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豫有约 林心如2007:神圣根基与自由传统——宗教改革与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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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的灵在哪里,那里就得以自由。”——圣经·哥林多后书317

“基督教是世界自由不朽的种子。”——洛桑学院神学教授微内(Alexandre Vinet1797-1847

第一部分 自由传统

宗教改革是一场自由运动。当代中国人很少这样理解宗教改革的。宗教改革首先反抗天主教所代表的中世纪专制,继而又在北欧,特别是英美各国中带来了政治上渐进的自由。宗教改革所开创的英美自由的传统,大略可以归结如下:

法制基石

宗教改革圣经被高举,不单成为道德的基础,更成为法律的基础。罗勃(Paul Robert)在洛桑高等法院古老大楼的的“公正将使邦国高举”的壁画,反映的正是这一主题,“‘公正’并没有蒙着眼睛,站在那里,手握着剑,剑锋向下指着一本书,书上写着‘上帝的法律’几个字。这幅作品画出了宗教改革之后北欧的社会学基础和法律基础。”(薛华,《前车可鉴》,以下简称“《前车》”,100页)

宪政模式

改教家的宪法思想后来都有成果,如布塞尔和加尔文。他们的思想不像中古时代的契约观念那样脱离生活。“长老会治会制度的宪政模式不单是政治规限原则的一个样板,也是一种教育。”(《前车》102页)而长老会是加尔文思想的嫡系传人。

宗教改革的结果,是基督新教教会的建立,新教特别是承受加尔文主义影响的教会,在治理上都有很强的民主共和色彩,他们实践了自由也建立了秩序。而有的学者甚至认为,英美的自由秩序是由新教教会的内部秩序延展到世俗政治中去的。

监察制度

因为相信无误的圣经,平民有绝对的标准,抗衡大多数人的错误决定。

监察古已有之,但是宗教改革认定人是罪人,所以特别主张用制度监察和制衡那些掌握权力的人。瑞士由于其宗教改传统,“特别热衷于实施权力的监察与制衡”。英国的国王与两院、美国的体制,“奉行宗教改革的国家,社会的‘治’、‘乱’问题,都有解决的办法。”

人人平等

改教运动高举圣经是唯一最高的权威,“而圣经主张,无论君王或庶民,都应该遵守上帝的律法。”这带来了政治风气的变化。英国人越来越不怕专制君主的报复。

反抗专制

作为为宗教改革之子,清教徒在英国从后中世纪的全权国家中,坚定不移却是循序渐进地把教会从国家专制中切割出来,建立了民间生活的独立性。他们建立了具有民间自组织的教会,自下而上地变革了社会秩序,却没有导致大规模、长时间的流血,最后在英国确立了宪政的政体。

民主政治的宗教改革精神在卢塞福的著作《法律是王》中表露无遗。“因为有了体制,所以可以有自由而不混乱,换句话说,政治权力是操纵在法治的政府手中,而不是由人专横独断,因为法律最后权威是圣经,而不是人。”

卢塞福的著作对美国宪政却有很大影响。将卢的思想带往美国的人之一是洛克(1632-1704),“洛克虽然把长老会中的传统世俗化了,但是他却从其中吸取了许多成分。洛克主张人民的权利不可剥夺,政府须为人民认可,权力分立,以及人民有权进行革命等,从卢塞福的著作中便可以找到这种政治理想的圣经基础。若没有这个圣经背景,整个体系就会没有根基了。” (《前车》)

笔者认为,宗教改革所开创的自由传统虽然彰显于政治和法律制度,然而最深的根基却是源于宗教改革神学。人论、救赎和知识论,这三方面是宗教改革的自由根基。

宗教改革这三方面的思想,首先都是针对个人的,然而却都能够延展到文化与制度的层面。

第二部分 神圣根基

一、 人有上帝的形象:人权的基础

在宗教改革的思想中,人是有地位的。

我们对待人的态度,出自于我们对人的认识。而圣经告诉我们,人是按上帝的形象造的,因此“人真是美妙的”。

首先,宗教改革认为人有上帝的形象,建立了人的自由与尊严。“人获得真正的内在价值时,自由就在其中,没有这些因素,自由就会导致混乱。”(《前车》99页)

