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锋律师:2011税法一预习教育费附加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3/29 08:13:44

2011税法一预习教育费附加

 2010-7-8 10:53:00   文章来源:财考网 打印 | 复制链接 |  本文Pdf下载 |  本文Word下载     一、教育费附加的概念

  教育费附加是以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算依据征收的一种附加费。

  二、教育费附加的征收范围及计税依据

  教育费附加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同时缴纳。

  三、教育费附加计征比率

  教育费附加比率为3%。

  另外,货物运输业按代开发票纳税人管理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特区企业和其他单位、个人),凡按规定应当征收营业税的在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时一律按开票金额3%征收营业税,按营业税税款3%征收教育费附加。在代开发票时已征收的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减征或者免征的教育费附加,在下一征期退税。

  四、教育费附加的计算

  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实际缴纳的消费税额+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额)×征收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