魁梧黧黑的意思是什么:西城国税局关于中国中化集团驻厂税收调研工作报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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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国税局关于中国中化集团驻厂税收调研工作报告(下)

(2010-01-19 08:23:11)转载 标签:

驻厂调研

税收

风险管理

风险指引

财经

分类: 评估稽查 三、调研提纲中的情况落实
  (一)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1、历史沿革。
  在五十多年的成长历程中,中化集团始终致力于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贡献力量,逐步发展成为在农业、能源、化工、金融和地产五大主营业务领域核心能力突出、整体实力和产业地位迅速提升的国际企业集团。
  在计划经济时代,中化公司作为专业的国有外贸企业,多年位居我国企业进出口额排行前列,为国家外贸事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与此同时,由于历史上长期形成的粗放经营管理模式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公司内部也累积了严重的潜在风险。1998年,这种潜在风险在东南亚金融危机的触发下爆发为企业生存危机,公司陷入濒临破产的绝境。后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通过领导班子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中化集团艰难渡过了险关。
  为了改变传统粗放的经营管理模式,培育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存和发展能力,从1998年开始,中化集团牢牢把握“竞争”和“创新”这两个基本点,陆续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走过了“改善管理求生存”、“面向市场求发展”、“加快转型求再造”三个阶段的历程,在市场化转型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公司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努力修复旧体制下曾被破坏的股东价值;大刀阔斧地推行管理改善工程,建立科学的内部管理控制体系;积极推进以“培育一种能力,进行两个延伸,建立三大支柱”为主要内容的市场化发展战略,推动公司由传统外贸代理企业向以市场为导向的营销服务型企业转型;倡导以“创造价值,追求卓越”为核心理念的先进企业文化,树立保证中化基业常青的企业价值观。
  2003年,在历史遗留的不良资产清理消化完毕的基础上,公司面对新的发展机遇,做出了加快发展、努力开创中化集团新局面的战略决策,提出了将中化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地位伟大公司的宏伟目标,并于同年11月更名为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2004年,中化集团提出了“五年再造一个新中化”的阶段性目标,即再用五年时间使公司净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实现翻番,从经营内涵和经营成果上再造一个新中化。公司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坚定不移地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经营业绩连续保持快速增长,在 2005年底即提前三年实现了这一目标中的相关财务指标,并取得了化肥业务在香港上市等一批重大战略成果。
  2007年,中化集团提出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打好战略转型攻坚战,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并用三年时间使公司年盈利能力在2006年基础上再翻一番,到2009年达到80亿元。同年,根据内外部形势的发展变化和战略转型攻坚阶段的特点,中化集团对发展战略进行了充实和调整,把未来战略由原先以“一种能力、两个延伸、三大支柱”为主要内容的“市场化战略”,进一步深化调整为“一二三四五”(一种能力、两个根基、三个环节、四个途径、五个板块)的产业服务战略,加快推进营销服务与产业延伸相结合的战略转型。一年来,按照国家战略和产业政策的指引,公司继续深化管理改革,进行战略攻坚,持续改善经营内涵,取得了重组沈阳化工研究院和中国种子集团公司、方兴地产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等重大战略成果,全年销售收入、利润总额和总资产分别突破2000亿元、80亿元和1000亿元,实现了经营业绩高速增长、战略转型稳步推进的既定目标。公司又一次全面超额完成了国资委的考核指标,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在中央商贸企业中继续排名领先。
  2、主营业务介绍。
