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良画画水族馆实体店:张中行 顺生论 己身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22:33:51

张中行  顺生论  己身

第三分 己身

 

三七 自我

 

这个题目难写,可是不得不写,因为想谈与己身有关的许多方面,先要知道己身是怎么回事。这显然不容易。对于有些事,我们有时候感到,不想像是还明白,一想反而胡涂了。己身正是这样的事物,而且也许是最突出的,可以与“存在”或“有”(其对面的“无”同)并列。比如说,一阵发奇想,想问问,我吃饭,我与某人争论,总执着有个我,这“我”究竟是怎么回事?正是不问则已,一问麻烦就来了。可以用历史家的眼看,是由父母那里受生,有生命就有了我。但也有麻烦,是有我的一个重要条件是自己能觉知,受生之后多久能够自己觉知呢?确定某一刹那,恐怕实验心理学家也会为难吧?还可以用哲学家的眼看。很多人都知道,笛卡尔是用“我思”证明“我在”的。这显然也无用,因为思之前已经有了我。不得已,或者只能用叙述事实的办法,是受生以后,机体生长,感官的收获渐渐组成觉知(包括分辨实虚和感受苦乐),这觉知由一物和心的整体发出,并进而能够反照这整体,于是说这整体是“我”,这样说,所谓自我不过是个能反照的感知系统而已。也可以不学究气,只由常识方面认知。那就不必问究竟,只看现象。现象,或事实是,古今中外,有数不尽的人,每一个人是个物和心的整体,这整体有独自觉知的知识和苦乐,就自己觉得这整体是“我”。

 

神秘,或说有大力的是“觉知”。这神秘是由生命的性质来口生物与无生物的最本质的区别是,生物主动地要求保存、延续、扩充,这主动就是觉知,或慢慢发展为觉知。人类的觉知或者可以算作高等的,它能够以自己为对象,站在对面反观觉知。这有时就像是有了两个我,如悔的感情就来于,一个明智的我觉得那个胡涂的我做错了。其实,觉得有我,这我成为对象,如果相信笛卡尔“我思”的判断,总不得不承认,那觉知不是来自对象的我。总之,“我”就是这样神妙莫测。

 

但是它也有不神妙的一面,是一个人无论如何神通广大,想离开“我”是办不到的,因为能想和所想都来于觉知,觉知不能离开那个能觉知的整体(即反观时的“我”)。不幸是这能觉知的整体“生而有欲”,有欲就不能不求,求而常不能得,于是有苦。苦与“我”难解难分,为了离开苦,有些人无力对外,就想在“我”上打主意。如庄子就有这样的设想:

 

南郭子綦隐机(凭几)而坐,答焉似丧其耦(躯体)。颜成子游(名偃)立侍乎前,曰:“何居乎?形固可使如槁木,而心固可使如死灰乎?今之隐机者非昔之隐机者也?”子綦曰:“偃,不亦善乎而问之也?今者吾丧我。”(《庄子?大宗师》)

 

丧我是“我”没有了;可是还有个“吾”,吾也是我,至多只是个造诣高超的我,可见还是没有离开我。佛家也有这种想法,认为“我执”是一切烦恼的本原,所以想除烦恼就要破我执。如何破?似乎只能乞援于万法皆空的认识。如果是这样,那就又是走向觉知。而觉知,显然只能是“我”觉知。就我的孤陋寡闻所知,真正丧我,只有一则笑话的故事可以当之无愧。这故事是:

 

一和尚犯罪,一人解之,夜宿旅店,和尚沽酒劝其人烂醉,乃削其发而逃。其人酒醒,绕屋寻和尚不得,摩其头则无发矣,乃大叫曰:“和尚倒在,我却何处去了?”(赵南星《笑赞? 和尚》)

 

这自然是笑话;至于实际,蓄发变为秃头,如果生疑,是只能问,我的头发哪里去了。这就可见,人,生年不满百,情况也许如邯郸卢生之梦,外,环境,内,身和心,什么都时时在变,只有“我”却像是始终如一,总跟自己的觉知纠缠在一起,除去丧失知觉,是绝不能离开,哪怕是拉开一点距离的。

 

因此,我们就只好不问究竟,考虑人生问题,对付世间的诸多大事小事,都由自我出发。自我,与身外的无数自我,即他人相比,有类的同点,有个体的异点。如一首二足是类同;同是一首,有大小、胖瘦,美丑等区别,是个体间必有差异。这就自我说,是生来就受“天命之谓性”的制约,只能顺受。昔人称顺受为认命,命指命运,包括得于先天和遇于后天的。这里只说得于先天的,也包括无限花样。不能不化简,只算作举例,可以分为身和心两种。两方面,都有得天独厚和得天独薄的;厚薄之间,自然又必致有若干等级和无限花样。只说厚薄。就身说,项羽力能扛鼎,西施有沉鱼落雁之容,是得天厚;相反,刘伶是“鸡肋不足以当君拳”,无盐甚丑,就得天不厚了。心也是这样,世间有神童,也不少弱智儿,这是同受自天,而厚薄相差很多。这差异,受生的“我”不当负责,却不能不承担。有违公道之义吗?老子早已说过,“天地不仁(无觉知)”,我们,以及外面的大环境,都来自天,而并非来自公道。如屈原,作《天问》,吐一点点郁闷,结果还是不得不跳汨罗江。所以说,既已有了“我”,这“我”就带来“天命之谓性”,不幸而不厚甚至很薄,怨,难免,却没用,上策是用荀子的办法,求以人力补天然。如何补?显然,具体的必千头万绪,只好说几个原则。

 

一是“顺应”。上面已经说过,“我”之来,我不能负责,却不能不承担。这里说顺应,是要求“知道”有此情况。古今中外许多贤哲都重视这样的知。深思冥索,所求不过是想了解,外看,大千世界,内省,方寸之间,究竟是怎么回事。有些人明白说出这种心情,如孔子说“畏天命”,斯宾诺莎说人的最上德是知天,等等,都是。知天然后才可以知命。知命,我的理解,可以包括三方面的意义。一方面是外推,姑且限于有生之物,要知道,不只近邻,如五伦及路人张三李四,就是远邻,鸡犬蚊蝇,直到单细胞生物,都是在同一个天命的笼罩之下,所谓“民吾同胞,物无与也”,说可怜就同样可怜。另一方面是知止;就是要安于自己的能力有限,具体说是接受天命而不强求了解天命之所以然。《礼记?中庸》篇就是这样处理的,它说过“天命之谓性”之后,接着不问“何谓天命”,而说“率性之谓道”,意思是,生之谓性,已如此,逆,无力,也许还有大麻烦,那就顺着来吧。对付“我”当然也只好这样,逆,如自杀。非绝不可能,总是太反常了。还有一个方面是知足,是感知有“我”之后就不要嫌弃。这种态度是由务实的精神来,例如生来不聪明,你嫌弃也不会变鲁钝为聪明,也就只好用庄子的办法,“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当然也可以尽人力图补救)。幸而天命同时也赋予人知足之性,愚而自以为智,中人而自以为至美,老子天下第一,都是这种天性的表现。这种性对天(假定为也有觉知)有好处,是不会有人向他造反;对人也有好处,是集为“我”的一体,由生到死,都亲亲爱爱。

 

二是“自知”。这是因为过于在“我”的范围内亲亲爱爱,就会如俗话所常说,无自知之明。一个人,得于天,很少能够,或说不能,独厚,至厚,各方面都厚;后天也一样,不可能各方面造诣都最高。不厚不高而自以为厚为高,对人对己都无利,或说有小害甚至大害。所以应该有自知之明。这明来于多往外看,然后虚心比较。其结果就有如把自己放在衡器上衡量,一看明白了,本以为超过一斤,原来只有几两。这有好处,一是可以自谦,二是可以自励。其结果都会是造诣的向上,烦恼的减少。

 

三是“珍重”。这是由另一个角度考虑的,既然有了“我”。而“我”又至亲惟一,而且生涯只此一次,就应该珍而重之。如何珍重?还是率性,尽力求活得好。何谓好?不过是经历丰富且有价值而已。丰富,有价值,仍需要解释,为省力,用举例法,如某甲目不识丁,某乙古今中外读了数十万卷书,我们说某乙的生活比某甲丰富;汉武帝大量杀人,司马迁忍辱写《史记》,都忙累了一辈子,二人相比,我们说后者的生活有价值。这看法是常识也承认的,好说。难说的是为什么要看重活得好,或说为什么要珍重“我”。可以由认识论方面找些理由。柏克莱主教说存在就是被觉知,罗素认为最确实的所知是感觉所收(构成感知的材料),这能知的显然是“我”,没有“我”,外界如何,甚至有没有,至少是我不能知道了。这是说,“我”最质实。还最亲切,因为苦乐、是非等等,都是以“我”为本位的。为本位,就值得珍视吗?理由难说,只好信任情意,是活得好可以心安,反之就心不能安。人,碌碌一生,瞑目之前,难免算浮生之帐,如果所得(丰富和有价值)不少甚至很多,总比毫无所得好得多吧?有哲学癖的人或者会说,这也是自欺,因为难于证明有究极价值。这是又往上追问天命;我们既已只顾率性,那就珍重自我,算作安于自欺也好。

 

四是“超脱”。这不是要求如佛家理想的能破我执,而是遇见某种情况,宜于向这个理想靠近。这某种情况指欲的对象利禄之类和欲而不得之后的苦的情绪。人生于世,受天命之谓性的制约,总难免要,或多或少,见世俗的“可欲”而心不能静。于是而求,世间不只一人,僧多粥少,因而不能常如愿,或说常不能如愿。其后跟来的必是懊丧,苦恼。为“我”的活得好计,这不合算,所以要改弦更张。理论上有抓紧和放松两条路。抓紧,如果有成的机会不多,就会火上加油,越陷越深。所以不如放松。办法是跳到身外,视“我”为一般人,一时冷眼看,如叔本华所说,不过都是苦朋友,不如意乃当然,也就可以一笑置之了吧?能够反观也一笑是超脱,虽然有近于阿Q 之嫌,如果以活得好为处理自我的目标,就,至少是有时,不能不用它。

 

三八 机遇

 

我小时候住在乡下,男女婚配还是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且大多是未成年,甚至三五岁就定亲。常听见这样的幽默话,某家有女儿,相识的人说闲话,有时问家长,“有婆家了吗?”答,“有啦。”再问,“哪庄?”答,“碰庄。”这是表示还没许配,将来嫁到谁家,凭机会。有悲天悯人之怀的人会感到,这里面包含不少辛酸,因为自己的未来自己不能决定,要受命运支配,不幸而命运不佳.就女方说就无异落入苦海。人生,或缩小到某一个人,曲出生到老死,原来就是这样一回事吗?有人也许会想,现在好了,父母之命和媒妁之言变为花前月下卿卿我我,最后成与否,还要取决干自己的点头或不点头,总是自己掌握自已的命运了吧?这要看怎么样理解所谓命运。举例说,甲男与乙女结识,是因为在大学同年级,又同在一个读书会,于是有情人成为眷属,由自己作主方面着眼是全部主动;由多因致成一果方面考虑就不尽然,比如说,你报考此大学,如果命题的和看考卷的不是这些人而是另外一些人,你也许就不能录取,那就不要说成为眷属,连有情也不可能了。这样说,卿卿我我的同样是借了机会之力,与父母之命、媒约之言的至多只是五十步与百步之差。说凄惨一些是,我们有生之后,不管怎样如孙悟空的能折腾,终归不能出天命这个如来佛的手掌心。

 

天命是概括说,表现为切身的具体,是无数的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机遇。甲男凭机遇与乙女结合是大,某人凭机遇与另一人在大街上对了一面是小;某人凭机遇上了青云,另一人凭机遇入了监狱,是各式各样:相加就成为无数。机遇与哲理有纠缠,是对应某些(或说绝大多数)情况,我们不得不信因果规律。信,才种瓜可以得瓜,种豆可以得豆,小至按电灯之纽,才确信可以变黑洞洞为亮堂堂。可是这样一确信,则一切出现的事物都成为前因的必然结果,还把机遇放在哪里呢?常识所谓机遇是碰巧,如果一切都是必然的,还有所谓碰巧吗?一种解释是,客观的必然联系,广远而微妙,我们所能觉知的只是小范围的一点点,那就像是来无踪,去无迹,我们姑且名之为机遇。这样讲,我们不管客观现实,只管主观印象,承认有所谓机遇,像是没有问题了。其实还留个不小的尾巴,是能不能连意志自由也不给一点地位,就算是也凭主观印象吧,我们都觉得,对于某事,点头或不点头,我们有选定的能力。就凭这种觉得或信仰,我们建立了道德系统和法律系统,说立德者应该不朽,杀人者应该死。立德,杀人,能够跳到因果规律的锁链之外吗?誉为不朽,杀,至少是这样行的时候,我们只好不求甚解,信常识并满足于常识。也是以常识为依据,我们在上一篇接受了自我,这一篇接受了机遇。

 

以自我为本位看机遇,已然的不可改,未然的不可知,而这些,即使相信有所谓意志自由,也总不得不承认,是决定我舰生活的最大的力量。最大,而且切身,所以可以说是可怕。推想孔子所说“畏天命”,可能就是这种心情。这心情来于许多事实,细说,难尽,只谈一点点荤荤大者。由有了一个“自我”说起(如何能成为有,只好不管)。由这个“自我”看,成为男身或成为女身,是凭机遇。这个机遇,尤其在旧时代,影响更大。比如成为女身,除非碰巧是武则天或那拉氏老佛爷,不受苦的机会是很少的。生在什么人家关系也很大,乾隆皇帝生在雍正皇帝家,就可以作六十年太平天子,享尽人间荣华富贵,如果生在穷乡僻壤的穷苦人家,那就会走向另一极端,劳累饥寒,也许还要加上不能寿终正寝。由男女和一家扩大,还有地域的机遇,例如生在北美与生在南非,生活就会相差很多;以及时代的机遇,比如在唐朝,生于贞观之治与生于天宝之乱,生活也会大不同。所有这些,在自我觉得有自我的时候,早已木已成舟,自我欢迎也罢,不欢迎也罢,只能接受既成的事实,想反抗,连冤有头的头、债有主的主也找不到,除顺受以外又有什么办法?不如意也得顺受,这就是在人生旅途上,机遇之所以为重大,为可怕。

 

重大和可怕,更多地(未必是更严重地)表现在觉知有自我之后。以散步为喻,大路多歧,我们不能同时走上两条,于是选择一条,走向前。两种可能成为一种,是机遇。这机遇下行,也许关系不大,比如兜了半点钟圈子,回家,还是与家人围坐饭桌,吃馒头和不硬的稀粥。但也可能关系重大,比如碰巧就遇见一个几年不见的熟人,他由于倚市门走了红运,念旧,他日相逢下车揖,于是自己也就当机立断,弃儒为商,而不久也就发了财,连带鸡犬飞升,晚餐饭桌之上,稀粥变为山珍海错,如果这时候一回顾,看到某日某时的与此熟人巧遇,就不能不赞叹机遇之力大矣哉吧?巧的程度下降,普遍性增加,就是说,人人都会感到,或有此经验,如入学和就业之类,总是一步踏上去就几乎决定了一生的道路。而这一步踏此地而不踏彼地,常常来于一念之微。比如我还记得,考入大学,可以随意选系,我原是想学英文的,碰到旧同学陈世嚷,他的意见是我中文比英文好,应该展其所长,选中文,我正举棋不定,听了。现在想,如果他的推理是应该补其所短,我的一生也许就不钻故纸而翻洋纸了吧?这就可见机遇的力量是如何大。总的情况,仍须乞援于因果的老套说,是前一时的很小很小的因,常常会致成后一时或说无限时的很大很大的果;而这前一时的因,总是在我们觉知的能力之外,我们只得称它为机遇。

 

那么,我们就成为定命论者,甘心忍受定命(也就是机遇)的播弄吗?显然不应该这样。而是应该以人力补天然,事实上,我们也都在以人力补天然。就说是主观感觉吧,我们自信有分辨是非、利害的能力,就凭这种能力,我们有意或无意,都时时在调理自己的生活。由这种观点看,我们,求活得好,就都不得不接受意志自由的信念。也许都没有想到这个问题,而只是实行.实行有范围小的,如一种书,买精装本与买平装本之间,我决定买平装的,是想省下的钱还可以买一本别的。实行有范围大的,如孩子升大学,决定学文还是学理,那就影响深远,选得不得当,就会失之毫厘,谬以千里。实行选择,由一个角度看,是与机遇战,求尽量不受机遇的播弄;由另一个角度看,也可以说是利用机遇,就是凭自己的智慧,使好的小因结好的大果。

 

以上是乐观的看法。但也要知道,一己之力,甚至人力,终归是有限的,尽人力的同时还不得不听天命,也就是承担机遇的重压。这压力会由小路来,如传染病和车祸之类。还可能,甚至常常由大路来,如天灾、水、火、风暴、地震之类,如人祸、战争、文化革命之类。语云,闭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不幸而坏的机遇真就来了,怨天尤人,无用,也就只能消极,忍受,加积极,尽人力,如此而已。

 

三九 幼年

 

何谓幼?今律没有规定。查古礼,《周礼?司刺》说是七岁以下称幼弱,《礼记? 曲礼》说是十岁称幼学。无定说,有好处,是可以我行我素。但也不可没个理由作约束|Qī|shū|ωǎng|,这理由,我想用必须依靠家中长辈之时,指实说大致是念完小学之前,或再向下移一两年。这段时间应该怎样生活,或最好怎样生活,难说。原因之一是家庭的条件人人不同,条件不同,处理生活的办法就难于划一。原因之二是这段时间,幼者还没有自主的能力,说应该如何就等于要求鱼飞鸢跃。所以谈就不得不,一,以时风的一些同点为依据,说大块头值得注意的;二,对着有左右幼者能力的人(包括养者、育者和教者)说,幼者听不见也关系不大。这大块头值得注意的,我认为有两项,“养”和“学”,一般说都处理得不够妥善;具体说是,养方面宜于偏薄而总是偏厚,学方面宜于偏多而总是偏少。以下依次说说流行的情况和视为不妥善的理由。

 

先说养偏于厚。养偏于厚,不妥善,似乎也有不少人感到或看到,所以有“溺爱”和“娇生惯养”一类说法。可是说者自说,行者还是照样行,为什么?世间的许多事都是有来由的。溺爱自然也有来由;不只有,而且来头特别大。可以请古人来帮助说明。古人说,天地之大德曰生,又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是人本位,本诸凡是喜欢的都是贵重的实利主义的推理,就像是既正大又堂皇。其实,如果由人本位扩大为“万物与我为一”,睁大眼普看生物,就会发现,所谓天地之大德曰生,不过是自己有了生就舍不得死。然而可惜,同样来于天地,是有生必有死。我的理解,传种是个体不能长生的一种不得已的补救办法;或者说,个体求长生不老不能如愿,只好退一步,用生育的办法。求种族能够延续下去。这样看,男女合作,生个小宝宝,乃是自己生命的延续,怎么能不肉连肉、心连心呢?爱,也来目天命,不可抗;问题在于如何爱才能如愿以偿。这是说,爱有目的,也就不能不讲求方法。目的是什么?卑之无甚高论,是离开养育者的照顾,走入社会,能够适应,活得好,至少是能活。这里不说挣饭吃的能力,只说性格,溺爱培养的性格是什么呢?一是享用尽量高,衣食,如果来自市场,都要最高级的,而且处处占先,头一份。二是只许顺,不能逆,比如看见新的什么,要而不得,轻则哭闹,重则打滚。三是这样惯了,就必致自以为天之骄子,自己以外的人都没有自己高贵。四是也就没有耐心学习什么,因为学习来于有需要,天之骄子当然没有什么必须自己去奔波的需要。显然,培养这样一个性格,到社会上就难于适应,因为社会很复杂,纵使不会处处都是逆境,总不能像家里那样,处处都是温暖。这样说,是溺爱的结果反而不能达到爱的目的。

 

所以,单就为了爱说,也要反偏于厚之道而行,或干脆说,宁可偏于薄。所谓薄,化为具体大致是这样二不管家里条件如何好,要使幼者有个这样的印象,人都是社会上的普通人,就应该过普通人的生活。而且宁可偏下,理由有二。一种是,人应该自勉,即比能力向上看,比享用向下看;向上看的结果是学业方面知不足,向下看的结果是享用方面知足,这对个人、对社会都有好处。另一种是偏下对健康也有好处,举抗寒的能力为例,儿童是最容易适应环境的,可是因为溺爱,一入冬季就皮毛若干层,结果反而容易感冒,不敢着风淋雨。享用偏薄之外,还要坚待一个对待的原则,是不合理的要求决不迁就,以期孩子渐渐明白以至确信,他只有做好事的自由,没有不听话的自由。有人也许会说,这不容易,因为你不迁就,他会哭闹,大人心疼,孩子不退让,不好办。其实很好办。记得罗素《幼儿之教育》谈过这个问题,他说幼儿同样爱权力,并愿意行使权力。最常用的行使权力的办法是哭,想吃糖,想要什么,不得,就哭。如果一哭就给,他就感到他有这个权力,于是就不断行使。对应之道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不管,这就等于告诉他,他没有这个权力,他用一两次不见效,也就不再用了。照罗素的想法,作父母的都应该懂点儿童心理。其实要求还可以高一些,是儿童心理之外,还应该了解一些有关人生价值的常识;无论如何,只把吃得好、穿得好以及说一不二看作儿童的幸福,总是过于浅陋了吧?

 

再说学偏于少。谈到这个问题,我总是先想到一些学得多,有大成就的。先说一位外国的,作《逻辑系统》的小穆勒,写自传,说他四岁,别的孩子口袋里装糖的时候,他口袋里装的是希腊文的语法变化,就这样,十四岁,他把应学的语言和各门学问都学完了。他一再声明,他确是中人之才,只是由于他父亲教法好,就有了成就。再说两位本国的,绍兴的周氏弟兄,入三味书屋识了字,大量地杂读,也就成了家。这类事,扩充为“儿童时期学习能力最强”的原理,几乎人人都知道;奇怪的是,事实则一方面放松学习,一方面还要大喊负担过重。我心理知识不多,据闻见所及,好像学习能力的高低,与年岁的大小成反比,就是说,年岁越小学习能力越强。许多事实可以作证,只举两件。一是学语言,幼儿,一不上课,二不查词典,只是听,跟着大人嘟嘟,不过一年上下,就可以用,与上学之后学外语相比,速度简直有天渊之别。再一件是大难的道术,如高深数学、理论物理以及围棋之类,据说青少年时期如果还不能有成,拔尖儿的希望就不大了。由此可以推知,神经系统的最活跃时期是在人一生的早年,所以应该善自利用。

 

如何利用?不过是,把睡以外的时间,多给学习一些,少给玩耍一些,学什么可以由家庭条件和儿童兴趣,或说性之所近决定。比如玩电动汽车与弹琴之间,对于后者,儿童不见得就没兴趣。退一步说,识字,或学另一种语言,起初,总不会像玩电动汽车那样有兴趣,因为不能不费些力。但我们总要相信习惯的奇妙力量,是惯了,费力的可以变为不费力,从而苦的也就变为不苦,甚至起初须捏着头皮的却渐渐变为感兴趣。如果竟能这样,还有个暂时看不见而影响深远的大获得,是成年之后或一生,比如书店与赌场之间,他就会乐于走进书店而不走进赌场。

 

还有个问题需要分析一下,是上了学校,儿童感到负担重,或与教有关的人(包括掌管教育的人和家长)觉得儿童负担重,是怎么回事?我的看法是教法不当,本当让儿童主动学而设置不少束缚儿童活动的框框,如几段教学法,反复分析讲解,出繁琐而无用的问题,强制作答,等等。记得我的外孙女上小学时期喜欢语文,每到假期就向我要下学期的语文课本,先看看,问她,大致是一两天就看完了。可是开学以后,每周几课时,还要坐在那里听分析讲解,这是典型的浪费,如果用这些时间任儿童自己去阅读,最保守的估计,总可以多十倍以上吧?可是不这样教,而是不只把儿童圈在课本之内,还要玩一些问题形式的花样,比如念了一篇文言文,就会出题,让学生指出一篇的所有“之”字,各属于什么词类,在此处表示什么意义,等等。这当然要费力,费时间,可是几乎无用。儿童负担重,主要原因就是不能主动地驰骋,而必须在机械的框框里打转转。但这已成为多年的定例,改必大难。这里说说,是还希望有人会对成例生疑,因而试试,比如教识汉字,辅助孩子看些杂七杂八的,至多一年,认识三四千常用字总不难吧?可是我们是一贯把儿童的学习能力估计得太低,而结果呢,儿童的学习成绩果然就低了。至少我看,这是最好的机会没有利用,只是就一个人说,也是太可惜了。

 

四O 就学

 

《论语》开篇就说:“学而时习之,不亦说(悦)乎?”我想这是指学而有得说的,因为孔子说自己的学习体验是“吾十有五而志于学”,志于学不是开始学,开始学是未必能感到乐趣的。但也不能不学,原因可想而知,是人受天之命,不但要活,而且想活得好,活,要有所能,活得好,尤其要有所能,这能(力),除了极少数,如呼吸、吃奶等之外,是都要来于学的。所学,学的方法,都有多种,其中一种,普遍而基本,是我们都熟悉并在利用的,是各等级各类型的学校制度。这里主要说这种形式的学。

 

这种形式的学是古已有之。如低级有痒、序,高级有国子学、太学就是。古今通行,是因为我们不得不分工合作:如请某人教高等数学是分工(不是人人都会高等数学),各家子弟集到一地学是合作(可以多方面节省)。这种形式发展到现在,主要成为小学、中学、大学的三级制。说主要,是小之前有幼儿园,其中活动也兼有学的成分。大之后有研究生的更深造办法。由小而中而大是一条最通常的学的路。通常,是否就最好?不好说。一方面,我们要承认这种形式并非十全十美。原因有多时的,如不容易适应天资的不齐;有一时的,如课程、教法、师资有问题。但还有另一方面,是至少就现在说,我们还没有能力另来一套。不能另来,我们只好利用它,就是说,争取做到由小而中而大。说争取,是因为,就个人说,做到是可能的,就全体说,暂时还是不可能的。不可能的原因之中,有一种,是有机会由小而中而大,可是不愿意走这一条路。这是受时风的影响,有些人认为,不走这条路反而容易致富;而致富,在数量很大的一部分人的心目中,已经成为唯一有价值的事物。这问题很大,甚至说很严重,这里不谈。只说有条件学,我们应该如何利用这条件;又因为小、中有共同的性质,与大不同,先谈小、中,后谈大。

 

小学和中学阶段最重要,因为所学是常识,是工具,或总的说,是应付生活各个方面以及往各个方向发展的基础。说说这样重视的理由。常识,浅易,可是方面广,而且接近生活,所以最重要。以地理方面的为例,生为现代的中国人,如果连地球为太阳系的一个行星、世界各国的大致情况也不知道,应付现代社会的生活,总会有不少困难吧?工具,如运用语言文字的能力,计数的能力,几乎时时要用到,所以也非常重要。而且有这方面的能力,就止可以守,进可以取(例如学会一种外语,就可以进而从事某种专门研究),即使旅途不平坦,也可以比较容易地往前走。

 