基督教认为人类是按上帝的形象样式造的。“上帝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象,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创世记1:26)。这“形象”与样式”在新约里更具体指明是“真理、仁义和圣洁”,也就是说人类受造而有“真理”即理性的能力——可以认识世界;有“仁义”即法性的潜能——追求公平与正义;有“圣洁”即德性的潜能——追求圣洁浪善的生活。

人内在的灵魂是宝贝的,这灵魂不仅由于其理性、法性、德性的潜能而珍贵,更是由于其来源而珍贵,因为这灵魂是来自上帝的。“耶和华上帝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名叫亚当。”(创世记二:6)。

因为上帝是尊贵的,所以按照上帝形象创造的人也是尊贵的,因此,个体生命具有无上的价值。人的自由与权利在此就得到了神圣的看顾。所以,高举了上帝的地方,人的权利就得到高举,人的自由就得到保证。

其次,从宗教改革的观点来看,即使在人堕落之后,他仍然是美妙的,仍然具有不可剥夺的权利,这是人权观念最稳固的根基。

薛华说:“宗教改革家知道人的沉沦在于背逆上帝。但是建立了北欧文明的宗教改革家,和跟随宗教改革的人知道,当人在永在的上帝面前是道德上的罪犯时,他不是‘一无所有’的。现代人倾向于去思想人是一无所有的。”

人虽然堕落了,人的堕落使他里面上帝的形象破损了、残缺了,但是,人仍是按上帝形象创造的,他的生命仍是应当受到尊重的,因此,罪人仍有一些不可让渡和剥夺和权利是属于每一个人的。

因为所有的罪人,都一样有上帝的形象。即使是我们的仇敌,他也仍有一样的本质,我们还是应当从心灵去饶恕他,去爱他,甚至出于十字架的爱放弃作为受害者本可以诉诸的司法追讨。这样就有益于建立饶恕、爱与和平。

这样,在“人有上帝形象”的基础上所建立的人权观,不仅稳固,而且是普遍的。

人变得很重要。人是照上帝形象造的,人所担当的各种职分都被视为尊贵,“信徒皆祭司这个圣经真理被高举之后……由这个思想产生了人人平等的观念,而教会实行的平信徒当教会领袖,管理教会,也加强人民主意识的潜在力量。”(薛华《前车可鉴》,以下简称“《前车》”,第80页)

二、 知识论:惟独圣经建立了统一性

薛华说:“对一致性的问题宗教改革和文艺复兴所给予的答案正是全然相反的。”

在阿奎那的体系中,就有两种自主性的冲突,就是人的理性的自主性与上帝的自主的冲突。而宗教改革只肯定上帝的自主性,这样就建立了统一性。

“对宗教改革而言,终极的而且充足的知识植根于圣经——即唯独圣经,这与在圣经加上任何与圣经平行的东西截然不同,不管(它)所加的是教会或自然神学。”

这样就建立了知识论上的统一性。

薛华说:“宗教改革指出上帝在圣经中向我们同时讲到‘上层’及‘下层’(注:就是超验与经验,或恩典与自然)的事。他以启示讲到他自己——属天的事,并在真启示中讲到自然——宇宙与人。所以,宗教改革者有一种知识上的实在一致。他们完全没有文艺复兴所具有的自然与恩典间的矛盾问题。他们之获得这知识上的实在一致,并非他们比旁人聪明,而是他们所得的一致乃基于上帝在两种领域都有所启示。”

如下图所示:

恩 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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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然

人可以认识上帝,因为上帝已经把自己启示出来。“人可以认识那最终极的‘共相’。此外圣经也向世人启示意义、道德和价值。”

“虽然我们没有全然清楚的真相在圣经中提供出来,我们却能从圣经得到我所说的‘真的真相’。依此我们知道关于上帝与人的真的真相和有些关乎自然的真知。所以在圣经的根基上,当我们得不到全备的知识时,我们得到了真实而一致的知识。”

