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月个人照片:中共兰州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1 01:14:22
全面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以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在中共兰州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同志们:现在,我代表中共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七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市委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春节前,市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了市纪委的工作汇报,对2011年全市反腐倡廉建设进行了研究。刚才,武成书记作了重要讲话,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反腐倡廉建设作了新的部署,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一、关于2010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2010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实施省委区域发展战略、市委“1355”总体发展思路和“再造兰州”战略,服务大局,狠抓落实,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切实加强了对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服务、保障和促进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一是加强了对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国办《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省委区域发展战略、市委 “1355”发展思路和“再造兰州”战略的实施,围绕全市“打好六大战役,实现六个突破”和“抓发展、治污染、拓空间、畅交通、强管理、提效能、保民生、促和谐”的工作重点,主动介入,全程跟踪,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促进了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二是加强了对扩内需保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先后检查扩大内需重点项目64个,查纠各类问题192个,对个别工程建设中发现的违规问题,严肃追究了有关人员的责任。三是加强了对重点工程项目的督促检查。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门督查组,对40多个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项目进行了全面督促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县区下发督办意见书58份,有力地推进了项目建设。四是及时开展了专项督查。先后组织力量对“兰洽会”前各县区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市区交通堵塞问题、解决房产证办理历史遗留问题、廉租房建设项目等进行了专项督查。同时,加强对节能减排、固定资产投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监管等方面的执法监察,及时纠正了一些违纪违规问题。(二)广泛开展了以《廉政准则》为重点的廉政教育。新修订的《廉政准则》颁布后,各级党委和纪委采取专题报告会、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深入进行廉政教育。组织2100名县级以上干部和1.3万名科级干部参加了《廉政准则》知识测试。各级领导班子普遍召开以贯彻《廉政准则》和作风建设为主题的民主生活会,进行了对照检查。在《兰州日报》开设专栏,兰州电视台开展“县区委书记谈准则”专题报道,刊播市、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学习《准则》体会文章16篇。组织拍摄了反映西北中学原校长违纪案件的专题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500多场次,6500余名党员干部参观了警示教育基地,近3000名干部旁听了有关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法庭审理。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已创建省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1个,市级示范点11个,县区级示范点54个。同时,通过廉政公益广告、廉政书画、廉政短信、文艺演唱等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廉政教育,收到了良好效果。(三)进一步拓展了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63项,我市被确定为全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部级联系点之一。深入开展预防腐败试点工作,针对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范,有效预防了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配合组织部门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严格执行民主推荐、考察预告、征求纪委意见、会议票决、任前公示和责任追究等制度,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配合财政部门对400家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落实国务院有关规定,压减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20%、出国(境)经费15%、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及会议费10%。各级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689人次,1835名党员领导干部接受了任前廉政谈话,对168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1891名领导干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对98名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严格公务用车购置审批制度,清查违规借用车辆46辆。(四)严肃查办了一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991件(次);初核案件线索137件,立案查处案件48件,其中县处级干部5件;结案44件,结案率91.7%;给予党政纪处分59人。通过查办案件挽回经济损失1650余万元。特别是对市运管处有关人员制作假证、贪污挪用公款等案件的查处,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完善信访举报流程,规范信访约谈、评估、督办等制度,为查办案件提供了有价值的线索。加强案件审理和监督管理工作,确保了案件质量。经过调查核实,为73名干部澄清了是非。我市案件检查和案件审理工作受到了省纪委的表彰。(五)扎实推进了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加大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共检查项目43项,涉及资金6697万元。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活动,对问题较多的农药经营网点进行了清理整顿。对中小学春秋季入学收费和违规收取补课费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查纠违规金额590余万元。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共清理出“小金库”违规金额914万元,对8人进行了问责。认真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纠正违规问题7件,查处假劣药品案件66起。清理规范社团和中介组织收费行为,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近5亿元。加强经常性督查,治理公路“三乱”取得明显成效。对87家市直部门、单位进行了民主评议, 对19个部门的54个二级单位进行了延伸评议。播出“行风阳光热线” 节目43期,接听热线1661个,并开展了两次现场大接访活动。市行政服务投诉中心共受理各类投诉496件,接访183人(次),办结率99.8%。(六)深入开展了“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在全市政府系统深入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各部门、各单位通过学习教育和自查自纠,共查找出单位和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1127条,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824条。在行政审批服务职能相对集中的重点部门开展制度规范和流程再造,普遍健全规范了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等规章制度。全市共梳理原有制度11738项,废止1025项,新建2082项,修订完善3921项;共梳理审批服务事项1473项,压缩394项,优化再造审批服务流程1688个,压缩审批总时限1558个工作日。组织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和民主党派代表成立督查小组,对各部门、各单位进行了3轮明察暗访和重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成相关部门进行了整改。活动期间共对28名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不同形式的问责。认真受理社会投诉,涉及行政效能方面的48件投诉件全部办结。(七)进一步加强了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和“五个一”学习活动,激发了纪检监察工作活力。制定了《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25名干部参加了中央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班。对全市115名乡镇街道纪委书记进行了培训。选拔配备机关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9名,内部轮岗交流干部17人,选调8名年轻干部充实到市纪委机关。协调设立了市委党校等四个部门纪检监察机构。