再说要怎样学。琐细的诸多方面不好说,只说应该注意的两个原则:一是目的,求多;二是办法,勤。勤,,能否如主观愿望那样见功效,不能不受诸多客观条件的限制,如多读要受图书馆藏书情况的限制,课下时间多少要受教材、教法的限制,这里只好假定都不成问题,单说求多的情况和好处,求多包括许多内容。一是知识面广、课程有的可不在话下,没有的,只要是常识性的,也应该学。二是某一门,所知的量要适度地求多,例如中学课内讲一些古典作品,课下就最好找一种中国文学史看看。三是工具性的,如现代汉语,文言,一种外语,要尽力求熟悉,能用。这能用当然要有程度之差,如现代汉语,一定要做到能写;文言,要能读一般不过于艰深的作品;外语,能读浅易的文字,日常用语要能听能说。以上这些能力,主要靠多读杂读培养,所以最好是,由小学高年级起就养成爱读书的习惯。写和说的能力也要靠多练习养成,所以眼勤之外,还要手勤嘴勤。俗话有勤苦的说法,可见,至少是早期,勤总不会像闲散那样舒适。这就要,于志向坚定之外,明白一种重要的学习道理,是:习惯可以冲淡以至消灭艰苦,并逐渐培养兴趣,到兴趣生成,任何艰苦的活动也可以成为乐事,所以可以说,求多也不是很难做到的。

 

这样求多;有什么好处呢?总的说,是有如建筑之打好地基,上面就可以并容易修建高楼高阁。加细说还可以分为三种。其一是有利于确定性之所近或资质之所长。人,得于天不会面面俱到,如事实所显示,有的人长于数学,可是缺少诗才,无论为个人着想还是为社会着想,都应该让长于数学的去研究科学,多有诗才的去从事文学艺术。可是本性长于什么,就学之前不容易看出来,多学,比如学校课程只是有限的儿门,而且都过于浅易,就可以在门类和量方面都有所补充,这就有利于早确定性之所近,资质之所长;之后就可以避其所短而发展其所长。其二是有利于用。多学的结果是多知多能,那就无论是升学还是就业,当然都可以应付裕如。其三是有利于发展。发展指两种情况,一种是升学,继续学,一种是就业,学无止境,业余仍须继续学。不管是哪种情况,所学的资本雄厚,专以语言为例,比如现代汉语之外,兼通文言和一种外国语,那就走向哪条路都会感到方便:以我个人的经验为例,小学、中学阶段,我读书不算少,可是有所偏,也就是不够多。结果是现代汉语和文言可以通过,英语不成,数学更不成。升大学以及大学毕业以后,有个时期钻研西方哲学,有些著作须读原文,才感到英语没有学好,不得不补学;现代哲学与科学关系密切(最典型的是数理逻辑),才后悔数学没有学好。所以多年来我.急是想,尤其是小学、中学阶段,教育的成功与否,应该以学生的是否多学为衡量的标准。

 

再说大学阶段。目前还不能人人都入大学,但这总是现代文明国家应该趋向的目标。大学造就的是专业人才,入学之后应该往学业的一个角落里钻,当然不成问题。这里想说说的只是,与求专的同时,也应该求多。多有两方面的多。一方面是在专业范围之内的求深入。大学的专业课程有限,学就不当满足于这有限。以学本国历史为例,据我所知,上课听讲,都是概说、观点之类,有的人几年毕业,连《资治通鉴》也未通读一遍,这是浅入,也就是应多而很少。另一方面是专业范围之外的求博。博不是要求各方面都精通,是要求常识丰富,现代文明人应具备的能力都大致不差。什么是常识?我的体会,如宏观,银河系只是无数星系中的一个星系,它的直径若干万光年,是常识,如何算出来的不是常识;微观,有电子、基本粒子等是常识,如何测定的不是常识。能力呢,就最通常的说,要有思考的能力,而且有情意,能用文字明白晓畅地表达出来。说句不客气的话,有不少人大学毕业,门门课及格,可是用这求多的标准衡量,却远远不够。这无论就个人说还是就社会说,都是损失。这里只说个人,为了避免悔之已晚,就要争取就学,并尽力多学。

 

四一 知识

 

前面谈就学,就学是为求知(包括技能)。依常识,有知比无知好。可是如果进一步问? ,为什么有知比无知好,或更进一步问,什么是知识,如何求,量要多少,质要哪种,问题蜂拥而至,想弄得一清二楚就大不易。这里只好勉为其难,说说一时想到的。

 

由什么是知识说起。不久前看了一本认知心理学的书,根据其中所说可以推想,感官所感在神经系统中成为图像,单独是感觉,与其他图像比对就成为知觉。以声音为证,门外有打小锣的,只是听见而并没有觉得,所谓听而不闻,是单纯的感觉;与旧存的感觉比对(其中有推理、判断等复杂的心理活动),觉得这是卖糖的来了,就成为知觉。这简单的知觉也是知识,是低的一端的知识。高的一端呢,那就可以量很大,如马端临的《文献通考》,意很深,如爱因斯坦的《相对论》,都是。我们通常所谓知识.是指高低两端之间的,可意会而难于言传。勉强说,是指一般能读的有文化的人所应具有的常识,容许再高而不容许再低。或者用更省力的说法,一群人,依常识,可以分为知识分子和非知识分子两类,我们说知识分子头脑里装的那些是知识;非知识分子头脑里自然也不是空的,但量少,可以不算。

 

这种知识分子具有的知识,主要由读来,读书,在现代,尤其是读报刊。所知的范围呢,虽然限于常识,也要古今中外;还要能推理,有判断是非的能力(不是要求必正确)。有这样的知识好不好?常识认为好,并认为没有问题。其实也有人不这样看。这有国产的,是道家。如《老子》说:

 

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第三章)

 

《庄子》说得更决绝:

 

南海之帝为倏,北海之帝为忽,中央之帝为浑沌。倏与忽时相与遇于浑沌之地,浑沌待之甚善。倏与忽谋报浑沌之德,曰:“人皆有七窍。以视听食息,此独无有,尝试凿之。”日凿一窃,七日而浑沌死。(《应帝王》)

 

这是说,想活得好,要无知,以至于连感知也不要。何以会有这种想法?原因之一来于看社会,欺诈、斗争等等混乱现象触目皆是,道家以为都来自心的复杂化,所以认为根治之法应该是归真返朴。原因之二来于看己身,越有知痛苦越多,越强烈,所以想减少苦恼,就不如安子无知,知识会带来苦恼,西方也有这样的看法。最典型的是《旧约?创世记》所说:

 

女人对蛇说:“园中树上的果子我们可以吃,惟有园当中那棵,树上的果子,神曾说,你们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们死。”蛇对女人说:“你们不一定死,因为神知道,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神,能知道善恶。”于是女人见那棵树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悦人的眼目,且是可喜爱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来吃了。又给他丈夫,他丈夫也吃了。他们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体。……(神)又对女人说.“我必多多加增你怀胎的苦楚。你生产儿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又对亚当说:“你既听从妻子的话,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地必为你的缘故受咀咒,你必终身劳苦,才能从地里得吃的。”

 

亚当和夏娃,吃智慧果以前,过的是如《诗经》所说,“不识不知,顺帝之则”的无忧无虑的生活。吃了智慧果,也就是有了知识,情况就不同了,他们就不能不受苦。这种想法对不对呢?情况很复杂。先说这种想法也是事出有因。社会方面,因为牵涉到多数人,问题更加复杂。姑且站在老庄的立场,如果真有老子设想的“小国寡民”, “老死不相往来”的社会,知识少,可以推想,欺诈、斗争等等混乱现象也会相应地减少,从而民生疾苦也许会减轻一些。这样说,就是离开老庄的立场,我们似乎也不能不承认,对于社会,知识的增加也会带来有害的一面。现代科技的进步可以为证,是我们既有了养人的提高农业生产的能力,也有了杀人的制造核武器的能力。再说个人方面。知与苦相伴,可以从根本说,是苦是一种感受,当然只能从能知的渠道来。还可以用比较法找到证据,是能知的程度越浅,感受的苦越少。长亭折柳送别,柳树也是生物,推想即使不是毫无所知,也因为模胡而不至感到有多少痛苦。上升为动物,如蝗虫、蟋蟀之类,我们常看到因某种挫折而失落一条大腿,推想它不会毫无感觉,可是看样子像是处之泰然,原因只能是,能知的程度远远低于我们人类。上升为人就不同了。肉体的痛苦,程度深浅,知识多少可能关系不大,即俗话所说,人都是肉长的。精神方面就变为关系很大。总的说,一种境,有知识的人可以有所感,不识不知的人就可能无所感,有所感,不如意的机会至少占一半,那就,与不识不知的人相比,多了许多苦。这类苦,举例说,有的较质实,如不愿忍受专制君主的压迫,有的较玄远,如想弄清楚人生目的为何却无论如何也做不到,不识不知的人就不会有这些苦恼。还有,在某些时候,有的痛苦或灾祸自天而降,是只会落在有知识的人的头上,如旧时代有文字狱,新时代有不左之派就是。还可以加说一种情况,刺绣文不如倚市门,恐怕也是自古而然,于今为烈,就是说,知识与穷困常常有不解之缘,所以,如果热中于恭喜发财,那就与其有知,不如无知了。

 

以上所说,大致是用道家的眼看的,当然难免片面。其实还不只片面,简直可以说,无论就理说还是就事说,都难得圆通。理方面的缺漏,我们可以用反问的办法指出来,那是:“有知不如归真返朴是你们的人生之道,并以为你们的道高于其他道,这道,以及以为高于其他,如果你们没有知识,这可能吗?”这就可证,老庄歌颂无知的时候,早已暗暗地肯定了知识的价值。证明知识之为必要,更有力的是事实。其一生物的所求是能活,并活得好,求知,简单的,如知虎豹能伤人,复杂的,如空调能避免冷热,都是为这根本的所求服务,所以,除非我们不想活,不想活得好,反对知识必是办不到的。其二,归真返朴,比如回到穴居野处、茹毛饮血之时,社会性的动乱可能减少一些,但其他种种艰难困苦一定很多,如何避免?也只能靠增加知识。其三,无论就个人说还是就社会说,知识的逐渐增加都是必然的,由多知退为少知,甚至无知,只是幻想。其四,为了顺应人之性,我们应该尽力求变野蛮为文明,变要靠许多条件,其中知识必是最重要的,因为高尚的道德,严密的法律,合理的制度,物质方面的建设,等等,都要以知识为根基。其五,以至像是关系不大的生活情趣的所谓雅俗,如果推重雅而厌恶俗,也就不能不重视知识,因为雅,又称文雅,无文是稚不起来的,其六,生活中难免遇到各式各样的问题,大到大道多歧,应该走上哪一条,小到衣服破了,应该怎样修补,想解决,都要乞援于知识。其七,还可以由反面看,无论群体还是个人,无知或少知,前行,就有如盲人骑瞎马,乱闯,失败的危险就太多了。其八,再说个高的要求,人,碌碌一生,即使没有什么究极价值,能够想想什么是究极价值,为什么没有,至少我觉得,这就有如屈原之作《天问》,虽然不会得到答复,总比不识不知,到寿终正寝还茫茫然好吧?

 

承认知识有用之后,要见诸行,是求有知。求知什么食难说。庄子早就叹息:“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那还是两三千年前的战国时代,单说不包括技艺的道术,不过是《庄子? 天下》 篇评介的那些家。现在大不同了,一是往广处发展了不知多少倍,其中很多部门都是昔日没有的;二是往深处发展了不知多少倍,仅以宏观的知识为例,古人想象地平而方,四面有海围着,上面有天罩着,似大而并不很大,现在呢,眼,借助仪器和推算,已经看到若干亿光年以外。真成为知也无涯,怎么求?可以先说个总的原则,是如果可能,所知越多越好。这自然很少可能,那就实事求是,分知识为一般的常识和专业的知识两类,一般的常识要求人人具备,专业的知识只要求与专业有关的人具备。常识和专业知识内容都有多少、高低的分别,也是都宜于求多求高,只是常识方面可以多放松一些,因为,比如历史知识,朝代的更替记不十分清楚,还不至于对日常的工作和生活有什么大影响。

 

一般人的所知,限于常识和一些专业知识,这是说量有限,或简直说是沧海之一粟。还有一种或多种有限,是即使量很大,也要承认,知识并非万能。只说一些重要的。一种是我们还不能全知。康德写《纯粹理性批判》,分析人类理性的能力,承认有些情况(如四种二律背反)非人类理性所能知(如宇宙有边、无边,两判断背反,都合于理性)。这看法,有人斥为不可知论,可是像这类问题,我们无力解答的还有很多.所以,至少是现在,我们不得不承认,知识的力量是有限的。另一种,我们凭借知识以判断某事物的真假对错,也可能受诸多条件的影响,出现失误。常见的众口异辞现象足以说明这种情况,同一事而所见不同,不能都对,那错的也是由知识来的。还有一种,牵涉到情欲,常常会知之而未必能行。戒烟酒不成是个好例,知识判断戒除有利,可是见到烟酒馋,只好扔开知识。这样说,我们是又回到道家,轻视知识吗?不是这样,因为承认知识的力量有限,也是一种知识,也许是更高』一层的知识,这正如孔子所说:“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以上说了正反两面,总的精神还是顺天之命,顺生之性,主张人,包括个人和群体,应该以知识为小乘或大乘,载着我们走向文明。肯定了知识的大用之后,剩下的问题只是如何求得知识,或说求得可信而有用的知识。我的想法,这主要要靠读,留待下一篇谈。

 

四二 读书

 

上一篇肯定了知识的价值,顺理成章,要接着说如何求得知识。任何人都知道,不同的知识有不同的来路,有的来路不是书本。举个突出的例,古代乐(礼乐的乐)的知识技能,大概都是口手耳相传,不用文字,所以六经的乐有其名而无其书。现代的知识,也还有不少口耳相传的.这里题目是读书,显然,说到知识,就会限定书本,至少是推重书本。张口书本,闭口书本,原因是,我觉得分量重的知识几乎都是来自书本。书本的知识,有常识性的,或说一般有文化的人都可能甚至应该具有的,有专业性的,或说一般有文化的人可以不过间的,本篇谈读书是泛泛谈,所以无论是范围、方法还是收获,都靠近常识的“通”,而不是专业的“精”。通是有知识,明事理,我的经验,主要要由读来,所读,主要是书本(报刊居辅助地位),所以统名为读书。

 

需要读书,推重读书,先总的说个实利主义的理由,是人生的一切活动,如果以投资与收获的比例衡量,最合算的应该是读书。因为书本上所记,一般说,都是有特殊造诣的前人,根据他们的经历或研究而取得的一些精华。这精华,就我们一般人说,有的,如语法知识,自己钻研语言现象,有求得的可能,但要费大力(也许要若干年);有的,如逻辑知识,自己求得,理论上非不可能,实际却可以说是不可能;还有的,如历史知识,不读书(听讲是间接读),想知道,显然就绝不可能。而借助于读书,仍以逻辑知识为例,找一本讲逻辑常识的书看看,厚的不过一百多页,用业余时间只须三五天,就可以大致通晓都包括哪些内容。而且进一步就会学以致用,比如知道矛盾律是怎么回事,就不会相信“儒家都是卖国的”(全称肯定判断)那样的鬼话,因为文天祥也是儒家,并不卖国(特称否定判断)。知识是人类文化财富最重要的部分,而取得这份财富,读书有如开宝库的钥匙,不用它就不能进去,用它,大难就可以变为很容易。

 

这样便宜的事,比如我们不错过机会,善于利用,所得,细说,都有什么呢?大致是以下这些。

 

其一最初步,是简单的吸收,或说变不知为知。人非生而知之者,各式各样的知识,都是通过感官逐渐积累的。积累知识,有目的,是想活得好,就不能不了解许多与己身有关的事物。这诸多事物,有的在眼前,如外衣在衣柜内,而更多的,也许还是更重大的,却不在眼前。以历史的知识为例,两千多年前,有个秦始皇,他的事迹,不读书就不能知道。地理知识,远推,直到宏观世界的知识,不读书,自然也就不能知道。读书,多读,杂读,结果就会多知。依常识,多知总比少知好。

 

其二是读书可以明理。谈到理,问题非常复杂。古人说,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各是其所是,各非其所非,俗语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究竟什么是理,什么是合理?这里难得深入辨析。只说理有偏于客观事物的,如其他星体上是否有生物之类,虽然确知也不容易,是非的标准却明确,不过是实况如何而已。偏于人生之道的理就不然,而是连是非的标准也人各有见、人各有见,所争在于是非,那就至少是假定,还是有是非。这里想跳过辨析,只说有所谓是非,我觉得,读书与不读书比,明理的机会,前者要比后者多得多;或者说,读书,在某些方面也可能不明理,不读书,在多方面就经常不明理。读书而未必明理,情况多种,来由则可一言以蔽之,是所学不多,不疑而信,如旧时代的君辱臣死就是这样。至于其反面,不读书,不明理的可能就太多了,如时至今日,还有不少人相信君王明圣,往灵隐寺进香可以变祸为福,深钻《易经》可以预知吉凶,等等。所以想破除各类迷信,即明理,还是非读书不可。

 

其三是生活中遇到问题,可以从书中取得指针。问题无限,举一点点例。最微末的,想吃炒回锅肉,不知道怎么做,可以找一本菜谱,看看用什么材料,如何操作,照方吃药,问题很容易就解决了。中等的,如自己念,或听人家念,“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对李后主产生了兴趣,想进一步了解这位作者的底细,那就可以找某一种中国文学史看看,或兼找《南唐书》和《南唐二主词》看看,问题也就解决了。还有重大的,如国家大事,某大问题,应如何解决,或应走哪条路,己身的,如出山还是隐居之类,不读书,不知是非利害,就会苦于不能衡轻重,择善而从。纵观历史,连马上得天下的刘邦,晚年也醒悟,说:“吾遭乱世,当秦焚学,自喜,谓读书无益。洎践祚以来,时方省书,乃使人知作者之意。”其他大量读书人就更不用说了。

 

其四是可以培养性情。依常识,性情也有高下之分。何谓高?概括说,不过是为人处世.不强制造作,就能合情合理。这样的性情,可以来于天性,或天性加环境的感染。但天性加感染,也可能并不高甚至很下,这就需要化或培养。很明显,读书会有利于培养。培养之道有直接的,即从昔人的言论中吸取教训。这样的教训,由《尚书》的“满招损,谦受益”起,真可以说是汗牛充栋。多,虽然并不等于特效,但耳濡目染(不只嘉言,还有懿行),总会产生或大或小的影响。还有间接的,是在书香的熏陶之下,心胸狭窄可以变为开扩,偏颇可以变为平和,也就是性情可以由不好变为好,至少是较好。世间的人情也可以作为佐证,是读书人常与文雅为伴,文雅的对面是粗俗,可见读书确是有培养或改变性情的力量。

 

其五是于益智、明理等之外,还可以欣赏,即获得美的享受。这主要指读文学作品,照外来的分类,有诗歌、散文、小说和戏剧。其实就本土的作品说,值得欣赏的又不限于这四种,如《庄子》是讲道理的,《史记》是记史事的,此外如《世说新语》记轶闻,《东坡志林》写随感,以至于如骄文的《滕王阁序》,等等,茶余饭后,或有郁闷,或只是闲情难忍,翻开看看,或念念,都可以暂时忘掉现在,另入一境,其所得又非口腹之欲的满足所能比了。由这个角度看,人生一世,不能读书或不肯读书,等于过宝山空手而回,损失就太大了,

 

其六是可以取得立言的能力。《左传》说不朽有三,最上的是立德,其次是立功,再其次是立言。这里专说立言,本指圣贤的言论,可为后世法的,我们无妨扩大其范围并降低其品级,说以文字表达情意,或流传或不能流传,都是立言。或说得更直截了当,是有用文字表情达意的能力。这能力,有用,人人都承认.用有大小。最小的,如给谁留个便条,给准写一封信,虽然牵涉的事有限,终归是办了事,即所谓有用。由此升级,也可能牵涉到群体,辨是非,明取舍,并可能真就影响了实行.这就成为大用、用,为己身打算,还有更大的,就是通过立言真成为不朽。历史上许多人,如李杜、三苏等等,虽然生命早已结束,名却长期留在后代人的心中。这有什么究极意义吗?也许没有。但是语云,“人过留名,雁过留声”,就说也是一痴吧,既然痴了,那就还是学会写,以期能够如愿的好。而学会写,显然只能由读书来,因为不读书,腹内空空,就不会有分量重的内容可写;就说是有些情意,也不知道如何表达,仍是不能写。

 

其七是因读书而收书,也是一种不可轻视的获得。这所谓获得,只指因得喜爱之书而自得其乐一项,虽然只是闲情,以读书人为本位,也很值得珍视。这种闲情也是古已有之,且不说公家收藏,只计私家,叶昌炽作《藏书纪事诗》,各朝代说了不少。直到目前,也还是不少。其中有些人,收书很多。可以想见,这要一,费力搜寻,二,用钱买,三,找地方放。三部曲都会带来困难,或说苦,可是有不少读书人还是知难而进,为什么?就是因为,他们觉得,与得书之乐相比,那些苦都算不了什么。人生之乐多种,这得书之乐,至少我觉得,推想不少读书人也会同意,应该是既质高又量大的,所以算读书有利之帐,不当漏掉这一笔。

 

读书会有收获谈完,接着还要说说决心读,应该注意些什么。一种似乎可以不说却颇难说的事项,是要读好的。难说,是因为一,偏于理,何谓好,二,偏于事,比如两种书,讲同一题材,以哪一种为好,都很难讲清楚。不得已,这里只好一,依靠常识,比如黄色的不好,人人都承认;二,把辨别权交给读者自己,在多读和比较中求水到渠成。其次是求益智,求明理,既要多读,又要杂读。多读,一种意义是量多,比如学本国史,不要满足于一种什么什么通史,要多读一些,既多吸收些有关资料,并听听各家的。一种意义是古今中气,目的除了多吸收知识之外,还有开扩眼界。见识,或说不为成见所缚,要通过这条路取得。再说更重要的杂读,是各门类的书(当然限于常识性的)都读。有的人喜欢文学,多读,也古今中外,而所读限于小说,绝不沾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边,就有可能,谈起国事,站在保守派一边,春秋佳日,到寺庙去烧香。这是读书多而不杂,钻了牛角尖,反而不能明理。由杂读引申,有一件事,值得单独提出来说说,是杂,其中有些书性质枯燥,也就较为难读,却必须捏着头皮读。最典型的例是知识论和逻辑,其中没有生动情节和人物活动,有的只是抽象思维,初次读,必没有兴趣。可是有大用,因为思路清晰,明辨是非对错的能力,要读这类书,才能较快地得到锻炼。最后说说读的中间,还要兼能思。孔子早就说过,“学而不思则周”,就是说,读什么信什么,必致不能明理。思是吸收之后,经过辨析、比较,以判断真伪、是非、高下等的心理活动。所谓有知,明理,或总称为有学问、有见识,都是由能思养成的。

 

上面所说都偏于理,理常常与实际有距离,所以还要谈谈实际。这就引来一个问题,读书容易吗?显然不容易。可以举眼所见为证据,是喜读书并大量读书的人,在全国人口的比例中并不大。原因有客观的,还可以分为两种:一种实而有力,如家中经济条件不具备,家外学校条件不具备之类就是;一种虚而也有力,是风气,如上学不如经商就是。客观,非个人能力所能左右,只好穷则独善其身,是如果有条件,如何变不喜读为喜读。我的想法,开头要靠“理智”,即知道读书有大用,就强制(或由家长、老师强制)自己读。最好是定时(可以不很长),天天如此,过一段时间会养成“习惯”,这就有了百分之八九十的保障。这之后,以习惯为根基,会产生“兴趣”,就是觉得读书有乐趣,显然,到这时候,以前百分之八九十的保障就变为百分之百,简直可以说,想变为不读也办不到了。此之谓功到自然成。

 

四三 恋情

 

恋情指一种强烈的想与异性亲近并结合的感情。这里说异性,是想只讲常态,不讲变态;如果也讲变态,那就同性之间也可以产生恋情。恋情是情的一种,也许是最强烈的一种。何以最强烈?先说说情的性质。小孩子要糖吃,得到,笑;不得,哭;笑和哭是表情,所表的是情。情是一种心理状态,来于“要”的得不得。要,通常称为“欲”,是根;情由欲来,是欲在心理上的明朗化。明朗,于是活跃,有力;这力,表现为为欲的满足而冲锋陷阵。这样说,如果照佛家的想法,视欲为不可欲,那情就成为助纣为虐的力量。有所欲,求,情立刻就来助威,其方式是,不得就苦恼,甚至苦到不可忍,其后自然是赴汤蹈火,在所不辞了。这样,比喻情为胡作非为,欲就成为主使。所以要进一步问,欲是怎么回事。荀子说,“人生而有欲”,与生俱来,那就难得问何所为。正如《中庸》所说,“天命之谓性”,大而且命,怎么回事,自然只有天知道。我们现在可以说得少神秘些,是生命的本质(以已身为本位外求)就是如此,生就不能无所求,求即欲,半斤八两,也好不了多少。所以还得回到荀子,承认人生的有欲,不问原由,不问价值,接受了事。欲是有所求,恋情之根的欲,所求是什么?很遗憾,这里只能把自负为万物之灵的人降到与鸟兽(或再低,昆虫以及植物之类)同群,说,恋慕异性,自认为柏拉图式也好,吟诵“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也好。透过皮肉看内情,不过是为“传种”而已。传种何以如此重要?在承认“天命之谓性”的前提下,记得西方某哲学家曾说,种族的延续在人生中重于一切,所以个人不得不尽一切力量完成此任务,如恋爱失败即表示此任务不能完成,宁可自杀。如果这种认识不错,那就可以进一步设想,美貌以及多种称心如意,不过是为种族延续而设的诱饵,人都是主动上钩而不觉得。我闭门造车,缩种族生命为个人生命,说,因为有生必有死,而仍固执“天地之大德曰生”,只好退一步,用传种的办法以求生命仍能延续。延续有什么意义呢?我们不能知道,但逆天之命总是太难,所以也就只好承认“男女居室,人之大欲存焉”,就是说,到情动于中不得不发的时候,就发,去找异性寄托恋情。

 

上面所讲是走查出身的路子,或说多问客观本质而少顾及主观印象。所谓主观印象是当事人心中所感和所想,那就经常离本质的目的很远,甚至某一时期,真成为柏拉图式。这就是通常说的纯洁的爱,不计财富,不计地位,甚至不计容貌,只要能亲近,能结合,即使世界因此而一霎时化为无有,也可以心满意足。这主观有很多幻想成分,幻想,不实,没有问题;也不好吗?我看是没有什么不好,因为福如果说人的一生,所经历都是外界与内心混合的境,这恋情之境应该算作最贵重的,希有,所以值得特别珍视。珍视,自然仍是由自己的感情出发;至于跳到己身以外,用理智的眼看,就还会看到不少值得三思的情况。

 

先由正面说。一种情况是,有情人终于就成为眷属。那态情就有好的作用孟理由有道理方面的,是一,双方的了解比较深,结合之后,合得来的机会就大得多;二,结合之后,风晨月夕,多有过去依恋的梦影,单是这种回味,也是一种珍贵的享受。理由还有事实的,是旧时代,男女结合,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结合之前几乎都是没有恋情,这就成为赤裸裸的传种关系,有的甚至一生没有依恋之情,如果算浮生之帐,损失就太大了。

 

还有一种情况,是因为经历某种挫折,有情人未能成为眷属。有情的情有程度之差。数面之雅,印象不坏,时过境迁,渐渐淡薄甚至忘却的,这里可以不管。想谈的是情很浓厚,都愿意结合而未能结合的、这会带来强烈的痛苦,如何对待?如果当事人不是太上忘情的人,快刀斩乱麻,求苦变为不苦是不可能的。要在忍中求淡化。可以找助力。总的是时间,过去了,影子会逐渐由近而远,苦的程度也会随着下降。分的呢,一方面可以用理智分析,使自己确信,机遇会播弄任何人,如意和失意都是人情之常;另一方面可以用变境法移情。变有大变,如世间所常见,有的人由江南移到漠北,有小变,如由作诗填词改为研究某一门科学,目的都是打乱原来的生活秩序,使记忆由明朗变为模胡。这样,时间加办法,终于显出威力,苦就会由渐淡变为很少甚至没有。可是恋情的往事不虚,要怎么对待才好呢?可以忘却,是道人的办法。用诗人的眼看就大不应该,因为这是人生中最贵重的财富,不只应该保留,而且应该利用。如何利用?我的想法,可以学历代诗人、词人的精神,或写,或借来吟诵,如“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之类,白首而温红颜时的旧梦,比读小说看戏,陪着创造的人物落泪,意义总深远得多吧?

