性,或为圣洁。
创世记一章二十六、二十七节「上帝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本性」与「德性」两种要素,乃是不同的,我们须加明确分辨,这是非常重要的。前者乃为人所具的性能——便是理知,情感与意志;后者乃为人正常的脾性——便是嗜好,癖性,与情操。上帝对前者,便授予某种权能;对于后者,又指示他们权能的方向。从人是照上帝本性的形像而造来说,人乃有道德的本性;从人是照上帝道德的形像而造来说,人乃有圣洁的情性。上帝对前者给他自然的能力;对后者,则给他道德的能力。希腊的前辈,注重前者;拉丁的前辈,则注重后者。
主耶稣为太初之道,他降世为人,住在世人中间(参约一1-44),成为人类的本原,人类便和基督同具上帝的形像。这个形像是不会完全失丧的。当主耶稣基督的灵控制世人意志的时候,罪人便能完全恢复上帝的形像,而他们的生命也和他合而为一(参约一七11)。主耶稣对那些控告他亵渎他的人,用诗篇八十二篇六节的话回答他们说:「……你们是神,都是至高者的儿子。」约翰福音十章三十四至三十六节:「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我曾说你们是神」么?经上的话是不能废的;若那些承受上帝道的人,尚且称为上帝;父所分别为圣,又差到世间来的,他自称是上帝的儿子,你们还向他说「你说僭妄的话」么?』」照彼得后书一章四节说,世人「脱离世上从情欲来的败坏,就得与上帝的性情有分」;则何况主耶稣,我们称他是上帝,岂不更正当么?哥林多前书十一章三节说:「基督是各人的头」。所以每一个人,甚至品格最低的仍有上帝的形像,可以显现发挥出来。这并非说有值得称道的价值,乃是说有得救的可能。兹将(一)与上帝相似的本性,(或为性格),和(二)与上帝相似的德性(或圣洁),分论如后:
上帝所造的人,乃是有位格的,因为人有性格(perso- ndlity),所以乃与禽兽不同。因为人有性格,所以人乃有两重的性能(power),能够知道他自己和世界以及和上帝的关系;并且能照道德的目的,作自我的抉择。由于他的性格,所以当他被造以后,就能够知道选择他的目标——他人生的发展,究竟是以自己,以世界,抑或以上帝作为基准或中心。人类与上帝相似的本性,乃是不能让与的,并且构成他得蒙救赎的性能,复使没有得救的人之生命也有价值,也可贵的。因为「上帝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三16)因为「上帝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创九6;并参考创一26)。
关于「性格」(personality)一词,学者颇多论著,不胜枚举。简单的说,性格乃是自觉(self一con- sciousness)和自决(self一determination)。此乃和禽兽不同,它们不能自觉自决,所以人类无论在智力上和道德上,乃有更高的权能。
但是人虽是照上帝的形像而造,这形像(Image)不能完全表征上帝。只有基督乃是眼不能看见的上帝本体的「真像」(Very Image,Express Image)(来一3)。主耶稣基督乃是上帝形像绝对的原型(Archetype),人虽是照上帝的形像而造,但是并非绝对的,乃是相对的;并非原型的,乃是衍生的。主耶稣基督乃是「那不能看见之上帝的像」(西一15)。惟于此我们应加注意,上帝既是灵,人既是照他的形像而造,这形像不可能是物质的。人因为得着上帝形像首要的元素——就是性格,那便不容有物质,因为上帝造人之时,「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创二7)。
这上帝形像第一个元素,乃是人决不会失去的。甚至精神错乱失常的人,仅使他原有的形像模糊,而不能完全把它毁坏。路加福音里那块失落的钱,乃仍刻着君王的像。所以人的本性是应加尊重的;而「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为上帝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创九6)。哥林多前书十一章七节说:「男人本不该蒙着头,因为他是上帝的形像和荣耀」;雅各书三章九、十节说:「用舌头咒诅那照着上帝形像被造的人……这是不应当的。」诗篇八篇四、五节说:「世人算什么,你竟眷顾他?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点,并赐他荣耀尊贵为冠冕。」彼得前书二章十七节说:「务要尊敬众人」;启示录最后一章说:「生命树……的叶子乃为医治万民。以后再没有咒诅……他的名字必写在他们的额上。……他们要作王,直到永永远远。」(启二二1-5)
汉密尔顿爵士(Sir William Hamilton)说:「在地上,除了人以外,没有伟大的;在人间,除了心以外,没有伟大的。」但是我们对这句格言,须加审辨,这个心必须有道德的力量,而这些力量,尤须有正当的方向。莎士比亚(Shakespeare)说:「这是人何等奇妙的作品!他的智慧何等高贵;他的才能,何等无限;他的外貌和行动,何等可敬!他的作为,何等像天使!他的理解,何等像神!」辉敦氏(Whiton)说:「上帝不但赐我生命,并且与我同活。我原有的能力,乃是从上帝而来的能力的一部分,他信任我,放在我里面,供我运用。」每一个人都有他的地位与价值,反映上帝和基督。他犹如一个字里的一笔;一句话里的一字,从上下文里各有其意义;而全句乃藉它们而构成。
康德说:「我们行事为人,不可以人为利用的工具,而应尊重对方的目的。」倘使每一个人都有神圣的元素,则我们没有权可以利用人仅仅为满足我们一己的乐利。我们接待他,如同接待基督,接待基督,就是接待那差他来的(参太一○40)。主耶稣是葡萄树,所有的人,乃是他的枝子,我们把他们剪去,只因他们不结果子,把他们扔在火里烧了,乃是因为他们丢在外面枯干了。他们乃是原在葡萄树上的枝子,乃是原有上帝的形像,乃是值得加以维护的(参约一五1-6)。譬如一个妇人,她的戒指不慎脱落,陷在泥坑里面,她就卷起雪白的膀臂,伸手到泥坑里面,把它找起来。倘使那戒指上面没有钻石,没有价值,她决不会作此苦工。路加福音十五章里那块失落的钱,失去的羊,那个离开父家的浪子,乃都是值得寻找,值得拯救的。
主耶稣说:「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太二#28)「唯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上帝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五8)「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提前一15)主耶稣有时虽会动怒,例如马可福音三章五节:「耶稣怒目周围看他们,忧愁他们的心刚硬……。」又如约翰福音二章十三至十七节:「耶稣就上耶路撒冷去。看见殿里有卖牛、羊、鸽子的,并有兑换银钱的人,坐在那里。耶稣就拿绳子作成鞭子,把牛羊都赶出殿去,倒出兑换银钱之人的银钱,推翻他们的桌子;又对卖鸽子的说:『把这些东西拿去!不要将我父的殿当作买卖的地方。』他的门徒就想起经上记着说:『我为你的殿心里焦急,如同火烧。』」所以主耶稣动怒,不是为他,乃是为神;不是对人,乃是对事。诚如上文所引罗马书五章八节的话说:「唯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上帝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上帝虽恨罪,却是爱罪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三16)。主耶稣本是上帝,「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腓二7)他谦卑柔和,舍己爱人。「他本来富足,却为你们成了贫穷,叫你们因他的贫穷,可以成为富足」(林后八9)。他生在马槽,周行传道,没有枕头的地方。他洁净麻疯,叫死人复活。他并且为我们的罪「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8),受最惨苦的死刑。这乃可证人类灵魂在上帝眼中,无限的珍贵;且又教训我们,即使最卑微的人,乃是我们的兄弟,我们也应效法基督,舍身救人。美国华盛顿总统竟对一个奴隶还礼。林肯总统在到李敞孟(Richmond)的时候也对黑奴脱帽致敬,但是一个妇人从搂上窗户看到以后,却为之大吃一惊,实在太离奇!英国柏恩斯氏(Robert Burns)有一天和爱丁堡的贵族在路上同行,柏氏遇到一位同乡,和他寒暄交谈,这位贵族在旁听得很不耐烦,过后责备他说,不应当和这种衣衫褴褛的人交谈。柏氏回答说,我「不认衣冠,只认人」,我不是看衣冠,乃是对人谈话。「上帝不以外貌取人」(加二6)。他珍惜我们,甚至以重价买我们(参林前六20)。我们更应效法基督,尊重他人,爱人如己,一视同仁,无分彼此,因为人有与上帝相似的本质,有他的性格(personality)。
除了上文所论的「自觉」与「自决」两种权能以外,上帝造人,又使他有两方面的性情与意旨;一方面以上帝作为人生最高的目标;一方面使人作上帝德性有限的反映。圣洁既是上帝基本的特性,则他所创造的人类,必以圣洁作为他的形像(人)主要的特性。圣经明确地教训我们,原义乃是形像(人)的本质与要素。例如传道书七章二十九节说:「上帝造人原是正直」;以弗所书四章二十四节说:「这新人是照着上帝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歌罗西书三章十节说:「这新人在知识上渐渐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
上帝的形像,除了其原有的天赋的权能以外,还有正当的道德的旨趣。上帝所造的人,不仅无罪,圣经复明确指示我们,人还有如同上帝那种的公义。照经学家梅耶(Meyer)说,上文所引的以弗所书四章二十四节其中「照上帝」,乃是指照上帝的样式或模型(ad exemplum Dei)。还有上文所引的歌罗西书三章十节:「这新人在知识上渐渐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照梅耶的解释,这「知识」乃是上帝的知识,乃是众德之源,乃和内心的圣洁是不能分开的。圣洁乃有两方面的意义;(1)乃为理解与知识(Perception and Knowledge)。(2)为倾向与性情(Inclina- tion and Feeling)。哥林多后书四章四节:「基督本是上帝的像。」这里的「上帝的像」,不是仅指本性(natu- ral),而且也是德性的。主耶稣是「上帝的像」,他的本质既乃在他的圣洁,则人在被造的时候,其「上帝的像」,自必像基督那样的圣洁。始祖堕落最大的不幸,便是失去与上帝相似的德性(圣洁)。人类在本原上,他的「上帝的像」,虽是不能消灭的;但是因为始祖犯罪堕落的结果,已经把「上帝的像」伤毁了,这乃是人类最大的不幸。
所谓人性的尊严,并非全指人的本性而言,而尤在从上帝的意思而说,要看人的将来如何,这便是失丧的灵魂与基督联合以后,要恢复他失去的形像。因为有这将来的希望,所以甚至最卑贱的人,在上帝眼中乃是神圣的。在十诫的第二部分,其最大的罪,乃便是在不孝敬父母、杀人、偷盗、损人利己,辜负他人。而其祸根乃是在悖逆上帝,唯我独尊,有我无人。林肯总统尝谓:「上帝一定爱平凡的人,否则他不会造这许多的人。」白莱德福(Bradford)说:「时代的哲学说,适者生存,其余的让他们自生自灭。但是从基督教的观点说,这种道理,不能适用到人类,因为所有的人,都是上帝的儿女,他们乃是至高的『适者』。人类所以生病、软弱、贫困、被弃、流浪,这乃是最强的事实的论据,人类需要救恩!所以每一个人,须从基督的观点来看人类。唯有这样,才能改变社会,彰显公义」。