  1998年以来,中化集团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传统国有外贸企业转型发展道路,大力推行理念创新和管理变革,集中资源发展能源、农业、化工、金融和地产五大主业,已经逐步发展为理念先进、管理科学、成长迅速、核心能力突出的新国企,整体实力和产业地位迅速提升,在相关行业的影响力和带动力不断增强。
  具体来看,在能源领域,中化集团是中国四大国家石油公司之一,具有五十年多从事石油业务的历史。公司不仅在具有传统优势的石油国际贸易和仓储物流领域实力持续增强,而且上游勘探开发业务不断壮大,是一家上下游一体化、特色鲜明、在行业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国家石油公司,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力量,在中国能源市场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在农业领域,中化集团的业务涵盖化肥、农药和种子三大农业投入品。通过覆盖全国90%以上耕地的强大分销网络,中化集团为亿万农民提供优质高效环保的农业投入品和周到的农业科技服务,是保障国家农业安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国家队和主力军。
  在化工领域,中化集团是中国领先的化工产品综合服务商,为促进化工行业科技进步和安全、环保、和谐发展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在氟化工、天然橡胶、化工物流等细分领域保持领先优势,并在染料、医药研发和营销方面有着重要影响。
  中化集团的金融业务涵盖了融资租赁、信托、人寿保险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等。旗下的远东租赁、外贸信托、诺安基金、中宏人寿等企业均在各自领域具有较强的市场地位和行业影响力。
在地产酒店领域,中化集团致力于高端酒店和商用物业的专业化开发运营,拥有金茂、方兴等一批酒店地产业知名品牌和优质资产,投资控股的金茂大厦和凯晨世贸中心已经成为上海浦东和北京西长安街的地标性建筑。截至2007年年底,中化集团拥有约90万平米增值潜力大、回报率高的高档物业资产,豪华酒店客房总数近3200间,高档商用物业的规模和品质在国内领先。
  3、企业组织架构。
  为了提高了决策效率和决策的准确性,集团总部下设人力资源、战略规划委员会、预算评价、投资、审计稽核、风险管理、HSE、科技8个专业委员会,另有总裁办、人力资源、战略规划、资金管理、会计管理、分析评价、财务综合等20个职能部门对集团事务集中管理,对下属经营机构围绕能源、农业、化工、金融和地产五大板块设置经营业务部门,公司按照“自主经营、受控经营”的原则,进行分类管理、规范运作,既实现了总部的统一管控,又使各企业拥有根据市场变化灵活、快速决策的权力。
  4、企业文化、业务管理及未来展望。
  中化集团企业文化的核心是“做人:诚信、合作、善于学习;做事:认真、创新、追求卓越”。公司按以上“做人”、“做事”的准则努力推进并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为股东(国家)、客户、员工价值的共同提升,矢志追求中化基业长青。公司的长远目标是把中化建设成为真正受到同行业广泛尊重的具有全球地位的伟大公司。
内部管理方面,公司坚持“一二三四五”战略不动摇,围绕资源、技术、市场三个关键环节,通过创新、整合、并购、合作等多种手段,坚定不移地推进战略发展和转型,集中力量做强做大主业。
  经过1999年以来、特别是2003年之后的快速发展,中化集团已经逐步发展成为理念先进、管理科学、效率领先、核心能力突出的创新型企业,整体实力和产业地位迅速提升,在农业、能源、化工、金融、地产等相关行业的影响力、控制力和带动力不断增强。
  中化集团继续保持了在《财富》全球500强企业中的排名,2008名列第170位;同年在中国企业500强排中位居前十。在2004-2006年中央企业业绩考核中,中化集团连续三年被评为A级企业,并荣获了国务院国资委授予的“业绩优秀企业”称号。2008年,财务决算质量评比位居中央商贸企业之首。税务方面,中化集团被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评为纳税信用A级企业。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的方针政策,进一步强化中化集团的国际竞争能力,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整体重组改制的批复》(国资改革〔2008〕1443号)、《关于设立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国资改革〔2009〕358号),中化集团作为主发起人,联合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远集团),于2009年5月31日共同发起设立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股份),中化集团踏上了“第三次创业”之路,所谓“第三次创业”,就是要在前两次创业的基础上,进一步夯实中化的产业基础,不断强化主营业务产业链关键环节,巩固主营业务的行业地位,全面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逐步把中化建设成为国内领先、国际上具有重要影响力的跨国企业集团。“第三次创业”的提出,是中化公司党组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秉承追求卓越的理念,针对中化发展的实际,审时度势、深入思考的结果。推进中化“第三次创业”,是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冲击的现实需要,是加速实现公司战略转型的内在要求,是中化实现长远发展、保持基业长青的根本保证。