 

再说反面的,是恋情也会带来一些不如意或不好处理的问题。其一是它总是带有盲目性,盲目的结果是乱走,自然就容易跌跤。可怕的是这盲目也来自天命.如前面所说,因为传种重于一切,于是情人眼里就容易出西施。换句话说是会见一个爱一个,就是时间不很短,也是感情掩盖了理性,对于眼中的异性,只看见优点而看不见缺点。为结合而应该注意的条件,如是否门当户对(指年龄、地位、能力等),性格、爱好、信仰等是否合得来,都扔开不管了。这样为恋情所蔽,显而易见,结果必是,结合之后,隐藏的问题就接踵而来。诸多问题都由盲目来,有没有办法使盲目变为明目?理论上,对付情,要用理;可是实际上,有了恋情就经常是不讲理。这是说,求明目,很难。但是为了实利,又不当知难而退,所以还是不得不死马当活马治。可用的药主要是外来的,其中有社交的环境,比如有较多的认识异性的机会,这多会带来比较,比较会带来冷静,这就为理智的介入开了个小门,盲目性也就可以减少一些。环境之外,长者(包括家长,老师等)和友人的教导也会起些作用;如果能够起作用,作用总是好的,因为旁观者清。但是也要知道,外来的力量,只有经过内的渠道才能显示力量,所以纵使恋情的本性经常是不讲理,为了减少其盲目性,我们还是不得不奉劝因有恋情而盲目的人,至少要知道,惟有这样的时候才更需要理智。

 

其二是恋情会引来广生与独占的冲突,其结果是必致产生麻烦和痛苦。广生是不只对一个人产生恋情,小说人物贾宝玉可作为典型的代表,宝、黛,他爱,降格,以至于香菱、平儿,他也爱。见如意的异性就动情,尤其男性,也来于“天命之谓性”,欢迎也罢,不欢迎也罢,反正有大力,难于抗拒。可惜是同时又想独占,也举小说人物为例,是林黛玉可为典型的代表,不能得宝玉,她就不能活下去。人生,饮食男女,男女方面的许多悲剧是从这种冲突来。怎么办?根治的办法是变“天命之谓性”,比如说,广生之情和独占之情,两者只留一个,冲突自然随着化为无有。可是人定胜天终归只是理想,至少是不能不有个限度,所以靠天吃饭还是不成。靠自力,有什么办法呢?已经用过并还在用的办法是制度加道德,这会产生拘束的力量。拘束不是根除,就是说,力量是有限的。不过,如果我们既不能改变“天命之谓性”,又想不出其他有效的办法,那就只好承认,有限的力量总比毫无力量好。wωw奇Qìsuu書còm网

 

其三,总的说个更大号的,是恋情经常与苦为伴。苦有最明显的,是动情而对方不愿接受,或接受而有情人终于未能成为眷属。苦有次明显的,是动情而前途未卜,因而患得患失,以至寝食不安;或前途有望而不能常聚,俗语所谓害相思,也就会寝食不安。人生有多种大苦。:有的由自然来,如水旱(饥俄),地震之类。有的由人祸来,如战争、政治迫害之类。与这类大苦相比,伴恋情而来的苦也许应该排在第一位,原因是一,几乎人人有份;二,最难忍。所以佛家视情欲为大敌,要用灭的办法以求无苦。这个想法,用逻辑的眼看相当美妙,因为灭掉情欲是釜底抽薪。可惜是一般人只能用肉眼看,那就即使明察苦之源也只好顺受,因为实际是没有舍去恋情的大雄之力。但苦总是不值得欢迎的,还有没有办法驱除?勉强找,是道家的。还可以分为上中下三等。上是得天独厚。庄子说,“其省(嗜)欲深者其天机线”,推想,或眼见,世间也有天机深的,那就会见可欲而不动情,心如止水,或至多是清且涟漪,不至起大的波涛,也就不会有大苦。中等是以道心制凡心,如庄子丧妻之鼓盆而歌,所谓任其自然。上等的路,仍是天命,自然就非人力所能左右。中等呢,道心来于人,但究竟太难了。所似容易走的路只有下等一条,是“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用儒家的话说是忍。这不好吗?也未尝不可以说是好,因为对天命说.这是委婉的抵抗,对人事说,这是以恕道待之,所以庄子于“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之后,紧接着还加了一句,是“德之至也”。德之至,就是没有比这样更好的了.视无可奈何为德之至,也许近于悲观吗?那就还有一条路可走,是常人的,不问底里,不计得失,而安于“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也好。

 

四四 婚姻

 

婚姻,古今都看作人生的一件大事。大,因为影响生活过于深远。深远,限于己身,是一生的苦乐都与这件事密切相关。还可以扩张到己身以外,古人明说,是延续香烟(说朴素些就是传种);今人很少明说,可是有的希望多生,有的节育,却把所生供奉为小祖宗,等于间接表示,延续香烟是超级的大事。于是婚姻也就成为超级大事。但是我们也要知道,婚姻成为大事,是社会的生活模式决定的。这是说,没有婚姻的形式,人也能活,香烟也能延续。也能,社会为什么来多管闲事?所为不只一项。一是变男女结合的轻易为郑重,显然,这对个人的生活,对社会的秩序,都会有很大好处。二,婚姻是家庭的奠基形式,至少是直到现在,家庭还是社会的最基本的单位,所以没有婚姻,现代形式的社会根基就会动摇。三,由家庭的组织引申,影响有内涵的,是建立了一体的经济关系,用俗话说是有福同享,有罪同受;影响有外向的,是依法律和礼俗,排斥外人阑入两性关系。四、影响还扩展到身后,是婚姻的一方先离开这个世界,财产和债务的处理要以婚姻关系为依据。所以总而言之,对子人的一生,婚姻的影响是最广泛的。

 

事重大,就不能不重视。重视是知,表现为行,要如何办理?原则好说,是慎重,找各方面都合适的。具体做就大难。细说,这大难还可以分为两项:一是如何断定,具有哪些条件是合适的;二是假定能够断定,哪里去找。旧时代迷信也不无好处,那是把这个难题交给月下老人去解决,幻想这位老人有慧眼,看清了,抽一条红丝,两端一结,于是有情人成为眷属。可惜红丝是看不见的,月下老人更渺茫,要结合又不能不实际,办法两种,一是自选,二是他人代选;或两种办法兼用。旧时代没有兼用的便利,因为闺秀只能在闺房里秀,没有天眼通本领的男士或才子是无缘见到的。于是就得靠媒妁之言,然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难免掺假,至少是好话多说。父母呢,那时候没有照像、录像,可用的慎重之法,除年龄差不多以外,只有门当户对,至于更加重要的条件,如体貌、性格、能力之类,只好任凭机遇了。这就一定不能美满(偏于指主观的)吗?也未必,因为一,“男女居室,人之大欲存焉”;二,男女结合,比如算机遇的百分数,如果昔日的是百分之九十几,今日的也总当不少于百分之五十吧,那就真如孟老夫子所说,以五十步笑百步了;还有三,天造地设的合适,是什么样子,人间有没有,大概只有天知道。

 

新的先恋爱后结合的形式是增加自主性、减少机遇性,求以,人力胜天然的办法,当然可以算作后来居上。居上,就一定可以美满吗?也未必。原因是天然的力量过大,人力终归是有限的。先看看天然的力量。其一,美满有理想的美满,是天生的一对,男,才如曹植,貌如潘安(传说的,下同),女,才如谢道温,貌如西施,而就真红丝牵足,真成为一对,可是,世间真有这样十全十美的人吗?其二,退一步,只求实际的美满,男女都非十全十美,可是合在一起却天衣无缝,这,至少由现实中找例证,也大不易。其三,前面谈“机遇”的时候已经说过,甲男之能认识乙女,也是凭机遇,完全合适的可能究竟有多少呢?其四,也是天命,易动情,情人眼里出西施,理智被挤退隐,完全合适的可能就更小了。不过新的允许尽人力,终归比过去的当事者不参加,合意的可能就大多了。比如说,最低,体貌方面的缺点就无法隐藏;或略高,可以大致了解心灵方面的情况,那就以合适为目标,向前迈了一大步。能不能所得更多,以至于达到至少是接近合适的目标了非绝对不可能,但要有条件,是机会加理智。机会有上好的,是碰巧遇见一个合适的,只须理智的小盘算,就成为天衣无缝。机会有次好的,是有机会结识较多的有可能成为眷属的异性,容许理智精打细算,最后选定一个比较合适的。再说后一个理智的条件,这理论上是在人力之内,实际却常常在人力之外。何以故?是天然会以情欲的形式介入捣乱。具体说是情欲会使人盲目,视不合适的为合适,即通常所谓一见倾心,不容许理智参加,精打细算。有人甚至说,真爱就必须盲目,计算利害就不是真爱。作为叙述事实,这说法大概不错;可是离开理智而纯任情欲,主观的好事会变为坏事,也同样是事实。所以为了婚姻的美满或比较美满,还是应该勉为其难,让理智参加,在一些重要条件方面打打算盘。条件有以下这些。其一最重要,是品格。这是泛泛地由理想方面说;世间自然也有不少远离理想的,那就物以类聚,成为另一回事,这里不谈。品格,卑之无甚高论,是惯于以忠恕对人,其反面是私利第一,不惜害人。显然,如果重视理想,这个条件就必须满足事,不可迁就。其二是体(包括健康情况)貌,直截了当地说,一见不能倾心,或更甚,心中不快,必不合适。其三是思想(如果对关系较大的事都有所见)。常说的志同道合就指这一方面,当然不容忽视,举例说,一个急进,一个保守,且不问谁是谁非,常常争辩不已,一起度日就困难了。其四是性格,或称为脾气。与品格、思想相比,这像是小节,但日久天长,小可以变大,轻可以变重,其甚者就会水火不能相容,所以也要仔细考虑。其五是能力。虽然天之生材不齐,要求不宜过高,可是既要共同生活,就不能不顾及生活的物质条件,这类条件的取得要靠某种能力,所以盘算一下还是应该的。其六是生活习惯。这指更小的小节,如吸烟,晚起,以至小到喜欢吃什么之类,看来无关大体,可是也会成为反目的根源,所以盘算的时候,最好也不放过。以上种种算计,都是立脚于现在而往远处看,这就需要冷静。正在恋情的火热中能够冷静吗?还有个补救的办法,是多听听亲友的。不过听也只能来于冷静,所以成与败,理智还是难于完全作主的。

 

幸而人碌碌一生,对于经历的许多大事小事,已经惯于接受差不多主义,那么,婚姻之不能十全十美.也就可以不多计较了。但这会引来一个问题,是:既然难得美满,能不能不要这种形式?理论上非不可能,比如仍要恋情,仍要男女居室,而扔掉这样的社会契约,对于种族的延续,也许不至有过大的妨害。还不只是理论,据说国外的新潮青年真有这样干的。但可以推想,如果这样干的成为多数,稳定的男女关系,家庭,以至整个社会,就会有大的变化,也必会引来许多使人头疼的问题。所以,本诸一动不如一静的原则,对于这类关系人生苦乐、社会治乱的大事,如果没有十分把握,还是以走改良主义的路为好。

 

那就还得要这种形式。之后是有两个实际方面的小间题,这里也谈一谈。一个是成年以后,早结婚好还是晚结婚好。这也不容易一言定案,因为,从满足恋情的要求方面看,至少是无妨早一些;可是从个人的负担(包括家庭负担和育幼负担)和事业前途(主要是学业)方面看,偏早又不如偏晚。具体如何决定,似乎应该兼考虑这两个方面,就事论事。另一个问题是,大举与小举之间,以何者为可取。大举包括两项内容:一项是住所的布置和身上的穿戴,都要追时风,高级,而且应有尽有;另一项是结婚礼仪,要大摆宴席,宾客满堂。小举是这些都可免,至少是降级。我认为还是小举好。理由很多,可以总括为物和心两种。物是可以少耗费,如果当事人本不富裕,那就于少耗费之外,还可以有个大优点,是少着急,少苦恼,心,或说精神方面,所得就更多,消极方面是没有与时风的俗同流合污,积极方面是体现了爱情至上,如传说的梁鸿与孟光那样。

 

最后说说,与婚姻相反的生活,独身,我们应该怎么看。独身有不同的情况。名副其实的佛教徒并出了家的,目的是用灭情欲的办法而脱离苦海。非佛教徒,也有行成于思,坚守独身主义的。更多的是独身而不主义,即常说的高不成、低不就的。这些,因为人人有决定自己如何生活的自由,我们难于表示意见。如果非说一两句不可,就只好说,我们是常人,用常人的眼看,这孤军作战的行径纵使可钦可敬,终是太难了。

 

四五 家庭

 

由可以想到的一个大问题谈起,是,维持世间生活,可不可以不用家庭的形式?这个问题非常复杂。比如说,理论上,不用家庭的形式,个人必同样能活,种族必同样能延续。这样说,是要和不要之间,并不是不容许我们选择。事实是也曾有这类选择。走出国门,到人类学里去找例证,可以找到,虽然不多,且不说。就是国门之内,也不是绝无仅有,太平天国攻下南京,成立男馆女馆,是大胆的尝试;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成立人民公社,砸碎锅去大炼钢铁,共同到食堂去吃饭,是小胆的尝试。结果是都失败了,原因是,人还没有一瞬间就弃旧(生活方式)从新的本领。迷信幻想的人物也可出来作证,是洪秀全、杨秀清之流并没有到男馆女馆去住,到公共食堂去吃饭。所以,由理论(或说由幻想)跳到实际,我们应该承认,至少是在目前,我们还没有能力选择,因为不管我们想得如何好,说得如何天花乱坠,想完了,说完了,还是不能不到自己家里去吃去住。又所以,这里谈家庭,最好还是卑之无甚高论,甘心接受现实,不想也可以不要的事。

 

要,显然是因为它有用,或说有大用。大用始于己身还无知无识的时候。这是说,出生是生在家里(新而高级的进医院,也要家庭出面送进去)。之后是三年不免于父母之怀,即吃喝拉撒睡,都不能不在家门之内。再其后,或说直到自己能够独立挣饭吃,都要依靠这个家。比这些更深远的还有家庭的影响。一是生路,或说职业,古人更甚,是弓人之于常为弓;现代这种限制虽然少多了,但绝大多数,跳行或越级,还是并不容易。原因是,如俗话所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譬如生在农民之家,也务农,顺水推舟,毫不费力,想变锄头为书香,困难就大而且多。有些专业性的,如过往,王羲之善书法,儿子王献之也就成为大家,现代,梅兰芳唱旦角成家,儿子梅葆玖也就走上这条路,不生在这样的家庭的人,走同样的路就大不易。影响之二是思想性格.这是指,大到对一切事物的认识和评价,小到喜爱这个,不喜爱那个,耳濡目染,都会顺着家庭的思路走,而这思路,显然就成为一生的去就取舍的指针。影响之三是生活的诸多琐屑,衣食住行的种种,习惯成自然,也会不知不觉,依照家庭的旧框框行事。总括以上三个方面,我们甚至可以说,人生一世,成为这样的人而不成为那样的人,格局,方向,大部分,或一部分,因人而不同,是由家庭决定的。

 

自己建立家庭之后,这大用,内容的丰富,时间的长久,感受的明朗,都会远远超过自建家庭之前。由低处往高处说,其一,家庭是个混圆一体的经济单位,表现为收入是一笔帐,支出是一笔帐。收入、支出的经济活动是符号,其含义是日常生活的具体情况,高或低』,好或坏,都是有福同享,有罪同受。这样,家的兴衰就同己身的苦乐结为一体,也就难怪,为了家,几乎所有的人,都鞠躬尽瘁了。其二,家庭又是个坚实的互助单位。这单位,旧时代包括的人多,现在包括的人少,不管人数多少,都形成不计利害的互助关系。其中最显赫的是夫妻间和父母、儿女间的互助关系,绝大多数是单纯出于情爱,所以最可靠。显然,人在世间,至少是有时,离开互助是难于活下去的:其三,家庭还是安置恋情的处所。这在前面已经谈到,恋情前行要走到结婚,结婚的同时是建立家庭。家庭建立以后,恋情也许像是藏在柜子里,不明显了,甚至不火热了,但究竟是藏起来,不是变为空无。如果没有这个家,恋情自然也可以安置,只是就不会这样明显了。其四,家庭可以使人有依靠感。人生有各种境遇,或遭遇。春风得意,身强力壮,是可能的。但未必能常得,就是说,至少是有时,也可能身不强,力不仕,或闭门家中坐,而迫害从外来。有祸,躲不过,但是,如果有个和好的家庭,苦痛就可以化重为轻。这种情况使人(尤其是老人、病人》感到,即使不得已而处于逆境,人间也还是有温暖,这是最大的安慰,纵使只是心理的。因为有这种种大用,所以古往今来,人都视流离为大苦,连旅店宣传,都说宾至如归(家)了。

 

关于这可以安身立命之家,用历史的眼看,还有两个问题需要说一下。一是大好还是小好。昔日偏于大,也大多以大为好。有五世同居,有四世同堂,其内的老年人得意,外人称赞。就真值得称赞吗?这个问题也不简单。家,维持大,要靠一些条件。一是有宜于合的生计环境,比如一家人共同耕种百亩农田,那就合比分多不少便利。另一种是修养方面的能够相互忍让,没有这个,合就成为争吵之源,维持大是很难的。.还有一种是爱好和生活情况的接近,不这样,就会有人觉得吃了亏,有人觉得看不惯,也就难得维持大。事实是时代前行,这样的条件越来越少,所以近百年来急转直下,连农村也由大变小。小就有利无弊吗?也不尽然,因为.如果如上面所说,把家庭看作一种互助的结合,要求真能互助.人数太少就不如人数略多.只说几乎家家都不能免的幼、病、老,昔日的大,可以不多费力就大致解决(奶奶抱孙子,一文不花,是例证之一);现在变小就困难重重。所以,如果住房、忍让等条件具备,比如三代(老二、中二、幼或青一)同居,各尽所能,苦乐与共,生活情况也许比燕子式的,能飞就另筑新巢好一些吧?另一个问题是固定好还是流动好。昔日是偏于固定,也愿意固定。刘邦的老太爷太公的思想意识可以作为代表,儿子发了家,贵为天子,非搬家不可,舍不得乡土,只好建立个新丰县。一般平民也是这样,视离乡背井为大苦。也是时代前行,物与心都在变。据说也是美国带头,人最喜欢搬家,也许年年换住所。我们,都市像是也在急起直追,住城东,一单元二居室,城西有个三居室的,毫不迟疑,搬。这好不好?难说。我的想法,如果动静两可,而且自己有选择的自由,那就还是以少动为好,理由是一,可以省钱省力,二,如果也有吟诵“少小离家老大回”的机会,远望旧门,近抚旧树,总是人生难得之一境吧?

 

以上说的都是家庭如何必要的一面,有没有相反的情况?记得明朝公安派文人袁宏道曾说风凉话,是“如衣败絮行荆棘中,步步牵挂”。且不管他说的是否实况,扩大到人人,牵挂的情况自然也会有。这是其中一人想走某一条路,而走就必致对家庭的安定有大妨碍,就这想走某一条路的人说,家庭就成为扯后腿的力量。情况多种;有轻有重。单说重的,看破红尘出家是,毁家纾难是,造反失败祸及全家也是。遇见这样的情况,我们应该怎样看家庭?我的想法,可以用背痛为喻,它痛,引来烦恼,成为负担,但这是变而不是常,评断是非应以常为依据,而这样一来,我们就会确认,纵使有时不免于作痛,背终归是有用而不能须臾离的。最后说说家庭的拆散。拆散的情况也不只一种,如新风有所谓两地分居,或再升级,扫地出门;这里只说经常的一种,离婚。这也是进口货,旧时代女性没有自主权,只有被遗弃而没有离婚。离婚有不同的原因,由年轻人多、年老人少的情况看,可以概括言之,是双方,或一方,觉得继续合则苦多乐少,分则得多失少。这觉得的多少还有程度之差,浅的是不愉快,深的是难忍。浅,深,哪种情况可以离?很难说。勉强说也只能说些近于原则的空话。原则之一是就事论事,或者说,针对不同的人,衡量多方面的得失,然后决定。原则之二是,要慎重,不可轻率,具体些说是,有了离异的念头、,先要忍中求合,到万不得已的时候再下决心。原则之三是,不能合的理由要确凿而坚实,以免一误(结婚)再误(离婚)。原则之四是,考虑周密,非离不可之后,要以理智、宽厚、谅解为指针处理子女、财产等问题。总之,离婚终归是悲剧性的事,能避免终以避免为是。离婚之后,极少数,还存复婚之说,这好不好?我的想法,更要慎重,因为离有如伤口,可以平复,但疤痕是难得消除的。

 

四六 婚外

 

婚外指与配偶以外的人发生两性关系,古今都算在内,有各种情况(皇帝是社会认可的特种动物,不算)。依照由像是可行到像是不可行的次序排列,一种是变为独身(丧偶或离异)之后再结合,男为再娶,女为再嫁。这种情况,法律允许.道德或时风则因时因人而异。比如在旧时代,男性如此,光明正大,女性就不光彩。新时代呢,还会因人而异,比如少壮之年,前一个如意人走了(向阴间或向阳间),再找如意人,光明正大,老朽就未必容易,因为儿女未必同意。另一种是富贵的男性纳妾,现代不容许,旧时代则视为当然。大富大贵,纳的还不只一个,有的所纳,还是原配夫人主持收的口这种情况,评论界限分明,是无论法律还是道德,旧时代都容许,现代都不容许。再一种是嫖娼和卖淫。旧时代,法律允许,因为可以挂牌开业(暗娼情况略有不同);道德方面,也是对男性宽(如明清之际,还视出入秦淮河房为雅事),对女性严(有名如顾媚、李香君之流,终是男性的玩物)。到现代,地上转为地下,证明法律是不允许了;但还不少有,也就会有道德性的评论,是仍有传统意味,对男性略宽,对女性严。还有一种,与上面几种情况相比,是化显为隐,可是面宽(至少是就现代说),而且与恋情有不解缘,所以引来的问题更加复杂,这是通常说的“婚外恋”。这种恋,理论上有走得远近之差,近是有恋情而没有两性关系(或竟是柏拉图式);远是既有恋情又有两性关系。实际呢,是以下两种情况多见:一种,恋情也许并不多而有两性关系;另一种,恋情多,依天命或说依常情,顺流而下,于是有了两性关系。显然,这最后一种,既恋又有两性关系的,就现代说,数量可能不少,因而引来的问题最多,也就最难解决。本篇所谓婚外,想限定指这一种。

 

这一种婚外,旧时代可能(因为无法统计)不多;但可以推想,即使网密也会漏掉小鱼,数量一定远远少于现代。这原因,不是现在人心不古,那时古,而是彼时男女不平等,女性是男性的私产,有男女授受不亲的礼教保护这私产,婚外恋是侵犯产权,必为人天所不容,所以就罕见了。说起这授受不亲的礼教,也就是女性只能由男性一人占有的礼教,力量竟是如此之大,以至受制的女性也信为天经地义。春秋时期宋国的伯姬之死可作为最好的例证。《春秋》襄公三十年记载:“五月甲午,宋灾,伯姬卒。”《公羊传》说明灾和死的情况是:“宋灾,伯姬(案已年六十)存焉(在失火的房子里,还活着),有司复(告知)自:‘火至矣,请出尸伯姬曰;‘不可。吾闻之也,妇人夜出,不见傅、母(女师傅)不下堂。’傅至矣,母未至也,逮(火烧到)乎火而死。”失火,以六十岁的老太婆,己经有傅一人陪伴,因为还缺母,不合礼的教条,就宁可烧死,这样为男性守身,婚外的危险自然就不会有,这礼教的力量还可以再扩张,是男性已经不在世(甚至也未婚),只要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要终身守节。守能得荣誉,失节是大耻辱,所以扩散为世风,除近亲以外,异性交往的机会就几乎没有,更不要说接近了。显然,这就堵塞了通往婚外的路,许多因婚外而引起的问题也就可以灰飞烟灭。问题少是获得,虽然这获得是用过多的代价换来的。这代价有明显的,是女性都要舍己为人(某一个男性);有不明显的,是一切人都只许有婚德而不许有恋情。冲破藩篱不容易。自然,也不至绝无。可分为上中下三等。上如北魏胡太后之与杨华,恋,真就成了(后来杨惧祸逃往南朝梁,胡作“阳春二砚月”之歌表示思念)。中如朱彝尊之恋小姨,只能作《风怀诗二百韵》,以作为“苦闷的象征”。下如不少文人之编造刘阮入天台之类的故事,现实无望,作白日梦,慰情聊胜无而已。

 

这样说,就是旧时代,也不是因克已复礼而都能太上忘情,而是受社会力量的禁锢,绝大多数人“像是”风平浪静。像是与实况有距离,或说大距离,具体说是背后隐藏着无限的苦痛和泪水.新时代来了,情况有犷变化,或说相当大的变化。计有三个方面。其一最重大,是男女有了自由交往的机会。不相识,可以并肩挤公共车,相识,可以贴胸跳交际舞,以至大街上携手同行,小屋中对坐夜话,等等,在旧时代都是不可想象的。其二,与此相关,是女性地位提高,言行解放,变昔日的三从为今日的一从,即婚姻大事也可以自己作主,婚姻之外的其他事,只说社交方面的与男性,聚则同席,分则写信,当然也就可以从心所欲。其三是对于两性关系,看法正在“走向”现代化。这所谓现代化,有如经济和科技,所谓先进国家在前面跑,我们在后面追。自然还有一段跄离,因为我们的传统底一子厚,力量大,以车为喻,负载过重,快跑就木容易。但是在一些思想堪称遗老(尤其女性)的眼里,步子已经迈得太大了,比如一再离一再嫁,年及古稀的老太太也嫁,青年不婚而同居,以至婚外谈情说爱,等等昔日认为不得了的,今日已成为司空见惯。遗老看不惯,却无力反对,因为这是大势所趋,用流行的新语说,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且可以推想,情况,用旧语说是方兴未艾,因为如上面所说,我们还在远望着现代化,追而且赶。这结果,可以想见,就目前说,因婚外而引起的问题已经不少,将来必致更多。

 

有问题,要解决,至少是要研究应如何处理。先问个根本的,是这种事(婚外有恋)对不对?好不好?难答,因为答之前,脚不能不踩在某一种“理”上。而理,都是既由天上掉下来,又由社会加了工的。而说起天命,古人说“天命之谓性”之后,接着说“率性”,而不问何谓天命,想是因为,一,缺少玄学兴趣;二,天命如何,自然只有天知道。至于加工的社会,总是如韩非子所说,时移则世异,世异则备变,这世,这备,对不对,好不好,想评断,就还要找“理”。不得已,三才,只好不顾天地而只问人,或称为人文主义,其评断原则是,“利”于人是对的,好的,反之是错的,坏的。表面看,这个原则不坏,比如评论药品,说真药好,因为利于病,假药不好,因为不利于病,径渭分明,干净利落。由药品移到婚外恋,问题就不这样简单,因为牵涉的人不只一个;更严重的是何谓利,也会成为问题。

 

麻烦问题之来,是因为利的范围扩大,性质变为深远,具体说是由利病变为利“生”。古人相信天地之大德曰生,又说“生之谓性”, “率性之谓道”,左说右说,至少原因的一部分是,恍惚有所感而想不很清楚,也就说不明白。求清楚,明白,还要在生的解析方面下大力量。这,我们在前面也曾大致谈过,要点是,生的究极目的,以至有没有,我们不知道;我们知道的只是,我们,说是天命也可,不说也干脆,反正都乐生,生是一种求绵延、求扩张的趋势,抗很难,所以就宁可“顺应”。何谓顺应?用庄子的每下愈况法答,是,衣,新潮皮夹克比敝缊袍舒服,我们就取新潮皮夹克而舍敝缊袍,食,烤鸭比白薯干舒服,我们就取烤鸭而舍白薯干,住,高级公寓比穴居野处舒服,我们就取高级公寓而舍穴居野处,行,奔驰卧车比椎轮大辂舒服,我们就取奔驰卧车而舍椎轮大辂,外加一项,饮食男女的男女,结合,西施比无盐舒服,我们就取西施而舍无盐,所以取舍都取决于感受,而不问舒服有没有究极价值。不问究极价值是躲开哲理;其实由某一个角度看,顺应也正是一种哲理。至于实际,顺应也会引来不顺,以新潮皮夹克为例,如果群体经济情况还不能有求必应,运用顺应原则而取就会引来许多间题,如贫富不均、求而不得等就是。这里想谈的只是由取西施而引起的问题。扣紧本题说是,已经有了如意人,看见西施,还爱,或另一性,看见潘安,还爱,怎么解决?

