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淳安县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印发《关于竞争上岗选拔部分科(股)级领导干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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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竞争上岗选拔部分科(股)级领导干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3-18 14:45:33 来自:县国税局
中共淳安县国家税务局党组文件
淳国税党组〔2010〕2号
中共淳安县国家税务局党组
印发《关于竞争上岗选拔部分科(股)级
领导干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现将中共淳安县国家税务局党组《关于竞争上岗选拔部分科(股)级领导干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三月三日
中共淳安县国家税务局党组
关于竞争上岗选拔部分科(股)级
领导干部的实施方案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国家税务局系统竞争上岗工作办法(暂行)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县局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局范围内以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拔部分科(股)级领导干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通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拔德才兼备、群众拥护、实绩突出的干部充实科(股)级领导干部队伍,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和国税事业长远发展的需要。
二、竞争上岗的职位和范围
(一)竞争上岗的职位。根据县局科(股)级领导干部职位空缺状况和工作需要,本次竞争上岗采取虚拟职位的方式,设正科(股)级领导岗位2个和副科(股)级领导岗位2个。
(二)适用范围。本局范围内符合本方案所列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的全体干部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科(股)级领导职位的竞争上岗。
三、竞争上岗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参加本次科(股)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选拔的人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职务晋升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投身国税事业,勤奋工作,做出实绩;
3.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有强烈的工作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管理水平、文化程度,同时具备一定的政策业务水平和专业知识;
5. 能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与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6. 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作风民主,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起工作。
(二)任职资格
参加本次竞争上岗的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
1.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在近2年年度考核中定为“优秀”等次或在近3年年度考核中定为“称职”以上等次;
4.在国税系统连续工作3年以上,身体健康。
5.竞争正科(股)级领导职务应具备:任副科(股)级领导职务两年以上(任职时间为2008年3月1日前),年龄在46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竞争副科(股)级领导职务应具备:任科员职务三年以上(任职时间为2007年3月1日前),年龄在46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竞争:
1.被劳动教养或受过刑事处罚期满工作未满两年的;
2.受党内处分未到规定期限和行政处分未解除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其他不符合报名基本资格、条件的。
四、竞争上岗的程序和方法
(一)制定方案并公告、动员。县局以发文形式公布竞争上岗的职位职数、任职条件和资格、竞争上岗工作的程序和方法等事项。召开动员会议,使全体干部能充分了解这项工作目的、意义等,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形成竞争上岗的良好氛围。
(二)报名。采取由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人员对照职位任职资格和条件自愿报名的方式填报竞争职位。同一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相应减少该职位职数。
报名表于2010年3月8日上午9∶00前上交人事教育科。
(三)资格审查。人教科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报名资格的,应书面告知报名者。报名者如有异议,应在接到通知后2天内提出资格复审的要求,由局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审。
对符合条件和资格的报名者及竞岗职位予以公告。
(四)民主推荐。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同意率达到50%以上的人员,方可参加笔试。
参与民主推荐的人员范围是局中层以上干部和副主任科员以上非领导职务干部,参加民主推荐实到人数不得少于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
(五)考试。由县局统一组织,分笔试和面试。
笔试。笔试以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评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5%。笔试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理论知识、税收业务知识和办文办事、文字表达能力等,试卷分综合部分和国税税收业务知识部分,两部分知识所占比例大致相同。
笔试时间为2.5个小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面试以问答的方式进行,每人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竞争职位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特别是运用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分析、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采用百分制评分,由评委当场独立评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5%。
面试评委为7名,人选由局党组确定。评分方法为7名评委现场独立打分,在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即为该面试者的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成绩在民主测评结束后通知本人。
(六)确定考察人选。根据笔试、面试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七)组织考察和民主测评。由局党组组织考察组对被列为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和量化民主测评。考察和民主测评分占总成绩的40%,其中民主测评分占总成绩的35%,考察组意见占总成绩的5%。
考察结合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进行。基本程序为:
1.考察预告。考察组在考察前发布考察预告,公布考察内容、时间、考察组组成人员和联系方式。
2.民主测评。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量化测评。
参与民主测评的人员范围是局中层以上干部和副主任科员以上非领导职务干部,参加民主测评实到人数不得少于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
3.个别谈话。谈话对象一般为本科室人员、相关科室负责人,并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考察谈话的人数不得低于应谈话人数的80%。对在现科室工作不满一年的考察对象,要到原科室进行延伸考察。
4.撰写考察材料。考察组综合各方面情况写出考察材料。
(八)拟定任职人选。
局党组根据竞争者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的结果和考察情况,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进行票决,党组票决占总成绩的10%。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及党组票决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任人选。
(九)公示和任命。
对拟任职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公示中有反映的,待问题查清后视情况决定任用或提出处理意见。
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并实行一年的试用期。
党组主要领导或主管人事的领导和纪检组长对新任职人员进行任职谈话和廉政谈话。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解除职务手续,按任职前职级安排工作,确定待遇。
五、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一)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本次竞争上岗选拔科(股)级领导干部工作的领导,县局成立由局党组成员和人教科、监察室负责人组成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监督组、面试组、考察组。
办公室设在人教科,科长任主任;监督组设在监察室,主任任组长;面试组和考察组的设置由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另行确定。
(二)纪律与监督。本次竞争上岗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纪律:
1.严格执行竞争上岗实施方案,任何人不得在实施过程中随意变更和变通。
2.参与竞争上岗组织实施的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考试试题、组织考察和党组讨论等情况。
3.面试评委和考察组成员按规定实行回避,杜绝人情分。
4.考察组成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5.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对竞争上岗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6.竞争上岗工作必须全程接受上级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附件:1.淳安县国家税务局2010年科(股)级领导干部竞争
上岗报名登记表
2.淳安县国家税务局2010年科(股)级领导干部竞争
上岗报名汇总表
3.淳安县国家税务局2010年科(股)级领导干部竞争
上岗民主推荐表
4.淳安县国家税务局2010年科(股)级领导干部竞争
上岗民主推荐统计表
5.淳安县国家税务局2010年科(股)级领导干部竞争
上岗报名资格初审意见通知书
6.淳安县国家税务局2010年科(股)级领导干部竞争
上岗民主测评表
7.淳安县国家税务局2010年科(股)级领导干部竞争
上岗民主测评分值统计表
附件1
淳安县国家税务局2010年科(股)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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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职务
任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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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
年度考核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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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2009年:
家庭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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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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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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