这公义乃是「上帝的像」所含有的原有的公义,须从四方面来看:
1.原有的公义(或原义),并非构成人性的本质或要素,否则当人犯罪的时候,便不再有带人性的存在。
世人每天改变他们的嗜好,但并不改变其人性的本质。当罪被称为本性的时候,乃是指其先天的(inborn)而言。有一位专门攻击基督教的天主教批评家莫勒氏(Moehler)诬称马丁路德传讲说,人在堕落之时,就失去其主要的本性,而代以另一种本质。殊不知路德乃是从原罪而言,他仅说,人类从始祖堕落以后,人性就改变,并非失去。我们从父母而生,我们好像窖匠手里的泥,乃是被他作坏了(参耶一八1-6),我们在作胎儿的时候,就成了罪。人类在被父母生产的时候,就有其原罪,即俱有其一切的本质与本性,就要犯罪,罪成为人的要素。人不但是罪人,而且就是罪。
2.原义不是外来的恩赐,非与人性无关,也非被造以后加添的。人当被造的时候,就有上帝的形像,并非以后赠与的。
始祖被造的时候,即有神圣的本性,但是从亚当堕落以后,人类就有罪性。上文所提的天主教批评家莫勒氏以为上帝不能使人作为,殊不知上帝无论在人初造之时,或在人重生之时,乃都赐人不同的气质与性情。
3.但人的原义,并非不变的,亦非无缺点的,所以仍有犯罪的可能。虽然始祖基本是良善的,但仍有作恶的能力。人虽有倾向上帝的性情与能力,但却缺乏追求圣善,坚定的心志。世人爱慕上帝的心,乃像儿童初期孝顺父母的心,虽是至诚,却未发展。
4. 始祖虽然犯了罪,但世人仍保有其和上帝的相似性,惟其如此,所以能得到上帝的救恩。所以何葛氏(Hooker)把「能」与「望」加以判别:前者虽已失去,后者却仍保持;否则上帝的救恩对世人便没有用处。因为失去了前者,所以「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罗三10一12)。因为仍保持后者,所以「藉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重生了我们,叫我们有活泼的盼望,可以得着不能朽坏,不能玷污,不能衰残,为你们存留在天上的基业。你们这因信蒙上帝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着所预备、到末世要显现的救恩。因此,你们是大有喜乐……可以在耶稣基督显现的时候,得着称赞、荣耀、尊贵。你们虽然没有见过他,却是爱他;如今虽不得看见,却因信他就有说不出来、满有荣光的大喜乐;并且得着你们信心的果效,就是灵魂的救恩。」(彼前一3-9)世人「被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能恢复与上帝相似的德性,只有上帝能「叫基督荣耀福音的光照着他们。基督本是上帝的像」(林后四4)。诗篇七十二篇六节:「他必降临,像雨降在已割的草地上,如甘霖滋润田地」。浦赛氏(Pusey)以这节经文来描写毫无希望的灭亡世界,却有神秘隐藏的力量能够出死入生。从以上的检讨,我们可以进而批判有关本章主题——人类之原型、上帝的形像这两大学说。
关于人类原型与本真的学说,概可分为两种,倡此说者,自以为他们的学说,乃更合乎圣经,因此更为合理,其实乃为谬见。我们须加衡校,加以批判驳斥。其一,他们以为上帝的形像,乃仅为人的性格(personality)。其二,他们以为上帝的形像,乃仅为人对宗教之自然的性能,兹分论之:
这种学说,否认对于人性里面固有的德性,有任何积极的定论,而认为人类起初就俱有属灵的性能,且能彼此完全协调。此说乃倡自施莱玛赫,后来慕勒(Julius Muller)和霍夫孟(Hofmann)也附和其说。
慕勒的学说。他以为人类堕落,乃是在他先存的境界(Preexistent State),照这种说法,则殊不可能使其相信亚当乃有与上帝相似的德性。因其原有关于上帝形像的见解,势必令其怀疑。佛莱特雷(Pfleiderer)也有相似的谬见,他以为人类原有的境界,乃像儿童天真烂漫的情欲,在其里面乃有理想发展的可能性(Anlage),只有靠着努力奋斗,始能实现其理想。上帝的形像固在原有境界已经存在,但这仅是真正上帝形像的可能性(Anlage)。上帝形像的实底(Reality)乃首先向第二亚当显现,此乃神国的本质。
在美国方面,代表此派学说,认为上帝的形像乃仅为人的性格的学者,则为雷孟氏(Raymond),他在其神学著作里说,在人被造时的上帝的形像,并不含有决心渴慕圣善的意志。他此说的根据,乃在以为倘真有此意志,则势将令人没有堕落的可能。殊不知,我们在上文已加论及人的原义,并非不变的,并非没有缺点的,乃仍有犯罪的可能。
我们对于这种学说,要提出以下三点驳议:
1.此说之谬一——此派乃无啻以人为自己圣洁之主。殊不知我们圣洁的情况,并不是我们自己意志或任何作为的结果,此乃为上帝更新的大能,「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弗二9、10)。人无论在道德上,身体上都是上帝的被造物。在人重生的时候,上帝不但赐人行善的能力,且复赐其渴慕良善的新的爱心。倘在重生(新创造)的时候是这样,则在其初造之时自也如此。因此圣善乃是由神创造的。圣洁唯有从上帝而来,他以之赐给人,也给天使。所以我们可以向上帝如此祈祷:「上帝阿,求你为我造清洁的心,使我里面重新有正直的灵」(诗五一10);「求你使我的心,趋向你的法度」(诗一一九36)。我们唯有仰赖神恩,始能心意更新,渴慕良善,不能靠自我自力。
2.此说之谬二——人既在当初被造之时,就知有上帝,自必有向往上帝的情感和心志;因为唯有圣洁的心,始能对圣善的上帝有正确的认识,此乃理所当然之事。因为在人的心里,原来充满神圣的爱,从这种爱里面,就会发生对于上帝的知识。我们唯有爱上帝,始能知道上帝,认识上帝。但这种爱,并非徒凭人的意志。没有人可用命令强使他爱,因为也没有人可以给他这种爱。在亚当里面,爱乃是一种天赋的冲力。哥林多前书八章三节说:「若有人爱上帝,这人乃是上帝所知道的。」约翰壹书四章七至八节说:「爱是从上帝来的。凡有爱心的,都是由上帝而生,并且认识上帝。没有爱心的,就不认识上帝,因为上帝就是爱。」
信仰乃是以圣爱为条件的知识。这种认识上帝,领悟上帝作为的信心,并不是出于人的见解或幻想。这乃是对于属灵的实底的确信,乃是真切确实的,一方面有我们理性的见证,一方面又有上帝的见证。譬诸审美学,一方面固为理智的产品,一方面又需有确认美的能力,还要有对美的爱心,而且这种能力与爱心,两者乃是不可分的。又如伦理学,其理亦然,一方面固为理智的产物,同时亦需要确认道德上的公义的能力,这要有对道德和公义的爱心,而且这种能力与爱心,也是不可分的。同理,神学固为理性的产物,但是这种理性必含有对于上帝的认识,而这种知识又有与对上帝的爱心,有不可分离的关系。
单用逻辑,不能表现日落的美景,或高贵的性格,在知识之先,需有爱美爱正义的心,所以我们不能仅凭理知认识上帝,我们的心与知并行,始能了悟神圣的事。巴斯噶(Pascal)说,世俗的事,仅凭知就能爱;神圣的事,乃是先要爱,然后才能知。所以信仰乃是最高的知识,乃是整个灵魂的作为,非凭一只眼睛,乃需两只心眼;知爱双全,始能洞察奥秘,认识上帝。一个天文学家,他的科学,只有一只眼睛,所以是不完全的。理性主义者的错误,乃在他们没有正确的异象(vision)。因为理知已和心「离婚」,所以没有正常的情操与性情,也无正确的人生目的。理知说,我不能知道上帝,这乃确是实情;但是圣经说:「属血气的人不领会上帝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唯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林前二14)。「世人凭自己的智慧,既不认识上帝,上帝就乐意用人所当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林前一21)。
圣经在另一方面又宣称:「我们因着信,就知道……。」(来一一3)。在圣经里面,心与知乃有很大的关系,心乃为知的器官,能够管制我们的意向。耶利米书二十四章七节说:「我要赐他们认识我的心,知道我是耶和华……要一心归向我。」马太福音五章八节说:「清心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见上帝。」约翰福音七章十七节说:「人若立志遵着他的旨意行,就必晓得这教训或是出于上帝,或是我凭着自己说的。」以弗所书一章十八节说:「照明你们心中的眼睛,使你们知道他的恩召有何等指望,他在圣徒中得的基业有何等丰盛的荣耀」。
3. 此说之谬三——此派以上帝的形像乃仅为人的「性格」,此种说法,实在远离圣经的真理。盖一为神圣的,一为血气的,彼此判若天壤,实乃比拟不伦。上帝的形像,必须确确实实相似,并非人力的仿造。善恶之间,不可中立,否则便已犯法。奥古斯丁说,为善为恶,一举之间,即已犯罪!邸立志(Delitzsch)说:「性格仅为上帝的形像的起点,并非就是形像之本身。」
惠滕氏(Whedon)在他所著的《意志论》一书中说:「亚当的本性在被造的时候,乃是纯洁的、完善的;但当他自由运用他的意志的时候,他就用全力背道而驰!」可见我们的圣洁,非靠自己的意志:「不是出于自己……原是他的工作。」(弗二9一10)
这种学说,先由经学院学派所倡导,乃为罗马天主教的教义。他们把「形像」和「样式」加以区别。前者(创一26)乃是在人最初被造之时就属于人的本性。而后者则为因人的顺服所有作为的结果。为求易于顺服,并使能更有把握与神相似,因此须加三个因素,这便是上帝超自然的恩赐,乃似勒马的绳索一样,藉以管制人肉欲的冲动,而能使其受理性的控制。职是之故,原有的公义(或称原义)不是自然的秉赋,而乃为人的顺服和上帝超凡的恩赐所产生的结果。
天主教认为人类灵魂的白纸上面,乃有两个印记。喀夫旦(Kaftan)代表天主教说,至善的上帝,乃是超越有限的心智及其理解的性能。在当初就超过世人被造的本性。世人既未切身的有超自然的恩赐在里面,所以他们唯有完全依靠教会,由教会指示他们何者是真理。
用象征的说法,天主教义认为人在被造之时,没有纯粹的公义(Pura naturlia on puris naturalibus),因为他顺服,就得到上帝的赏赐(donum supernaturale on super-additum),赐他一套义袍,保护他,使他穿上(Vestitus)。但是这套衣服,乃有一种神秘的迷惑力,乃可被剥夺,他的仇敌可以打击他,剥夺他的衣服,他犯罪以后,他就成为一个被剥夺的人(spolioatus)。但他的境况和他被打击以前就不同了,好像一个被剥去衣服的人,仅仅稍异于赤身裸体的人(spoliastusanudo)。他现在乃如当初被造时候一样的境界,只因失去了他惯常所穿的衣服,因此稍感软弱。他仍可以得另一套衣服……事实上他还可挣两套或更多套,拿来出售,或送赠他人。
天主教这种道理,乃有很多可议之处。
1.天主教把形像和样式加以区别,殊不知二者乃为同义的,所以加后者,乃是为加强语气;二者并用,无非乃是指「真像」而言,此于上文已加详论。
2.照圣经所说,「形像」与「样式」,二者都是被造时就有的,后者并非后加的超自然的恩赐。可见他们此说,在圣经里面,实在找不到丝毫的根据。
3.照天主教义,人在被造之时,没有纯粹的公义(见上文);殊不知圣经明明说:「上帝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可见其说乃抵触圣经。不但此也,此说以为人在被造时没有纯粹的公义,因此落入试探而不能不犯罪,此乃诿过于上帝,使上帝作人类的罪魁,实属大逆不道!