“与阿奎那所启发的人文主义,与罗马天主教式的人文主义恰成对照的是:宗教改革没有留下‘自主’的余地。”“这并不是艺术与科学就没有自由了。相反的,在被启示的形式里正有真自由在其中。虽然艺术与科学有其自由,但它们并不是自主的——艺术家与科学家也一样地在圣经的启示之下。我们将要看到,任何时候艺术与科学试图自主,一种铁定的原则即会彰显出来——自然‘吃掉’恩典,因此艺术与科学本身很快也会成为无意义的。”

1860年布克哈特(Jacob Burckhardt)的《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文明》一书揭示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的主要分别。两者都提倡自由,“但南部则流于放肆,而北部则无此现象,原因是文艺复兴的人文主义,人没有办法给人生各个殊相(注:就是‘部分’)赋予意义,同时在道德范畴中无从得到绝对;北部则不同,宗教改革中的人在圣经真理下,在自由中抓着绝对价值。”(《前车》第97页)

在知识论上,对于绝对权威的认识,使人不被愚弄,也使人坚持独立的批判性立场。所以,我们也看到,启示(圣经)成了良心自由的最有力的引导,因为人可以相信,当人的理性归回上帝圣灵的引导时,他有能力独立明白圣经,也就是说绝对的权威是每一个个体的人都可以认识的。这样,在知识论上,就打破了权威的独占性,而使人人都有份于认识和归回绝对的权威,这样也促进了自由和民主思想的发生。在近代历史上,那些面对天主教的强权“虽千万人吾往矣”的人士,如被锉骨扬灰的威克里夫、被烧死的胡司,只身反抗教皇,宣布“这是我的立场,我别无选择”的马丁路德,都表现了惊人的勇气和独立性,他们的勇气,来自于他们相信自己已经认识了终极的权威——是认识而不是独占,所以他们必须顺服这绝对权威,那怕是与世间的最高权威冲突,他们仍然有一个底限支撑他们赴死或者抗争。这是在知识论上,宗教改革对自由的促进。

敬畏上帝,使人能够勇敢反抗人间的非法权威。

三、唯独恩典——救赎论与自由

罗马天主教的救赎论,认为人在上帝的工作之外,还需要做些什么,宗教改革完全否定。这样就建立了在救赎意义上上帝的绝对自主性,主权性。

“宗教改革家们说:(在拯救的问题上)人不能做什么;自主的或人本的,有宗教热忱或道德修养的人都无能为力。人得救唯独基于基督所完成了的工作上,因他的死占有历史上的时间与空间,而被救赎的唯一方法是举起信心的空手,籍上帝的恩典,去接受上帝白白的礼物——唯独信心。”(《理性的规避》第二章)

宗教改革深深明白人是深陷罪中不能自拔的,它肯定人是必须被拯救的,而且认为在通往拯救的路上,人是无能为力的,人的得救完全是出于上帝的恩典,当人还在罪中沉睡,灵性死亡时,上帝自动让他的儿子耶稣基督为人死在十字架上,他为人的罪“埋单”,承受刑罚付出代价;在十字架面前,人完全无能为力,人也不必付出努力,人所能做的就是出于心灵的回应——信,而这个信心也是上帝所赐予的——“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不是出于自己,乃是上帝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以弗所书2:8-9)这就是宗教改革唯独恩典的教义。

宗教改革惟独靠恩典的救赎论,确立了上帝的完全、绝对、纯粹的自主性,这样,就使个体的人需要全然倚靠上帝的恩典,顺服他的权威,而在上帝的自主性下就建立了人的自由。似乎全然倚靠恩典,使人失去了自我,但是真相是:全然倚靠恩典,使人恢复并且超越了起初被造时的道德自由。另一方面,从消极的一面来说,因为全然倚靠恩典,人的自由就是处在上帝的绝对自主性之下,靠他的恩典得到的。既然是全然靠恩典得到的,就是不可让渡和不可剥夺的,也是不倚靠他人的力量而取得的。所以确立了上帝主权的地方,就确立了人类的自由。——因为恩典是不可剥夺也是不需要中介者的。