  面向未来,中化集团将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速推进战略发展,进一步完善核心业务产业链,打造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产业群,努力实现持续成长与进步,不断为国家和社会做出新的贡献,坚定不移地向着建设具有全球地位、受人尊敬的伟大公司的愿景迈进。
  5、境外下属公司情况。
  目前,中化公司境外机构共26家,包括3家境外集团公司,8家境外代表处和15家经营公司。3家集团公司为香港集团、美洲集团和中化石油公司;8家境外代表处分别是中化驻伊拉克代表处、驻泰国代表处、驻塞尔维亚代表处、驻古巴代表处、驻日本代表处、驻哈萨克斯坦代表处、驻新加坡代表处和驻莫斯科代表处;15家经营公司多隶属于三大境外集团,主要分布在香港、中东、美国、欧盟、中南美洲等。
  (二)会计税务管理情况。
  1、会计、税务部门设置及规章制度。
  中化集团会计管理工作由集团公司会计管理部负责,统一协调会计、税务工作,该部门通过建立健全会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核算标准,规范和统一中化集团的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
  会计管理部对财务会计管理、管理会计管理、税务会计管理和会计信息化管理四项职能的进行分工协调,加强了会计信息的集中管理,提供了分行业、分地域、分商品以及核心与非核心业务的分部会计报告,并在会计信息基础上提供非会计信息和不确定信息,通过现代信息技术的利用,规划和建立网络化的会计信息系统。在制度层面上建立定了《中化集团会计管理规定》、《中化集团会计核算办法》、《中化集团税务管理办法》、《中化集团企业特殊业务税务处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会计、税务等日常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1)财务核算管理。
  财务核算方面,以中化集团内各级法人公司组成的产权关系链为基础,组织财务会计核算和会计信息合并。在中化集团范围内,推行统一的会计科目、统一的会计核算标准代码体系、统一的会计核算内容、统一的会计核算方式、统一的会计账簿。依据报告时间的不同,各成员公司需定期生成提供月报表、年报表、年度决算报表及报表附注、报表说明等财务会计报告。
  依照法律规定,中化集团及全资子公司采用统一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所属上市公司参照集团公司制度制定了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报董事会批准,同时报集团公司备案。每年度终了,集团公司及成员单位都由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保证财务会计核算制度的有效执行。自2005年以来,集团公司以决算会审为抓手,狠抓财务决算管理,目前已经形成了以“决算备案,统一审计,集中会审,反馈整改”为核心的财务决算管理体系。
  2008年,集团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连续第三年被审计中介机构发表了标准无保留意见。除新并购企业外,纳入决算合并范围的各级企业均被审计中介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决算工作质量逐年提高,2008年财务决算质量居中央商贸企业首位。2009年初,我司接受了审计署对金融衍生产品的专项检查,查无问题。
  (2)税务管理。
  中化集团的税务管理工作主要从规章制度、岗位设置、决算管理、信息沟通等方面有条不紊地开展。
  首先从制度上规范税务工作,结合公司情况制定了《中化集团税务管理办法》、《中化集团企业特殊业务税务处理办法》等多项税务制度,集团定期根据新出台的税法更新制度,并检查制度执行情况。目前,集团公司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司出台的《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及前一阶段税务风险评估的结果拟定适合于本公司的税务风险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以提高依法纳税意识,加强税务风险控制。
  其次,从岗位设置和权责划分上涵盖所有税务工作,确保工作无遗漏,实现工作A、B角以保证工作质量。中化集团会计管理部下设税务会计部,编制两人,专门负责集团公司税务筹划、税务风险评估、税收政策辅导、对下属机构的税收筹划进行指导、监督各单位依法纳税、协助解决成员单位税务问题、组织完成年度税务决算等各项工作。会计管理部下设的会计核算部,也设置专门的税务人员,具体负责集团本部税务工作,包括:国税、地税日常税务计算、申报;重点税源企业申报及预测;劳务费计算及明细申报;印花税的统计及缴纳;全部税种表的填报;所得税申报表的填报;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等。中化集团下属子公司均有专门的税务人员负责税务工作,并定期向集团公司汇报。
