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大桥: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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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
第 509 号
现公布《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的决定》,于2007年11月22日零时起施行。
国务院总理 温家宝
中央军委主席 胡锦涛
二○○七年十月十八日
提 要
(2000年7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288号公布根据2001年7月27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修改〈中 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07年10月18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的决定》第二次修 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空域管理  第三章 飞行管制 第四章 机场区域内飞行  第五章 航路和航线飞 第六章 飞行间隔  第七章 飞行指挥  第八章 飞行中特殊情况的处置 第九章 通信、导航、雷达、气象和航行情报保障 第十章 对外国航空器的特别规定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家领空主权,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飞行活动,保障飞行活动安全有秩序地进行,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凡辖有航空器的单位、个人和与飞行有关的人员及其飞行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则。
第三条 国家对境内所有飞行实行统一的飞行管制。
第四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领导全国的飞行管制工作。……[具体内容]
第二章 空域管理
第十一条 空域管理应当维护国家安全,兼顾民用、军用航空的需要和公众利益,统一规划,合理、充分、有效地利用空域。
第十二条 空域的划设应当考虑国家安全、飞行需要、飞行管制能力和通信、导航、雷达设施建设以及机场分布、环境保护等因素。
空域通常划分为机场飞行空域、航路、航线、空中禁区、空中限制区和空中危险区等。空域管理和飞行任务需要的,可以划设空中走廊、空中放油区和临时飞行空域。……[具体内容]
第三章 飞行管制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飞行管制,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统一组织实施,各有关飞行管制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
第二十九条 飞行管制的基本任务是:
(一)监督航空器严格按照批准的计划飞行,维护飞行秩序,禁止未经批准的航空器擅自飞行;
(二)禁止未经批准的航空器飞入空中禁区、临时空中禁区或者飞出、飞入国(边)境;……[具体内容]
第四章 机场区域内飞行
第四十三条 机场区域是指机场和为该机场划定的一定范围的设置各种飞行空域的空间。
机场区域应当根据机场周围的地形,使用该机场的航空器的型别和任务性质,邻近机场的位置和跑道方向,机场附近的国(边)境、空中禁区、对空射击场或者发射场、航路和空中走廊的位置,以及公众利益和安全保障等因素划定。
相邻机场距离过近的,可以合划一个机场区域。
机场区域的界线通常与机场飞行(塔台)管制区的界线相同。……[具体内容]
第五章 航路和航线飞行
第六十四条 航空器使用航路和航线,应当经负责该航路和航线的飞行管制部门同意。
第六十五条 航路和固定航线地带应当设置必要的监视和导航设备。
沿航路和固定航线应当有备降机场。备降机场应当有必备的设备和良好的通信、导航、气象保障。
军用机场作为民用航空器的固定备降机场或者民用机场作为军用航空器的固定备降机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具体内容]
第六章 飞行间隔
第七十九条 飞行间隔是为了防止飞行冲突,保证飞行安全,提高飞行空间和时间利用率所规定的航空器之间应当保持的最小安全距离。飞行间隔包括垂直间隔和水平间隔。水平间隔分为纵向间隔和横向间隔。
机长必须按照规定的飞行间隔飞行,需要改变时,应当经飞行管制部门许可。
第八十条 航路、航线飞行或者转场飞行的垂直间隔,按照飞行高度层配备。飞行高度层按照以下标准划分……[具体内容]
第七章 飞行指挥
第八十九条 组织实施飞行指挥应当根据本规则和有关规定进行,做到正确、及时和不间断。
第九十条 飞行指挥员必须切实履行职责,维护机场、空中秩序和飞行纪律,并做到:
(一)了解飞行任务、飞行计划、飞行人员的技术水平及健康状况、航空器性能和机载设备,以及各项保障工作情况;
(二)掌握飞行动态,了解天气变化,及时向飞行人员通知有关的空中情况和指挥其准确地按照计划飞行;……[具体内容]
第八章 飞行中特殊情况的处置
第九十八条 飞行中的特殊情况,是指突然发生的危及飞行安全的情况。
对飞行中特殊情况的处置,应当根据情况的性质、飞行条件和可供进行处置的时间来确定。飞行中各种特殊情况的处置办法,由各航空管理部门规定。
第九十九条 飞行人员、空中交通管制员、飞行指挥员和各类保障飞行的人员,对飞行中特殊情况的处置必须预有准备。……[具体内容]
第九章 通信、导航、雷达、气象和航行情况保障
第一百零四条 通信、导航、雷达、气象和航行情报保障部门应当明确任务,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同,周密组织与实施飞行保障工作。
第一百零五条 各种通信、导航设备必须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主要设备应当配有备份,保证通信、导航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航空通信、导航无线电频率的管理和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无线电台和其他仪器、装置,不得妨碍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的正常使用。……[具体内容]
第十章 对外国航空器的特别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 外国航空器飞入或者飞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空,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飞行、停留,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规定获得批准。 <
br>  第一百一十三条 外国航空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航路、航线飞行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负责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
第一百一十四条 外国航空器飞入或者飞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空,必须按照规定的航路飞入或者飞出。……[具体内容]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一十六条 违反本规则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及有关法规对其处罚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无明确规定的,适用本章规定。
第一百一十七条 未按本规则规定履行审批、备案或者其他手续的,由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内容]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百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器在本国领海以外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公海上空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规则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第一百二十二条 拦截违反本规则的航空器所使用的信号和被拦截的航空器回答的信号,按照本规则附件三的规定执行。
第一百二十三条 本规则下列用语的含义……[具体内容]
:::辅助指挥、联络的符号和信号(一) :::
:::飞行高度层配备标准示意图 :::
:::辅助指挥、联络的符号和信号(二) :::
:::拦截航空器和被拦截航空器的动作信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