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划线机多少钱:《税法一》税法的概念和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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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一》税法的概念和特点

 2010-6-22 17:32:00   文章来源:财考网 打印 | 复制链接 |  本文Pdf下载 |  本文Word下载     税法的概念和特点

  (一)税法的概念

  1、税收的特点:

  第一,征税的主体是国家;

  第二,国家征税依据的是其政治权力;

  第三,征税的基本目的是满足国家的财政需要;

  第四,税收分配的客体是社会剩余产品,不能课及C和V部分;

  第五,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

  2、税法的概念:

  税收是经济学概念,税法则是法学概念。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首先,所谓有权的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在我国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其次,税法的调整对象是税收分配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再次,税法可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二)税法的特点

  1、从立法过程来看,税法属于制定法而不是习惯法;

  2、从法律性质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

  3、从内容看,税法具有综合性。税法是由实体法、程序法、争讼法等构成的综合法律体系。其结构大致有:宪法加税收法典;宪法加税收基本法加税收单行法律、法规;宪法加税收单行法律、法规等不同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