  第三,不断完善税务决算管理。中化集团是1994年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首批合并纳税企业,至今经过15年的发展,中化集团已逐渐形成“事前组织培训、事中多方审核、事后总结评比”完整的税务决算体系,税务决算质量逐年提高。税务决算工作程序主要包括四方面:一是在纳税年度结束前两个月,集团公司根据税务局所得税汇算清缴要求组织系统内成员企业学习相关税收政策,并布置当年税务决算工作;二是聘请税务师事务所对合并纳税各成员企业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工作;三是纳税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召集子公司称职的税务人员审核各公司税务决算资料及合并纳税成员企业的所得税汇算清缴资料;四是集团公司汇总各成员企业核定后的报表,经税务师事务所审核并出具鉴证报告后上报税务局决算资料,在缴纳相应税款后完成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为减少差错率、确保统计数据的正确完整,2003年中化集团自主开发了税务报表汇总系统,提高了报税工作质量。在严格执行合并纳税工作程序和充分应用税务报表汇总系统的情况下,中化集团合并纳税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大幅提高,历年合并纳税工作均较好完成。
  第四,建立信息沟通平台,加强政策业务学习。中化集团不定期组织集团内各公司税务人员召开税务例会,目的是给各公司办税人员提供学习、交流的平台。通过税务工作例会,使各公司及时了解国家和地方最新税收政策;对税务问题集思广益,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促进各公司间有效沟通、合作;最大限度实现纳税自律与纳税预警,提高税务工作质量。及时关注新税收政策,组织集团内税务人员学习研究,以期减少对政策理解不当造成的税务风险。
  2、中化集团近年的纳税情况。
  中化集团始终秉承“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宗旨,严格执行国家税法规定,正常申报并及时缴纳各项税款。2001年至2007年连续七年获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先进单位”,2007年至今已连续两次被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联合评为“纳税信用A级企业”, 2007年获评“2006年突出贡献企业奖”,2008年获评“纳税百强企业”。
  2007年缴纳税款共计39.40亿元,其中:海关代征进口增值税11.7亿元、关税7.9亿元,税务机关征收增值税3亿元、企业所得税8亿元。2008年缴纳税款共计66.18亿,其中:海关代征进口增值税11.8亿元、关税14.2亿元,税务机关征收增值税4.8亿元、企业所得税20.8亿元。
  税收优惠政策方面,1994至2008年中化集团一直执行合并纳税政策,该政策增强了集团整体优势、提高了集团抗风险能力。在执行合并纳税政策期间,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化集团化肥业务上市后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企﹝2006﹞1号)的批示,财政部以2002-2004年中化公司(含化肥业务)合并纳税年平均上缴所得税4750万元为基数,从2006年开始,对上年度中化集团合并纳税单位加中化化肥公司上缴所得税(原合并口径)超基数部分全额返还,返还金额最高不超过1亿元,通过此项税收政策中化集团2005至2007实际享受到的税收返还总计为25,562.28万元。
  境外企业缴税方面,中化集团按是否与境内有投资关系将境外企业分为境内投资的境外企业和与境内没有投资关系的纯外国企业,境内投资的境外企业除严格按属地税收法规申报上缴各项税款外,还须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管理法规在中国境内清缴企业所得税。没有投资关系的纯外国企业正在理顺投资关系, 其税收缴纳管理完全按属地税收法规申报上缴各项税款。
  3、《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落实情况。
  2009年4月,税务总局大企业司发布《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集团领导高度重视相关税务风险管理工作,要求按照风险指引具体制定及落实风险管控制度。经过总结梳理,中化集团逐渐形成了集会计管理部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税务岗位具体执行的税务风险管理流程。
  2009年3月至4月底,中化集团参加了总局大企业司组织的税务风险评估调查工作,对企业完成了全面的税务风险评估。经总局复核反馈,在11家参与调查的大型企业集团中中化集团的税务风险较低。针对此次风险评估涉及的相关税务风险及出现的问题,中化集团积极寻找原因及不足,结合大企业司的税务风险管理文件精神,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开展学习、研讨活动,力求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税务风险管理实施办法。
