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豪华停车场:自觉强化行政机关的依法执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5 18:35:56

《 人民日报 》( 20110705  08 版)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集体学习会上强调,必须增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充分表明党和国家领导人厉行法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决心和信心。

  我国的现代化建设,目前已经到了一个关键时期。现代化进程带来利益关系的调整,改革开放带来新的问题,突发性社会矛盾时有出现,群体性上访事件时有发生等等。这就向广大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提出了增强法治意识,自觉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紧迫性。

  一、清醒认识行政机关的宪法地位和权力来源

  依法行政是由行政机关的地位和行政权力的来源决定的。

  根据我国的民主制度,人民制定宪法,宪法是人民意志的根本体现。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赋予国家行政机关以权力。因此,各级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的执行机关,是宪法的守护者。作为执行机关,行政机关需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是对行政机关提出的基本要求,是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的基本准则。

  依法行政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必然结论。行政机关坚持执政为民,首先必须坚持依法行政。在我国,人民当家作主,最重要的就是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制定法律、表达意志。法律的权威也正在于此。从根本上讲,行政权是人民授予的,实施行政行为,不论出发点有多好,都不得偏离法治轨道,违背法律规定,损害人民利益。审视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多是源于对此没有足够认识。一些社会矛盾的产生、社会问题的积累,与行政机关不严格依法行政有直接关系。可以说,行政公信力最大的挑战,就是行政机关不依法办事。提升行政公信力,树立人民政府为人民的良好形象,首先是正确认识自身的法律地位和法定职责,明确我是谁权力从哪里来,自觉依法行政。

  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吴邦国委员长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是一个里程碑的界定,它标志着我国的法治建设迈向新的阶段、新的里程。在法律体系形成后,法律实施的重要性就更加突出,依法行政面临前所未有的关注。行政机关要始终清醒认识到,行政权来源于法律和人民授予,行政机关从属于法律,必须依法行政。在法律之外,行政机关没有任何权力。

  二、牢固树立对法律的信仰

  法治的实现有赖于法律信仰的形成,即法律被全社会尊为至上的行为规则。否则,无论法律有多么完善,也难以得到有效实施。我国是一个从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废墟上建立起来的人民民主政权,封建社会有几千年,法制观念基础薄弱。一个社会普遍的法律信仰是社会现代化、法治化程度的基本指标。我们国家的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遵守和执行法律就是贯彻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对于行政机关公务员的思想境界来讲,不止于法律意识的提高,而是要树立法律信仰,对法律要崇尚、忠诚,从内心敬重法律、服从法律。

  行政机关公务员树立法律信仰,需要牢固树立职权法定理念,自觉把法律作为行为依据。行政机关的职责权限和运行程序都是由法律规定的,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以及行使职权中不正确适用法律、不遵守法律程序都是违法。不作为,怠于甚至放弃行使职权,同样也是违法。每一个行政行为,都要践行法治精神,找寻法律根据,遵循法律规定,真正让依法办事成为一种自觉、一种习惯。从事具体执法和执法监督的行政机关公务员要有这样的认识,从事经济与社会管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也都要有这样的认识。

  树立法律信仰,需要摒弃法律工具主义思维。受长期以来全能政府观念的影响,在行政管理中往往认为法律只是实现一定管理目标的工具和手段,依法行政就是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忽视了法律对权力的规范和制约。由于把法律作为工具,而工具又是可以替代的,才有以权压法、权大于法的现象。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核心是依法治权。从本质上讲,法律工具主义是人治思想的特殊表现。法律不仅是一种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工具,更重要是体现了人们追求社会公平正义和美好生活的理想和意志。在政府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都要摈弃单纯的法律工具主义思维,在行政活动中全面体现法律的价值取向,尤其要自觉接受法律的规范、制约和监督,这样才能从制度上减少和杜绝工作中的腐败行为,保障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建设法治政府,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就是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温家宝总理在去年8月召开的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指出,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从理念到方式的革命性变化。

  面对这一变化,一些行政机关公务员对依法行政存有困惑和不适应。应当明确,依法行政,其本质就是保护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就是保护和发展各族人民投入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最大地满足各族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上的需求。

  这除了认识的因素外,关键是依法行政能力问题。法律思维能力是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内容。实施一项行政行为,要符合法律规定,体现法治原则和精神,需要具备按照法律的逻辑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思维能力。最基本的就是合法性分析,把合法性当作思考和处理问题的前提。提高法律思维能力,一方面需要改变权威行政观念,自觉地而不是被动地,经常地而不是偶尔地按照法治的要求来思考和处理问题。另一方面,要不断提高法律素养,掌握必需的法律知识,提高在实践中运用法律的水平。

  依法行政必须强调依照法律程序办事。程序正当是法治的重要原则。我国传统法律文化有重实体、轻程序的特点。受其影响,许多事情的处理更多的是只看结果,不问程序。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大多都与程序缺失有关。一些内容合法和适当的行政行为执法程序缺乏公信力,不为公众认可。目前,一些地区的上访事件频有发生,如民居拆迁、占用耕地等违背、伤害人民利益的案例,就是缺乏透明度、缺失必要的法律程序造成的。中外法治实践证明,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保障,是行政效率的保障,是行政公信力的保障。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应当充分认识到按程序办事的重要性,依法完善行政程序制度,养成按照程序办事的习惯。这是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具备较高依法行政能力的标志。

  四、切实贯彻责任政府理念

  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的权力,实质是责任。责任是政府权力的核心,是政府属性的本质。对于各级行政机关来讲,权力和责任是高度统一的。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既是行使权力的过程,也是履行职能、承担责任的过程。为此,各级行政机关要牢固树立责任政府的观念,公务员要牢固树立职责本位观念。

  应当看到,国内外敌对势力依然存在,西方反动势力分裂我国的图谋依然存在。他们不愿意看到社会主义中国的日益强大,不愿意看到我国的统一,各民族的团结。我们的各级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一定要牢固树立忧患意识,贯彻责任政府的理念。善于识别两种不同性质的矛盾,绝不能让敌对势力有机可乘,坚决依法行政,坚决捍卫来之不易团结稳定的大好局面。

  依法行政面临的一些突出问题,与权责脱离,责任落实不到位有关。行政机关履行职责,需要法律赋予相应的执法手段。更重要的是,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政,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强化政府责任需要制度的保障。一个法治的政府,主要体现在法律责任机制上。要完善政府责任制度体系,使决策、执法和监督的各个环节都有科学、明确、有机联系、操作性强的责任规定。切实强化制度的执行力,真正把政府的责任落到实处。

  总之,把自觉的依法执政和自觉的依法接受监督相统一,努力建设法治政府。这就是我们的目标。

  (作者为内蒙古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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