中央纪委有关加强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各项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个别部门和单位对反腐倡廉责任和任务落实不够到位,工作成效还不够明显;干部作风和行政效能与兰州率先跨越发展的现实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还需要做大量工作;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少数基层干部违法违纪现象仍有发生;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运行机制还需要不断创新完善。这些问题和差距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二、关于2011年反腐倡廉建设的主要任务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再造兰州”战略、推进率先跨越发展的重要一年,也是市县乡三级党委集中换届之年,全市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纪检监察机关责任重大。今年全市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按照“坚持一个理念、完善一个体系、落实六项任务、强化四项措施”的工作思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改革创新、狠抓落实,以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效,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促进兰州率先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证。坚持一个理念:就是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之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体现在工作的决策部署上,体现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上,体现在行之有效的制度保障上,体现在良好的作风上,体现在干部队伍建设上,着力加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着力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机制,着力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工作,着力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着力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着力加强基层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切实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完善一个体系:就是要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部署,抓紧落实《2008-2012年工作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在统筹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各项工作的基础上,突出重点、突破难点,进一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强化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最大限度地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不断提高预防腐败的能力和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落实六项任务(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监督检查,保证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一要严明纪律要求。要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做到“三个毫不动摇”,严格执行“五个严禁”, 对违反政治纪律的情况,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予以惩处。二要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对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对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做好“三农”工作、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以及市场价格调控、房地产调控、规范和节约用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央关于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三要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我市实际,着力加强对中央支持甘肃发展和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省委区域发展战略、市委“1355”总体发展思路和“再造兰州”战略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兰州新区”建设推进情况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市委、市政府为民兴办实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落实任务不到位、执行政策措施打折扣、项目建设进展缓慢、资金利用效率不高和工程质量不达标等问题,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体制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重大政策制定和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评估机制、决策失误纠错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监督检查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二)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深化行政效能建设,促进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一是要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不断改进群众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健全服务群众、联系群众和保障群众权益制度,坚决纠正脱离群众的不良风气;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紧紧围绕率先跨越发展,转变作风抓落实,加快节奏求实效,积极倡导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多做少说、真抓实干、注重实效,着力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心浮气躁等问题;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坚决整治奢靡之风,有效遏制群众反映强烈的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等问题;大力弘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坚决反对上下级和干部之间逢迎讨好、相互吹捧等庸俗作风,自觉克服好人主义,敢于同消极腐败现象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斗争。二是要以强化执行力和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继续深化行政效能建设。进一步规范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行为、办公秩序、协调机制和内部监督程序,严格执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精简审批服务环节,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在完善纵向流程的基础上,推进横向流程再造,推行“一键式”服务,为基层、企业和群众提供更便捷、更优质、更高效的服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对行政效能建设的督促检查,广开群众投诉渠道,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的整治力度。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完善行政效能考核办法,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使效能督查考核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三是要以强化民主监督为重点,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解决基层干部在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极少数基层干部滥用职权、涉黑涉恶、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等行为。认真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全面推行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加强对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途径;加强对城市社区公共资源营业性收入、公共建设投入等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等工作。要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表达合理诉求的渠道,关注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和利益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三)深化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一要切实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要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为重点内容,进一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深入开展典型示范教育、反面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提高针对性,增强实效性。