 

如果用旧时代的眼光看,这问题容易解决,至少是容易评论,说是不应该。但就是旧时代,对于这类问题,也不是异口同声,而是人多语杂。以曹植的《洛神赋》为例,本是见了已为曹丕霸占的甄氏,爱而不得作的,后代读书人,甚至包括程、朱、陆、王在内,不是念到“凌波微步,罗袜生尘”,也摇头晃脑吗?这说穿了也颇为凄惨,是虽有礼教的大伞罩着,人心终归是肉长的,有时就难免情动于中,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到现代,所谓新时代,礼教的大伞变为残破(不是扔开不用),问题显然就变为多而明朗,也就更难解决。难,有的由实况来,如上面所说,是男女不再授受不亲;亲的紧邻是近,是情动于中,动有大力,“知止而后有定”也就难了。难,有的由理论来,是,如果扔开礼教的大伞,或暂不管社会的制约,见西施或见潘安而情动于中,就不应该吗?想答,要先看看天命。天之生材不齐,有的人情多易动,有的人情少不易动。庄子是推崇情少不易动的,所以说:“其昔(嗜)欲深者其天机浅。”现实也可以为庄子的想法作证,以《红楼梦》中人物为例,林黛玉多情,傻大姐甚至不知情,林黛玉就不免多烦恼,多流泪,也就是生活多苦。至少由佛家看,林黛玉的路是错了,正道应该是灭情欲,以求无苦。可惜这也是理想,因为,如舞台上所表现,有的和尚下山了,有的尼姑思凡了。这就又回到天命,是天机深的人,恐怕为数不多;街头巷尾遇见的,各种渠道听说的,几乎都是天机浅的。有不少还是过浅的,那就宁愿,或虽不愿而不得不,“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这类为伊神魂颠倒的事,由于人不见经传,以及社会的制约,绝大多数葬在当事者的心中。有少数,幸或不幸,成为流传的轶事,如徐志摩,使君有妇,又爱林徽因,又爱陆小曼,表示见才女就情动于中,就是这样。某男某女一爱再爱是个人私事,但因人可以推想天,是,如果清除社会制约而专看“天命之谓性”,多爱(男性较甚)大概不是某些人的习染之性,而是人人都有的本然之性,因为爱的生物本原是传种,传种与从一是没有必然联系的。从一的要求由社会制约来,这有所为,是一,适应两性间的独占之愿;二,防止多求多不得而引起的社会混乱;三,利于生育和养育。如果这样的理解不错,就会因多爱之性而出现两种不协调:一种是天命与天命间的,是多爱之性与独占之性不能协调;另一种是天命与社会间的,是多爱与从一不能协调。一切难题都是由这两种不能协调来;或减缩为一种,是人和天的难于协调:人表现为理智的要求,是最好能从一;天表现为盲目的命令,是多爱。

 

荀子相信人力可以胜天,这很好,用实际来对证,也不全错。如果发乎情,止乎礼义也算,纵使名为小胜,实例也许可以找到很多。但那是旧时代,重视社会制约而不问何以必须听从制约。新时代来了,形势逼人,是不想问也不能不问。比如更趋近现代化,人造了夭的反,珍视恋情之流而不再重视传种之源,又有避孕妙法为虎作怅,婚姻,家庭,地位也就不像过去(或兼包括现在)那样稳固了吧?紧接着就不得不闷,从一还是美德或必需的吗?时移则事异,两性亲合关系的阶段化,也许就成为司空见惯了吧?就现在说,这只是推想,但它可以因事见理,是从一的基础可能是“一时的”社会制约,未必合于人文主义的理。人文主义要重视利生的利,利不能离开打算盘的量,而一打算盘,加加减减,从一与多爱,究竟谁上准下,至少是还在不定中吧?这显然还是偏重未来,至少是偏重理论说,有人会以为想入非非。那就由玄远回到现实,看看从一与多爱间有什么纠缠。事实是硬梆梆的,最有力,可以先看看。婚前,成为眷属的双方,专就印象和感情说,情况千差万别,简化,比如说,有的是百分之百(可能不很多),有的只是百分之五十。婚后,依常情,会有小磨擦,就是没有,日久天长,也必致要变浓为淡。而人,“天命之谓性”,总是需要,至少是欢迎情热的,这时候,男女授受可亲的机会就容易引来情动于中,就是原来的百分之百,也未必能够心如止水吧?不止而动荡,就社会说,有不如没有,因为会在平静的水面搅起一些或大或小的波澜。就己身说,有无间的选择就大不易,因为有,会有所失(包括各种苦恼和困难);无,也会有所失(就不会得情热)。更遗憾的是,在这类事情上,人常常没有选择的能力,而是迷离恍惚,坠入情网。苦也罢,乐也罢,成为事实,说有不如无也就不再有用;务实,应该研究,怎么样过下去才比较妥善。

 

总的问题是怎样看待,然后是怎样处理婚外恋的问题。怎样看待,上面已经大致谈了。是也来于天命之谓性,好不好,难说;反正人力有限,抗不了,只好顺受,至于如何处理,因为牵涉到二人以外的另一些人,而二人的要求又各式各样,具体说就大难。剩下的路只有一条,是概括说说原则。由喜怒哀乐之未发说起。总的精神是人与天兼顾。这之后是一,天机深的人得天独厚,见可欲而心不乱,有福了,因为可以面壁而心安理得。二,得天不厚或不很厚,最好是能够以人力移天然,譬如择偶时候慎重,求百分之百,婚后想各种办法,求百分之百不多下降,等等,以求不需要,或不很需要另外的情热。三,幸或不幸而又坠入情网,宜于不要求过多,瞥如满足于柏拉图式或准柏拉图式,具体说是不求组成家庭,影响就可能不至过于深远。四,也是最好,喜新而不厌旧,过一段时间,新也会渐旧,加以社会制约有大力,生活的这种波澜可以渐渐平静。就是狂热时期,也应该认知这种情况.以求大事可以化小,小事可以化无。五,万一相关的人有所察觉,宜于谅解多于责备。这样做,理由之一来于对人生的理解(甚至想想易地的情况);之二来于有所求,即上面所说,波澜终于会渐变为风平浪静。六,离婚是最下策,因为,除非你能找到天机探的;在男女授受可亲的社会,找一个天机浅的,而要求除自己以外,对任何人都不会情动于中,是既有违天命又不合常情的(纵使同样是可能的)。人总不能不生在天命之下和常情之中,所以可行的路只有一条,是乐得十全十美而又能安于不十全十美。

 

四七 职业

 

职业是靠劳动以维持生活的一种社会性的位置只意义可以广,那就旧时代的家庭妇女也可以算是一种,因为也是靠劳动维持生活。通常是用狭义,就是要有个社会承认的职位名称,如上至政府的总统,下至小商店的售货员,等等,都是。人要活,活要靠多方面的物质条件,这些都要用劳动换(以金钱为筹码),所以人生于世,就不能没有个职业。自然,也有少数例外,如衰老可以靠供养,残废可以靠救济,等而下之,不走正路,可以靠偷盗、抢劫等。职业还有个不明显而也相当重要的用途,是使具有活而动的天性的人身心有个着落,从反面说是不至有无事可做之苦。总之,人,还有劳动力的时候,就不能不,至少是最好,有个职业。

 

职业种类繁多,几乎近于无限。多会产生差异。差异也近于无限,这里只说一些彰明较著的。总的表现为有高下;虽然在宣传材料上,说是只有分工的不同,没有高下的分别。高下主要由五个方面决定。一是名,声名之名。溥仪,人人都知道,因为,连复辟、伪满也算在内,作了三次皇帝。梅兰芳,也是人人都知道,因为是名演员。俗话说,“人过留名,雁过留声”,人生在俗世,难得不俗,所以就不能不视有名为高。二是权,说了算之权。有的人说了算,扬眉吐气;另一些人,正好需要那一位说了算,就不能不低声下气。权还有大小之分,至大无边,那就叹口气也成为指示。且说这口气是在下民看不见的地方叹的,所谓天高皇帝远,所以就更高。三是利,财货之利。财货之利可以计算,所以高下之分尤为明显。比如大学教授月薪一二百,中外合资什么公司的职工月薪一千,由计算可知,公司职工的位置比大学教授高五倍。又如室内上班,平均日收入七元,街头卖菜,平均日收入七十元,由计算也可以推知,卖菜的位置比上班高十倍。四是劳逸。这方面的差异更加多样化,如斜靠在躺椅上发号施令逸,汗滴禾下上劳。又如同是售货员,卖古董(纵使是伪品)逸,卖食品劳。人是一种怪动物,虽然闲也难忍,却又好逸恶劳。因为好,逸的也就成为高。五是爱憎.爱是心里高兴,如当节目主持人,描眉画鬓,可以上电视,出风头,青年人趋之若鹜。扫街,屠宰,殡仪馆与死人打交道,等等,就大不同,干得有滋有味的恐怕很少。人生难得开口笑,所以充当节目主持人之类就成为高。人之常情是趋高避下。可是如愿却不容易。原因的一方面是理,花花世界,当然任何事都要有人做。另一方面是事,人走上某个岗位,绝大部分要凭机遇,只有一点点是凭能力,想望而不能得,有如狐狸过葡萄架下,仰头看,葡萄好吃,可是够不着,也就只好作罢。

 

但发挥主动性,大道多歧,选,走上某一条,常常也是可能的。还有不少成功的例,如班超的投笔从戎,慧能(禅宗六祖)的离家学道,就是此类。今日怎么选?想谈三个方面。其一是怎样对待上面谈的高下:这个问题不容易处理,原因是义和利不容易协调。义,就算作说大话也好,为人处世,至少是关键时刻,应该有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精神,以职业而论,都趋高避下,扫街之类的事也就不会有人干,我们必须寄身于其中的社会也就无法维持。这是说,由义方面考虑,我们也可以,甚至应该,避高趋下。但是,人间遍地是重利的梁惠王,有几个重义的孟子呢?所以大话说过之后,又不得不卑之无甚高论,就是说,也不能不权衡得失,如市场买物,挑好的,合用的。可是这样一来,两种不能协调的原则兼顾,举步就难了。幸而这是文字般若,至于实际,在可意与不可意之间,舍前者取后者的,大概不会有吧?法不责众,所以再说一遍,卑之无甚高论,比如在月得五百与月得三百之间,较逸与过劳之间,我们都取前者而舍后者,也就既可以得到社会的谅解,又可以心安了。其二不再是问题,而是应该遵守的原则,是瞻望前途,成就大、贡献大与成就小、贡献小之问,应该坚决取前者而舍后者。这里藏着一个也许不小的问题,是用什么标准分辨大小。具体说不容易,只好依常识,说个概括的原则,是能够利较多的人,甚至泽及后世的,是大,反之是小。大小都提出两种,成就偏于就个人说,贡献偏于就社会说。两者纷常合拢,以汉朝为例,司马迁写成《史记》,张衡制成地动仪,都是既有个人成就,又有社会贡献,所谓公私兼顾。显然,能这样兼顾最合算,也最合理,选职业,如果有可能,当然应该走这合算合理的路。其三是要适应自己的条件。条件有两种,一是才能,二是兴趣。才能,一半来于天,所谓天之生材不齐,如有的健壮,有的瘦弱,有的聪慧,有的拙笨,有的美丽,有的丑陋,等等。还有一半来于后天的教养,比如上学与失学,上大学与只念过小学,所知和所能就不会一样。由社会方面说,要量材为用。自己方面也应该有自知之明,比如手无缚鸡之力,就最好不选体力劳动,略识之无,就最好不选文墨工作;从正面说,是要选自己能胜任的,至少是经过练习必能胜任的。再说兴趣,可能多半来于天,少半来于后天的习染。但既已定形,对于自己的情绪和成就,就会产生摆布的力量。这可以表现为,顺之就会心情舒畅,事半功倍;逆之呢,比如最讨厌数目字而进了银行,勉为其难,即使有幸而不出错,终日,以至多年,皱眉应付,所受之苦也就太多了。所以,如果环境容许选择,那就有如到餐厅点菜,应该点自己喜欢吃的。

 

以上是讲道理,至于实际,问题就会更加复杂,或难解决得多。一个小难题是,客观,某一职业的成就和贡献,主观,自己的才能和兴趣,自己都未必能够十拿九稳。拿不准,据之而选,也就有南辕北辙的可能,至少是像是合适而实际并不合适。大难题是道路千条,而摆在眼前的却经常只有一条,就是说,不容许选。旧时代,弓人之子常为弓;放大一些说,人.总不能不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现代情况也差不了多少,因为自己羽毛未丰,迈步出门,路几乎都是与自己有关的人,或说社会给指定的。按部就班入学像是好一些,因为,理论上,分配要照顾个人的专业,可是由个人的理想和兴趣方面考察,完全合适的,数量可能不多。所以总的情况就成为,为了谋生,社会(或说机遇)把一个人放在哪里,他就只好不管理想和兴趣,接受并依照要求干下去。

 

以主观印象为标准衡量,职业有合意的,如爱权,真就走上或大或小的说r 算的岗位;爱某种学业.真就成为某种专业的研究人员。这是事与愿合,心情是得其所哉,工作,即使劳累也会自得其乐,而成就呢,如顺水行舟,自然会事半功倍。问题是有了个职业,不合意,怎么办。先说心情,我的想法,宜于随遇而安。理由之一,由整个社会方面看,任何事都要有人做,而人事的安排,我们还不能少听从机遇而多听从科学,安置不合适,或多数不合适,是不可免的,不可免,落到自己头上就虽不合意而并不违理。理由之二,怨天尤人也无济于事,反而不如安然接受而不计较得失。再说对待的办法,可以分为守和攻两种。守是尽职,这就是《孟子?万章下》篇说的:“孔子尝为委吏矣,曰:‘会计当而已矣。’尝为乘田矣,曰:‘牛羊茁壮长而已矣。’”把本职工作做好,于己可以无愧,于社会当然也会有益。攻是就把它看作自己的事业,俗语说,行行出状元,深钻,也许能成为这一行的状元。最下是这山看着那山高,到不了那座山,在这座山又坐不稳。

 

可以不可以换职业?情况多种,要就事论事。以两极端的为例,不喜欢换为喜欢的,不胜任换为胜任的,报酬少换为报酬多的.,轻而易举;其反面,如年岁已经较高,或所从事的工作是高学识或高技术的,改弦更张就不容易。两极端之间的,比如不同的职位各方面都相差无几,换不换两可,那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过也要承认,尤其现代,有些人是乐于动而不愿守成的,那就多尝试也无妨;但有一点要记住,是自己必须有不只胜任而且做得好的信心。

 

最后说说,职业还有个反面,是无业。无业有被动的,是社会问题,这里不谈。主动的无业任何时代都不多,因为人.总要活,不吃自己劳动所得就要吃别人(通常是祖先或家属)的劳动所得,这,即使别人不说话,自己总当愧于屋漏吧?

 

四八 事业

 

什么是事业?表面看,没有什么问题。如刘、项起兵反秦,人人都承认是在干一番大事业。可是进一步问,一些小卒,随着南征北战,也许未捷身先死,从而有劳而未得受禄,算不算,问题就来了。推想刘邦会说算,因为一人成佛,鸡犬升天;可是那位小卒就未必同意,因为他并未升天,现代的情况也是这样,各种机遇限定某一个人必须一辈子当孩子王,到两鬓斑白的时候,真是桃李满天下,开什么大会,写什么文件,都说他或她的教学是大事业;问题在于本人,清夜自思,算浮生之帐,也相信这是大事业吗?推想是未必。可见所谓事业,要具备两方面的条件,主观的和社会的:主观是自己觉得确是值得干一场;社会呢,是有了或大或小的功和名。两个条件都嫌模胡,需要进一步分析。

 

重要的是社会方面的条件,因为自己觉得如何如何,常常是传统加时风,形成流行看法的结果。流行看法有对不对,或全对不全对的问题。为了简化头绪以及有说服力,以下想偏重说可适用于多时代的“理”,就是说,概括地看,所谓事业或大事业,究竟要具备哪些条件。

 

《左传》有只不朽的说法,说是立德、或立功,或立言,就可以流芳千古。参照这种说法,我们可以推想,所谓事业或大事业,通常要具备以一下几个条件。

 

其一是在某一方面有超过一般的造诣。只是超过一般,不是超过一切。一般可以有两种意义:如行业与行业比,大学教授不是一般,售货员是一般;又如同一行收有很多人,其中有的人各方面都占上风,不是一般,都平常,是一般。这样,不管什么行亚,只要自己有兴趣.肯干,就都可以看作事业。当然,我们也要承认,造诣与造诣比,还会有高下之别。高下由两种比较来。一种是在同一行业中比较,如米芾和米友仁父子,都擅长书法,可是父更高。另一种是在不同行业中比较,如写书,司马迁《史记》很高,说书,柳敬亭也很高,两者相比,我们总当承认,还是司马迁的写书更高,因为终是更难。这样理解一般,理解造诣,就为通常所谓有事业心的人留有活动余地,是可以力争上游,不得已而取其次,也未尝不可。

 

其二是要有功于社会。造诣超过一般,也可能无功于社会。最典型的例是偷盗,旧传,今传,都有技能超群的,可是难得算作事业,因为不利于社会。又如李笠翁在《闲情偶寄》中说,他设计新型马桶,比旧的合用,不敢外传,怕人称为笠翁马桶,这样,是造诣不能为社会所用,也就不能算作事业。在这里,为社会所用是个条件,造诣超过一般仍然是个不可缺少的条件,因为任何正当的工作都会有功于社会,如果贡献平平,甚至在中人以下,那就不宜于称为事业。这样,我们就无妨用数学的方式表明,所谓事业,其成果对社会的贡献,总要比人均贡献的数字高一些。而说起这高,自然也会有程度之差。以科技为例,发明火柴,功绩不小,不过与发明电相比,就不可同日而语了。这会引来一个问题,仍以发明创造为例,如发明纸烟,至少是无利.甚至毒品,有大害,能不能算作事业?本诸取法乎上的原则,专由律己方面考虑,最好还是不把这类活动看作事业。

 

其三是会得浮世之名。这所谓浮世之名,是指某数量的不相识的人也知道,而且总是带有某种程度的称许之意。名有大小。小是在小范围内流行,如泥人张、风筝刘,天桥八大怪之类。大是在大范围内流行。这所谓大范围,有地域广和时间长二义:如孙中山,全世界都知道,是地域广;伯夷、叔齐,商周之际的人,至少是读本国史的人都知道,是时间长。有不少人的大名还既地域广又时间长,如中国的孔子和希腊的苏格拉底就是这样。名流传于大范围,一般要靠文字记载,所以能立言就占了上风,远如司马迁,近如鲁迅就是这样。自己未立言,也可以借他人之言流传,如《史记》中许多人物就是这样。扣紧事业说,名大小,总是与事业成就的大小,表现为影响的大小,有因果关系。由这个角度看,在政场上活动的人就容易占上风。以秦始皂为例,他有权强迫小民去修长城,甚至焚书坑儒,影响大,所以名就能在大范围内流行。说到这里,我们会想到一个问题,是过去有流芳千古和遗臭万年的说法,遗臭万年的活动,我们也可以称之为事业叫?所以还要补充一个条件。

 

其四是要符合德的要求。何谓德?为省事,可以借用孔子的话,说德就是仁。孔子说,仁者“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用现在的话说,是干什么,要不只对自己有利,还要对别人有利,或再放大一些说.要对社会有利。历史上.有不少人是干坏事出了名的,如唐朝的周兴、来俊臣,明朝的刘瑾、魏忠贤,等等,就是这样。他们干尽厂坏事,是因为最高的统治者给了他们胡来之权;没有权,干坏事,影响不会太大。由这个角度看,我们甚至可以说,上溯几千年,有治人之权的名人,其所以能得名,绝大部分是由于多做了坏事,现代也一样,如希特勒,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也是因为干尽了坏事。这里的问题是,干坏事,也能得浮世之名,能不能算作事业?两种处理办法。一种,把事业分作两类,好事业和坏事业,说魏忠贤、希特勒等之所为是坏事业。另一种,说事业都是好的,凡不利于社会的活动都不能算作事业。为了鼓励向善,扼止向恶,我看是以后一种办法为好;还有方便之处,是可以笼而统之地说,人生于世,只要不夭折,都应该有事业心,以求就自己说,有成就,就社会说,有贡献,并终于能得或大或小的浮世之名。

 

有哲学癖的人会提出疑问,这有什么值得珍视的价值吗?人各有见;对于生活态度,更是人各有见。有少数人是持否定态度的。还有程度之差。一种程度浅,是所谓隐逸,逃名。时代早的,有传说的巢父、许由之流。到庄子就兼有成系统的理论,是与其登上庙堂,宁曳尾于途中。佛家博大,好处是多容纳,也就带来难点,是抓不住;但如寒山、拾得,纵有丰干饶舌,也还是逃了。像这样不要名,事业心也就没有,至少是微乎其微了吧?还有程度深的,《列子?杨朱》篇的一段话可为代表,那是:“然而万物齐生齐死,齐贤齐愚,齐贵齐贱。十年亦死,百年亦死,仁圣亦死,凶愚亦死。生则尧舜,死则腐骨,生则桀纣,死则腐骨,腐骨一矣,孰知其异?”这是一切都无所谓,事业与不事业,当然也就不值得挂心了。对于这样的否定态度,我们要怎样看待?再说一遍,至少是理论上,对于生活态度,尤其是言之成理的,对错是颇难说的。所以,就是站在常人的立场,我们也宜于采取宽容的态度,那是,即使碍难信从而并不说那样就绝不可行。但宽容的另一面还有碍难信从,我们也应该坚持,并且言之成理。这理可以浅,是我们是常人,对于那种超常的理想和行为,纵使高山仰止,却难于做到;或者说,我们只能走常道,饮食男女,建功立业,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理还可以深,仅以庄子为例,就是在曳尾于途中的时候,他井说了“宁曳尾于途中”的有关人生之道的系统理论,说到事业,还有什么比这更大呢?用这个观点看,如段干木、老莱子之流,躲开政治隐居,洁身自好,不同流合污,可以说同样是干了大事业。

 

这样,下降到我们常人,就可以少问什么究极价值,而依常道处理常态生活。常道也很复杂,表现为各种生活态度和生活形态。还是就常情说,不同的生活态度和生活形态可以分高下,扣紧本题说,事业方面有成就是高,无成就是下。当然,我们应该力争上游,求在事业方面有成就。求,实现要靠真去做;做,要注意以下几点。

 

其一是要有志。这是在自己的人生之道里,把事业放在相当重要的位置上,历史上有些人,如班超投笔从戎,祖逖闻鸡起舞就是这样。有不少人相反,或根本不想这类事,或过于自馁,觉得自己什么都不成,无志,事业有成的机会也就很少了。自然,有志也未必能竟成,但总会比无志多有成功的机会,所以作为第一步,不可放松。

 

其二是事业,经常未必能与职业一致,那就应该在业余,选定目标,锲而不舍。如碰巧能与职业一致,如旧时代,玄奘的译佛经,现代有所谓专业作家,事业与生计合拢,当然就更好,不能合拢,要多费些力,如果有事业心,也不会感到负担重,苦恼。

 

其三,事业的成就,有轻重之别,轻重表现在多方面,其中之一是,轻的,火热一时,重的,真就流芳千古。而偏偏,火热一时的最有吸引力,眼皮子薄的人容易为表面现象所迷,于是趋之若鹜。这可能费力也不小,通常是时过境迁,就与草木同腐。所以有事业心,还要能衡量事业的轻重,坚决取重而舍轻。

 

其四是也要知道,世间人很多,事业方面有成就的终归是少数.这原因有社会方面的,很多人没有受教育的机会,目不识丁,求事业方面有成就显然就大难。但即使机会和条件都具备,造诣超过一般也只是可能,而并非必然。这样,如果有志而不能竟成,怎么办?我想,可行之道应该是:尽人力,成固然好,不成则等于取法乎上而仅得乎中,仍可与常人为伍,安之而已。

 

四九 信仰

 

“生”是被限定的一种情况,正如彗星之绕日运行,也是被限定的一种情况。这限定之下或之中,自然还会有多种限定,只说一些荤荤大者。偏于身的是饮食男女,扰,大难,除非有大力,连生(包括求活得好)也不要了。偏于心的是要知、要信,表面看不像饮食男女那样质实,骨子里却更为有力,因为有逻辑或康德的所谓理性为靠山。关于知,《庄子?秋水》篇末尾“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的辩论可为明证,是庄子驳惠子的“子固非鱼矣,子之不知鱼之乐全矣”,说:“子曰汝安知鱼乐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我知之濠上也。”这说得更简单明快些是,不知也只能来于有所知。关于信,可以举古希腊的怀疑学派为证,老师落水,大弟子不救,得到老师的赏识,因为对于救好还是不救好,他怀疑。可是,如果我们进一步问:“对于怀疑主义,你是否也怀疑?" 也怀疑,显然问题就太大了,这表示,我们生在世间,不能不有所信。信是怎么回事?应该信什么?问题显然不简单,以下择要谈谈。

 

依习惯用法,“信”和“信仰”有别,信义宽,信仰义窄;所有信仰都是信,有些信不能称为信仰。所信可以是零星的,微小的,如信窗外的一株树是柳树,树上落的鸟是麻雀。这习惯称为知,由坚信不疑方面看也是信。所信还可以是不微小的,如信珠穆朗玛峰最高,哈雷彗星76年后还会再来。这也是知,也就可以称为信。信仰的所信,大多指具有玄理意味的,如信有全知全能全善的卜帝,有佛、菩萨,月下老人有能力使有情人成为眷属,等等。专由这类事例看,信仰的所信是超现实的,或说是无征而信,或干脆说是迷信,信窗外的树是柳树不是迷信,界限分明。其实问题并不这样简单,比如相信还有明天,相信活比死好,我们能够找到可信服的证据吗?如果真去找,追根问抵,最后可能就发现,这类事之所以像是确定不移,就因为绝大多数人信它,从未想到过还需要证据。但为了省事,我们无防就以人的主观为依据,说这类无征而信的是知的信,不是不知的信;不知的信,如上帝、佛祖之类,才是信仰。

 