4.此说乃直接抵触圣经的真理,一则他们以为始祖犯罪乃仅削弱人性,而非败坏人性。二则以为重生仅为加强旧人原有的力量,而非为新人心志的更新(参弗四23、24)。此派认为始祖犯罪以后,乃仅被剥夺了当初被造时所得的特殊的恩赐,但却仍能服从上帝,且能与上帝合作,得到他自己的救恩。殊不知圣经明白宣示「(他)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弗二1)。他们乃「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罗八7)。「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真是苦阿!」(罗七18一24)所以「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弗二10)。
罗马教宗关于上帝造人的见解,乃异乎奥古斯丁,他认为世人被造时乃是有缺陷的,乃是颓废的、软弱的,所以需要超自然的恩助,以资补救。基督教与奥古斯丁关于世人被造时原有的境界,则有不同的见解,认为乃有原有的公义(pura naturalia),此乃为上帝的恩典,乃有圣灵住在里面,故能皈向上帝。
由于罗马天主教和基督教对于人类本真原型基本教义的不同,于是就发生关于罪恶与重生各种不同的见解。基督教认为人类在被造的时候,乃有与上帝相似的德性或圣洁。所以罪就使他丧失了他完善的本性(nature of its integrity),而使他完全败坏,而有犯罪作恶的脾性与倾向。「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创六5),邪情恶欲都由原罪而来。人类自始祖堕落以后,就没有原义。因为没有对上帝的爱,人类就不复有合乎上帝律法要求的行为,情感与思念;圣经否认失丧的世人能有正当的理解、思念、认识与作为的能力。因此人的本性,需要新的创造,要成为「新造的人」(林后六17),要从死里复活。这唯有上帝,藉着神圣灵的大能,始能作成。这乃是上帝大能的作为,人除了上帝先给他力量以外,是完全无能为力的。
罗马天主教却以为人被造时的上帝的形像,乃仅为人对宗教的性能。他的罪仅使他失去随附的和偶有的。失丧的人和未失丧的人之分别,乃仅为剥去衣服赤身露体的人(spo-liatus a nudo)。他所失丧的乃仅似一种神秘的符咒(magic spell),虽离开了他,却仍有他各种主要的能力。一切邪情恶欲,不能算罪,因为此乃属乎尚未堕落之前的本性。他的罪,乃仅使他回到原有邪情恶欲的原来的境界。他如作了邪恶的决定,仅是觉得心志软弱。因此他们认为人无需从死里复活。好像瘸腿之人,仅需一根拐杖;好像虚弱之人,仅需一些补品;又好像有病的人,仅需服用药品。所以,世人乃力能转向上帝;在重生的时候,圣灵乃仅使属血气的人惊醒起来;使芸芸众生里面沉睡的天赋之力,振作起来。当世人的力量和上帝的力量联合起来的时候,便即重生。这无啻说:重生乃是人神同工的结果。他们又说,在受洗的时候,原罪就蒙赦免,一切称为罪的,乃都破除去。凡是受洗的人,便无需再经任何重生的过程。人不但有力量为他自己的得救与上帝同工,并且还能在律法要求之外,做额外的功德,天主教一切的圣礼,连同他们其他的信条,如靠行为得救,炼狱之火,召唤已故的圣者,乃都是从其关于人类本真原型的谬妄教义而来。
我们在上文曾加提及,照神学家史屈朗的意见,人类的本真,须从(1)本真的要素(Essentials)和(2)本真的「附益」(Incidents)两方面看。兹再进而论人类本真的「附益」(关于此词译法,另见上文「伍」说明)。
1.在人体的形态上反映上帝的形像:上帝所造的人,甚至他的肉体也象征那构成上帝样式的高贵质素。「耶和华上帝用地上的尘土造人」以后,要等上帝「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创二7)。
灵乃直接表现上帝的形像,体乃间接的把他表现出来。经院哲学家称灵魂乃是上帝本来的完全的形像,而身体仅象征他的形像而已。灵魂乃是上帝直接的反映,身体仅为那反映的反映。
2.使人血气的冲动要受圣灵的控制:人类的灵魂与身体,一方面乃是彼此配合,没有冲突;但从另一方面看,人体的完善,并非究竟的,绝对的,乃仅暂时的,相对的,还要达到更高的境界。
奥古斯丁说,亚当的智慧和我们的相比,犹如鸟和乌龟。在没有堕落时候的生殖,可以不致有邪情恶欲,初生的孩子可能有完善的境界。麦格纳斯(Albertus Magnus)认为我们始祖,虽曾遭钜石击打,可能觉得没有痛苦。爱理琴那(Scotus Erigena)认为那时男性女性还没有分辨。浦弥(Jacob Boehme)认为肠腔(intestinalcanal)以及其他相关的器官乃是始祖堕落的结果。他还有一个幻想,认为最初的地球乃是透明的,在地球上没有暗影,因为世人犯了罪,地才不透明而有黑暗,藉着救赎,始能恢复最初的境界,而使黑夜成为往事。骚斯(South)在他《证道集》中说:「人到世界来乃像一个哲学家……亚理斯多德仅是亚当之拙劣的作品」。阿博德(Lyman Abbott)氏说:「圣经并不以亚当视为一部活的百科全书,而还是一个没有经验的人」。哥林多前书十五章四十六节说:「但属灵的不在先,属血气的在先;以后才有属灵的」。我们还在血气的境界,人体的完善,并非究竟的,绝对的,仅是暂时的,相对的,还要受圣灵的控制。
3.治理各样活物:上帝赐给亚当一种见识,能知万物,所以当耶和华上帝「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样走兽,和空中各样飞鸟,都带到那人面前,看他叫什么。那人怎样叫各样的活物,那就是它的名字。」(创二19)但是这种天赋的识见,还要发展成为创造科学文化高度的知识。创世记一章二十六节:「上帝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并参诗八5-8)这两节经文,被有些解经者误解,以为上帝的形像,乃仅在管理动物与自然世界;殊不知这节经文里乃有「使他们管理」五字,这乃是指有了上帝的形像的结果,并非上帝的形像的定义。
创世记二章十九节说:「耶和华上帝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样走兽,和空中各样飞鸟,都带到那人面前,看他叫什么……」二章二十节说:「那人便给一切牲畜和空中飞鸟、野地走兽都起了名。」创世记一章二十六节:「上帝说:『我们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诗篇八篇五至八节说:「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点,并赐他荣耀尊贵为冠冕。你派他管理你手所造的,使万物,就是一切的牛羊,田野的兽,空中的鸟,海里的鱼,凡经行海道的都服在他的脚下。」亚当能给一切牲畜,飞鸟,走兽起名,这乃可知他乃有对万物的见识。人不但能给牲畜等起名,且原来能治理(1)自己,(2)万物,和(3)人类。 人的勇敢与善良的心,有力量可以制服野兽;在没有堕落以前的人,治理各样的活物,从
不虐侍他们;他们不必用怒目盯着凝视那最野的马。在法国巴黎有一个少年妇人,受了催眠以后,被放在狮子坑里面,她丝毫不觉惧怕,狮子对她也丝毫不加注意。有一位英国军官的小女孩,在非洲离开了营地,迷失了路,整夜和许多狮子为伍。她的父亲找到了她以后问她说:「喀德灵娜(Katrina),你和狮子在这里,怕不怕呢?」她回答父亲说:「一点也不怕,那些『大狗』同我一起玩,有一只狮子还暖我的身体。」这正似以赛亚书六十五章二十五节所讲的境界。麦克拉伦(Mac-laren)说:「治理各样动物,乃是有了上帝形像的结果。这不是徒为人自己的利益而使用;而乃是『副王的权柄』(Viceroy’s authority)为着荣耀真王而应当运用的。」这一个原则虽给我们权柄,但也有限制,我们不可任意杀害和活活治死下等动物作食物。创世记九章二、三节说:「凡地上的走兽和空中的飞鸟……地上一切的昆虫并海里一切的鱼,都交付你们的手。凡活着的动物,都可以作你们的食物,这一切我都赐给你们,如同菜蔬一样。惟独肉带着血,那就是它的生命,你们不可吃。」
苏西尼派(Socinian)误以为上帝的形像,无非就是治理各样活物的权。他们对于罪恶的观念,甚为浅薄,他们不以为罪有严重性,不相信罪会使人性完全败坏。阿敏念派也有同样的错误。
4.与神彼此灵交:我们的始祖可以亲自与上帝灵交,听他的教训。「耶和华上帝将那人安置在伊甸园,使他修理看守。耶和华上帝吩咐他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创二15、16)。从创世记第二、不到三章来看,耶和华上帝乃有形有体的向亚当、夏娃显现。马太福音五章八节说:「清心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见上帝。」约翰壹书三章二节说:「我们现在是上帝的儿女,将来如何,还未显明;但我们知道,主若显现,我们必要像他,因为必得见他的真体。」歌罗西书三章三至四节:「你们的生命与基督一同藏在上帝里面。基督是我们的生命,他显现的时候,你们也要与他一同显现在荣耀里。」启示录二十二章三至五节说:「在城里有上帝和羔羊的宝座;他的仆人都要事奉他,也要见他的面。他的名字必写在他们的额上。」
1.有快乐的社会环境,俾能发展人类的本性——关于伊甸的性质和夏娃的创造,乃有各种的学说。
伊甸,意指欢乐愉快,故称伊甸乐园。霍柏金斯(Hop- kins)在其所著《圣经的人类观》一书中说:「人乃包含女人。如果仅造男人,不造女人,则失去造人的意义。亚当给他妻子起名叫夏娃,但是上帝称他的名为亚当」。汉利马太(Mathew Henry)说:「上帝造夏娃,不是从他的头顶,使她高高在上;也非从他的脚,把她被踩在脚下;而乃在其肋旁,乃是使她平等,使她在膀臂之下,乃可加以保护;且使她靠近他的心,可以爱她。」史蒂文(Stevens)在他所著的《保罗神学》一书中说:「在男女两性的关系上,乃是互相依靠的,女人固然乃是由男人而出,但是男人也是从女人而生。哥林多前书十一章八至十二节说:『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并且男人不是为女人造的;女人乃是为男人造的……然而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无男;男也不是无女。因为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但万有都是出乎上帝。』」
有人认为黄金时代,就是理想的形像,乃似千禧年。人之所以异于禽兽,乃在他们能有理想,他们要以上帝作他们的目标,乃是证明他们是上帝的子孙。黑格儿也有同样的思想,认为人类的进步发展,乃以天堂作崇高的目标。所以关于人类原型本真以及上帝形像的学说,可以使人确信,人类乃原有这种理想的境界,现因始祖犯罪而失丧,我们靠人力不能恢复;但是上帝藉主耶稣基督,他为世人的罪,受了死的苦,就得了尊贵荣耀为冠冕,要领许多的儿子进荣耀里去,一同在新天新地(参来二9、10;启二一)。
我们以向往这种理想的崇高极乐的境界,藉求发展人类的本性,这非徒托空想,而须经过试炼。兹加申论:
2.藉着试探,锻炼人类的德性——人类还未达到确实圣洁的境界。而乃正像天真的孩子,只有经过试探,始能臻于完善。所以在伊甸乐园乃有各样的树,「……又有生命树和分别善恶树。」(创二9)「耶和华上帝吩咐他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二16、17)这一个简单的吩咐,却有深重的意义,要试验始祖顺服的心。试探并非一定会使他堕落,却正相反,倘能拒绝试探,便可以加强他的德性。