要在党员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五个一”活动,即讲一堂廉政党课,检查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参加一次警示教育活动,撰写一篇反腐倡廉建设理论文章,提出一条有价值的反腐倡廉工作建议。二要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着力提高廉洁自律各项制度的执行力,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继续落实谈话警示诫勉制度和责令纠错制度。深入开展对《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全面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督促党员领导干部主动如实报告相关内容;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行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的各项规定;逐步推行公务卡消费制度,强化公务接待经费预算管理;认真治理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违反规定多占住房、买卖保障性住房等违规行为。三要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坚持廉政教育与职业道德教育相统一、廉政文化与行业文化相融合,继续抓好廉政教育示范基地和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积极推广干部喜闻乐见的廉政动漫、廉政短信、公益广告、戏剧等有效形式,营造崇廉尚廉的良好社会氛围。(四)注重源头治理,强化监督制约,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用权行为。一要继续推进各项改革和制度创新。配合有关部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推进财税管理体制、投融资体制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从体制机制上堵塞腐败漏洞。继续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系点工作。要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引导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在执行制度上率先垂范。二要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干部和人、财、物等重点对象及关键部位的监督,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活动,加强内控机制建设。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强化对重点岗位的任中审计和财政资金、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注重对审计结果的运用。重视对反腐倡廉舆情特别是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三要继续抓好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试点工作。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项目审批、招投标等方面的制度体系,规范运行程序,加强全程监管,从源头上防范腐败现象的发生。四要有效预防和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中组部“5个严禁、17个不准”的要求,严明换届纪律,从严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保证换届工作在风清气正的氛围中顺利进行。(五)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维护党纪政纪尊严,不断加大惩处腐败的工作力度。要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坚决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厉惩处利用人事权、执法权、司法权、审批权、监管权等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处罚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组织和重点岗位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案件;严肃查办贪赃枉法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的案件。要进一步完善查办大要案组织协调机制和案件移送制度。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和安全文明办案。加强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完善信访举报,强化案件管理。(六)开展专项治理,狠抓关键环节,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一要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配合有关部门抓好排查整改,认真清查违规项目审批、规划调整以及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严肃查办在土地矿产资源审批、项目实施、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政府采购及执纪执法中的案件。二要继续抓好“小金库”专项治理。严格财经纪律,健全制度体系,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对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治理力度,努力取得实效。三要深入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的专项治理。严格审批程序,未经批准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经批准举办的,要纳入财政预算,接受审计监督。四要集中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重点纠正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和违规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及公车私用等问题。五要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的监管;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和责任体系;深入开展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强农惠农资金和救灾救济等民生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制止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占补平衡等环节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进一步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强化四项措施:(一)严格考核监督,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中央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各级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也要按照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积极协助党委、政府搞好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不力、疏于监管、责任不落实的,要进行问责。(二)加大创新力度,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发展的办法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要正确处理治标和治本、惩治和预防的关系,统筹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要创新方式方法,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积极探索有效防治腐败的途径和办法。大力推进电子监督系统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科技手段,努力提高监督实效。(三)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注重发挥行政监察的职能作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同时,严格执行新修改的《行政监察法》,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工作,加强对政务公开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加强对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及其人员的监察,加强对受委托从事公务的组织及其人员的监察,努力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整体效应。(四)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进一步落实好加强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认真抓好县区、乡镇纪委的换届工作,积极探索更好地发挥乡镇纪检机构职能作用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强化国有企业、医院、学校纪检组织建设。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自觉接受监督,秉公执纪、依法办事,履职尽责,切实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同志们,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任务光荣而艰巨。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有效的措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倍努力,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率先发展、科学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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