话还没有说清楚,或者说,里面还藏着问题,所以不清楚。什么问题呢?一个问题是由“知”来的。比如上帝,说不知,神父、牧师一流人就不会同意;佛祖,说不知,身出家心也出家的僧尼就不会同意。另一个问题是由超现实来。这有时会失之太宽,如到卦摊找什么铁嘴算命,也就不能不算信仰。有时又会失之过严,如孔孟之信仁和中庸,边沁之言功利主义(其实不如译众乐主义),也就不能称为信仰。不得已,只好从另一面下手,说人,为了生活能够有绝对保障,究极意义,常常不得不设想一种超越的力量(具体的神灵或抽象的道理),以作为寄托心灵的靠山,对于这个靠山的依赖和崇拜,是信仰.这样说,信仰的对象就具有这样一些性质:它是唯一的,至上的,也就没有任何事物能够与它相比。它是超越的,也就不需要任何理由来证实它,支持它;它有大力,所以绝对可靠,能使人心安理得;它存于人的内心,所以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形质,或说公信公的,婆信婆的。

 

为什么要有这样一个虚无缥渺的?总的说是无可奈何而不甘心无可奈何,只好画饼充饥。人生,为天命所制,微弱,有限,也就可怜。可是心比天高,愿意,或并亡信,有智慧,有能力,虽然知也无涯,形体不能永存,却幻想能明察一切,生有伟大价值,并非与草木同腐。不幸这愿意或自信,不能在现实中找到对证或保证,怎么办?有退守或进取两条路。退守是不求,即知道人生不过是这么一回事,有胆量面对现实,破罐子破摔。古代道家如庄子,说“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列子,说“生则尧舜,死则腐骨,生则兼封,死则腐骨”,可以算作这一路。这破罐子破摔的态度,看似容易而实难,因为事实是正在活着,又要把活着看作无所谓。也就因此,几乎所有的人都走进取一条路,找理由,找靠山,在现实中失败,就到现实的背后,勉强(从设想中)找到,不能在理性方面取得证明,就不要证明,以求能够心满意足。这心满意足还可以分析,主要是三种心态,一种是全知,另一种是永存,还有一种是一切活动的有意义。先说知。活,尤其活得顺遂,要靠知,所以也可以说是天性,人没有不乐于求知的。知有近的,如鸡蛋可吃;有远的,如银河系外还有天体。庄子已经慨叹“知也无涯”,我们现代就更甚,是所知渐多,越苦于有些大事我们还不能知。比如我们生于其中的这个大环境究竟是怎么回事,我们有生,生究竟有没有价值,等等,是直到现在我们还不知道。“不知为不知”,是孔子的看法。或说理想,至于一般人,就难干这样知足,因为活了一辈子,连有关活的一些大事也不明白,终归是难忍的憾事。又是不得已,只好乞援于设想,比如是上帝愿意这样,然后是坚信,也就可以心平气和了。再说永存。人,有生,于是乐生,贵生。不幸是有生必有死,这是天大的憾事,如何对待?庄子是任其自然,所以老伴死了,该唱就“鼓盆而歌”。西汉杨王孙也可以算作这一路,是裸葬以求速朽。至于一般人就很难这样看得开。这也难怪,书呆子几本破书被焚,佳人的钗钏被抢,还心疼得要命,何况生命?所以要想法补救。一种补救办法是上天代想的,是传种,生孩子。容貌、性格像自己,自己百年之后,还有个“三年无改于父之道”,似乎可以安心了。但那终归是间接的,总不如自己能够长生不老。道教,葛洪之流炼丹就是求这个。可惜是葛洪,直到白云观的道爷们,都没有能够长生不老。所以又不能不向天命或自然让步,到关键时候,只好狠心,舍去形体,想个别的办法,以求永存。这办法,有小退让和大退让两种:小是形亡神存,大是形亡名存。神,或说灵魂,存于何处呢?天主教、基督教是升天,坐在上帝旁边。佛教(尤其净土宗)是到极乐世界去享受,因为据《阿弥陀经》所说,那里遍地是鲜花和珠宝。其下还有俗人的,《聊斋志异》一类书可为代表,是与阳间对称,还有阴间,那里虽然有阎罗和小鬼,不好对付,但也有酒铺,可以买酒喝,还有不少佳丽,可以依旧风流。再说大退让,是用各种不朽的办法以求名存,前面已经专题讨论过,不再赘述。最后说第三种心态,一切活动都不是枉然,而是有意义,或说有价值。这不像求永存那样清楚,或竟是在无意识中暗暗闪烁。但也未尝不可以推而知之。活动各式各样。可以分为大小,如殉国是大,访友是小,还可以分为忙闲,如修桥补路是忙,作诗唱曲是闲。不管忙闲,就活动者的心情说,可以重,是以为应该如此,可以轻,是觉得有滋有味,这应该,这滋味,不能没有来由,这来由也是信仰,纵使本人未必觉得。

 

以上的分析也可以用家常话总而言之,是,所以要信仰,是图精神有个着落,生活有个奔头。但人,性格不同,经历(其中更重要的是学历)不同,信仰自然也就不会尽同。具体信什么,千头万绪,不好说。(奇*书*网.整*理*提*供)这里只想依所信的性质的不同,概括为二种。其一,所信不明确.像是没有什么信仰;或者说,听到什么就接受一点点,头脑中成为五方杂处。占往今来,我因的平民大多走这一条路,乡村的有些寺庙可以说明这种情况,是既供养孔孟,又供养太上老君和观世音菩萨。这算不算没有信仰?站在教徒的立场,也可以说是没有信仰。我的看法不是这样,因为没有信仰有两种情况,都是很难做到的。一种是《诗经》所谓“不识不知,顺帝之则”。这是老子设想的“虚其心,实其腹”一路.虚其心,其造诣也许就不只是少思寡欲,而是无知无欲,又谈何容易。另一种是由广泛而深远的思辨而来的不信,这是因为追寻所以然而终于不能明其所以然,就不能不暂安于怀疑,也是谈何容易口所以,对于这种头脑中模模糊糊的情况,我们与具说是没有信仰,不如说是同样有信仰,只是不够明确。最明确的是其二,宗教。不管是信上帝,还是信佛、菩萨,都是信的对象明确(不是可见、可闻、可触,而是诚则灵),并且有组织、礼仪等加固,因而也就像是有灵验。人生不能不有所求,于是,根据能捉老鼠就是好猫的原则,既然灵验了,它就有了大用。其三是传统的所谓“道”, “朝闻道,夕死可矣”的道。这道是惯于思辨的读书人的理想的什么,可以偏于知,如说“天命之谓性”,也可以偏于行,如说“畏天命”。读书人敬鬼神而远之,有所思,有所行,又希望能够心安理得,所以不能不乞援于道,或说树立自己的道。道是对天对人的认识的理论系统,有了这个系统。求知就有了答案,行就有了依据。自然,人心之不同,各如其面,因而不同的人也就有不同的道。但也可以大别为两类。一类可以举“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为代表,是以天理定人为,儒家,尤其宋儒程、朱,都是走这一条路。另一类是不问天,只管人,如英国小穆勒之信边沁主义,以及无数人的信这个主义、那个主义,以为一旦照方吃药,娑娑世界就可以变为天堂,都走的是这一条路。

 

信仰有好坏问题,评断,似乎仍不得不以人文主义为标准。比如信上帝,并信上帝是全善的,因而对己,由于相信得上帝的庇护而心安,对人,由于相信上帝乐善而时时以仁爱之心应世,我们总当说是好的。反之,因信上帝而以为唯我独正确,并进而发了狂,于是对于异己,为了拯救灵魂,不惜用火烧死,我们就很难随着喊好了。可以不可以兼评论对错?如果对错是指有没有事实为证,那就不好下口,因为信仰都是来于希望和设想,求在事实方面取得证明,那就近于故意为难了。

 

由以上的分析可知,信仰,虽然难于取得事实为证,却有大用。有用,正如我们对于诸多日用之物,当然以有它为好。可惜是有它并不容易。记得英国的培根曾说,伟大的哲学,应该始于怀疑,终于信仰。始于怀疑,这是由理性入手,能够终于信仰吗?我的想法,有难能和可能两种可能。难能,是理性一以贯之,就是思辨的任何阶段,都要求有事实为证,或合于推理规律。比如信仰上帝,就会问,这至高的在哪里?如果如《创世记》所说,一切都是他所造,他是谁所造?依理性,这类问题可以问,可是问的结果,获得信就大难。另一条可能的路是分而治之,比如说,上讲堂,用理性思辨,上教堂就暂时躲开理性,只用崇敬之情对待上帝。这种不一以贯之的办法,用理性的眼看,像是不怎么理直气壮,但人终归不是纯理造成的,所以很多明达之士,也还是乐得走这条路。

 

用实利主义的眼看,始于怀疑,以理性为引导往前走,未能终于信仰的人是苦的,因为得不到心的最后寄托。这从另一面说就是,人应该有个信仰。信什么好呢?具体的难说。可以概括说,是最好离理性不过于远而又合于德的原则。理性与迷信是相反的,所以离理性不很远,就要迷信气轻一些。举实例说,信大,或说大自然,或说造物,或说上帝,就会比信二郎神好一些。如果仍嫌上帝之类离理性过远,那就无妨效法禅宗的精神,呵佛骂祖而反求诸本心,就是说,不靠神而靠道.卑之无甚高论,如“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的道也可以勉强算吧?至于德,前面多次说过,其实质不过是利生,包括己身之外的生,所以“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就不能算,更不要说落井下石了。最后.总的说说,信仰方面的大难题是难得与理性协调,而偏偏这两者我们都难割难舍。就某个人说,有的信仰占了上风,如有些老太太,虔诚地念南无阿弥陀佛而不问是否真有极乐世界,应该说是因信仰而得了福报。其反面,理性占了上风,比如由上帝处兴尽而返,想寄身于道,偏偏这时候,理性又来捣乱,问,这样的道,有价值,根据是什么?显然找不到最深的根,于是像是稳固的信仰又动摇了。动摇的结果,如果放大,就必致成为生的茫然。古语有“察见渊鱼者不详”的说法,我想,在有关信仰的问题方面,情况正是这样。

 

五O 道术

 

上一个题目谈信仰。信仰是进教堂时候想的,想求得的是超过现世之生的什么。人总不能常跪在教堂里,因而走出教堂,饮食男女、柴米油盐的时候,对于生,还会想到家常事物的是非、高下之类的问题。想而有所得,即觉得怎么样活就好,并进而照办,这觉得和照办,我们称为“道术”。说我们称,因为,至少庄子不这样用。《庄子? 天下》篇开头说:

 

天下之治方术者多矣,皆以其有,为不可加矣。古之所谓道术者果恶乎?曰,无乎不在。

 

成玄英疏:“方,道也。”方术也是道术。《庄子》这最后一篇是评论诸子百家的,所以道术等于今所谓学术。学术自然也会牵涉到行,但重点终归是讲学理。我们这里是变全为偏,变高为下,虽然也是道,却是小道,不过是想谈谈,一般象牙之塔外的人,有时也会想到,或只是感到,怎么样活才有意思,究竟是怎么回事,以及会碰到的一些问题而已。

 

怎么样活才有意思,是想的,或只是感到的,为了减少头绪,总称为“想的”。想的与现实的关系非常复杂。其一,可以把凡是出现的都看作现实,或“另一种”现实。庄生梦为蝴蝶,这梦也是现实;自然,这梦中的蝴蝶与花间飞的蝴蝶并不是一种现实。其二,想的也要由现实来。人不能钻入鼠洞,但可以想象钻入,这鼠洞,这钻入,却仍是只能由现实来。道术也一样,贫无立锥之地,也未尝不可以想,一旦发迹,就也肥马轻裘,钟鸣鼎食。其三,想的(道术)与现实(实生活)有可能合而经常有距离。合是指觉得一切都好,不再希求什么,因而也就不想变。这在理论上并非不可能,俗人,如乾隆皇帝,也许就是这样吧?还有传说的圣贤,或说得道者,孔子“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真悟了的禅师,饥来吃饭,困来睡眠,也许真能达到这种境界吧?但理论的可能终归只是可能,至少是一般人,觉得一切都好,不再希求什么,即想的完全成为现实,总是非常之难的。这是说,想的与现实总是有或大或小的距离。其四,想的(道术)又必致影响现实(实生活)。影响可以小,如想法凑钱,买摩托车,有忙事骑,有闲情兜风,就是此类。影响也可以大,如班超投笔从戎,立功异域,终于得封定远侯,就是此类。

 

“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见于四书中的《中庸》,这是说“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的大道。其实,我们称为道术的小道也是如此,比喻为蜗牛的触角,只要往前走,就不能不由它来探测,取想望的,舍不想望的。所想望,可以明显,如独身之想找伴侣,成家立业;可以不明显,如晨起必散步,也许并未想,其实是希望健康长寿。所想可以大,如想出国,换个境遇生活;可以小,如窗前辟个小园,养花。所想可以高,如穷则希圣希贤,达则除弊政,救民于水火;可以下,有了权,也堂上一呼,堂下百诺。以上是就性质说,归类,可以有限。如果换类的性质为个人的具体,那就必致成为无限,因为事实必是,人人有人人的道术,甲的和乙的,至多只是近似而不能等同。无限,不能说;而为了用,又不能不说,怎么办?想从另一个角度说说。

 

这是着眼护个人,兼考虑道术的性质及其渗入人心的程度,计由浅入深,可以分为四种。其一是“不识不知,顺帝之则”,至少是没有明确地想,哪一种生活是合意的。尤其是旧时代,长时期的艰苦境遇迫使人惯于忍受,只求能活,不计其他,自然就难于形成多少带些进取意义的道术。还有,道术的形成,不能离开是非、高下的认识,有大量的小民没有知识,也就缺少评断能力,因而生活就会安于顺帝之则。这近于老子设想并期望的“虚其心,实其腹”,如果可能,也未可厚非。问题是亚当和夏娃吃了智慧果,他们的子孙就难得完全虚其心。这是说,不识不知,不容易,也就未必不需要道术;或从另一面,泛泛地说,为了活得好,对于任何人,道术终归是有用的。其二,另一种是评断,有希求,只是零散而不成系统。这是随波逐流而加上一些个人癖好,比如衣觉得西服好,住房觉得四合院好,这是有所见。可是这所见都是区地制宜,所以可能不协调,还可能变。还可能大变,如一向甘居下游忽而表现为积极。与第一种不识不知的人一样,这样的人,数目也是相当大。这样游离好不好?为本人着想也不无好处,是少执着,于是因过于认真而引来的烦恼就会少得多。其三,再一种,有希求,而且明显,面广,固定,只是没有理论系统来支持。所求各式各样,可以俗,如今之醉心于富,为发财而无所不为;昔之醉心于功名,如《儒林外史》之范进,头童齿豁而仍奔走于考场。可以雅,如太史公司马迁之立志完成《史记》,“藏之名山,传之其人”;以及《高士传》、史书隐逸传中所写人物,不避饥寒而远离官场。古往今来,为数不少的人,通常所谓有志之士,以及一般立身正直、遇事认真的,心里显然都明摆着是非、高下,也就都可以归入这一类。对于这样的人,我们应该怎么看?我的想法,这是重视人生,不想混过的一种表现,可以说是好;只是这样的道术,或来自传统,或来自时风,或来自传统加时风,而传统和时风,总是瑕瑜互见,太幸而所取是瑕,如舍命追求功名利禄,那就也会引来坏的结果。最后说第四种,有系统理论支持的道术。泛泛说,这是对人生的意义有自己的看法,或说有自己的人生之道;其后是对于肖己的现实生活,有可意有不可意,并求,至少是希望,变不可意为可意。更重要的是这样一种情况,如果你问他为什么这样做,这样想,他会讲出一片大道理,这道理成系统,所以道术就成为名副其实的“道”。显然,在世间,这样的人,数目不会很多;勉强找,也许要到哲学史一类书里去吧?这就使我们想到(限定本国)千百年来的所谓三教,儒、道、释。其实,道无限,儒、道、释只是由于块头大,就像是可以垄断一切。这里就无妨以之为例,说说道术的多歧。就对于俗世生活的看法说,儒家代表一般人,是既然有了生,就应该重视,想方设法求活得好,合情合理。人生而有欲,现实中有不少坏事,如何才能合情合理?办法是克己复礼,即讲伦常,节制自己,以求人人都能养生丧死无憾。对于同样的世间生活,道家就变重视为无所谓。活着也好,所以有时候说“宁曳尾于涂(途)中”;病甚至死了也无妨,所以丧妻还可以:“鼓盆而歌”。这是不执着以求减少求而不得之苦。佛家是进口思想,由多受苦而形成仇视世间(自然不能彻底)的看法。他们觉得世间生活只有苦,没有乐,所以想灭苦就要出世间。出家了,到山林,或者仍在市井的寺院,能够算出世间吗?不得已,只好反求诸心,虽身不能离世间而心可以自性清净。三教的高下,昔人曾经有兴趣,问题过于复杂,这里只想说,节制也好,任其自然也好,出世间以灭苦也好,我们总当承认,都是有系统理论支持的道术,所以也就都值得重视。重视,因为所有像样的道术都值得参考,以求形成自己的。

 

以下由泛论转为说自己的,想说四点。其一,觉得怎样活才有意思的个人道术,有好还是没有好?用老庄的眼看,是没有好,因为老死精下与投笔从戎,同徉是无所谓。常识也可以出来助阵,比如以苦乐为应取应舍的标准,“出师未捷身先死”就不如“不识不知,顺帝之则”。可是我们不能走老庄那条路。理由有消极的,是由有知退到无知已经不可能。还有积极的,是既然有了生,就应该求活得好一些;这好只能由自己的道术来,纵使某一道术也可能并不高明。总之,道术即使不能充当生活向上的充足条件,也总是必要条件。所以,用平常话说,为了不白白活了一场,我们任何人都应该有自己的道术。其二,道术有高下,甚至有好坏,如何分辨?这个问题,上面已经接触到,这里补充一点原则性的,是不要图小利、近利、己利。这个原则提高,也可能趋向或达到无利,如司马迁之著《史记》,以及其中所记,伯夷、叔齐之流就是这样。语云,取法乎上,仅得乎中;道术上,大不易,“取法”乎上总还是应该的。其三,要不要一以贯之?三教的道术都是一以贯之,如儒家就明白说,“忠恕而已矣气一以贯之是所求明确,并有理论支持,其结果必是不惑。这当然好;只是就一般人说,未免要求太高。退一步是认识明确,不随风倒。不随风倒是有主见,不轻易地见异思迁。但迁还是可以的;有些人,也许主见并不坚实,迁就成为不可免。这里只能提这样一个要求,是迁也罢,不迁也罢,都应该是慎重考虑的结果。其四,像是还有个严重的问题,是,自以为是的道术,是否会并不值得珍视呢?这个问题不好解决,也就难于处理,因为评论某一具体道术的价值,以什么为标准难说,还要照顾某个人的各方面的条件。不得已,我们也就只好但行好事,莫问前程而己。

 

五一 爱好

 

由道术下降,系人之心的还有“爱好”。或者说,道术是总的,其中还可以包括零碎的爱好。爱好是一种心理状态,对于某些事物,通常是非生活所必需,但有就高兴,因而想求而得之。求的心情还常常很强烈,我们习惯称为“癖”,含有爱得很厉害,以致欲戒而不得的意思。语云,无癖不可以为人,这可以作保守和进取两种理解:保守是,人大都没有看破一切的修养,既然高不成,只好任其低就;进取是,惟其有癖,才更可以显示其人的率真,甚至超常,如米元章之爱石,钱牧斋之爱书,黄苇田之爱砚,等等,都是。这样说,癖也许有拔萃的一面,一般人的所谓爱好,程度大概不会这样深。但这也自有其价值,退而又退地讲,世间不少冷酷,不少艰险,至少是不少枯燥,也就不少苦闷和烦恼,人,为天命所限,总不能不希望,疾首蹙额之中,也间或能够破颜为笑吧?这有多种办法,而有爱好,心有所系,总是其中之一,或重要的之一。明此理,见到世间有各种迷,如有的人唱京戏,是戏迷,有的人跑球场,是球迷,有的人跑邮局,是集邮迷,有的人逛书店,是书迷,等等,五花八门,就不足为奇了。

 

人心之不同,各如其面,在爱好方面表现的尤其是这样。有没有一点爱好也没有的?爱好与文化程度和生活条件有密切关系,推想旧时代、偏僻地区的贫苦农民,吃不饱,穿不暖,为能生存而挣扎,大概是不会有,甚至想不到爱好的。不具备这两个条件,或者说,生活情况还可以,至少是没有降到水平线以下,如果不像印度苦行僧之有意修苦行,没有一点消闲之心,就几乎成为不可能。而且可以进一步说,爱好只是单纯的一种,也必是极为罕见。这爱好的非一,或相当多,可以是异时的,如爱邮票换为爱书;更多的是同时的,如既好下棋,又爱跳舞。爱好多,负担会加重,如既费时间又费钱。但俗语说,好者为乐,好而至于成为癖,在不好者看来,简直不可解,甚至可笑;当其事者就不然,而是“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这就是人,这就是人生。

 

爱好,人人不同,这分别由各种渠道来。一种,也许力量最大,是性格。性格由较多的先天加较少的后天形成,形成之后就有大力,决定行为的大力。爱好也必表现为行为,如唱京戏,买邮票,某甲这样,某乙不这样,我们说这是性格不同。性格有后天成分,或说不能不受后天的影响,如米元章拜石而不集邮,因为那时候还没有邮票。后天的条件不只一种。其一是环境。这显而易见,比如住在偏僻的山区,没见过各种少见的邮票,自然就不会产生集邮的爱好。环境中还有个重要因素是人,与自己有交往的人,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就是说,爱好也会传染,比如说,自己本不想跳舞,因为好友喜欢跳,也就跟着去跳了。其二是境遇,主要是有没有钱和有没有闲。爱好,原来没有的想求得,或进一步,原来少有的想多有,就要用钱换(如书画),或用闲换(如下棋),或用钱兼闲换(如聚书)。所以,睁眼看看就会发现,经常是,境遇越好,爱好越多。其三是时风。这是指流行于当时的评价意识。如某种事物,多数人觉得有价值,因而也就有荣誉,反之就没有荣誉。人,看法违背时风是不容易的,于是,比如集邮成为一股风,有不少人,对那个小花票本来没有兴趣,也就随着追逐,不惜大价钱买了。其四是传统。这多半是读书人,熟悉古事,不知不觉也就随着昔人的脚步走,比如砚和墨,今日几乎成为废物,可是有些人还是肯费大力,出大价钱,搜求顾二娘和方于鲁。以上说环境、境遇、时风、传统共四种,这四种可以单独行军,但更常见的是联合作战,分,或联合而出力不同,其结果就成为爱好的各式各样。

 

各式各样,具体说无尽,也不必要。可以说说的是有否高下之分。想来任何人都会承认,是有高下之分。分高下要有标准,标准玄远,可以舍远取近,只依常识,比如两个人,各方面的条件差不多,而且都有争胜之心,而爱好有别,甲所爱是围棋,乙所爱是打麻将,几乎人人都认为,甲的爱好比乙的爱好高。即以这常识为标准,可以把爱好分为由高到下的四类。第一类最高,是爱好与进德修业有关。举两种为例。一种是爱好古典诗词,有闲钱就买这类书,有闲时间就随着古人吟诵,或“穷年忧黎元,叹息肠内热”,或“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吟诵久了,熟能生巧,也许进一步,或登高望远,或花间月下,心有所感,也用平平仄仄平的形式写出来。吟,写,未必能换钱,却有大获得,是移心于诗境,这是生活的上而又上,所以可以称为高。另一种是爱好书画,不只搜罗,还自己动手。书,可师法的单纯,可以限于本国的古人;画则可以古今中外。这方面,如果成为癖也大有好处,工作之暇,动笔,不能远追晋二王、清四王而能得其仿佛,损之又损地说,也总可以自怡悦,所以也可以称为高。再说第二类次高的,是与学业无关,但可以消遣闲情。也举两种为例。一种是旧时代的,爱好佳砚,尤其是古砚,于是也就费大力(精力和财力)搜求,宝而藏之。这搜求不为用,是为欣赏,即看着高兴。人生,高兴并不易得,所以能供消遣也就是有了大用。另一种是现代的,爱好照相,买好照相机,学照的技术,有的还置备冲洗工具,自己冲洗,放大。人,似水流年,能够留下一些生活的痕迹,时过境迁,找出来看看,也不无好处,所以这虽然是费力(也是精力和财力)之事,也可以说是很值得。再说第三类不高的,是所爱好与利有关。旧时代,有不少所谓守财奴,爱钱如命,如《儒林外史》所描写,就是此类。现代呢,据说有的人集邮,也为赢利,如果竟是这样,那就也应该划入这一类。最后说最下的第四类,是常说的所谓吃喝玩乐,对修身、事业有妨害的。最典型的是赌博、吸毒之类,如果也成为癖,那就必致害了己,兼扰乱了社会。

 

爱好有高下,用不着说,任何人,只要不能做到毫无爱好,就应该趋高而避下。可惜的是,在这方面,就一般人说,总是趋高较难,趋下较易。比如迷书法与进赌场之间,前者要靠长久的修养,后者就不过是一念之差。高,难,下,易,趋高就不得不勉为其难。但勉为是理想;能否有成,至少一半要决定于实际。这实际,有社会的情况。人,在社会里活动,凭自己的所知、所感,对于社会中的诸多事物,有爱有憎,有取有舍,所取,总是社会里不希有的,这是说,就是个人的爱好,也不能不受社会情况的制约。举实例说,举世都忙于争利,读书成为凤毛麟角,个人爱好成为古典诗词就大难,因为也许就没有机会接触。这就过渡到另一种实际,是个人的生活情况。王献之成为大书法家,推想是来于对书法的爱好,何以会有此爱好?原因,或主要原因,是他有个书法家的父亲,王羲之。;这样,社会情况加个人的生活情况,爱好的选取,个人就丝毫不能为力了吗?也不尽然。理由之一是,至少是在某种情况之下,英雄也未尝不可以造时势。这是通常说的有志者事竟成,志来于个人,可见,即使强调客观,个人终归还有或多或少的活动能力。理由之二是,客观情况也常常会有可此可彼的两歧,比如带着钱走入市场,货架上既有《全唐诗》,又有照相机,买哪一种,即取哪一种爱好,还是可以由自己决定的。所以,为了爱好的趋高避下,我们还是应该勉为其难。勉为之前先要能分辨高下,所以“知”是很重要的。

 

谈到知,还有个与爱好有关的间题需要考虑一下,那是,有“玩物丧志”一说,究竟对不对?这个问题不简单,因为情况多种多样。首先是所谓志指什么。照通常的理解,是指大志,即成大功、立大业的愿望,有爱好,就会使大志化小甚至灭绝吗?显然还要看是什么爱好。吃喝玩乐,通常看作有害的那些,可能会有这样大的影响。向上,那些公认为无伤大难的,如纪晓岚之爱好佳砚,似乎就不至丧志,因为他仍能编写成《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至二百卷之多。这两种不同的情况会使我们悟到一种可以称为中道的理,即不高不下的爱好可以有,但宜于适可而止。适可是不过度。过度的表现及其危害,至少有这样两种。一种,表现为愿望的独占。其结果是其他都不顾,事业云云自然也就化为空无了。另一种,表现为贪得无厌。据我所知,有些迷古董(或一种或几种甚至多种)的人就是这样,逛古董铺,见到一件,觉得不坏,价不低,不买到手心不安,于是东拼西凑,好容易到手,又遇见一件,觉得更好,价自然也就更高,想买到手,力量不够,心更不安,于是不借卖家当,借债,奔走呼号。这是因贪而走向消遣的反面,本为取乐,反而引来大苦恼。这苦恼,连带上面提到的丧志,使我们不能不想到。非生活所必需的爱好,虽然在整个人生中不占重要地位,处理得合情合理也并不容易,所以为了得多失少,仍须好自为之。

 

五二 贫富

 

