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期货的手续费:中共大连市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共大连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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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连市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共大连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大连日报  2011-07-25 00:53 转播到腾讯微博

    中共大连市第十次代表大会以来,大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市委和省纪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大连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现将五年来的工作情况和今后五年工作的建议,向大会报告如下,请予审查。

    一、过去五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市第十次党代会以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改革创新精神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拒腐防变教育机制、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法规制度约束机制、改革创新推进机制、群众权益保障机制、查处腐败惩戒机制不断完善,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保证科学发展政令畅通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

    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认真组织定期检查、专项督查,严格落实问责制度,确保政令畅通。深入开展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共检查项目1499个,整改问题465个,查处案件116件。参与组织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开展“作风建设年”和“行政效能年”活动。对各地区、部门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和事件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行政效能和执行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积极整治党政机关“庸、懒、散”等不良风气。在100家企业和589个社区设立行政效能、政风行风监测点,监督检查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情况。严明区域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纪律,积极参与群体性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增强

    坚持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先后开展了“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学法纪、守清廉、促发展”、“树三观、扬正气”等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巩固、创新教育载体和形式,采取巡回宣讲、开辟报刊专栏、举行测试活动等形式,认真学习《廉政准则》等党纪法规。“读文思廉”学习教育活动形成长效机制,先后推荐廉政文章60篇,编辑出版三集《清廉文鉴》。以《大连法制报》为载体,在领导干部及其家庭成员中开展“学法纪、守清廉”党纪国法知识系列学习活动。先后三批次评选出21名市“廉洁从政标兵”,授予市级劳模荣誉称号。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坚持以考促学、以学促廉,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工作。以培育廉政价值观为核心,组织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推进年”和“普及提高年”活动,广泛进行廉政公益广告展播,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一步强化了全党全社会反腐倡廉意识。

    (三)强化监督制约机制,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进一步规范

    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谈话、函询等制度进一步落实。各级纪委领导班子成员与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和集体谈话15122人次,组织任前廉政谈话13400人次,开展诫勉谈话4088人次。开展了两轮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等情况的检查考核,共检查单位212个。

    组织监督市直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召开廉政专题民主生活会,督促自查自纠和整改措施落实。对全市1130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违规金额11.69亿元。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中央党务公开联系点的示范作用,进一步规范了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渠道。不断完善向人大、政协和民主党派及党外人士进行反腐倡廉建设和查办重大案件情况工作通报制度,重视发挥社会各界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以规范婚丧喜庆事宜为重点,有效整治了领导干部收送钱财的问题。对334个涉嫌违反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线索进行了集中排查、处理。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8250次。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审批和备案管理,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集中治理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深入治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内设机构“小金库”问题,发现并纠正存在问题单位290个,涉及金额1.1亿元。

    (四)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惩治腐败力度进一步加大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1677件(次),立案2905件,结案278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630人,其中局级干部20人,县(处)级干部146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4.59亿元。重点查办了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破坏经济发展软环境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案件。集中开展涉农地区“反腐惩贪、除恶惠民”专项整治,坚决惩治侵害农民利益和群体访、越级访背后的腐败问题,取得了惠及一方百姓、促进一方发展、维护一方稳定的综合效果。深化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商业贿赂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完善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查办案件协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坚持信访集体排查、分类管理、结果监督等制度,有效解决了一批信访积案和越级访问题。深入推进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条例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查办案件程序。认真开展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合法权益切实得到维护。实行“一案两报告”和“一案一整改”制度,向发案单位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有效发挥了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五)坚持纠建并举,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

    积极开展专项治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力度。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认真纠正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127个。参与保障性住房申购、销售等监督工作。积极维护重组改制和破产企业职工的权益,查处侵害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问题635个。专项检查全市公办中小学教育收费、规范办学及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执行“三限”政策情况,加强对执行“两免一补”、教育经费投入使用情况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的督查。狠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对医疗服务单位收费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并督促整改。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支农惠农资金的监管。加强对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的监管,清理行业协会违规收费1800余万元。撤销评比达标表彰项目455项。