多马修(Thomasius)说:「邪恶乃是良善必有的转折点,这乃是魔鬼的学说与哲学。」那棵分别善恶树,乃为一棵考验的树。一个父亲乃有权要求他的儿子,以履行孝道作为承继他产业的条件。圣经晓谕我们:「不可轻看主的管教,被他责备的时候,也不可灰心;因为主所爱的,他必管教……你们所忍受的,是上帝管教你们,待你们如同待儿子。焉有儿子不被父亲管教的呢?管教原是众子所共受的;你们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儿子了。再者,我们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们,我们尚且敬重他,何况万灵的父,我们岂不更当顺服他得生吗?生身的父都是暂随己意管教我们;惟有万灵的父管教我们,是要我们得益处,使我们在他的圣洁上有分。凡管教的事,当时不觉得快乐,反觉得愁苦;后来却为那经练过的人结出平安的果子,就是义。」(来一二5一11)「我们有活泼的盼望,可以得着不能朽坏,不能玷污,不能衰残,为你们存留在天上的基业。你们这因信蒙上帝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着所预备、到末世要显现的救恩。因此,你们是大有喜乐;但如今,在百般的试炼中暂时忧愁,叫你们的信心既被试验,就比那被火试验仍然能坏的金子更显宝贵,可以在耶稣基督显现的时候,得着称赞、荣耀、尊贵。你们虽然没有见过他,却是爱他;如今虽不得看见,却因信他就有说不出来、满有荣光的大喜乐;并且得着你们信心的果效,就是灵魂的救恩」(彼前一3-9)。我们应向往这崇高的境界,有受苦的心志,忍受试探,坚苦卓绝,锻炼德性。
3.持守圣道,得着不朽的生命——科学指示我们,这血肉之体,是要朽坏的。但是上帝早经预备,可以防止朽坏,保持青春。其法就是生命树(创二9)。倘使亚当能够持守正道,则其身体就可纯化,有健全发展,不致死亡。这必朽坏的就可变成不朽坏的,这必死的,就可变成不死的。
生命树乃是象征人要与神相契,且要依靠他。而对他的灵魂来说,这生命树乃有圣礼的意义,使其念兹在兹,追求圣洁;人非圣洁,则虽长生不死,乃徒令其受无限的愁苦,虽生犹死。所以始祖犯罪堕落以后,便被逐出伊甸园,「又在伊甸园的东边安设基路伯和四面转动发火焰的剑,要把守生命树的路」,「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树的果子吃,就永远活着」(参创三22一24),就要永永远远受苦。所以基督教的永生之道,和外邦宗教的长生不老乃是完全异趣,不可并为一谈。
人类之原型,乃为上帝的形像。「我们现在是上帝的儿女,将来如何,还未显明;但我们知道,主若显现,我们必要像他,因为必得见他的真体」(约壹三2)。
壹 此说之沿革
照圣经所记,人乃是「照着上帝的形像,按着他的样式而造。」(创一26)所以人乃与神有关,不可须臾或离。照这个道理来追索,在外邦的文献里,也有这种观念,例如使徒保罗对雅典人说:「众位雅典人哪!我看你们凡事很敬畏鬼神。我游行的时候,观看你们所敬拜的,遇见一座坛,上面写着『未识之神』。……创造宇宙和其中万物的上帝,既是天地的主,就不住人手所造的殿,……他从一本造出万族的人,……我们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他。就如你们作诗的,有人说:『我们也是他所生的。』」(徒一七22一28)
一、初期教父
初期教父大家有共同的意见,认为人里面上帝的形像,乃含有理性与道德的特质,且能成为圣洁;但有些教父且认为还含有肉体的性格。爱任纽与特土良复把上帝的「形像」与「样式]二者加以区别,认为前者乃是肉体的性格,后者则为心灵的特质。亚历山大的革利免(Clement of Alexandria)和俄利根,却驳斥肉体相似之见,而认为「形像」乃指人之所以为人的特性而言;而「样式」并非人所必有之特质,乃是可加培养或可能丧失的。这个见解,甚至乃被阿太那修(Athanasius)、希莱理(Hilaory)、安勃罗斯(Ambrose)、奥古斯丁及大马色的约翰(John of Damascus)所赞同。伯拉纠(Pelagius)和他的门徒却认为「形像」乃仅为人所赋有的理性,使其可认识上帝;和意志,使其可加选择而行善;以及治理低级受造之物。
二、经院哲学
经院哲学者(或称烦琐哲学者)承受初期教父之说,把「形像」与「样式」二者加以区别;但他们立说,并非完全相同。「形像」乃指理性和自由的智能;「样式」乃含有原有的公义。他们复说,前者乃为天生的恩赐,乃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本性;而后者,乃为原有的公义,乃是一种超凡的恩赐,对于低劣的人性有牵制的作用。但是他们所说的原有的公义,究竟是否于人被造之时一次赋与,抑或以后因为人当他服从之时所得的赏赐,乃有不同的意见。人之所以有永生,乃是因原有公义所积的功德的报赏。
三、改正宗
改教者反对将「形像」与「样式」加以区别,而认为原有的公义乃含在上帝的形像之内,乃属于人类原有的本性和最初的情况。但是路德和加尔文彼此乃有不同的意见。路德不从上帝形像里去探求人原有的天赋,例如智慧的性能,而乃完全从原有的公义中去求,所以乃因犯罪而完全丧失。加尔文则有不同的意见。他认为「上帝的形像乃上帝赋予亚当的完全正直,当他理智清明,则他的情感便服从理性;他一切的感官都受适当的管制,而把他一切的至善归属于造物主美善的恩赐。虽然上帝形像主要的中心乃在人的心意或灵魂里面,但是他的权能与感力,没有一部分,不发出荣耀的光辉。」这乃包括一切自然的天赋以及心灵的品质,这就是所称的原有的公义,便是真知,正义与圣洁。整个的形像被罪所败坏,仅有属灵的品质也完全丧失。
四、新神学
苏西尼派,以及有些早期的阿敏念派,认为上帝的形像乃仅指治理低级的受造之物而言。施莱玛赫则反对原有完全正直的本性,以及原有公义的教义。他以为道德的完善,或公义与圣洁乃都是发展的结果。因此他便以为如果说人在被造的时候有公义与圣洁的本性,乃都是一种矛盾的说法。所以人里面上帝的形像,乃仅为一种对于神圣的某种感受性,以及可能符合圣善境界以及发展像神的性能而已。其他新神学家如马敦生(Martensen)和喀夫旦(Kaftan)之流也附和施氏的谬论。乃似「人皆可为尧舜」的人文主义思想。
贰 人里面上帝的形像
一、形像与样式
圣经里面,关于「形像」与「样式」二词,乃为同义的,每加互用,所以二者并非指不同之事。在创世记一章二十六节,二词并用;在二十七节则仅用前者,这乃显然指明,二者并无不同,乃为一物。在创世记五章一节仅用「样式」一词,而第三句,二词又加并用。在创世记九章六节又仅用「形像」一词。可见「形像」「样式」,实乃一而二,二而一,当无用疑。
在新约里面,哥林多前书十一章七节用「形像」「荣耀」二词;在歌罗西书三章十节则用「形像」一词;在雅各书三章九节则仅用「样式」一词。由是可证二者在新约旧约,乃是并用或互用的。
这乃指示我们,人在被造的时候也是照他「样式」造的,这个「样式」并非以后才赋予的。一般人的意见认为,所以加「样式」二字乃是为更清楚说明,这个「形像」乃是最像上帝,乃是一个完善的形像。质言之,在人被造的时候,上帝的原型,在人的身上成了他的副本;人不但带有上帝的形像,而乃真是他的形像。此在哥林多前书十一章七节已清楚指示,人乃「是上帝的形像和荣耀」(并参林前一五49)。有些学者,如波尔氏(Bohel)等神经过敏,以为创世记一章二十六节「形像」的前置词乃为‘in’,而「样式」的前置词乃为‘after”乃有很大分别。其实在希伯来文并无分别,而且这两个前置词乃可互用,且可倒用的。在创世记一章二十六节,「形像」前乃用‘in’,在「样式」乃用‘after’,但在五章三节在「形像」前则用‘after’,在「样式」前则用‘in”在歌罗西书三章十节「形像」前亦为‘after’,与创世记一章二十六节都相反,可证两个前置词并无分别,可以互用。
二、原有的公义
人被造时上帝的形像,其中乃含有原有公义的意思,或说是真理,仁义与圣洁。创世记一章三十一节指示我们:「上帝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并且「正直」(传七29)。新约又指示我们,世人要在基督里更新,他把世人带回从前原有的情况。他所恢复过来的世人的情况,并非中立的,不善不恶的,亦非不即不离的平衡状态,而乃有真知。正如歌罗西书三章十节说:「穿上了新人;新人在知识上渐渐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又如以弗所书四章二十四节说:「这新人是照着上帝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这真理、仁义和圣洁三个要素,乃构成原有的公义;此乃因犯罪而丧失,而在基督里恢复过来。上帝的形像,从更严格的意义说,乃可说是上帝道德的形像。世人被造时的道德形像,使我们知道,世人原有的情况不是无罪的道德中立状态。
三、知德
但是上帝的形像,乃不仅限于真理、仁义与圣洁。这些都因犯罪而丧失,乃还含有人类自然的素质,此乃人之所以为人的知力,情感与道德的自由。人在照上帝的形像被造的时候,乃有知德的本质,那并未因犯罪而丧失,否则将不成其为人。这些本质虽因犯罪而败坏,但犹存留在世人里面。吾人应加注意,世人犯罪堕落以后,不论其灵性状况如何,在圣经里面,乃仍称他们是照上帝的形像被造的(参创九6;林前一一4;雅三9)。所以杀人流血乃被视为滔天大罪,因为此乃攻击上帝的形像(参创九6)。从这些经文而看,世人虽犯罪堕落,但仍不应说他已完全失去上帝的形像。
四、灵性
上帝形像还有一个因素,便是灵性。这在圣经叙述上帝造人的时候已经表明。创世记二章七节说:「耶和华上帝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生气」乃是生命的重大要素,「有灵的活人」乃为人的本质。灵魂乃连于身体,且复适于身体;但也能脱离身体而存在。从这点来说,人乃是一个属灵的实体,也是上帝的形像。除了灵性以外,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人的身体是否也构成一部分上帝的形像,其答案乃是正面的。因为圣经说人——不仅是人的灵魂——是照着上帝的形像造的;人——有灵的活人,如果没有身体,乃是不完全的。复次,照圣经所说,杀人流血乃是表示毁灭人的身体(太一○28,并参创九6)。身体可说是灵魂表达他自己的媒介。而且最后身体也要变成灵体。哥林多前书十五章四十九节说:「我们既有属土的形状,将来也必有属天的形状。」腓立比书三章二十、二十一节说:「我们却是天上的国民,并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稣基督,从天上降临。他要按着那能叫万有归服自己的大能,将我们这卑贱的身体改变形状,和他自己荣耀的身体相似。」
五、不朽
上帝的形像还有一个因素,乃是不朽。提摩太前书六章十五、十六节说:「那可称颂、独有权能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就是那独一不死、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里,是人未曾看见、也是不能看见的,要将他显明出来。」这似乎说仅有上帝「是独一不死」的;但圣经也十分清楚显示世人,在某种意义上,人也是不朽的。上帝的「独一不死」固是他的主要特质;但唯其如此,乃可从他里面赋予世人不朽的生命。人在被造的时候,乃是不朽的,乃是「有灵的活人」(创二7)。不仅是因为他灵魂乃赋有一种无限的实质,而且乃因在他里面不含死亡的种子,世人被造时原有的景况乃是不受死亡律支配的;死亡乃是世人自取其祸,乃是他故意抗命而受的处罚。因为创世记二章十六、十七节明言:「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照创世记三章十九节,乃包含身体的死亡。从使徒保罗在罗马书五章十二节;哥林多前书十五章二十一节所指示的,「死乃从罪而来」;在罗马书六章二十三节说:「罪的工价乃是死」。死乃为罪的工价,世人原来乃是不朽的,所以圣经又说:「惟有上帝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罗六23)
叁 人乃是上帝的形像