以金钱为筹码,贫是钱少,富是钱多。或者从生活资料供应方面说,贫是应有的没有,富是应有的尽有之外,还有余力。贫有大小之别,小贫是应有的生活资料,缺不很多;大贫是缺很多,甚至最基本的衣食住也不能维持。富也有大小之别,小富是衣食住等方面的享用,都可以超过一般人而仍略有余力;大富就没边儿,如历史上的石崇、和坤之流,今日的许多由工商而发了财的,享用不用说,金钱总是难以数计。人是生物,生要靠诸多物质条件,生又不能不进取,即求满足享受之欲,这也要靠诸多物质条件,所有这诸多物质条件都要用钱换,所以贫富就同苦乐,甚至生死,结了不解之缘。也就因此,古往今来,几乎所有的人,都嫌贫爱富,并因为爱,就不借用一切办法,求捞取金钱,变贫为富。

 

变贫为富,只说规规矩矩的,理论上有两条路。一条是靠自力,如一个人,或一家人,靠勤奋劳动,多劳真就多得。最典型的是朴实农户,三五口之家,种菜,养鸡,钻研新技术,增了产,渐渐也就变贫为富。另一条路是靠社会的经济结构和经济措施,如旧时代,开当铺,放高利贷,现在,碰巧自己的私有住房在闹市,那就拨出一两间出租,一年可以收入几万。都是并不劳动而也就可以变贫为富。

 

变贫为富,难不难,主要是由社会情况决定的。比如说,生产落后,社会动荡不安,就一般人说,变贫为富就大难。也有相反的情况,如在大城市卖食品或时装,销量大,利润厚,甚至变为大富也并不难。另一个条件是个人的能力。能力有正用,有歪用,暂不提歪用,只说正用,无论旧时代还是现在,变贫为富都不容易,因为用劳力换钱,数量总是有限的。

 

还是专说正而不说歪,当然,任何人都会承认,富比贫好。记得连大贤子路也说:“伤哉贫也,生无以为养,死无以为礼也。”(《礼记?檀弓上》)这样说,是出于想尽孝道,即照顾上一代。其实,至少是就世风日下的下说,己身一代和下一代的生活,与贫富的关系更加密切。最基本的衣食住,有缺欠,难忍,且不说;单说买不起也不影响生存的,如成人想要某种书,孩子想要某种玩具,喜爱而不能得,心情显然也会不好过。此外还会有常规之外的开销,如天灾和病,以及对亲友的慈悲喜舍,贫就都办不到,也就不能心安理得。总之,泛泛考虑,我们说富好,贫不好,像是没有问题。

 

其实又不尽然。原因是,人生是复杂的,我们的所求不尽是享用,或说不应该尽是享用。问题几乎都是由富来,具体说是:求富,路可能不正;已富,用可能不当。

 

早在两千多年前,《论语》就有这样的话:“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可见富之来,还有义不义的间题。怎么样是义?具体辨别很难,可以说个概括的原则,是来于两厢情愿的交换。例也不少,古代的,如范蠡到山东,经商发了财,是两厢情愿;现代的,在科技方面有发明,卖专利权,得钱不少,也是两厢情愿,不义呢,具体的路无限之多,但是就其性质说,则可一言以蔽之,是靠社会地位的不平等,以上压下,以有力压无力,最突出的是有大大小小统治权的。如秦始皇,不是富甲天下,而是富有天下,生前可以建造阿房宫,为死后还大造其兵马俑。小到县令也是这样,如《韩非子?五蠢》篇所说:“今之县令,一日身死,子孙累世挈驾。”挈驾,用现代的话说是还可以坐小卧车,这钱是哪里来的?显然是由老百姓身上刮来的,所以是不义之财。其下还有不突出的,如出租土地、放高利贷之类,表面看与统治权无关,其实是,社会容许用这种办法致富,也要以统治权为保障。这种发不义之财的路,现在就花样更多,只举一种,是造假货充真货,结果就真大赚其钱。总之,无论古令,富,尤其大富,如果追究钱的来路,就会发现,几乎绝大多数是不义的。这样,关于贫富的情况,我们说富比贫好,就不能不加些限制了。

 

以上是由富的来源方面考察,说富并不都是可取的。富之后还有去路问题,即怎样花钱,用钱换什么,引来的龌龊就会更多。只说显而易见的一些。其一最严重,因为影响到别人,是旧所谓为富不仁。任何人都知道,金钱可以化为力量。这力量可以正用。但同样常见的是歪角,即为了满足自己的情欲,不惜损人害人。这可以较轻,如囤积居奇,贱买贵卖之类,可以较重,如夺人之所有所爱为己有之类。还可以更重,如买通官府或雇用杀手,置人于死地之类。其二是容易走向奢侈浪费。也是由于“天命之谓性”,就一般人说,克己复礼有如逆水行舟,很难;有欲而任其满足就像是顺流而下,简直是求停止,甚至只是放慢也大难。俗语说,庄稼汉多收五斗粮,便思易妻,何况已经成为富或大富,金钱无数呢。于是生活的各方面,由改善而趋向讲究,而更讲究,以至想超过一切人,也许真就超过了,并因此而换来舒适和艳羡的目光,有什么不好呢?只用旧的评价标准衡量,朴素和节制是美德,挥金如土求阔气,正好是走向反面。这反面还会引来更严重的病症,这是其三,精力和兴趣都放在享用方面,进德修业就难了。这情况也是好逸恶劳的结果。人求事业方面有成就,都要费大力,吃些苦,这自然没有使奴唤婢、锦衣玉食舒服,于是,如我们所常见,富厚的反而容易碌碌一生,其四是,坏的影响还会绵延,使下一代成为纨绔子弟,斗鸡走狗,不务正业。这种情况,旧时代常见,现代似乎也并不少见。人,生儿育女,总是希望后来居上的,而用富不当,就必致事与愿违,这也是值得三思的吧?

 

用富不当的祸害还会再扩张,成为时风,那就必致贻害无穷。所谓成为时风,是在绝大多数人的心目中,富,或干脆说金钱,是最上的好,是无条件的好,有无上的价值。这无上的价值,不只表现在可以得高的享受.还表现在可以得荣誉。我们都知道,引导一个人做什么,或督促一个人做什么,荣誉常常比敲扑还有力。历史上多少次改朝换代,每一次,前朝的臣民都有很多人自杀,这是因为忠是荣誉。尤其宋以来,女性相信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有不少,丈夫早亡,随着死了,因为节是荣誉。荣誉可以使人甘愿舍生,可见其力量之大;又因为它有可能并不货真价实,所以也就很可怕。可怕留到稍后说,先看看金钱是不是可以算作荣誉。我们说不能算,因为它本身并不等于人生的价值,虽然它常常可以用来换取或帮助换取人生的价值。什么是人生价值?追到根本说,是能活,而且活得好。这好包括多方面的内容,如衣暖食饱是,文艺方面有创作也是,慈悲喜舍,使己身以外的人减少苦难,当然更是。求得人生价值,经常离不开金钱,但它终归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拜金主义的时风则不然,而是把金钱看作目的,以为它是无条件的好,有它就有荣誉,缺少就没有荣誉。而仍如既往,荣誉的力量大于一切,于是结果就成为,为捞取金钱,有不少人就无所不为。有权的用权,没有权的用暴力或欺诈,只要真能捞到钱,就算胜利。胜利还有大小之别,小,不满足,还想大,于是,? 单以贪污为例,百万元以上的大户就屡见不鲜了。拜金主义的影响还有平和的,但面更广,是攀比享用,或比赛阔气。甲家里的电视机是18寸的,乙要买21寸的;乙屋里的地毯是化纤的,丙要买纯毛的;丙出门,手上戴一个金戒指,丁要戴两个甚至三个。等等。这等等自然都要用钱换,享用求多求高,钱总会不够,怎么办?规矩的是发愁,不规矩的是想辙。然后就可想而知,是世风日下,乱不能止。大事小说,只为个人打算,这用富不当的结果必是,人世俗而心愁苦,得失相比,就太不合算了。

 

所以谈生活之道,对于贫富的处理,就不当简单化,一刀切,无条件地说富比贫好。根据以上所谈,未尝不可以嫌贫爱富,但要附加两个条件:一个是来源方面的条件,就是钱之来,应该都是合于义的;另一个是使用方面的条件,就是要用得其当,至少是不至产生坏影响。两个条件都嫌概括,以之对付实况有时会有困难。这也是因为,实况千变万化,以不变应万变,指实说反而不好办。不得已,我们还是只能靠常识。先说来源方面,靠权得贿,造假充真,人人视为不义,没有问题。举个模棱两可的例,开个小店卖小吃,比如一种食品,一碗成本四角,卖九角,法律不管.工商管理部门不问,就可以算作义吗?我看有问题,因为食客嫌贵,会皱眉,卖主清夜自思,也会承认是讨了便宜。富之来,一个重要的要求是花钱的人心平气和。以这个为标准衡量,到大街小巷看看,来于不义的富就太多了。士穷则独善其身,我们求富无妨,但.急要勉励自己,切不可随波逐流。富了,用也是这样,可以用常识为指针,总的原则是.利他好,向上好,朴素好。见诸实行,如有的人出钱办学校,有的人出钱设奖学金,这是利他,好。书与金首饰之间,多买书,少买金首饰,这是向上,也好。至于日常生活的享用,比如睡木床,脚不踏地毯,也活得不坏,就最好还是从俭。这有不少好处,其中之一,我以为不容忽视,是精神状态可以离史书隐逸传中的人物近一些。

 

贫,可能比富的机会更多,幸或不幸而排在贫的队伍里,要如何对待了最好是不至大贫。事实上也很少大贫,那就专说小贫。小贫还有程度之差,一种程度深的是衣食等不充足,一种程度浅的是衣食不缺,只是无力买地毯、金首饰之类。不管是哪种情况,都应该如昔人所说,安贫乐道。道取广义,不只“朝闻道”的人生之道,其下的,通常所说精神文明的种种,无情如数理,有情如文艺,等等,也算。显然,如果能够寝馈其中,贫反而成为通往高层次生活的大道,也就可以见腰缠万贯之徒而不生艳羡之心了。

 

五三 聚散

 

我们住在一个动的世界里。为什么是动而不是静止?也许静止就等于彻底无?我们不知道。动的本身,或结果,是变。变给人生带来很多问题,其中之一是“聚散”。由变不可免的角度看,聚散是常事,可是(尤其是散)会引起情绪的波动,所以如何对待也就成为一个不小的问题。以己身为本位,聚散有与“人”的,有与“物”的;人重物轻,先说人,后说物。

 

聚散有范围问题,如参加什么大会,人数少则上千,多则过万,都在一个地点,是聚;一般是三四个小时,宣布散会,各自西东,是散。又如自此地到彼地,利用公共交通工具,上车或上船,许多人挤在一起,也是聚;到目的地,下去,各自西东,也是散。这种偶然相遇,聚未必喜,散未必忧的情况,还无限之多,因为不会引来情绪的波动,当然就宜于不提。这是说,范围应该缩小,限于非偶遇的关系,聚则喜,散则忧的。这样的关系,以及聚散的情况,也是多到无限,如何述说呢?

 

想先泛泛地说说,何以聚则喜,散则忧。本书第二分社会部分开头曾经谈到,人在群体中生活,不能没有别人的帮助。这就可以想见,聚喜、散忧的情绪是由生活需要来。这需要,或者算作举例,可以分为三个等级,或三种性质。一种,可纵称为最基本,是有之则能生、无之则不能生的。还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自己所由来,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没有这些人就不能有自己之生;另一种是异性配偶,没有他或她就不能传种,也就不能有下代之生。另一种需要是生活诸多方面的帮助。帮助也有范围大小之别,或广义、狭义之别。广义是各种互利,比如早点吃个鸡蛋,这生蛋之鸡是某养鸡专业户所养,鸡蛋是某小贩所运并所卖,吃的人也算是得到与鸡蛋有关的许多人的帮助。显然,所谓帮助不宜于面这样宽。狭义的帮助指与自己有多种近关系的人的帮助,这近关系,可以近到有亲属关系,或血统关系,以及朋友直到同学、同事、邻居之类的关系。显然,没有这些人的帮助,生活就会大难。还有一种需要,或者说是偏于精神的,是消除孤独和寂寞之感。人是社会动物,像有些出家人那样,住茅棚,不与人会面,交谈,以求确能得解脱,是非常难的。所以人通常总是,或“群居终日,言不及义”;不言,晨昏林间散步,左近有个什么人,像是也就能得到一些安慰。这帮助虚无缥缈,用处却未必小,因为人总是人,面壁,难免有被人忘却之感,也是苦不堪言的。总之,生,因为处处需要别人,于是日久天长,也就成为人之性,是总愿意同人在一起,离开就不好过。

 

再说聚散的情况。先说聚。自然也只能概括说说,是喜的程度,由以下三个方面的情况来决定。其一是关系远近,比如远的,一般友人,希望聚的心情是三五分,近的,父母妻子之类,希望聚的心情就会成为十分。自然,这关系远近也包括生活细节的远近,比如夫妻关系,就会近到寝食与共,朋友关系就不同,共寝共食,至多只是间或有之而己。其二是时间久暂。一般说.越是聚的时间长,越难割难舍。聚时间的长短,有常有变,比如夫妻关系,可能白头到老,朋友关系就大多是别多会少.这是常;但个别的,也可能夫妻不能白头到老,朋友反而终生不断来往,这是变。感情经常是渐渐积累起来的,所以连和尚都“不三宿桑下,恐久,生恩爱”,常人自然就更甚,多年相聚,一旦分手,专就习惯说,也会难于适应。其三是感情深浅。显然,感情深,就会“一日不见,如三秋兮”,一日尚且如此,更不要说永诀了。感情深浅与关系远近和时问久暂有密切关系。说密切关系,不说必然关系,因为也可能有例外,如有所谓夫妻反目,甚至法庭相见,而来自偶遇的关系,也可能由于志同道合或情投意合而相见恨晚,甚至一见倾心。以上是泛论,至于某一个人,情况自然会千差万别,如有的人交在的人多,有的人交往的人少,多,就会视许多散为司空见惯;不过无论如何,对于曾经聚首的某些人,总会聚则喜、散则忧的。

 

再说散。有聚必有散,俗语所谓没有不散的宴席,就是这个道理。有情人成为眷属,亲友祝白头到老,当事人也希望这样,幸而上天照顾,真就白头到老,但同时往生净土终归是不可能的,这是说,总不免其中的一个先走,也就还是有散,其他没有如此深关系的人就更不用说了。散也有各种情况。绝大多数是依常规,只举两种情况为例。一种,如母女关系,母比女年长三十岁,如果都按照平均年龄的规律寿终正寝,那就母要早三十年去见上帝,早行,其结果就带来散。又如甲乙二人,在大学同班,相聚四年,毕业,仍分配在一处工作的可能性不大,于是各奔前程,也就带失散。散,少数来于人为。最典型的例是离婚,有情人变为无情人,聚反而难忍,也就只好散。其他还有多种情况,如陶渊明不愿为五斗米折腰弓赋归去来兮,禅宗六祖慧能北上黄梅求道,都是本来可以继续住下去而自己不愿意住下去,也就带来散。还有少数散是来于意外。这可以分量很重,如死于飞机失事、死于车祸之类。

 

可以较轻,如杜甫《石壕吏》所写,闭门家中坐,有吏来捉人,万不得己,只得由老妪去应河阳役,也就带来散。还可以更轻,如在一地按部就班工作,早出晚归,忽然传来下放之令,

 

只能服从,也就带来散。散的情况,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分类,这是永诀和暂别。永诀,有的是确定不移的,如双方,有一方离开人世就是;有推想的,如应征奔赴沙场,想到“古来征战几人回”就是。推想会与实际有参差,所以有时候,以为是永诀,却意外地又得相聚;而以为只是暂别的,却不幸成为永诀。不管是实际还是推想,暂别和永诀,引来的情绪波动会大异,借用文言常用的词语形容,多数情况是,暂别只是怅惘,永诀则成为断肠。

 

聚散的情况说了不少,其实关系不大;关系重大的是我们应该如何对待。说句近于幻想的话,当然最好是,与合得来的,或进一步,与感情深的,长聚而不散。显然,除了上帝以外,没有人能有这样大的力量。那就退一步,或退几步,只说力所能及的,如唐人诗所说,“忽见陌头杨柳色.悔教夫婿觅封侯”,就真不去觅,以求朝夕不离好不好?人生是复杂的,如果聚与封侯不能两全,就一定宜于取聚而舍封侯吗?不同的人必有不同的选择。就是不管不同的人,专顾理论,斩钉截铁地说此优于彼,或彼优于此,也必有困难。而且不只此也,还有个实际,是长聚会引来,纵使是轻微的,淡薄甚至烦腻,如果竟是这样,对于聚散,取舍的决定就变简单为复杂了。复杂还会因具体情况的千变万化而加甚,以假想的某一个人为例,他有亲属,可能很不和美,他本人呢,也可能或木然寡情,或好静而不愿近人,对于这样的情况,谈到聚散的孰优孰劣,显然就更难一言定案。不得已,只好就常情,说几句近于原则的话。计有三点。其一是,对于各种形式的聚,都应该珍重。人生短促,应该求多有价值高的所得。所得有多种,而深挚的人情必是重要的一种。显然,这样的人情只能由聚来。聚有这样高的价值,所以应该重视。如何重视?不过是努力求向上,避免向下。如和美、亲切是向上,反之是向下;互相关心、帮助是向上,反之是向下;共同勉励,趋高趋雅是向上,反之是向下。总而言之,既然有了相聚的机缘,就应该善于利用此机缘,求散之后回想,不至有悔恨的心情。其二,有聚必有散,有的是关系至深的散,尤其来于意外的,会引来极大的痛苦,这也是人之常情,但苦总是不值得欢迎的,怎么办?可以用儒家的办法,节制,或甚至加一点道家的办法,“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天命也罢,人为也罢,反正这散已成为不可免,也就只好安之。动情,甚至断肠,自然也是不可免,但明聚散之理,心情总会平静些,这就是节制之功。其三,曾聚,散了,经过较长时期,这笔心情帐如何结算才好?我的想法,淡忘不如怀念。为什么?因为这是自己生活的一部分,只要我们还不能不挚爱人生,回首当年,忘掉昔时人总是不对的。

 

到此,人的聚散算说完了,转而说物的聚散。本诸“伤人乎?不问马”的精神,物不得与人并列,间题就比较简单。与人生活有关的物很多,所以也须缩小范围,说这里所谓物,只指心爱之物。这可以大,如金谷园,可以小,如一粒雨花石,但既然限定心所爱,日常的衣食住等用品就都不能算。心爱之物有个爱字,因而也就与情绪拉上关系,又也就会引来应如何对待的问题。先说说心爱之物,一般指书籍、金石、书画、文玩之类,或下降,兼指财富之类。财富,发家致富,如何评价,问题复杂,这里想只谈书籍、金石、书画之类,即有不少所谓风雅之士为之着迷的。为之着迷,好不好?应该说没有什么不好,尤其书籍,如果买得之后还读,应该说很好。这里着重说聚散,只想指出两点,一是聚可以,不要流于贪。有的人是因爱之甚而流于贪,其结果是一,为求得而无所不为,包括巧取豪夺;二,求而不得就如丧考妣。这就必致害己,或兼害人。所以应该不贪,即得之固然好,不得也无妨.二是聚之后,或天灾,或人祸,或其他种种原因,难免散,最好是能够不流于恋。恋是难割难舍,这就会引来大痛苦。我们读历史,算耳闻,经历所谓事变和运动,算眼见,散,以及因散而肝肠断绝的情况,真是太多了。这就会引来教训,借用李清照《金石录后序》的话说:“然有有必有无,有聚必有散,乃理之常。人亡弓,人得之,又胡足道!”虽然这位易安居士自己并未如此旷达,她的话总是值得因物之散而痛不欲生的人深思的。

 

五四 顺逆

 

世路是坎坷的,所谓不如意事常十八九。不如意,所处是逆境,反之是顺境。关于顺逆的划分,还要说几句话。似乎可以认定有个常境,顺境是所得超过或大超过常境,逆境是所得不及或远不及常境。以农民耕稼为例,如果多年的平均亩产为千斤,某一年亩产为千斤上下是常境,超过千五百斤为顺境,不及五百斤为逆境。这样,我们居家度日,定时食息,既没有中头奖,又没有祸从天上来,与亲友通信,说乏善可陈,可是平平安安,就可以说是常境。常境上升为顺境,如小官越级右迁为大官,会带有喜出望外的心情,旁观者也会报以想不到的惊讶。逆境也是这样,如一霎时加了右派之冠,自己感到意外,沮丧,旁观者也会报以想不到的惊讶,并附带或多或少的惋惜之情。通常是,逆境比顺境多,为什么?原因有客观的,用佛家的话说,是我们住在要婆世界里,必是苦多乐少。原因还有主观的,是人都心比天高,或说幻想成群,于是偶尔由天降福,就会视为当然,而幻想破灭,或更甚,由乔木降至幽谷,就难于适应,禁不住怨天尤人了。这里且不管顺逆的多少,泛泛说,人生,由能自主活动到盖棺,一般五六十年或六七十年,总会遇到顺境和逆境,应该如何对待?

 

对待之前还有个可题,是应该不应该趋避。这个问题也相当复杂,因为情况各式各样,又人心之不同,各如其面,爱恶取舍也会各异,处理办法自然就难得一律。不得已,只好提个总的原则,然后附加个对应特殊情况的原则。总的原则是,可以尽人力,求由常境转入顺境,如果客观条件不允许,或力有不及,也应该尽力求保持常境,不坠入逆境。这是常人的生活之道,过本分日子,但也有理想,甚至幻想,有就希望实现,当然也就欢迎顺境的来临。可是顺境、逆境是个概括的名称,具体为某种情况伪口粮食产量的大增和大减),问题就变为复杂。以古代的传说为例,尧让天下于许由,许由不受,让于舜,舜受了,天下之主,常人视为顺境,许由不受,或者不视为顺境,或者也视为顺境而不取,总之就可见,说应该无条件地趋顺境还有问题。逆境也有这种情况,如清末谭嗣同,变法失败,可逃而不逃,等候逮捕往菜市口就义,是遇逆境而不避,是否也是应该的?这就使我们想到,常情所谓顺逆,其中有些还有评价问题。单个评价,这里做不到,所以只能附加个对应具体情况的原则,是:顺境可以趋,但这趋的行为要合于义,至少不是非义的;逆境可以避,但这避的行为要合于义,至少不是非义的。记住这个附加的原则,有些关于顺逆的情况就容易处理。比如富是顺境,贫是逆境,有趋富避贫的机会,利用不利用?这就可以看看具体的致富之道,如果是参与制造伪劣商品,就应该避;如果是出售科技方面的专利,就可以趋。

 

趋避问题谈过,以下谈顺境和逆境之已来,应该如何对待。先说顺境。具体说,无限,只好归拢为主要的几大类。第一大类是地位,即在社会上被安置在分工的什么职位,头上加上什么名堂的职称。职位有高低,高低蕴含权力的大小,如总理、经理之类;或荣誉的大小,如作家、教授之类。地位有高低,由低升为高是顺境。第二大类是财富。这也许比一般的高位(如中等商店的正、副经理)更重要,因为有钱能使鬼推磨。有钱的来路不一,自己有门路,有机会,可以变贫为富;或者不靠自己,生在大富之家,也就可以不贫而富。不管来路如何,反正有了钱就可以锦衣玉食,所处之境就成为顺境。第三大类是事业,这是指在某方面有超过一般的成就,如读书人真就写出传世之作.企业家真就转亏为赢,等等,都是。人,就连禅宗的和尚也愿意有所树立,所以事业有成就,所处之境也就成为顺境。第四大类是男女。或者只限于常人,都愿意意中人点头,成为眷属。对方尚未点头的时候,忐忑不安;点了头,常境就立即变为顺境。以上四类顺境分说,其实一落实,它们就会合伙。或小合,如有了地位,财富也就来了;事业有成就,意中人就容易点头。还可以大合,如地位升而又升,财富,事业、男女三方面就都可以随着挤进门来。

 

此之谓一顺百顺,还会有什么难处的吗?难不是由顺来,是由利用顺而可能不当来。最明显的是财富,钱太多,容易追求享受,其极也就会堕落,甚至危害他人和社会。地位也一样,或更甚,位高,权大,如果发了疯,其后果就更不堪设想。所以处顺境也要有个处顺境之道。这道,由偏于知的方面说,是既要知足,又要知不足。知足是对于所得,知不足是对于自己。知足就可以不再贪,知不足就可以时时警惕,多在进德修业方面努力。处顺境之道还可以由行的方面说,是应该谦逊加节制。谦逊主要是对人,节制主要是对物。对人谦逊可以防止胡作非为,对物节制可以防止醉心于享受,流于堕落。总之,处顺境更要谨慎,以免好事转化为坏事。

 

再说逆境。就常人的一生说,逆境总是比顺境多得多。何以故?这里进一步说说,也许根本原因来于人之性。不是“性本善”之性,是荀子“人生而有欲”之性。有欲就求,求,因为欲多,得的可能自然就不会多,这成为境就是逆而不是顺。还可以由人性下降,找逆境多的原因。这可以来于天灾,如地震、水旱、风火之类,此外还有疾病,都可以使人陷入逆境.其次是人祸。大块头的是由政治力量来,远的如五胡乱华、扬州十日,近的如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都不只使人突然陷入逆境,而且天塌砸了众人。人祸还有零碎的,最常见的是欺骗、偷盗和抢劫。人祸,严重的使人家破人亡,轻微的也会使人丧失金钱,即俗话所谓倒霉。再其次是由于机遇不巧,如坐飞机遇见劫机,买股票,到手之后遇见跌价,等等,就是。再其次还可以由于自己条件不够或能力不够,如找对象,因体貌不佳而连续失败,考大学而名落孙山.等等,就是。此外,逆境还可以来于自作自受,如因工作不努力而被解雇,好赌博而陷于贫困,甚至吸毒而无法存活,等等,就是。逆境多种,其间有程度之差。最严重的是危及生命的一些,其中有天命的,如不治之症;有人事的,如犯重罪被判死刑,因结仇而被暗杀之类就是。死,一了百了,境是否逆也就成为无所谓。所以值得重视的反而是比死轻微的那些,缠身,驱之不去,受之甚苦,如何对付才好?

 

当然,最好是能够化逆为顺,至少是化逆为常。这化,有些情况是己力所能及的,如考试名落孙山,努力温课,下年再考,就有可能名列前茅。有些情况是自己无能为力的,大如战争爆发,小如患了慢j 生病,就虽切盼化而只能徒唤奈何了。徒唤奈何,甚至书空,写咄咄怪事,无用;应该死马当活马治。办法有消极的,是明顺逆之理以后,顺受,不怨天尤人。这自然不会使实境有所变,但可以使心境有所变,即履险如夷,不管路如何崎岖,心情却是平静的。平静,苦的程度就会差一些。这也许近于阿Q精神吗?对于有些不讲理又无可奈何的情况,如吴阿Q 一下确是能够使苦的程度减弱一些,那就阿Q一下也是合理的。办法还有积极的,至少是有些逆境,还可以善自利用,有如使粪便之化为肥料。以文事为例,古语云,文穷而后工,有些人正是利用不显达、无财富的条件,写了传世的诗文。还可以说得具体些,如周亮工《书影》,罗素《哲学概论》,都是在监狱里写的。自然,这所谓逆境要逆得不太厉害,也就是处于其中的人还能活,还能忍受。不能忍受不能活的呢?如果有善自利用的雄心,写一两首慨当以慷的诗,总比哭哭啼啼好得多吧了所以就是处逆境,承认天命不可抗,尽人力还是应该的。

 

最后说说,对于别人的顺境和逆境,我们应该如何对待。这别人,可以是与自己无交往的,这里主要指有交往的。想由不足为训的世态说起,《史记? 汲郑列传》 末尾“太史公曰”:

 

夫以汲、郑之贤,有势则宾客十倍,无势则否,况众人乎!下邽翟公有言,始翟公为廷尉,宾客阗门;及废,门外可设雀罗。翟公复为廷尉。宾客欲往,翟公乃大署其门曰:“一死一生,乃知交情。一贫一富,乃知交态。一贵一贱,交情乃见。”汲、郑亦云,悲夫!