    深化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组织社会各界对158个部门和行业进行民主监督。在全市158个乡镇(街道)、2200多个基层站所,全面开展了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完善日常问题随机评、突出问题专题评、整体情况综合评的评议机制,督促整改问题3200余个,调离或调整站所负责人57人。民心网联网单位扩展到178个,“行风热线”播出720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和政策咨询18051件(次),办结率、反馈率、满意率有新提高。

    扎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监管,评选表彰了“勤廉双优”农村基层干部。围绕国有企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以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企业民主管理和职工权益保障为重点,深入推进企业党风建设。进一步加强高校和社区党风廉政建设。

    (六)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进一步深入

    深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创建并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平台,建立健全落实工作责任机制、保障机制、协调机制、督查机制、测评机制和奖惩机制,全面落实具体工作任务,落实率达到100%。组织开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创新奖评选活动,表彰、推广了84项工作创新项目。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在市直和区市县行政权力集中的部门开展试点工作,清理上报行政权力13374项,确认保留10339项,查找廉政风险点27033个,研究制定防范措施33156项。加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实现省、市、县三级系统联通,1015项行政审批事项纳入电子监察系统,监察网上审批数据32586笔。

    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制定了《大连市反腐败组织协调工作的暂行规定》、《大连市关于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关于进一步深化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大连市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一批反腐倡廉规章制度,有效发挥了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证作用。

    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削减行政审批项目168项,市本级行政许可项目全部实现网上审批。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不断健全。全面实行了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加强了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实施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建立代建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了项目监管和社会监督。深入推进市场配置资源制度建设,健全对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领域的监督机制,规范了公共资源市场化运行。政府信息公开全方位推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广泛实行。

    (七)积极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以“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了学习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作风建设推进年”、“抓落实、促效能、创最佳”等活动,结合纪念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活动,系统总结了全市反腐倡廉建设经验成果,实践能力和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市纪委全委会工作规则和加强市纪委常委班子建设意见,积极探索充分发挥纪委委员作用的途径和方法,集体决策、民主议事的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市直纪检监察机构进一步健全;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明显加强,区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增加人员编制62人、内设机构11个,办公经费和装备设施配置全部达标;深入推进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机制改革,在3个县级市划片组建纪工委、监察分局13个。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力度进一步加大,政治素养、业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信息化建设,通过导入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开发应用纪检监察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工作效能明显提高。

    五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职责,不断提升执纪理念和执纪实践的科学化水平,各项工作得到了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市委市政府及社会各界的肯定。深化基层党务公开工作经验在全国推广产生示范效应,“反腐惩贪、除恶惠民”专项行动得到中央纪委的充分肯定并通报全国,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的做法在全国性会议上交流得到广泛好评,创建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平台被中央纪委推广应用并入选建国60周年辉煌成就展览,等等。所有这些是在各级党委有力领导下,党政齐抓共管、纪委有效组织协调、各个部门通力合作、广大党员干部齐心协力的结果,也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锐意进取、创先争优良好风貌的体现,对全市政治建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保证和推动作用。

    总结五年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践,需要吸取和运用好的宝贵经验是:第一,必须坚持服务大局、保障发展,围绕市委市政府科学发展决策的贯彻落实开展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促进科学发展,实现反腐倡廉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第二,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有效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第三,必须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认真履行查办案件基本职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同时不断加大预防腐败的力度。第四,必须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形成具有大连特色的反腐倡廉工作局面。第五,必须坚持统筹协调、齐抓共管,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纪委组织协调作用,形成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合力。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还要清醒地认识形势,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并存,防治力度加大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和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更要清醒地看到问题,有的领导干部作风不正和违反廉洁自律的问题还比较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问题还比较严重,反腐倡廉建设制度的执行还不够有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能力尚待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工作在思想观念、方式方法等方面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等等。对此,必须高度重视,努力解决。