照圣经的教训,人的本质乃是上帝的形像。因此人乃和其他受造之物有区别,乃是上帝创造之极峰,人乃为万物之首,我国成语也说:「人为万物之灵」。照圣经所记「上帝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创一26、27,并参九6;雅各三9)。有些学者以为「形像」「样式」二词,乃有分别,有的说「形像」乃指身体而言,「样式」乃是关乎灵魂。奥古斯丁认为前者乃指心智,后者乃指德性。贝拉明氏(Bellarmine)则以为「形像」乃指天赋的,自然的才能;而「样式」乃是后加的,超自然的。还有些人,则复以为「形象」乃是先天的;「样式」乃是后天的。其实二者乃并无区别,二者乃异词而同义,后者在修辞上仅为一种附加说明。此则于上文已加详论,无非乃更强调其极度相似而已。此二词并用,乃为说明人乃实在就是上帝的形像。
在神学上,上帝的形像乃是一个最重要的学说,因为上帝的形像,乃是人之所以为人最大的特色,亦为表示人和上帝的关系。因为人是上帝的形像,这一个事实,乃使人和禽兽以及其他被造物不同,甚至天使也不能分享这个荣耀。加尔文虽曾说,我们不可否认天使也是照上帝的形像而造,但他又认为人是上帝的形像乃亦包含他的身体,所以他能「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创一28)。但是天使并无这种权能;而乃为「服役的灵,奉差遣为那将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来一14)。
关于「上帝的形像」这个问题,各种不同的学派,有不同的见解,兹特就其要,加以分论:
一、改正宗的见解
改正宗乃步加尔文的后尘,乃比路德宗与天主教,对于上帝的形像有更为总体性的见解。但是对于此说具体的内容,他们并非完全一样。例如达勃耐(Dabney)认为这与人的本性并无绝对的关系。如果失去形像也不致毁灭整个的人性,乃仅影响若干外形而已。又如麦克佛逊(McPherson)的见解,则与其相反,他认为此乃属乎人类主要的本性,是不可或缺的。他说「如果失去形像,则人便不成其为人。基督教神学如果对于罪是否会失去上帝的形像问题,勿过庸人自扰,则可免去许多无关宏旨的争辩」。这两种见解针锋相对,不能迎刃而解。除此以外,改正宗方面还有其他显著不同的见解。有些人则以上帝的形像,乃仅限于人在被造之时公义与圣洁的道德的品质;另有些人则主张除此以外,还要加上身体。加尔文则认为上帝的形像,虽亦在身体上发出若干他荣耀的光辉,但是其中心乃是在人的灵魂。他深觉上帝的形像乃构成人原有的完善,此乃彰显真理、公义与圣洁,已因犯罪而失去。他复说,上帝的形像乃伸展到凡是人性超过一切动物的事。这个广义的上帝的形像观,在改正宗神学界,乃很占优势。费济世氏(Witsius)说,上帝的形像,乃包括:(a)前因,即为人之心灵与不朽的本质;(b)圣洁;以及(c)后果,就是统治权。土雷丁氏(Turrentin)也和他有同样的见解。
总而言之,改正宗关于上帝的形像的见解,可分五点:(a)就人的灵魂或心灵而言,则为质朴性、属灵性、不见性与不朽性。(b)就人的精神或心理的性能而言,则人乃为一种理知的道德的动物,有理知和意志的作用和功能。(c)就人的理性与道德纯全的本质而言,则能彰显真理、仁义和圣洁(弗四24;西三10)。(d)就人的身体而言,这并非物质的实体,而乃为适乎灵魂的器官,共受他的不朽性,而藉此作为统治低级受造之物的利器。(e)就人统治世界而言,有些改正宗学者,为着反对苏西尼派,未免过犹不及,认为这种统治乃为上帝特殊处置的结果,而并不属于形像。与此有关的,还有一个问题,便是上帝的形像是否属于人实在的本质,改正宗神学家毫无疑虑的说,上帝的形像确是构成人的本质。但是有两种成分须加分辨:一种乃是不可或失的,否则人便不能成其为人,此乃包含灵魂主要的品质与性能;另外一种乃是并非绝不可缺的,即使失去,仍复为人,此乃灵魂优良伦理的品质及其性能。从狭义的观念说,上帝的形像乃是与原有的公义相同的。这乃是道德的完善,这已因犯罪而丧失,且还会丧失。
二、路德宗的见解
现在流行的路德宗关于上帝的形像之见解,乃和改正宗有重大的分别。路德自己虽说对此有宽大的见解,其实乃是很偏狭的。在十七世纪以及现在,有些路德宗神学家,对于上帝的形像有广义的见解;但是很大多数却持一种狭义的见解,认为上帝的形像乃仅为属灵的品质,乃是上帝原来赋予的,这乃就是原有的公义。唯其如此,他们不完全承认人类主要的本性一方面乃与天使不同,另一方面也与动物异类。他们说,人类因有上帝的形像,所以像天使,因为天使也有上帝的形像;他们既共有上帝的形像,所以他们彼此的分别乃无关紧要。另一方面,人类既因犯罪而完全失掉上帝的形像,他们所异于禽兽者乃微不足道,正如我国成语「人之异于禽兽者几稀」,他们乃仅有细微宗教的或神学的意味而已。人兽最大的不同,乃在上帝的形像,此则已因人犯罪而完全失去;因为这样,路德宗又主增殖说(关于此说,已见上章),以为人类的灵魂乃和动物一样,是从生殖而来。路德宗几乎否认人类精神上的合一,而强调肉体上的合一,罪乃藉肉体生殖而来。新正统派巴尔德(Karl Barth)的立场比较接近路德宗,而非改正宗,他说人类犯罪的结果,不但损毁了上帝的形像,而且已经完全消灭。
三、天主教的见解
天主教对于上帝的形像,他们并无一致的见解。于此我们仅能就他们流行的意见而论。他们认为上帝在造人的时候,乃赋予人类某种自然的恩赐,此即灵魂的属灵性,意志的自由,以及身体的不朽性。灵性,自由与不朽乃是自然的秉赋,此乃构成所谓自然的上帝的形像(Natural Image of God)。此外复把人自然的恩赐加以调节,使较低的服从较高的。其因此所获的协和,他们称之为自然的公义(justitia,Natural Righteousness)。然而虽是如此,在人里面乃有一种自然的趋向,便是他低级的情欲,要反抗理性与良知较高力量的权威。这种趋向,乃称为邪情恶欲(concupiscence),其本身并非是罪,但倘使容许它从意志而变成任意的行为,便成为罪。上帝为着控制这种低级的脾性的发展,所以在自然恩赐(dona naturalia)以外,再给超自然的恩赐(dona supernaturalia)。这些乃包含原有的公义(donumsuperadkitum,super natural likeness to God)。这些超自然的恩赐虽因犯罪而丧失,但并不使人类基本的特性完全瓦解。
四、其他各派之见
照苏西尼派以及早期阿敏念派之见,认为上帝的形像,乃仅限于人对于低级受造物之统治。「再浸礼派」(Anabap-tist)认为初人乃为有限的属地的受造之物,尚非上帝的形像,但藉着重生,便可成为上帝的形像。伯拉纠派,以及大部分的阿敏念派和唯理主义者,大同小异的都以为上帝的形像乃在人自主的个性,合理的品德以及宗教道德的气质里面,而以与上帝灵交为人生的目的。
肆 人乃神像的原型
上帝的形像和人的原型,乃有很密切的关系,所以两者须同加考虑。关于这个问题,各派立说不一,兹分论之:
一、基督教的教义
基督教所讲的,乃认为人在被造之时,乃是在一种公义与圣洁相当完善的境界。这并非说人已达到至高至善的境界。他乃被认为藉着顺服,乃想望日进无疆,渐渐达到完善。他乃像一个孩子,在程度上尚未完善,他的情况,乃是预备的,暂时的,他或可更完善并更圣洁,但也可归于堕落!他的本性乃赋有原有的公义,此乃上帝的形像无上的荣耀,所以乃是生在一种绝对的完善的境界。失去原有的公义,乃是失去人类本性那种理想的境界。人失去了原有的公义以后,虽仍可为人,但不复在那理想的境界。易言之,人的本性已经恶化与败坏。复次,人在被造的时候,乃是不朽的。这不仅限于他的灵魂,而乃是他整个的人。人在被造之时,并没有死亡的种子在他里面,照人性原有的本质,人是不必死亡的。倘使他没有犯罪,他是不应死的。我们又应知道,人类原有的不朽性,并非完全消极的或肉体的,而乃为积极的,灵性的。此乃指我们的生命还要与上帝联合,要享受至高者的宠爱。这就是圣经里面生命的基本观念,乃为生命之道。
二、天主教的见解
天主教对于人类原有的境界,乃有不同的见解。照他们的意见,原有的公义,并不属于人类完善的本性里面,而乃是超自然的,后来加添的。人在被造的时候,乃是仅赋予各种自然的性能;而藉着自然的公义(Justitia naturalis),这些性能会彼此和谐地协调。那时人并没有罪,乃生在一种完善的天真纯仆的境界;「然而罪趁着机会,就藉着诫命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头发动」(罗七8;西三5;帖前四5)。世人原来所构成的,没有积极圣善的本质,也没有罪,但却受一种作恶的趋势所困扰,结果就犯罪。于是上帝在人自然素质以外,就加上超自然的恩赐,那就是原有的公义,使低劣的脾性与情欲能够服从。当人堕落的时候,便失去原有的公义,但人性原有的素质仍复完整无伤。属血气的人乃和亚当未赋予原有公义之前的境界完全相同,只是有更强的作恶的倾向而已。
三、唯理派的见解
伯拉纠派,苏西尼派,阿敏念派,唯理主义者,进化论者,都漠视原有圣善境界的观念。前四者都承认人被造的时候乃是在一种无罪的,对道德宗教中立的境界,但乃赋予一个自由意志,所以他们可以自由选择。进化论者,则以为人最初乃是在一种野蛮状态,乃和禽兽所差无几。唯理主义者以为乃凭他自由选择决定他的品德,圣善乃是人对邪恶斗争得胜的结果,因此他们以为实在的公义与圣善乃是自相矛盾的观念,亚当被造之时,也不可能是一种圣善的境界,此乃无啻亵渎上帝。复次,伯拉纠派,苏尼派和唯理主义者,都认为人在被造之时,并非不朽的,死并非犯罪的结果,而乃为所构成的人的本性自然的结果。这也是藐视上帝,乃都违背圣经的教训。
伍 人类本真的分析
如欲确定人类的本真,不可凭私意揣摩,首当以圣经为依归。人类的本性,照圣经所说,乃是上帝的作为,所以创世记一章三十一节说:「上帝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圣经又指示我们,创造和复兴,乃是平行的,例如以弗所书四章二十四节说:「……这新人是照着上帝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歌罗西书三章十节说:「……这新人在知识上渐渐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这复兴后的新人,也是和当初上帝造的人一样,是照着上帝的形像,接着上帝的形像造的。
但是照神学家史屈朗(A.H.Strong)的意见,在解释这些经文的时候,要注意两重危险:一为把人放得太高,使他不能再有进步的可能;二乃把人放得太低,使他陷于低无可再低的程度。为求避免这两重的危险,我们须把人类本真的要素(Essentials)与本真的「附益」(Incidents)分开。(著者按:“Incidents”一词,中文字典译作「附随事件」,但与上文「要素」二字不能成对,爰本论语「先进」篇,「而附益之」,及汉书侯王表「设附益之法」,译作「附益」,意指增益。俾可二二相对。是否有当,幸贤者教之。)
创世记一章三十一节说:「上帝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歌罗西书三章十节说:「……这新人在知识上渐渐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以弗所书四章二十四节说:「……新人是照着上帝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
斐利比氏(Philippi)说:「人类的本真,必与(1)罪恶显著不同;(2)而与复兴后的新人并行。但我们乃难于了解这种境界。一则,重生的情况乃是和我们现在的本性不合的。诚如加拉太书二章二十节说:「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而我们原来的境界乃是生来的。二则,这乃是一种幼年时代。我们虽曾经过幼年时代,也看见这种时代,但却很难完全进入这种时代。而要重新产生原有的本真,乃更为困难。三则,世人外在的环境以及他的机体,已经遭遇极大的变化。所以现在不是过去的形迹。职是之故,我们现在唯有依靠圣经,当以圣经作我们的指标。凯约翰(John Caird)说,在我们属灵生命开始的时候,我们不能看到理想完善的境界,只有在最后的阶段才能看到。世人既是有限的,他不能以有限测无限。关于这个问题,神学家多马修(Thomasius),艾勃拉(Ebrard),范郎端齐(Van Oosterzee)以及霍祺(Hodge)另有专著,可加参证。