基督的救赎是无条件、白白赐予的,这就肯定了人可以单单藉着恩典到上帝那里去,因为人与上帝之间的中介者不存在了(被一个圣灵所感,得以进到上帝面前),中世纪教会有“隔断的墙”,也被拆除。把圣经放在原本放隔屏的位置上去,“表示圣经真理可以引导所有的人直接来到上帝面前”。这些都大大增进了人与人的平等,肯定了人在终极意义上的自由。带来社会的自由。

宗教改革在救赎论和知识论的意义上似乎否定人,就是否定人的自主性,但其实却是最深地肯定人。它肯定人是可以获得真知的;他也肯定人——即使是堕落之后的人,仍然是有上帝的形象——虽然是被损毁的形象;他更肯定,人在被救赎之后——虽然是全然倚靠恩典的救赎——将可以全然恢复属天的荣美与尊严,“这新人是照着上帝的形象造的”。

在对上帝自主性的肯定的基础上,宗教改革引出对于人的自由的肯定。

宗教改革,被公认为是基督新教国家的历史根基,也被认为是现代化的起点。

同样追求自主和解放,宗教改革走的是一条与文艺复兴和人文主义完全不同的路线,宗教改革的自由不是绝对的自由,不是把人绝对化。如果人把自己绝对化了,那其实是把人自己偶像化了,我们知道任何偶像都有一种解体的倾向,把人偶像化的结果就是人的解体。我们在不久的未来的历史中将看到这一幕。

四、结语:神圣根基与自由传统

我们已经从神学教义的角度察看了英美自由的神圣根基。在宗教改革后的英美社会中,自由秩序是由基督教会延展到世俗政治秩序中去的,今天这些国家也许已经抛弃或者正在抛弃自由的根基,然而它们仍然得以暂时享受这神圣根基所结出的果实,就是他们的自由传统。而今天的中国,人们的心灵正渴慕基督的神圣恩典,不过中国社会与中国教会却缺少自由的传统。

如果说,五四运动,是承继了西方启蒙运动的余响的话,那么中国基督教的传播,是承继了宗教改革的影响。不过,迄今为止,中国教会的神学思考还没有在宗教改革所展开的许多广阔领域里充分展开,1907年的中国宣教士大会曾经有盼望一个基督教文明的中国,而这一理想后来遇见了极大的挫折,不是这一理想本身的过错,也许上帝行事的方式与人的预期不同,在这挫折的过程中,中国教会本身有了深厚的生命根基和深刻的属灵经验,也许,只有在这样的一个根基上,一个宏伟的基督教文明的理想才能够展开。

一方面,中国教会需要去察验新教传统的坚实根基,就是那些源于圣经的神圣教义,关于人、关于圣经、关于罪、十字架与救赎;另一方面,基督教在中国的传播,也许提供了一个西方自由传统与人的活泼心灵再次相遇的机会,毕竟任何一种社会运动,如果不是源于人最深的心灵,都是难以持久和产生深远影响的。

虽然历史不会简单的重复,在中国也不必简单重复英美自由的进程。然而,我们可以期盼,信仰根基与自由传统在中国的再次相逢,期盼基于源于圣经的人观,和由此建立的人权观、爱和饶恕;期盼基于源于圣经的救赎观,由此寻求生命的更新、建立自由与平等的根基;期盼基于宗教改革的知识论——唯独圣经,并由此建立独立的理性与良知。

这一切都倚赖,宗教改革的神圣教义的传讲将来来的新生,就是人的新生命,我们不仅盼望一个个的同胞的新生,也盼望在人的生命新生的基础上,中国文化和社会秩序的新生,就如刘同苏兄所说的:“重生的中国”!

(《文艺复兴,还是宗教改革?》之四)

2007-5-2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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