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滨孙漂流记游戏:存货损失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1:54:25
   

存货损失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问: 存货损失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1、我公司是集商业批发和零售一体的服装销售企业,零售主要是在大型商场中设立专卖店,在专卖店陈列一些服装样品,在长期陈列中商品因为阳光、灯光的照耀使得服装变色,不能销售,特请问专家,这种存货损耗是否属于正常损耗;2、部分产品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客户投诉、退回,已经不能作为商品出售,是否可以作为存货的正常损耗;3、还有一种情况是服装拿到商检部门检验,在检验过程中需要拆解,造成损害,不能销售,是否可以作为存货的正常损耗处理。上述损耗是否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税前处理的具体方法?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和《大连市地方税务局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实施办法》(大地税发[2010]4号)的规定,你公司发生的前两项存货损失均属非正常损失,应在发生当期按规定报税务机关审批后方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你公司服装在商检部门检验过程中发生的拆解损失,属于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正常损耗,凭服装接受商检部门检验的相关凭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自行计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