兹照史屈朗之说,把人类本真的(甲)要素与(乙)「附益」,分论如后:
甲 人类本真的要素
人类本真的要素可用创世记一章二十六节:「上帝的形像」一语先加概括的说明。人乃是照着上帝的形像,按着上帝的样式而造(创一26、27)。但是上帝的形像,到底含有什么要素呢?举要言之,可分两种:一为与上帝相似的本性,或为性格;二为与上帝相似的德性,或为圣洁。
创世记一章二十六、二十七节「上帝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本性」与「德性」两种要素,乃是不同的,我们须加明确分辨,这是非常重要的。前者乃为人所具的性能——便是理知,情感与意志;后者乃为人正常的脾性——便是嗜好,癖性,与情操。上帝对前者,便授予某种权能;对于后者,又指示他们权能的方向。从人是照上帝本性的形像而造来说,人乃有道德的本性;从人是照上帝道德的形像而造来说,人乃有圣洁的情性。上帝对前者给他自然的能力;对后者,则给他道德的能力。希腊的前辈,注重前者;拉丁的前辈,则注重后者。
主耶稣为太初之道,他降世为人,住在世人中间(参约一1-44),成为人类的本原,人类便和基督同具上帝的形像。这个形像是不会完全失丧的。当主耶稣基督的灵控制世人意志的时候,罪人便能完全恢复上帝的形像,而他们的生命也和他合而为一(参约一七11)。主耶稣对那些控告他亵渎他的人,用诗篇八十二篇六节的话回答他们说:「……你们是神,都是至高者的儿子。」约翰福音十章三十四至三十六节:「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我曾说你们是神」么?经上的话是不能废的;若那些承受上帝道的人,尚且称为上帝;父所分别为圣,又差到世间来的,他自称是上帝的儿子,你们还向他说「你说僭妄的话」么?』」照彼得后书一章四节说,世人「脱离世上从情欲来的败坏,就得与上帝的性情有分」;则何况主耶稣,我们称他是上帝,岂不更正当么?哥林多前书十一章三节说:「基督是各人的头」。所以每一个人,甚至品格最低的仍有上帝的形像,可以显现发挥出来。这并非说有值得称道的价值,乃是说有得救的可能。兹将(一)与上帝相似的本性,(或为性格),和(二)与上帝相似的德性(或圣洁),分论如后:
A. 与上帝相似的本性(性格)
上帝所造的人,乃是有位格的,因为人有性格(perso- ndlity),所以乃与禽兽不同。因为人有性格,所以人乃有两重的性能(power),能够知道他自己和世界以及和上帝的关系;并且能照道德的目的,作自我的抉择。由于他的性格,所以当他被造以后,就能够知道选择他的目标——他人生的发展,究竟是以自己,以世界,抑或以上帝作为基准或中心。人类与上帝相似的本性,乃是不能让与的,并且构成他得蒙救赎的性能,复使没有得救的人之生命也有价值,也可贵的。因为「上帝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三16)因为「上帝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创九6;并参考创一26)。
关于「性格」(personality)一词,学者颇多论著,不胜枚举。简单的说,性格乃是自觉(self一con- sciousness)和自决(self一determination)。此乃和禽兽不同,它们不能自觉自决,所以人类无论在智力上和道德上,乃有更高的权能。
但是人虽是照上帝的形像而造,这形像(Image)不能完全表征上帝。只有基督乃是眼不能看见的上帝本体的「真像」(Very Image,Express Image)(来一3)。主耶稣基督乃是上帝形像绝对的原型(Archetype),人虽是照上帝的形像而造,但是并非绝对的,乃是相对的;并非原型的,乃是衍生的。主耶稣基督乃是「那不能看见之上帝的像」(西一15)。惟于此我们应加注意,上帝既是灵,人既是照他的形像而造,这形像不可能是物质的。人因为得着上帝形像首要的元素——就是性格,那便不容有物质,因为上帝造人之时,「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创二7)。
这上帝形像第一个元素,乃是人决不会失去的。甚至精神错乱失常的人,仅使他原有的形像模糊,而不能完全把它毁坏。路加福音里那块失落的钱,乃仍刻着君王的像。所以人的本性是应加尊重的;而「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为上帝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创九6)。哥林多前书十一章七节说:「男人本不该蒙着头,因为他是上帝的形像和荣耀」;雅各书三章九、十节说:「用舌头咒诅那照着上帝形像被造的人……这是不应当的。」诗篇八篇四、五节说:「世人算什么,你竟眷顾他?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点,并赐他荣耀尊贵为冠冕。」彼得前书二章十七节说:「务要尊敬众人」;启示录最后一章说:「生命树……的叶子乃为医治万民。以后再没有咒诅……他的名字必写在他们的额上。……他们要作王,直到永永远远。」(启二二1-5)
汉密尔顿爵士(Sir William Hamilton)说:「在地上,除了人以外,没有伟大的;在人间,除了心以外,没有伟大的。」但是我们对这句格言,须加审辨,这个心必须有道德的力量,而这些力量,尤须有正当的方向。莎士比亚(Shakespeare)说:「这是人何等奇妙的作品!他的智慧何等高贵;他的才能,何等无限;他的外貌和行动,何等可敬!他的作为,何等像天使!他的理解,何等像神!」辉敦氏(Whiton)说:「上帝不但赐我生命,并且与我同活。我原有的能力,乃是从上帝而来的能力的一部分,他信任我,放在我里面,供我运用。」每一个人都有他的地位与价值,反映上帝和基督。他犹如一个字里的一笔;一句话里的一字,从上下文里各有其意义;而全句乃藉它们而构成。
康德说:「我们行事为人,不可以人为利用的工具,而应尊重对方的目的。」倘使每一个人都有神圣的元素,则我们没有权可以利用人仅仅为满足我们一己的乐利。我们接待他,如同接待基督,接待基督,就是接待那差他来的(参太一○40)。主耶稣是葡萄树,所有的人,乃是他的枝子,我们把他们剪去,只因他们不结果子,把他们扔在火里烧了,乃是因为他们丢在外面枯干了。他们乃是原在葡萄树上的枝子,乃是原有上帝的形像,乃是值得加以维护的(参约一五1-6)。譬如一个妇人,她的戒指不慎脱落,陷在泥坑里面,她就卷起雪白的膀臂,伸手到泥坑里面,把它找起来。倘使那戒指上面没有钻石,没有价值,她决不会作此苦工。路加福音十五章里那块失落的钱,失去的羊,那个离开父家的浪子,乃都是值得寻找,值得拯救的。
主耶稣说:「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太二#28)「唯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上帝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五8)「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提前一15)主耶稣有时虽会动怒,例如马可福音三章五节:「耶稣怒目周围看他们,忧愁他们的心刚硬……。」又如约翰福音二章十三至十七节:「耶稣就上耶路撒冷去。看见殿里有卖牛、羊、鸽子的,并有兑换银钱的人,坐在那里。耶稣就拿绳子作成鞭子,把牛羊都赶出殿去,倒出兑换银钱之人的银钱,推翻他们的桌子;又对卖鸽子的说:『把这些东西拿去!不要将我父的殿当作买卖的地方。』他的门徒就想起经上记着说:『我为你的殿心里焦急,如同火烧。』」所以主耶稣动怒,不是为他,乃是为神;不是对人,乃是对事。诚如上文所引罗马书五章八节的话说:「唯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上帝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上帝虽恨罪,却是爱罪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三16)。主耶稣本是上帝,「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腓二7)他谦卑柔和,舍己爱人。「他本来富足,却为你们成了贫穷,叫你们因他的贫穷,可以成为富足」(林后八9)。他生在马槽,周行传道,没有枕头的地方。他洁净麻疯,叫死人复活。他并且为我们的罪「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8),受最惨苦的死刑。这乃可证人类灵魂在上帝眼中,无限的珍贵;且又教训我们,即使最卑微的人,乃是我们的兄弟,我们也应效法基督,舍身救人。美国华盛顿总统竟对一个奴隶还礼。林肯总统在到李敞孟(Richmond)的时候也对黑奴脱帽致敬,但是一个妇人从搂上窗户看到以后,却为之大吃一惊,实在太离奇!英国柏恩斯氏(Robert Burns)有一天和爱丁堡的贵族在路上同行,柏氏遇到一位同乡,和他寒暄交谈,这位贵族在旁听得很不耐烦,过后责备他说,不应当和这种衣衫褴褛的人交谈。柏氏回答说,我「不认衣冠,只认人」,我不是看衣冠,乃是对人谈话。「上帝不以外貌取人」(加二6)。他珍惜我们,甚至以重价买我们(参林前六20)。我们更应效法基督,尊重他人,爱人如己,一视同仁,无分彼此,因为人有与上帝相似的本质,有他的性格(personality)。
B.与上帝相似的德性(圣洁)
除了上文所论的「自觉」与「自决」两种权能以外,上帝造人,又使他有两方面的性情与意旨;一方面以上帝作为人生最高的目标;一方面使人作上帝德性有限的反映。圣洁既是上帝基本的特性,则他所创造的人类,必以圣洁作为他的形像(人)主要的特性。圣经明确地教训我们,原义乃是形像(人)的本质与要素。例如传道书七章二十九节说:「上帝造人原是正直」;以弗所书四章二十四节说:「这新人是照着上帝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歌罗西书三章十节说:「这新人在知识上渐渐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
上帝的形像,除了其原有的天赋的权能以外,还有正当的道德的旨趣。上帝所造的人,不仅无罪,圣经复明确指示我们,人还有如同上帝那种的公义。照经学家梅耶(Meyer)说,上文所引的以弗所书四章二十四节其中「照上帝」,乃是指照上帝的样式或模型(ad exemplum Dei)。还有上文所引的歌罗西书三章十节:「这新人在知识上渐渐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照梅耶的解释,这「知识」乃是上帝的知识,乃是众德之源,乃和内心的圣洁是不能分开的。圣洁乃有两方面的意义;(1)乃为理解与知识(Perception and Knowledge)。(2)为倾向与性情(Inclina- tion and Feeling)。哥林多后书四章四节:「基督本是上帝的像。」这里的「上帝的像」,不是仅指本性(natu- ral),而且也是德性的。主耶稣是「上帝的像」,他的本质既乃在他的圣洁,则人在被造的时候,其「上帝的像」,自必像基督那样的圣洁。始祖堕落最大的不幸,便是失去与上帝相似的德性(圣洁)。人类在本原上,他的「上帝的像」,虽是不能消灭的;但是因为始祖犯罪堕落的结果,已经把「上帝的像」伤毁了,这乃是人类最大的不幸。
