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天记 忘语txt下载:北京市行政投诉中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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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行政投诉中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纪实 [ 2010-07-30 ]

“有人听、有人管、有人办”是这样做到的
——北京市行政投诉中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纪

   2010年7月19日19点50分,北京市丰台区太平桥路南端道路三年不亮的路灯齐刷刷地亮了,昔日黑漆漆的街道顿时变得亮堂堂。
   路灯三年不亮得以解决,缘于群众给北京市行政投诉中心(以下简称“市行政投诉中心”)打去的一个电话。然而,这背后,隐含的是市行政投诉中心工作人员克服重重困难所做的大量工作;这背后,更折射出市行政投诉中心为民排忧解难的高度责任心。
   记者了解到,从2004年7月28日市行政投诉中心成立以来,北京市、区(县)两级行政投诉中心共接到群众投诉40774件次,受理10290件次,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雷厉风行、真诚关怀、贴心服务,让群众真正体会到反映的问题有人听、有人管、有人办。
   受理渠道
     ———“点”“线”“面”,三级网络全覆盖
   2004年7月29日,是市行政投诉中心接待来访者的第一天。面对众多投诉者,市行政投诉中心门口的接待点和两名工作人员忙得不可开交。投诉者排长队的情景,让市行政投诉中心的不少工作人员至今还记忆犹新。
   “市行政投诉中心编制20名。面对大量的投诉,光靠这20人肯定跑不过来,因此我们必须得有‘腿儿’。”市行政投诉中心受理综合处负责人介绍,市行政投诉中心成立后,要求各区(县)在2005年第一季度之前全部成立行政投诉中心,并且向乡镇(街道)延伸。
     2004年下半年,怀柔区率先成立区(县)一级投诉中心,其他区(县)也相继跟进,并积极推进区(县)所属委办局、乡镇(街道)、市垂直管理部门和基层行政管理、执法部门行政投诉工作网络点建设。截至2010年6月,全市共有行政投诉工作网络点1157个,专职行政投诉工作人员87人,兼职工作人员1961人,形成了市行政投诉中心、区(县)行政投诉中心、街道(乡镇)行政投诉工作网络点三级网络体系。
   受理渠道不断拓宽,行政投诉信息源不断扩大,是行政投诉中心永恒的课题。
   在畅通电话投诉、来信、来访、网上投诉和上级批办5个受理投诉渠道的同时,市行政投诉中心还与市人大、市政协相关部门建立投诉卡转交、约谈等工作机制。主动与信访部门、非紧急救助热线、政风行风热线、城市管理广播电台等部门以及派驻监察机构联系,建立了工作协作和信息交流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疑难投诉问题进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共同处理解决。
   怀柔区筛选北京市“政风行风热线”和区“行风热线”中涉及该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规违纪问题投诉件,并将区行政投诉中心进驻行政服务大厅,设立了行政投诉台;通州区将行政投诉纳入该区行政服务监督电子网络;西城区在街道办事处服务大厅设立了投诉箱……
   直查快办
     ———紧紧抓住行政投诉工作的特点
   今年6月13日下午3点,市行政投诉中心接到群众投诉电话,反映丰台区太平桥路南端尚西泊图附近路灯三年不亮,认为市有关部门不作为,希望给予解决。
   该投诉反映市级行政机关不作为,且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领导批示由调查处进行直查。
   经调查得知,该道路属开发商代建路,目前还未实现规划,路权至今未移交,而与之相关的路灯等市政设施也未移交市政部门。因该路段不属于市有关部门管辖路段,因此不存在行政不作为的情况。
   调查结果已出,但市行政投诉中心并未就此办理结件,而是继续与市有关部门沟通,商议解决办法。最终,市有关部门决定暂时不考虑路权问题,先将此路段接管,解决路灯不亮的问题,等该路段实现规划后再进行统一管理。
   7月12日,各相关部门协调完毕,工人进场开始施工;7月19日下午6点半,现场施工完毕,7点50分,路灯正式点亮。
   市行政投诉中心调查处负责人告诉记者:“直查快办是行政投诉工作的特点,只有突出这个特点才能充分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
   在对重大、有影响的群众投诉件及时组织力量直查的同时,市、区(县)两级行政投诉中心探索并建立了快速、有效的直查件协办和联查联办机制。各行政投诉工作网络点积极为行政投诉中心调查取证提供便利条件,协助投诉中心开展调查。对一些复杂的投诉件,进行联合调查,有效整合行政投诉工作资源,形成上下联动,发挥整体合力。
   在查办投诉件过程中,各级行政投诉中心突出一个“快”字。朝阳区行政投诉中心10%的投诉问题在3个工作日内解决,50%的问题在一周内解决;房山区行政投诉中心55%的投诉问题在1至2个工作日内解决。
   与此同时,行政投诉中心还督促有关单位根据监察建议或工作建议要求,对照检查,落实整改,加强制度建设,从机制、制度和管理方面堵塞漏洞,并及时反馈情况,发挥了行政投诉工作纠偏提效作用。
   截至目前,北京市、区(县)两级行政投诉中心共直接调查有影响的群众投诉2315件次。
   市行政投诉中心对严重行政违规行为在北京市重要媒体进行了公开曝光,分别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出监察建议书和工作建议书。
   效能监察
     ———主动出击,确保重大政策措施落实
   今年,北京市启动了50个重点村的城市化工程,涉及地域85.7平方公里、人口120万、资金2300多亿元。
   如此重大部署,怎样才能确保其各项工作稳步有序地推进;如此巨额资金,怎样才能用好、管好?
   “我们把此工程列为了2010年6个立项效能监察之一,并与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及市城乡接合部建设办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对城市化工程实施督查(效能监察)。”市行政投诉中心效能监察处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将创新监督方式,全面开展检查调研,抓重点难点,加大效能监察力度。”
   近年来,市行政投诉中心和部分区(县)行政投诉中心把行政投诉和效能监察工作结合起来,在做好行政投诉工作的同时,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了立项效能监察。
   2008年,市行政投诉中心和部分区(县)行政投诉中心承担了奥运筹备“两项重点工作”(即奥运食品安全保障和北京市第十四阶段大气污染控制效能监察),形成了督查联动、立体监察、信息共享、强化问责等工作机制,推动了空气质量与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确保了奥运会、残奥会期间空气质量达标和食品安全。
   2009年,根据市政府提出的加强绩效管理,切实“提高三效一创”(提高办事效率、管理效能和服务效果,创优创新工作)的要求,结合奥运效能监察工作经验,市行政投诉中心和房山、西城、顺义、丰台等区开展了建国60周年城市环境整治任务落实情况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工作两项立项效能监察;海淀、怀柔等区(县)结合实际,将区(县)委、区(县)政府部署的年度重点任务、拆迁工程等作为效能监察的重要内容,并对各部门开展机关效能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全区年终绩效考核范围,与各单位年终奖金直接挂钩,保证了效能监察取得实效。
   今年以来,市行政投诉中心采取全市统一立项、联合立项、指定立项和专项立项等形式,分别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50个重点村城市化工程任务落实情况、基层信访工作情况、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居家养老助残服务“九养政策”落实情况、违法广告监管工作开展效能监察。按照市行政投诉中心部署,全市派驻市属委办局监察机构和区(县)监察局共开展109个立项效能监察。目前,这些工作正稳步推进,成效已初步显现。
   “6年来,我们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但绝不会止步于此。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探索行政投诉、效能监察工作规律,进一步发挥行政投诉中心职能作用。”北京市行政投诉中心负责同志如是说。(记者 张 欢 高 明)
   (中国廉政网——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