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驱人1982下载:赠送行为企业所得税处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20:47:37
赠送行为企业所得税处理 

对于赠送行为企业所得税税法法规规定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七条规定, 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行为,应视同销售,于开发产品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或于实际取得利益权利时确认收入(或利润)的实现。

  企业的赠送行为应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所得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