    二、今后五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是大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关键期,也是对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重要考验期。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任务,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全面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深入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圆满完成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提供坚强保证。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的部署,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健全监督检查和纪律保障机制,切实加强市场价格调控、房地产调控、规范和节约用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继续深入开展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和惠民工程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加强对群体性事件等问题的纪律监督、责任追究和案件查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理论联系实际、批评和自我批评、求真务实和艰苦奋斗的作风,形成推进科学发展新跨越的强大力量。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肃查处大案要案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反腐败最重要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是解决影响和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突出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要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违纪违法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问题及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既要严肃惩处受贿行为又要严肃惩处行贿行为。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案件。严肃查办以案谋私、贪赃枉法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案件。

    要通过分片整治、集中查处、综合治理,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突出问题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治理。坚持严格执纪、有案必查、违纪必究,把握好个案和全局、治标和治本、查处和保护、数量和质量等方面关系,整体推进查办案件工作。进一步加强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大对基层办案工作的指导,强化对重大案件的督办和直查快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案件审理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办案流程、考核奖励、管理监督等方面制度规定,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加强办案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办案能力。通过查办案件加强教育警示、推进建章立制、强化制约监督、严肃刹风整纪,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三)坚持改革创新、完善制度,深入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

    加快推进《大连市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及责任分工》各项任务落实,2012年底前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下,形成地区性的统筹推进、协调发展的基本制度规范。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新的目标任务。结合大连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围绕防范权力运行风险,全面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制度系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行政绩效管理系统、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民意诉求反馈系统等“五大系统”建设,以权力监督制约为核心,以规范权力运行为主线,有效整合监督资源,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建立健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化财税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要素市场改革,推动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市场运行机制。

    (四)坚持深化教育、强化监督,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要把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融入党的思想政治建设之中,注重以人为本,不断创新宣传教育工作的方式方法,着力提高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着力加强系统性的理想信念、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及道德修养教育。切实抓好教育培训,将反腐倡廉教育贯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深入推进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工作。创新深化“读文思廉”活动,进一步提高荐文质量,扩大教育覆盖面。大力开展正面典型示范教育,继续做好“廉洁从政标兵”的培养、选树、表彰工作。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剖析典型腐败案件,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基地和网络反腐倡廉教育阵地作用。认真开展岗位廉政教育,针对岗位职责特点,进行廉政风险防范教育。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

    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三谈两述”和函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避免个人决策重大事项,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等防止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权力过分集中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认真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认真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推进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全部实行党务公开,探索实践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重点整治领导干部收受礼金、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铺张浪费等方面的问题。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事宜借机敛财、公款超标准接待、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设立“小金库”、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等突出问题。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等市场经济活动。继续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重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五)坚持以人为本、执纪为民,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专项治理力度。重点解决征地拆迁、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治理征地拆迁中违规违法强征强拆、征地补偿款不到位等问题。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分配使用的监管。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和责任体系,严肃查处食品药品质量、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的案件。继续治理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和学前教育高收费、乱收费问题。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正面向农民和村级组织的乱收费和集资摊派行为。强化行业监管,认真治理公共服务行业利用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以及价格欺诈、乱收费等问题。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加强对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监督。加强政风行风监督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评议部门和行业等工作,进一步完善考评办法,增强工作效果。充分发挥民心网、“行风热线”作用,强化对群众反映问题的跟踪督办。要通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质量,拓宽群众知情、议政和监督的渠道。全面推进农村、企业、高校、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探索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途径和方法。

    (六)坚持秉公执纪、自警自励,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不断加强组织建设、思想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注重完善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充实部门职能,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水平。充分发挥纪委委员作用,加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纪委常委会的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干部资格准入制度,加大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和交流的力度,注重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任用。深化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完善开放先导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管理,推动非派驻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深入推进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机制改革。努力建设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和学习型领导班子,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党性修养,提升职业道德水平。加强教育培训,注重实践锻炼,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服务保障促进科学发展、做好群众工作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效预防腐败的能力。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群众支持参与的良好局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同志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不断开创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为圆满完成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实现建设富庶美丽文明的现代化国际城市的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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