  在一系列工作的基础上,中化集团正在起草拟定“税务风险管理办法”,从总体要求、税务风险识别与评估、税务风险管理机制建设、信息沟通管理和监督奖惩管理等层面明确集团本部和各级成员单位在税务风险预防和规避等领域的工作职责和内容,从而完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及相关的内部控制机制。
  (三)税务自查情况。
  1、自查总结回顾。
  本次自查工作中化集团共分为三个阶段具体实施。
  第一阶段(3月27日至4月25日)税务风险调查阶段。3月27日税务总局大企业司和稽查局共同组织了税务风险评估检查工作会议。这次风险评估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收集信息了解企业,对于企业的涉税风险进行评估,并为下一阶段的税务自查提供依据和方向。
  经过细致的检查和评价,6月16日总局领导带队走访中化集团公司,对税务风险评估调查结果进行了反馈。在本次调查中,中化集团在整体上风险较低。风险评估得分方面,中化集团在本次风险评估中平均得分14.33分,在参评的11家集团中位列第10(排名越靠前风险越高);在认真度方面,中化集团在11家集团中排名第6。
  第二阶段(5月22日至7月24日)税务自查阶段。5月22日,大企业司召开定点联系企业自查工作会议。当日中化集团发布文件,总体布置了此次税收自查工作,成立了以陈国钢总会计师为组长的税务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并由集团公司会计管理部负责税务自查的具体工作安排。
  自查工作历时约两个月,中化集团做到认真对待、仔细部署,在整个自查过程中,自查领导小组共召开五次会议集中商讨税务自查附件添加、各企业税务问题、集中审核等事项,并两次发文及时传达总局会议精神。由于各级税务机关在工作上的支持和在业务上的督导,在税务自查工作中不断明确工作重点、改良工作思路,于7月24日及时将自查工作成果送达总局。
  第三阶段(8月19日至9月底)税务复查阶段。在7月24日提交总局审核后,大企业司根据审核结果要求部分企业进行税务自查的复核工作。8月18日总局发布《关于部分总局定点联系企业税收自查复核工作的通知》(企便函〔2009〕27号),要求定点联系企业于8月19日至9月18日开展税收自查重点复核工作,在接到税总通知后,中化集团发文要求各自查复核企业按照反馈信息严格进行复核。同时,自查领导小组召开集团内部会议,要求参与复查的各企业进一步端正态度,认真检查各项疑点,坚决做好复查工作,有效解答各类疑点。通过一个月的积极努力,于7月底将自查复核的最终成果递交大企业司。
  2、遇到的困难和解决方案。
  自查过程中,中化集团得到了各级税务机关的大力帮助和支持。6月16日总局领导带队对其进行走访,了解其税务自查工作进展,并就自查初期出现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7月2日由北京市国、地税及西城国税局领导带队的北京市税务自查联合督导组走访了中化集团,中化集团就税务自查工作进行了详细的汇报;7月9日,西城地税月坛所领导带队走访该集团进行督导,集团本部会同部分成员企业一同参加了督导会议;7月15日,大企业司管理一处、二处领导带队的督导组走访中化集团,就其税务自查进度、自查问题以及相关基本情况进行了了解和解答,为下一阶段的自查工作和大企业服务工作提供了基础;7月20日至22日,中化集团抽调各级成员企业精干人员二十余人对成员企业的全部自查软件进行了集中会审,并邀请大企业司管理三处领导莅临审核现场给予指导。
  此外,本次自查的范围为集团全境内企业,部分子公司在参与税务自查的同时,还接到了当地税务机关的稽查通知。针对这一情况,中化集团及时同国税总局取得联络,汇报了这一情况,在国税总局的积极协调下,各地税务机关不再对参与自查的相关子公司进行稽查,排除了其自查工作的后顾之忧,为自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3、对税务风险管控的启示。
   通过为期半年的税务检查系列工作,集团公司对内部税务管理情况有了深入的了解,对于企业下一阶段税务管理工作有了明确的思路,同时此次自查工作也对税务风险管控起到一定的启示作用。该集团通过认真总结,认识到:
  首先,董事会、监事会等企业治理层以及管理层的税收遵从意识和对待税务风险的态度是税务风险管理的首要前提;第二,涉税员工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是实施良好税务风险管理的重要基础;第三,公司的组织机构、经营方式和业务流程以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是实现税务风险管理的制度保障;第四,技术投入和信息技术的运用将使得税务风险管理更加高效和便捷;第五,及时掌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情况有助于进行税务数据分析、识别税务风险来源;第六,主动参与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经营决策是税务风险管理工作前移的重要标志。
  通过自查工作,中化集团认识到税务风险管理及控制是税务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也发现了一些税务风险管控方面的不足之处,结合税务风险评估工作,该集团表示将逐步建立健全税务风险管理体系及相关的内部控制机制,实现税务工作环节的前移,将预防性控制融入日常税务工作之中,进一步提升依法纳税意识、不断提高税法的自我遵从度。
  (四)税务征管方面的建议。
  1、建议在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对企业加强工作指导。