 

世态可悲,就因为不少人由私利出发,别人处顺境,就跑上前去捧场,别人处逆境,就避之惟恐不远。多年来所见,还有更甚的,是某人挨整了,其子就不以为父,其妻就不以为夫。太史公司马迁是反对这样为人的。应该怎样?是别人陷于逆境(当然指非自作自受的),应该同情,或并进而援之以手。这虽然会被某些人斥为不合时宜,但是,如果人人都反其道而行,那就社会,再扩大,人生,真就不免于“悲夫”了。

 

五五 悔尤

 

悔尤是行事有失误,感到侮恨。人生于世,只要不夭折,这种心情总是在所难免。这样说,是承认失误在所难免。有的人不承认,或者说,用二分法,指责别人有失误,自己则永远没有失误口事实会是这样吗?可能恰好相反,是失误而不敢承认,与别人相比,至少还多这一项失误,在这方面,马上得天下的刘邦就比较高明,是晚年同他的儿子刘盈说,“追思昔所行多不是”。可惜是如俗话所说,悔之晚矣,生米煮成熟饭,还有什么用呢?无用,就理说也许真就可免,可是事实却不能免,于是对付悔尤,也就成为值得注意的一个不大不小的问题。

 

悔尤来于失误,由失误谈起。某一项行事,是否算失误,依常识,应该由计算得失断定。这有时容易,如经商,年终结算,赔了钱是失误,赚了钱不是失误.有时就不这样容易,比如人生大路仍然是士农工商几条,青年时期,或凭机遇或凭选择,走了士的路,而且有成就,比如居然挣来一顶教授的帽子,可是待遇低.经济情况远不如工商,算不算失误?单靠计算得失似乎就不能得个毫无疑问的结论,因为很可能,甲说是得,乙说是失。可见某一事的得失判断,还要有个比得失更为深远的标准。可是说到标准,问题就复杂了,只说表面现象,是可能公有公的理,婆有婆的理。俟河之清,人寿几何!所以,至少在这里,我们不得不安于偏向唯心,说所谓失误,正如悔恨的心情,是由主观认识,甚至主观感觉来。这样,譬如同一事,甲乙都经历,甲认为得,乙认为失,我们信谁的?只好兼信。又如某一事,甲一人经历,认为失,乙旁观,认为得,我们信谁的?只好信甲的。

 

人的一生,经历的事很多,有大有小。大的,影响大,感受深;小的反是。感到失误,因而悔恨,通常是大的;鸡毛蒜皮,如此如彼都无所谓的,一般是不会走上心头。上心头,主观印象,有得,有失,得和失的比例如何?难说。原因之一是人的经历各式各样,得失自然就不会一样。原因之二是人的性格各式各样,有的人,如王献之,机遇好,可是承认有失误,是与都家离婚,梁武帝就不同,信任侯景,险些亡了国,却说自我得之,自我失之,表示并不悔恨。单说一般人,像是都觉得失误不少,甚至如陆放翁所慨叹,“错错错”,何以会这样?我的想法,是由于用后来的理想的眼看先前的实际,其意若曰,如果不是那样,而是这样,就好了。可是覆水难收,时间不能倒流,所以,如果事比较重大,就会,常常是在心中,说,悔之已晚。悔,不免于烦恼,已晚,更不免于烦恼,应该如何对待?

 

事不同,总会有一些回头看也感到欣慰的。这类事在本题以外,可以不管。只说相反的那些,总的说是不如意的。还要除去一些,或很多,是机遇注定,自己无能为力的。只举荤荤大者,一是地域,如不生在苏杭而生在漠北,二是时代,如不生在贞观之治而生在天宝之乱,三是家庭,如不生在簪缨之家而生在贫困之户,四是资质,如既不聪慧又不貌美,这都会使人不顺利,因而会感到不如意。不如意又有何法了只能顺受,也就谈不到悔恨。悔,是一些事,自己事后设想,本来可以不这样做的。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事前想不到会有失误。典型的例是有情人成为眷属,决定成为眷属的时候,都认为必美满而决不会反目,可是实际呢,有些人就居然反了目。这会带来悔恨的心情,因为总是事与愿违。另一类,是事前想到会有,甚至确认必致,有失误。这几乎都是常识公认的所谓坏事,如赌博、偷盗之类。两类性质不同,悔恨心情的程度也会不同,意外的总会较轻,意内的总会较重。就一般情况说,意内的不足为训,或竟不值得研讨。所以以下所谈限于意外的,即事前,觉得如此做顺理成章,其间或有意想不到的变化,或竟没有什么变化,及至事过境迁,回头看看,与设想的一种可能情况相比,又错了,因而不能不产生或强或弱的悔恨之情。

 

如何看待这仲心情,或说人生不可免的这一种境?我的想法,对应的态度,由严到宽,似乎可以找到三种。其一是恨铁不成钢。人生只此一次,应该力求多是少非,多得少失,悔恨来于失误,算人生之帐,这是大损失,大遗憾,虽然木已成舟,不可挽回,终归应该看作人生旅程中的一大伤痕。其二是不经一事,不长一智。这借用《论语》的话说,是“过则勿惮改”,是“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视失误为殷鉴,态度是积极的,或兼乐观的,相信鉴往可以知来,则失误可以变失为得,变祸为福,即过去的放过也罢,只求将来不再有失误。不再有是变减少为灭绝,可能吗?根据以上今之视昔,是用后来的理想的眼看先前的实际,总会看到不足之处的想法,这不可能;何况,以离异另结合为例.比如先前的失误是多看能力少看品格,后来变为多看品格少看能力,也许成为另一种失误,就更不可能。如果竟是这样,那就失误成为定命,是否悔恨也成为多余?这就过渡到其三,宽的态度,安命。还可以分为浅深两种,浅是不求全责备,深是视为无所谓。先说不求全责备。这是由对“天命之谓性,,的认识来。人都是生来就带有多种欲望的凡人,又能力有限,这能力指制身内的,制身外的,以及预见将来的,这样,等于盲人骑瞎马,不跌倒的可能是几乎没有的。既是命定不可免,人总不能不接受现实,也就只好“安之若命”了。宽的态度还有深的,是视失误为无所谓。这是由求人生的究极意义而不能得来,找不到究极意义,何者为确定的是,何者为确定的非,何者为确定的得,何者为确定的失,也就变似可见为模胡了。这样看是非和得失,是《列子?杨朱》篇所说,“生则尧舜,死则腐骨;生则桀纣,死则腐骨”一路,也有所得,是看破得失,也就不致因感到有失误而悔恨。但仍会有所失,或说理不能周全,是同常人一样,也在饮食男女,柴米油盐,却宣扬饮食男女和柴米油盐为没有意思,等于出尔反尔。

 

常人的生活之道,是应该觉得,忙如齐家、治国,闲如钓鱼、养鸟,都有意思。感到有意思是对于万事万物,有取舍;取舍来于承认有得失。这就为悔恨开了门,因为人生百年,行事无限,总不会常得而不失。悔恨会有不经一事、不长一智的善果;这里单说这种心情是苦的,除了消极的顺受之外,还有没有别的办法,求化难忍为可忍?我以前写过一篇题目为“错错错”的文章,其中谈到难免不断失误的情况以及如何对待悔和愧的一种新办法,现在想来,事和见虽然都有所偏,却也不无参考价值,想不另起炉灶,把有关的一些话抄在下边。

 

如果自己的生涯可以表现为思(或偏于思)和情(或偏于情)两木方面,思方面的错远远少于情方面的错。来由是,由心理状态方面看,思为主则疑多于信,情为主则信多于疑。……信是不疑,这来于希望加幻想,于是有时,甚至常常,就会平地出现空中楼阁。自然,空中楼阁是不能住的,于是原以为浓的淡了,原以为近的远了,原以为至死不渝的竟成为昙花一现,总之,就成为错错错。如何对待?悔加愧就一了百了吗?我不这样想。原因是深远的。深远还有程度之差。一种程度浅些,是天机浅难于变为天机深,只好安于“率性之谓道”。另一种程度深的是,正如杂乱也是一种秩序,错,尤其偏于情的,同样是入生旅程的一个段落,或说一种水流花落的境,那就同样应该珍视,何况人生只此一次。这样,这种性质的错错错就有了新的意义,也值得怀念的意义。

 

我想,至少是有些失误,就无妨作如是观,那就悔恨,至少是一部分,可以化为珍视和怀念,所失也就成为一得了。

 

其实,由某一个角度看,悔恨也是一得,殷鉴不远之外的一得,那是“知惭愧”。事失误,知惭愧,是步子错了,心术未坏。有些人(一般是高高在上的)不然,而是把大失误硬说成至正确至妥善,那就真是不可救药了。

 

五六 归仁

 

《论语?颜渊》篇开头就说:“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朱熹注,专说仁、己和礼,是:“仁者,本心之全德。”“己,谓身之私欲也。”“礼者,天理之节文也。”宋儒讲孔孟之道,总是近于理想的天道而远于实际的人情,因为脑子里装着太极图,又横着一条天理和人欲的界限。但是专就这里的一点点说,我们却无妨断章取义加各取所需,说解释仁为内心之高贵品质,确是大有道理。孔子也正是这个意思,说,如果人人能够节制,照合于理的规矩行事,社会就可以成为仁的社会,而且时间不会久,只要真这样做,就立竿见影。什么是仁的社会?是社会中的人,行事都合于仁的要求,这要求是.仁者“爱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德方面的高要求,就全社会说是理想;就一己说呢,即使仍须算作理想,总是应该勉为其难的理想。勉为的所求就是“归仁”。关于仁在人生中以及社会中的高贵性和重要性,前面谈“利他”、谈“道德”的时候已经说了不少,这里不避重复,是想由“穷则独善其身”的角度,再强调一下,以期对己身的进德修业能有些助益。

 

再强调,是因为归仁并不容易。阻力还不很少。其一是“利”。这是总括的名称,分说就会多到无限。但性质却是单纯的,是指一切能够使己身存活,一般还要进一步,能够使己身幸福甚至心满意足的条件江且不说心满意足,单说存活加一点点幸福的要求,所需己身之外的事物就太多了口甲这样,乙也是这样,而不少事物是有限的,于是就难免,甲得死乙不能得,乙得则甲不能得。遇到这种情况,荀子的推论是争。可是仁的要求则相反,是让。这显然很难,尤其是对于存活和幸福会有大影响的时候。其二,还有个助威的阻力是“世风”。这是指为了私利,或说为了发财,为了享乐,多数人无所不为的风气。我们都知道,一个社会里指导生活的力量,以风气为最大。举最微末的装束为例,新才子佳人,有几个出入公共场所,不西其服、高其跟的呢?何况发财的大事,如屈原之众人皆醉而我独醒,视财富如浮云,就太难了、而说起发财,显然就要当钱不让,也就只能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仁背道而驰了。实际是比不让更甚,如我们的目所见,耳所闻,有大量的人,用自己的所有,换钱。这所有,可以是管大大小小事之权,可以是持刀执杖之力,可以是造各种伪品之巧,等等,总之,都是己所不欲,施于人。其结果呢,有不少人真就发了。这之后,必是享尽人间之乐,出尽人间的风头,或说获得众人艳羡的荣誉。世风如此,如果没有颜渊那样的修养,不随大流,也己所不欲,施于人,总是太难了。其三,还有个道术方面的阻力,也不可忽视。这是为了治平,要怎样看世间的有些人,或绝大多数人。孔孟推崇仁义,是把一切人,至少是本质上,都看作好人,所以应世之道是善意对人。法家韩非、李斯之流就不是这样,他们不管人好人坏,都看作富国强兵(也就是抬高君主的地位和扩张君主的利益)的工具。工具的价值在于有用,所以对待的办法是鞭策:听话或有功就赏,反之就严刑峻法。严刑峻法是己所不欲,可是施于人,显然就与仁背道而驰了。后世还有更甚的,是把有些人看作坏人,所以对应之道是仇视,并进而用各种以力为后盾的办法压倒之。压倒,如果是对自己,当然是非所欲,可是施于人,也就与仁的要求背道而驰了。总之,人立身处世,不管考虑身为还是考虑身外,归仁都如逆水行舟,要费大力,而转过头来变为顺流而下,就会一发而不可收拾。

 

归仁难,为什么还应该这样?理由也不只一种。其一是,为了个人能够活得安适,就不能不有个人与人间以仁的精神相处的社会。这意思,前面已经谈过,是,人是社会动物,没有社会的互助就不能活,至少是不能活得好。互助是由善意出发,也可能施而没有受报,可是不计利害,这是仁。在世风日下的时代,这样的事也还是不少见,如路遇病人,并不相识,却慷慨解囊,送往医院,甚至下水救人,牺牲了自己的生命,都是此类.试想,如果社会中人与人都这样相待,这个社会就成为温暖的,生于其中就会感到安适,快乐。如果走向反面,闭门家中坐,担心红卫英雄会来抄家,出门,担心梁上君子会来撬锁,长年累月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生活就成为既太难又太苦了。所以专是为了社会安定,或卑之无甚高论,只是个人活得安心,也要人人都归仁,而不要走向反面。其二,应该归仁的理由还有玄远的,甚至高尚的,是上面所引朱熹所说,仁是“本心之全德”。德是遵守道德规律的一种性格,或一种力量。这力量,康德视为神秘的,所以表示敬畏。何以值得敬畏?是因为有些事物,情欲想取,它却出来阻止,而且生效,真就不取;或反面,情欲很怕(如有生命危险),它却出来督促,而且生效,真就不怕,去赴汤跟火。这样说,德就成为辨别是非并取是舍非的一种内在的力量,这力量从哪里来?孔孟说是由天命来,宋儒说是由天理来;我们现在看,似乎可以从天上拉到人间,说是由文化教养来。就说只是慢慢教养而成的吧,总是不容易,孟子说“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这异的一点点,想来就是这个。回到朱熹的话,仁是本心之全德,遵守道德规律,归仁,以善意对人,就成为当然的了。事实也正是这样,比如分我们的所求为情欲的和道德的两类,道德的求而得是“心安理得”,力量也并不小,从而所得也并不轻。所以,只是为了求心安理得,我们也应该走归仁一条路。其三,应该归仁,理由还可以从打小算盘来。这是以善意对人,日久天长,必致换来善意。试想,这样处世,无论居家或外出,所接触都是如至亲好友,专由情绪方面说,也是合算的吧?

 

以上说归仁是应然,是不是也能然呢?上面曾说不容易,所以化难为能,就要建树一些保障有成的条件。自然,最好是有个仁道大行的社会,如《镜花缘》所描画的君子国那样.但我们不能俟河之情,所以只好“穷则独善其身”。这保障有成的条件,由重到轻,我想到的有三个。其一最根本,是《庄子?天道》篇所记尧的话:

 

昔者舜问于尧曰:“天王之用心何如?”尧曰:“吾不敖(傲慢)无告(无依靠之人)不废穷民,苦(伤痛)死者,嘉(喜爱)孺子而哀(怜悯)妇人。此吾所以用心也。

 

这是说,要有悲天悯人之怀,即孟子所说“不忍人之心”。这怀,这心,都来于爱人生,因而也就爱自己的同类,没有这样的胸怀,如张献忠之流,以杀人为娱乐,如红卫英雄之流,以整人为正义,即使口中还替天行道,手下却是离仁太远了。其二,由情怀略降到知或信,是经过考虑或不经过考虑,确认仁与利相比,仁的价值高,利的价值低。坚信这个,遇到仁与利不可得兼的时候,才会舍利而取仁。其三是要养成利他的习惯,使习惯成自然,万-遇到仁与利有大冲突的情境,也会毫不费力就舍利而取仁。这样立身处世,盖棺之前算帐,在俗世之利项内,也许损失不少吧?大概会是这样。但是也不无收获,这是心安理得。如果竟是这样,那就应该想到,这是古今圣贤企求而未必能得的,今由归仁而得之,甚至可以含笑于地下了吧?

 

五七 取义

 

在儒家的思想体系里,仁和义有密切关系。孟子见梁惠王,说自己的治国平天下的主张,开宗明义就是“亦有仁义而已矣”。孔子推仁为至上德,也重视义,说“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借子路之口)。这样说,义也是一种美德。与仁有没有分别呢?应该有分别,分别是:仁是指明应该做什么;义只是说,凡是应该做的就一定要做,凡是不应该做的就一定不要做;仁有具体内容,是“爱人”,义没有,应该不应该,要另找标准。但义是一种道德的约束力量,善行之能否见于实行,要看这约束力量的能否有效,所以,至少是在某些时候(比如知而未必能行的时候),它就像是更加重要。孟子就是这样看的,在《告子上》篇说: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避)也。

 

在同一篇还说;

 

仁,人心也,义,人路也。

 

这就表示,有了善心,还要坚决付诸实行,这坚决就是义,甚至生死的重要关头也不踌躇,此之谓舍生取义。显然,人,立身处世,取法乎上,就应该取义,即当做的,无论如何艰险也要做,不当做的,无论如何难于节制也要不做。

 

当做则做,不当做则不做,作为一项行事的原则,或说一种德,估计不会有人反对。问题来于过渡到具体内容,即某一事,当做还是不当做,或者说,做了,合于义还是不合于义,不同的人就可能有不同的看法。如果这不同的人是不同地域、不同时代的,则看法不同的可能就几乎会成为必然。单说不同时代,君辱臣死,旧时代看作大义,辛亥革命以后,除了少数遗老遗少以外,还有谁这样看呢?这看法的不同还会表现在同一个时代,举个不大不小的近事为例,文革初期的除四旧,在除的人看来,当然是义,被除的人呢,也会相信是义吗?对于某一事,如此做义不义,看法的分歧关系不大,反正逝水不能倒流,过去就过去了。但这会使我们想到一个大问题,是某一事,做之前,如何断定是义还是不义?显然,如果这个问题不能解决,取义、舍不义也就成为一句空话,因为不知道是义还是不义,也就难定取舍,必致行止两难了。

 

·奇·这两难的情况大概不会很多,因为人的一生,所经厉的绝大部分是家常小事,这一般是依习惯处理,不会碰到需要分辨义还是不义的问题。但也会有例外,比如一个不远不近的人请吃饭,疑惑他的钱可能来路不正,赴宴与否就会牵涉到义还是不义的问题,也就会进退两难。不过这类事究竟关系不大,不多思考也可以。关系大的通常是非家常的大事。可以是家门之内的,如多年夫妻,反目,有子女,有意离异,离还是不离,就可能牵涉到义还是不义的问题。绝大多数是家门之外的,比如政场有斗争,不管左袒还是右袒,就都躲不开义还是不义的问题。有问题,要解决,这就不能不有个分辨是非的标准。找到个标准不难,困难的是这个标准也能说服别人。换句话说,是别人也可能有另外的标准。标准不同,对于同一事,就会有的人看作义,有的人看作不义。这样的分歧如何处理?理论上可以论辩,实际上却常常是,如果双方势均力敌,就道不同不相为谋,各行其是,如果不势均力敌,如第一次世界大战,英国参战,罗素反战,政府说而不服,就只好把他关在监狱里。关,身像是服了,心当然没服,因为他不会放弃他的分辨义还是不义的标准。

 

·书·可见关系重大的是分辨是(义)非(不义)的标准。标准来路不同,深度广度不同,也不可免地有是非间题。就一般人说,判断某一事的是与非,总是凭直觉,即想不到还要什么标准。以救死扶伤为例,某甲,两次遇见有死亡危险的人,乙是因车祸,丙是因自杀,都尽全力抢救,他自己,以及路人,都认为他是做了好事。如果有的人有穷理之癖,问这位做好事的,自杀,是本人觉得生不如死,你违反本人意愿让他不死,对吗?如果这位某甲受了穷理癖的传染,也深入思索,他就会感到惶惑,因为他并未[此下有数行PDF未扫描上]不合理。实例多得很,大小各举两种:如信最高统治者为神明,惯于山呼万岁,信妇女守节为大德,请求旌表,是大的;厚葬,多生,是小的。其二是时风,即城乡,大街小巷,三教九流,都觉得如何如何才光彩。同样,这众人趋之若鹜的,可能真就光彩。但也可能隐藏着大问题,如发财、享受(或重点是阔气)第一就是这样。时风有力,力来自人多势众,传统更有力,因为于人多势众之外,还有时间长。这情况使我们不能不想到一个大问题,是标准未必靠得住,遇事,断定义还是不义就成为大难,怎么办?

 

·网·一种理想的办法是,洞察人生,广参学理,然后一以贯之。这是遇事,决定如何处理,不仅知其当然,而且知其所以然。古今中外,有不少贤哲就是这样。但贤哲终归是少数;又这一以贯之常常未必能合于时宜,也就会坐而可言,起而不能实行。只好实事求是,在标准方面不求全责备口这精神是,理想高,力有所不及,但又不能裹足不前,就只好退而安于其次,是信己之所信。仍以救死扶伤为例,见人自杀,因为相信(或并不觉得)活比死好,就尽力抢救,而不问活着是否真比死好,以及这不想活的人活着是否真比死好。这种退而安于其次的办法,不得已之外,也未尝不可以找到积极的理由。其一是,这判断是非的标准,就其成品说是常识,常识是群体长时期首肯的,它就一定含有合理的成分,或者说,有用的成分。其二,照己之所信做,即使这所信未必合理,专就信受奉行说还是可取的。举例说,旧时代有不少妇女相信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因而甚至为未成婚的丈夫终身守节,我们今天看,这所信是错了,但对于信己之所信,并进而实行的人,我们还是应该怜悯并加些钦佩之情的。当然,如果对于常识的所信,能够不人云亦云,而是经过思辨之后再决定接受或不接受,那就更好。

 

思辨的结果,有可能合于传统和时风(包括自上而下的命令),也有可能不合于传统和时风,如何处理?只能都信己之所信,因为信己之所不信是既背理又背德的。然后是行己之所信,这就是取义。其反面,行己之所不信,是委曲求全,甚至作伪,义也就化为空无了。这样说,是立身处世,对于非家常的大事,判定是非,标准可以(不是最好)不深究,而判定是非之后,就要坚决取义而舍不义,甚至如孟子所说,舍生也在所不惜。这所说也许过于理想吗?走上大街看看,确是这样,因为摩肩接踵,有不少人是为私利而无所不为,根本就想不到还有义和不义的问题。那么,为什么还要强调取义呢?也只是希望,有些人,即使不会很多,还能够“穷则独善其身”而已。

 

五八 老年

 

《论语》有“未知生,焉知死”的话,这里用“六经皆我注脚”法,说我们知道有生必有死,却苦于不能知道我们自己,何以会有生,何时会有死。人胡里胡涂生了,呼吸食息,忙着或慢慢地,送走旧的一天,迎接新的一天,走向哪里?走向尽头,死。可是何时是尽头,除极少数人的特殊情况以外,不知道。但大致可以知道(根据概率),如果尽头不提前,就还有靠近尽头的那一段生涯,我们称为“老”。指实说,是六十岁以后,如果以人生人十今日不稀的情况为准,这老的一段大致相当于人生全程的最后一个四分之一。与前三个四分之一相比,尤其前两个四分之一相比,单看外表,自上而下,头发白了,眼睛花了,面如凝脂变为满脸皱纹,牙齿脱落至少是残缺摇动,走路蹒跚,连个头儿也收缩不少,总之是走下坡路了。

 

所以人都不欢迎老,或简直说是怕老。尤以现代的妇女为甚。这也难怪,谁愿意花容月貌变为鸡皮鹤发呢?所以如我们所常见,有些年逾不惑的还自信为不减当年,别人叫她一声小什么,心里就感到舒服。怕,有原因,而且不只一项。其一最根本,也就最严重,是老,暗示或明示,乃死之将至,或走近死。说起来颇为凄惨,人是受天命的左右夹攻式的播弄,这左右是,强烈希望活着,却又不得不死。死,在生命旅程的前半,因离得远而显得渺茫;到最后的四分之一,远的移近厂,渺茫也就变为清晰。这清晰,自然看不见,但不会想不到。这想到的景象是老带来的,老就成为送信的,甚至高升为原因,所以就成为不受欢迎的。还不止此也。

 

其二,老的结果,上面曾经提到,最直接的是精力的衰退。聪明变为迟钝,强记变为健忘,强壮变为衰弱,多艺变为少能,总之,原来能做的不能做了,原来做得好的做不好了。俗话说,好汉不提当年勇;但忘掉当年勇也很难,于是回首当年就难免感到所失太多。这所失都是老的结果,集中为主观感受就成为“不中用”或“无用”。当年也许走南闯北,叱咤风云,因老而成为无用,不要说有特殊地位的,就是一般人,也不能不含泪慨叹吧?