所谓人性的尊严,并非全指人的本性而言,而尤在从上帝的意思而说,要看人的将来如何,这便是失丧的灵魂与基督联合以后,要恢复他失去的形像。因为有这将来的希望,所以甚至最卑贱的人,在上帝眼中乃是神圣的。在十诫的第二部分,其最大的罪,乃便是在不孝敬父母、杀人、偷盗、损人利己,辜负他人。而其祸根乃是在悖逆上帝,唯我独尊,有我无人。林肯总统尝谓:「上帝一定爱平凡的人,否则他不会造这许多的人。」白莱德福(Bradford)说:「时代的哲学说,适者生存,其余的让他们自生自灭。但是从基督教的观点说,这种道理,不能适用到人类,因为所有的人,都是上帝的儿女,他们乃是至高的『适者』。人类所以生病、软弱、贫困、被弃、流浪,这乃是最强的事实的论据,人类需要救恩!所以每一个人,须从基督的观点来看人类。唯有这样,才能改变社会,彰显公义」。
这公义乃是「上帝的像」所含有的原有的公义,须从四方面来看:
1.原有的公义(或原义),并非构成人性的本质或要素,否则当人犯罪的时候,便不再有带人性的存在。
世人每天改变他们的嗜好,但并不改变其人性的本质。当罪被称为本性的时候,乃是指其先天的(inborn)而言。有一位专门攻击基督教的天主教批评家莫勒氏(Moehler)诬称马丁路德传讲说,人在堕落之时,就失去其主要的本性,而代以另一种本质。殊不知路德乃是从原罪而言,他仅说,人类从始祖堕落以后,人性就改变,并非失去。我们从父母而生,我们好像窖匠手里的泥,乃是被他作坏了(参耶一八1-6),我们在作胎儿的时候,就成了罪。人类在被父母生产的时候,就有其原罪,即俱有其一切的本质与本性,就要犯罪,罪成为人的要素。人不但是罪人,而且就是罪。
2.原义不是外来的恩赐,非与人性无关,也非被造以后加添的。人当被造的时候,就有上帝的形像,并非以后赠与的。
始祖被造的时候,即有神圣的本性,但是从亚当堕落以后,人类就有罪性。上文所提的天主教批评家莫勒氏以为上帝不能使人作为,殊不知上帝无论在人初造之时,或在人重生之时,乃都赐人不同的气质与性情。
3.但人的原义,并非不变的,亦非无缺点的,所以仍有犯罪的可能。虽然始祖基本是良善的,但仍有作恶的能力。人虽有倾向上帝的性情与能力,但却缺乏追求圣善,坚定的心志。世人爱慕上帝的心,乃像儿童初期孝顺父母的心,虽是至诚,却未发展。
4. 始祖虽然犯了罪,但世人仍保有其和上帝的相似性,惟其如此,所以能得到上帝的救恩。所以何葛氏(Hooker)把「能」与「望」加以判别:前者虽已失去,后者却仍保持;否则上帝的救恩对世人便没有用处。因为失去了前者,所以「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罗三10一12)。因为仍保持后者,所以「藉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重生了我们,叫我们有活泼的盼望,可以得着不能朽坏,不能玷污,不能衰残,为你们存留在天上的基业。你们这因信蒙上帝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着所预备、到末世要显现的救恩。因此,你们是大有喜乐……可以在耶稣基督显现的时候,得着称赞、荣耀、尊贵。你们虽然没有见过他,却是爱他;如今虽不得看见,却因信他就有说不出来、满有荣光的大喜乐;并且得着你们信心的果效,就是灵魂的救恩。」(彼前一3-9)世人「被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能恢复与上帝相似的德性,只有上帝能「叫基督荣耀福音的光照着他们。基督本是上帝的像」(林后四4)。诗篇七十二篇六节:「他必降临,像雨降在已割的草地上,如甘霖滋润田地」。浦赛氏(Pusey)以这节经文来描写毫无希望的灭亡世界,却有神秘隐藏的力量能够出死入生。从以上的检讨,我们可以进而批判有关本章主题——人类之原型、上帝的形像这两大学说。
C. 人类原型的学说
关于人类原型与本真的学说,概可分为两种,倡此说者,自以为他们的学说,乃更合乎圣经,因此更为合理,其实乃为谬见。我们须加衡校,加以批判驳斥。其一,他们以为上帝的形像,乃仅为人的性格(personality)。其二,他们以为上帝的形像,乃仅为人对宗教之自然的性能,兹分论之:
一、上帝的形像乃仅为人的性格
这种学说,否认对于人性里面固有的德性,有任何积极的定论,而认为人类起初就俱有属灵的性能,且能彼此完全协调。此说乃倡自施莱玛赫,后来慕勒(Julius Muller)和霍夫孟(Hofmann)也附和其说。
慕勒的学说。他以为人类堕落,乃是在他先存的境界(Preexistent State),照这种说法,则殊不可能使其相信亚当乃有与上帝相似的德性。因其原有关于上帝形像的见解,势必令其怀疑。佛莱特雷(Pfleiderer)也有相似的谬见,他以为人类原有的境界,乃像儿童天真烂漫的情欲,在其里面乃有理想发展的可能性(Anlage),只有靠着努力奋斗,始能实现其理想。上帝的形像固在原有境界已经存在,但这仅是真正上帝形像的可能性(Anlage)。上帝形像的实底(Reality)乃首先向第二亚当显现,此乃神国的本质。
在美国方面,代表此派学说,认为上帝的形像乃仅为人的性格的学者,则为雷孟氏(Raymond),他在其神学著作里说,在人被造时的上帝的形像,并不含有决心渴慕圣善的意志。他此说的根据,乃在以为倘真有此意志,则势将令人没有堕落的可能。殊不知,我们在上文已加论及人的原义,并非不变的,并非没有缺点的,乃仍有犯罪的可能。
我们对于这种学说,要提出以下三点驳议:
1.此说之谬一——此派乃无啻以人为自己圣洁之主。殊不知我们圣洁的情况,并不是我们自己意志或任何作为的结果,此乃为上帝更新的大能,「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弗二9、10)。人无论在道德上,身体上都是上帝的被造物。在人重生的时候,上帝不但赐人行善的能力,且复赐其渴慕良善的新的爱心。倘在重生(新创造)的时候是这样,则在其初造之时自也如此。因此圣善乃是由神创造的。圣洁唯有从上帝而来,他以之赐给人,也给天使。所以我们可以向上帝如此祈祷:「上帝阿,求你为我造清洁的心,使我里面重新有正直的灵」(诗五一10);「求你使我的心,趋向你的法度」(诗一一九36)。我们唯有仰赖神恩,始能心意更新,渴慕良善,不能靠自我自力。
2.此说之谬二——人既在当初被造之时,就知有上帝,自必有向往上帝的情感和心志;因为唯有圣洁的心,始能对圣善的上帝有正确的认识,此乃理所当然之事。因为在人的心里,原来充满神圣的爱,从这种爱里面,就会发生对于上帝的知识。我们唯有爱上帝,始能知道上帝,认识上帝。但这种爱,并非徒凭人的意志。没有人可用命令强使他爱,因为也没有人可以给他这种爱。在亚当里面,爱乃是一种天赋的冲力。哥林多前书八章三节说:「若有人爱上帝,这人乃是上帝所知道的。」约翰壹书四章七至八节说:「爱是从上帝来的。凡有爱心的,都是由上帝而生,并且认识上帝。没有爱心的,就不认识上帝,因为上帝就是爱。」
信仰乃是以圣爱为条件的知识。这种认识上帝,领悟上帝作为的信心,并不是出于人的见解或幻想。这乃是对于属灵的实底的确信,乃是真切确实的,一方面有我们理性的见证,一方面又有上帝的见证。譬诸审美学,一方面固为理智的产品,一方面又需有确认美的能力,还要有对美的爱心,而且这种能力与爱心,两者乃是不可分的。又如伦理学,其理亦然,一方面固为理智的产物,同时亦需要确认道德上的公义的能力,这要有对道德和公义的爱心,而且这种能力与爱心,也是不可分的。同理,神学固为理性的产物,但是这种理性必含有对于上帝的认识,而这种知识又有与对上帝的爱心,有不可分离的关系。
单用逻辑,不能表现日落的美景,或高贵的性格,在知识之先,需有爱美爱正义的心,所以我们不能仅凭理知认识上帝,我们的心与知并行,始能了悟神圣的事。巴斯噶(Pascal)说,世俗的事,仅凭知就能爱;神圣的事,乃是先要爱,然后才能知。所以信仰乃是最高的知识,乃是整个灵魂的作为,非凭一只眼睛,乃需两只心眼;知爱双全,始能洞察奥秘,认识上帝。一个天文学家,他的科学,只有一只眼睛,所以是不完全的。理性主义者的错误,乃在他们没有正确的异象(vision)。因为理知已和心「离婚」,所以没有正常的情操与性情,也无正确的人生目的。理知说,我不能知道上帝,这乃确是实情;但是圣经说:「属血气的人不领会上帝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唯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林前二14)。「世人凭自己的智慧,既不认识上帝,上帝就乐意用人所当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林前一21)。
圣经在另一方面又宣称:「我们因着信,就知道……。」(来一一3)。在圣经里面,心与知乃有很大的关系,心乃为知的器官,能够管制我们的意向。耶利米书二十四章七节说:「我要赐他们认识我的心,知道我是耶和华……要一心归向我。」马太福音五章八节说:「清心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见上帝。」约翰福音七章十七节说:「人若立志遵着他的旨意行,就必晓得这教训或是出于上帝,或是我凭着自己说的。」以弗所书一章十八节说:「照明你们心中的眼睛,使你们知道他的恩召有何等指望,他在圣徒中得的基业有何等丰盛的荣耀」。
3. 此说之谬三——此派以上帝的形像乃仅为人的「性格」,此种说法,实在远离圣经的真理。盖一为神圣的,一为血气的,彼此判若天壤,实乃比拟不伦。上帝的形像,必须确确实实相似,并非人力的仿造。善恶之间,不可中立,否则便已犯法。奥古斯丁说,为善为恶,一举之间,即已犯罪!邸立志(Delitzsch)说:「性格仅为上帝的形像的起点,并非就是形像之本身。」
惠滕氏(Whedon)在他所著的《意志论》一书中说:「亚当的本性在被造的时候,乃是纯洁的、完善的;但当他自由运用他的意志的时候,他就用全力背道而驰!」可见我们的圣洁,非靠自己的意志:「不是出于自己……原是他的工作。」(弗二9一10)
二、上帝的形像乃仅为人对宗教自然的性能
这种学说,先由经学院学派所倡导,乃为罗马天主教的教义。他们把「形像」和「样式」加以区别。前者(创一26)乃是在人最初被造之时就属于人的本性。而后者则为因人的顺服所有作为的结果。为求易于顺服,并使能更有把握与神相似,因此须加三个因素,这便是上帝超自然的恩赐,乃似勒马的绳索一样,藉以管制人肉欲的冲动,而能使其受理性的控制。职是之故,原有的公义(或称原义)不是自然的秉赋,而乃为人的顺服和上帝超凡的恩赐所产生的结果。
天主教认为人类灵魂的白纸上面,乃有两个印记。喀夫旦(Kaftan)代表天主教说,至善的上帝,乃是超越有限的心智及其理解的性能。在当初就超过世人被造的本性。世人既未切身的有超自然的恩赐在里面,所以他们唯有完全依靠教会,由教会指示他们何者是真理。
用象征的说法,天主教义认为人在被造之时,没有纯粹的公义(Pura naturlia on puris naturalibus),因为他顺服,就得到上帝的赏赐(donum supernaturale on super-additum),赐他一套义袍,保护他,使他穿上(Vestitus)。但是这套衣服,乃有一种神秘的迷惑力,乃可被剥夺,他的仇敌可以打击他,剥夺他的衣服,他犯罪以后,他就成为一个被剥夺的人(spolioatus)。但他的境况和他被打击以前就不同了,好像一个被剥去衣服的人,仅仅稍异于赤身裸体的人(spoliastusanudo)。他现在乃如当初被造时候一样的境界,只因失去了他惯常所穿的衣服,因此稍感软弱。他仍可以得另一套衣服……事实上他还可挣两套或更多套,拿来出售,或送赠他人。
天主教这种道理,乃有很多可议之处。
1.天主教把形像和样式加以区别,殊不知二者乃为同义的,所以加后者,乃是为加强语气;二者并用,无非乃是指「真像」而言,此于上文已加详论。
2.照圣经所说,「形像」与「样式」,二者都是被造时就有的,后者并非后加的超自然的恩赐。可见他们此说,在圣经里面,实在找不到丝毫的根据。
3.照天主教义,人在被造之时,没有纯粹的公义(见上文);殊不知圣经明明说:「上帝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可见其说乃抵触圣经。不但此也,此说以为人在被造时没有纯粹的公义,因此落入试探而不能不犯罪,此乃诿过于上帝,使上帝作人类的罪魁,实属大逆不道!