  根据大企业税收管理的趋势,风险控制为导向的税收风险管理要将税收管理工作重心前移,使得企业能在事前对税收风险进行必要的控制。总局大企业司的成立也正体现了这种趋势,有助于对完善税收征管个性化管理,提高纳税服务水平。
  为了依法履行纳税的义务,继续坚持提高税法遵从度,增强风险控制意识,完善风险控制机制,中化集团建议税务机关在每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对企业进行必要的指导工作,有助于企业更好地理解税收政策,将重大税务风险控制在汇算清缴工作之前。
  2、建议境外企业按投资主体在一级控股总部实行合并纳税政策。
  中化集团自1994年至今已实行十六年的合并纳税政策,极大地增强了集团整体优势、提高了集团抗风险能力。国家最初对中化集团资本金投入仅有3亿元,十六年来中化集团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为国家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同时,也取得合并纳税所得税节余6.48亿元,相当于国家最初投入资本金的2.16倍。合并纳税是公司竞争实力日益增强的一个重要因素,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国家资本金投入不足的缺陷,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处于行业优秀水平。
  合并纳税是西方发达国家的普遍做法。合并纳税能有效防止偷税漏税,支持大型企业集团增强市场竞争力。中国境外企业在税务管理方面应强调遵守属地法规依法纳税,同时在境内清算企业所得税时建议境外企业按投资主体在一级控股总部不分国家、地区实行合并纳税政策。这样不仅能有效解决境外所得税清算中存在的外汇管制、语言差异、成本列支和税基核定的难题,而且还有助于支持大型中央企业走出去、发展壮大企业实力,进而增加国家的总体税收收入水平。
四、有待完善的方面
  税务风险管理的监督和改进机制是对税务风险管理体系的再监督,通过调研,我们和中化集团反复进行讨论和研究,逐步梳理出针对中化集团目前的风险管控情况,下一步工作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第一,整合沟通平台,拓展沟通渠道,使得日常工作更加流程化、重大的政策或征管问题的沟通反馈更加及时有效;
  第二,加强业务培养和交流。人是实现沟通最有效的途径,高素质的财务领导和办税人员将能更有效地执行税务风险管理,并更及时地沟通出现的各种问题;
  第三,加强税企交流,建立和谐税企关系。税务风险的出现有很大原因来自征管和被征管两方面理解的不同,加强双方的沟通、协作有助于企业更自觉地提高依法纳税意识,也有助于税务机关减轻税收分析和税源管理负担。
  同时,作为大企业,还应该积极探索各种方式建立有效监督办法扩大参与风险管理的人员范围,广泛征求意见,聘请外部机构,及时发现并弥补税务风险管理中出现的疏漏。
  另外,努力完善税务争议解决制度的建立,针对管理中遇到的各种税务争议问题进行事前规范,此举将有助于明确税务工作中的利益和责任,也能减少或化解潜在的矛盾。
  面对不断变化的企业内外部经营环境,中化集团能够认识到税务风险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与日俱增,而税务风险管理机制给予企业税务管理的新思路。
  为做好大企业税务管理工作,在征管政策建议方面,我们认为在大企业风险管理的模式下,税企之间应当进一步加强联系:
  第一,税务机关和企业之间应当建立不同级别的无障碍联系机制,及时沟通现存或潜在的税务问题,力争在业务发生前将税收问题;
  第二,税务机关在相应成立大企业管理组织机构的同时,定期进入企业进行大企业税收管理的宣讲和工作指导,提高各级企业负责人员和办税人员对大企业管理方式和税务风险管理工作的理解。我们要与大企业建立良好的沟通,一起为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更好地开展和实施共同努力,从而不断提高税收的自我遵从度,实现企业税收的风险导向管理。
  
第五部分  驻厂调研后续工作的开展
  我们将中化集团作为第一个驻厂式调研的企业,努力推进税企互动。下个阶段在做好中化集团驻厂调研的收尾工作及时进行总结,不断修正调研提纲,并根据具体情况逐步设计出适合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其他金融业、电信业、石油化工、水电气邮政业、商业等行业的调研提纲,并选取在我局管辖范围内具有代表性的行业,如银行业开展下个阶段的驻厂调研工作,通过我局与企业的沟通和税收管理调控,着重关注企业重大经营、重要经营活动和重点业务流程中的制度性和决策型风险,根据税收政策对这个行业进行风险评估,列出风险清单,在同类行业中进行推广运用,逐步建立起一套创新有效的大型企业管理模式,我们将借助调研做好管理环节的前移,变事后管理为事前管理和事中监督,提前发现和预防税务风险,通过对大型企业的跟踪监控,正确引导,不断促进企业提高税法遵从度,不断完善我局对大企业的管理和服务。
  
                                                                      西城国税局税务九所
                                                                         200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