 

其三,老,有如晚秋的草木,叶片黄落,与春日开花时期相比,就既难看又惨淡。这是说,人,青春时期是美丽的,珍贵的,而老则使这些都化为空无。世上不少才子和佳人,退一步,就是一般人,也必有“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的感伤了。

 

其四,有不少人,老还会使他们失掉权力。权力有大小,如政治性的大,工商性的小,家庭性的更小。有的人政治上有或高或低的位,因老退了,说话就不再管用。小至家门之内,因年老,精力不济,或兼财力不济,说话,可能儿孙就不再听。说了算变为说了不算,除非有庄子“宁曳尾于涂(途)中”的高见或偏见,是难得不伤心的。

 

其五,是难免多与亲友诀别,也就难免哀伤。人寿不齐,自己的有远近关系的各色人等中,单说年岁不超过自己的,总会有人不能越过古稀,那就本想多聚会儿年,他或她却先走了。这他或她,也许关系很近,如夫或妻,走的走了,剩下的一个,睹物思人,其凄苦就可想而知。稍远,关系也不坏的,如志同道合的朋友,走了一个,剩下的一个也难免,想到当年聚会乏乐,或路过黄公酒垆,就不能不兴起思旧的悲痛。所有这类愁苦,非老年也可能有,但那是偶然,老之后就成为必然。

 

其六,老,接近死,但还没死,也就同样要活。要活,就不能缺少物质条件。这,至少就理论说,要用劳力换,可是劳动的能力差了,甚至没了,怎么办?高级人物有离休待遇,次高级人物有退休待遇,可有恃而无恐。没有这种待遇的,当然最好能有足够的积蓄。如果这退一步的办法也落了一空,那就只好靠儿女。但这要一,有儿女,二,儿女有扶养能力,三,还有传说的乌鸦反哺之心,幸而三样俱全,每日三餐,端起饭碗,想到人老珠黄,落得靠儿女度日,也总当不是滋味吧?何况这不是滋味的取得也并不容易。那就还有一个据说颇为舒适的退路,进养老院。且不说是否真正舒适,比舒适更为迫切的问题是有没有,能不能进。总之,正如处处可以避雨,却常常不免于淋湿一样,有不少人,因为老,衣食住等条件就成了问题,其境遇自然就成为吃不饱、穿不暖。到这种时候,唯心就行不通了,而是恰好相反,心由境造,必成为苦不堪言。

 

其七,但唯心也仍然会起作用,这是指衣食不成问题的,还不免于有两种心情,一种较清晰,是孤独之感,或被人忘却之感。年轻人(也可兼壮年),有用,可爱,或单枪匹马,|Qī|shū|ωǎng|只是有用,或只是可爱,总之,有可取之点,就不会门前冷落车马稀。老了,有用变为无用,可爱变为无可爱,即使偶尔有人上门,也大多是依俗礼来表示存问,心里未必是火热的,何况这偶尔也经常是可望而难于成为现实。人,除了有解脱宏愿,甘心住茅棚参禅的信士弟子以外,有谁能忍受,身尚在而像是世间已不觉得有此人的冷漠待遇呢?但情势又不允许用什么办法乞怜,勉强一些人,相识的,不相识的,也年老的,不老的,村的,俏的,登堂入室,来凑凑热闹。万不得已,只好希望有个老伴,晨昏在室内活动,以显示还有人知道,自己还没有离开这个世界。这是慰情聊胜无。但这要有老伴;有的人没有,那就真是孤独而又孤独了。这种苦是一种心情的苦,感到穷途末路的苦,至少是有些人,其难忍程度会不下于吃不饱穿不暖的。

 

其八,还有一种较模糊的心情,是日长如小年,难于消遣。这心情有复杂的来源。一种是无事可做,或说没有什么任务需要完成。无事,身闲,心反而容易不闲,所以也就不能安然。另一种是曾经沧海难为水,觉得做什么都不再有意思,但一昼夜仍是二十四小时,也就成为难挨。还有一种,是原来占据时间的幻想和工作之外的多种活动没有了,时间就像是由短变长,度日也就成为较难。这种心情的难,局外人体会不到,所以甚至推想为老年人的清福;其实呢,老年人同样是不能适应过于清的。

 

以上老年的多种情况,还可以总而言之,是先为天所弃,接着也就为人所弃。为所弃,于是成为无足轻重,至少是感到无足轻重。这是苦,佛家所说四苦(生老病死)中的一种苦,老苦。如何对待?依照王阳明的想法,行之前先要能知,那就从认识谈起。世俗,也有把一部分人的老看作幸福的,如郭子仪之流是福禄寿三全,或一般乡里富翁,是福寿双全。这是因为,天灾人祸,生路过于艰险,少数人化险为夷,衣食不愁,而且高寿,世间罕见,就像是很幸福了。不视老为苦,也有非世俗的,如《庄子?大宗师》篇说:“大块载我以形,劳我以生,佚我以老,息我以死。”就认为老可以使人获得安逸。不过《庄子》的态度不是一以贯之的,如在《天地》篇又说:“寿则多辱。”辱指什么,下文没有正面说,由“鹑衣而毅食,鸟行而无彰”的圣人之道推想,辱是来于执着,多有所求,也许与孔子所说“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是一路。世俗之见是有所求,但不高,只是“实其腹”,这祥,腹实不实就都可以“虚其心”。“佚我以老”和“戒之在得”的所求是安分。两者都可以归入以静求心安一流。还有以动求心安的,那是“老骥伏杨,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人心之不同,各如其面;但又殊途而同归,即趋乐避苦而已。

 

如何趋避?我个人的想法,由老而来的苦,可分为物的和心的两类,如衣食不足、精力日下等是物的,孤独、难消永日等情怀是心的。物方面的问题,未必容易解决却不难讲,这里只说心方面的。最好能够“不识不知,顺帝之则”。这是刚才说过的老子设想的“虚其心,实其腹”,也就是少思寡欲的境界,如果天机深,不经修持而能够到此境界,则一切经典笺疏等就都可以作废。可惜是我们都不能虚其心,用这个药方来治病苦就做不到了。只好退一步,求多思之后能够知天命,然后是安之若命。这也是个理想的境界,是一切任自然,得之不喜,失之不忧,如果心情能够这样,老不老自然也就成为无所谓。

 

但这终归是理想,成为现实大不易。只好再退,求个可行之道,是变守为攻法。还可以分为高低或刚柔两级。高是“自豪”,即尽己力之所能,干点什么,并求能有或大或小的成就。只举一个例,陈寅格先生晚年失明,写了八十万言的《柳如是别传》,这要几年时间,日日神游于我闻室与绛云楼之间,也就不会有老的烦恼了吧?还有低的一路是“自欺”,即也找点事做,无名无利(包括对社会),却是自己之所好,旁人眼中也许认为不值得,自己却觉得有意思,境由心造,也就可以使随老而来的苦减轻甚至化为空无。例很多,如养花、养鸟之类就是。

 

治老之病,还可以多种药兼用。如出门跳迪斯克,入门写《归田录》。一阵不快,哼两句“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之后,想想《庄子》的“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如果能够化怅惘为平和,也就够了。根治是不可能的,因为有了生就不能不往前走,走就终会经过老而达到尽头.这种种总不是自己心甘情愿的。

 

五九 死亡

 

佛家有一句口头禅,是“生死事人”。宋儒批评说,总是喊生死事大,就是因为怕死。这批评得不错,即如涅盤经之类记释迎牟尼示寂,也是万众痛哭,哭什么?自然是因为不愿意死而竟死了。俗人就更不用说,如东晋谢安、支遁等兰亭修楔诗酒之会,由王羲之作序,说了“天朗气清,惠风和畅”等许多好话之后,还引一句古人云,是“死生亦大矣。”(见《庄子? 德充符》)意思显然是,如果能不死该多好,可惜是不能不死。那还是昔日;到现在,生死事大一类说法就有了更为沉痛的意义。因为昔人的世界是《聊斋志异》式的,死是形灭而神存,这神,或说灵魂,还可以到另一个世界,虽然昏暗一些,阴冷一些,却还有佳人的美丽,亲友的温暖,总之,只是变而没有断灭。现在不同了,科学知识赶走了《聊斋志异》式的世界,我们几乎都知道,神是形的活动,形亡,神也就不存了,就是说,生涯只此一次,死带来的是立即断灭。有的人有黄金屋,其中藏着颜如玉,下降,也会有柴门斗室,其中藏若干卷破书,再降,总当有些遗憾、有些期望吧,一旦撒手而去,都成为空无,其痛苦就可想而知了。

 

这痛苦,前面提到过,是来于天命的两面夹攻:一面是热爱活着,另一面是不得不死。很明显,解除痛苦之道就成为,其中的一方必须退让,即或者走叔本华的路,不以活着为可取,或者走葛洪的路,炼丹以求长生(还要真能有成)。先说前一条路,改变对活的态度,即变爱为不爱,至少是无所谓。这显然很难,因为要有能打败“天命之谓性”的兵力。就理论说,叔本华像是应该有此强大的兵力,而且他写过一篇《论自杀》的文章,说无妨把自杀看作向自然的挑战;可是他却还是寿终的,这就可证,在这类生死事大的间题上,不率性而行,说说容易,真去做就难了。真去做是可生可死之间,选择了死,就原因说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为取义而舍生,如传说的伯夷、叔齐之饿死首阳山,文天祥之柴市就义,就是此类.另一种是为苦难之难忍而舍生,如因失恋、因患不治之症、因逃刑罚而自杀,就是此类,这算不算变了乐生的态度呢?似乎不能算,因为他们的生带有难忍之苦,是因为避苦才舍生,如果没有这难忍之苦,他们会同一般人一样,高高兴兴地活下去的。不乐生,即反天命,难。可以退一步,纯任自然,不执着于生死。庄子走的是这一条路,所以视妻死为无所谓,该歌唱的时候就照常鼓盆而歌。这比怕死确是高了一着,但也没有高到不乐生的程度,因为他不就官位的理由是宁曳尾于途中,仍然有活着比死好之意。总而言之,摆脱两面夹攻的困境,打退乐生的一方,这条路是难通的。只好调转兵力,试试天命的另一方,不得不死,能不能退让。办法有国产的。秦皇、汉武,揽尽人间之权,享尽人间之乐,当然更舍不得死,于是寄希望于方士,费力不小,花钱不少。结果是受了骗,汉武后来居上,勉强活过古稀,秦皇则未及知命,就都见了上帝。方士是骗人。还有自骗的,是道士的炼丹,据说九转之后,吃了就可以长生不老。可是葛洪之流终归还是死了,未能住今日的白云观。国产的不灵,还可以试试进口的。据说高科技的一支正在研究不能长生的原因,一旦明白了,依照因果规律,去其因自然就可以灭其果。与方士和道士相比,这是由幻想前进为科学,也许真就有希望吧?但这总是将来的事,远水不解近渴,就今日说今日,我们仍只能承认,想打退不得不死的天命,我们还办不到。也就不得不还面对死的问题。

 

依“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之理,或只是依常识,死既不可免,我们所能求的只是,一,尽量晚些夹,二,伴死而来的苦尽量减少。先说前一个要求,还间或有例外,即早死与晚死之间,如果允许选择,宜于选取前者。想到的有四种情况。一种,典型的例是患不治且极端痛苦之症,至少就本人的意愿说,晚离开这个世界就不如早离开。另一种,如果我们接受传统的评价意见,王莽就不如早死些年,原因是如白居易作诗所咏叹,“向使当初身便死,一生真伪复谁知”。历史上不少大人物,如梁武帝、唐明皇之流,早死就少做不少荒唐事,也就以早见上帝为佳,还有一种,举近事为例,梅兰芳和老舍都是文化界的大名人,可是生命结束的情况有天渊之别,梅寿终正寝,老舍跳太平湖。梅何以得天独厚?也不过早死几年罢了。这样,以算盘决定行止,老舍就不如早死几年。还可以再说一种情况,是由老百姓的眼睛看,嗜杀人整人的暴君,高寿就不如早死,因为早死一天,小民就可以早一天解倒悬之苦。何以这样说?有典籍的所记为证,是“时日属丧?予及汝皆亡”。但例外终归是例外,不能破坏通则;通则由常人常态来,总是认为,只要能活,还是以不死为好。

 

但是,以上例外的第一种情况使我们想到一个与法律和道德有关的大间题,是:如果一个人因某种原因确信自己生不如死,他应否享有选择死的自由?以及别人从旁帮助他实现死的愿望,法律和道德应否允许?这个问题很复杂,几乎复杂到难于讲清楚。清楚由讲理来,可惜在生死事大方面,常常像是不能讲理。不信就试试。人,称为人就有了生命,并从而有了活的权利;死也是与生命有不解之缘的,为什么人就没有这样的权利了有人也许会说,并没有人这样说,法律也没有明文规定。那就看事实。为什么事,某甲自杀,某乙看到.某乙有救或不救的两种自由,他可以任意行使一种自由,法律都不过问;可是道德过问,表现为自己的良心和他人的舆论,即救则心里安然,受到称赞,反之会心不安,受到唾骂。这是除自杀者本人以外,都不承认他有死的自由,甚至权利。为什么不承认?理由由直觉来,不是由理来。近些年来,据说也有不少人想到理,以具体事为例,如有的人到癌症晚期,痛苦难忍,而又确知必不治,本人希望早结束生命,主张医生可以助人为乐,帮助他实现愿望。这个想法,就理说像是不错,可是付诸实行就大难。难关还不只一个。前一个是总的,就是先要有个容许医生这样做的立法。立法要经过辩论,然后表决,推想这是同意一个人去死,没有造大反的勇气,投赞成票是很难的。还有后一个零星的难关,是医生和家属都是理学家而不管直觉。直觉是好死不如赖活着,即怕死,这是天命,一二人之些微的造反的想法是奈何它不得的。

 

这就还会留下伴死而来的苦,如何对待?上面说可以尽量求晚来,这,且不问容易不容易,也许有些用,因为有如还债,需要明年还的,总会比需要今年还的,显得轻松一些。但不会有大用,因为挨到明年,终归是不得不还。所以首要的还是想办法,求伴死而来的苦尽量减少。伴死而来的苦,有身的,有心的。身的苦,常识的范围大,包括接近死的或长或短的一段病苦,这可以借医疗的力量减轻。这一段的晚期,还可能包括这祥的一段,丧失知觉而其他器官还在活动,算不算还在活着呢?自己以外的人说还在活着;自己就未必这样认为,因为不能觉知的活着,至少是主观方面,与死并没有分别。然后来了那个神秘的交界,由生到死(生命的终结)。这交界,如果用时间来表示,也许数理学家有办法,我们常人只好不求甚解,说是看表,几点几分,死厂。这几点几分,即死,结束的大事,有没有苦(苦都是亲身感知的)? 如果有,是什么样的?苏格拉底说,不知道,因为死,一生只有一次,还没经验过。

 

所以,我想,伴死而来的苦几乎都是心的,或干脆说,因为想活着,还能看这个,看哪个,干这个,干那个,一想到必有个终结,就舍不得,因而怕。有什么办法可以变怕为不怕?可用的药方不只一种,但都未必能有特效,因为,正如孟德斯鸠所说,是“帝力之大,如吾力之为微”,天命之谓性,不率性是很难的。不得已,只好得病乱投医,甚至找个偏方试试。一种办法由逻辑来.既然怕是由于舍不得生的一切,那就应该使生的一切成为不值得留恋。门路也可以有物的和心的两种。物的是生活的各个方面有苦而无乐,甚至苦乳难忍的程度。这样的境遇也许能够起不乐生的作用,可是它会主动来吗?除了发疯,是没有人这样干的。还有,这样的境遇,红十年浩劫期间,被动来了,事实还是极少数自裁,绝大多数为保命而忍忍忍,可见境遇不佳也未必能够引来厌世思想。物的不成,门路还有一种心的。可以是佛家的娑婆世界,也可以是叔本华的悲观主义,总之,都说世间无乐,也就不值得爱恋。如果境真可以由心造,这想得不坏。可是,问题是,说容易,不要说做,真那样想也大难,因为,在书面上万法皆空,离开书面,黄金屋,颜如玉,总是实而又实的。

 

通过厌世以求不怕死,这个办法不成,只好试试另一种办法,是求功成名就,男婚女嫁,一切应做想做的事一了百了,一旦撒手而去一也就可以瞑目。儒家,或说一般人,就是这样想的,有生之年,努力,立德,或立功,或立言,积累了不朽的资本,或下降,只是为儿孙留下可观的产业,也就可以平心静气地置坟茔,备棺木,迎接捐馆了吧?我的想法,这也是把惟危的人心看得太简单了。如曹公孟德,可谓功成名就,可是垂危之际,还敦嘱分香卖履,望西陵原上,敦嘱,总是因为舍不得,也就不能不怕。人总是人,《古诗十九首》说:“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不这样的终是太少了。

 

再一种办法是《庄子》的,还可以分为低和高两个层次,都见《大宗师》篇。低的是任运,就是生活中无论遇见什么不如意事,都处之泰然,如设想的至人子舆病时所说:“浸假而化予之左臂以为鸡,予因以求时夜;浸假而化予之右臂以为弹,予因以求鸮炙;浸假而化予之尻以为轮,以神为马,因以乘之,岂更驾哉!且夫得者时也,失者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死也是失,推想也必哀乐不能入,不能入是情不动,怕自然就消亡了。还有高的是“息我以死”,如果认识真能这样,劳累一生,最后死给送来安息,那就失变为得,与基督教的死后陪伴上帝,佛教净土宗的死后往生净土,成为一路,自然也就可以心安了。但这也会有缺点,是要有庄子设想的至人的修养,至于一般人,就会感到“仰之弥高”,甚至如“下士闻道”,大笑之吧?

 

最后还有一个办法,是多看宏观,多想哲理,也无妨试试。在宏观的内容中,生命,尤其一己的,究竟太渺小了。在哲理的思辨中,人生的价值会成为渺茫。渺小加渺茫,不执着也罢。

 

以上处方说了不少。可惜我们的怕死之病由天命来,根子太硬,也就几乎成为不治。所以野马跑了一大圈,转回来,想到生死事大,可能还是直觉占了上风,于是不能不说,有了生,还不得不结束,而且只此一次,终是太遗憾了。

 

六O 身后

 

这本小书该结束了,想到从各个方面谈人生,近思遐想,且不管谈得怎么样,总该问问,这值得吗?不问则已,一间就不由得想到可怜,甚至可笑。谈,可怜;更严重的是所谈,即人生,同样可怜。为什么会有生,我们不知道,有了生,爱得了不得,想尽办法求能活,为什么,我们也不知道。愿意活,而偏偏不能如愿,自然,天命,或再神奇一些,上帝,为什么这样演化,或安排,我们还是不知道。我们微弱,只能接受定命,或动或静,等待死。死,如庄子所说,“息我以死”,依理可以一了百了了吧?然而不然。举古今高低不同的两个人为例。魏武,至少在这方面同凡人一样,也迎来死之将至,瞑目前口述遗令,不忘姬妾,让她们分香卖履,定时望西陵墓田。可是入墓田不久,姬妾们就被移到曹王的后宫,陪酒陪笑去了。另一个无名氏,没有英雄一世,却幸或不幸,略有资产,而且上寿,至“文革”时期而仍健在,信传统,愿意入棺土葬,于是远在死之前就准备了讲究的棺木。这也是遗令性质,可是也如魏武,未能如愿,因为被红卫英雄除四旧时除了。这两个例都表示,就是已经俯首接受死,还会留个可怜的尾巴。

 

这可怜的尾巴是有关身后的,因而就引来应该如何处理身后事的问题。显然,这先要看对于身后的情况,自己是怎样推想的。秦始皇大造兵马俑,是因为他推想,或说信,死后他还是帝王,也就还需要武力,去征服疆界以外的大民,镇压疆界以内的小民。一般小民呢,不需要兵马俑,却仍旧要花钱,见小鬼,准阳世之例,不能不意思意思,路过酒铺,难免想喝几口,所以俭之又俭,也要棺内放些铜钱,棺外烧些纸钱。这是信死后仍然有知,或说身死而灵魂不灭。如果真是这样,如秦始皇,大造兵马俑,如历代不少高级人物,迫使姬妾殉葬,如一般小民,清明时节,纸(钱)灰飞作白蝴蝶,等等,就对了。不只对,而且很好,因为这样,我们的世界就成为《聊斋志异》式的,我们的生命就没有断灭,或者说,我们渴想活着,就真正如愿了,虽然这如愿要打点折扣,即要换换方式。但信身后仍有另一形式的存在,也会引来情理上的不少麻烦,只说两种。一种是国产的不变,如崇祯皇帝走投无路,只得自杀,死前说无面目见祖先于地下,这是相信祖先仍存在于地下,就这样长存而不变吗了如果是这样,比如第仁-代祖先短寿,死对二十岁,第三代祖先长寿,死时八十岁,都同住于地下,那就八十岁老朽要呼二十岁的青年为爷爷,就是在阴间,也太离奇了吧?另一种是(印度)进口的,死后要轮回,也就是要变,比如变的幅度不大(人间道未堕入畜生道),由赵老太太变为钱小姐,清明时节仍到赵老太太坟上烧纸钱,还有什么意义呢?这是说,就是相信灵魂不灭,处理身后的问题也难得顺理成章。

 

不能顺理成章,也可以用陶渊明的办法处理,不求甚解。几千年来,人们就是这样处理的,比如未亡人对于已亡人,节令烧纸钱,用真食品上供,烧了,纸灰飞作自蝴喋,不深究能否真正收到,真食品则收回,吃下己肚,也不深究死者未吃如何能够果腹。这也好,郑板桥有云,难得糊徐。不幸是西学东渐,先只是泛泛的赛先生,继而大到河外星系,小到基本粒子,都闯进来,知识成为系统化的另一套,我们就欲糊涂而更不可得。这是说,科学知识表示,我们住的世界不是《聊斋志异》式的,其中可以容纳期望和幻想,而是冷冰冰的因果锁链式的,什么都是命定的,其中之一既最切身又最可憾,是,至少就个人说,生活只此一次,死则不再能觉知,也就一切化为空无(就是确信这个世界不会因自己之断灭而断灭,总是与自己无关了)。

 

依理,如果确信实际就是这样,心情也就可以轻松,放手不管了。然而又是不然.鲜明而有力的证据是,如果不是措手不及,都会或说或写,或繁或简,立遗嘱。其意若曰,某某事,如何如何处理。我就心安了。如果这时候逻辑闯进来,说,心安,先要有心,有心,先要有人,事实是人没了,心也就没了,还有什么安不安呢?可见遗嘱式的心安,追问来由,是渴望活着的心情放射为仍有知的幻象.核定实质,是求死前的心满意足,纵使本人未尝这样想。或扩大一些说,只有活人能活动;因而一切得失、一切问题都是活人的;人死就不再有所需,也就不再有间题。扣紧本题说,所谓身后云云,其实都是为生时;一切愿望,求实现,不能实现则心不安,都应该是指死前的生时。

 

这样理解遗嘱一类的期望和行动,有所失,是不得不牺牲身后的一段,因为这一段不属于自己;不属于,因为其时已经没有自己。但也有所得。理由有实惠的和逻辑的两种。先说实惠的,以唐太宗为例,据传疾大渐之时,求将继承皇位的李治,用王羲之的《兰亭序》帖殉葬,儿子当然跪答遵命。依照我们上面的论证,真用王帖殉葬,唐太宗并没有什么获得,因为其时己经没有他。但他又有获得,而且很大,是儿子表示遵命之时,心里的欣慰。这样说,也许过于唯心了吗?而其实,人生的任何所谓受用,不管来由如何唯物,不通过唯心这条路,是不能受而用之的,再说逻辑的理由,是上面提到的那个闯进来的逻辑,就没有插嘴之地了.因为把身后的移到死前,则期望、幻想、得失、心安等等就都有了着落,因为人还在,能感知的心也就还在二这样一来,谈到身后问题,我们就等于使阴间的问题阳间化,说为身后,可以费苦心,但所求不过是生时的心安。求心安,驰骋的范围可以大,比如一个人,不管赛先生怎样在耳边大喊没有鬼神,还是相信死后用钱处不少,那就会多用真钱换纸钱,烧。范围还可以更大,是扩张到己身以外,比如立遗嘱,让儿孙也多用真钱换纸钱,不断为自己烧。为求心安,这都情有可原,但化为行动就会触及是非、好坏问题。分辨的原则仍是上面说到的,一切问题都是活人的,所以一切举措的好坏.都要看对于活人(包括己身以外的),能否利较多,害较少。

 

以下进一步,或缩小范围,说为身后事而求心安,通常是做什么,或应该做什么。可以分作两类:一类偏于保守,是“尽责”;另一类偏于进取,是“求名”。自然,这只是为了解说的方便,就某一种情况或某一个人说,两者常常是不能截然分开的。先说尽责。仗古诗十九首》说:“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清人徐大椿作诗有这样一联:“一生那有真闲日,百岁应多未了缘。”人,即使谦退,而且高寿,总不会感到,一切心期都已经满足,一切心债都已经偿还,可以轻装去见上帝。也为了解说的方便,我们称一切当做的以及想做的为人生之债。就老之已至以及未老而死之将至的人说,人人有债。有的人债多,有的人债少。有的人债重,如青壮年夭折,撇下娇妻弱子;有的人债轻,如还想看看黄山。有的人债复杂,如想以己力求得治平;有的人债单纯,如一部书,想写完。债的性质也各式各样。有的债非还不可,如扶养无工作能力的亲属;有的债还不还两可,如想坐坐超音速飞机。有的债影响面大,如研究抗某种病毒的新药;有的债影响面小,如想学会拉小提琴。有的债容易还,如想写一篇以教师为题材的小说;有的债不容易还,如把二十四史翻译成白话。总之,如果把当做的以及想做的都看作债,那就就性质说多到无限,就数日说也多到无限。通常,一个人的债总不会多到无限。但也不会少到稀稀落落,举目可见,屈指可数,应如何对待?自然只能说说原则。那是一,争取早清,即今年能做的不要推到明年,因为明年怎么样,不能预知。二,争取多清,多清则遗憾少,有利于心安。三,要分缓急,如影响大的必急,影响小的可缓,应该先急后缓。四,除非万不得已,以少拉新债为是。五,尽人力,由于客观原因或主观原因,不能如愿,无妨用道家的态度,即安之若命,而不怨天尤人。

 

再谈进取的一类,求名。人过留名,雁过留声,正如有了生,兢兢业业活一场,同样没有究极意义。这里谈身后,已经肯定了死前心安的价值,也就可以不必往形而上的闷葫芦里钻,自讨苦吃。不形而上,也就是信任常识,我们都认为,有名比无名好,名大比名小好。名有好坏问题,比如依照历史的评价,岳飞和秦桧都有名,前者好,后者坏。历史时期长,难免变,因而好坏的定评也会成为不定。最突出的例是前不久的孔老二又复位为至圣先师,在这里,我们可以不岔出去,只说所谓名,都是指流芳而不包括遗臭的,那就会想到一种情况,是求名,想到身后的时候就更加急迫。原因有二:一是时间不多了,慢慢积累必须变为抢修;二,想到生命结束,才更珍视流芳千古。流芳,就是不求干古也大不易,要如何努力?古人有立德、立功、立言之说,三种成其一就可以不朽。我们也未尝不可以来个二合一,说求名而得,就要在利人(或说造福社会)的事业方面有较大成就。举古今中外的二人二事为例。司马迁,流芳千古,是因为写了《史记》。华盛顿,也流芳千古,是因为争得独立,还为美国创建了个民主制度。传名后世,也有多靠机遇的,如杨贵妃,是因为长得美,又碰巧有个皇帝爱她。凭机遇而得名更难,所以较稳妥之道还是在立德、立功、立言方面多想想办法。当然,再说一次,所谓身后名,名者,实之宾也,连带他人和社会得到的福利不管有多大,本人的所得,仍只能是膜目前的心情欣慰而已。

 

还有两个与身后密切相关的问题,葬和遗嘱,也想谈谈。先说葬,昔日相信灵魂不灭,兼为名(阔气、孝等)利(死后享用),都愿意厚葬;只有极少数例外,如西汉杨王孙(主张裸葬,求速朽)之流。这样,以君王为首,富贵人家随着,老百姓是草上之风必堰,浪费就太多了。现在灵魂随着形体灭了,如果厚葬(买墓地,立碑,着华贵衣服,开各种纪念会,等等),就成为只求名而无利。但不会完全躲开利的问题。这是说,为死者多耗费一文钱,就是生者多损失一文钱,根据以上一切问题都是活人的这个原则,把活人可用之物消耗于死人,是不合理的。还有,所谓名,不过是有钱,肯花,有什么值得炫耀的呢,所以应该薄葬,越薄越好,把节省下来的财物、时间、精力等为活人用。至于死后留痕问题,我以为可以因人而异。极少数人,真正流芳千古的,当然会有不少后代人怀念他(或她),那就入墓地,立丰碑,也好,因为后代人需要。至于一般人,名不见经传,功伐不入史册,即使有钱,似乎也不必买墓地,立石碑,因为这样可以为活人减轻多种负担(花钱,占地,直到过路人不得不看一眼,等等),也算为身后做一件好事。近年还有遗体捐赠医院的新办法,据说那就连一文钱也不用花,而且有益于社会,如果真是这样,那就后来居上,人都应该取法一乎上了。

 

再说遗嘱,人,纵使高寿,也难免有些未了事,所以,如果来得及,遗嘱以有为好。人的情况万殊,遗嘱应该说些什么,情况也就万殊。但考虑到所求,处理的原则却是单一的,是一切要为有关的生者的利益和方便着想。以应该占重要地位的遗产为例,可以用利取其大、公平照顾为分配的原则,比如数目很大,先提出一部分赞助公共福利事业(建立学校、设奖学金之类),其余分与亲属,以及穷苦友人等,又,分配提前于生对就办理完毕,就可以说是尽善尽美。也是根据一切为生者的原则,有些关系不太大的事也以说清楚为是。如丧事一切从简,遗嘱未说,生者也许就要大办。死后都通知什么人,也最好开列清楚,因为人生一世,忠恕待人,总会有些心心相印的,你不辞而去,他们会放心不下,虽说事不大,也总是小遗憾吧。还有一点,是生者或心太好,或依时风,盖棺论定,会说些说者欣赏的溢美之辞,即悼词八股,这,如果不是自己喜欢听的,也最好于遗嘱中带上一笔,说本人尚有自知之明,请勿架空关照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