4.此说乃直接抵触圣经的真理,一则他们以为始祖犯罪乃仅削弱人性,而非败坏人性。二则以为重生仅为加强旧人原有的力量,而非为新人心志的更新(参弗四23、24)。此派认为始祖犯罪以后,乃仅被剥夺了当初被造时所得的特殊的恩赐,但却仍能服从上帝,且能与上帝合作,得到他自己的救恩。殊不知圣经明白宣示「(他)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弗二1)。他们乃「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罗八7)。「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真是苦阿!」(罗七18一24)所以「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弗二10)。
罗马教宗关于上帝造人的见解,乃异乎奥古斯丁,他认为世人被造时乃是有缺陷的,乃是颓废的、软弱的,所以需要超自然的恩助,以资补救。基督教与奥古斯丁关于世人被造时原有的境界,则有不同的见解,认为乃有原有的公义(pura naturalia),此乃为上帝的恩典,乃有圣灵住在里面,故能皈向上帝。
由于罗马天主教和基督教对于人类本真原型基本教义的不同,于是就发生关于罪恶与重生各种不同的见解。基督教认为人类在被造的时候,乃有与上帝相似的德性或圣洁。所以罪就使他丧失了他完善的本性(nature of its integrity),而使他完全败坏,而有犯罪作恶的脾性与倾向。「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创六5),邪情恶欲都由原罪而来。人类自始祖堕落以后,就没有原义。因为没有对上帝的爱,人类就不复有合乎上帝律法要求的行为,情感与思念;圣经否认失丧的世人能有正当的理解、思念、认识与作为的能力。因此人的本性,需要新的创造,要成为「新造的人」(林后六17),要从死里复活。这唯有上帝,藉着神圣灵的大能,始能作成。这乃是上帝大能的作为,人除了上帝先给他力量以外,是完全无能为力的。
罗马天主教却以为人被造时的上帝的形像,乃仅为人对宗教的性能。他的罪仅使他失去随附的和偶有的。失丧的人和未失丧的人之分别,乃仅为剥去衣服赤身露体的人(spo-liatus a nudo)。他所失丧的乃仅似一种神秘的符咒(magic spell),虽离开了他,却仍有他各种主要的能力。一切邪情恶欲,不能算罪,因为此乃属乎尚未堕落之前的本性。他的罪,乃仅使他回到原有邪情恶欲的原来的境界。他如作了邪恶的决定,仅是觉得心志软弱。因此他们认为人无需从死里复活。好像瘸腿之人,仅需一根拐杖;好像虚弱之人,仅需一些补品;又好像有病的人,仅需服用药品。所以,世人乃力能转向上帝;在重生的时候,圣灵乃仅使属血气的人惊醒起来;使芸芸众生里面沉睡的天赋之力,振作起来。当世人的力量和上帝的力量联合起来的时候,便即重生。这无啻说:重生乃是人神同工的结果。他们又说,在受洗的时候,原罪就蒙赦免,一切称为罪的,乃都破除去。凡是受洗的人,便无需再经任何重生的过程。人不但有力量为他自己的得救与上帝同工,并且还能在律法要求之外,做额外的功德,天主教一切的圣礼,连同他们其他的信条,如靠行为得救,炼狱之火,召唤已故的圣者,乃都是从其关于人类本真原型的谬妄教义而来。
乙 人类本真的「附益」(Incidents)
我们在上文曾加提及,照神学家史屈朗的意见,人类的本真,须从(1)本真的要素(Essentials)和(2)本真的「附益」(Incidents)两方面看。兹再进而论人类本真的「附益」(关于此词译法,另见上文「伍」说明)。
一、人类得了上帝形像的结果
1.在人体的形态上反映上帝的形像:上帝所造的人,甚至他的肉体也象征那构成上帝样式的高贵质素。「耶和华上帝用地上的尘土造人」以后,要等上帝「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创二7)。
灵乃直接表现上帝的形像,体乃间接的把他表现出来。经院哲学家称灵魂乃是上帝本来的完全的形像,而身体仅象征他的形像而已。灵魂乃是上帝直接的反映,身体仅为那反映的反映。
2.使人血气的冲动要受圣灵的控制:人类的灵魂与身体,一方面乃是彼此配合,没有冲突;但从另一方面看,人体的完善,并非究竟的,绝对的,乃仅暂时的,相对的,还要达到更高的境界。
奥古斯丁说,亚当的智慧和我们的相比,犹如鸟和乌龟。在没有堕落时候的生殖,可以不致有邪情恶欲,初生的孩子可能有完善的境界。麦格纳斯(Albertus Magnus)认为我们始祖,虽曾遭钜石击打,可能觉得没有痛苦。爱理琴那(Scotus Erigena)认为那时男性女性还没有分辨。浦弥(Jacob Boehme)认为肠腔(intestinalcanal)以及其他相关的器官乃是始祖堕落的结果。他还有一个幻想,认为最初的地球乃是透明的,在地球上没有暗影,因为世人犯了罪,地才不透明而有黑暗,藉着救赎,始能恢复最初的境界,而使黑夜成为往事。骚斯(South)在他《证道集》中说:「人到世界来乃像一个哲学家……亚理斯多德仅是亚当之拙劣的作品」。阿博德(Lyman Abbott)氏说:「圣经并不以亚当视为一部活的百科全书,而还是一个没有经验的人」。哥林多前书十五章四十六节说:「但属灵的不在先,属血气的在先;以后才有属灵的」。我们还在血气的境界,人体的完善,并非究竟的,绝对的,仅是暂时的,相对的,还要受圣灵的控制。
3.治理各样活物:上帝赐给亚当一种见识,能知万物,所以当耶和华上帝「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样走兽,和空中各样飞鸟,都带到那人面前,看他叫什么。那人怎样叫各样的活物,那就是它的名字。」(创二19)但是这种天赋的识见,还要发展成为创造科学文化高度的知识。创世记一章二十六节:「上帝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并参诗八5-8)这两节经文,被有些解经者误解,以为上帝的形像,乃仅在管理动物与自然世界;殊不知这节经文里乃有「使他们管理」五字,这乃是指有了上帝的形像的结果,并非上帝的形像的定义。
创世记二章十九节说:「耶和华上帝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样走兽,和空中各样飞鸟,都带到那人面前,看他叫什么……」二章二十节说:「那人便给一切牲畜和空中飞鸟、野地走兽都起了名。」创世记一章二十六节:「上帝说:『我们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诗篇八篇五至八节说:「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点,并赐他荣耀尊贵为冠冕。你派他管理你手所造的,使万物,就是一切的牛羊,田野的兽,空中的鸟,海里的鱼,凡经行海道的都服在他的脚下。」亚当能给一切牲畜,飞鸟,走兽起名,这乃可知他乃有对万物的见识。人不但能给牲畜等起名,且原来能治理(1)自己,(2)万物,和(3)人类。 人的勇敢与善良的心,有力量可以制服野兽;在没有堕落以前的人,治理各样的活物,从
不虐侍他们;他们不必用怒目盯着凝视那最野的马。在法国巴黎有一个少年妇人,受了催眠以后,被放在狮子坑里面,她丝毫不觉惧怕,狮子对她也丝毫不加注意。有一位英国军官的小女孩,在非洲离开了营地,迷失了路,整夜和许多狮子为伍。她的父亲找到了她以后问她说:「喀德灵娜(Katrina),你和狮子在这里,怕不怕呢?」她回答父亲说:「一点也不怕,那些『大狗』同我一起玩,有一只狮子还暖我的身体。」这正似以赛亚书六十五章二十五节所讲的境界。麦克拉伦(Mac-laren)说:「治理各样动物,乃是有了上帝形像的结果。这不是徒为人自己的利益而使用;而乃是『副王的权柄』(Viceroy’s authority)为着荣耀真王而应当运用的。」这一个原则虽给我们权柄,但也有限制,我们不可任意杀害和活活治死下等动物作食物。创世记九章二、三节说:「凡地上的走兽和空中的飞鸟……地上一切的昆虫并海里一切的鱼,都交付你们的手。凡活着的动物,都可以作你们的食物,这一切我都赐给你们,如同菜蔬一样。惟独肉带着血,那就是它的生命,你们不可吃。」
苏西尼派(Socinian)误以为上帝的形像,无非就是治理各样活物的权。他们对于罪恶的观念,甚为浅薄,他们不以为罪有严重性,不相信罪会使人性完全败坏。阿敏念派也有同样的错误。
4.与神彼此灵交:我们的始祖可以亲自与上帝灵交,听他的教训。「耶和华上帝将那人安置在伊甸园,使他修理看守。耶和华上帝吩咐他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创二15、16)。从创世记第二、不到三章来看,耶和华上帝乃有形有体的向亚当、夏娃显现。马太福音五章八节说:「清心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见上帝。」约翰壹书三章二节说:「我们现在是上帝的儿女,将来如何,还未显明;但我们知道,主若显现,我们必要像他,因为必得见他的真体。」歌罗西书三章三至四节:「你们的生命与基督一同藏在上帝里面。基督是我们的生命,他显现的时候,你们也要与他一同显现在荣耀里。」启示录二十二章三至五节说:「在城里有上帝和羔羊的宝座;他的仆人都要事奉他,也要见他的面。他的名字必写在他们的额上。」
二、人类得了上帝形像的「附益」
1.有快乐的社会环境,俾能发展人类的本性——关于伊甸的性质和夏娃的创造,乃有各种的学说。
伊甸,意指欢乐愉快,故称伊甸乐园。霍柏金斯(Hop- kins)在其所著《圣经的人类观》一书中说:「人乃包含女人。如果仅造男人,不造女人,则失去造人的意义。亚当给他妻子起名叫夏娃,但是上帝称他的名为亚当」。汉利马太(Mathew Henry)说:「上帝造夏娃,不是从他的头顶,使她高高在上;也非从他的脚,把她被踩在脚下;而乃在其肋旁,乃是使她平等,使她在膀臂之下,乃可加以保护;且使她靠近他的心,可以爱她。」史蒂文(Stevens)在他所著的《保罗神学》一书中说:「在男女两性的关系上,乃是互相依靠的,女人固然乃是由男人而出,但是男人也是从女人而生。哥林多前书十一章八至十二节说:『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并且男人不是为女人造的;女人乃是为男人造的……然而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无男;男也不是无女。因为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但万有都是出乎上帝。』」
有人认为黄金时代,就是理想的形像,乃似千禧年。人之所以异于禽兽,乃在他们能有理想,他们要以上帝作他们的目标,乃是证明他们是上帝的子孙。黑格儿也有同样的思想,认为人类的进步发展,乃以天堂作崇高的目标。所以关于人类原型本真以及上帝形像的学说,可以使人确信,人类乃原有这种理想的境界,现因始祖犯罪而失丧,我们靠人力不能恢复;但是上帝藉主耶稣基督,他为世人的罪,受了死的苦,就得了尊贵荣耀为冠冕,要领许多的儿子进荣耀里去,一同在新天新地(参来二9、10;启二一)。
我们以向往这种理想的崇高极乐的境界,藉求发展人类的本性,这非徒托空想,而须经过试炼。兹加申论:
2.藉着试探,锻炼人类的德性——人类还未达到确实圣洁的境界。而乃正像天真的孩子,只有经过试探,始能臻于完善。所以在伊甸乐园乃有各样的树,「……又有生命树和分别善恶树。」(创二9)「耶和华上帝吩咐他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二16、17)这一个简单的吩咐,却有深重的意义,要试验始祖顺服的心。试探并非一定会使他堕落,却正相反,倘能拒绝试探,便可以加强他的德性。
多马修(Thomasius)说:「邪恶乃是良善必有的转折点,这乃是魔鬼的学说与哲学。」那棵分别善恶树,乃为一棵考验的树。一个父亲乃有权要求他的儿子,以履行孝道作为承继他产业的条件。圣经晓谕我们:「不可轻看主的管教,被他责备的时候,也不可灰心;因为主所爱的,他必管教……你们所忍受的,是上帝管教你们,待你们如同待儿子。焉有儿子不被父亲管教的呢?管教原是众子所共受的;你们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儿子了。再者,我们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们,我们尚且敬重他,何况万灵的父,我们岂不更当顺服他得生吗?生身的父都是暂随己意管教我们;惟有万灵的父管教我们,是要我们得益处,使我们在他的圣洁上有分。凡管教的事,当时不觉得快乐,反觉得愁苦;后来却为那经练过的人结出平安的果子,就是义。」(来一二5一11)「我们有活泼的盼望,可以得着不能朽坏,不能玷污,不能衰残,为你们存留在天上的基业。你们这因信蒙上帝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着所预备、到末世要显现的救恩。因此,你们是大有喜乐;但如今,在百般的试炼中暂时忧愁,叫你们的信心既被试验,就比那被火试验仍然能坏的金子更显宝贵,可以在耶稣基督显现的时候,得着称赞、荣耀、尊贵。你们虽然没有见过他,却是爱他;如今虽不得看见,却因信他就有说不出来、满有荣光的大喜乐;并且得着你们信心的果效,就是灵魂的救恩」(彼前一3-9)。我们应向往这崇高的境界,有受苦的心志,忍受试探,坚苦卓绝,锻炼德性。
3.持守圣道,得着不朽的生命——科学指示我们,这血肉之体,是要朽坏的。但是上帝早经预备,可以防止朽坏,保持青春。其法就是生命树(创二9)。倘使亚当能够持守正道,则其身体就可纯化,有健全发展,不致死亡。这必朽坏的就可变成不朽坏的,这必死的,就可变成不死的。
生命树乃是象征人要与神相契,且要依靠他。而对他的灵魂来说,这生命树乃有圣礼的意义,使其念兹在兹,追求圣洁;人非圣洁,则虽长生不死,乃徒令其受无限的愁苦,虽生犹死。所以始祖犯罪堕落以后,便被逐出伊甸园,「又在伊甸园的东边安设基路伯和四面转动发火焰的剑,要把守生命树的路」,「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树的果子吃,就永远活着」(参创三22一24),就要永永远远受苦。所以基督教的永生之道,和外邦宗教的长生不老乃是完全异趣,不可并为一谈。
人类之原型,乃为上帝的形像。「我们现在是上帝的儿女,将来如何,还未显明;但我们知道,主若显现,我们必要像他,因为必得见他的真体」(约壹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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